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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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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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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師資培育自我評鑑 第一次檢討會議紀錄

一、時間:110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14:00 二、地點:校本部行政大樓三樓師培學院研討室

三、主席:洪院長儷瑜 紀錄:許天慈 四、出列席人員:陳玉娟副院長/兼組長、陳育霖組長、葉怡芬組長、林敬倫 秘書、林淑玲編審、黃詩婷編審、陳汝君編審

五、前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無

壹、討論事項:

提案單位:國際師培推動組 案由一:為本校110年師資培育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實地訪評評

鑑結果、評鑑委員評語表及觀察員觀察意見書面紀錄案,提請討 論。

說 明:

一、 相關法規:

(一)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9 條第三項第四款略以,評鑑委 員應給予明確之評鑑結果及相對應之具體理由與建議,以呈現各受評 類科之優缺點與興革事項。

(二)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10 條略以,受評類科對於自我評 鑑結果內容,認為訪評過程「違反程序」、自我評鑑結果內容所載與 受評類科實況不相符合,得提出申復。於收到結果起 14 個工作天內,

書面檢附具體事證向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提出申復,1 次為限。

二、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業於 110 年 11 月 25、26 日經邀請 吳清山、王如哲、陳木金、李安明、張國保計 5 位評鑑委員及莊國彰、

孫美萍計 2 位觀察員共同參與,評鑑流程按原訂行程逐一進行,會後 由召集人吳清山委員交付評鑑結果及評鑑評語表;11 月 25 日由 2 位 觀察員交付觀察意見書面紀錄。詳如附件 1-1、1-2。

三、 本案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評鑑結果,摘述如下:

(一) 六大項目認可結果:項目一至項目六,全數「通過」

(二) 基本指標認可結果:5 項全數「通過」

(三) 關鍵指標認可結果:7 項全數「通過」

(四) 整體評鑑結果:通過

四、 有關評鑑委員給予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評鑑結果及建議、觀察員觀察 意見書面紀錄等,業依自我評鑑實施計畫書所訂期程,於 110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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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9 日,向院內全體師長及各組公布在案,以利業務興革後續推展 與改善。

擬 辦:

一、 有關評鑑結果內容是否毋需進行申復?

二、 觀察員所提之觀察意見書面紀錄所載建議,請相關組別納入業務推動 之參考。

決 議:

一、 有關評鑑結果,經討論後決定不提出申復。

二、 觀察員所提之觀察意見將納入後續業務推動之參考。

提案單位:國際師培推動組 案由二:為本校110年師資培育自我評鑑【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實地訪評評

鑑委員評語表「未來發展之建議」後續改善情形案,提請討論。

一、 相關法規:

本校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 11 條略以,受評類科於接受自我 評鑑實地訪評後,應針對評鑑結果召開會議進行評鑑結果總檢討。受 評類科應於實地訪評結束後 1 個月內將「自我評鑑改善情形」等相關 表格及會議紀錄由「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審核後,送「自我評鑑指導 委員會」審議。自我評鑑結果公布 1 年內為自我改善期,各受評類科 應於自我改善期結束前落實相關改善。

二、 經查 110 年 11 月 25 日、26 日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地訪評之 5 位評 鑑委員,針對基本指標、關鍵指標、六大評鑑項目逐一審視,並按流 程參訪校內教學設施、晤談學生/校內外教師、與本院師長同仁綜合 座談等等,最終所提交之評語表內容中,僅有擬具「優點」及「未來 發展之建議」,並無提出「缺點」、「針對缺點之改善意見」,顯見 對本校師資培育辦學績效給予肯定。

三、 為持續精進校內作為,擬就 5 位評鑑委員所提具之 9 項「未來發展之 建議」逐一討論。各建議事項之後續改善措施,經各組初步研析,彙 處如附,詳如附件 2-1。

四、 檢附 111 年度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抽印「自評」

部分 P.9-P.22)【案內有關表 6-5 新週期師培評鑑自評結果認定檢核 表(P.21)】併請參閱,詳如附件 2-2。

擬 辦:

一、 本案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如尚未能現階段完成需長期性列管者,

是否建議納入其他機制進行後續管考,倘階段性完成始予解除列管。

二、 本院第二次師培評鑑結果檢討改進會議為 12/10(五)12:00 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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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後續將再依程序將「自我評鑑改善情形」等相關表格及會議紀錄送交 12/20(一)「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審核,後續再送「自我評鑑指導委 員會」審議。

決 議:

一、 評鑑委員所提之 9 項「未來發展之建議」,經討論後,同意解除列管 案二、列管案六 2 項列管事項,其餘 7 項繼續列管,追蹤後續辦理情 形。各建議事項之後續改善措施請各組依會議決議修正,於 12/9 日

(四)16:00 前逕寄國際師培推動組彙辦([email protected])。

三、 後續會議規劃依擬辦辦理。

貳、臨時動議:無

參、散會:15 時 20 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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