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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辦理 110 學年度高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招生簡章 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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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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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臺灣大學辦理

110 學年度高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招生簡章

壹、目的:

一、以提升物理興趣為主旨,發掘對基礎科學有潛力的高中生,培養其正確的科學知 識與學習方法,以啟發學生主動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訓練學生嚴謹思考與靈敏反應,激發其科學潛能與興趣、奠基科學知識與人文素 養、培養科學實驗能力,以及正確的科學態度、方法與價值觀。

三、啟發學生思考能力,提升基本知識,增強學生主動積極地參與問題討論。

四、訓練學生之實驗能力,加強實驗技巧,使其對物理及科學現象產生濃厚的興趣。

五、訓練學生能主動收集資料,探討未來可能研究的課題。

六、提供學生優良的基礎科學環境,使其在潛移默化中,提升基礎科學素養,培養未 來物理科學研究人才。

貳、師資:

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

張慶瑞教授、陳政維教授、李慶德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物理學系

黃信健教授 淡江大學物理系 李明憲教授

中原大學人工智慧應用學士學位學程 陳志宇助理教授

參、培育方式:

一、甄選對基礎科學-尤其是物理科學-有興趣及科學研究性向明顯且對科學實驗有高度 熱忱和潛力的高中學生,紮實對物理科學基本知識,訓練實驗能力技巧及研究的方 法,培養未來的物理科學研究人才。培育方法參酌先進科學教育理念,對授課模式、

課程內容、指導方式等規劃教學活動,配合動手做演示教具,從事問題探究教學,

啟發學生「提問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落實學生物理觀念學習。輔 以開放式的問題探索,培養學生收集閱讀科學文獻資料習慣,訓練在較深程度物理 觀念之「獨立思考」能力。透過基礎實驗教學,訓練學生實驗操作技巧及實驗方法,

及專題研究,增強主動積極地參與群組問題討論,逐漸養成「專題研究」、「團隊 合作」與「科學創造力」等能力。

二、以優異教學團隊及大學物理實驗室為教育基地,提供優良基礎科學學習研究環境。

全程教學以三年為期實施,分年逐步建立物理科學研究所需知識和能力,內容包含 有基礎物理學、基礎物理實驗、基礎數學、科學新知探索、專題研究等部分,課堂 講授、實驗操作、軟體模擬探作、簡報討論、科學營、國家研究單位及貴重儀器參 觀等教學活動以分年級階段加深與加廣並行實施。

(2)

三、施行上,分為(1)學期中之每隔週之週六作一整天教學輔導及(2)暑期中舉辦密集輔 導。學期中係利用隔週六在臺灣大學物理館進行上課,方式包括課堂教學、專題演 講、實驗教學、分組研討、書報討論等。每位同學安排有導師,從事面對面或線上 個別輔導,另有習題演算及小組討論課,由教授或助教帶領同學討論。

四、教學內容以基礎學科與前沿科學並重,包含基礎物理學、物理實驗、基礎數學、專 題講演四部分。基礎物理學內容又分力學、熱學、電磁學、光學、近代物理學等,

以課堂講授方式進行,並配合演示實驗可以增進對講解內容以具體體會理解。第一 年輔導內容以高中物理教材為基礎,另行補充深入之物理教材講解,並配合基礎物 理實驗教學,學習實驗儀器操作及研究等。另安排時數則以講授數學,以增強了解 物理理論與實驗分析所需基礎數學為主,涵蓋高中理科數學、微積分、向量數學基 礎等。

五、另外於暑假期間舉辦輔導,上課內容包括:(1)一般之科學專題演講、(2)舉辦短期 科學營,如奈米科學與實作營、能源科技與實作營、模擬實驗實作營等新興科學課 題、(3)國家型實驗室及研究儀器參觀等項目。

六、第二年教學則以大學普通物理程度之部份教材做深入講解。在授課方式部份課程仍 採大教室上課,部份課程則以「小組討論教學」實施。第三年級將針對進階物理方 面的內容,另行作專題輔導,將由參與教授設計不同主題之多元物理相關項目,指 導物理專題獨立研究,並於年度終結時舉辦參與學生之科學競賽活動。

七、將邀請本計畫學生中學物理教師來參加中學物理教師課程講座,也定期舉辦家長 會,讓高中教師及家長參與。另外,科學研究人才對社會責任的瞭解也是必須正視 的,因此除了科技的培訓外,同時也將加強學生科學哲思及人文素養的教育內涵。

肆、學費:

學雜費由教育部資助(不含餐旅費及報名費),開學第一堂課繳交課程實驗材料費 5,000 元(提供當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正本者,可免繳)。

伍、報考資格、招生名額及考試範圍:

新 生 插 班 生

報考

資格 公私立高中職高一新生 公私立高中職高一升高二學生

招 生 名 額

正取生

以招收 60 名為原則,且任一性別錄取名 額不得少於 20 名。

不足 20 名者以外加名額補足。

10 名 備取生 30 名,任一性別備取名額不得少於 10 名。 10 名

經濟 弱勢生

符合當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 境遇資格者,得以該身分別報考(須繳驗相 關證明文件);正取生外加錄取至多 4 名,

不列備取生。

考試

範圍 國中教材範圍 高中高一教材及本校「高中物理科學

人才培育」計畫高一上課教材 備註 原則限收 110 學年度高一新生,不接受國 限收 110 學年度高一升高二學生

(3)

中生或高二、高三學生報名,但有特殊潛 能之國中生不在此限。

一、考生如經查證報考資格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且不退還報名費用。

二、若疫情升級導致無法正常舉行招生筆試時,將統一改為書面審查方式,考生不得 異議,亦不得依此申請退費,故請考生於網路登錄報名資料時務必同時上傳以下 書面審查資料:

1.高一新生考生:(1)應屆國中畢業生:請上傳會考成績單及國中歷年成績單。

(2)非應屆國中畢業生:請上傳國中歷年成績單。

2.高二插班生考生:請上傳高一成績單。

三、書面審查資料檔案格式僅限 PDF 檔,並以一個檔案為限,檔名請設定為考生自己 的身分證字號,如有檔案重複上傳者,將以最後一個上傳時間的檔案為準,請於 上傳後再次確認上傳檔案的檔名及格式內容無誤,未依規定時間內上傳書審資料 或上傳資料不符規定者,將以未完成報名論,視同放棄報名資格且不退還報名費 用。

陸、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

(一)所有考生:請一律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 進行網 路登錄報名資料並上傳書面審查資料,於登錄完成後繳交報名費。

(二)經濟弱勢生:請於完成網路報名及繳費後,務必於 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

下午 5:00 前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請註明考生 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逾期未繳交者將改以一般生資格報考,考生不得有 任何異議

1.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請提供 110 年度核准通過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文件,其證明文件須註明考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1)經核准通過之公文,其證明文件須註明考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2)6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若學生與父母不同戶籍,須附雙方之戶籍謄本。

二、報名操作流程

(一)上網登錄報名資料

請於 110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00 起至 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

上午 10:00 止,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完成登錄 各項報名資料,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儲存。

(二)報名資料儲存後,即可列印出報名表及「國立臺灣大學辦理 110 學年度高 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招生報名繳費說明」及「國立臺灣大學辦理 110 學年 度高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招生報名臨櫃繳費單」。

(三)繳交報名費

1. 繳費金額:新臺幣 700 元。

(4)

2. 繳費期間

自 110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00 起至 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 上 午 10:00 止。

3. 繳費方式

考生應於下列 ATM 轉帳繳款、臨櫃繳款及跨行匯款三種繳款方式中,任 擇一種方式繳交報名費。

(1)ATM 轉帳繳款

A.請持金融卡(請勿使用信用卡)於全省各地自動櫃員機(ATM)辦理轉 帳。跨行轉帳手續費另由繳款人轉帳帳號中自動扣除。

B.操作方式如下:

請選擇設有「跨行轉帳」字樣之自動提款機→插入金融卡並鍵入識別密 碼→選按「轉帳」功能鍵→輸入銀行代碼:008(華南銀行)→輸入「繳 款帳號」(即臨櫃繳費單上所示之帳號)→輸入「轉帳金額」:600→確 定資料無誤,請按「確認」鍵,即完成轉帳手續→取出交易明細表,核 對交易金額無誤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

(2)臨櫃繳款

A.請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下載列印前揭「繳 費說明」及「臨櫃繳費單」。

B.於每日下午 3:30 前,至全國華南商業銀行櫃檯辦理繳款。

(3)跨行匯款

每日下午 3:30 前,至全國金融機構櫃檯辦理。收款行:華南銀行臺大 分行,解款行代號:0081544,戶名:國立臺灣大學 429 專戶。

4. 使用 ATM 轉帳繳費約 2 小時後,即可上網查詢繳費狀況(超過下午 3:

30 則於隔日可查詢),使用臨櫃繳款或跨行匯款者,則至隔日上午 9 時 30 分後可查詢繳費狀況。

5. 考生已上網完成登錄報名資料,但未於報名期限內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未 完成報名手續,請考生繳費後留意查看收據是否已繳費成功(尤其是使用 ATM 轉帳繳款者,請務必印出並留存交易明細表),以免影響報名權益。

6. 經繳費後,不論是否到考,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四)上網列印准考證

請於 110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起至 110 年 9 月 12 日(星期日)

應考前,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下載列印「國立 臺灣大學辦理 110 學年度高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招生准考證」。

三、網路報名操作流程圖

1.至網站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登錄報名資料,按確認送出 (經濟弱勢生須依簡章規定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2.

(5)

柒、考試日期、地點、時間表、試場查詢及應試證件:

一、考試日期

110 年 9 月 12 日(星期日)。

二、考試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內(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普通教學館(建議 由新生南路三段的西門進入最接近),詳細考試試場,將列印於准考證,請考生 依指示地點、時間應試。

三、考試時間表

每節 60 分鐘,各節考試時間詳如下表所示:

時 間

第一節 第二節

(13:55 預備鈴) (15:25 預備鈴) 14:00-15:00 15:30-16:30 科 目 物理 數學

*為防範新冠肺炎於校園內散布,本校進行門禁管制,考試當天僅開放考生本人 單獨入校應試,其餘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考生來校時應配戴口罩並隨身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及「准考證」,經查驗身分後 始可進入校園,未攜帶上述證件及准考證者無法入校,請考生特別留意。

(※准考證請於完成報名繳費後,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列印)

*考生進入考試大樓後及考試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惟在試務人員或監試人員 查驗身分時,請依其指示暫時脫下供其查驗。

*考生如在考試日前列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不得外出者(含確診、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於就醫採檢尚未接獲檢驗結果之個案),請務必 遵守防疫相關規定,不得前來應試。

2. 列印報名繳費說明及臨櫃繳費單

3. 繳交報名費(三種方式擇一)

3.1 ATM 轉帳繳款 3.2 臨櫃繳款

3.3 跨行匯款

4. 上網查詢是否繳款成功

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 5. 完成報名手續

6. 請於 9/10~9/12 上網列印准考證

(6)

*考生若屬「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之「自主健康管理」,應至少於 考試日前一天通知本校,本校需開啓動線獨立並能保持社交距離之單獨試場供 考生參加考試。考試當日考生需由家人接送(以少人為原則)或搭乘防疫計程 車,不可搭乘大眾運輸,抵達試場後,本校系將由專人引導並管制,避免與一 般考生接觸,考生請務必配合相關措施並遵守防疫相關規範。

*考試期間,考生如有發燒(額温≧37.5∘C 或耳温≧38∘C)及咳嗽等呼吸道症 狀時,應主動告知試務人員,並應依指示至預備試場應試。

*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鈴響時考生即可入場,但不得書寫、畫記、翻閱 試題本或作答。

*考試時可使用藍色或黑色筆(含鉛筆),但不可使用計算機。

*其餘試場規則請參閱國立臺灣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四、試場查詢

(一)請於 110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起至 110 年 9 月 12 日(星期 日)應考前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查詢。

(二)上網列印「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平面圖」。 五、應試證件

請考生持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正本文件(如身分證、護照、居留證或有照片的健 保卡)應考;未依規定應考者,以缺考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亦不得 要求退費。

捌、錄取標準:

本項招生考試之錄取標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物理、數學二科,滿分各為 100 分,總分滿分為 200 分。

(1)新生:依考生二科總成績高低排序,依序錄取至招生名額額滿為止,且高 一任一性別錄取名額不得少於 20 名,不足 20 名者以外加名額補足。

* (經濟弱勢生於正取生名額外加錄取至多 4 名,不列備取生)

(2)插班生:依考生二科總成績高低排序,依序錄取至招生名額額滿為止,錄 取名額無性別限制。

二、考生依二科總成績錄取至最後名次如有同分時,以「物理科」成績較高者錄取;

如「物理科」成績仍相同者,一律錄取。

三、若因疫情無法舉行招生甄試時,將採書面資料審核錄取。

玖、放榜、成績單寄發及網路成績查詢:

一、 放榜

110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3:00,採網路放榜,查詢網址:

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 二、成績單寄發

110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3:00 以限時方式寄出,除寄發全體考生成績 單外,錄取生一併寄發錄取通知函。

(7)

三、網路成績查詢

考生可於 110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3:00 起至 110 年 9 月 28 日(星期 二)晚上 12:00 前,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查詢成績。

拾、成績複查 :

一、考生對於本校寄發之考試成績通知單如有疑問,應於 110 年 9 月 29 日(星期 三)晚上 12:00 前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下載、填 寫「國立臺灣大學辦理 110 學年度高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招生成績複查申請書 及查覆表」,然後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申請成績複查,本校將於一個 工作日內以 e-mail 確認收到考生之申請複查訊息;考生若未收到本校回覆之確 認訊息,應於複查期限內再次提出申請,否則視同未提出成績複查申請。

二、以電話查詢者,概不受理。

三、成績複查結果,本校將於 110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5:00 前另函通知。

四、錄取生經複查成績後,若總分低於錄取標準時,取銷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五、考生不得要求影印試卷、調卷及重閱試卷。

拾壹、網路報到及遞補方式:

一、 正取生網路報到

正取生應於 110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3:00 起至 110 年 9 月 28 日(星 期二)晚上 12:00 止,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完成

「正取生網路報到」,逾期未完成網路報到程序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事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二、 備取生網路遞補登記

(一)備取生應於 110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3:00 起至 110 年 9 月 28 日

(星期二)晚上 12:00 止,至本校網址: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 完成「備取生網路遞補登記」,逾期未完成網路遞補登記者,視同放棄遞 補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二)本校將於 110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起於本校網址:

https://reg70.aca.ntu.edu.tw/110phy 公告備取生遞補為正取生結果,經遞 補為正取生者,本校將另以電話或 email 及專函通知。

拾貳、開學日期、上課時間及方式:

一、 開學日期

110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六)。(若受疫情升級影響無法上實體課程,將會另行 通知改為線上課程。)

二、 上課時間

每隔週之週六。

三、 上課方式

演講、實驗、研討、考試、書報討論、科學競賽與線上輔導及暑期密集輔導等。

四、上課地點

(8)

國立台灣大學物理學系凝態科學研究中心及物理二號館。

拾參、報到注意事項:

錄取生請於 10 月 8 日前將兩吋相片電子檔(jpg 檔)上傳至 [email protected] 信箱(請註明姓名),並於開學第一堂課備妥學生證檢查,如有資格不符者(非高一新 生或特殊生,高二插班生須為升高二學生),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生依序備取。

另經濟弱勢生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報到。

拾肆、證書發給方式:

高一修業期滿經考核合格,發給修業證明。高二修業期滿經考核合格,發給結業證 書。

拾伍、備取旁聽規則:

一、高一備取生未獲遞補為正取生,可向計畫辦公室申請旁聽。申請旁聽者如整學 年課程全程參與,且期末考試成績合格,得經委員會審核後高二升級為正取生。

二、高二課程不接受申請旁聽。

拾陸、其他資訊及聯絡方式:

一、其他資訊

相關內容可參見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高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計畫網站:

http://web.phys.ntu.edu.tw/ap/news.htm 高中物理科學人才培育計畫 Facebook:

二、聯絡方式

(一)詢問課程相關內容

02-33665095 胡小姐 (臺大物理系)

(二)詢問網路報名及考試相關問題

02-33662388 轉 212 臺大註冊組陳小姐 02-33662388 轉 222 臺大註冊組陳小姐 02-33662388 轉 218 臺大註冊組韓小姐 02-33662388 轉 207 臺大註冊組林先生 (三)傳真電話

02-2363-9984 (臺大物理系)

02-2363-8200 (臺大註冊組)

(四)聯絡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請同學進場考試,並請將手機關機,物品置於講台周圍,只攜帶學生證 學生證 學生證 學生證及必要文具

學生有異議,須於兩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 負責助教辦理銷假或更 正作業。.

學生有異議,須於二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 點名負助教辦理銷假或 更正作業。.

學生有異議,須於二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洽 負責助教辦理銷假或更 正作業。.

學生有異議,須於二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 點名助教辦理銷假或更 正作業。.

學生有異議,須於二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 點名助教辦理銷假或更 正作業。.

學生有異議,須於兩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 負責助教辦理銷假或更 正作業。.

學生有異議,須於二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 點名負助教辦理銷假或 更正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