附件 5-1
5- 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110 年廠商/貨品/推貿罰鍰/補助/產證/簽審文件/ICP 管理系統委外維護專案
」(案號:10909-1091250185)
廠商評選須知(序位法價格納入)
一、本局邀集專家、學者及局內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審議規則辦 理評選。
二、評選作業流程
(一)資格審核通過之投標廠商,依其送件時間決定簡報先後順序,由投標廠商提出簡報15 分鐘,簡報結束委員提問題後進行 10 分鐘問題回答(採統問統答方式計時),簡報人員 應為服務建議書所列之計畫主持人或專案經理且不得逾越服務建議書範圍,每一投標 廠商人數不得超過 5 人,簡報人員憑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代理授權書出席。
(二)由各評選委員依評選項目、配分及優勝廠商評定方式,選出優勝廠商。
三、評選項目及配分:詳廠商評選表,投標廠商經出席委員過半數評分須達 70 分(含)以上,方 列入合格廠商。
四、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選,評選委員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 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
前項評選委員之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應彙整合計各合格廠商之序位,以序位合計值最 低者為序位第一。
(一)由各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及配分,填寫評選表 1 份。
(二)交由本局作業人員統計評選委員之評選結果排定序位,序位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 1 名,次低者為第 2 名,餘依此類推,評選結果排定名次後須經評選委員會出席過半數 之決定者方為優勝廠商,廠商評選表、結果統計表如附件。
(三)如有 2 家(含)以上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時,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若標價相同則 以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若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四)優勝廠商為 1 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 2 家以上者,以優勝序位依序議價 方式辦理。
(五)服務建議書評選時,廠商應按排定時間到場簡報,經唱名 3 次未到場者,視同放棄簡 報權利(其簡報及現場詢答分數為零分),由評選委員就服務建議書文件內容逕予評 分。
(六)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廠商評選,應就各評選項目、受評廠商資料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
逐項討論後為之。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附件 5-2
5- 2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10 年廠商/貨品/推貿罰鍰/補助/產證/簽審文件/ICP 管理系統委外維護專案」
(案號:10909-1091250185) 廠商評選表(序位法價格納入)
日期:
年
月
日【表 1】
評 選 項 目
配分參與評選廠商
廠商 廠商 廠商 廠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一、廠商履約能力與實績
廠商規模及營運狀況;
過去參與相關系統承作案件實績或與本案相關之資訊 系統開發經驗;
廠商對本專案支援能力及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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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案需求及建議
對本案之系統架構、維護項目及增修需求能完全掌握並 提出可行方法;
對於本案提出之改進建議(含採行工具及技術)之適切 性;
對本案資安管理需求應遵循之資安規範有效作法。
35
三、專案組織及管理方式
專案管理方法及所使用之工具;
專案組織架構及人力規劃與其運作方式;
專案組織成員之學經歷、專長及與本專案相關實績經驗 等;
對大型資訊專案之策略規劃、專業顧問諮詢能力;
交付產品與時程建議(含重要查核點);
品質保證(含監控與查核暨如何進行變更管理與版控)。 30
四、價格合理性
對本專案之經費預估、人力配置及成本分析之完整性及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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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簡報及現場詢答
簡報內容與評選委員對即席詢答之滿意度。
5
得 分 加 總 100 序 位
備
註
一、各評選項目依據「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 法」第 5 條或「最有利標辦法」第 5 條。
二、就評選項目加總後並轉換為序位。
三、請勿以鉛筆書寫本表。
四、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 之有效性,故仍須納入評選,惟其簡報及現場詢答項目 為 0 分計算。
五、各廠商之評分應經委員過半數評分達 70 分(含)以上,方 為合格廠商。
六、參加簡報時以所投之服務建議書內容為範圍,簡報資料 逾越服務建議書內容者,不得納入評選範圍,且不得藉 以更改投標文件內容。
(代號)
評選委員簽名
低於 70 分或 高於 90 分原
因
(代號)
彌封線
附件 5-3
5- 3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10 年廠商/貨品/推貿罰鍰/補助/產證/簽審文件/ICP 管理系統委外維護專案」
(案號:10909-1091250185) 廠商評選結果彙總表(序位法價格納入)
日期:
年
月
日【表 2】
評 選 委 員 代號
參 與 評 選 廠 商 / 標 價
廠商名稱 廠商名稱 廠商名稱 廠商名稱
標 價: 標 價: 標 價: 標 價:
得分加總 序位 得分加總 序位 得分加總 序位 得分加總 序位 (A)
(B) (C) (D) (E) (F) (G) (H) (I) 是否合格
(註 1)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序位合計
優勝廠商名次
註: 1.投標廠商經出席委員過半數評分須達 70 分(含)以上,方列入合格廠商。
2.加總計算各廠商之序位,序位合計值最低者為最優勝廠商,其餘類推。
全體委員簽名
(不克出席委員請於本表內備註)委員簽名 職業 委員簽名 職業 未出席委員
(請假)
職業
附件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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