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工作小組第 4 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 間:110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地 點:本校圖書館校區綜 509 國際會議廳 主 席:師資培育學院洪儷瑜院長
紀錄:許天慈 出席人員:特殊教育學系系主任姜義村、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助理教授張雨霖、教育學
系副教授許殷宏(請假)、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師資培育學院助理教授 高松景、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副教授魏秀珍(請假)/師資培育學院助理教授 葉明芬、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教授陳素秋(吳崇旗副主任代理)/師資培 育學院講師徐秀媫、國文學系教授潘麗珠(請假)、英語學系副教授曾俊傑
(請假)、歷史學系系主任葉高樹(請假)、地理學系副教授周學政(吳秉昇 助理教授代理)、資訊工程學系副教授柯佳伶(方瓊瑤主任代理)、數學系教 授楊凱琳(請假)、物理學系/師資培育學院助理教授陳育霖、化學系教授簡 敦誠(請假)、生命科學專業學院教授張永達(請假)、地球科學系/科學教育 研究所教授張俊彥(請假)、美術學系助理教授江學瀅(請假)、工業教育學 系系主任宋修德(請假)、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系主任林坤誼、圖 文傳播學系教授廖信(請假)、機電工程學系教授鄭淳護、電機工程學系教 授蘇崇彥(請假)、體育與運動科學系系主任林靜萍(掌慶維助理教授代理)、 運動競技學系/師資培育學院系助理教授陳信亨、音樂學系教授陳曉雰(請 假)、師資培育學院副院長兼師資培育課程組組長陳玉娟、實習與地方輔導 組組長陳育霖、國際師培推動組組長葉怡芬、張素貞副教授、吳淑禎副教授、
張民杰教授(請假)等
列席人員:特殊教育學系助教陳佩君、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專任助理陳佑甄、教育學系 行政幹事鄭如芳、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行政專員高振楠、人類發展與家 庭學系助教陳怡伶、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助教陳翊芸(請假)、國文學 系助教許文齡(吳靜評助教代理)、英語學系助教孫卉喬、歷史學系助教李 文珠、地理學系行政幹事李美萱、資訊工程學系行政幹事陳姿婷(請假)、
數學系行政專員朱啓台(請假)、物理學系助教高有愛、化學系助教林彥慧
(請假)、生命科學專業學院行政幹事翁怡如、地球科學系行政幹事陳雅玲、
美術學系行政專員曾斐莉、工業教育學系行政專員謝宇雯、科技應用與人力 資源發展學系助教林曉鈴、圖文傳播學系行政幹事沈姿伶、機電工程學系助 教陳若蕾、電機工程學系助教鄭琇文、體育與運動科學系行政專員林千洳、
運動競技學系行政專員林郁偉(請假)、音樂學系行政幹事高于婷、師資培 育學院秘書林敬倫、師資培育學院師資培育課程組編審林淑玲、師資培育學 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編審黃詩婷、師資培育學院國際師培推動組輔導員陳汝 君、師資培育學院國際師培推動組專任助理許天慈等
壹、主席致詞:略
貳、前次會議(第3 次工作小組)決議執行情形
項次 內容 決議事項 執行情形
一 有關撰擬 110 年度師資 培育自我評鑑概況說明 書需請各學系配合提供 事項,提會討論。
一、本案規劃時間及資料 提交內涵,照案通過。
二、本學院後續將發函請 各師資培育學系依格式 分期程提供資料。爾後倘 有新增需請各學系配合 事項,務請全力配合,以 利本校各學系之師資培 育成果得以充分展現。
三、有關項目四表件中 有關專、兼任教師部分,
經會後洽詢財團法人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基 金 會,範圍僅指校內開設
「教育專業課程」之專、
兼任教師。
一、依決議辦理。
二、有關師資培育評鑑 概 況 說 明 書 資 料 之 籌 擬,共分三次期程向相 關學系所收取資料,以 供 評 鑑 資 料 及 附 錄 使 用。承蒙各系所及相關 單位齊力配合,將所需 資料及師培績效,完整 呈現。
決定:洽悉。
參、報告事項
案由:本校辦理「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師資培 育自我評鑑及實地訪評結果報告案。
說明:
一、本校辦理新一週期師資培育自我評鑑,自 106 年起歷經本校評鑑辦法研/修 訂、自我評鑑實施計畫書擬定、評鑑計畫說明、校內評鑑知能研習及各項細 部籌備整理工作,針對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至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本校師 資培育業務績效對應六大評鑑指標、基本指標及關鍵指標,於概況說明書及 其附錄完整呈現。過程中依本校自訂辦法召開師資培育自我評鑑指導委員 會、工作小組會議及各類相關籌備會議。
二、本校業依時程,於110 年 9 月 30 日、10 月 1 日針對「中等學校師資類科」
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辦理師資培育自我評鑑,適值新冠疫情 期間,改用線上辦理自我評鑑,兩類科分別邀請 5 位評鑑委員及 2 位觀察 員提出優缺點及建議事項,藉此有助本校洞察不足之處,並持續精進師資培 育作為。
三、本校復於 110 年 11 月 25、26 日實體辦理兩師資類科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 地訪評,分別邀請 5 位評鑑委員及 2 位觀察員到校實地訪評提出優缺點及 建議事項,並針對基本指標、關鍵指標、六大指標、整體評鑑結果逐一進行 認可。
四、本案「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評鑑結果,摘述如下:
(一)六大項目認可結果:項目一至項目六,全數「通過」
(二)基本指標認可結果:5 項全數「通過」
(三)關鍵指標認可結果:7 項全數「通過」
(四)整體評鑑結果:通過
五、本案「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評鑑結果,摘述 如下:
(一)六大項目認可結果:項目一至項目六,全數「通過」
(二)基本指標認可結果:5 項全數「通過」
(三)關鍵指標認可結果:7 項全數「通過」
(四)整體評鑑結果:通過 決定:
一、洽悉。
肆、討論事項
提案單位:國際師培推動組 案由:為本校110年師資培育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特殊教育學校(班)
師資類科」實地訪評評鑑委員評語表「未來發展之建議」後續改善情形案,
提請討論。
一、 經查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11 條略以,受評類科於接受自我評 鑑實地訪評後,應針對評鑑結果召開會議進行評鑑結果總檢討。受評類科應 於實地訪評結束後 1 個月內將「自我評鑑改善情形」等相關表格及會議紀錄 由「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審核後,送「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自我評 鑑結果公布 1 年內為自我改善期,各受評類科應於自我改善期結束前落實 相關改善。
二、 經查 110 年 11 月 25 日、26 日「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特殊教育學校(班)
師資類科」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評鑑委員、觀察員,針對兩類科 之基本指標、關鍵指標、六大評鑑項目逐一審視,並按流程參訪校內教學設 施、晤談學生/校內外教師、與師長同仁綜合座談等等,最終由評鑑委員所 提交之評語表內容中,兩類科均僅有擬具「優點」及「未來發展之建議」,
並無提出「缺點」、「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顯見對本校「中等學校師資 類科」、「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師資培育辦學績效給予肯定。
三、 雖無「缺點」、「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惟為持續精進校內作為,兩類科 評鑑委員所提具之「未來發展之建議」,經師資培育學院及特殊教育學系召 開會議分別研析,相關改善措施及相關會議紀錄,彙處如附(詳如附件一、
二),提請 審核。
擬辦:
一、 有關「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之「未來發 展之建議尚未解除列管案件」,納入師資培育學院及特殊教育學系管考機制 進行後續管考,倘階段性完成始予解除列管。
二、 本案如審核通過,後續將再依程序就「自我評鑑改善情形」等相關表格及會 議紀錄送交「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
決議:
一、 有關「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本次會議同意解除 列管案二、列管案五、列管案六 3 項列管事項,其餘 6 項繼續列管。
二、 有關「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之 3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本次會 議經討論同意全數解除。
三、 後續將依程序送請「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自我評鑑改善情形」等相 關表格及會議紀錄。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12 時 30 分
附件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改善措施一覽表【中等學校師資類科】
校 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師 資 類 科 中等學校 訪 評 日 期 110/11/25-26 評 鑑 委 員 姓 名 吳清山委員、王如哲委員、陳木金委員、李安明委員、張國保委員
一、教育目標及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教師專業素養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該校為綜合型大學,能統籌師資培育業務並整合各 師資培育學系資源成為「師資培育學院」,以落實師 範精神之典範,值得肯定。
二、該院以培育卓越師資「閃耀之師」(STAR2 Teacher)
為願景,統整四項核心能力與十二項指標作為師資 培育目標,符合教育部頒訂之師資職前教育教師專 業素養指標,方向明確。
三、該院持續辦理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提供師資 生自主計畫課程與教學經驗,透過合作學習與解決 問題歷練,強化責任感及培養對弱勢學校學生的教 學實踐。
四、該院因應 2030 年雙語國家政策的實施,規劃系列 課程,培養師資生具有國際觀的視野,如實施雙語 教學、IB 國際課程認證、辦理國外實習與見習等活 動,有助深化師資生之國際化教學經驗。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該院宜依據所訂之四項核心能力及十二項能力指 標,建立對應檢核之質量化評量標準,並對一般師 資生定期檢測,或列為畢業門檻之指標,以確保閃 耀之師的素質。(列管案一)
二、該院未來在自我評鑑報告中宜增加對於面臨的困 難與研擬的改進對策,以利自我精進與永續發展。
(列管案二)
本學院已建立本校師資生核心能力之檢核表,將請教學實 習開課教師,於學生修課後進行成效檢核;另請學生於教 學實習前、大五教育實習開始及結束共進行三次自我檢 核,以評估學生學習成效。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是以 鼓勵師資生的卓越表現為目的,並提供師資生透過教育實 踐與省思,以發展溝通、團隊合作、問題解決及持續專業 成長的意願與能力,作為師資生自我探索之參考。
感謝委員建議,下一期師資培育評鑑概況說明書中,將參 照委員意見,將相關困難及研擬對策納入。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二、行政運作及自我改善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該院致力推動師資培育三大目標:師培特色傳承與 創新發展,強化產官學鏈結體系,國際化師資培育,
且有具體執行策略及行動方案,值得肯定。
二、該院組織架構完備,規章建置完善,各項會議均能 依規定召開,並能依會議決議執行。
三、該院能夠運用有效客觀的數據支持各項改善措施,
優化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具有成效。
四、該院輔導師資生組成多元團隊,至教學現場進行服 務學習,結合所學,發揮社會公民責任,值得嘉許。
五、該院能針對前一期師資培育評鑑進行各種改善措 施,有助於該院持續精進,提升行政、教學與學習 品質。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該院積極申請設置國小教育學程,但尚未獲教育部 准予籌設,宜繼續努力,以建立幼兒教育至中小學 教育學程之一貫體系。(列管案三)
二、該院近三年(108~110 年)專屬預算為一千五百萬 至一千六百萬元左右;惟在結合師培系所之配合預 算,卻有逐年降低現象,108 年、109 年、110 年分 別為 112,451 千元,94,731 千元,86,819 千元,建 議學校逐年酌增該院專屬預算,以因應未來擴增業 務之需求。(列管案四)
三、網站為對外溝通重要媒介,宜針對網站內容(如:
訊息公告、活動看板等)充實並更新資料;且網頁 之國際師培項目包括中等教育季刊及教師甄選之 適切性,宜再評估(列管案五)。
依教育部審查意見修正本校申請設立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計畫書,刻正陳核中,奉核後,將於 110 年 12 月份第 3 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感謝委員建議。因應大環境變化,本校歲入逐年減少,爰 校內各單位每年分配之預算皆逐年下降,針對未來擴增之 業務之經費需求,本學院將更謹慎統籌現有經費之分配與 使用。
一、本學院網頁為確保資訊能清楚明確,對於師資培育相 關訊息及院內辦理之活動等重要資訊,經篩選後公開於院 網站週知。然而考量現行網路資訊發達,學生接受各界訊 息 管 道 多 元 , 爰 本 學 院 循 校 內 公 文 電 子 佈 告 欄 、 ePaperSystem、校內活動看板、師資生各式臉書社團、粉 絲專業等媒介,將各式活動或訊息予以多方宣傳週知。未 來本學院倘遇有重要訊息或辦理活動時,仍持續會將相關 資訊依類別刊登「訊息公告」、「活動看板」上,以增進 學生或教師之訊息來源。
二、本學院網頁原係按各行政組區分以呈現業務資料,經 整體評估後已將「專案計畫、中等教育季刊、教師甄選參 考資訊」自原「國際師培」項移列至「綜合業務」項下,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 請 參 見 : https://tecs.otecs.ntnu.edu.tw/index.aspx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三、學生遴選及學習支持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該院能透過多元管道遴選師資生,除各師培學系師資 培育生外,另有教育學程生、公費生、特殊績優表現 師資生,以及各種外加名額師資生,能遴選出適性優 質師資生。
二、該院能主動蒐集各縣市教師甄選開缺情形,掌握教學 現場所需教師員額,據以規劃各類公費生名額、調整 師資生甄選比例,並保障特殊需求學生名額。
三、該院採三導師制度,對公費生、卓獎生、師獎生提供 全方位師資生學習、生活、心理與品格輔導外,有助 於激發教育熱忱及承諾。
四、該院於 107(2)至 109(2)辦理 759 場多元學習與生涯 輔導活動,總參與達 23,102 人次,具有成效,值得 肯定。
五、該院自 107 學年度開辦國際教師學分學程,除積極 辦理說明會外,亦能邀請瑞士、印度、香港、新加坡 等國學者進行工作坊研習及英文試教活動,具有特 色。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該院108 新課綱 19 項新興議題中,防災、安全、能 源及閱讀等 4 項議題,尚未獨立開設或融入教育專 業課程,建議未來宜陸續開設相關課程,以強化師資 生對新興議題的瞭解,並符應教育趨勢與教學現場需 求。(列管案六)
以 109 學年度為例,法治、防災、安全、國際、科技、資 訊、能源、閱讀素養等 8 項新興議題目前尚未獨立開設於 教育專業課程中的教育議題專題課程。不過教育專業課程 中有部分課程有融入相關議題,例如,「教育政策與法令」
融入法治議題,「教學媒體與運用」、「資訊科技概論教 材教法」以及「資訊科技概論教學實習」融入科技與資訊 議題。其他包含防災、安全、國際、能源以及閱讀素養等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5 項議題,未於教育專業課程獨立開設或融入課程的議 題,師資生得以於通識課程以及教育專門課程中修習,亦 可由演講、工作坊等校內相關活動習得。
四、教師質量及課程教學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該院擁有10 位專任教師,能完整涵蓋教育專業理論 基礎及各類學科教材教法等專長領域,值得肯定。
二、學校為國內第一所取得國際文憑教師證照的師資培 育大學,該院積極投入 IB 教育,且推動國際教師學 分學程,並開授國際教育、華語文教育、國際數學教 育及國際物理教育四類專業領域,有利於我國國際師 資的培育及促進學校國際化。
三、該院已聘請一位外籍教師,對協助國際教師學分學程 的規劃及其發展亦有助益。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學校宜針對各師資培育學系教授積極投入分科教材 教法的教學及研究,建立與教師升等及獎勵更有關聯 性的制度措施。(列管案七)
本校積極邀請師資培育學系教授共同申請教育部精進師 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邀 請渠等擔任「中等教育季刊」之責任編輯、編輯委員,一 同參與各種新興教育議題研究之審查;同時也鼓勵其多方 參與本校教學發展中心各類教師社群、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及各類教學精進計畫及方案。對有心投入分科教材教法教 學及研究之師培學系教授,鼓勵進行教學實務研究並積極 出版或投稿期刊,進而對其升等有所助益。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二、學校對於該院教師的升等及其學術生涯發展,宜考量 師資培育的教育實踐及應用之特殊性,以利強化穩定 該院教師的教學環境。(列管案八)
一、本校針對師資培育學院教學型新進教師,凡到任後六 年內通過兩次教師評鑑,得不受本校教師評審辦法第八條 有關 6 年限期升等之限制,以利新進教師除熟悉教學運作 並有機會深化教學。
二、另本院鼓勵師長多方參與本校教學發展中心各類教師 社群、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參與各類教學精進計畫及方案;
申請教育部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領域教材教法 人才培育計畫等;投入「師資培育課程之遠距教學」專題、
師資生專業生涯發展資料庫建置等研究;院內亦透過協作 的方式共提計畫,支持鼓勵教師透過教學實務經驗傳承與 跨域合作,逐步累積研究量能與出版教學專書等,有利培 植學術生涯穩健發展。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五、學生學習成效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該院規定師資生修習教育學程教育專業課程之各科 成績應計入當學期學業成績,若師資生當學期學業平 均成績未達 70 分(學業平均積分 GPA 為 2.44)者,
次一學期不得選修教育專業課程,有助確保師資生素 質。
二、該院規劃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計畫,近三年舉辦 教案、教學活動設計、教學單元之 PPT 設計、教具 製作、教學演示及教甄模擬口試等主題之檢測,共 513 名師資生通過,成效顯著。
三、該院建立公費生、卓獎生及師獎生之教師專業素養發 展的評估機制,每學期檢視該等學生之學業成績及參 與非正式課程情形,有效掌握師資生素質。
四、該院依照課程屬性安排實地學習的機會,兼具分散式
與集中式,採三階段認證的方式,每累計滿 18 小時,
即進行檢核,計完成三次共54 小時的實地學習時數,
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五、該院近三年應屆畢業生師資生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通 過比率在 84.38%至 89.93%,均高於全國平均值,值 得肯定。
六、該院定期辦理師資生畢業流向追蹤調查,108 至 109 學年度填答率約 90%左右,近三年擔任教育相關工 作之比率約 78.64%至 80.31%,成效良好。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該院已培育為數眾多的傑出校友,宜成立該院校友 會,以凝聚校友的向心力與認同感。(列管案九)
本校秘書室設有公共事務中心,專責校友服務,如校友資 料庫之建立與更新、推動全國校友總會業務、海內外校友 會及各系所校友會之聯繫、校友活動之規劃及年度傑出校 友選拔等,包含全校各系所(含師培學系)之校友服務,
且近年均辦理一些大型活動,如畢業 40 年、30 年校友重 聚,並定期發放學校通訊,加強校友服務,已有成效。本 學院將與之合作,建立師培學院優良校友名單,推薦傑出 校友名單參加全校甄選,以表揚本學院之傑出校友。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六、實習及夥伴學校關係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該院已建立三聯合作關係,運用多面向互惠機制,共 創卓越師資培育與精緻教育,頗具特色。
二、該院師資生之實地實習資源豐富,與合作夥伴學校規 劃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服務學 習之實習系統,具有完整性。
三、該院近三年來,已與 353 所學校建立實質合作的夥 伴關係,推動師資生之教師專業發展與成長,成效卓 著。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無
無 無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師資培育自我評鑑 第一次檢討會議紀錄
一、時間:110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14:00 二、地點:校本部行政大樓三樓師培學院研討室
三、主席:洪院長儷瑜 紀錄:許天慈
四、出列席人員:陳玉娟副院長/兼組長、陳育霖組長、葉怡芬組長、林敬倫秘書、
林淑玲編審、黃詩婷編審、陳汝君編審 五、前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無
壹、討論事項:
提案單位:國際師培推動組 案由一:為本校110年師資培育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實地訪評評鑑結果、
評鑑委員評語表及觀察員觀察意見書面紀錄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相關法規:
(一)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9 條第三項第四款略以,評鑑委員應給 予明確之評鑑結果及相對應之具體理由與建議,以呈現各受評類科之優缺 點與興革事項。
(二)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10 條略以,受評類科對於自我評鑑結果 內容,認為訪評過程「違反程序」、自我評鑑結果內容所載與受評類科實況 不相符合,得提出申復。於收到結果起 14 個工作天內,書面檢附具體事證 向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提出申復,1 次為限。
二、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業於 110 年 11 月 25、26 日經邀請吳清山、
王如哲、陳木金、李安明、張國保計 5 位評鑑委員及莊國彰、孫美萍計 2 位 觀察員共同參與,評鑑流程按原訂行程逐一進行,會後由召集人吳清山委員 交付評鑑結果及評鑑評語表;11 月 25 日由 2 位觀察員交付觀察意見書面紀 錄。詳如附件 1-1、1-2。
三、 本案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評鑑結果,摘述如下:
(一) 六大項目認可結果:項目一至項目六,全數「通過」
(二) 基本指標認可結果:5 項全數「通過」
(三) 關鍵指標認可結果:7 項全數「通過」
(四) 整體評鑑結果:通過
四、 有關評鑑委員給予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評鑑結果及建議、觀察員觀察意見書 面紀錄等,業依自我評鑑實施計畫書所訂期程,於 110 年 11 月 29 日,向院
內全體師長及各組公布在案,以利業務興革後續推展與改善。
擬 辦:
一、 有關評鑑結果內容是否毋需進行申復?
二、 觀察員所提之觀察意見書面紀錄所載建議,請相關組別納入業務推動之參考。
決 議:
一、 有關評鑑結果,經討論後決定不提出申復。
二、 觀察員所提之觀察意見將納入後續業務推動之參考。
提案單位:國際師培推動組 案由二:為本校110年師資培育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實地訪評評鑑委員
評語表「未來發展之建議」後續改善情形案,提請討論。
一、 相關法規: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11 條略以,受評類科於接受自我評鑑實 地訪評後,應針對評鑑結果召開會議進行評鑑結果總檢討。受評類科應於實 地訪評結束後 1 個月內將「自我評鑑改善情形」等相關表格及會議紀錄由
「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審核後,送「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自我評鑑 結果公布 1 年內為自我改善期,各受評類科應於自我改善期結束前落實相 關改善。
二、 經查 110 年 11 月 25 日、26 日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 5 位評鑑委 員,針對基本指標、關鍵指標、六大評鑑項目逐一審視,並按流程參訪校內 教學設施、晤談學生/校內外教師、與本院師長同仁綜合座談等等,最終所 提交之評語表內容中,僅有擬具「優點」及「未來發展之建議」,並無提出
「缺點」、「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顯見對本校師資培育辦學績效給予肯 定。
三、 為持續精進校內作為,擬就 5 位評鑑委員所提具之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
逐一討論。各建議事項之後續改善措施,經各組初步研析,彙處如附,詳如 附件 2-1。
四、 檢附 111 年度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抽印「自評」部分 P.9-P.22)【案內有關表 6-5 新週期師培評鑑自評結果認定檢核表(P.21)】
併請參閱,詳如附件 2-2。
擬 辦:
一、 本案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如尚未能現階段完成需長期性列管者,是否 建議納入其他機制進行後續管考,倘階段性完成始予解除列管。
二、 本院第二次師培評鑑結果檢討改進會議為 12/10(五)12:00 召開。
三、 後續將再依程序將「自我評鑑改善情形」等相關表格及會議紀錄送交 12/20
(一)「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審核,後續再送「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 評鑑委員所提之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經討論後,同意解除列管案二、
列管案六 2 項列管事項,其餘 7 項繼續列管,追蹤後續辦理情形。各建議事 項之後續改善措施請各組依會議決議修正,於 12/9 日(四)16:00 前逕寄國 際師培推動組彙辦([email protected])。
三、 後續會議規劃依擬辦辦理。
貳、臨時動議:無 參、散會:15 時 20 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師資培育自我評鑑 第二次檢討會議紀錄
一、時間:11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2:00 二、地點:校本部行政大樓三樓師培學院研討室
三、主席:洪院長儷瑜 紀錄:許天慈 四、出列席人員:陳玉娟副院長/兼組長、陳育霖組長、葉怡芬組長、林敬倫秘書、
林淑玲編審、黃詩婷編審、陳汝君編審 五、前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提案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一 為本校 110 年師資培育 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 資類科】實地訪評評鑑 結果、評鑑委員評語表 及觀察員觀察意見書面 紀錄案,提請討論。
一、有關評鑑結果,經討論後決定不 提出申復。
二、 觀察員所提之觀察意見將納入 後續業務推動之參考。
依決議辦理。
二 為本校 110 年師資培育 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 資類科】實地訪評評鑑 委員評語表「未來發展 之建議」後續改善情形 案,提請討論。
一、評鑑委員所提之 9 項「未來發展 之建議」,經討論後,同意解除列管 案二、列管案六 2 項列管事項,其餘 7 項繼續列管,追蹤後續辦理情形。
各建議事項之後續改善措施請各組 依會議決議修正,於 12/9 日(四)16:00 前 逕 寄 國 際 師 培 推 動 組 彙 辦
二、後續會議規劃依擬辦辦理。
依決議辦理。
針 對 列 管 案 經 彙 整 各 組 別研析說明,
將 提 本 次 會 議討論。
壹、討論事項:
提案單位:國際師培推動組 案由:為本校110年師資培育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實地訪評評鑑委員評
語表「未來發展之建議」後續改善情形列管案,提請討論。
一、 經查 110 年 11 月 25 日、26 日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 5 位評鑑委員 所提交之評語表內容中,僅有擬具「優點」及「未來發展之建議」,並無提 出「缺點」、「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顯見對本校師資培育辦學績效給予 肯定。
二、 為持續精進相關師培作為,自 110 年 12 月 3 日起由本學院召開評鑑檢討會 議,就 5 位評鑑委員所提具之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逐一討論,前次會議 解除列管案二、六共 2 案,其餘 7 項繼續列管,追蹤後續辦理情形,提 12 月 10 日第二次檢討會議討論。
三、 針對尚未解除列管之各建議事項後續改善措施,經各組研析後,彙處如附,
詳如附件 1。
擬 辦:
一、 後續擬依程序將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之「自我評 鑑改善情形」等相關表格及會議紀錄送交 12 月 20 日「自我評鑑工作小組」
會議審核,後續再送「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
二、 12 月 20 日上午 10 時於綜合大樓 509 國際會議廳召開之本校「自我評鑑工 作小組」會議,再請師長同仁撥冗參加。
三、 後續檢討會議,擬再安排時間召開。
決 議:
一、有關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評鑑委員實地訪評所提之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
經前次會議解除列管 2 項,本次會議經討論同意解除列管案五計 1 項列管事 項,其餘 6 項繼續列管,後續納入本學院定期會議持續追蹤辦理情形。
二、本案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改善措施一覽表,後續併同特殊教 育學校(班)改善措施一覽表,提交 12 月 20 日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工作小 組會議審核。
貳、臨時動議:無 參、散會:13 時 30 分
附件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改善措施一覽表【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
校 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師 資 類 科 特殊教育學校(班) 訪 評 日 期 110/11/25-26 評 鑑 委 員 姓 名 林坤燦委員、侯禎塘委員、洪榮照委員、陳明聰委員、曾世杰委員
一、教育目標及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教師專業素養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 該校教育目標及校務發展計畫中之師資培育發展 重點,以培育具「專業、優質、承諾」的師資生,
孕育為師為範的專業人才,並以提高學生學科教 學知識、因應教學轉變、反省增能、熱愛教育為具 體教學目標,以精進教學與奉獻教育。
二、 該校師資職前課程因應教師專業素養及指標,著 重 在 博 雅 知 識 基 礎 上 具 備 任 教 學 科 專 門 知 識
(CK)、教育專業知能(PK)及提高學科教學知能
(PCK),以強化教學實踐能力與培育教育專業素 養,該系亦能結合五項師資專業素養作為學系師 培教育目標。
三、 該系學生在必修及選修之專業課程外,需要修習 各種教育專業課程、特殊教育專業課程、特殊需求 領域及科目調整之教學知識,符應特教師資生任 教所需教學知能學習成效之期望,該系師資培育 教育目標與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教師專業素養指標
無 無
四、 該學系設計特殊教育師培生教師專業素養及其指 標自評表,對於每屆學生,持續在大一下學期、大 二下學期、與大三下學期進行形成性的素養發展 自我檢核,大四進行總整性課程之多元評量檢核,
並完成大四學生總整課程問卷,以瞭解整體素養 發展的總結性成果,學系整體規劃的形成性與總 結性檢視機制十分具體完整。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無
二、行政運作及自我改善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 104-108 年校務發展計畫,明確將締造全球頂尖教 育重鎮、推動優質師資方案及培育前瞻師資列為 校務、發展計畫的重要方針。109 至 114 年的校務 發展計畫,亦針對學校師資培育提出發展跨域整 合及完備師培體系的策略,建立中校、特教及國際 教育文憑的完善師資培育體系。
二、 該校師資培育策略與行動,為符應社會變遷及教 學需求,在校務發展計畫中提出師資培育的三項 目標及八項行動策略,建立師資培育具備傳承與 創新的特色,並建構特殊教育師資培育具備前瞻 與優質的發展特色。
三、 學校師資培育單位之組織定位與人力配置充沛,
含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 科,並建置師資培育學院的組織,暨設置有師資培 育課程組、實習與地方輔導組及國際師培推動組。
特殊教育師資培育學系亦有堅強的師資陣容、雙 導師及行政人力配置,能夠傳承師資培育之優良 傳統,培育特殊教育專業優質師資。
四、 學校師資培育的行政運作質量俱優,特殊教育師 資培育在教育學院和師資培育學院之下,負責中 等階段之特教師培,相關的章程與規範準則完善,
軟硬體設施頗爲優良,教學儀器設備與時俱進,整 體行政運作兼顧教師自主與特教專業分工之原 則,能有效推動特教師資培育的行政運作,提供學 生優質的學習環境。
五、 特殊師資培育學系與學校師資培育學院密切合作
無 無
教育階段所需資優教育類教師,107 至 109 年共計 109 位師資生;共同合作爭取培育特殊教育師資公 費生,107 至 109 學年度培育的特教公費師資生名 額計達 29 位,成效頗優良。
六、 特殊教育師資培育能善盡社會公民責任,輔導特 殊教育師資生組成團隊進行特教推廣及多元特教 志工服務,也能爭取外部資源進行海外教育見習,
輔導師資生參與社會服務,從服務中學習教師專 業與樂業的精神。
七、 學校制訂有師資培育學系師資生修讀多元學科專 長之規範,107 至 109 學年度學生修習輔系人數計 達92 人,在鼓勵與輔導特殊教育師資生修習多元 學科專長之運作機制與成效方面良好。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無
三、學生遴選及學習支持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 除了學校設置師資培育校級獎助措施外,特教系主 動爭取並獲得許多獎助資源,建立獎助機制,提供 學習支持,例如勵志獎學金、利音獎學金、陳榮華 教授、王振德教授、張正芬教授、沈奕廷獎助學金 等多達十餘項,各項獎補助辦法完備,執行成效良 好;特教系提供弱勢學生名額多達二十餘位,並有 相關獎助措施,以協助安心就學。
二、 分別為全系師資生及資優學程生建置師培課程地 圖,並經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後執行,課程脈絡清 晰,內容完備,有助於學生修課規劃,各年級學生 對課程地圖指引之了解程度,大多達 4.5 以上(滿 分5 分)。
三、 提供師資生學習輔導、生活輔導、生涯輔導、參與 學術活動、海外見習實習等,輔導頻率高,方式多 元,成效良好。
四、 積極輔導師資生取得教師生涯相關職業證照,並提 供具體協助與獎勵措施。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資優教育學程之設置,以多元方式培育特教師資,可 解決目前縣市中等教育階段資優教育教師不足問題,
學程生之遴選機制嚴謹,課程設計及相關配套規劃完 備,建議未來可進一步研議招收科系別、錄取人數、
報名條件及修課與培育方式,以吸引更多優秀學生報 名甄選,培育優質師資。
分析歷年資優教師需求領域與趨勢,了解所需專長領域方 向,針對專長領域相關系所辦理招生說明會或提供招生宣 傳影片,並邀請學程生分享,以廣納適性資優學程師資生 就讀。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四、教師質量及課程教學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 教師的學術表現及在特教相關領域的參與極為傑 出,學術研究之方向與所爭取之資源可運用於特教 師培。
二、 專兼任教師學術專長或學經歷與課程需求相符,並 有全校、校際或系內專業學習成長社群。
三、 課程依相關規定規劃,能反映教育目標與專業素養 指標,並能反映教學現場新興議題需求。
四、 教師有合理的教學負擔,設有課程改善之機制,新 進教師有減課、落實良好的mentor 制度協助,mentor 可提供新進教師之教學諮詢輔導。
五、 專兼任教師能依據教師專業素養與指標需求設計 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學習評量。
六、 專兼任教師有多元化的有效教學作為,並能引進教 學現場優質教師與專任教師合作開課,受評期間各 學期學生對課程意見調查統計平均值顯著高於校 平均值與學院平均值。訪評學生對教師在教學上的 努力多所肯定。
七、 在學學生及畢業生對特教有強的commitment,也認 為特教系提供良好的學習資源。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建議未來的課程結構與內容宜補強資源班國英數之 教學能力,更貼切職場的需求。
謝謝指教,未來會將此建議納入本系課程小組會議中討 論。
本系培養的師資生未來服務場域以國高中為主(7~12 年 級),此階段之部定領域課程已更分化且難度加深,恐難 以少數學分之課程即能完全補強學生之教學能力;因此在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之「教師 專業發展」要點第四點(p.84)提及:
教師為了掌握領域課程綱要的內容,以及發展跨領域/科 目課程及教學之專業素養,得參與各該主管機關提供之教 師研習或進修課程,取得領域教學專長認證或換證。
因此在本系一向致力於培養學生專業承諾(commitment)
之際,一直不遺餘力鼓勵學生在校時選讀國英數輔系,離 校後設法修習國英數領域專長證照。
目前本系已在「特殊教育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中分別介 紹各部定領域之核心概念教學重點,並在「身心障礙學生 教材教法輕/重(二)」、「自主學習與學習策略」及「閱讀 問題診斷與補救」中教導有關資源班學生之教學策略,以 使師資生未來能與普通教師進行專業對話,共同致力於在 普通班班級內進行課程調整,並於資源班中教導學習策略 以提升補救效果。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五、學生學習成效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 建立有完整特殊教育師資生的學習成效評估系統,
涵蓋從大一至大四實施特殊教育專業素養檢核、課 程實施問卷及教學現場情境測驗等,頗為完整且具 特色。
二、 該類科課程核心能力轉換為素養導向,全系教師通 力合作具周詳與好評,反應在特教系學生學習上具 特教專業能力與素養,值得肯定。
三、 該類科畢業生評估特教師資職前課程專業素養及 指標的達成程度頗高,對自己的專業核心能力及特 教系師資培育成果持正向肯定。
四、 雇主意見顯示,特教系師培畢業生在工作期間的表 現及對畢業生滿意度很高,持極佳的肯定。
五、 該類科鼓勵師培生修習多元課程,包含跨校選課、
輔系及雙主修,對師培生生涯及職涯發展很有助 益。
六、 該類科非常落實師培生教師檢定及甄試的輔導機 制,也多鼓勵師培生取得多樣的教師生涯相關職業 證照。
七、 該類科應屆畢業生近三年通過教師檢定高達 95%
以上,畢業生考取及從事特殊教育教職比率也高,
就特教師培科系而言,學生畢業後的學習成效表現 極佳。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無
無 無
六、實習及夥伴學校關係 改善措施 管考情形 優點:
一、 該校能建立與夥伴學校實習和夥伴關係之機制,提 供夥伴學校互惠措施,強化彼此合作關係。
二、 該類科能有系統規劃與夥伴學校合作,配合師培課 程,提供師資生見習和實習之機會並加以落實。
三、 該類科能善用該校特殊教育中心提供夥伴學校特 殊教育教師專業進修。
四、 能善用該類科教師之專案計畫,協助夥伴學校教師 發展專業社群,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五、 能規劃多元服務學習方案,讓師資生參與高中和國 中學生的課業輔導,促進夥伴學校學生學習。
缺點:無
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無 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建議該類科可以持續強化海外夥伴學校關係,提供師 資生多元且具國際化視野的學習經驗。
藉由本次評鑑的機會,本系已重新檢視討論如何再深化海 外合作大學,進一步整合本系特教師資培育與實習伙伴學 校之關聯性;初步規劃未來將以本系教師現在正在執行的 研究專案為基礎,再結合本系教師所開授的課程、以及研 究所博碩士生的學位論文、專題研究等,以及本校刻正進 行的全英語課程,逐步深化師培與海外合作大學之角色與 功能,逐漸將師資培育國際化。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10 學年度師培評鑑檢討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11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 30 分 地點:227 會議室
主席:姜義村主任老師 紀錄:陳佩君助教
出席人員:郭靜姿老師、洪儷瑜老師、陳美芳老師、陳心怡老師、劉惠美老師、胡心慈老師、于曉平 老師、潘裕豐老師、張千惠老師、吳亭芳老師、劉秀丹老師、王慧婷老師、陳貞夙老師、
王曉嵐老師、佘永吉老師、邱春瑜老師、陳偉仁老師、廖靜宜老師、陳采明老師、楊如譽 老師、黃心瑜老師
討論提案:
案由一、針對110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以下簡稱本類科)師資培育評鑑(含自我評 鑑及實地訪評兩階段)之評鑑意見自我改善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1、本類科自我評鑑及實地訪評已分別於 9/30 及 11/25-11/26 辦理完成。
2、依據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11 條,受評類科於接受實地訪評後,應針對評鑑結 果召開會議進行評鑑結果總檢討,並於實地訪評結束後 1 個月內將「自我評鑑改善情形」
等相關表格及會議紀錄交由「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審核,再送「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 議。
3、本類科兩階段評鑑辦理完成後,均由各項目分別針對評鑑委員之意見進行討論與修正,最 後再由全體師長共同確認。各項目自我改善說明資料彙整如附件,再提交本次會議確認。
決議:依據各項目所撰寫之自我改善說明,照案通過,且全數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