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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里區大里國小附設幼兒園110學度 第四階段招生簡章
一、 依據「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二、110學年度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收3歲以上至5歲幼兒的出生起迄日 期定義如下:
(一)3足歲:民國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者。(2017/9/2-2018/9/1) (二)4足歲:民國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者。(2016/9/2-2017/9/1) (三)5足歲:民國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者。(2015/9/2-2016/9/1) 三、 辦理招生程序如下:
(一)登記時間:(僅採現場登記)
現場登記:即日起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3時,額滿為止。
(二)現場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三)招收班級數及名額:
混齡班:3足歲~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共2班(每班30人),尚有名額15人,因每年
入園幼兒各年齡人數不盡相同,編班可能採大中小混齡。
四、 登記資格及繳納證件:
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未繳驗者不予受理登記。
五、申請登記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追 溯其法律責任。
六、幼兒園以實施全日制教學為原則,收托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 8時至下 午4時止。招收3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每班招收幼生30名為限,並為 實施融合適性教育之普通班。
七、課後留園服務:
本園爲協助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減輕弱勢家庭經濟負擔,依家長需求及參加 幼兒人數開辦課後留園服務措施(滿10人以上),實施時間以平時上課日放學後 下午4時至6時為原則,符合以下條件之幼兒得申請課後留園服務補助:
(一) 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家庭幼兒。
(二) 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家庭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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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報經教育局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幼兒。
(四) 家戶年所得新臺幣30萬元以下之當學年度9月1日以前5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 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3筆以上不動產其且公告現值合計超過650萬元,
或年利息所得超過10萬元以上者。
八、本簡章依據「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注意事項」訂定,
得經本園(校)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陳報園(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