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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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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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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招生宣導說明會

(2)

科技校院甄選入學招生網站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3)

[進階查詢]

貳、招生簡章查詢系統-甄選入學

(4)

貳、招生簡章查詢系統-甄選入學

https://info2.jctv.ntut.edu.tw/ugwishassist

考生志願申請輔助系統【練習版】

系統開放時間:108年12月10日起至109年8月31日

(5)

參、甄選入學招生-變革事項(1/2)

 有關備審資料網路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特殊選才、四技申請入學及甄 選入學招生,統一為每日8:00至22: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2:00止)

,系統於每日22:00準時關閉,上傳截止日期,由甄選學校明訂於簡 章分則中。

 甄選入學招生,配合前述變革,第二階段繳費與備審資料網路上傳功 能獨立為兩作業系統,兩作業系統操作順序互不影響,考生得自行決 定優先操作順序,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須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 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繳交」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並確認

」。

(6)

甄選入學招生,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 (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 計項目。就讀進修(夜間)部學生,亦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職 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備審資料項目之取代。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09年7月9日 (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 入學資格後,才可於甄選入學招生管道辦理報到。考生同時獲四技二 專技優甄審與甄選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甄選入學招生-變革事項(2/2)

(7)

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

 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 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

、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

、學程。

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 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且不受各校得 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 否,一律不得報名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

 各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不印紙本,於本招生官網「簡章下 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提供下載與查詢。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8)

甄選入學招生-招生名額

招生組別 招生

校數

系科(組) 學程數

招生 名額

青年儲蓄帳戶組 37 180 253

一般組 132 3,041 45,004

註:一般組之招生名額包含一般生(含資通訊領域人才)42,431名、低收或中低收入戶243名、原住民1,888名、

離島生442名

(9)

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日程

日 期 作 業 項 目

108.12.10(二)起 簡章公告發售

109.4.22(三) 10:00起-109.5.6(三) 17:00止 考生報名資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審查資料登錄及繳件 109.5.7(四) 10:00起-109.5.14(四) 17:00止 考生確認在校學業成績證明

109.5.20(三) 10:00起 考生報名資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審查結果公告、查詢

109.5.22(五) 10:00起-109.5.28(四) 17:00止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 109.5.22(五) 10:00起-109.5.28(四) 24:00止 第一階段考生個別繳費

109.5.22(五) 10:00起-109.5.29(五) 17:00止 第一階段考生個別報名

109.6.3(三) 10:00起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查詢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09.6.3(三) 10:00起-109.6.11(四) 22:00止】 第二階段報名、繳費並網路上傳考生備審資料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各甄選學校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並寄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考生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09.6.12(五)起-109.6.28(日)止】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1.考生參加各甄選學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2.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甄選學校辦理「在校學業成績」審查採認 3.甄選學校進行競賽及證照審查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09.6.29(一) 10:00前】 各甄選學校寄發甄選總成績單,本委員會網站亦提供考生查詢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選辦法】

【109.7.1(三) 10:00前】

1.各甄選學校網站公告錄取正(備)取生名單 2.本委員會網站亦提供考生查詢

109.7.1(三) 10:00起

109.7.4(六) 17:00止 正(備)取生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09.7.8(三) 10:00起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9.7.10(五) 10:00起-109.7.15(三) 12:00前 分發錄取生依分發錄取學校所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109.7.15(三) 17:00前 各甄選學校向本委員會函告分發錄取生未報到名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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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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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11)

 報名資格及身分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之資格認定依「社會救助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原住民考生之資格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離島考生身分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之相關規定 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離島考生身分報名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可同時具有原住民考生或離島生考生身分

同時符合原住民考生及離島考生身分者,僅能就其中1種特種身分報名參加 甄選入學招生

應屆畢業生 1.各高職學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非應屆畢業生 1.各公私立高職學校、高級中學畢業一年以上之已畢業生 2.符合教育部認定具有同等學力者

報名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108.12.12-108.12.24止) 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109.5.2-109.5.3止)

甄選入學招生- 「一般組」資格條件

(12)

甄選入學招生-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認定

類別名稱 科目性質 領域別 科目名稱

部定必修科目 一般科目

語文領域 國文(x)、英文(x) 數學領域 數學(x)

社會領域 歷史(x)、地理(x)、公民與社會(x) 自然領域 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 藝術領域 音樂(x)、美術(x)、藝術生活(x) 生活領域

生涯規劃(x)、生活科技(x)、家政、

計算機概論、法律與生活(x)、

環境科學概論(x)

健康與體育領域 體育(x)、健康與護理 全民國防教育(x)

校訂必修科目 一般科目 1.學術學程參照「普通高中課綱」訂定,宜於適當年級 開設專題製作2學分。

2.專門學程參照「職業學校群科課綱」訂定,並應於適 當年級開設專題製作至少2學分。

校訂選修科目 一般科目、

專精科目

(13)

應屆畢業生綜合高中生之專門學程科目認定

1.專門學程科目:全部採計 2.其他科目可採計者如下:

(1)工程與管理類:基礎物理及物理(含實驗)、基礎化學及化學(

含實驗)

(2)外語群英語類:英文、英文會話

(3)化工群、農業群、食品群:基礎生物及生物(含實驗)、基礎化 學及化學(含實驗)

(4)衛生與護理類:基礎生物及生物(含實驗)、基礎化學及化學(

含實驗)、健康與護理

(5)家政群之幼保類及生活應用類:家政

計算機概論可列入任一群(類)之專門學程科目

甄選入學招生-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認定

(14)

範例:

甲生於綜合高中就學期間(高一-高三上) 修習一般科目(學術學程)

另跨修專精科目(專門學程)19學分

於109學年度報考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生-化工群

甲生高一時有修畢「基礎生物(2學分)、基礎化學(2學分)

、基礎物理(2學分) 」等科目及格

依招生簡章報名資格(簡章第3頁),前列科目可增列專 門學程科目計算。

故甲生修畢專門學程數計有:19+6=25學分 符合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之資格條件

甄選入學招生-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認定

(15)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結)業生、實驗教育(含不具學籍自學生)等學歷 (力)資格之一,且於106學年度起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2年或3年期之學生,且於 畢業當學年度(106或107學年度)已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者。

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 畫」完成期程之認定,採計方式:以「日」方式計算,2年計畫者至少 應累計20個月600天;3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30個月900天。計算截止 日:計算至入學109年9月16日止。

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資格條件

(16)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登錄

(109.4.22 10:00—109.5.6 17:00) 1.考生報名資格及個人基本資料、身分、在校成績、綜合高中生專

門學程科目名稱及學分核對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統測時未登錄列冊者,須繳交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原住民考生:登錄原住民考生身分(不須繳交證明文件) 4.高職學校網路上傳在校學業證明PDF檔

 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就讀學校辦理審查

 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一律由本委員會辦理審查

 確定送出後,將審查證明文件於109.5.6前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 交本委員會

 學校若有統測個報生,請務必記得協助新增加入統測個報生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於本委員會網站公告 (109.5.20 10:00)

甄選入學招生-資格審查作業

(17)

高職學校作業(109.5.6 17:00前完成):

在校學業成績之評量: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教育主管機關相關規定 辦理

統一格式:

高一至高三上學期共計五學期各學科(含必修及選修)成 績、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班級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

對象:

報名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應屆畢業生

 上傳檔案格式要求:

•頁面大小:A4

•檔案大小:每一檔案不超過5M

•頁數規定:每一檔案不超過2頁

•檔案解析度:若使用影印機或掃瞄器掃瞄為PDF檔時,建議將格式 設定為300dpi解晰度,以確保檔案之品質

•PDF版本:Acrobat6.X以上

•檔案不得設定保全及特殊功能,且可開啟及清晰可閱覽

甄選入學招生-在校成績證明上傳作業

(18)

 作業流程:

1.由學校產出含有教務處章戳(或浮水印)之五學期高中(職)在校學業成 績證明檔案(PDF格式)

2.檔名為每名考生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測報名序號(建議擇一)

3.以班級為單位置於班級資料夾內,資料夾檔名為班級代碼+Class (範例A01Class)

4.使用Zip壓縮軟體進行資料夾檔案壓縮(檔名先命名好再壓縮) 5.學校登入集體報名系統,上傳並進行學校確認作業

步驟1:

將同1班學生的在校學業成 績證明(PDF檔)放在班級 代碼名稱的資料夾

步驟2:

將此資料夾壓縮成zipped資料夾

步驟3:

上傳此zip資料夾 至集體報名系統

甄選入學招生-在校成績證明上傳作業

(19)

甄選入學招生-在校成績證明上傳作業

常見問題或錯誤

上傳之在校成績資料夾命名問題(先命名好再壓縮)

檔案大小及頁數不符規定

上傳考生之在校成績人數與統測清冊匯入人數不一致

在校成績係以109年5月6日資格審查前修畢前之分數(含補修、

重修)

新生與轉學生入學前、轉科(學程)學生轉科(學程)前及休 學學生復學前,已修習且取得學分之科目,經審查符合課程綱 要要求,或經測驗及格者,得列抵免修,其科目成績,依原成 績或測驗成績登錄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6條規定辦理)

專題製作、實習科目如有學分數,必須列入成績計算及平均

學校成績系統匯出之成績未檢核,造成整校成績PDF匯入錯誤 (100.00→00.00)

(20)

考生確認在校成績證明

應屆畢業生:

109.5.7 10:00-109.5.14 17:00

− 應屆畢業生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所屬高職學校上傳之「在校學業 成績證明(PDF檔)」

− 請輔導考生詳細核對成績證明之內容,如有問題應儘速向所屬高職 學校或本委員會反映(考量作業期程,二階報名系統無法核對修正)

非應屆畢業生:

109.6.3 10:00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

− 「第二階段報名」包含「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在校學 業成績證明」、「證照或得獎加分」、「備審資料」及「第二階段 指定項目甄試費繳交」等項作業

甄選入學招生

(21)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審查通過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除報名費優待資格外,

網路報名身分即預設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

 考生如不同意使用該身分報考者,於資格審查時聲明放棄

經聲明放棄「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身分者,即不得參加各校 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但不影 響報名費優待資格

 未聲明放棄者,概以「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身分報名,考生 不得異議

甄選入學招生-資格審查作業

(22)

109.5.21 15:00起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寄發成績單

−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提供各科目

原始級分

原始分數

成績轉級分範例

− 級分:從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全體考生,取各科目考生最高分進行級分轉換

− 最高原始得分為96分,則每1級距為6.40分(=96/15)

− 一考生國文82分,經換算為13級分

分數 級距

96.00

∣ 89.61

89.60

∣ 83.21

83.20

∣ 76.81

76.80

∣ 70.41

70.40

∣ 64.01

64.00

∣ 57.61

57.60

∣ 51.21

51.20

∣ 44.81

44.80

∣ 38.41

38.40

∣ 32.01

32.00

∣ 25.61

25.60

∣ 19.21

19.20

∣ 12.81

12.80

∣ 6.41

6.40∣ 0.01

0

級分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0

甄選入學招生-統測成績查詢

(23)

第一階段報名 (109.5.22 10:00-109.5.28 17:00)

–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中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 參加【包含統一入學測驗單群(類)別或跨群(類)別】

–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1個系科(組)、學程 –繳交第一階段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60%,第一階段報名費200元

–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若因故不及辦理者,可採個別報名程 序自行報名(集體及個別方式重複報名,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 料為準,不予退費)

–個別報名第一階段報名費於109.5.28 24:00前完成匯款,109.5.29

17:00前完成確定送出

–集體報名第一階段報名於109.5.28 17:00前完成確定送出,109.5.28

24:00前完成匯款

甄選入學招生-第一階段報名

*請務必以校內通知時間為準!

(24)

 完成一階報名作業後,由本委員會系統產生通行碼,請學 校務必記得發予考生,並且輔導考生妥善保存通行碼

 考生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

 務請協助加強宣導考生基本資料維護

 第二階段報名及繳費查詢、總成績公告、正(備)取生名單

、就讀志願序登記皆需使用通行碼

 通行碼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 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

,補發以1次為限,經完成身分查驗之考生,由系統配發 簡訊至考生留存本委員會之手機號碼

甄選入學招生-通行碼使用

(25)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 某校系科組之招生名額為10人,各科篩選倍率:國文5

、英文6、數學5、專業一3及專業二3

 篩選過程:先依英文成績級分篩選出前60人(6×10人)

,再以該60人之國文與數學成績級分加總後篩選出前 50人(5×10人),再以該50人之專業一與專業二成績級 分加總後篩選出前30人(3×10人),此30人即為「預計 甄試人數」

甄選入學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26)

甄選入學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27)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名單剔除

1. 109學年度大學特殊選才入學錄取且未於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 學資格

2.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錄取 報到

3.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 學生保送入學錄取報到

4.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錄取報到 5.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 6. 109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錄取

7. 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錄取且未於規定期限內聲明放 棄入學資格

8. 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並報到之考生,未在該管道規定期限 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放棄者,不得再報名 本招生

甄選入學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28)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109.6.3 10:00)

–本委員會網站查詢功能 (1)考生查詢

(2)高中職學校名單下載

(3)各校系科組學程篩選標準

– 通過篩選之考生即具備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甄選入學招生-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29)

(

)

(PDF

)

(

)( PDF

)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作業流程

分校系上傳

( PDF

)

(30)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作業流程

(

)

使

(

)

2

繳費成功:已繳費

繳費不成功:未繳費

繳費失敗原因:

TOP1.金融卡無轉帳功能

TOP2.繳款截止日當天使用跨行匯 款方式繳費,因超過銀行對 帳時間15:30,隔日才入帳 TOP3.金融卡餘額不足

TOP4.輸入之繳款金額不符 TOP5.超過繳費期限

(31)

第二階段報名、繳費並網路上傳考生備審資料

– 系統開放時間:自109年6月3日起,每日8:00至22:00止(首日為 10:00起至22:00止),系統於每日22:00準時關閉,上傳截止時間,

由甄選學校明訂於簡章分則中。

–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均須至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包含繳 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 「第二階段報名」包含「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在校學 業成績證明」、「證照或得獎加分」、「備審資料」及「第二階段 指定項目甄試費繳交」等項作業

–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第二階段報名」之考生,視同放棄參加 指定項目甄試之資格

– 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由各校系科組學程自訂,請參閱本委 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 選辦法」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

變革

(32)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

(33)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

「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 料之採計項目。就讀進修(夜間)部學生,亦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

職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備審資料項目之取代。

 考生依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要求備審資料,分項製作PDF檔案並逐一上 傳,並按「確認」,備審資料皆無上傳任一資料時(檔案大小為0bytes),

系統則無法確定送出。

 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檔案大小以5MB為原則,且上傳之檔案頁數僅以1頁為 限。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網路上傳者,不予計分。

 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5MB為原則,且各項檔案不得壓縮,每1校系(組)、

學程所有備審資料項目之檔案大小總和,以10MB為限

 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另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 者,考生應依其規定另行繳交

 已繳費但備審資料上傳未「確認」時,本會將已上傳資料整合成PDF檔並轉 送甄選學校,是否具第二階段甄試資格,再依所報名甄選學校規定辦理

 請考生詳閱「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

變革

(34)

備審資料採計項目

必繳 系科(組)、

學程數

選繳 系科(組)、

學程數

1 自傳 741 162

2 讀書計畫 206 90

3 自傳及讀書計畫 1,345 367

4 社團參與 26 86

5 學校幹部 6 41

6 社團參與及學校幹部 278 1,196

7 專題製作學習成果 928 16

8 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 182 10 9

專題製作學習成果及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

報告(成果) 259 2

10

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

報告(成果) 1,834 8

11 其他學習(作品〉成果 105 241

12 外語能力證明 142 535

13 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463 1,633

14 社會服務 28 96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

(35)

玖、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

1. 本項目係指甄選總成績所採計之證照或得獎加分,非指備審資料中之 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2.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 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 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 始總分加分依據。

競賽類別優勝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招生簡章第27-28頁 招生簡章第39-53頁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

(36)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

備審資料上傳暨

繳費截止時間 校數 系數 比例(%)系數 系數累計比例(%) 招生名額一般生 招生名額青儲組 比例(%)名額 名額累計比例(%)

109-06-03 22:00 3 57 1.8 - 340 19 1.8 - 109-06-05 22:00 8 43 1.3 3.1 566 2 1.3 3.1 109-06-06 22:00 7 80 2.5 5.6 1,001 4 2.5 5.6 109-06-07 22:00 5 224 7.0 12.5 3,444 35 7.0 12.5 109-06-08 22:00 37 775 24.1 36.6 11,046 88 24.1 36.6 109-06-09 22:00 26 703 21.8 58.4 10,241 62 21.8 58.4 109-06-10 22:00 15 352 10.9 69.4 3,452 6 10.9 69.4 109-06-11 22:00 31 987 30.6 100.0 12,341 37 30.6 100.0

132 3,221 100.0 42,431 253 100.0

(37)

 系統開放時間:109年6月3日10:00起至各甄選學校所訂截止時間止

,作業期間24小時開放

 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詳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 一般生:單項新臺幣500元,二項(含)以上新臺幣750元

 低收入戶考生:全免

 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60%,單項新臺幣200元,二項(含)以上新臺幣300元

 繳費方式

 考生須至本委員會網站各組「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查詢報名校系科(組)、

學程報名費金額及繳款帳號,並可下載繳款單

 此繳款帳號每一校系科(組)、學程皆不同,僅限個人繳費,考生須依「各校系科 (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完成繳交指定項目 甄試費用

 繳費完成2小時後,可至本委員會網站各組「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查詢是 否已繳費成功

 若尚未成功,請持繳款收執聯(收據)至原繳款金融單位洽詢,或檢視ATM交易明 細表確認轉帳是否成功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新增)

變革

(38)

報名費及指定項目甄試費繳費3種方式

1.自動櫃員機(ATM)及網路ATM(每日24小時)轉帳繳費

 持任何一家銀行(郵局)所發行具轉帳功能的晶片金融卡(不限本人),均 可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須安裝晶片讀卡機),均可 辦理轉帳。

 持臺灣銀行金融卡至本行(網路)ATM轉帳免手續費;跨行轉帳者,依各銀 行規定。

2. 至台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 3. 至各金融機構辦理跨行匯款

入帳行:臺灣銀行城中分行(004-0451) 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號:本委員會報名系統產生報名費「繳款帳號」,共計14碼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新增)

(39)

是否繳費 是否上傳備審資料 是否完成二階報名

已繳費 已上傳全部備審資料,

並已確認送出 是

已繳費 已上傳全部(或部分)備審資料,

但「已上傳未確認」送出 是

(可否參與甄試,由甄選學校規定辦理)

已繳費 僅有在校成績證明,

未上傳備審資料任一項目 否

(是否辦理二階甄試費退費,由甄選學校規定辦理)

未繳費 已上傳全部(或部分)備審資料,

並已確認送出 否

未繳費 未上傳備審資料任一項目 否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是否完成

1. 第二階段甄試甄試費由考生向本會繳費,統由本會代收並辦理系統檢核與提供繳 費狀態查詢,亦提供備審資料上傳狀態查詢。

2. 考生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審查資料上傳前,請先決定是否欲參加該校 系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欲參加者,再進行二階甄試繳費及備審資料上 傳作業。

3. 第二階段甄試繳費及上傳備審資料狀態說明:

(40)

(由各甄選學校辦理)

–各校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並寄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請 參閱「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各校辦理指定項目甄試(109.6.12-109.6.28)

–各校辦理時間載於簡章附錄之「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欄,考生不得 以參加指定項目之甄試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請詳見各校簡章!

(41)

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招生群(類)別 06/12109/ 06/13109/ 06/14109/ 06/15109/ 06/16109/ 06/17109/ 06/18109/ 06/19109/ 06/20109/ 06/21109/ 06/22109/ 僅辦理備審 總計 比率

01 機械群 4 17 12 5 5 14 1 23 44 30 49 204 6.3

02 動力機械群 1 8 11 3 3 17 2 10 17 15 33 120 3.7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6 16 8 3 3 16 4 14 20 36 40 166 5.2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9 26 19 4 7 28 9 29 50 48 59 288 8.9

05 化工群 3 2 2 1 4 4 2 8 12 11 10 59 1.8

06 土木與建築群 2 3 5 3 11 1 8 16 10 1 21 81 2.5

07 設計群 6 10 12 5 7 26 12 33 72 34 1 58 276 8.6

08 工程與管理類 1 1 3 4 1 5 4 0 19 0.6

09 商業與管理群 19 45 48 7 24 41 16 60 117 86 1 119 583 18.1

10 衛生與護理類 15 3 4 4 10 13 12 10 71 2.2

11 食品群 1 1 4 2 1 2 3 6 15 7 20 62 1.9

12 家政群幼保類 6 6 4 3 3 2 2 6 12 11 24 79 2.5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7 4 3 2 5 12 4 14 40 12 34 137 4.3

14 農業群 3 6 5 2 2 2 2 13 16 18 1 34 104 3.2

15 外語群英語類 3 13 28 4 6 15 3 15 42 30 19 178 5.5

16 外語群日語類 3 4 4 2 3 9 2 8 29 10 1 15 90 2.8

17 餐旅群 9 21 24 10 9 28 15 39 94 49 94 392 12.2

18 海事群 1 3 1 1 5 11 0.3

19 水產群 3 2 8 13 0.4

20 藝術群影視類 1 1 3 3 6 3 13 15 6 16 67 2.1

21 資管類 3 4 2 2 2 5 6 11 6 41 1.3

青年儲蓄帳戶組 19 13 2 8 3 5 29 9 92 180 5.6

總計 85 221 218 58 95 247 90 321 664 451 5 766 3,221 100.0 比率 2.6 6.9 6.8 1.8 2.9 7.7 2.8 10.0 20.6 14.0 0.2 23.8 100.0

(42)

在校學業成績=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統測成績個人加權值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範例說明:

–某生統測各科級分為國文12、英文11、數學10、專業一12、專業二12 –某校系其各考科之加權分別為2、2、2、1、1

–則平均級分為(12*2+11*2+10*2+12*1+12*1)÷8=11.25級分 查個人加權值對照表得「個人加權值」為0.8

若其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85.50,則在校學業成績為85.50*0.8=68.4

統一入學測驗 加權平均級分

15

| 14.25

14.24

| 12.75

12.74

| 11.25

11.24

| 9.75

9.74

| 0.00

個人加權值 1 0.9 0.8 0.7 0.6

甄選入學招生-在校學業成績

(43)

競賽、證照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或 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 國 際 展 能 節 職 業 技 能 競 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1-3名 40%

優勝 35%

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正(備)取國手 3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1名(金牌) 35%

第2名(銀牌) 30%

第3名(銅牌) 25%

第4、5名 2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1-3名 25%

第4-8名 20%

第9-13名 15%

第14-23名 10%

第24-50名 5%

第51-76名 3%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第1名 20%

第2、3名 15%

佳作 10%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 主辦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第1-3名 15%

其餘得獎者 10%

領有技術士證者

甲級技術士證 25%

乙級技術士證 15%

丙級技術士證 5%

備註

1.若考生同時持有2項以上符合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限選1項優待加分。

2.各項競賽、證照及職種(類)等各項目須符合「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優良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對照表」;未列於 對照表中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及證照皆不給予加分優待。

3.亞洲技能競賽獲獎學生,取得該競賽各職類優勝名次者,可準同國際技能競賽獲獎學生或正備取國手資格及依優勝名次 辦理優待加分。

甄選入學招生-證照或得獎加分

變革

(44)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技(藝)能競賽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

及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標準

(百分比) 適用招生類別

1 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 力培訓與競賽活動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各甄選群(類)別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2 教育部全國各級學校圍棋運 動錦標賽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各甄選群(類)別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3 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 賽暨國際邀請賽決賽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各甄選群(類)別 第4-6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4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暨機 器人國內及國際邀請賽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01機械群

03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5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特優、優等、甲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07設計群

20藝術群影視類 入選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6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

南)技能競賽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依招生簡章規定,詳閱

「玖、甄選群(類)別及 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 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

第4、5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7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 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決賽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依招生簡章規定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8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個人賽決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20藝術群影視類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甄選入學招生-證照或得獎加分

變革

(45)

證照 項目 加分 比率

外語群英語類 外語群

日語類 全民英

(GEPT)

多益 (TOEIC)

托福 (TOEFLiBT)

雅思 (IELTS)

劍橋國際英語 認證

(CambridgeES OLMainSuite)

劍橋博思 職場 英語檢測 (BULATS)

日本語 能力試

(JLPT)

25% 高級

聽力及閱讀項目 合計945分以上 且口說及寫作項 目 分別 均達 8級 以上

110以上 7以上 CAE

ALTE Level4 (=)、(+) 包含聽說

讀寫

N1

15% 中高級

聽力及閱讀項目 合計785分以上 且口說及寫作項 目 分別 均達 7級 以上

87-109 6以上 FCE

ALTE Level3 (=)、(+) 包含聽說

讀寫

N2

5% 中級

聽力及閱讀項目 合計550分以上 且口說及寫作項 目 分別 均達 6級 以上

57-86 4.5以上 PET

ALTE Level2 (=)、(+) 包含聽說

讀寫

N3

甄選入學招生-證照或得獎加分

(46)

證照或競賽得獎須有採計且符合報名群類別之職種(類)才能加分

甄選原始總分( 滿分100分)

甄選原始總分=(1)統測成績+(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3)在校學業成績

(1)統測成績:各考科加權後,依其合占總成績比例計算

(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採計之各指定項目 以原得分(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按其占總成績比例 計算

(3)在校學業成績:統測成績(依各校系之加權)之平均級分轉換為個 人加權值後再乘上學業成績,按其占總成績比例計算

甄選總成績= 甄選原始總分 *(1+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

(4)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簡章附錄內「證照或得獎加分」欄如為「依 加分標準」則可加分):丙級(+5%)、乙級(+15%)、甲級(+25%),

其它競賽依加分優待標準

甄選入學招生-甄選總成績計算

(47)

甄選總成績公告

–各甄選學校公告甄選總成績日期及複查截止日期,請參閱「各校 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各校寄發甄選總成績單通知考生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

甄選正備取生名單公告

–各甄選學校公告甄選結果(正取生、備取生名單)及複查截止日期

,請參閱「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各校網站公告甄選結果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

甄選入學招生

(48)

甄選入學招生

公告甄選總成績日期 系數 比例 公告正(備)取生名單日期 系數 比例 109-06-18 10:00 177 5.5% 109-06-22 10:00 207 6.4%

109-06-19 10:00 191 5.9% 109-06-23 10:00 196 6.1%

109-06-20 10:00 88 2.7% 109-06-24 10:00 205 6.4%

109-06-21 10:00 0 0% 109-06-25 10:00 47 1.5%

109-06-22 10:00 369 11.5% 109-06-26 10:00 30 0.9%

109-06-23 10:00 528 16.4% 109-06-27 10:00 47 1.5%

109-06-24 10:00 484 15.% 109-06-28 10:00 0 0%

109-06-25 10:00 220 6.8% 109-06-29 10:00 649 20.1%

109-06-26 10:00 146 4.5% 108-06-30 10:00 426 13.2%

109-06-27 10:00 0 0% 108-07-01 10:00 1,414 43.9%

109-06-28 10:00 23 0.7%

109-06-29 10:00 995 30.9%

(49)

登記就讀志願序(109.7.4 17:00前完成)

–考生應於109.7.1 10:00-109.7.4 17:00止至本委員會 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不予 分發,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109.7.8 10:00起)

–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於本委員會網站,本委 員會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分發結果由各甄選學校寄發報到通知單

甄選入學招生

(50)

報到(109.7.10-109.7.15 12:00前完成)

– 各組獲分發錄取生自109年7月10日(五)10:00起依分發錄 取之甄選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完成報到 手續。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參閱「各校系科(組)

、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 依各四技二專學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方式(不得為電話方 式)辦理報到手續,否則視為放棄

– 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同時分發錄取者,僅能擇一報到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 者,須於109年7月9日(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 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 生管道辦理報到。

甄選入學招生

變革

(51)

甄選入學招生

報到(109.7.10-109.7.15 12:00前完成)

– 各組已報到分發錄取生如欲參加109學年度四技二專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所有大學校院入學招生,請填 妥本簡章附錄十二「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分發錄取 資格聲明書」,須依各甄選學校所訂報到截止日前,

向所報到甄選學校聲明放棄分發錄取報到資格,否則 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或所有大學校院入學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之錄取 及入學資格。

– 本委員會網站於109.7.16 10:00起提供高中職學校下

載報到名單

(52)

伍、意見交流

電話:02-2772-5333(代表號)

傳真:02-2773-8881 02-2773-5633 02-2773-1655 02-2773-1722

聯合會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 電子郵件信箱:jctvweb@ntut.edu.tw

四技二專聯合甄選(甄選入學、技優入學、特殊選才) 網址:http://www.jctv.ntut.edu.tw/enter42/

信箱:enter42@ntut.edu.tw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十、成績複查:請於 109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二) 09:00-11:00 止,持新式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 申請表 (如附件 8)親自向本校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 100

1.考生請於 111年5月7日(星期六)

1.考生請於 111年1月15日(星期六)

1.考生請於109年4月18日(星期六)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學

2.考生請於 110年9月4日(星期六)

拾壹、正取人員應於1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校總務處報到,進行工作

二、 學生報名參加者須請家長簽署同意書(如附件),正本由各校留存備 查;另請填妥個人資料授權書(如附件) ,正本請連同報名表郵寄至本 會。.. 三、 報名截止日期為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