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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臺中榮民總醫院感人故事徵文活動 「將瞬間感動 化為永恆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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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臺中榮民總醫院感人故事徵文活動

「將瞬間感動 化為永恆的經典」

一、源起及意義:

為傳遞本院醫護人員實踐核心價值之真實事蹟,將醫病互動中所激盪出的瞬間感動,化 為值得流傳的經典。因此期望透過院內徵文比賽蒐集本院溫馨感人故事,集結成冊外,

亦可從中精選出足以演繹本院組織文化及創院精神雋永故事,並透過各式管道系統性的 傳遞給民眾藉以宣傳臺中榮總品牌故事,提升本院品牌價值。

二、故事特性及選材範圍:

1. 以本院醫病間互動的感人故事為主軸,並以在職(退休)同仁、志工等之付出、貢獻或 信守醫病承諾等而為感動之故事角度進行撰寫。

2. 考量本院使命為增進榮民、一般民眾以及全人類的健康,選擇題材若為榮民尤佳。

3. 故事須為真實事件,勿杜撰情節。

三、承辦單位:臺中榮總院部秘書室 四、活動時間:

1. 徵稿時間:105 年 07 月 05 日(二)起至 105 年 08 月 01 日(一)截止,以 E-mail 時間為 憑。請於截稿日前將電子檔 E-mail 至信箱 vghtcstory@gmail.com。

2. 稿件評選:105 年 08 月 02 日(二)至 105 年 08 月 29 日(一) 3. 公佈評審結果:105 年 09 月 01 日(四)公告於本院網頁。

五、活動宣傳管道:

1. 全院發函公告並張貼於院內電子佈告欄。

2. E-mail 寄發全院。

3. 志工人員徵稿請社工室藉其管道協助宣傳。

4. 退休人員徵稿請人事室協助藉其管道協助宣傳。

六、徵文對象與資格:本院在職員工、退休員工及本院志工。

七、撰稿方式:

1. 填寫附件一報名表及文稿。(填寫未完整者將不予評審) 2. 文稿至少五百字。

3. 請依據故事內容自訂故事標題。(納入評審標準) 八、評審方式:

1. 由承辦單位針對所規範之故事特性及撰寫角度/方向進行初審。

2. 由院部長官及一位外聘專家進行複審。

3. 分數加總平均後,依分數高低排序,入取前參名(院長特別獎、優等獎、績優獎)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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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最多伍名。

4. 若相同故事題材,僅擇優錄取一篇。

九、評審標準:

1. 內容(50%):故事內容能傳遞本院醫護人員實踐核心價值之真實事蹟,化為值得流傳 的經典,足以演繹本院組織文化及創院精神,提升本院品牌價值。

2. 文辭(30%):文筆流暢溫馨感人,並能深切刻劃醫病互動中所激盪出的瞬間感動。

3. 結構(20%):佈局巧思具故事張力。

4. 標題(10%) : 題目能引人閱讀,印象深刻。

十、獎勵方式:依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頒給獎勵。獎項及獎勵如下:

1. 院長特別獎:壹名,頒給新臺幣 5,000 元整等值禮券,獎狀乙禎。

優等獎:壹名,頒給新臺幣 3,000 元整等值禮券,獎狀乙禎。

績優獎:壹名,頒給新臺幣整 2,000 元整等值禮券,獎狀乙禎。

佳作獎:伍名,核給新臺幣 1000 元整等值禮券,獎狀乙禎。

2. 於院級會議由院長或指派長官公開頒獎勉勵。

十一、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若未達階段審核標準之水平,若干獎項可由主辦單位決議從缺。

2. 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相關法律問題亦由投稿人負 責並追回獎金:

(1) 故事未經查證,自行杜撰者。

(2) 拷貝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3) 抄襲他人作品經察覺者。

(4) 須徵得故事當事人(病人或家屬)同意後,始將事件書寫參加徵文比賽。

(5) 能於得獎後負責聯繫病人或家屬等當事人,配合後續報導、發表及出版等相關 事宜。

(6) 非參選對象資格者。

3. 所有來函稿件恕不退還,敬請自留底稿。

4. 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編修運用於報導、發表、出版、佈置、展覽、

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致酬。入選者亦需配合主辦單位提供或補充文稿,

俾利宣導、發表及出版等。

5. 為保障自身權益及其對作品的負責,請附上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地址等(目的為防 止著作權上糾紛及保障作者權益)。本單位將謹守作者基本資料之保密措施。

6. 獎金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規定辦 理。

7. 本徵文辦法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

十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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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活動報名表(如附件一)。

2. 活動聯絡人:院部秘書室蔡淑華小姐、黃智郁先生。

3. 連絡電話:(04)23592525#2001、200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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