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 96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01
科目:社會生活與民法
壹、選擇題(每題 5 分,計 30 分)
1. 甲向乙借款五十萬元周轉救急卻一直托延未能清償,乙同情甲家貧而向甲表示無須清償;乙此種債 之免除的行為屬於:(A)單方行為(B)雙方行為(C)物權行為(D)準物權行為
2.大華今年十八歲,剛進入大學就讀:(A)大華雖有權利能力,但其權利能力受有限制(B)大華所作的 單獨行為,如屬於生活上所必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C)大華雖未成年,但因已進入高等學府就學,
可視為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D)以上皆非
3.委任契約:(A)以有償為原則(B)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委任人對於受任人執行職務時所造成的損害,
負連帶賠償責任(C)受任人原則上不得複委任(D)以上皆非
4. 「歡樂遊戲機」在美國由 A 廠商製造,並由臺灣 B 公司輸入在台銷售,後來「歡樂遊戲機」因有 嚴重安全設計瑕疵造成消費者甲在使用時受傷 ,依照我國民法有關侵權行為的規定,B 公司對於甲 因該產品瑕疵所受到的損害:(A)B 公司並無責任,甲只能向商品製造人 A 公司求償(B)B 公司負間接 責任,應由甲先向 A 公司求償,如甲未能全額受償,不足之部份再由 B 公司負擔(C)B 公司應與 A 公司負相同之責任(D)B 公司應負無過失賠償責任
5. 依據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信用卡如遭竊而被他人盜刷,持卡人:(A)無需負責,因為是其他人的 惡意行為(B)應儘速履行通知義務,否則應自負損失(C)對於遭竊之日起因盜刷發生的損失皆需負 責,但以十日為限(D)如於遭竊之日起十日內已履行通知義務,最多僅需負擔二分之一的盜刷損失 6. 租賃之期限,不得逾:(A)10 年(B)15 年(C)20 年(D)25 年
.1(A) 2,(B 或 D) 3.(C) 4.(C) 5. (B) 6. (C) 貳、名詞解釋 (每題 6 分,計 30 分)
1.表現代理 指由自己的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 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P.34
2.承攬 指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P.44 3.臨時性工作 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P.49
4.過失相抵 指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責任,或免除賠償責任。 P.80 5.斡旋金 指在不動產銷售時,由買方先交付一筆金額給仲介業者,等仲介業者向賣方說服斡旋降價
成功後,該筆金額即轉為買賣之訂金,此一金額即稱之斡旋金。 P.129 參、簡答題(每題 20 分,計 40 分)
1. A 與其愛犬哈比在公園內玩飛盤遊戲,路人乙見到後在旁湊興喧鬧並揮舞與拋擲草帽,哈比誤以 草帽為飛盤而追逐與咬傷另一路人丙。試依民法的規定,簡要說明 A 的法律責任。 p.71
(1) A為動物占有人,應依民法就哈比咬傷丙負動物占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原則: 動物加損害 於他人者,由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項 5 分),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 束(本項 5 分),或縱為當注意之管束(本項 5 分),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2) 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於該第三人或其他動物之占 有人,有求償權。(本項 5 分)
答題內容如有提及共同侵權行為之責任,就該部份亦可斟酌評分 2. 請簡要說明買賣不破租賃的要件。(本題 20 分) p.108
(1) 租賃契約在租賃物所有權移轉時為有效的租賃 (本項 5 分)
(2) 出租人在租賃物所有權移轉前已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 (本項 5 分) (3) 承租人對於租賃物是在占有狀態中 (本項 5 分)
(4) 不動產租賃契約才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且如是五年以上的不動產租賃或未定期限之租 賃,必需租賃契約經過公證,才適用此一原則。 (本項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