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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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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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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 學年國立清華大學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招生簡章

一、 宗旨

本計畫主要是輔導對基礎科學尤其是對物理、生命科學有興趣且具潛力的高中學生,經由隔 週至本校上課及實驗,教導並激發其對科學的基本知識與正確觀念,訓練分析推理的能力及 作實驗的方法。並藉分組討論及輔導,解答及發現學生在課業上疑難,啟發學生思考與訓練 其表達及運用參考文獻的能力。希望在科學上具有潛力的學生經過兩年在本計畫的培育後,

能有所啟蒙且產生興趣,進而紮實其基礎科學的訓練,以期在日後能成為基礎科學的優秀人 才。

二、 參加對象及招生名額

(一) 參加對象:高一新生(物理組/生命科學組)---適合高一新生報考;

高二插班生(限物理組)---適合高二學生報考。

(二) 名 額:報名組別分為物理組、生命科學組;

高一新生:物理組錄取 60 名,生命科學組錄取 70 名。

高二插班生:物理組錄取名額以不超過 20 名為原則,且成績須達錄取標準。

三、 考試日期及時間

(一) 考試日期: 110 年 9 月 25 日(週六)

(如因疫情嚴峻無法如期舉辦,考試將延期,時間另行公告於報名網站) (二) 考試地點: 台北-南山中學:23554 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 41 號

新竹-清華大學: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號 台中-衛道中學:40677 台中市北屯區四平路 161 號 (三) 考試組別科目、時間與相關規定如下:

1. 組別科目:物理組:(1) 物理 (200 分);(2) 數學(100 分)

生命科學組 (1)生命科學 (150 分);(2) 基礎理化(100 分) 2. 考試日程表

組別 時間

物 理 組 (高一新生)

物 理 組

(高二插班生) 生命科學組 08:00-08:40 開放查看考場

08:55-09:00 預備鈴響(持合格身份證件正本入場) 09:00-10:30

第一節

物 理 生命科學

10:55-11:00 預備鈴響(持合格身份證件正本入場)

11:00-12:00 第二節

數 學 基礎理化

3. 考試時間:第一節 90 分鐘 (09:00- 10:30)、第二節 60 分鐘 (11:00- 12:00) 4. 考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1)考試開始前 5 分鐘預備鈴響,持合格身份證件正本入場。

(2)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且不得書寫、畫記、作答、交談。

(3)未持本單位規定之合格身份證件正本入場,不得應試【詳見合格身份證件規

(2)

(4)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外,入場後 40 分鐘內不得離場。

(5)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聲響畢,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

四、 報名

(一)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hsse.phys.nthu.edu.tw (二) 報名繳費日期

自 110 年 8 月 16 日(一)起至 110 年 9 月 10 日(五)晚上 11:59 止。

(三) 報名費繳費規定

1. 每人報名費新台幣 800 元整。

2. 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後,必須於 110 年 9 月 10 日前完成繳款,才取得正式應考資格。

未繳款、逾期繳款,不具考試資格。

3. 繳費方式

(1)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網路 ATM 轉帳繳款者(手續費自付):

先輸入(臺灣銀行)代碼『004』,再輸入【帳戶號碼】及報名費金額,最後務必確 認交易明細表之「繳款帳號」及「繳款金額」正確無誤且交易成功。交易明細表請 自行妥善保存。

(2)至臺灣銀行臨櫃繳款者,請於營業時間內至臺灣銀行各分行繳款。

4. 低收入戶考生優待免報名費規定如下:

低收入戶考生享免報名費之優待。前項所稱低收入戶考生係指各縣市所界定之低收入 戶,必須上傳縣市政府或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至報名系 統供審核。

(四) 報名費繳費狀況查詢及確認

1. 務必於完成繳費後隔 2 日至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況,報名資料下方出現「已繳費」,即 表示已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如於假日繳款者,請於星期一再至報名網站查詢),完成 繳款後無需通知主辦單位。

2. 查詢方式:報名網站>考生登入>登入帳號密碼>繳費狀態查詢。

3. 如確認繳費成功,請於繳費完成 2 日後登入報名系統查詢,若仍出現「未繳費」訊 息,請將繳款收據及報名資料 mail 至主辦單位([email protected])。

(五) 報名費退費申請方式及規定

1. 退費申請一經受理恕不得取消。

2. 申請退費截止日期為 110 年 9 月 10 日(以郵戳為憑)。

3. 欲申請退費者,請檢附退費申請書、匯款同意書、國民身分(居留)證正反面影本、退 款帳戶存摺影本(限本人),以上資料須【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申請,逾期提出申 請者,一律不予退費。

(六) 報名資料修改注意事項

1. 考生報名時應詳閱本簡章各項規定,詳實填寫及登錄相關報名資料,並按規定仔細 校核,資料修改應於報名系統截止日「110 年 9 月 10 日」前自行上網更改。如因個 人疏失,考生須自負無法考試之責任,非主辦單位之權責。

2. 報名繳費截止後,立即進行考試相關作業,不接受任何更換組別、更換考區申請。

(3)

五、 報名注意事項

(一) 考生報名時,應詳閱本簡章各項規定,詳實登錄相關報名資料,並按規定仔細校核。

(二) 考生或學校代理報名者應依照報名系統指示,詳實登錄資料,以免資料誤繕致影響考生權 益。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主辦單位處理。

(三) 報名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報名資料者,除取消報名、考試資格外。另通知其 使用單位,並送請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四) 考生如因考試前罹患傳染性結核病(痰檢驗仍屬陽性階段者)、麻疹、德國麻疹、百日咳、

流感、水痘、新冠肺炎(含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等依規定限制出入人員)等 無法應試者,因本計畫無法增加名額事後補考,得檢具證明文件於 110 年 10 月 25 日前 申請退費。

(五) 考生應於考試前至招生網站查詢考場資訊,考試當天跑錯考場者不得進入考場應試。

(六) 因應防疫作業,本次考試家長及親友不可進入考區陪考,且考生進入考區時,須出示合格 身份證件,並佩戴口罩、量體溫。考生進入試場起,除查驗身分核對面貌時,可暫時脫下、

拉下口罩,其餘須全程佩戴口罩,若考生不配合,將扣減該節全部成績。

(七) 當日額溫≧ 37.5 ℃或耳溫≧ 38 ℃者,需遵從現場試務人員安排,於特殊考場應試,若 考生不配合,將扣減該節全部成績。

六、 考場與准考證號碼公布

110 年 9 月 22 日於招生網站公告考場資訊與准考證號碼,考生得至報名系統查詢、列印准考 證。

七、 合格身份證件

參試者請攜帶下表中其中一項合格身份證件應考。未依規定應考者,以缺考論,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補考。僅攜帶准考證者視同未攜帶合格身份證件。

考生必須攜下列其中一項同時具有照片及國民身分證字號證件正本,才可入場應試

證件類別 合格條件

1 國民身分證正本 正本

2 健保卡正本 必須同時具備照片及國民身分證字號(※無照片視同無效證件) 3 學生證正本 必須同時具備照片及國民身分證字號,缺一不可

4 護照正本 必須在有效期限內(※護照逾期視同無效證件) 5 居留證正本 外籍生得憑此證應考

八、 應考規則

監考人員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規則各項規定,得對可能干擾試場秩序、妨礙考試公平性之 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考生應予配合,否則依情節輕重得中止其 考試或取消其應考資格。

(一) 入場及離場

1. 考生必須出示本考試規定之合格身份證件正本(不含准考證)入考場應試。

2. 考生於入場後至繳卷前,未經許可不得藉故擅自離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如有突發 事故(如因病等),必須暫時離開考試試場者,須由試場工作人員陪同處理,但不得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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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生須攜帶本考試規定之合格身份證件入場應試,如未帶本考試規定合格身份證件 不得應試,亦不得留在試場內。

4. 非應試物品不得攜帶入座

(1)具有傳輸、通訊、計算、記憶、拍攝、錄影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環類、智慧型手錶類)、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 放器材(如:MP3、MP4 等)、時鐘、鬧鈴、電子鐘、呼叫器、收音機等。

(2)妨害考試公平之物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

5. 考試開始超過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開始 40 分鐘內不得離場。

(二) 應考及作答注意事項

1. 本考試規定不得攜帶入座之物品,經發現攜帶在身上、置於抽屜內或置於考生位子 旁,扣成績 3 分;發生聲響,扣成績 3 分。

2. 置於臨時置物區或臨時區包包內物品發生聲響(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環類、

智慧型手錶類、MP3、MP4、時鐘、鬧鈴、電子鐘、呼叫器、收音機等),扣成績 5 分。

3. 考生有下列行為、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之一者,取消其測驗資格,已測驗之成績均認 無效不予採計:

(1)請他人頂替代考偽造證件應試。

(2)脅迫其他考生或監試人員幫助舞弊。

(3)集體舞弊或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4)夾帶或傳遞含有相關文字或符號之物件。

(5)在文具、衣物或肢體等處書寫相關文字或符號。

(6)抄襲、傳遞或交換答案或試題本。

(7)以聲音或信號示人答案。

(8)將答案供人窺視、抄襲。

(9)意圖窺視他人答案或意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經制止仍再犯者。

4. 考試時不得飲食、抽菸、嚼食口香糖等,違者扣成績 1 分。

5. 考生穿戴連帽衣服或使用耳塞或口罩或手套或圍巾或非電子式傳統暖暖等,以進入 試場後不影響辨識面貌為原則,且須配合監試人員檢查。

6. 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立即停止作答。仍繼續作答者,扣成績 2 分;經監試人員制止 仍繼續作答者,扣成績 5 分。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或成績不予計分。

九、 成績公告

預定 110 年 9 月 30 日 17:00 上網公佈錄取名單,考生可至招生網址查詢成績。

十、 各組別聯絡人

物理組 張雅雯小姐 電話:03-5715131 轉 42541 生命科學組 李怡萱/黃詩婷小姐 電話:03-5715131 轉 35859

(5)

國立清華大學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 110 學年度招生考試退費申請單

學生姓名 身份證字號

申請日期 聯絡電話

考生個人帳戶 請擇一填寫

□ 郵局帳戶-局號:□□□□□□□ (含檢號) 戶名: 帳號:□□□□□□□(含檢號)

□ 銀行帳戶-銀行代號:□□□ 戶名:

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

帳號:□□□□□□□□□□□□□□(請靠左填寫)

此處浮貼「存摺封面影本」

國民身分(居留)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國民身分(居留)證背面影本黏貼處

退費申請注意事項:

1. 退費申請一經受理恕不得取消。

2. 申請退費截止日期為 110 年 9 月 10 日(以郵戳為憑)。

3. 請檢附退費申請書、匯款同意書(見下頁)、退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限本人)、國民身分(居 留)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資料須【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 退費。款項預計於 11 月上旬退回至您指訂帳戶。

4. 地址: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號清大物理館 619 室

收件人:國立清華大學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招生考試委員會 連絡電話:03-5715131 轉 42541

(6)

校外人士/廠商 匯款同意書

一、茲同意國立清華大學將現金電匯入本人(公司)所指定之後述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作為本 人(公司)收受帳款、貨款及其他款項之方式。

二、帳戶資料:▓新申請 □變更名稱或帳號 □遺忘查詢帳務密碼 存款戶名:

銀行 分 行 帳號(含檢查號碼)

代號 代號

(請影印銀行存摺正面一份附上)公司行號請勿用個人帳戶

三、所有款項於國立清華大學匯入上述帳戶後,本人(公司)即承認業己收受該筆款項,其後 之風險及發生之問題,概由本人(公司)承擔。

四、本人(公司)如帳號或銀行變更時,隨即將新資料通知貴校,以確保本人(公司)之權益。

(公司更名請附申請變更核准函或變更登記表影本)。

此致 國立清華大學

身份證字號(個人)/統一編號(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訊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款後將以 E-mail 通知)

簽名或蓋章(個人)/ 統一發票專用章、公司及負責人章(公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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