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一覽表
編
號 提 案 人 案 由 概 述 決 議 內 容 執行單位與執行情形說明
第 一 案
綜高部 胡永進老師
提升本校資訊設備服務 品質。
說明:
1. 電腦中毒嚴重,造 成電腦教室設備嚴 重不足。
2. 報修後,等待維修 過長,甚至多達二 週未完成。
3. 辦公室無線網路品 質不良常斷訊。
4. 新設教室數位播放 平台驗收前的改善 5. 57 人使用 59 台電
腦的問題。(不足,
不是有剩)
原資訊中心已提升到資訊處,更 顯現學校重視的程度。
建議:
1. 資訊處訂出一個可接受的「
設備妥善率」與「維修期限
」目標。(例如:良率98%
,二天修復)
2. 增購防毒工具與備用設備。
3. 新設置高級部教室數位平台 己知的缺點立即改正。
4. 提供穩定的無線上網品質。
資訊處:
1. 中毒問題,目前已加裝防毒軟 體並已經盡力壓縮人力,定期 重新安裝所有電腦教室所有電 腦的作業系統。目前中毒問題 已經改善。
2. 目前已經將報修流程盡力壓縮 到一週內,每日待修維修單已 由之前的六十幾筆改善至三十 幾筆,效能提升率50%,目前正 積極推動一些計畫,包含IT種 子人員訓練等,以期能再次提 升效率。
3. 現行的無線基地台無法負荷大 量的連線,目前提供人力盡力 維護。建議於下學年度建置有 線環境。
4. 由總務處負責:目前校內教室 正在建置實體網路,待完成後
,應可提昇網路品質。
第 二 案
自然科 鄭立村老師
婚喪喜慶常因錯過致意 時間而造成失禮情形。
希望能增加email的方式,
多一個管道讓同仁知道。 人資處:目前婚喪喜慶之訊息已透 過E-mail及紙本公告週知
。例:英文科顏岑凌老師 及綜高部羅秀暖老師分別 於(11/6)及(11/20)發出 喜訊。
第 三 案
綜高部 陳慶奇老師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
。
1. 修正辦法中,第七條提及 的六個單位已有兩個不存 在,而我們的一級單位並 不只有這六個,是否該一 併修訂?
2. 第四條及第五條內容中的 單位(訓導處)也不存在
,因時空的轉變是否應一 起修訂?
3. 是否可利用每一次的校務 會議修訂這些辦法,使辦 法符合現行體制。
人資處:已參照綜高部意見修正部 份條文,並提請第二次校 務會議通過。(改為提請 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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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提 案 人 案 由 概 述 決 議 內 容 執行單位與執行情形說明
第 四 案
教師代表 何能洲老師
上週召開紀律委員會,
現行獎懲辦法需做全面 修訂,該由誰修訂未取 得共識,個人認為須由 行政單位進行,若需表 決或表示意見,再提至 校務會議;林福助老師 建議教評會應該依照教 育部規定,定期開會;
關於考績辦法若沒有審 慎實施,可能造成不和 諧的氣氛。建議全校所 有規章、辦法、組織章 程做全面檢視,在合情 合理的情況下實施。
已請主任秘書檢視全校典章 制度,修改制度的目的是希 望未來能奠定更穩定的基礎
,這些事情也陸續進行中,
謝謝大家寶貴的意見。獎懲 辦法有些文字需修改,紀律 委員會應從定位及功能看此 議題,開在紀委會或校務會 議討論,應視修改幅度而定
,會後我們會再詳談。
主任秘書:已將規章、辦法中應修 訂之格式、職稱、單位 名稱通知各承辦人員,
將請各處室主任針對內 文、文義等做一檢視後
,編輯成冊並公告實施
。
第 五 案
教師代表 陳永富老師
關於匿名電話的建議與 抱怨是否可不回應?
當家長或學生提出建議與抱 怨時,我們會請老師進行相 關說明,再依事情的狀況回 覆,不論是否具名都應了解 事情的狀況,再做處理。
教務處:家長匿名可視解其心態考 量,行政立場,基於信任 原則,必先讓當事老師充 分掌握家長反應事項,由 行政單位與老師協同來了 解事情狀況,再做出合適 的回應。
第 六 案
教師代表 陳永富老師
教師休閒中心按摩椅因 合約到期,已被廠商回 收,是否可從教師違約 金購買一部按摩椅?
請總務處採購組協助採購按
摩椅,放置教師休閒中心。 總務處:已購入驗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