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依據: 一) 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100002131 號函。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09 月 25 日高市教高字第 10937558800 號 函頒「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高雄區十二年 高雄市競賽表現採計參考項目」 。
三)中華民國國武術競技總會中武總明字第 110001 號函。
四)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市教健字第 號函。
五)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市運競字第 號函。
六)高雄市體育總會高市體 字第 號函。
七)高雄市體育總會國武術委員會高市體總明字第 110001 號函。
二、主旨:一)依據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響應政府 9 月 9 日「國民體育日」 、「全民及多元族群參與」
及「運動體驗」等體育概念、發揚傳統國術文化及推廣國際競技 武術賽事項目、並結合各項武藝切磋、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三、實施目的:一)發揚武德精神
,及各項武藝切磋,落實全民體育。
二)推廣國武術人才訓練,培育優秀國武術選手。
三)加強社會及學校青少年體育發展,促成全民體育。
四)藉由比賽倡導國武術精髓,增加青少年學武、習武的樂趣。
五)提倡全民習武風氣,崇尚武德精神。
六)結合社會、學校體育推展,培育地方選手,期望在國際體壇,
揚眉吐氣,為國爭光。
七)宣傳傳統文化之傳承與國際競賽之接軌。
四、指導單位:內政部、高雄市議會
五、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武術競技總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體育總會 高雄市五甲國小
六、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總會國武術委員會
七、合辦單位:各縣市體育會國武術委員會代表、各參賽隊伍
八、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九、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07 月 10~11 日(星期六、日)
十、活動地點:高雄市五甲國小體育館(鳳山區五甲派所旁南正二路 32 號進入停車) 十一、參加對象:凡對國武術團體愛好者,均可報名參加
十二、活動內容:學歷以報名截止日前為憑(每組別若 17 員以上,採分列 ABC…)
※報名表內若沒填清楚,責以大會編排為主
※必要時採組別、男女、項目合併,器械不規定軟硬
※參賽選手不能跨隊名報名,賽員可 2 人以上上場 一)團練(不分男女):4 人為一組(項目區分:拳術團練、器械團練)
組別區分:幼幼、國小 1-3、國小 4-6、國中、高中、社會)
◎南、北派套路(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項)
◎太極拳套路(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二)對練(不分男女):2 人為一組(◎南北派選手每位限制報名一項) 組別區分:幼幼、國小、國中、高中、社會
三)單練:區分拳術、器械二種(單項取分) 組別區分:【男子、女子】
1)幼幼組 2)國小(1、2、3、4、5、6)年級組 3)國中(1、2、3)年級組 4)高中(1、2、3)年級組
5)大專組 6)青年組(22-40 足歲) 7)壯年組(41-50 足歲) 8)松年組(51-60 足歲) 9)長青組(61-70 足歲) 10)忘年組 71 歲以上
※※※※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任何套路都可報名)
(表格內沒有的套路,請自行在其他項目欄內填寫套路名稱) A.傳統國術套路:請參考報名表格內之項目(太極系列,不受此規定)
本會辦理比賽之目的,是為能讓每一位武者在賽場上能盡情發揮所學,
發揚各門各派師長所傳授之拳理及風格特色為宗旨,因此不統一規定 服裝及兵器之軟硬,長短,輕重,材質,颜色等不合拳理之無理要求,
以導正善良武風,推動武林諸家共存共榮並百花齊放,衷心期盼大家能 齊心協力,造福有心習武之人,讓這自古以來放諸四海皆準的指標,
亦能在台灣武林生根並發揚光大。
○種 類:南派、北派、內家(形意、八卦、太極)、其他
1)拳術 2)雙兵 3)長兵 4)短兵 5)其他………
拳術
象形拳:凡以模仿動物或醉漢之攻防形態,不論取其形或取其意者。
即包含所有以動物命名之拳種,及南拳中之龍蛇虎鶴豹等,因其性質相同,
因此皆统一列入象形拳類共同比賽!
雙兵
凡左右手同時持相同或不同器械演練者,不論長短硬軟。
例如:雙刀、雙劍、雙鉤、雙匕首、雙槍、雙錘、雙斧、雙鞭、刀裏加鞭、藤牌刀、
双手劍、双鉞、双圈、峨嵋刺、双拐、拂塵劍 ……等
軟兵 凡器械本身形制可變,且演練當中可產生忽長忽短的特色或器械中有扣環連接者。
例如:九節鞭類、繩鏢類、流星類、双節棍、三節棍、大小哨子棍、飛抓、鍊子錘…等 長兵 凡立地長度達到本人身高以上,或演練時多以双手進行靈活操作之硬兵器。
例如:大刀、斬馬刀、仆刀、月牙鏟、三叉、兩股叉、耙、矛、戈、戟、鉞、丈二…等 短兵 凡立地不及本人身高,或演練時大多以單手進行操練之硬兵器。
例如:苗刀、短棒、硬鞭、鐧、羊角拐、狼牙棒、單斧、單錘……等 旗子
扇子 刀術 槍術 劍術 棍術
其他 套路:表格內沒有的套路,請自行在其他項目內填寫套路名稱
B.競技武術套路:請參考報名表格內之項目
○種 類:南拳、長拳、太極拳
a.自選套路:
1)長拳、刀術、棍術、劍術、槍術 2)南拳、南刀、南棍
3)太極拳、太極劍
b.指定套路:
1)第一套國際競赛套路:長拳、刀術、棍術、劍術、槍術 2)第一套國際競赛套路:南拳、南刀、南棍
3)第二套國際競赛套路:長拳、刀術、棍術、劍術、槍術
4)第三套國際競赛套路:長拳、南拳、太極拳等系列
5)太極拳國際競赛套路:24 式太極拳、36 式太極拳、42 式太極拳 6)太極劍國際競赛套路:32 式太極劍、39 式太極劍、42 式太極劍 7)乙組套路、其他套路:國中以下皆可(報名表 4)
C.武術散手擂台:限 40 歲以下(必要時可採合併) (國中男子組) (國中女子組)
1、48 公斤級:48 公斤以下(含) 1、48 公斤級:48 公斤以下(含)
2、52 公斤級:48.01 公斤至 52.00 公斤 2、52 公斤級:48.01 公斤至 52.00 公斤 3、60 公斤級:56.01 公斤至 60.00 公斤 3、60 公斤級:56.01 公斤至 60.00 公斤 4、70 公斤級:60.01 公斤至 70.00 公斤 4、70 公斤級:60.01 公斤至 70.00 公斤
(高中男子組) (高中女子組)
1、56 公斤級:56 公斤以下(含) 1、52 公斤級:52 公斤以下(含)
2、60 公斤級:56.01 公斤至 60.00 公斤 2、56 公斤級:52.01 公斤至 56.00 公斤 3、65 公斤級:60.01 公斤至 65.00 公斤 3、60 公斤級:56.01 公斤至 60.00 公斤 4、70 公斤級:65.01 公斤至 70.00 公斤 4、65 公斤級:60.01 公斤至 65.00 公斤 5、75 公斤級:70.01 公斤至 75.00 公斤 5、70 公斤級:65.01 公斤至 70.00 公斤
(社會男子組) (社會女子組)
1、56 公斤級:56 公斤以下(含) 1、56 公斤級:56 公斤以下(含)
2、60 公斤級:56.01 公斤至 60.00 公斤 2、60 公斤級:56.01 公斤至 60.00 公斤 3、65 公斤級:60.01 公斤至 65.00 公斤 3、65 公斤級:60.01 公斤至 65.00 公斤 4、70 公斤級:65.01 公斤至 70.00 公斤 4、70 公斤級:65.01 公斤至 70.00 公斤 5、75 公斤級:70.01 公斤至 75.00 公斤 5、75 公斤級:70.01 公斤至 75.00 公斤 6、82 公斤級:75.01 公斤至 82.00 公斤 6、無限量級:75.01 公斤以上
7、90 公斤級:82.01 公斤至 90.00 公斤 8、無限量級: 90.01 公斤以上
十三、比賽規範:本次賽事活動規則及安全最終以競賽規程內文為依據、
本會裁判講習手冊為主,仲裁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一)規則:武術套路採上一屆全國運動會或全國港都盃賽事的競賽規則;
國術套路採上一屆全民運動會或全國港都盃賽事的競賽規則,器械軟硬不受限。
二)規定:套路選手須穿著國武術(表演服、各團體特色、武館練習服)、繫腰帶、
服裝整齊,禁赤足、逾越此項活動之服裝,並自備兵器。
套路、散手選手檢錄時 3 次唱名未到,以棄權論。
1.任何套路選手演練時間最多 6 分鐘(6.001 分鐘套路未完成者即吹哨,不扣分)。
套路選手比賽時,若兩人以上同時上場出界不扣分(1 人上場出界要扣分)。
2.散手選手必須穿戴符合全國運動會規定的配備。
散手(採單淘汰制、自費投保技擊險、自負傷害放棄要求之權利書)。
散手擂台採三戰兩勝,任何一局最多兩分鐘(必要時場上沒時間停止之約束)。
三)分項:項目若人數不足,依大會排定為準,不得異議。
四)評分辦法:裁判分取小數點第二位(不進位),若同分時,依下列辦法優先順序 1.兩個無效分數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數的平均值者列前。
2.兩個無效分數的平均值高者列前。
3.兩個無效分數中,低無效分數高者列前。
4.裁判之總得分較高者勝出。
十四、申訴規定:須由該隊教練或領隊填寫大會所附之完整申訴書,並於該隊選手 賽畢 1 小時之內簽名負責提出,並僅可對自己隊伍中的選手判決 申訴,提出認為有爭議之完整影片,並繳交 5000 元保證金,
待仲裁委員會開會決議,若附合大會公佈之規則規定須改判時,
則由仲裁委員會主委公開宣佈改判並退回保證金,反之若決議 申訴不成立,則維持原判並沒收保證金,以維護大會尊嚴及發揚 尊重對手、信任裁判等武德精神。
十五、報名辦法:依實施計劃內容相關規定之。(學歷:目前學歷)。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05 月 25 日止(學歷:以報名截止日前為憑)。
2.報名方式一律用 word 檔 Email:wushu4890@gmail.com 不採掃描、拍照,報名後請追踪 3.報名費規定:110 年 05 月 31 日止,不受理比賽當天繳交,逾期者視同報名失敗。
1)每項報名費:南北派套路 300 元、太極拳套路 350 元 對練 500 元、散手 600 元、團練 1000 元
2)繳費方式:以參賽隊伍名稱匯款,勿以個人名義(劃撥完成後請告知參賽隊伍名稱)。
用 ATM 轉帳者請告知後 4 碼及參賽隊伍名稱
3)本會帳戶:高雄市體育總會國武術委員會 帳號:216102316633 高雄銀行 桂林分行 4)110 年 05 月 31 日報名完成後,除了不可抗拒的天災事件外,若選手棄權將不退報名費。
4.辦理單位電話、聯絡人:0932791621 黃瑞明 可加我 Line ID:0932791621
十六、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所有工作人員與參賽選手
本次比賽已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如需個人意外險請自行加保。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 300 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 1,500 萬元。
三)每一個事故財務損失:新台幣 200 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台幣 3,400 萬元。
投保第一項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者,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 300 萬元。
十七、獎勵辦法:如下表格敘獎,比賽成績,大會保留二個月。
本賽事係列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高雄市競賽表現 採計參考項目」,惟尚須依據下列條件頒贈各獎項:
一)各競賽項目獎項人數,以不超過報名隊伍(人)1/3 為限。
二)各競賽種類須達 6 隊(至少 3 個不同單位)以上隊伍參賽。
三)各運動競賽之項目及組別需達 3 隊(人)以上參加,
未達則取消該項/組比賽(或以表演性質為之)。
一)團體積分:採個人前三名(6、4、2 分制)計分,未達 3 人參賽、對練、團練,不列入總錦標。
二)團體總錦標:國術、武術套路各取前三名(太極拳獨立取前二名、散手不列入)。
頒大獎盃及獎狀,隊伍不在現場者,往下敘獎(積分同以猜拳為依據)。
十八、工作執掌:大會工作由本會委員分工。
一)裁判聘任:大會聘任,由本會支援、隨隊裁判(參賽選手人數一定比例) 二)裁判資格:A(甲)級、B(乙)級、C (丙)級裁判證
賽員 人數
獎 狀 個人部份 (獎盃/獎牌) 團練 (獎盃/獎牌) 對練 (獎盃/獎牌) 取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1
1 獎 牌 獎 牌 獎 牌2
1.2 獎 盃 獎 盃 獎 盃3
1.2.3 獎 盃 獎 牌 獎 盃 獎 牌 獎 盃 獎 牌4-5
1.2.3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6-9
1.2.3.4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10-12
1.2.3.4.4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13↑
1.2.3.4.4.4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 獎 盃十九、注意事項: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一)請各隊職員,負責配合維持賽序。
二)大會供應所有賽員午餐及茶水、職員(斟酌),晚餐、交通、住宿各單位自行負責。
三)選手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等相關文件。
四)請每位選手尊重大會之相關規定,期使本次比賽能圓滿成功。
五)各參賽人員,有關意外事故時,除會場醫護人員包紮外,視情況做事後處裡,若有不當 受傷及意外、自行負責與大會無關。本賽事已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工作人員與參賽選手) 六)學歷、年齡區分:若有虛報,取消比賽資格(不退報名費及事故責任險自負)。
七)判分:採 106 年全國運方式不亮分,判決結果成績公佈欄公佈。
二十、經費來源:請上級單位補助、報名費…等。
二十一、預期效益:
一)帶動、培養社會人士及青少年朋友武藝切磋,落實全民體育。
二)提倡全民體育,增加運動人口及全民身心健康。
三)提供終身學習機會,強身健國期望在國際體壇,揚眉吐氣,為國爭光,爭取成績。
四)增加選手比賽經驗,互相觀摩學習,增進技術。
五)藉由活動彼此聯誼,增進情感,共創和諧社會。
一律採 mail 報名(不受理 pdf 檔及掃瞄)若項目、組別…錯誤,將取消資格不退費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05 月 25 日止(任何套路都可報名)。
2.收費截止:110 年 05 月 31 日止,不受理比賽當天繳交,逾期者視同報名失敗。
3.※單練: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4.※對練:2 人為一組(每位選手限制報名一項) 5.※學歷:以報名截止日前為憑(即 110 年 05 月 25 日前)
6.※拳術團練、器械團練:4 人為一組、不分男女
※團練:南、北派套路(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項)、太極拳套路(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報名表 1
領
隊 教 練 管 理
職 員人 數
職員欄內至多可列 3 位(擇領隊、教練、管理任選),可同時並採 1.運動員人數在 15 人(含)以上時,得置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
2.運動員人數在 6 人(含)至 14 人(含)之間時,得置領隊、教練兼管理 1 人。
3.運動員人數在 5 人(含)以下,得置領隊兼教練 1 人。
職員便當數 葷( ) 素( ) 選手便當數 葷( ) 素( )
電 話(教練) E-mail(教練)
請在下列表格按照個人報名項目,依序登錄選手姓名(年齡男、女由小而大) (姓名請勿重複)
序 隊 名 選手總人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本賽事列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傳統國術太極拳系列) 報名表 2
○請參閱第十二條活動內容說明 ○傳統太極拳所有項目請在此表報名(競技太極拳在報名表 3、4)
○套路組別:1.青年組(22-40 足歲) 2.壯年組(41-50 足歲)
3.松年組(51-60 足歲) 4.長青組(61-70 足歲) 5.忘年組 71 歲以上
○學歷:目前年級(大專以下含幼兒園必填、其他則免) ○任何套路都可報名(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選 手
姓 名
性 別
組 別
目 前 學 歷 詳 填
拳 術(
請寫套路名稱)器械
請(例如同一行刀上下寫 36)○演練至多 6 分鐘吹哨結束
套路超過時間不扣分(未完成部分)
○請參閱第拾貳條活動內容說明
○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大 刀
雙 刀
刀 術
槍 術
劍 術
棍
術 棒 扇 子
其 他
例 男
社 A 13 式、37 式、38 式、45 式、56 式、
64 式、99(42)式、楊家、趙堡、易簡、
其他太極拳…
36 楊
陳 54
趙 夕 陽 名 小 1 稱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競技武術) 報名表 3
國際競賽套路 任何年齡皆可報名
選 手 姓 名
性 別
組
別
目 前 學 歷 詳 填
自選套路(亞運、全國運) 24 式 太 極 拳
32 式 太 極 劍
42 式 太 極 拳
42 式 太 極 劍
散手
(限 40 歲 以下)
南 拳
南 刀
南 棍
長 拳
刀 術
槍 術
劍 術
棍 術
太 極 拳
太 極 劍
kg
例 男 小 六 ○請參閱第十二條活動內容說明 ○學歷:目前年級
○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散手 08:40 前過磅完成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本賽事列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競技武術) 報名表 4
國際競賽套路 (國中以下也可報名 1)
選 手 姓 名
性 別
組 別
目 前 學 歷 詳 填
1 2 (國中以下)
第一套國際競赛套路
乙組套路 其他套路
第二套國際競赛套路 第三套國際競赛套路 請註明第一、第二或第三套路
南 拳
南 刀
南 棍
長 拳
刀 術
槍 術
劍 術
棍 術
3 6 式 太 極 拳 3 9 式
太 極 劍
南 拳
長 拳
刀 術
槍 術
劍 術
棍 術
一 路 長 拳
二 路 長 拳
三 路 長 拳
武 術 基 本 拳
台灣版 初
級 拳
初 級 棍
初 級 劍 例 男 小 六 ○請參閱第十二條活動內容說明 ○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學歷:目前年級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本賽事列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傳統國術) 報名表 5
選 手 姓 名
性 別
組 別
目 前 學 歷 詳 填
拳 術 器 械
象 形 拳
南 拳
北 拳
忠 義 拳
五 步 拳
形 意 拳
詠春 拳寫 套路 名稱
大 八 極 拳
小 八 極 拳
八 卦 掌
彈 腿
雙 兵
軟 兵
長 兵
短 兵
扇 子
旗 子
刀 術
槍 術
劍 術
棍 術
其 他 例 男 小 六 ○請參閱第十二條活動內容說明 ○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學歷:目前年級
○忠義拳、五步拳:限國小以下 ○以上項目若報錯誤…將取消資格不退費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本賽事列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報名表 6 A.對 練:幼幼、國小、國中、高中、社會 (不分男女) ※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項 B.團 練:區分(拳術團練、器械團練) (4 人一組、不分男女)
1)南、北派組別區分:幼幼、國小 1-3、4-6、國、高、社會(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項) 2)太極拳組別區分:國小、國、高、社會(每位選手可報名多項)
隊名:
對練:(2 人) 團練:(4 人)
組別 姓名 拳術 器械
組別 姓名 拳術 器械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申訴書
隊 名
選 手 場地: 場次: 項目:
申訴內容及 爭議時間點
附件:
需附申訴內容 之完整影片
領 隊 教 練 提出時間
仲裁決議
仲裁委員 簽 名
仲裁委員會
主任委員簽名
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 參賽選手切結書
為參加第 17 屆全國港都盃國武術錦標賽,同意所有投保比賽期間之個人意外險,
若比賽過程發生任何意外,均由本人負一切責任(含醫療),除會場醫護人員包紮外,
所生損害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為求慎重,謹立本切結書保證。
團體名稱:
選手姓名 (立切結書人)
未滿 20 歲 (監護人)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選手姓名 (立切結書人)
未滿 20 歲 (監護人)
身分證 統一編號
特立此書 以玆證明 團體代表簽名:
本聯請團體自行保管
中華民國 110 年 07 月 10-11 日
防疫期間注意事項
活動防疫工作應變措施:(依據活動實際辦理場域及內容建立)
1.活動資訊網站進行衛教宣導,活動手冊加註衛教宣導。
2.依國內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現況,進行風險評估。
3.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活動,並提醒參與者自備口罩。
4.進行工作人員之衛教,預演當天應變流程,作人員應自行健康管理,身體若有不適應 暫停支援活動,並告知活動負責人。
5.活動前,室內場地保持空氣流通,進行消毒及清潔及共應足量的防護用品。
6.全體人員於活動前完成量測體溫及手部清潔,如發燒者則不要參加活動;
入場前應填寫健康關懷問卷(包含旅遊史調查)。
7.工作人員應全程戴口罩。
8.活動舉辦後,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 14 天內如有異常(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
應主動向相關單位通報,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機制、場地再次消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