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7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雕塑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塑造】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一、 考試日期:107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
二、 應攜帶資料:考生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可以駕照、健保卡、護 照等貼有相片之有效證件正本代替)辦理報到並應試。
三、 報到地點:雕塑系館三樓 3002 視聽教室。
四、 考試地點:雕塑系館三樓 3003 綜合教室。
五、 其他注意事項:
1. 塑造考試以油土作素材,(不得使用個人攜帶之輔助材料),依現場考 題以實作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作品。
2. 請自行攜帶泥塑工具(塑造刀、刮刀……等)。
◈術科(塑造)
報到時間 塑造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8:10-8:30 8:30~12:00
雕塑系館三樓
3003 綜合教室
※ 考生務必於報到時間內準時辦理報到,並準時到場參加「塑造」現場實作,
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入場應試;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甄 試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六、 聯絡人:巫姿陵 助理
電 話:(02)2272-2181 轉分機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