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虎科盃」全國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目的:為提倡全民運動,並推展桌球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進而提高桌球技術水準,
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桌球隊
四、贊助單位:東映體育用品社、登豐米蘭商務旅店、閎任精密控制工程行 五、比賽時間:2020 年 2 月 6 至 2 月 10 日
六、比賽地點: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經國體育館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 64 號) 七、競賽組別時間:
2020 年 2 月 6-8 日(星期四、五、六)視報名情況排定比賽日期(若三天無法完賽,將提早一天比賽)
(一) 國小男童團體賽 國小男童個人賽 (二) 國小女童團體賽 國小女童個人賽
(智組:限國小六年級學生; 仁組:限國小五年級學生; 勇組:限國小四年級學生; 兒童組:限國小三年級(含)以下 學生)
2020 年 2 月 9 日 (星期日)
(一) 社會男子團體賽 社會男子個人賽 (二) 社會女子團體賽 社會女子個人賽 (三) 校友團體賽
(四) 分齡團體賽(為鼓勵銀髮族參與桌球運動,閎任精密控制工程行將贊助比賽獎金)
2020 年2 月 10 日(星期一) 視報名情況排定比賽日期(若一天無法完賽,將提早或延後一天比賽)
(一) 大專男子乙組團體賽 大專男子乙組個人賽 大專男子乙組雙打賽 (二) 大專女子乙組團體賽 大專女子乙組個人賽 大專女子乙組雙打賽
八、比賽資格
(一) 國小組:凡全國公私立國小在校學童,均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智組:限國小六年級學生 仁組:限國小五年級學生 勇組:限國小四年級學生
兒童組:限國小三年級(含)以下學生
備註:年級低者可跨組報名年級高者之組別,唯選擇跨組後不得再參加原屬組別。
(二) 大專乙組:凡全國公私立大學在校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體保生不可報 名大專乙組團體賽、個人賽、雙打賽)。
(三) 社會組:熱愛桌球運動人士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四) 校友團體組:凡畢業於同校之校友可 以畢業學校名稱組隊參加。
(五) 分齡團體組:請參考比賽方式,依規定自由組隊參加。
(六) 女性球員不可跨組參加男性組別,校友團體組及分齡團體組則不限性別。
九、比賽方式 (一) 團體賽
(1) 國小組、社會組、校友團體、大專乙組採四單一雙 (單、單、雙、單、單),五點 制團體賽,分齡團體組採三單兩雙 (單、雙、單、混雙、雙),單雙不可互兼。
(2) 各點均以五局三勝制,每局以十一分制進行。
(3) 原則上預賽採分組 (四取二或三取一進決賽),決賽採單淘汰賽制,若有變更賽制 則以大會公佈為準。
(二) 個人賽
(1) 各場均以五局三勝制,每局以十一分制進行。
(2) 原則上採單淘汰賽制,若有變更賽制則以大會公佈為準。
(三) 雙打賽 (僅限大專乙組選手報名,報名個人單打賽者,不得兼報雙打賽) (1) 各場均以五局三勝制,每局以十一分制進行。
(2) 原則上採單淘汰賽制,若有變更賽制則以大會公佈為準。
(四) 分齡團體組(不限性別)
第一點 單打:40 歲以上,年滿 40 歲〈69 年次〉。
第二點 雙打:兩人年齡總和 100 歲以上。
第三點 單打:50 歲以上,年滿 50 歲〈59 年次〉。
第四點 混雙:男女兩人年齡總和 90 歲以上。
第五點 雙打:兩人年齡總和 110 歲以上。
單雙不可互兼,將由比賽當天抽籤決定比賽出場順序。
十、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出版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一、比賽用球:NITTAKU40+白色三星比賽用球 十二、報名辦法:
(一) 線上報名及填寫資料:
2020 虎科盃桌球錦標賽報名系統(2019/11/1 中午 12:00 啟用) https://iact.nfu.edu.tw/sports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9 年 12 月 20 晚上十二時結束報名,以線上報名為主,報 名表請填寫領隊或教練可即時連絡之手機電話以便緊急事項連絡。
(三) 連絡資訊:連絡人-林祥豪 黃文安 林祐辰
電 話-0902200671 0982376994 0923651387 (四) 報名費:每隊"報名費"1000 元,個人賽 250 元,雙打賽 250 元
請於報名完成後依照繳費系統說明繳費
※
未於報名期限內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賽 (五) 抽籤完將賽程表公佈於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體育室網站。http://sport.nfu.edu.tw/bin/home.php
備註:簡章亦可至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體育室網站查詢 十三、人數:
(一) 各隊含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隊員(包括隊長)最多 10 人。
(二) 經報名註冊後,隊職員選手一律不得增加或變更。
十四、領隊會議及抽籤:
謹訂於2020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 點整於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經國體育館會議室舉 行,請各單位派員參加會議及抽籤,不克前來則由大會代抽代決,不得異議。
十五、申訴:
(一) 比賽中之爭議如規則上無明文規定,以裁判判決為終決。
(二) 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 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前 30 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 提出,並繳交保證金 1,500 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退回保證 金,否則充為大會獎品費。
(四)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
十六、比賽注意事項:
(一) 比賽時間依秩序冊規定,各隊應提早三十分鐘到場。如比賽時間更動,以競賽組 之報告為準,未到以棄權論。
(二) 國小組參賽選手應攜帶在學證明(在學證明須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個人照片且必須詳 細記載就學日期或轉入日期)。
(三) 社會組及分齡團體組請攜帶貼上個人照相片之有效證件以備查驗,如遇資格問 題當場不能提出者以棄權論。
(四) 校友團體組請攜帶報名校名之畢業證書影本或照片檔,或該校認證之校友證明 書,以備查驗。(校友證明書模板,請自行到虎科盃資訊公告網頁下載),如遇資格 問題當場不能提出者以棄權論。
(五) 大專乙組參賽選手請攜帶學生證,如未帶學生證須出示在學證明與可證明身分之 證件,一經發現資格不符之選手,將取消參賽資格。
(六) 因賽程緊湊,賽程以比賽當天大會播報為準,各球隊請勿自行離開會場。
(七) 比賽選手經大會廣播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八) 比賽當日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原因時,則比賽日期順延或停辦 (另行通知)。
(九) 本規則若有未盡之事宜,得經領隊會議議決或大會裁判長於比賽現場宣布規定 之。
(十) 國小組比賽暫定三天,視報名情況安排比賽時間,比賽時間以大會公布為準。
(十一) 大專組比賽暫定一天,視報名情況安排比賽時間,比賽時間以大會公布為準。
十七、獎勵:
(一) 團體賽取前四名(若報名隊數不足將以此規則調整:10 隊以上取前 4 名,6~10 取前 3 名,1~5 隊取前 2 名),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張及獎品以資鼓勵。
(二) 個人賽取前八名,前四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品,五~八名,則並列第五,頒發獎狀 乙張及獎品以資鼓勵。
(三) 個人雙打賽取前八名,前四名頒獎狀乙張及獎品,五~八名,則並列第五,頒發獎 狀乙張及獎品以資鼓勵。
備註:比賽時間若有異動,將公佈於虎尾科大體育室網頁,請以網頁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