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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本市仍以中壯年婦女為主,然女性人口逐漸老年化,中高齡婦女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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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107 年度婦女福利施政計畫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性別執行小組 107 年度第 1 次會議 107 年 1 月 24 日通過

壹、 願景

本局秉持保護、照顧、支持及發展的理念,持續推動婦女社會福祉,期強 化性別平等與性別平權,培力婦女及團體能量,增進婦女福利保障,以落實本 局中程施政計畫「打造婦女安心城市」之理想。

貳、 需求分析 一、人口概況1

(一) 年齡層與區域

本市女性人口數截至 106 年 12 月底止計有 1,401,397 人,占總人口數 50.47%。其中以 35-44 歲女性居多(16.94%),45-54 歲(15.88%)、55-64 歲(15.35%)及 65 歲以上女性(15.21%)次之,未滿 15 歲女性最少(11.56%),

顯示本市仍以中壯年婦女為主,然女性人口逐漸老年化,中高齡婦女漸增。

另本市 38 個行政區,從2都市化程度來看,高度都市化行政區女性人口最多,

佔 56.66%,其中以鳳山區、三民區及左營區為多,且以 35-44 歲年齡層居 多;低度都市化行政區女性人口則以 55-64 歲及 65 歲以上為主。

(二) 族群

截至 106 年 12 月底,本市總人口數為 2,776,912 人,人口組成主要由 漢人(包含客家人)、新住民及原住民構成,其中3客家人口數約 351,000 人,

占全國客家人 12.6%,占本市總人口 12.6%;新住民人口數截至 106 年 12 月底止計有 47,779 人,占本市總人口數 1.72%,其中新住民女性為 41,653 人,占新住民總人口數 87.17%、女性總人口 2.97%。4新住民女性年齡層分 布以 35-44 歲最多(45.56%),25-34 歲次之(23.82%),20-24 歲最少(1.47%);

原住民人口數計有 34,219 人,占本市總人口數 1.23%,原住民女性為 18,146 人,占原住民總人口 53.02%、女性總人口 1.29%。年齡分布以 15 歲以下居 多(20.65%),15-24 歲次之(16.84%),65 歲以上最少(7.09%)。

(三) 教育程度

1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人口統計、高雄市統計資訊服務網

2 都市化程度係參考 101 年本市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研究調查之分類,低度都市化包含田寮區、六龜區、甲仙 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高度都市化則包括苓雅區、三民區、新興區、前金區、鹽 埕區、楠梓區、左營區、前鎮區及鳳山區。

3 客家人口數以 105 年底為主,尚未有 106 年之數據。

4 新住民女性年齡比例以 105 年底為主,尚未有 106 年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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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5女性教育程度以高中畢業居多 (29.98%),國小畢業以下次之 (25.74%),博士畢業(0.29%)與碩士畢業(3.58%)最少。反觀本市男性教育 程度同樣以高中畢業居多(31.73%),博士畢業(0.67%)與碩士畢業(5.59%) 最少,但大學畢業卻是第二高(17.57%),且博士畢業與碩士畢業佔總體畢 業人數分別為 75.78%與 67.44%,顯示男性教育程度仍比女性高。

(四) 就業情況

106 年 6 月底本市女性就業者人數為 590,000 人,勞動參與率為 49.4%;

男性就業者人數為 741,000 人,勞動參與率為 66.6%,另全國女性勞動參與 率為 50.8%。由此可見,本市女性就業情形遠低於男性,亦低於全國。

二、婦女需求

依據高雄市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之研究調查(以下簡稱本市婦女需求 調查)、本局歷年服務統計、中央相關婦女福利政策及國內外相關婦女調查,

本局從「權益促進」「經濟安全」「婚姻與家庭照顧」「人身安全」及「社 會參與暨休閒」五面向探討及關注婦女福利與權益:

(一) 權益促進

針對女性社會決策參與平台、管道,以及女性權益相關政策與議題等 之探討:

1. 目前本市女性參與婦女權益決策團體中,性別大多符合性別主流化 之規定,然女性決策參與的族群以閩南居多、居住地以都市為主,

故女性參與決策的族群多元性、區域差異性仍顯普遍不足。

2.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6 年性別圖像統計,台灣在高等學歷的學科 性別分布上,女性在科學、「工程、製造營造」等領域中所佔比例 分別為 39%及 24%,顯示社會仍有「男理工、女文史」的性別刻 板,並可能造成女性的社會隔離,社會性別歧視仍然存在。

3. 根據本市婦女需求調查顯示,本市老人起居活動,以女兒、媳婦及 孫女等為主要照顧者,且女性參與家務工作時間為男性的 3 倍左右;

從全國針對 15 歲以上未就業人口的原因調查統計中,排除因為高 齡、身心障礙的因素後,發現「料理家務」是女性未就業主要原因,

佔 49.8%,顯示照顧責任有性別失衡情況。

(二) 經濟安全

針對弱勢婦女及其家庭自立,包含特殊境遇家庭、單親家庭、二度就

5 教育程度為年統計,目前尚未有 106 年之數據。

(3)

業及中高齡婦女等為關注對象:

1. 根據6高雄市特殊境遇家庭公務季報表,本市女性易因遭逢喪偶、離 婚、家暴、未婚懷孕等因素而陷入經濟困境及福利邊緣戶,106 年 9 月申請扶助之家庭共 835 戶,其中女性申請人 790 戶(占 94.6)

居多。就家長婚姻狀況分析,以喪偶者居多,占 38.2%,其次為離 婚者占 28.6%,兩者合計占 66.8%。

2. 本市婦女需求調查指出,高雄市婦女福利經濟生活面向之需求,五 成二(52.2%)之研究樣本需要經濟協助,其中最需要的是生活補 助(54.0%),其次依序為教育補助(40.1%)、傷病或醫療補助

(36.9%)。

3. 本市婦女需求調查,發現 28.4%的婦女因需照顧子女或家人的因素 而沒有從事有薪資工作,且受限於本身缺乏專業技能、工作時間長 等因素使婦女在就業市場容易被排除。此外,統計顯示二度就業婦 女主要受限於工作與家庭不能兼顧,及離開職場太久、技術及專長 不符產業需求,其中偏區除了前述困難外,交通亦為阻礙問題之 ㄧ。

4. 105 年7高雄市離婚人口數女性為 9.54%,男性為 8.67%,女性較男 性高;且8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5 年臺灣地區單親家庭 85.3 萬戶,佔總戶數比率 10%,其經濟戶長中為女性者共 45.6 萬人,與 5 年前相較增 2 萬人,佔單親家庭總戶數 54.3%,女性經濟戶長比 率(佔 29.7%)明顯高於男性。

(三) 婚姻與家庭照顧

針對女性的家庭關係、家庭權力及家庭功能進行探討,特別關注新住 民的家庭地位、女性照顧壓力及離婚率:

1. 全球化發展趨勢及亞洲地區跨國人口流動現象,婚姻結合朝向「跨 國婚姻」發展,9台灣截至 106 年 11 月,已有新住民(含大陸及港 澳地區)52 萬 9,685 人。依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本市 6 萬 747 人,

占全國新住民 11.47%,全國第二高。但因為受到文化、族群與性 別之歧視,新住民普遍有社會適應之困境。

6高雄市特殊境遇家庭公務季報表第四季報表尚未產出,故以第三季數據為主。

7 離婚人口數為年統計,目前尚未有 106 年之數據。

8 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為年統計調查,目前尚未有 106 年調查成果報告。

9 內政部移民署有關新住民人口數之統計尚未有 106 年 12 月底之數據。另內政部與本府民政局之統計方式有異,

致數值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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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據10行政院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臺灣地區 15 至 64 歲已婚女性 之平均每日無酬照顧時間總時數,花費時間最多在「照顧子女」「照 顧其他家人」「照顧老人」。另11國民健康署於民國 101 年家庭生育 調查報告亦提到,約有 63.25%的已婚女性為主要家務工作者,僅有 17.13%的男性為主要協助者,「和家人平均分攤工作」更只佔 0.75%。

由此可見,家務性別分工嚴重不均等。

3.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12,我國粗離婚率在民國 60 年後呈現逐年上 升趨勢,在 102 年為 2.46‰,105 年略為下降為 2.29‰,但仍介於 2 至 3‰,顯示國人婚姻生活穩定性薄弱,離婚現象日益普遍。

(四) 人身安全

針對非天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因素對婦女人身之生命權、自由權、性自 主權、及工作權造成之侵害,其範疇包含性侵害、家庭暴力及性騷擾 三個議題:

1. 依據本市 103 年至 106 年通報案件統計分析,性侵害被害人有八成 (81.39%)皆為女性,兩造關係以親密關係(配偶、前配偶、男女朋 友或前男女朋友)最多(28.72%),案發地以加害人住所最多,被害 人住所次之,顯示女性易遭受親密關係暴力。

2. 依據本市 103 年至 106 年通報案件統計分析,性騷擾被害人有九成 (92.8%)皆為女性,兩造關係以「不認識」最多(55.8%),事件發生 地為馬路邊(29.3%)、大眾運輸(10%)等公共場所,可見女性公共安 全問題之嚴重性。

3. 依據本市 103 年至 106 年通報案件統計分析,性侵害、性騷擾被害 人皆以學生最多,其中又以「12~18 歲未滿」比例最高(性侵害占 57.15%,性騷擾占 26.9%),即以國中生、高(職)中生為主。由此可 見,年輕女性較易被剝奪應享有的人身安全之權利。

4. 依據本市 103 年至 106 年家庭暴力案件統計分析,女性老人受暴比 例自 103 年的 6%增加至 106 年的 7.4%;另外也因應人口老化趨勢、

生活及經濟壓力愈增、個人挫折忍受度降低等因素,致老人女性受 暴案件逐年增加。

5. 13本市未同居親密關係案件自 103 年占家暴通報案件的 16.7%至 105

10 行政院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相關報表為年統計,尚未有 106 年之數據。

11 國民健康署家庭生育調查報告公告之最新版本為 101 年。

12 離婚率為年統計,目前尚未有 106 年之數據。

13 未同居親密關係案件數需特別運用統計軟體去選取,家防中心表示目前工程師不在,故無法更新至 106 年。

(5)

年的 19.2%,顯示分手暴力近年有明顯增加的趨勢。

(五) 社會參與暨休閒

針對婦女參與社會活動、志願服務、成長學習及休閒活動等之研析,

以增能婦女能量:

1. 14本市參與公共事務相關組織男女人數比例,志工人數女性是男性 2 倍多,但社區/社團理事長男性是女性的近 3 倍、里長是男性大於 女性約 5 倍、鄰長也是男性與女性比也是 6:4。顯示一般志願服務 參與女性是高於男性,但在公共政策的參與及擔任決策領導者較男 性不足。

2. 依據本局推動社區婦女大學學員問卷調查分析,婦女社會參與以 55-64 歲偏多,其他年齡層婦女社會參與不足。

3. 依據本市婦女生活調查,環境或交通不便、偏區休閒場地不足,及 因婦女福利服務偏重於都會城市區,致缺乏相關福利資訊等原因,

阻礙婦女社會及休閒活動的參與。

4. 依據15衛福部 104 年全國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及本市婦女需求調查,

婦女未參與各項活動(含社會活動、志願服務、終身學習及休閒活 動)占 54.6%,主要之原因以「需照顧家人」最多,顯示出因家庭 照顧公共支持系統缺乏,阻礙婦女社會參與。

參、 目標

一、 權益促進

(一) 提升女性政策參與之族群多元性及多面向發展,並兼顧區域平衡,發 揮女性影響力。

(二) 平衡家庭內照顧角色及家務勞動的分工,促進女性生涯發展。

二、 經濟安全

(一) 扶助遭逢離婚、喪偶等特殊境遇及弱勢單親家庭解決生活困境,協助 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保障其基本的經濟安全需求。

(二) 增進弱勢單親家庭生活品質。

(三) 促進婦女就創業機會。

三、 婚姻與家庭照顧

14資料來源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性別統計資料總表之 105 年度統計資料,此表為年統計,目前尚未有 106 年之數 據。

15 為衛福部 106 年所公佈之最新婦女生活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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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促進新住民生活適應,尊重多元文化差異,提升生活幸福感。

(二) 鼓勵家務分工,照顧公共化,降低婦女照顧壓力。

(三) 促進婚姻生活穩定性,改善婚姻品質。

四、 人身安全

(一) 強化女性在親密關係中人身安全危險因子辨識。

(二) 加強場所防治責任,建構安全的公共空間。

(三) 提升年輕學子對於性侵害、性騷擾之防治觀念。

(四) 強化女性老人生活區域的安全防護網。

(五) 提升大專院校學生對於情感分手議題處理的能力。

五、 社會參與暨休閒

(一) 提升本市婦女參與公共事務比例。

(二) 增進年輕女性權能,社會參與向下紮根。

(三) 加強福利服務資訊輸送普及化,強化婦女活動在地化。

(四) 建構婦女社會參與友善環境。

肆、 執行策略 一、 權益促進

(一) 擴充本市女性,尤其是偏區、原住民、新住民、客家女性參與政策提 案與列席的平台及機制。

(二) 針對多元族群及偏區婦女,辦理相關婦女議題的政策及推動方法培力 課程或工作坊。

(三) 參酌 CEDAW 中積極性暫行措施的精神,提供少數(新住民、原住民、

客家等)及弱勢族群參與訓練或活動時的交通工具或費用等相關補助,

達到補充支持的效果。

(四) 透過女性相關節慶活動、影片等,加強宣導女性在理工、科技領域等 多元高等教育之發展,破除性別迷思。

(五) 了解男性參與照顧工作的種類、困境及需求。

(六) 倡導家庭內的性別分工及權力平衡。

二、 經濟安全

(一)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方案,包含 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子女教育補助、醫療 補助、訴訟補助等扶助,並連結相關單位及資源。

(二) 分區建置單親家庭服務據點,增加與各社福中心的橫向連結,提供家

(7)

庭支持及預防性服務方案,及強化單親家庭服務據點與各社福中心橫 向連結。

(三) 提供中高齡經濟弱勢婦女創就業技能,及建構二度就業或中高齡婦女 創業平台。

三、 婚姻與家庭照顧

(一) 推動新住民照顧輔導,打造新住民友善環境。

(二) 加強培養各地通譯人才,利於服務輸送。

(三) 增進多元文化交流,減少文化隔閡。

(四) 促進男性參與家務工作,提供相關支持措施,分擔女性照顧責任。

(五) 提供平價可負擔的照顧資源,完善幼托及托老照顧資源。

(六) 強化家庭經營之能力,增進婚姻或家庭關係。

四、 人身安全

(一) 積極宣導親密關係中的人身安全之議題。

(二) 落實性騷擾防治法之規定,規範場所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三) 推展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工作,保障被害人之權益。

(四) 結合社區鄰里力量,建構老人女性的防暴安全網。

(五) 提升大專院校學生親密關係及自我保護之意識。

五、 社會參與暨休閒

(一) 充權各區婦女在地公共服務參與之能量。

(二) 增能青年女性社會參與能力及意願。

(三) 擴充婦女福利服務。

(四) 推動婦女服務在地化。

(五) 增加公共友善育兒空間及臨時托育服務。

(六) 擴充婦女友善空間功能。

伍、 工作重點與經費概算

面向 目標 執行策略 工作重點 經費概算

權益 促進

1. 提升女性政策 參與之族群多 元性及多面向 發展,並兼顧 區域平衡,發 揮 女 性 影 響 力。

1. 擴充本市女性,尤 其 是 偏 區 、 原 住 民、新住民、客家 女性參與政策提案 與列席的平台及機 制。

2. 針對多元族群及偏 區婦女,辦理相關 婦女議題的政策及

1. 重新分析參與決策 女性族群與區域比 例,並且在相關平台 推薦人選,以及建立 人才資料庫。

2. 針對偏區、多元族群 女性,辦理相關婦女 議題的政策及推動 方法、培力課程或工

公務預算:706,000 元 公彩預算:242,000 元

小計:5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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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方法培力課程 或工作坊。

3. 參酌 CEDAW 中積極 性 暫 行 措 施 的 精 神,提供少數(新 住民、原住民、客 家等)及弱勢族群 參與訓練或活動時 的交通工具或費用 等相關補助,達到 補充支持的效果。

4. 透過女性相關節慶 活動、影片等,加 強 宣 導 女 性 在 理 工、科技領域等多 元 高 等 教 育 之 發 展 , 破 除 性 別 迷 思。

作坊。

3. 訂定辦法,提供偏 區、多元族群等女性 參 與 相 關 委 員 會 議,以及與上述有關 之訓練課程、工作坊 或活動的交通補助 辦法。

4. 辦理倡議方案:透過 高雄婦女節、國際女 孩日在高雄等節慶 活動,以及製作影片 等,加強宣導女性在 理工、科技等多元領 域的發展,破除性別 隔離。

2. 平衡家庭內照 顧角色及家務 勞動的分工,

促進女性生涯 發展。

1. 了解男性參與照顧 工作的種類、困境 及需求。

2. 倡導家庭內的性別 分工及權力平衡。

1. 針對男性參與照顧 工作的困境、照顧技 巧及親職能力等,辦 理問卷調查並開辦

「男性團體」。

2. 辦理大型講座,推廣 具有挑戰傳統性別 角色分工的,透過此 男性團體,達到議題 倡導之目的。

公彩預算:370,000 元

小計

公務預算: 306,000 元 公彩預算:1,012,000 元

總計:1,318,000 元 經濟

安全

1. 扶 助 遭 逢 離 婚、喪偶等特 殊境遇及弱弱 勢單親家庭解 決生活困境,

協助其自立自 強及改善生活 環境,保障其 基本的經濟安 全需求。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 扶助條例」,辦理特殊 境遇家庭扶助方案,

包含緊急生活扶助、

子女生活津貼、兒童 托育津貼、子女教育 補助、醫療補助、訴 訟補助等扶助,並連 結相關單位及資源。

1.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 扶助條例及審查作 業要點,受理民眾申 請(戶籍地區公所、

家防中心)、審查、

函復及撥款。

2. 依其特殊需求轉介 相關單位的社工提 供服務,協助其自立 並改善生活環境。

公務預算:24,718,000 元

2. 增進弱勢單親 家 庭 生 活 品 質。

1. 分區建置單親家庭 服務據點,增加與 各社福中心的橫向 連結,提供家庭支 持及預防性服務方 案。

2. 強化單親家庭服務 據點與各社福中心 橫向連結。

1. 增加各區單親家庭 服務據點辦理多元 性家庭支持方案。

2. 積極參與各區域社 福中心辦理之聯繫 會議。

公彩預算:12,074,000 元

(9)

3. 促進婦女就創 業機會。

1. 提供中高齡經濟弱 勢 婦 女 創 就 業 技 能。

2. 建構二度就業或中 高 齡 婦 女 創 業 平 台。

1. 持續推動「女力經濟 -高雄婦女經濟培力 方案」(105-107 年 共 3 年期程)。

2. 結合「產」、「官」、

「學」,聘請創業專 家長期陪伴,連結在 地 團 體 或 社 區 婦 女,培力經濟弱勢或 中高齡婦女、新住民 及單親等微型創業 能力。

3. 建立網路平台,培力 婦女網路行銷能力 及協助成功登上網 路電商平台。

公彩預算:950,000 元

小計

公務預算: 24,718,000 元 公彩預算:13,024,000 元 總計:37,742,000 元 婚姻

與家 庭照

1. 促進新住民生 活適應,尊重 多 元 文 化 差 異,提升生活 幸福感。

1. 推動新住民照顧輔 導,打造新住民友 善環境。

2. 加強培養各地通譯 人才,利於服務輸 送。

3. 增 進 多 元 文 化 交 流 , 減 少 文 化 隔 閡。

1. 透過各區新住民家 庭服務中心或社區 據點辦理新住民相 關福利性、支持性及 聯誼性活動、成長團 體、家庭服務、諮詢 輔導及提供福利及 法律諮詢服務等。

2. 持續完備通譯人才 資料庫,協助媒合有 需求的各單位使用。

3. 推動「鄰里攜手,擁 抱新朋友」,進入社 區鄰里進行多元文 化的宣導。

公務預算:300,000 元 公彩預算:5,509,000 元 中央補助款:6,912,280 元 小計:12,721,280 元

2. 鼓 勵 家 務 分 工,照顧公共 化,降低婦女 照顧壓力。

1. 促進男性參與家務 工作,提供相關支 持措施,分擔女性 照顧責任。

2. 提供平價可負擔的 照顧資源,完整幼 托 及 托 老 照 顧 資 源。

1. 透過印製、發放鼓勵 男性參與照顧工作 簡章進行宣導,辦理 相關男性照顧者支 持團體、表揚活動 等。

2. 廣 設 公 共 托 育 據 點、社區公共托育家 園、老人社區照顧關 懷據點,辦理臨時托 育服務、長期照顧 2.0 等服務。

公務預算:11,000,000 元 公彩預算:2,894,000 元 長期照顧經費:

3,004,392,220 元

小計:3,018,286,220 元

3. 促進婚姻生活 穩定性,改善 婚姻品質。

強 化 家 庭 經 營 之 能 力,增進婚姻或家庭 關係。

透過社會福利中心、婦 女館、婦幼中心、新住 民家庭服 務中 心等辦 理增進婚 姻或 家庭關 係 與 溝 通 等 相 關 課

公務預算:19,866,000 元

(10)

程,並辦理家庭日、親 子活動、支持團體等。

小計

公務預算:31,166,000 元 公彩預算:8,403,000 元 中央補助款:6,912,280 元 長期照顧經費:

3,004,392,220 元

總計:3,050,873,500 元 人身

安全

1. 強化女性在親 密關係中人身 安全危險因子 辨識。

積極宣導親密關係中 的人身安全之議題。

於宣導內容中,加強危 險因子的辨識,提高女 性對於危 險情 境的敏 感度,達到強化女性在 親密關係 人身 安全危 險因子的辨識。

公務預算:50,000 元 公彩預算:500,000 元 小計:550,000 元

2. 加強場所防治 責任,建構安 全 的 公 共 空 間。

落實性騷擾防治法之 規定,規範場所訂定 性騷擾防治措施。

訂定性騷 擾防 治措施 查核計畫,每年擇定三 種行業別,並結合網絡 單位辦理 性騷 擾防治 措施書面及實地查核。

公務預算:20,000 元

3. 提升年輕學子 對於性侵害、

性騷擾之防治 觀念。

推展性侵害、性騷擾 防治工作,保障被害 人之權益。

1. 結合小紅帽團體辦 理國高中校園性侵 害防治宣導列車,以 影片及行動劇向青 年學子教導自我保 護之道及網絡交友 陷阱之辨視。

2. 辦理性侵害被害人 個案後續處遇服務。

3. 辦理性侵害防治教 育訓練,提升網絡人 員對性侵害防治敏 感度。

4. 委託民間團體以專 題講座、活動設攤、

文宣、影片方式辦理 性騷擾防治宣導活 動,宣傳防治觀念、

自我保護方法及求 助管道。

5. 辦理「性騷擾被害人 個案管理與服務」方 案,提供被害人保護 扶助措施。

公務預算:2,907,000 元 公彩預算:790,000 元 小計:3,697,000 元

4. 強化女性老人 生活區域的安 全防護網。

結合社區鄰里力量,

建構老人女性的防暴 安全網。

1. 藉由社區活動的辦 理,增加鄰里長或 社區志工隊、守望 相助隊對於社區獨 居老人家戶的掌握 度,藉由社區活動 辦理,強化社區民

公務預算:5,518,000 元 公彩預算:1,365,000 元 中央補助:900,000 元 小計:7,78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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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連結能力,達到 互助功能。

2. 建置緊急短期照顧 服務人力名冊及經 費,讓主要照顧者 為施暴者時,能有 喘 息 或 替 代 性 隔 離,降低照顧壓力 所產生的暴力。

3. 召 開 會 議 擬 具 共 識,提升醫療護理 人員的敏感度,發 掘潛在個案,並能 適當給予家屬衛教 瞭解老人因病等照 顧議題。

5. 提升大專院校 學生對於情感 分手議題處理 的能力。

提升大專院校學生親 密關係及自我保護之 意識。

1. 規範大專院校以上 加 入 情 感 教 育 課 程,學習性別相處議 題。

2. 建立與大專院校輔 導室合作機制,共同 防治未同居親密關 係之恐怖情人。

公務預算:731,000 元

小計

公務預算:9,226,000 元 公彩預算:2,655,000 元 中央補助:900,000 元 總計:12,781,000 元 社會

參與 暨休

1. 提升本市婦女 參與公共事務 比例。

充權各區婦女在地公 共服務參與之能量。

1. 辦理婦女團體聯繫 會議,提供婦女團體 溝通平台。

2. 辦理社區婦女大學 相關培力方案。

公彩預算:640,000 元

2. 增進年輕女性 權能,社會參 與向下紮根。

增能青年女性社會參 與能力及意願。

1. 邀請女性參加 兒少 代表培力方案。

2. 辦理國際女孩日方 案。

3. 透 過 相 關 宣 導 活 動,融入年輕女性社 會參與重要性之觀 念。

公彩預算:168,000 元

3. 加強福利服務 資訊輸送普及 化,強化婦女 活動在地化。

1. 擴 充 婦 女 福 利 服 務。

2. 推動婦女服務在地 化。

1. 結合在地的社福中 心及民間機構,共同 辦理偏區福利宣導。

2. 補助婦女團體以擴

點方式服務輸送。 公彩預算:944,000 元

(12)

4. 建構婦女社會 參 與 友 善 環 境。

1. 增加公共友善育兒 空間及臨時托育服 務。

2. 擴充婦女友善空間 功能。

1. 提供婦女育兒臨托 服務、喘息服務等。

2. 提供婦女友善空間 服務。

公彩預算:1,356,000 元

小計 公彩預算:3,108,000 元

總計:3,108,000 元

總經費 3,105,822,500 元

陸、 預期效益 一、 權益促進

(一) 女性決策提案數量及結果涵蓋族群多元性與區域差異性。

(二) 破除女性生涯規劃及發展的性別隔離。

(三) 增進男性參與照顧工作意願。

二、 經濟安全

(一)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每年度預計扶助 1,100 戶,8,200 人次(其中家暴被害者 450 人次,未設籍新住民約 500 人次);另依其 需求轉介個管提供相關服務約 500 戶。

(二) 透過增加各區單親家庭服務據點與社福中心的聯繫會議次數及多元 性家庭支持方案辦理,強化單親家庭支持網絡。

(三) 增加婦女創就業技能,透過建立創業平台增加產品行銷曝光率及創業 交流機會。

三、 婚姻與家庭照顧

(一) 完善新住民支持網絡,消除文化歧視,建立新住民家庭的友善環境。

(二) 平衡家庭照顧責任及功能,健全家庭照顧支持系統。

(三) 提升家庭經營能力,營造婚姻關係幸福感。

四、 人身安全

(一) 透過家暴、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宣導,增強民眾對暴力、性侵害及性 騷擾防治之敏感度,提升社區環境安全。

(二) 透過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建構安全的公共空間。

(三) 增設小型社區日照中心,減輕照顧壓力,辦理社區活動,讓社區老人 女性得以受惠,降低在宅受暴的危機。

(四) 降低分手暴力以及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讓大專學生得以知悉求助資 源,並讓學校有危機處理模式遵循。

(13)

五、 社會參與暨休閒

(一) 透過婦女方案辦理,協助婦女能量培力與經營,積極鼓勵婦女團體組 織運行,提高婦女社會參與機會。

(二) 擴展婦女各年齡層之社會參與機會,確實落實婦女公共參與。

(三) 透過偏區在地的社福中心及民間機構,與在地的民間組織結合,落實 婦女活動在地化。另藉由多元福利宣導管道,將福利服務輸送至偏區,

解決偏遠地區資源不足及阻礙社會參與問題。

(四) 透過友善婦女福利服務與環境建構,提高婦女社會參與暨休閒活動機 會。

柒、 參考書目

中 華 民 國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全 球 資 訊 網 統 計 資 料 (2016-2017) :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lp.asp?ctNode=29699&CtUnit=1643 4&BaseDSD=7&mp=1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全 球 資 訊 網 - 離 婚 對 數 及 粗 離 婚 率 (2013-2016) : https://www.ris.gov.tw/346

行 政 院 性 別 平 等 會 重 要 性 別 統 計 資 料 庫 - 人 口 、 婚 姻 與 家 庭 (2016) : https://www.gender.ey.gov.tw/gecdb/Stat_Statistics_Category.a spx?fs=EcfUJy%2fsRRPbnOe4TvO%2fJg%3d%3d

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7 年性別圖像

我國離婚率發展之趨勢、影響及因應作法之研究(2012) 高雄市婦女生活狀況與需求之研究調查(2012)

高雄市特殊境遇家庭公務季報表(2017.09)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性別統計資料總表-

高 雄 市 按 性 別 分 類 之 主 要 統 計 指 標 彙 編 (2016) : http://kcgdg.kcg.gov.tw/KCGSTAT/Page/TopicPage.aspx?uid=1 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通報案件統計(2014-2017)

高雄市政府性侵害通報案件統計(2014-2017) 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通報案件統計(2014-2017)

(2016-2017) https://cabu.kcg.gov.tw/Web/HRStatReports.aspx?appname=HRStat Reports

(2016)

(14)

http://kcgdg.kcg.gov.tw/KCGSTAT/Page/Default.aspx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家 庭 與 生 育 調 查 (2012) :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3&pid=1275 衛生福利部婦女生活狀況調查研究報告(201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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