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全國分齡水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備查文號:中華民國109年9月17日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90030779號 備查文號:中華民國109 年10月29 日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90036062號
壹、 本競賽規程經報奉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實施。
貳、 宗 旨:為推展水球運動,提高水球運動技術水平並儲備優 秀選手代表參加國際比賽。
參、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肆、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伍、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水球委員會
陸、 比賽日期:109年12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共計二日。
柒、 比賽地點: 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404台中市北區 崇德路一段55號)。
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2月7日(星期一)止。
玖、 領隊會議時間為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四點於臺中市北 區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舉行,進行分組抽籤,未到者由競賽 組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壹拾、 參賽資格:凡對水球運動熱誠參與之學校、機關、社團均 可組隊報名。
壹拾壹、 參賽組別
一、公開男子組:18歲以上,每隊報名人數7至13人
二、公開女子組:18歲以上,每隊報名人數7至13人
三、高中男子組:限高中在學學生,每隊報名人數7至13 人。
四、高中女子組:限高中在學學生,每隊報名人數7至13人。
五、 推廣組
(一)國中男子組:限國中在學學生,每隊報名人數至少4-7 人。
(不可男女混合)
(二)國中女子組:限國中在學學生,每隊報名人數至少4-7 人。
(三)國小男子組:限國小在學學生,每隊報名人數至少4-7 人。
(不可男女混合)
(四)國小女子組:限國小在學學生,每隊報名人數至少4-7 人。
壹拾貳、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最新審訂之【2017~2021 年水球規則】 及修訂部份。
壹拾參、比賽制度:賽程之安排視各組報名隊數由大會競賽組決定賽 制,並於領隊會議抽籤決定競賽分組。
壹拾肆、賽程時間表:
壹拾伍、報名辦法:
一、 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 E-Mail 至中華民國游泳協會信 箱。
E-Mail Add:ctsa.sw@swimming.org.tw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2月 7 日截止,逾期恕不受 理。
日期 時間
12 月 18 日
(星期五)
12 月 19 日
(星期六)
12 月 20 日
(星期日)
08:00
~
18:00
公開男、女子組 高中男、女子組 國中男、女子組 國小男、女子組
公開男、女子組 高中男、女子組 國中男、女子組
16:00 領隊會議 頒獎 頒獎
三、 報名費用:每隊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含1000元註冊費),推 廣組每隊為 1,500 元(含750元註冊費)。
四、 各隊均需派隨隊裁判一名(需具證照,不限級別),隨隊 裁判不得重複,無法派遣合格裁判,則由水球委員會指定 裁判,相關裁判費用新台幣 2,000 元由該單位支應。
五、 以上費用於確認報名後完成繳納。本會金融機構:合作金 庫銀行松竹 分行,戶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帳號:1760- 717-210881。匯款時 請加註隊伍名稱,繳費證明連同報名 表一起 mail 至本協會信箱。
壹拾陸、報名注意事項:
一、 繳費後因無故參加比賽,在報名截止日前可申請退費,並 填寫退費 申請書(附件2) ; 若已超過報名截止日期,報名 費用業已用於保險及其他相關行政作業等必要支出,所繳 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 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二、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有註冊資料僅本會舉辦賽事使 用,不另作其他用途。
壹拾柒、獎勵:成績最優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四至八名頒發獎狀。
壹拾捌、罰則
一、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 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並提報中華 民國游泳協會依情 節輕重處罰禁賽全國性比賽最高一 年。
二、 為維護裁判的權威及權益,凡比賽中參賽之隊職員、選手 或家長有 違反運動員精神之行為,如:辱罵裁判、擾亂會 場秩序、故意妨礙 或延誤比賽進行等情節者,大會得終 止其後所有參賽項目,並提報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依情節 輕重處罰禁全國性比賽最高三年以上。
三、 比賽進行中,各參賽單位隊職員或選手、家長等不得直接 質詢裁判, 如有類似情事發生,裁判有權將比賽沒收終 止比賽進行。
四、 參賽單位如無故棄權,禁止參加明年本項比賽一次。
壹拾玖、申訴
一、 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相同意義之註明者,以 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二、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先口頭申訴外,惟仍須依規 定於該項比賽完畢後 30 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以書面報 告提出申訴。
三、 合法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名蓋章後,向 大會技術 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技術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申訴時須附繳保證 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技術委員會認為申 訴理由不當,抗議無效時,則大會得沒收保證金
貳拾、附則
一、 以上各組報名未滿三隊參加,不舉行比賽或併組比賽。
二、 每位選手只能參加一個組別賽事,若有選手報名二隊以上 時,以第 一場出賽即屬於該隊選手,禁止再代表其它單 位出賽,如有違規者; 沒收重覆出賽單位之場次並取消該 選手及該單位本屆比賽資格。
三、 參賽單位於報名完成後須注意競賽網站公告消息,以確認 報名無誤。
四、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規定 投保 300 萬以上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五、 依據 109 年 8 月 14 日臺教體屬競(一)字第 1090028718 號函辦理, 為強化性騷擾防治作為,本會設置申訴管道 如下: 電話:02-8771-1486傳真:02-2778-3026 電子郵件信 箱:ctsa.sw@swimming.org.tw
貳拾壹、本競賽規程經陳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
中華民國 109 年全國分齡水球錦標賽
報 名 表
(附件 1)隊名
參賽組別
地址
領隊
教練 行動電話
隊長 行動電話
隨隊裁判 證號
號碼 姓名 號碼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12
13
備註:1.球員編號 1 號及 13 號為守門員。 2.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中華民國 109 年全國分齡水球錦標賽
推 廣 組 報 名 表
(附件 1)隊名
參賽組別
地址
領隊
教練 行動電話
隊長 行動電話
號碼 姓名 號碼 姓名
1 2
3 4
5 6
7
備註:1.球員編號 1 號為守門員。 2.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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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