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明道中學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高中(職)組 校內甄選辦法
主旨: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 賽甄選校內美術優秀作品,代表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台中市初賽。
說明: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參賽作品之規格,組類、裱製規定如 (第貳項),欲參賽者,請依規定 繪製裱裝送件
【作品如有裱裝玻璃或塑膠框,請在裱裝前將作品拍照】 ,各類作品 裱裝才可繳件參加(書法類、漫畫類除外)
。辦法:校內徵件時程表如下─
收件日期:109 年 8 月 31 日(一)- 109 年 9 月 1 日(二)【15:25 校內截止收件】。
收件時段:三年級 / 8 月 31 日第三節下課與第六節下課時段,其他時段不收件。
一、二年級 / 9 月 1 日第三節下課與第六節下課時段,其他時段不收件。
收件地點:弘道大樓 B1 明道藝廊。
作品如有裱裝,請在之前拍照(以免反光影響作品) 。
繳交作品時,需連同繳交作品照片檔案(檔名:xx 組 xx 類-班級姓名-作品名稱)。
請參賽者利用 7.8 月份創作作品,校內時程已訂,恕難延期收件。
作品退件日期:所有參賽作品將會被分為未入選及入選兩項,退件日期另行通知。
壹、應徵作品組別及類別:
組 別 類 別 應 徵 組 別 備 註
高中(職)組
1.西畫類
高中美術組(美工科、廣告設計科)※高中美術組應徵各類 作品可增至 10 件。
2.書法類 3.平面設計類 4.漫畫類 5.水墨畫類 6.版畫類 ◎特別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就讀美工科、廣告設計科學生請參加「美術組」, 非此兩項職業類科學生皆參加「普通組」。
2.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3.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 銳利易劃傷作品)。
4.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作好防範措施。
5.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每件作品限為一位創作人,每人至多參加兩類。
6.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為必填欄位,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若無指導老師 則填「無」。
7.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如 109 年十月初 賽時為高中一年級,必須以高中身分參賽高中組。
請公告(校內甄選辦法可至校園公告及設計群網頁下載)
貳、參賽作品類別、規格及使用材料:
一、西畫類:
1.高中(職)組,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 過全開畫紙,最不得小於四開畫紙。作品一律裱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二、書法類:
1.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 68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另對聯、四屏、
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 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但參加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另依主辦 單位規定辦理。
三、平面設計類:
1.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作品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 78 公分×108 公分),最小不得小於 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3.各組作品一律裱裝,裝裱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4.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四、漫畫類:
1.應徵作品不限定主題,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應徵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39 公分×54 公分)圖畫紙。
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校內入 選後需附電腦完稿之 tif 檔光碟。
3.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 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 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五、水墨畫類:
1.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2.高中(職)組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裝裱寬不 得超過 120 公分,長不得超過 270 公分。
3.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六、版畫類:
1.高中(職)組最大不超過 120 公分×120 公分,作品一律裱框
2.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作品未乾透者不收。
3.版畫作品須 (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 ; (3) 親自印刷。
4.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
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應交付評審委員會決議。如經判定有上述情 形者,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審完成後,經判定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
並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 2 年。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參、比賽方式:將由校內競賽選出之各類組作品,代表學校參與台中市初賽。
【附表】作品報名表【一件作品請填寫一式兩份,參賽同學請自行影印本表格】
請同學以正楷體詳細填寫報名表所有欄位,切勿缺漏。
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校內甄選報名表 (正表)
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校內甄選報名表 (副表)
組 別
□高中普通組 □高中美術組(美工科、廣設科)
組 別
□高中普通組 □高中美術組(美工科、廣設科)類 別
□西畫 □書法 □平面設計□漫畫 □版畫 □水墨畫
類 別
□西畫 □書法 □平面設計□漫畫 □版畫 □水墨畫
姓 名
姓 名
作品名稱
作品名稱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
學號(必填):
班級: 座號: 學號(必填):
班級: 座號:
※本表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本表於繳交作品時交由收件人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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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件注意事項:
●繳交作品時務必繳交清楚的
作品照片檔案(以方正角度拍攝)
及100-200 字作品介紹電子檔 (檔名:xx 組 xx 類-班級姓名-作品名稱),缺一未繳交者不得報名,且取消資格
。●繳交作品時務必裱框材可繳件參加(書法類、漫畫類除外)。
班級團體報名者,作品照片檔案及作品理念請以班為單位存入同一個 USB 隨身碟統一繳件。
●參賽報名表請務必依規定完成填寫(一份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一份繳交於收件人員)。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為必填欄位,限填一位學校任課老師,若無指導老師則填「無」。
◎作品因需佈展、搬運,過程中若導致破損,恕學校單位不負賠償之責任。
◎因校內甄選作品量大,為收件流程順利進行,請以上事項務必遵守。
※參賽報名表務必黏貼齊全
黏貼位置 (一)捲軸類作品
粘貼方式如下: (二)框及紙卡裱裝作品
黏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