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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M 隨筆(二): 數學史與數學的教與學 第二卷 第四期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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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一版

HPM 隨筆(二) : 數學史與數學的教與學

洪萬生

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教授

誠如大家所熟悉,HPM 作為國際數學教育委員會(ICMI)的一個研究群,它的組成動機完全出 自對於數學的教與學之強烈關懷,因此,它的主要目的在於將數學「教好」或「學好」,而不是讓教 師或學生去直接去教或學「數學史」,除非課堂中的「數學史」活動,可以切實地提升數學教育的成 效。當然,如果因此導致教師或學生對「數學史」如醉如痴,那麼,她(他)們最終一定可以體會「數 學史」乃是數學有機體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從而為數學的教與學賦予更深刻的意義。

無論教師與學生如何對待「數學史」,要想在以專業技術知識(technical knowlledge)講授為主的 數學教室中,為它尋找一個具有正當性的「位置」,則數學史如何「融入」數學課程(包括教材)及 其教學活動之中,顯然是HPM 成立二十幾年來所面臨的最重大課題了。

為此,ICMI 特別支持贊助 HPM 編撰 ICMI Study Book 一書(預定明年出版),以便推動整合HPM 的相關學術與教育資源,深化HPM 在國際數學教育界中的意義與重要性。(請參考拙文「HPM 馬賽 行」,見本刊第一卷第二期)現在,謹就我所參與的兩個相關的小組WGA2 及 WGB2 之報告初稿,摘 錄一些針對數學史「融入」數學教室的 know-how,願與國內數學教育專家及數學教師分享,尤盼大 家集思廣益,提出具有本土自主意識的批判觀點與意見。

上述WGA2 的主題是「數學史融入數學教室之方式的解析性綜述」(Analytical Survey of Ways of Integrating History of Mathematics in the Classroom),初稿由以色列的 Abraham Arcavi 與希臘的 Costas Tzanakis 負責,將我們小組在馬賽討論過的觀點與材料綜合成編,再分送小組成員審定。目前全篇大 致底定,其論述基礎是我們共同討論出來的一個架構,底下就針對它,做一些必要的說明。

發行人:洪萬生(台灣師大數學系教授)

主編:蘇惠玉(西松高中)副主編:林倉億(台南一中)

助理編輯:李建勳、黃俊瑋(台灣師大數學所研究生)

編輯小組:蘇意雯(台北市立教育大學)蘇俊鴻(北一女中)

黃清揚(福和國中)葉吉海(新竹高中)

陳彥宏(成功高中)陳啟文(中山女高)

王文珮(青溪國中)黃哲男(台南女中)

英家銘(台師大數學系)謝佳叡(台師大數學系)

創刊日:1998 年 10 月 5 日 每月 5 日出刊 網址:http://math.ntnu.edu.tw/~horng

第二卷 第四期 目錄

(1999 年 4 月)

 HPM 隨筆(二)數學史與數學的教 與學

 《幾何原本》第Ⅶ卷定義之解讀(上)

 透過「寫作」促進數學學習

 Reader’s feedback

 數說新語

 看圖說話

(2)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二版

首先,請特別注意此一架構的主體是最底層的「教室中的教與學」(Classroom Teaching / Learning), 也就是它的其他支架或成分都是為這主體服務。至於(a)、(b)項所分布的支架,可以說是數學史學範圍 的工作(Primary and Secondary Source Materials),而(c)項這個支架,則是我們平常所熟悉的教學材料

(Didactic Source Materials),只不過它已經受到數學史的啟發而被「滲透」了 (Presentation inspired by History)。這兩個支架的實質內容以及它們的結合,一起匯入底層,共同撐起「教與學」的主體。

事實上,教與學的實施結果,也一定反過來回餽(a)與(b)的數學史學支架以及(c)項教學材料支架。譬 如,我們常常可以發現孩童的學習特色或困擾,對數學史家的問題意識極具啟發性(請參考拙文「康 熙皇 帝學符號代數」,載本刊第二卷第一期)。另一方面,教師的實務經驗,當然也一定 會敦促教師 對教材選擇及教學方式進行反省,蓋「教學相長」故也。

現在,讓我們介紹數學史「融入」數學教室的一些know-how,供有心採用的教師 參考:

1) 歷史「花絮」(snippets),譬如數學家的遺聞軼事、數學問題的起源以及古今方法的簡單對比等等;

2) 學生以歷史文獻為本的研究專案(project work),譬如下列專題「一次方程式:歷史的回顧」、「任 意角三等分」、「何謂代數學?」以及「歐幾里得 vs. 劉徽」等等,都可以讓學生組成小組,寫出 專案研究報告;

3) 數學史的原始文獻(primary sources),譬如【幾何原本】與【九章算術】的研讀與討論等等;

4) 練習題(worksheets),其設計通常圍繞著簡短的歷史選粹(historical extracts),伴隨著歷史背景的 說明,再輔以了解數學知識內容的問題、所涉數學議題的討論、今昔解法或處理的比較,以及這 些選粹中的題解(solving problems)或它們所引發的類似題解;

5) 可立即供 2-3 堂課使用的「歷史套裝」(historical packages),譬如「古代數碼與數系」,「古埃及算 術」,「與圓周長」,「巴比倫的二次方程解法」以及「九章算術的分數計算」等等;

6) 恰當地使用歷史上出現的謬誤(errors)、另類概念(alternative conceptions)、觀點的改變(change of perspective)、隱含假設的修訂 (revision of implicit assumptions)以及直觀論證(intuitive arguments)

等等;

7) 歷史上的問題,譬如古希臘三大作圖題,Goldbach 猜測,不同文明所提供的畢氏定理證明,以及

(3)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三版

引出解析數論的質數定理等等;

8) 歷史上曾經出現的畫圖工具(mechanical instruments);

9) 回到過去的數學實驗活動,譬如使用古代的記號、方法及論證,來學習數學;

10) 編劇本,譬如「柏拉圖 vs. 孔子」、「歐幾里得 vs. 劉徽」及「伽羅瓦的悲劇一生」等等;

11) 電影及其它視覺工具,譬如英國空中大學(Open University)所發行的數學史教學影片等等;

12) 戶外數學古蹟的教學活動;

13) WWW 網路的使用。

以上這些 know-how 的例證無法在此細說,不過,我們會陸續利用本刊做比較詳盡的介紹。我們 也希望發展更多的例證,來豐富或增添上述 know-how 的內容。有志之士,盍興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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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四版

幾何原本第Ⅶ卷定義之解讀(上)

謝佳叡助教 台灣師大數學系

何謂質數?教科書上說:大於 1 的整數,除了 1 和本身以外再沒有其他因數 幾何原本說:只能被一個單元所量盡者

同乎?異乎?

歐幾里得《幾何原本》稱的上是世界名著,在各國流傳之廣,影響之大,大概僅次於基督教的《聖 經》。其偉大的歷史意義,在於它是以公理法建立起演繹體系的最早典範,將零碎、片段的數學知識,

如同磚瓦般的建構起一棟巍峨的大廈,演繹方法扮演的是這棟大樓的鋼架,而歐幾里得就是建築師。

建築師並無創造這些材料,但將現有的材料建成大廈亦是不平凡的創造,公理的選擇、定義的給出、

內容的編排豈能沒有高度的智慧。當然,這些絕非個人的功勞,在歐幾里得之前已有許多數學家參與 此項工作,但歷史證明只有歐幾里得的《幾何原本》得以經起時間的考驗。

數學是一門累積的學科,它的過去將永遠融會於它的現在以至未來當中。一個已被證明為真的定 理,絕不會因為時代的演進或文化的遷移而變成偽的,這是數學的特性,也使的學習它的發展史更富 有意義及價值。倘若如此,兩個誠然有別的敘述卻意指同一件事實時,這兩個敘述必須被要求是等價 的。如果這麼樣的兩個敘述等價條件又是如此地難以察覺,是否必須具備一些內在的知識或是認知?

這將是本篇主要的論述內容。然而,要將這一部偉大的著作有系統的作一個全面性的介紹,既非篇幅 所容許,更非筆者能力所及。在此只抽取其中之一小部份,獻上個人的一絲心得,望能拋磚引玉,引 起更深入的討論。

《幾何原本》共有13 卷,其中第Ⅶ、Ⅷ、Ⅸ三卷寫的是數論。古希臘人談「數論」不用數,當 真難言其妙處,更絕的是,定義了數卻整整三卷都不用數字。你或許會問,「數論」出現在《幾何原 本》內是不是有些不符其名?古希臘人重視幾何是個不爭的事實,而幾何也是他們獲致嚴密性的不二 法則,未透過演繹所得結果,雖真亦假。更重要的是,幾何給人的強烈直觀印象難以取代,以此觀之,

數論出現在《幾何原本》裡是得以理解的。再者Ⅶ、Ⅷ、Ⅸ三卷的確也都以幾何形式呈現,以線段表 數,以面積表數的乘積,說是幾何亦無不可。再要往前說,歐幾里得此書原名為 elements 譯為《原 本》似乎更為恰當,「幾何」二字乃明朝徐光啟(562~163)與利瑪竇(1552~1610)合譯時所加,「幾 何」在中文原指多少、若干之意,不啻指點、線、面、體構成的圖形之學,故《原本》內包含數論亦 無不妥。

以「幾何」處理「數論」問題(如線段代表數、面積代表數的乘積)存在一個本質上的差異。「幾 何」基本上是處理連續量的問題,而數論處理的卻是離散量,這有什麼差別?舉個例來說,「幾何」

裡一個原長度為 2 的線段我們可將之分成四段(每段1

2),每一小段當作 1 單位,則原線段就成了 4 單位長,合理;但2 個繩結就是 2 個繩結,分都分不得。那麼,以「線」代表「數」有何好處?筆者 認為至少有底下兩點:

(一) 讓數論得以接受幾何尊貴的洗禮(燙個金身),且搭上這一班專為幾何設計的嚴謹列車更有

(5)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五版

品質保證之意味。

(二) 線段可講求相對大小(如1:2 的線段可代表 1 和 2,也可以是 2 和 4)在討論數時可「一以 貫之,一通百通」。這對數論記號(或代數符號)尚未成熟的當時,不正是一把將數論推向演繹 之門的利器。 除此之外,「幾何」在此三卷的作用是極為有限的,幾乎見不到幾何方式的討論,

命題和證明的敘述也幾是一般用語詞,所謂的圖示也令人覺得可有可無,幫助不大。

此三卷有關比例的問題幾乎都複製於第Ⅴ冊,但歐氏並未引用其結果,而不厭其煩的重新證明,

顯是有意將數(numbers)與量(magnitudes)做一個區分,也可能歐氏認為數論可以建立在較簡單的 基礎上,因此單獨加以討論。如此,之前的22 個定義就更顯得不可或缺了。 定義 1 一開始就道出何 謂「單元(或稱么元)」:

定義1.An unit is that by virtue of which each of the things that exist is called one.

「單元」就是所謂的「1」,每個存在的事物都是憑藉它而存在的,它是諸類種的起源、共通部份 和最小單位。希臘原文所使用的「 」指的是 monad(單子),畢氏學派將之解釋為「limit quality(極限 量)」或「limit of fewness(不能再少的少)」;亞里斯多德則將之定義為「不可再分的數量(the indivisible in the quantity)」,可見此概念遍行於當時。這種不可再割單子觀念,區分了數的不連續性,道盡了「數」

「量」有別。歐氏在此用了事物(things)一詞,說明萬物起於「1」,「1」又構成數,顯然有意呼應畢 氏學派的「萬物皆數也」。那麼「1」是不是數呢?我們先看定義 2:

定義2. 數是許多單元的合成。(A number is a multitude composed of units)

「許多」,當然至少得2 個以上,亞里斯多德對數的定義用的詞也是 「multitude」、「combination」、

「of units」、「several ones」。「數」得由多個基本單元構成,由此觀之,不但「1」這個事物憑藉存在 的「單元」不能稱為數,就連現在說的有理數都不列入數的範疇。畢氏學派認為:「單元」是數和部 份 (parts)的界線。可見數、單元、部份在當時被區分的很清楚,這裡的「部份」類 似現在的因數,

更像未滿「1」的分數,我們且看定義 3、4:

定義3. 當一個數能量盡一個較大的數,則稱此小數為大數的一部份(a part)。

定義4. 若不能量盡則為幾部份(parts)。

所謂一部份就是只若干分之一,幾部份就是若干分之幾,如1、2、3 是 6 的一部份,而 4 是 6 的 幾部份。這兩個定義看似平常卻富有深意。定義4 是依定義 3 而存在的(在原文裡,定義 4 還是用小 寫連接詞起頭,絕無僅有),為何不將之合併成一個定義呢?第Ⅴ卷裡有個幾乎和定義3 相同的定義:

「當一個量能量盡一個較大的量,則稱此小量為大量的一部份。」但第Ⅴ卷裡卻找不到像定義4 的敘 述,這說明了歐氏並不將數看成普通的量。第Ⅴ卷中量討論的範圍包括可公度和不可公度,而數只需 在更單 純的條件下討論。舉例來說:第Ⅴ卷可討論 1 和

2

的比,第Ⅶ卷就不行;又

2

2 2

在第

Ⅴ卷可以是兩個存在的量,在第Ⅶ卷裡就只能視成 1 比 2 的數來討論了(如將

2

看成一個單元)。

(6)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六版

定義5 則是定義 3 的逆敘述:

定義5.若大數能被小數量盡(measured),則它為小數的倍數(multiple)。

「部份」、「倍數」都是描述兩數之間的關係詞,相仿的定義也出現在第Ⅴ卷。全書並沒有「因數」

的定義,但如果你想將「部分」視為「因數」,則必須弄清楚一些時 空背景,包含:當時的「倍數」、

「一部份」、「幾部份」以及現在的「倍數」和「因數」之間的隸屬關係以及逆關係、是否含「1」與 本身,掌握這些差異對古今比 較必更能體會。

定義6,7 是定義何謂「偶數」與「奇數」,定義法十分耐人尋味:

定義6.偶數是能被分成兩個相等部份的數。

定義7.奇數是不能被分成兩個相等部份的數,或者它和一個偶數相差一個單元。

在幾何裡,將一個線段分成兩相等部份何難之有?(且看第一卷命題 10)。這個定義硬是說明,當 它代表數時,要能等分就必須是偶數。Nicomachus 說的更貼切,一個數在分的過程沒有單元被從中拆 開者就是偶數。歐氏為何不用「2 的倍數」或「可被 2 量盡的數」定義呢?為何奇數的定義要有兩段 敘述?根據這樣的定義最小的奇數是多少?

定義8,9,10 介紹「偶倍偶數」、「偶倍奇數」、「奇倍奇數」,這不僅現今少用,既使此三卷中亦 不多見。《幾何原本》竟然出現重疊的定義也真令人稱奇,我們將在下一次做更詳細的探討。定義11 可就重要了,可說是古希臘「數論」精神之所在:

定義11.質數是只能為一個單元所量盡者(A prime number is that which is measured by an unit alone)

亞里斯多德說:不能被其他的「數」量盡者為質數,而「1」不是數(表示與歐氏的 定義並無矛 盾);也說質數乃數之源,所有的數皆可由質數生成。從這個角度來看質數也有元素之意,故有些書 本稱之為「素數」。Nicomachus 認為所謂質數,除了被分成與自身同名的份數外別無分法,如 3 只能 分成 3 份,5 只能分成 5 份,故 3 和 5 是質數,是否暗示了自身可除自身的概念便不得而知了。但 Nicomachus 認為質數必須是奇數,所以 2 不是質數,3 才是最小的質數;畢氏學派也認為 2 不算質 數,而是偶數之源。然而根據《幾何原本》,2 亦滿足質數之定義(Iamblichus)。亞里斯多德也認為 2 是唯一 的偶數質數。

至於「1」算不算質數?古今的答案倒是契合。現在的說法是:為了描述定理和公式 的「方便」, 我們不把1 當質數(教師手冊第一冊),例如破壞了算數基本定理的唯 一性;而在古希臘這可是有憑 有據的:「1」連數都不是,遑論質數。

《幾何原本》與現在教科書對質數定義不同之處,除了「因數」一詞外,用自己來量自己顯然是 被認為是沒有意義的,那是全等所討論的範圍。

(7)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七版

定義12.:互質的數,是指那些只能為「一個公度單元」所量盡的數。 (Numbers prime to one another are those which are measured by number as a common measure.)

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值得欣賞的定義。不難看出這個定義用的方法是集合的概念,但講的不只是「兩 個數」之間的關係,這與一般直接定義兩數互質的方法並不相同,由此定義來看是可以討論同時三個 數以上的互質關係,例如第Ⅶ卷命題3 就是找尋「三個 不互質」的數的最大公度數,因此「Numbers prime to one another」是否指的是兩兩互質便可看出端倪。此外這個定義將數之間對相對關係說的很 清楚,當一個數被確定後,他的「單元」同時也被確定。在一個情況下「單元」是唯一的,如此互質 才能被討論,這也是以「幾何」代替「數」必需被要求的。質數與互質並沒有絕對的關係,但保有的 原則是相同的。現在喜歡把兩數的最大公因數為1 視為互質,這其實與當時的定義並未完全一樣,例 如:1 和 7 是否互質?再者 6,10,15 三數算不算互質? (未完續待)

(8)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八版

Reader’s FeedBack 【HPM 台北通訊】讀後感

卓朝賜老師 台南縣善化國中

在【HPM 台北通訊】上,有一篇文章開頭就寫道:「長久以來,有不少人都錯誤的認為,學習數 學等同於瞭解定理的證明,背誦及套用公式,熟讀例題,操練習題。因此數學遂成為枯燥乏味的學問。」

以上的說法,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感,但是這種情形 為什麼會普遍的存在呢?因為我們的老師就是這 樣教的;聯考就是這樣考的。亦即老師們是依現實考量而已,也不能算錯。

我大學念的是生物系,畢業後分發到一所鄉下學校任教,由於配課的需要,教務主任請我們寫下 第二專長想要任教的科目。一般老師常寫的是童軍、輔導活動、體育,基於從小對數學就有興趣,我 選擇的是數學,因而開始教數學。幾年下來,對教材算是相當是熟悉,一至六冊都能有系統的加以講 解,重要、常見的例題,亦能信手寫來,不需閱書。若以段考成績來評定教學效果,成效益很好。但 是坦白說,我是相當心虛的,因為如果你要我以生活化的方式來教數學,我真不知道要如何下手。這 也是 這次想要來研習的主要原因。

大部分的老師基於聯考的現實考量,把焦點放在例題的演練上,是可想而知的。為了讓學生有更 活潑的學習方式,將數學史融入教學之中,應該是可行的好方法。第一:以故事來呈現主題,比較有 吸引力。在國文上,以成語故事來教導成語,學生對整個成語產生的背景,會有深入的認識,學習的 效果自然良好。同樣的道理,如果學生能對所學單元在歷史上的演進過程,有所瞭解,將會有更深入 的理解。第二:讓學生做專題研究。平常老師教,學生學的,就是那一套應付聯考的解題方式,漸漸 的,學生的思考模式就被定型了。但是在歷史的不同年代中,對同一題目,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思考 方法,從中我們可以好好去體會各種解題方式之美,及其演進的情形。第三:提供數學遊戲的材料。

從遊戲中學習,更能引起其學習的興趣,並且可以培養找資料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主動學習的目標。

總之,教育的目的是使學生的頭腦靈活,而不是愈僵化,老師怎麼教,學生就那麼學。唯有多元 的教學與評量,才能造就活潑又有創造力的下一代。

數學史與我的數學教學

台師大數學系 國中數學教師研習班學員

任教二十多年,因興趣,這兩年,才得以轉任數學教學。資歷甚淺,對於數學知識更是貧乏。有 機會參與數學研習、接觸到數學領域,方感受其領域之浩瀚、解題之迷人。雖說有些課程未必全懂,

然對其探索,自有其一似「不歸路」之樂趣。「數學史」,也是我第一次的接觸,由此,引發我去翻閱 些數學故事,盼對數學有進一步的認識。卻發覺,近五十歲的我,仍迷於故事的生動、有趣,對數學 也就更有好感。此時,不自覺地對自己的教學,有一省思。

「教書」是我熱愛的工作,因為它的對象是「人」,人有個別差異,自具有挑戰性,不能依一定的 模式去教,也因而帶給自己一股進,隨時調整、修正自己。雖說中間會有挫折、會有埋怨,但克服後,

(9)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九版

相對也帶給自己成就與喜悅。尤其,「師生情感」是我最大的收穫,擁有其真摯的滿足。因此,教書 二十多年,也待班擔任導師二十多年,樂在其中,沒有倦怠,不就「興趣」、「滿足」使然。反觀自己 教學,又提 起學生興趣、滿足了嗎?

從來以為「教師」是一教室的經營者,著重教室氣氛的營造,教室的管理、師生的關係;教學上,

講究嚴謹、效率,要求成績的表現!今日想想,自是汗顏!一昧的追求成績,其成效不就只是片面、

是暫時的!自己常感嘆台灣的教育,是填鴨式的教育,然,自己的教學,何嘗不是片面的灌輸而已!

對「引起動機」→「興趣」→「自動學習」之過程,努力過沒?

很高興經由「數學史」的課程,引發自己翻閱「數學故事」。我想:數學教學不同於數學研究。數 學教學要求把抽象的東西形象化,又通過直觀的形象來身化抽象的內容。「數學故事」可藉由圖形的 故事,展現抽想與形象間生動的紐帶,可激起讀者的興趣,引起學習的慾望,對學生的人格成長亦有 啟發作用。誠如洪萬生教授所言,學生也可從歷史的脈絡中,比較數學家所提供的不同方法,拓寬視 野,培養全方為的認知能力與思考彈性。期盼自己,也應多充實些數學知識與常識!方能運用「數學 史材料」於課堂講解外,相對的,也能出些益智數學遊戲,(如:如何將一多邊形剪成一等積正方形。)

給學生們做腦力激盪,增進其學習數學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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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一○版

數說新語

一個神學上的證明: GOOD ×1/O =GOD God is infinite good.

提供者:無名氏

出處: The Mathematical Gazette, Vol. 82, N0. 495( November 1998), p. 378.

(11)

HPM 通訊第二卷第四期第一一版

看圖說話

1. 倍角公式: sin 2t2sin cost t

提供者:Yihnan David Gau, 加州州立大學

出處:Mathematics Magazine, Vol. 71, No. 5, December 1998.

2. 倍角公式:cos2t 1 2cos 2t

提供者:Yihnan David Gau, 加州州立大學

出處:Mathmatics Magazine, Vol. 71, No. 5, December 199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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