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信義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0 年 3 月 7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00003706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 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暨本校教科書選 用辦法辦理。
二、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 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樣書陳列日期:109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 四、評選日期:10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27 日(星期三)
五、評選地點:本校教師辦公室 六、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選用採購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 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系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 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各領域教科用書:一年級(含上、下學期)
2.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二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 執照)。
3.英語教材: 適用二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 照)。
4.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5.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5 月 1(星期五)12:00 前,逾期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信義國小教務處設備組(註明送評審樣書)。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商勿進入本校。
(二)非審定版科目,如英文、本土、電腦、光碟教材請隨附報價單。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 列說明或以實物呈現。
(五)經評選採用者,樣書與 CD 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 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書評選審查小組」決議後,公告於本校網頁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七)評選結果公告後,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 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09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洽本校設備組領回,逾 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劉麗卿組長
(十)聯絡電話:(04)22622005#713 傳真: (04)22617616 地址:40246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 325 號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