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主計室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稱:科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1/08/11 -111/08/17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相關會計工作經驗。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並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填寫完整,需含照片、日間聯 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500 字以上自傳,並經本人簽名)、最高學歷證 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 書,無書面資料者,視同無工作經驗)等資料影本,於111 年 08 月 17 日前(郵 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 金馬分署主計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代理人」。
二、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分署 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上開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
三、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1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 分發報到前1 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待遇:280 薪點(折合新臺幣 36,316 元,另需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 付部分等費用)
五、甄選方式:
(一)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案正取 1 名,視成績擇優候補 2 名,候補期間 2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89956399 分機 1706 主計室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