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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師附工學生事務處 衛生保健組 104學年度工作手冊衛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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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事務處 衛生保健組 104學年度 衛生保健 工作手冊

2015/ 09/ 02

(2)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校園整潔工作要點

1.天花板:蜘蛛網、灰塵、殘餘裝飾品等。

2.電扇:用油漆刷刷拭乾淨(可向總務處借用)。

3.窗戶:內外兼擦,務必以安全為前提,注意自身安全。

4.教具:黑板、佈告欄、投影機螢幕等。

5.地面:刮掉口香糖、油漆等污痕,掃淨、拖地。

6.桌椅:擦拭乾淨、擺放整齊。

7.走廊:地面、欄杆縫隙、牆壁等清理、盆栽澆水且定期換水。

8.垃圾桶的清洗及附近牆面清潔的維護。【列入評分重點】

9.陽台(即走廊另一邊)的清潔與牆面板擦痕跡的清潔(注意自身安全)。

10.教室前的講桌:保持清潔,不可亂堆置物品。

教室整潔工作重點(負責幹部:環保股長)

1.各辦公室:同教室重點。

2.廁所(負責班級:一年級各班):門窗、牆壁、洗手台、整容鏡

、工具櫃、地板保持乾淨、大小便池(請用刷子、清潔劑清洗)、

各大便斗旁的垃圾桶傾倒、保持環境美化。

3.室外:水溝、地面、草坪的垃圾落葉雜草等。

4.外掃區掃具的排放與垃圾的確實清理。(掃具請貼上班級名稱)

外掃區整潔工作重點(負責幹部:衛生股長)

1.洗手檯上不可積水,請盡量保持乾燥

2.整容鏡保持乾淨,若有明顯白色汙漬、指紋或髒汙請擦拭 3.地面不可積水,潮濕請用拖把拖乾

4.沖洗槽上、周圍不可掛置任何物品(如抹布) 5.牆壁、門窗、天花板不潔(如有汙漬、蜘蛛網) 6.小便斗上的省水感應裝置不可有髒汙

7.小便斗下地面不可積水或有尿垢

8.小便斗內(左右兩側)、小便斗底端不可有尿垢(一週至少洗刷一次) 9.小便斗上平面處,不可以有汙漬或明顯厚重的灰塵

10.大便斗不可有便垢

11.大便斗前面半圓處內側(左右兩邊),不可有便垢尿垢(一週至少洗刷一次) 12.清掃工具統一整齊放置工具櫃

13.大(小)便斗若損壞(沒水不通),立即向總務處報修。該間廁所週圍清掃乾淨後反鎖,

並貼示故障紙張

14.如有任何設備損壞,請立即向總務處通報維修。(如燈具不亮、水龍頭損壞會轉動、

櫃子損壞…K等)

廁所打掃重點(衛生局檢查重點)

(3)

1.垃圾傾倒時間上午07:10—07:30

2.垃圾傾倒時間下午15:50—16:05(教室內垃圾請務必清空)。

3.除上列時段外,請隨時保持自己責任區的清潔。

4.整潔競賽評分時間:上午07:30及下午16:55開始。

整潔工作及評分時間

1.週五社團活動後,請各社團負責維護使用教室之整潔。

2.日、進校放學後,教室內垃圾請務必清空,以建立共用和諧關係。

3.若有評分爭議,導師避免與評分同學詢問,由班級負責幹部至衛

注意事項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整潔評分重點及原則

1.抽屜(下午):思慧樓一定要清空、行政大樓可以有物品但不可以有垃圾(二年級教室除外 ,需全部清空比照思慧樓評分標準) 。

2.垃圾桶、資源回收:早上不要過半、分類做好即可。思慧樓放學前一定要倒乾淨,垃圾 桶和回收桶一律淨空。不可有任何垃圾和回收物。行政大樓超過一 半以上扣分。垃圾桶有回收垃圾扣分。(二年級教室除外) 。

3.工具櫃:掃地用具未分類(相同物件)放好,東倒西歪,未歸定位,扣分。

4.洗手台:有垃圾、樹葉太多沒清,扣分。

5.窗戶溝:目視有明顯堆積灰塵且無擦拭痕跡(警告)。

6.窗戶:目視有明顯指紋、久未清理的白色水漬痕跡(一個手掌大以上,先警告後扣分)。

7.飲水機:有垃圾,扣分。

8.黑板:沒擦黑板有教師上課筆記(寫下是何種上課筆記)。板擦太髒,黑板有明顯擦拭過 痕跡(半個黑板以上目視有明顯黃黃或白白的擦拭痕跡),扣分。

9.地板:有人為垃圾,扣分。

※掉落在地上的小物品數量太少不扣分先警告,如橡皮筋、圖釘(菸蒂不算小物品,有就 要扣分)。但如果同一區域小物品數量超過3以上且第二次評分時還存在才進行扣分。

※教室桌椅行列算法為一進門面向黑板的那一排為第一排。

教 室 部 分

1.故意故障、明顯蜘蛛網(先警告)

2.洗手台:積水(檯面上積水面積約一個洗手槽大)、沙子灰塵太多沒沖乾淨(如洗拖把後留 一堆沙子沒再沖一下)、明顯髒垢未清,扣分。

3.垃圾桶:垃圾超過一半、未鋪報紙,扣分。

4.地面:有明顯清掃拖過痕跡即可(拖過後有腳印不扣分)。積水太多、未拖地、有垃圾。

5.工具櫃:掃地用具未分類(相同物件)放好,東倒西歪,用具清掃後未歸定位,扣分。

6.大便池:明顯便垢未刷除,扣分。

7.小便斗(含小便斗上平台):尿垢(明顯黃色污漬)、垃圾,扣分。

8.沖洗槽上、周圍不可掛置任何物品(如抹布)、沙子灰塵太多沒沖乾淨,扣分。

9.衛生紙:廁所大便池內有團膳衛生紙,以1間為標準,一間最多1包,超過1包(第二包開 始)扣分。

廁 所 部 分

(4)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高二及高三外掃區域分配圖

學生宿舍

風雨教 鑄模館

機械館

教學暨行政大樓

涼亭 涼亭

教資館

合作社 教師會

建築三忠

停車場車道

車道 車道

綜合三孝 綜合三忠

製圖三忠

綜合三仁(1F) 控制三忠(2F.5F.6F)

機電三忠 機械三孝

電子三忠

機械三忠

機模三忠

停車場車道

機模 三忠

活動中心

風雨教

合作社 教師會

機械二忠 電機二忠

機械二孝

建築 二忠

汽車二忠

電子二忠

控制 二忠

綜合 二愛 綜合二忠

機模 二忠

綜 合 二 忠

(5)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高三外掃區域分配圖

學生宿舍

風雨教 鑄模館

機械館

教學暨行政大樓

涼亭 涼亭

教資館

合作社 教師會

建築三忠

停車場車道

車道 車道

綜合三孝

綜合三忠

製圖三忠

綜合三仁(1F) 控制三忠(2F.5F.6F)

機電三忠 機械三孝

電子三忠

機械三忠

機模三忠

停車場車道

機模 三忠

活動中心

(6)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高三外掃區域分配說明

整潔維護區域若有調整,將由衛生保健組負責通知各班更動,敬請配合,謝謝!

班級 外掃區域說明

機械三忠

莊麗嬌老師

機械館與思慧樓及鑄模館間空地(含機械館西側出口樓梯);北起教資館南側,南至鑄模 館南面牆,西至思慧樓,東至機械館西面牆。

機械三孝

黃瑞閔老師

活動中心東南方空地;北起木工房南面牆,東北至汽車館南面牆,東至學校圍牆,西至 鑄模館東側牆(含販賣機旁大垃圾桶之清潔),南至籃球場欄杆、跑道旁(含水溝)。

汽車三忠

曾婉茹老師

汽車館與活動中心間空地及水溝;北起花圃南面牆,南至木工廠南面牆,西至活動中心 東牆及磁磚與柏油路面交接處,東至汽車館一樓走廊(含走廊)。

鑄造三忠

呂學智老師

東至活動中心西邊 (含水溝、公布欄、活動中心西側出口兩個樓梯及機械館東側出口殘 障坡道);西起機械館東邊牆,北至活動中心北側,南至活動中心 西南側樓梯(不販賣機 旁大垃圾桶之清潔);活動中心 1 樓走廊;1F 到 2F 的樓梯(含電梯)。

機模三忠

林清培老師

學校西側門圍牆外圍。行政大樓 B1 停車場、東西側斜坡所有地面,東側及西側 B1~1F 樓梯及平台

製圖三忠

黃郁婷老師

行政大樓南側地面及花圃;北起行政大樓南面牆,東至機械館東面牆,西至機械西面牆,

南至機械館北面牆(門口西側,如圖示)(含澆水及除草)。

機電三忠

施彥如老師

鑄模館南側與跑道間柏油路;東起鑄模館東側牆前,西至跑道終點,北至鑄模館南側,

南至跑道旁(含水溝)。

電機三忠

陳智泓老師

電機館正前方地面及花圃;南至花圃南面牆,西至東側車道柏油,東至電機館空地與柏 油路分界與汽車館走廊(含走廊)。

控制三忠

林允正老師

行政大樓 2F、5F、6F 地面及花圃(含澆水及除草)及 2F 到 5F 兩側樓梯。

電子三忠

蔡文欽老師

校門口機車棚。校門口道路;北起實踐路,西至學校西北角(不包括民宅),南至學校 大門。

建築三忠

賴麗萍老師

行政大樓正前方地面及花圃;北起學校大門,南至行政大樓前大理石平台 (含平台及樓 梯),東至行政大樓東側,西至教資館(含除草及澆水)。

綜合三忠

陳巧玲老師

行政大樓與活動中心間地面及花圃;東起柏油路與磁磚地面交接處的磨石線 (不含此 線),西至花圃東側,南至中正堂(含花台),北至行政大樓。(含澆水及除草)。

綜合三孝

黃常育老師

行政大樓南側地面及花圃;東至花圃東側,西至機械館東面牆 (含人行道,如圖示),南 至中正堂,北起行政大樓南面牆。

綜合三仁

洪榮聲老師

行政大樓 1F 全地面含東西兩側樓梯;行政大樓中間 1F-4F 樓梯;行政大樓中間電梯內 部

綜合三愛

羅玉孺老師

行政大樓西邊起至教資館前、北至行政大樓北牆;南至教資館南側。(包括教資管一樓 地面全部、玻璃牆面)。教資館B1 停車場、後方坡道及 B1~F1 木棧板樓梯。

(7)

學生宿舍

風雨教

活動中心

鑄模館 機械館

教學暨行政大樓

涼亭 涼亭

教資館

合作社 教師會

電機二忠

停車場車道 停車場車道

車道 車道

機械二忠

機械二孝

建築 二忠

汽車二忠

電子二忠

控制 二忠

綜合 二愛 綜合二忠

機模 二忠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高二外掃區域分配圖

綜 合 二 忠

(8)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高二外掃區域分配說明

整潔維護區域若有調整,將由衛生保健組負責通知各班更動,敬請配合,謝謝!

處室區域不列入評分,由各處室負責人督導

班級 外掃區域說明 處室區域

機械二忠

張綠霜老師 東至校門口,西至圍牆,南至車道(不含)及教資館北邊,北至圍牆。

設備組

機械二孝

溫晉源老師

思慧樓;東至思慧樓階梯,西至學校圍牆、南側至思慧樓南邊、北側至思慧樓西棟

南側。(不含階梯)

健康中心

汽車二忠

王泗華老師

北起北面全場籃球場北邊欄杆,南至北面全場籃球場南邊界線,東至學校圍牆,西 至操場跑道(含二個花圃、石桌、澆水及除草)。

出納組 印刷室

鑄造二忠

周清峰老師

操場西至(七里香樹矮牆);東至「司令台旗桿與鑄模館南側東邊算起第五顆菩提樹」

相連線,北至跑道水溝(不含),南至「宿舍正門樓梯中線與操場中心」相連線。

總務處 文書組

機模二忠

潘志軒老師

籃球場與風雨教室;北起南面全場籃球場北邊界線,西至籃球場全場西邊界線,東

南至學校圍牆(含花圃澆水及除草)。

體育組

製圖二忠

張雅猛老師

操場西側空地(含跑道旁七里香樹矮牆);沿矮牆北至垃圾場南面牆,東南側至學生

宿舍正門樓梯中線,西南側至學生宿舍西南角。

數理科

機電二忠

施汶祺老師

思慧樓 1F 平面,東至思慧樓1F 辦公室走廊穿堂及木棧板部分,西至學校圍牆、南 側至思慧樓西棟南側(含階梯)、北側至教資館後方

輔導室 社會科

電機二忠

陳玠樺老師 東至電機館,北至學校圍牆;西至校門口,南至車道(不含)。

實習處

藝能科

控制二忠

謝政倫老師

籃球場;北起北籃球場南面底線,南至南面全場籃球場北邊界線,東至學校圍牆,

西至操場跑道。

學務處 教官室

電子二忠

林佳沂老師

操場西南邊空地(不含七里香樹矮牆);西起學生宿舍正門樓梯中線,東至司令台東 面牆(不含司令台),北至跑道,南至學校圍牆(含澆水、除草)。

人事室 主計室

建築二忠

粘錦成老師

電機館東邊空地;西起電機館西面牆,北、東側皆至學校圍牆,南至汽車館北面牆 (含樓梯下方)。電機館 1F 走廊、花圃、無障礙坡道,前方空地。

教務處 資源中心

綜合二忠

劉懿萱老師

操場南面空地(含跑道旁水溝及七里香樹矮牆);北至跑道水溝(不含),南至司令台(含

司令台)。

國文科

綜合二孝

陳明生老師

思慧樓地下停車場、出入車道斜坡所有地面,及 B1~1F 樓梯及電梯(含電梯前方平

台)。

校長室

綜合二仁

林水深老師

操場東北部;東至球場水溝,西至「司令台旗桿與鑄模館南側東邊算起第五顆菩提 樹」相連線,南至「「宿舍正門樓梯中線平行位置與操場中心」」相連線,北至跑道 水溝(不含)。

圖書館

綜合二愛

郭佩涵老師

司令台旁東南面空地;西起司令台東面牆,東至南面全場籃球場西邊界線,北至跑

道,南至風雨教室側掃具間。(含花圃及草皮澆水及除草)

英文科

(9)

活動中心 鑄模館

機械館

汽 車 館

電 機 館

教學暨行政大樓

教資館 思 慧 樓 合作社

車道車道 1F機電一忠 2F機電一忠 3F汽車一忠 4F一忠汽車 1F機械一忠 2F機一忠械 3F綜合一忠 4F一忠綜合

1F控制一忠 2F建築一忠 3F製圖一忠 4F綜合一孝 5F未開放 6F機械一孝(督導不評分)

1F控制一忠 2F建築一忠 3F電機一忠 4F電子一忠 5F未開放 1F機模一忠 2F一忠機模 1F鑄造一忠 2F鑄造一忠

2F機模一忠 1F鑄造一忠 2F一忠鑄造

1F綜合一愛 2F綜合一愛 3F綜合一仁 4F綜合一仁 5F (督導不評分)綜合一仁 6F (督導不評分)綜合一愛 1F機械一孝 1F機械一孝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高一廁所區域分配圖

校 門 口

1F電子一忠

(10)

國立彰師附工104學年度高一廁所區域分配圖

班級 外掃區域說明 廁所間數

機械一忠

侯明賢老師

思慧樓南側一、二樓廁所與前平台、走廊及樓梯。 2

機械一孝 陳崇彥老師

機械館東側一樓廁所;汽車館一樓廁所; 行政大樓六樓廁所(活動需求,

不評分只列入督導)。 2

汽車一忠

吳建鋒老師

思慧樓北側三、四樓廁所與前平台、電梯前方平台、空中走廊及樓梯。 2

鑄造一忠

欉珊慈老師

活動中心南側一、二樓廁所; 活動中心三樓看台;含南側雙邊 2~3F 樓梯。 4

機模一忠

莊惠婷老師

活動中心北側一、二樓廁所;活動中心二樓平面(含桌球室)與舞台;含北

側雙邊 2~3F 樓梯。。 3

製圖一忠

王駿揚老師

行政大樓西側三樓廁所及電梯前平台。。 2

機電一忠

廖美緣老師

思慧樓北側一、二樓廁所與前平台、電梯前方平台、空中走廊及樓梯。 2

電機一忠

陳志強老師

行政大樓東側三樓廁所及廁所前平台。 2

控制一忠

吳孟賢老師

行政大樓一樓廁所。 4

電子一忠 賴茗惠老師

行政大樓東側四樓廁所及廁所前平台;含電機館一樓北側廁所 (不評分只

列入督導)。 2

建築一忠

翁麗敏老師

行政大樓二樓廁所(不含 2 樓走廊)。 4

綜合一忠

陳逵綸老師

思慧樓南側三、四樓廁所與前平台、走廊及樓梯。 2

綜合一孝

林雅真老師

行政大樓西側四樓廁所及電梯前平台。 2

綜合一仁 楊貴玉老師

教資館三、四廁所 含三、四樓平面走廊;五樓廁所(活動需求,不評分只

列入督導)。 4

綜合一愛 王佩如老師

教資館一、二廁所 含二樓平面走廊;六樓廁所(活動需求,不評分只列入

督導)。 4

備註:(列入衛保組傳承)

1. 電機館一樓北側廁所,由四科輪流負責打掃,不列入整潔評分只列入督導。(104 學年電子忠→105 學年 電機忠→106 學年控制忠→107 學年建築忠→108 學年電機孝→109 學年建築孝)。

2. 每班廁所打掃原則上以不超過 4 間為主(男廁、女廁分別計算)。

3. 當學年度負責廁所為 4 間班級,新學年度則輪替。(104 學年班級:鑄造、控制、建築、綜仁、綜愛共計 5 科)。

(11)

國立彰師附工垃圾分類工作重點

垃圾分類項目 處理方法 回收時間

一、資源垃圾

1.紙類、紙箱 攤平、疊好置於資源回收籃

資源回收籃 請標示類別

送到回收場 指定處

上午

7:10 至 7:35

下午

15:50 至 16:10

2.鋁箔包飲料盒、牛 奶或飲料紙盒

喝完或倒乾盒內餘存飲料並 壓扁 置於資源回收籃

3.保特瓶 喝完或倒乾瓶內餘存飲料並壓扁 置於資源回收籃

4.鐵罐、鋁罐 喝完或倒乾罐內餘存飲料並壓扁 置於資源回收籃

5.便當紙盒、紙杯 清掉殘餘食物並堆疊整齊 6.玻璃瓶 清洗乾淨

7.鐵器類 送至回收場指定地點 8.塑膠類(杯、碗、塑

膠製品) 清掉殘餘食物並堆疊整齊 9.塑膠袋

(勿投入塑膠類)

打結後送至回收場指定地點:凡有 油漬、農藥及廚餘之塑膠袋為不可 回收之物品,請以一般垃圾處理 二、廚餘類垃

10.團膳及便當盒內 食物殘餘

各班由團膳廠商回收 各辦公室送回收場

送至指定場 所

中午

12:10 至 12:25

三、一般垃圾

11.木工場木屑 送至子母車

上午

7:10 至 7:30

下午

15:50 至 16:10

12.其他無法分類 垃 圾

送至子母車 內

四、有害廢棄 物

13.廢乾電池 放在合作社、衛保組的專用回收桶 內

聯絡市公所 清潔隊

14.日光燈管 用繩子綁好 送至回收場

指定桶內 五、巨大垃圾 15.大型樹枝葉、廢傢

俱桌椅及廢棄電器 放在垃圾場指定地點 聯絡市公所

清潔隊回收 另定時間

(12)

國立彰師附工資源回收處理流程

塑膠類 塑膠袋 紙餐盒

出口 入口

鋁箔包 寶特瓶 鐵 罐 鋁 罐 保麗龍

廢 電 池

光 碟 片

銅 電 線

日 光 燈

玻 璃 類

紙 箱

鐵 屑

資源回收場配置圖

紙類 紙類 紙類

步驟二 送至.資源回收場分成15類:

飲 料 類

鋁箔包 寶特瓶 鐵 罐 鋁 罐

塑 膠 類

塑膠袋 塑膠杯瓶盒

紙 類

紙杯、紙餐盒 廢紙、書籍

紙 箱

其 他 類

廢電池 光碟片 銅電線 日光燈 保麗龍 玻璃類

步驟一 .在教室分成四類:

(13)

國立彰師附工螞蟻志工隊實施要點

一、目的:

(一)本校為加強學校環境清潔之維護工作,廣徵具有服務熱忱同學 共同為學校貢獻己力,以達積沙成塔之效,進而推展至全校師 生。期許自己如同辛勤的螞蟻,快樂服務大家。

(二)擴大師生在校園整潔維護參與層面,促使校園成為整潔清淨的 學習環境。

二、服務項目:協助本校有關清潔校園之工作。

三、實施方式:

(一)每學期初由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公佈徵求辦法,歡迎全校同 學自由登記。

(二)高一與高二各班則由班上推舉具服務熱忱的同學參加全校的螞 蟻志工隊。

(三)螞蟻志工服隊服務時間為每日早修、下課時間、中午午休時間 ,螞蟻志工依排定日期每週擇一日一時段值勤服務。必要時可 以利用假日進行校外社區清潔打掃清淨社區環境活動。

(四)螞蟻志工值勤地點為本校校園各地,各辦公室及公共區域。

(五)螞蟻志工隊設有大隊長及副隊長及各時段值勤之小隊長,協助 管理調度志工值勤服務。志工每次值勤服務皆須簽到,每學期 由衛生保健組統計到勤狀況作為獎懲參考。

四、獎懲:

(一)服務績效良好之志工,期末由衛生保健組依校規獎勵並頒發服 務證書以資證明參與服務活動。

(二)服務績效不佳之志工,如無故不到勤或是未確實服務清潔打掃 校園,致使全校師生產生不便,則依校規懲處。如屬高一、高 二各班同學,該班立即推舉其他具服務熱忱的同學遞補之。

五、本要點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88年9月10日修定

民國95年2月08日修訂

(14)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壹、依據:

一、學校衛生法第15條、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二、教育部92台参字第0920104837A號令「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 病處理準則」辦理。

三、教育部100年11月28日台體(一)字第1000215108號函辦理。

貳、目的:為確保學生及教職員工在校期間發發生事故傷害或突發疾病時能即 時送醫並獲得妥善照顧,使傷害能降至最低及不延誤就醫時間。

参、處理原則:

一、學校傷病處理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不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 行為。

二、如需轉介送醫,必須立刻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將學生帶回照護或協 助送到醫療院所急診處理,避免發生急救照護責任糾紛。

三、如有危及生命或重大傷病事件,應立即啟動緊急傷病處理小組。

肆、實施辦法

一、事前預防,實施安全與急救教育:

(一)隨時利用時間或隨機教導學生安全注意事項,禁止學生在教室內、

走廊、樓梯追逐、推拉等危險動作,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到校以確 保校園安全。

(二)推廣及實施教職員工生安全急救教育,每學年協助教職員工生接受 基本救命術訓練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三)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每天應隨時關心學生健康狀況,並適時給予適 當處置。

(四)學生在學校若發現身體不適現象時,應隨時告知老師或健康中心,

以便學校及早做最 適當的處理。

(五)健康中心應建立學校附近緊急醫療機構連結網絡。

(六)建構緊急傷病處理小組成員確認任務,隨時掌握學校出入動線,以 備緊急之需。

(七)訂定緊急傷病救護處理流程(附件一)及重大緊急傷病通報網(附件二)。

(八)運用護理課程加強教授急救常識與急救訓練。

(九)每學期更新學生緊急傷病聯絡資料。

民國93年8月18日修定

民國100年2月10日修訂

民國102年8月15日修訂

(15)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二、緊急傷患處理原則

(一)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或急病時,在上課時間由任課教師,非上課時間 由各班導師或學生立即將傷患送到健康中心,或通知護理人員到場 急救,如遇護理人員不在時,老師應當掌握急救原則依其實際需要 情況予以急救或立即送醫。

(二)意外事件或急病發生時由導師負責與傷病學生家長連絡,必要時由 學務處給予協助。

(三)教導學生遇到緊急病況時,首先判斷是否可以搬運:

1.若可以搬運,則迅速而正確地把病患送到健康中心,且通知導師 、教官或護理老師。

2.若不可以搬運如懷疑骨折,則即刻通知健康中心護理人員或導師 、教官、護理老師。

3.以上人員在接獲傷患報告時,應即刻前往傷病現場做正確的處理 ,且依病況,決定置留健康中心或送醫診治,並通知家長。

三、護送傷患就醫時,護送人員的優先順序:

(一)經健康中心護理師評估狀況後,需就醫但未達須救護車護送時:

1.護理師或導師先行通知家長,若家長可立即到校者,請家長帶回 就醫。

2.若聯絡不到家長或無法立即到校者,護送人員順序為:(1)導師(2) 輔導教官或其他教官(3)衛生組長(4)學務主任指派,護送前,請護 理師先作適當之處理,並儘速通知學生家長(5)必要時得請護理人 員隨車護送。

(二)經健康中心護理師評估狀況後,需聯絡救護車護送,但未達重大傷 病導致意識不清或昏迷時,護送人員順序同上。

(三)特殊狀況(有立即性或繼續性傷害或危害生命之慮者),需聯絡救護車 且為重大傷病導致意識不清或昏迷時,由護理師做好必要救護處理,

並立即護送至醫院,導師則聯絡家長至醫院,以便將傷患當面交還家 長繼續照顧。

(四)傷病情形屬一般狀況或特殊狀況,由護理師依其專業能力判斷之,

護理師不在時,商 請護理教師協助評估判斷。

(五)護送人員一律給予公假登記外出。

(六)護理師隨同救護車護送學生救醫時,健康中心由代理人進駐代理。

(七)護理師至醫院後,若家長無法於一小時內到達醫院者,應通知導師

(16)

四、學校護理人員代理人的優先順序為:

(一)衛生組長。

(二)學務處幹事。

(三)其他順位依公務人員代理順序辦理。

五、護送交通工具:自用轎車、公務車、計程車(車資由學生自付)、必要時 應聯絡 119。

六、救護經費:

(一)護送傷患人員之交通津貼由家長會相關項目支應

(二)學生意外事件有學生團體保險之補助費。(交通費及醫葯費均由學生 自行負擔)。

(三)如遇學生家境特殊無法支付交通費,另籌措經費協助之。

(四)學生就醫住院後,應將有關學生團體保險申請資料或辦法向家長說 明,以便儘速辦理申請手續。

七、因意外傷害或急症送醫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向學校報備,其程序為:

目擊的教職員工或學生→健康中心護理師→導師→生活輔導組長、衛 生組長→學務主任 →校長;必要時由學務主任知會人事、教務單位核 假、安排調(代)課事宜。

八、傷患緊急送醫之時間、地點及處理過程,應登記於學校健康中心護理 工作日誌,呈報相關人員及校長核閱,並由導師及輔導室提供需要之 輔導。

九、事件發生後後續處理:

(一)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與分析報告。

(二)登錄及追蹤就醫狀況。

(三)協助轉介個案身心復健及學習輔導。

(四)善後物品復原補充及清點器材。

(五)協助學生平安保險申請。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17)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編組

電話分機

分工職責 負責人職稱 代理人

總指揮官 221 統籌緊急傷病處理事項 宣佈與解除警戒狀態

與社區醫療資源建立良好互動關係並 獲

社區資源支持

校長

副指揮官 255 統籌對外訊息之公佈與說明 秘書 現場指揮官 224 協助統籌緊急傷病處理事項

指揮現場緊急應變行動 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與分析 校內各單位之執行及協調

學務主任

現場副指揮官 252 協助指揮現場緊急應變行動 協助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與分析 校安系統通報

主任教官

現場管制組 252 成立臨時管制中心

現場隔離、安全警告標示設置 現場秩序管理

引導校外支援單位進入救護 引導師生疏散方向、清點人數

生輔組長

人員疏散組 252 224

引導師生疏散方向、清點人數 協助現場秩序管理

支援現場救護工作 協助送醫

協助與家長聯繫

教官 訓育組長

緊急救護組 224 校外醫療院所之聯繫 支援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協助傷患送醫

辦理教職員工生急救教育訓練

衛生組長

226 充實、管理體育器材與設備 協助傷患送醫

體育組長 248 成立緊急救護中心

檢傷分類與緊急救護 安排及護送就醫 充實、管理救護器材

共同辦理教職員工生急救教育訓練 學生相關資料之建立及記錄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相關事宜

護理師

伍、組織編制及工作職掌

(18)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行政聯絡組 255 負責連絡各組及支援單位 協助總指揮官掌握各組資訊

秘書 270 負責聯絡各組及支援單位

協助總指揮官掌握各組資訊 安排護送人員代課及請假事宜、

停課及補課事項

協同辦理急救教育研習

教務主任

支援現場救護工作 協助送醫

與家長聯繫及說明就醫狀況 後續追蹤、輔導

導師

協助支援現場救護工作 任課老師 總務組 202 設備器材支援(含清點及安全維護)

善後物品復原及清點器材 負責協調護送之交通工具

總務主任

支付陪同送醫人員交通費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申請 實習組 227

269

充實、管理實習器材與設備 協同辦理急救教育研習

實習主任 輔導組 220

234

幫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學習輔導 家庭追蹤

協助社會救助

輔導主任

經費組 231 260

救護經費籌措 主計主任

法律組 232 負責法律相關問題及處理 人事主任 資訊組 217 建立緊急醫療資訊網路 圖書館主任

陸、當地緊急醫療體系(以就近本校之醫院、診所為原則) 一 、啟動緊急醫療網:119

二 、彰化縣衛生局:7115141

三 、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急救專線:7255123 四 、秀傳醫院急診急救專線:7273938

五 、信生醫院:7251191 六 、冠華醫院:7256067

七 、喻小珠家庭醫學科診所:7298698 八 、廖慶龍骨科:7282142

九 、信成耳鼻喉科:7235900 十 、張眼科診所:7245578

十 一 、豐綺皮膚科診所:7286699 十 二 、名人牙醫診所:7203091

柒、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19)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緊急傷病救護處理流程圖

事故傷害或突發疾病時, 由在場學生或教職員判斷

由目擊者陪同至 健康中心

立即通知健康中心護理師到 現場進行評估及處理,視情 況聯絡 119

傷病輕微者 嚴重無法移動者

經護理師初步評估

護理師到場 緊急處理

1.通報導師、輔導教官

、衛生保健組長等人員 協助處理及支援護送 並適時回報

2.生輔組連絡家長,依實 況完成校安通報 2.生輔組

重大傷病或 大量傷患時 1.啟動本校

緊急傷病 應變小組 2.依緊急傷

病通報網 通報相關 單位支援 處理 通報

學務主任

檢傷分類第一、二級

提供簡 易內科 或外傷 處理

給予臥 床休息 並持續 觀察

視情況 由護理 師(若 護理師 不在則 依護送 順序) 隨同救 護車護 送就醫

檢傷分類第三級

需就醫應 通知家長 導師及輔 導教官

1.填寫傷病紀錄單 2.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與

分析

3.追蹤就醫狀況 4.協助學生保險申請 5.協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學

習輔導

學生返回 教室上課

經護理師評估已改善

家長或 家屬帶 回就醫 或請假 休息

無法聯絡到家長 或家長無法到校

由學校派員 護送就醫

通報 校長 連絡家長

帶回就醫, 若家長無 法到校

由學校派員 護送就醫

填寫傷病紀錄單 檢傷分類第四級

附件一

(20)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附件二

通報主任教官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校園重大緊急傷病通報網

啟動緊急 傷病處理小組

通報校長 通報學務主任

成立緊急救 護中心:

檢傷分類 緊急救護處置 安排及護送就醫

呈報教育主管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對外訊息發佈或說明 現場秩

序管理 及疏散 師生

回報就醫及傷病情形

校外支援連絡 火警及救護車:119 緊急報案電話:110 泰和派出所:7237560

緊急醫療衛生單位連絡 彰化基督教醫院:725 5123 秀傳紀念醫院727 3938 署立彰化醫院:829 8686 彰化縣衛生局:7115141

現場管 制引導 校外支

連絡及 安撫家 長告知 就醫地

循校安 系統管 制及通 重大緊急

傷病發生

(21)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嚴重度 極重度:1 級 重度:2 級 中度:3 級 輕度:4 級

緊急程度 危及生命:需立即處理 緊急:在30-60 分 鐘內處理完畢

次緊急:需在 4 小

時內完成醫療處置 非緊急

臨床表徵

8指死亡或瀕臨死亡。 8重傷害或傷殘。 8需送至校外就 醫。

需門診 治療

簡易護理 即可 心搏停止、休克、昏

迷、意識不清、急性心 肌梗塞、溺水、高血 糖、低血糖、頸〈脊椎〉

骨折、疑為心臟病引起 之胸痛、呼吸窘迫、呼 吸道阻塞、連續性氣喘 狀態、無法控制的出 血、心搏過速或心室顫 動、癲癇重積狀態、重 度燒傷 、對疼痛無反 應、嚴重創傷如高處摔 下,長骨骨折、骨盆腔 骨折、肢體受傷合併神 經血管受損、大的開放 性傷口、刀刺傷等。

骨折、撕裂傷、氣 喘、呼吸困難、中 毒、腸阻塞、腸胃 道出血,闌尾炎、

動物咬傷、眼部灼 傷或穿刺傷、強 暴。

脫臼、扭傷(嚴重瘀 腫 ) 、切割傷須縫 合、腹部劇痛、單 純性骨折無神經血 管受損者。

發燒 38 度以上

、輕度 腹痛腹 瀉嘔吐 頭痛、

暈眩等 疑似傳 染病或 慢性病 急性發 作。

擦傷、抓 傷、輕微 灼燙傷、

流鼻血 等。

學校採行 處理流程

1. 到院前緊急救護施 救。

2.撥 119 求救。

3. 啟動學校緊急傷病 處理流程。

4.通知家長。

5. 指派專人陪同護送 就醫。

1.供給氧氣、肢體 固定或傷病急 症處置。

2.撥 119 求援或 打電話給距離 事故地點最近 之責任醫院與 急救醫院。

3. 啟動學校緊急 傷病處理流 程。

4.通知家長。

5. 指派專人陪同 護送就醫。

1.傷病急症處理。

2.啟動學校緊急傷 病處理流程。

3.通知家長。

4.由鄰近醫療院所 處置即可。

5. 由家長自行送 醫,若家長無法 自行處理,則需 由導師陪同護送 就醫教務處派人 代課或指派專人 陪同護送就醫。

1.簡易傷病照護。

2.擦藥、包紮、固 定或稍事休息 後返回教室繼 續上課。

3. 傷病情況特殊 時以通知單、聯 絡簿或電話告 知家長。

4. 不需啟動學校 緊急傷病處理 流程亦不需通 報,僅需知會導 師。

附件三

(22)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附件四

疾病名稱 發生原因 症 狀 校 內 處 理

暈倒 一種神經系統反

應,由於腦部血液暫 時供應不足。

暫時性意識改變、意 識不清。

1.確認環境安全。

2.「叫」:叫喚患者,確認傷患意識。

3.「叫」:大聲呼叫求援,撥打119 請求援助。

4.「C」:施行胸部按壓,用力快速按壓,每分鐘100-120 次速率,胸部按壓深度成人(8 歲以上)至少 5 公分。

5.「A」:打開呼吸道(Airway)維持其通暢。

6.「B」:評估呼吸(Breath)無呼吸給予 2 次人工呼 吸,並給氧氣。

7.儘速送醫。

休克 組織血液灌流不

足,可分為低血量、

心因性、神經性、敗 血性、過敏性休克。

意識不清、心跳加 快、呼吸淺快、血壓 低、皮膚濕冷、蒼 白、嘴唇及指甲青紫 色。

1.謹守急救「叫」、「叫」、「C」、「A」、「B」原則。

2.如有出血現象,則須止血,預防低血容量休克。

3 維持適當姿勢。(平躺、腳抬高) 4.保暖、禁食。

5.儘速送醫

氣喘 因感染或吸入過敏

物質或刺激物而激 發使呼吸道發炎、腫 脹、平滑肌收縮呼吸 道變窄,氣流受到阻 礙。

呼吸困難、說話覺得 喘、吐氣有喘鳴聲、

嘴唇及肢體末端發 紫。

1.採坐姿及情緒安撫。

2.清醒者給予吸入性氣管擴張劑。

3.噴劑使用每 20 分鐘可吸入 2-4 下,1 小時內可吸三 次,症狀沒改善,儘速送醫。

4.適度給氧。

過度換氣 症候群

急性焦慮、情緒亢 奮、個人體質、性格 等因素引發,因感覺 吸不到空氣而加快 呼吸,導致二氧化碳 不斷被排出而濃度 過低。

心跳加速、心悸、嘴 唇周圍及手指腳趾 針刺麻痛感、四肢僵 硬、頭暈、嘴唇紅。

1.在旁陪伴穩定其情緒,鼓勵減緩呼吸次數。

2.用紙袋蓋住口鼻呼吸,讓患者反覆吸入吐出於袋內 的二氧化碳。

3.如症狀無法緩解,則儘速送醫注射抗焦慮或鎮靜劑。

4.短期內會再發作,觀察其情緒變化。

熱衰竭 因散熱而排出大量

的汗,造成體液不 足,如:在大熱天 裡,特別是在溼熱環 境裡激烈運動,又穿 太多衣服,使水份蒸 發受阻所致。

頭(暈)痛、噁心想 吐、腹痛、全身無 力、煩躁、皮膚濕 泠、脈搏急促、體溫 不一定會高。

1.移到涼爽通風的地方,鬆開或移除過多的衣服,平 躺、腳抬高。

2.測量生命徵象。

3.如果人神志清醒,給予少許鹽冷開水,或含電解質 飲料。

4.一般在 30 分內症狀可改善,如症狀未改善而且意識 不清或體溫增加,可能有中暑情形宜儘速送醫。

中暑 溼熱環境排熱機轉

發生問題,體溫一直 上升,易發生在小孩 或患有心臟病、糖尿 病等慢性病患,另一 類是年輕的運動員 及長途行軍之人。

初期症狀易怒、暴 躁,甚至有幻覺產 生,體溫持續上升至 攝氏四十度以上、皮 膚發燙、無汗,嚴重 者會意識不清、昏 迷。

1.移至陰涼處,解開束縛衣物,維持呼吸道通暢。

2.平躺,頭部稍高。

3.測量生命徵象

4.迅速降低體溫,可用毛巾或海綿浸冷水,拍拭身體,

以加強散熱。

5.如意識清醒,給予少許鹽冷開水,或含電解質飲料。

6.每十分鐘量一次體溫,直到降至體溫攝氏三十八度 為止。

7.儘速送醫。

(23)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癲癇

腦細胞發生不正常 的放電,原因很多如 顱內病變(中風、頭 部外傷、腦瘤)、癲 癇患者自行停藥、小 孩發燒、缺氧症、低 血糖、電解質不平 衡、內分泌失調、中 毒、酒癮或藥物成癮 剛戒斷時、妊娠毒血 症、腦膜炎…等原 因。

大發作:突然倒在 地上不省人事、頭 向後仰、牙關緊 閉、兩眼上吊、口 吐白沫、手腳抽 動、嘴唇發黑..等 現象。

失神小發作:眼神 突然呆滯、很快就 恢復正常。

其他:身體某處不自 主的運動或感覺異 常。

1.檢查傷患並將移至安全處,可用柔軟東西墊在頭部 底下減少碰撞,不強壓手腳、不強撬開癲癇患者的 口或放東西到口內。

2.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注意生命徵象。

3.抽搐停止後,有嘔吐則讓他側躺,並清除口中嘔吐 物,以避免吸到肺中。

4.發作完會逐漸甦醒,不必急著送急診,除非第一次 發病或者是接二連三發作(重覆發生或發作持續 5 分鐘)、呼吸有問題、合併受傷,則需儘速送醫。

5.將已清醒癲癇患者送健康中心休息,有外傷則給予 傷口護理。

6.電話通知家長,告訴家長癲癇學生目前的情形,同 時,了解服藥情形。

低血糖 糖尿病患者使用藥

物劑量太大、進食不 足、運動過量,血糖 低於 50-60mg/dl。

心跳加快、流汗、手 抖、胸悶、皮膚濕 冷、飢餓感、無力、

神智錯亂、易怒、小 便失禁、僵直性抽 搐、嗜睡不醒。

1.詢問過去是否有糖尿病、是否有使用藥物治療、劑 量多少、上次進食時間約為何時,以評估是低血糖 症還是高血糖症。

2.意識清楚者給予服用 4 至 6 顆方糖,10 至 15 分鐘 後如未改善則再吃一次(或 120 到 180cc 果汁或一湯 匙蜂蜜),意識不清者儘速送醫處理。

急性 心臟病

供應心臟血液減少 所致,可分為心絞 痛、心肌梗塞。

呼吸急促、胸痛(反 射性左肩痛)、胃部 不適等。

1.採半坐臥,解開束縛衣物。

2.情續安撫。

3.「叫」:叫喚患者,確認傷患意識。

4.「叫」:大聲呼叫求援,撥打119 請求援助,並取得 AED 進行去顫。

5. 「C」:施行胸部按壓,用力快速按壓,每分鐘100-120 次速率,胸部按壓深度成人(8 歲以上)至少 5 公分。

6.「A」:打開呼吸道(Airway)維持其通暢。

7.「B」:評估呼吸(Breath)無呼吸予人工呼吸並給 氧氣。

8.儘速送醫。

創傷 由外力造成的

1.閉鎖性:皮膚完整 沒有傷口,皮膚下 方軟組織受到傷 害,但表皮完整, 輕者如挫、鈍傷、

扭傷、拉傷、脫臼 等,嚴重可能傷及 重要器官危及生 命。

2.開放性:皮膚有傷 口,皮膚以下組織 受到損傷,有出血 及傷口被汙染的 危險如擦傷、切割 傷、撕裂傷、穿刺

1.閉鎖性:瘀血、腫 脹、疼痛等。

2.開放性:有出血及 傷口被汙染的危 險。

1.閉鎖性創傷處理:

急救處理可依 R.I.C.E.的原則進行 j休息(Rest)

k冰敷(Ice)

l包紮壓迫(Compression) m抬高傷肢(Elevation) n嚴重者送醫治療 2.開放性創傷處理:

j戴上手套保護自己。

k評估及維持傷者生命徵象。

l謹守急救「叫」、「叫」、「C」、「A」、「B」原則。

m評估傷勢,控制出血(加壓止血)。

n預防及處理休克。

o固定嵌入或刺入傷口的異物。

p凡疑似骨折或骨折傷者,以救護骨折的方法救護。

q保留所有剝離的部份,與傷者一起送醫。

附件四

(24)

國立彰師附工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附件五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學生於校園發生運動傷害及運動意外事件緊急處理流程表

(25)

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急救專線 7255123 彰化秀傳醫院急診急救專線 7273938 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室 723-8595 轉 5191 彰化秀傳醫院急診室 725-6166 轉 81996

□119 □彰基 □秀傳 您好!

→這裏是工校街 1 號彰化師大附工,請求緊急救護送醫

→目前我們有傷患_____名

→因為□機車 □汽車 □駕駛 □乘客 □行人 交通事故

□穿透性外傷□墜落□跌傷□割傷□扭傷□碰傷□摔傷□壓傷□夾傷□挫傷□咬傷

□食物中毒

□燒燙傷 □電擊傷 □休克昏迷 □生理不適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緊急救護送醫

→傷患情況

□體溫_______℃、脈搏_______次/分、呼吸_______次/分、血壓_______mmhg

□頭暈 □頭痛 □暈厥

□眼睛痛 □顏面痛 □手部痛

□胸痛、胸悶 □肺部咳血 □心律不整

□腹痛 □噁心、嘔吐 □吐血 □血便、黑便

□背痛 □腰痛 □足部痛

□抽搐、癲癇 □意識清醒 □意識迷糊(言語欠明、對刺激有反應) □昏迷無知覺

□骨折(部位____________ ) □脫臼(部位____________ )

□出血中(部位____________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已給予

□ 休息觀察

□ 維持呼吸道通暢 □抽吸 □哈姆立克處置

□ 鼻管給氧 □面罩給氧

□ 給舌下硝酸甘油片 □給支氣管擴張噴劑

□ 頸圈 □夾板固定 □脊板固定

□ 包紮止血 □冰敷

□ CPR__________分鐘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請由工校街 1 號大門駛入,警衛室有專人指引

→若需要相關訊息請撥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找_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

→謝謝!

國立彰師附工請求緊急救護送醫電話聯繫步驟

(26)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104學年度特約醫院與診所一覽表

醫院與診所名稱 住 址 電 話 門 診 時 間

彰化市實踐路159號. 7272403 9:00-12:00 14:30-18:00 19:00-21:30

彰化市長興街97號. 7237086 9:00-12:00 14:00-18:00 19:00-21:00

彰化市中山路2段871號. 7241240 9:00-12:00 14:30-18:00 19:00-21:00

彰化市光復路三號. 7245935 8:30-12:00 14:30-18:00 19:00-21:30

彰化市中正路一段402號.7262699 8:30-11:30 14:30-16:30 18:00-20:30

配眼鏡特價優待 .眼部美容手術優待

彰化市三民路312號. 7251191 8:00-12:00 14:00-18:00 19:00-22:00

彰化市工校街25號. 7203091 9:00-12:00 14:30-18:00 19:00-21:30

惠聖診所 彰化市中正路一段432號. 7222699 9:00-12:00 14:30-17:30 19:30-21:30

(原黃俊榮醫院)<內.婦產科>

彰化市民族路266號. 7201616 8:30-12:00 15:00-18:00 19:00-21:30

彰化市中民街70號 7277202 9:00-12:00 14:30-17:30 18:30-21:30

彰化市彰南路1段99之1號. 7326699 9:00-12:00 14:30-17:45 18:30-21:30

週三下午休診,以現場公告為主

彰化市中山路3段170號. 7266999 8:30-12:00 14:30---21:00

誠興牙醫診所 彰化市中山路3段216號. 7262566 9:30-12:00 14:30-17:30 (原林振興牙醫診所 )

彰化市中正路1段335號. 7245578 8:30-12:00 14:30-18:00 19:30-21:30

彰化市中山路ㄧ段542號.7256166 8:30-12:00 14:00-17:30 18:00-21:00

彰化市南校街135號 7238595 8:30-12:00 14:00-17:00 18:00-21:00

彰化市三民路266號. 7283807 09:00-12:30 1600-21:30

彰化市中正路一段328 7286699 9:00-12:00 15:00-18:00 19:00-21:00

彰化市中正路一段258 7277679 9:00-12:00 14:30-18:00 19:00-21:30

學務處衛保組健康中心整理製表 祥順中醫聯合診所

張銘吉中醫診所

免收掛號費 50元.自費藥品予折扣優惠

購買自費產品(如:藥品、藥膏、藥布等)予以9折折扣優惠

豐綺皮膚科診所 張眼科診所

門診急診掛號費七折優惠

免收掛號費50元,週六只有早上看診

免收掛號費 配鏡特價優待.眼部美容手術優待 週六晚上休診

張啟杉皮膚科診所 雅世牙醫診所

曉陽眼科診所 陳耳鼻喉科診所

掛號費優待50元 .保養品九折 週四午晚休診.週六晚休診 週六下午 14:00-

財團法人 彰化基督教醫院

員工健康檢查免掛號費、在學學生及教職員工門急診掛號費九折計算

社團法人 秀傳紀念醫院

掛號費優待50元 龍邸牙醫診所

免收掛號費50元 週三週六下午休診

葉易愷耳鼻喉科診所

掛號費優待50元 . 保健品九折優惠 星期天早上、下午也有看診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 104學年度特約醫院與診所一覽表 104.2.1

掛號費優待50元 早診︰週1.2.3.5.6.日 午診︰週3 晚診︰週1.2.3.5 週4休診

免收門診掛號費50元

免收掛號費50元

免收掛號費100元

教職員工與其18歲以下眷屬免收掛號費50元.本校學生未有優待 富群牙醫診所

黃共璧外科診所

附註 2:至秀傳紀念醫院、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就醫,因情況緊急無法當場提出識別證件,

應先主動表明身份並由院方承辦人員註記後預先繳費,於三天內補繳證明單據予折扣退費。

附註 3: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之優惠方式適用於彰基醫療體系合作醫院(二林基督教醫院、鹿港基督教醫 院)

附註 1:門診時間 、掛號費用 若有異動,以各醫療院所現場公告為主。

免收掛號費50元

非健保特約醫院,但免收掛號費50元(初診.急診要收掛號費) 週2.4下午及週4晚間休診,以現場公告為主.

掛號費優待50元

免收掛號費50元

時代眼科診所

信生醫院

名人牙醫診所

(27)

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8 日修訂 中華民國 95 年 2 月 8 日修訂 中華民國 97 年 6 月 12 日修訂 一、主旨:本會由本校熱心人士集資、發起。目的在於幫助因家庭變故、意外急難,無法繼續

完成學業之本校學生。

二、辦法:由學生或老師向學生事務處提出申請,經本會派員實地訪問後,決定助學方式及金 額。每人每學期助學金額暫定貳仟至貳萬元。助學基金用於幫助學生個人完成學業,

至於其家庭生活補助不在本辦法內。

申請條件如下:

(一)家庭收入微薄,無法支付學雜費用,而需輟學以維持家庭生活者。

(二)家庭或個人遭受意外急難,以致影響個人就學時。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基金會會議修訂之。

及 時 雨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姓名: 班級:

座號: 電話:

地址: 出生年月日(民國):

身分證字號:

家庭狀況或急難狀況簡述:

(附位置圖以便查訪)

導師意見: 實地訪問狀況:

審查意見: 核定: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及時雨基金會會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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