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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簡章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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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 107 年 12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70158801C 號函核定 教育部 108 年 1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70164993B 號函 備查 臺北市政府 107 年 12 月 19 日府授教特字第

1076074998 號函核定 新北市政府 107 年 12 月 19 日新 北府教特字第 1072384143 號函核定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 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簡章

彙編

(含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及分發簡章)

主辦學校: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地 址: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 電 話:(02)25961567 分機 121、129、133

網 址:ht t p : / /n e w w e b . m lsh . t p . ed u . tw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 編 印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

會編印

(2)
(3)

目次

一、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01 二、甄選入學分發作業流程………03

………

三、甄選入學各項管道招生名額 ………04

………

四、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05 五、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28

………

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56

附 圖、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90

(4)

1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08年 1 月 9 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

提供下載。

1.「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科)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臺北市立明倫 高級中學 http://newweb.mlsh.tp.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https://adapt.set.edu.tw/art/) 3. 「 國 教 署 資 優 教 育 資 源 網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8 年 3 月 4 日(星期一) 09:00 至

108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 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8 年 3 月 4 日(星期一)至 108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止

以 限 時 掛 號 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 北市 立 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10367 臺北市大

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 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 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8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 09:00 至 108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 17:00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8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至 108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止

以 限 時 掛 號 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 北市立

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10367臺北市大 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報名以郵戳為憑,

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 錄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方式 請詳閱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校 辦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 名參加同區「聯合術科測驗」

者,「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 完

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 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 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術科測驗報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暨 名費。

寄發錄取通知單 108年 4 月 2 日(星期二) 由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 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分 發委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8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09:00至 16:00 錄取考生須到錄 取 學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 錄取考生 聲明放

棄錄取資格

108年 4 月 9 日(星期二)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當日 16:00 前由考生或家長親送 至錄取學校辦理。

(5)

公告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各校實際招生人數

108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公告 於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網

站 , 網

址:h tt p :// n e w w e b . m l s h .t p . e d u . t w

聯合術科測驗 108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詳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簡章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108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暨補發 108年 5 月 6 日(星期一)至

108年 5 月 7 日(星期二) 每日 09:00-16:00 寄發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

(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 108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登錄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108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至

108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 請國中端學校上網登錄已完成報名 學生之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術科測驗成績單及資賦優異鑑定

結果通知單補發

108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至

108年 6 月 6 日(星期四) 每日 09:00-16:00

國中教育會考 108 年 5 月 18 日(星期六)至 108 年 5 月 19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暨 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8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一) 09:00 至108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 17:00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 報名登錄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8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一)至 108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止,以 限 時 掛號 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北

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 閱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校辦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理報名。

寄發甄選入學聯合分發資料:

1.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 2.報到須知

108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

17:00 在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公告,並於網路公布之。

網址: http ://ne wweb . mls h.tp .ed u.t w 1.學校報名者:以限時掛號寄至考

生就讀之國中轉發各考生。

2.個別報名者:以限時掛號郵寄各考生。

選校登記序號

複查暨補發 108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 09:00 至 12:00 至臺北市立明倫高級 中學教務處設備組洽辦。

現場分發作業

及錄取報到 108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 09:00 依報到須知規定時段至臺北 市立明倫高級中學辦理現場分發及 報到。

(6)

3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 甄選入學 分發作 業流程

管道一 簡章公告

108 年 1 月 9 日(星期

三) 管道二

管道一:

學 生 參 加 聯 合 術科測驗後,始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08 年 3 月 4 日(星期

至 3 月 8 日(星期一)

五)

聯合術科測驗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 六)

送鑑輔會鑑定 參

加國中教育會考 108 年 5 月 18 日(星

至 5 月 19 日(星期期六) 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08 年 6 月 10 日(星

至 6 月 14 日(星期期一) 五)

通過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及報到 108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

依「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 」 簡章安置

競賽表現特 須提出書面審別優異

查資料

以競賽表現入 108 年 3 月 20學報名

日(星期三) 至 3 月 25

日(星期一)

依「高中藝術才能美 術類 學 生競賽表現 採認參照標準 」 進

行書面審查

送鑑輔會鑑定 通過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8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7)

依「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 安置

可報名參加「甄

選 入 學 聯 合 分 發」。

管道二: 學生在國中 階段

若有獲得政府機 關或學術研究 機 構舉 辦之國際性

或全國性競賽 表 現特 別優異,提

出 申 請 鑑 定 安 置,

依「高中 藝 術才能美 術類 學 生競賽表現採 認 參 照 標 準 」 進 行 審查,審查結 果 送鑑 輔會鑑定,

經 鑑定通 過 者則 依

「以競賽表 現 入學」

簡章(詳見 簡 章 ) 安 置 入 班。

備 註 : 報 名

「以競賽表 現入學」同時報 名參加同區「聯 合 術 科 測 驗 」 者,「以競賽表 現 入學」辦理 完 成 後,若聲 明不 參 加聯合 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 本者,得向主辦 學校申請退還術 科測驗報名費。

(8)

4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 入學 招生學校各項招生管道及招生名額

學 校 類 別

招生名額 招生名額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外加名額 備 註

以競賽表現 甄選入學 總計

國立宜蘭

入學 聯合分發 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

須通過藝術才能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國立基隆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國立新竹女子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國立苗栗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國立苑裡

高級中學 資優類 --- 8人 8 人 1 人 1 人

臺北市立

中正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臺北市立

明倫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臺北市立

復興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美術類)資賦優 異 學 生 鑑 定 須 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臺北市私立

泰北高級中學 藝才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 新北市立

三重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新北市立

新莊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新北市立

永平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新北市私立

淡江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新北市私立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復興高級商工

職業學校 藝才類 2 人 28 人 30 人 1 人 1 人 ---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實 際 招生人數,於 108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公告於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網站

(h t t p : / /ne w w eb . m l sh. t p.edu. t w / )

(9)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

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

會編印

(10)

6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 學 聯合術科測驗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08年 1 月 9 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 網 站,並提供下載。

1.「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 班 (科)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臺北市立

明 倫 高 級 中 學

http://newweb.mlsh.tp.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https://adapt.set.edu.tw/art/) 3. 「 國 教 署 資 優 教 育 資 源 網 」

(h t t p s : // a d ap t .s e t .ed u . t w / exc e l l ent / )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8 年 3 月 4 日(星期一) 09:00 至 108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填報

(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8 年 3 月 4 日(星期一)至 108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止

以 限 時 掛 號 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 臺北 市 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 (10367 臺

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報名以郵

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 辦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准考證 108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

聯合術科測驗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詳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 合術科測驗簡章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108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複查暨補發

108年 5 月 6 日(星期一)至 108年 5 月 7 日(星期二)

寄發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

鑑定結果通知單 108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由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及就學輔導會審核。

登錄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10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至

108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 請國中端學校上網登錄已完成報 名 學生之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 號碼

術科測驗成績單及藝術才能(美術 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108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至 108年 6 月 6 日(星期四)

(11)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 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目 次

壹、依據………08

貳、目的 ………08 …

參、辦理單位………08

肆、報名資格………09

伍、報名辦法 ………09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 … 目、地點及日程………12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 項 … … … 14 捌 、 聯 合 術 科 測 驗 成 績 核 算 及 通 知 … … … 15 玖 、 聯 合 術 科 測 驗 成 績 複 查 … … … 15 拾 、 聯 合 術 科 測 驗 成 績 單 補 發………15 拾壹、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 才能)鑑定結果通知………16

拾貳、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16 拾

參、申訴處理………16 拾肆、其他注意事

項………17 附件一、報名表及准考證 (樣張)

………18 附件二、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

表………20 附件三、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

(含藝術才 能)

鑑定申請表………21 附件四、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22 附件五、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表………23 附件六、複查成績申請暨回 覆表 ……… …

24 附件七、成績單補發申請表………25 附件八、

藝術才 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

…26

附件九、聯合術科 測驗申訴書 ………27 …

(12)

8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 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 入學招 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 術才能班設 立 標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

「108 學年度高級 中 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 工作實施計畫」等相 關 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聯合 分發作業之依據。

二、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 (

含藝術才能)鑑定之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特殊教育學 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學校: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26051 宜蘭市復興 路

3 段 8 號

(03)9324-154

#212 h tt p :/ / ww w . y l s h .ilc.e d u . t w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20543 基隆市暖暖

區 源遠路 20 號

(02)2458-2052

#228 h tt p :/ / ww w . k l s h . k l. ed u . t w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10658 臺北市大安 區 信義路 3 段 143 號

(02)2707-5215

#172 h tt p :/ / ww w . hs . n t nu .e d u . t w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30060 新竹市中華

2 段 270 號

(03)5456-611

#204 h tt p :/ / ww w . h g s h . h c . e d u . t w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36047 苗栗縣苗栗

市 至公路 183 號

(037)320-072

#216 或 220 h tt p :/ / ww w . m l sh . m lc . e d u . t w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35857 苗栗縣苑裡

鎮 育才街 100 號

(037)868-680

#204 h tt p :/ / ww w . y l s h . m lc . e d u . t w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287 臺北市北投

區 文林北路 77 號

(02)2823-4811

#220 或 251 或 260

h tt p :/ / ww w .c c sh .t p .e d u . t w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10367 臺北市大同

區 承德路 3 段 336 號

(02)2596-1567

#129 或 133 http: //newweb.mlsh.tp.edu.tw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11248 臺北市北投

區 復興四路 70 號

(02)2891-4131

#8101 或 8300 h tt p :/ / ww w . f h s h .t p .e d u . t w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11141 臺北市士林

區 福林路 240 號

(02)2882-5560

#215 或 234 h tt p :/ / ww w .t p s h .t p .e d u . t w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24148 新北市三重

區 集美街 212 號

(02)2976-0501

#140 或 142 h tt p :/ / ww w . s c h s . n t p c . e d u . t w

(13)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 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24217 新北市新莊 區 中平路 135 號

(02)2991-2391

#307 或 301 h tt p :/ / ww w . h c s h . n t p c . e d u . t w

(14)

9 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23443 新北市永和

區 永平路 205 號

(02)2231-9670

#216 或 213 h tt p :/ / ww w . y p h s . n t p c . e d u . t w 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25164 新北市淡水

區 真理街 26 號

(02)2620-3850

#129 或 168 h tt p :/ / ww w . t k s h . n t p c . e d u . t w 新北市私 立 復興

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23451 新北市永和 區 秀朗路 1 段 201 號

(02)2926-2121

#211 至 213 h tt p :/ / ww w . f h v s . n t p c . e d u . t w

肆、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 九年級課程者。

二、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伍、報名辦法

一、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中應屆畢業生 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 三、簡章下載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08年 1 月 9 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並提供下載。

1.「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臺北市 立 明倫高級中學http://newweb.mlsh.tp.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https://adapt.set.edu.tw/art/)

3.「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htt ps

:// adapt.set.edu.tw/ex cell ent/

)

四、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學校報名

1.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近 3 個月 內

個人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 檔 ,並再確認無誤 後 將資料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 限時掛號 郵寄。

◎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登錄時間:108 年 3 月 4 日(星 期 一)09:00 至 108 年 3 月 8日(星期

五 ) 17 : 00 報 名 系統關閉 為 止。

個別報名

1.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及 上傳近 3 個月內個人 證

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 檔 ,並再確認無誤後將資 料 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 限時掛號 郵寄。

(二)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網站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https://adapt.set.edu.tw/art/)

※系統操作請洽詢(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15)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 108 年 3 月 4 日(星期一)至 108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

止,以 郵 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 限 時掛 號 郵寄「臺北市立明倫高級 中學教務處註冊 組」(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並於信封 註明「美術班(科) 甄 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資料」字樣。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2)25961567#129、133 五、報名應繳資料

(一)學校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18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 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後經 家 長 或監護人簽名。

2.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一,第 19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 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

3. 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二,第 20 頁)。

4.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申 請 表(如附件三,第 21 頁)。

5.學校報名名冊(樣張如附件四,第 22 頁)。

6.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1,20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 使 用同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 學」(手

續費由報名學校自行負擔)。

7.A4 回郵信封 3 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 直接印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 章,第

12 頁),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 結 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

◎報名表、准考證

、學校報名名冊

、美術性向(國 中)觀察推薦表

、藝術才能(美 術類)資賦優異 學生(含藝術才 能)鑑定申請表

,均於網路線上 登錄完成,檢核 無 誤 後 自 行 列 印。

(16)

11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18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 系 統 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由家 長或監 護人簽章。

2. 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一,第 19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 系統 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

3. 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二,第 20 頁)。

4.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申請 表

(如附件三,第 21 頁)。

5. 身分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影本 1 份,並在影本上加註

「與正 本相符」及考生簽名。

6.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1,200 元。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 匯票

,抬頭請寫「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手續費由報名者 自 行負擔)。

7. A4回郵信封 3 個:

回郵

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 統

直接印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 12頁),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 結 果通知單。

◎報名表、准考證

、美術性向(國 中)觀察推薦表

、藝術才能(美 術類)資賦優異 學生(含藝術才 能)鑑定申請表

,均於網路線上 登錄完成,檢核 無 誤 後 自 行 列

印。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 時間內辦理網路

線上報名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應依網路線上登錄報名規定及說明登錄資料,填畢檢查無誤後,請以雷 射印表機及一般白色 A4 影印紙列印報名表及准考證(准考證號碼由主辦學 校

編碼,勿自行填寫);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繳交清晰之影印本,

將照片貼在影印本寄交。倘若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本委員會概不 負責。

(三)非應屆之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系統登錄各項資料,請到 原就讀國中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四)考生對其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資料應親自核 校無誤,以免影響 自身權益。

(五)考生報名表與准考證之照片須為同式,且為聯合術科測驗報名前 3 個月內所 拍 攝;照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更換後始准予報名。

(六)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甄選入 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 術科測驗」者,「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

(17)

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申請退還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七)身心障礙考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 務申請表(如附件五,第 23 頁),並檢附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證 明

(手冊)正反面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由考生簽名及加蓋就讀國中 學 校教務處之戳章),於郵寄報名資料時一併提出申請。

(18)

12

(八)突發傷病考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 務 申請表(如附件五,第 23 頁)並檢附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於 108 年 4 月 7 日 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

(10367 臺北市大 同 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信封註明「突發傷病考生應考 服務申請」字樣。

(九)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 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 子戶 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 收 入 或戶 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 相符」)。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 口戶 名簿影本。

(十)報名回郵信封(A4 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51 67 99 139 187

(十一)准考證之寄發、使用及補發

1.准考證自 108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寄發。學校報名者,寄交報名學校 轉 發 考生;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考生若至 108 年 3 月 26 日(星期 二)仍未收

到准考證,請洽「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補發,電話

:(02)25961567#129

2.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08:00 前,攜 帶身 分 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 2 吋個人證件照一張,向「臺北市立明 倫高級 中 學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補發。

陸、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

一、測驗科目內容及方式:素描、書法、水彩、水墨。

(一)素描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製作。

測驗時間 120 分鐘,中間無休息時間。

測驗紙材 4 開素描專用紙

使用媒材 使用單色手繪,媒材不拘。以現場能乾燥、固著者為限。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觀察與描繪的單色造形表現能力

(二)書法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依試題文字描述製作。

測驗時間 50 分鐘

測驗紙材 4 開有格宣紙(本委員會提供墊紙)

使用媒材 毛筆、墨或墨汁

(19)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對筆墨線條與文字結構之表現能力

(20)

13

~ ~ ~ ~ ~ ~ ~ ~

(三)水彩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製作。

測驗時間 100 分鐘

測驗紙材 4 開水彩專用紙

使用媒材 國內外市售透明與不透明水彩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色彩、造形與質感之表現能力。

(四)水墨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創作。

測驗時間 100 分鐘

測驗紙材 4 開棉紙或宣紙(本委員會提供墊紙)

使用媒材 水、毛筆、墨或墨汁、顏料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對筆墨特質之表現能力

二、地點: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

三、日程:

日期 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午別 上午 下午

節次 一 二 三 四

時間 08:10 08:20

08:20 10:20

10:50 11:00

11:00 11:50

13:00 13:10

13:10 14:50

15:20 15:30

15:30 17:10 時間長度 10 120 10 50 10 100 10 100

科別 預備 素描 預備 書法 預備 水彩 預備 水墨

四、注意事項

(一)素描測驗時間 120 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該科一律離開試場,等 待 下一科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二)試場座次表於 108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16:00 公布在「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臺北市立明倫高 級中 學

http://ne w web . m l s h.tp .edu.tw)

(21)

柒、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 108 年 4 月 12 日(星期 五)16:00

~ 18 : 00 至 「 臺 北 市 立 明 倫 高 級 中 學 」 考 場 ( 校 區

) 查 看 或 網 路 查 詢 (

http://newweb.mlsh.tp.edu.tw)。為了試務之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試 場(教室)不開放。

二、考生憑准考證入場應試,並應遵守一切相關規定。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08:00 前,攜帶身分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 2 吋 個人證件 照 一張,向「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申請補發。

三、若考生於考試開始響鈴前提前翻閱試題,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 5 分;經制止 仍 再犯者以零分計算。

四、測驗中考生不得有交談、暗示、代他人描繪、及借用物品等情事,違者勒令退出 試場,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聯合術科測驗須作答於答案卷上,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一)非考題之水墨題字或落款者。

(二)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其他與考題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者 。 六、考生須於規 定時間憑准考證進場,未到測驗時間不得先行入場,考生請隨身攜帶

准考證,陪考人員請在休息區休息。

七、遲到 30 分鐘者不得入場;測驗進行未滿 40 分鐘不得繳卷離開試場;測驗時間結 束 不得繼續作畫或書寫。

八、考生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紙、試卷是否齊備、完整,並檢查試卷之准考 證號碼是否正確,如有缺漏、污損或錯誤,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九、考生進場後應即將准考證放在畫桌之右上角,以便核驗。

十、試場備有畫板及吹風機,考生除必用之書寫文具(墊布限單色)或畫具、筆墨外

(軟橡皮、素描用固著噴膠、水墨及書法用墊布及紙膠帶請自備);有關個人之 醫 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需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不得攜帶下列物品入場,測驗開始時違者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 5 分:

(一)畫架(含桌上型畫架)、畫板、書籍、圖稿、紙張、椅凳。

(二)需插電的吹風機或其他電器(得攜帶「可攜式充電吹風機」)。

(三)行動電話、數位影音器材、智慧型穿戴裝置(如智慧錶等)等具有通訊、記憶 等功能之非應考用具,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 十一、素 描測驗時間 120 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一律離開試場,等待下一場 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十二、素描、書法、水彩及水墨,考生請自行預留時間,以便畫面充分風乾及噴膠;

如因畫面未乾致損壞畫面影響成績,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三、因各考科中間換場時間緊迫,時間一到鈴響畢,考生一律立即繳卷,不得再將 作品吹乾及噴膠, 作 品 固著 噴膠 時間 包含於 該科 測驗 時間 內 。 十四、考生繳卷時,應連同試卷、考題一併繳交;水墨與書法所發墊紙應一併繳交。

十五、繳卷時試卷上座位號碼不得自行撕毀或剪除。

十六、考卷繳回原試場,不得繳交至其它試場。 十七、考生應考時不得飲食、抽

(22)

15

捌、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

一、本術科測驗分數採百分制,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計算。各科目原始成績,係以各 測驗科目評審平均分數取至小數點第 2 位,第 3 位(含)以下四捨五入計算並登 載 。 各科目加權成績,係以登載之原始成績依簡章加權採計方式計算。

術科測驗成績計算方式

科目 滿分 加權採計方式

素描 100 ×4.0

水彩 100 ×2.5

水墨 100 ×2.5

書法 100 ×1.0

術科加權後滿分(甄選總成績) 1000

二、本術科測驗成績採計,依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 聯 合分發簡章規定辦理。

三、一般生及特殊身分學生鑑定標準均採用原始分數。 四、108 年 4 月 30日(星期二)寄發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一式三份)。

玖、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一、申請日期:108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至 5 月 7 日(星期二)提出申請,以郵戳為 憑, 逾 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 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如附件六,第 24 頁)。

(三)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 51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遞 區號、地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明倫高 級 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10367 臺北市大 同

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複查結果於收件後 5 個 工作天 內 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 業時間

,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三、複查以 一次 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 閱 ,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拾、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 108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至 6 月 6 日(星期四)提出申請,以郵戳 為憑 , 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 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23)

(二)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如附件七,第 25 頁)。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24)

16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 51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遞 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 號郵寄至: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臺北 市立明倫 高 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成績單 申請補發」字樣。

(七)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 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壹、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略以,「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 性教育之權利,……特制定本法。」,故非本國之國民無法取得資優鑑定之資格 。 二、

申請高中美術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之規定通過鑑定。

三、考生參加術科測驗後,本委員會將術科測驗分數送「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鑑定。

四、10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寄發考生鑑定結果通知單(一式二份),請考生妥為保 管

,並自行影印備用。

拾貳、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 108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至 6 月 6 日(星期四)提出申請,以郵戳為 憑, 進 行補發作業。

二、辦理方式:考生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 若 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 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 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 ( 如附件八,第 26 頁)。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 51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遞 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明倫高級 中 學)。

(六)以 限 時掛 號 郵寄至: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臺北市立 明倫 高 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藝術才能(美 術類)資賦

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字樣。

(七)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 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八) 申請補發僅限當年度鑑定結果。

拾參、申訴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聯合術科測驗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 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書(如附件九,第 27 頁)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

(25)

電 話及詳細申訴事由。

(26)

17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 7 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明 倫 高級中學教務處」(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信封上註明「申 訴書」 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委員會於收文後 7 日內以書面答覆為原則。

四、同一事件申訴,若無新事證,申訴以一次為限。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 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 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

,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法律 授 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08 年 國

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資料,

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登 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至各 招生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會報名表 所列各項內容及由「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 資 料、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 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

,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 業而 棄或限制,拋 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 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 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 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將無法 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

、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 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報名或考試必須改期時,除在大眾傳播媒體發 布,並同時公告於「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招 生資

訊網」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http://newweb.mlsh.tp.edu.tw) 。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委 員會決議辦理。

(27)

附件一(本報名表及准考證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

報名表(樣張)

准考證號碼 (由主辦學校填寫) 報名日期 108年 3 月 日

上傳三個月內之 數位證件照

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美術班

□非美術班 畢業年月 年 月

身分別 □1.一般生 □2.身心障礙學生 □3.原住民學生 □4.其他,說明 繳 費 身 分 □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學生簽名

緊急 聯絡人

姓名

家長或監護人

簽章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 右 欄 各 項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繳交 證件

□ 1.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

□ 2.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申請表(含具體資料)

□ 3.繳驗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一份

□ 4.繳交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畢業證書 畢業證明書 修業證明書 同等學力證明書□ □ □

□ 5.免繳報名費者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失業給付申請書 給付收據暨

※學校報名免繳 3、4 項 報名

手續

繳交

證件 章 收費 章 發准

考證 章

節次 素描 書法 水彩 水墨

(28)

19

考場地點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准考證號碼

上傳三個月內之 數位證件照

考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緊急 聯絡人

姓名 關係

聯絡

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 地址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 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

測驗

准考證(樣張)

考場電話:(02)

25961567#121、129、133

考場地址: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測驗科目及日程 :

一、科目:

素描、書法、水彩、水墨 二、日程

日期 時間

108 年 4 月 13 日

(星期六)

上午

08:10~08:20 預備

08:20~10:20 素描

10:50~11:00 預備

11:00~11:50 書法 中午休息時間

下午

13:00~13:10 預備

13:10~14:50 水彩

15:20~15:30 預備

15:30~17:10 水墨

※備註

一、素描測驗時間 120 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 一 律離開試場,等待下一場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二、試場座次表於 108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16:00 公布

於「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 選 入 學 招 生 資 訊 網 」 ( 臺 北 市 立 明 倫 高 級 中 學

h ttp ://n ewweb .mlsh .tp .edu.tw)。

◎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 108 年 4 月 12日(星期五)16:00~18:00 至「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 學」考場(校區)查看 或 網路查詢( )。為了試務之公平 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試場(教室)不開放。

二、考生憑准考證入場應試,並應遵守相關規定。准考證如遺失或 毀損,應於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08:00 前,攜帶身分證件 及與原報名表同

式之 2 吋個人證件照一 張,向「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 學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補發。

三、若考生於考試開始響鈴前 提前翻閱試題,扣該科測驗成績 原始分數 5 分;經制止仍再犯 者以零分計算。

四、測驗中考生不得有交談、暗示、代他人描繪、及借用物品等情 事,違者勒令退出試場,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聯合術科測驗須作答於答案卷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科測驗 成績以零分計算:

(一)非考題之水墨題字或落款者。

(二)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其他與考題無關 之任何文字或符號者。 六、考生須於規定 時間憑准考證進場,未到測驗時間不得先行 入場,考生請隨身攜帶准考證,陪考人員請 在休息區休息。

七、遲到 30 分鐘者不得入場;測驗進行未滿 40 分鐘不得繳卷離 開試場;測驗時間結束不得繼續作畫或書寫。 八、考生在開始作 答前,應先檢 試題 紙、試卷是否齊備、完整,並檢查試卷之准 考證號碼是否正確,如有缺漏、污損或錯誤,應即舉手請監

試人員處理。

九、考生進場後應即將准考證放在畫桌之右上角,以便核驗。

十、試場備有畫板及吹風機,考生除必用之書寫文具(墊布限單 色)或畫具、筆墨外(軟橡皮、素描用固著噴膠、水墨及書法用 墊布及紙膠帶

請自備);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需先報備並經檢 查方可使用。

不得攜帶下列物品入場,測驗開始時違者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

(29)

分數 5 分:

(一)畫架(含桌上型畫架)、畫板、書籍、圖稿、紙張、椅凳。

(二)需插電的吹風機或其他電器(得攜帶「可攜式充電吹風 機」)。

(三)行動電話、數位影音器材、智慧型穿戴裝置(如智慧錶等)等 具有通訊、記憶等功能之非應考用具,或其他有礙試場安 寧、考試公平之各 類器材、物品。

十一、素描測驗時間 120 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一律離開 試場,等待下一場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十二、素描、水彩、水墨及書法,考生請自行預留時間,以便畫面充 分風乾及噴膠;如因畫面未乾致損壞畫面影響成績,概由考生自行負 責。 十三、因各考科中間換場時間緊迫,時間一到鈴響畢,考生一律 立即繳卷,不得再將作品吹乾及噴膠, 作品固著噴膠時間包含於該科 測驗時間內 。 十四、考生繳卷時,應連同試卷、考題一併繳交;水 墨與書法所發之墊紙應一併繳交。

十五、繳卷時試卷上座位號碼不得自行撕毀或剪除 。 十六、考卷繳 回原試場,不得繳交至其它試場。 十七、考生應考時不得飲食、抽 煙、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 服用藥物,須於考前持相關證明經監試人

(30)

20

附件二(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應屆

□非應屆 通訊

地址 聯絡

電話

住家 ( ) 手機

二、美術優異能力觀察量表(由推薦人勾選,高低依次為 5 至 1,請勾選適當選項。)

觀察項目 5 4 3 2 1

01 繪畫、雕塑等表現技藝精巧,擅長平面或立體的設計。 □ □ □ □ □

02 具有豐富的視覺意象與想像力。 □ □ □ □ □

03 視覺記憶力優秀,回憶視覺影像的能力很強。 □ □ □ □ □ 04 經常閱讀美術方面的讀物,或蒐集與美術相關的資料。 □ □ □ □ □

05 美術作品獨特,具有創意。 □ □ □ □ □

06 創作表現的題材廣泛,包括:人物、動物、靜物、風景、自由

想像等。 □ □ □ □ □

07 善於運用線條、造型、色彩描繪所要表現的事物。 □ □ □ □ □ 08 作品結構、空間及物相比例之掌握良好。 □ □ □ □ □

09 具有優秀的藝術鑑賞能力。 □ □ □ □ □

10 參與美術展覽或競賽表現優異。 □ □ □ □ □

三、國中階段美術表現與具體事蹟(由推薦人填寫)

申請條件一:藝術才能(美術類)特質或表現之傑出具體事蹟(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 之觀察推薦敘述,請以簡明文字描述。)

推薦人簽章: 填表日期:108 年 月 日 關係:□專家學者 □家長 □指導教師 □其他(請說明)

(31)

附件三(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 能)

鑑定申請表

術科測驗准考證號 碼

申請鑑定編號

基本 資料

姓名 申請類別

美術類

出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家長或

監護人 關係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地址

初 選

管道 申請資格

(聯合分發)一 □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

(競賽表現)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請參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並於閱 108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 至 3 月

25 日(星期一)辦理報名)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108 年 月 日

(32)

22

附件四(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 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學校名稱 聯絡電話 傳真

承辦人員 承辦人

聯絡電話 承辦人

E-mail 學校地址

郵政匯票 號碼

編號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繳費身分 備註

1 王小明 S122111999 男 1

2 *** ********** 女 1

3 *** ********** 男 2

4 *** ********** 女 1

5 *** ********** 男 3

6 *** ********** 女 1

7 *** ********** 男 1

8 *** ********** 女 1

9 *** ********** 男 1

10 *** ********** 女 1

合計

10

名,免繳報名費共

2

名,報名費共計新臺幣

9,600

元。

繳費身分: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全免)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全免)

※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並於頁間加蓋騎縫章。

經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33)

附件五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 測驗 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以下文件請浮貼) 一、身心障礙考生請檢附「縣市 鑑輔會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

(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由考生簽名及加蓋就讀國中學校教務處之戳章)。

二、突發傷病考生請檢附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

◎應考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是(提早 5 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否 □是

□否 放大試題 □是(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否 □是

□否 自備輔具

(請詳填)

□是

□否

其他特殊需求

(請詳填) □是

□否

考生親自簽名: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 因)

監 護 人 代 簽: 原因說明:

(34)

附件六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

- 24 -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申請日期 108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准考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測驗科目 需複 科目查

請打「ˇ」 術科測驗

原始成績 複查後成績

素描 水彩 水墨 書法 複查結果

處理

◎考生注意事項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一、申請日期:108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至 5 月 7 日(星期二)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予 受 理。

二、本申請表之資料,考生請以正楷親自填寫並簽名。務必在 所欲複查之測驗科目欄內確實打「ˇ」 , 否則不予受理。

三、辦理方式:申請複查成績,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 訊方式辦理。

(二)填妥「複 查成績申請 回暨 覆表」。

(三)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 51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 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六)以 限時掛號 郵寄「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 三段

336 號),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複查結果於收件後 5 個工 天內 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 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四、複查以 一次 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亦不得要求告 知 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考生簽名:

(35)

附件七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 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申請日期 108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准考證(或身分證明)

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 向內摺齊)

※影本需清晰,否則不予受理。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地址

◎考生注意事項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一、申請日期:請於 108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至 6 月 6 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 憑,逾期 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 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 51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

地 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 學)。

(六)以 限時掛號郵寄至: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臺北市立明倫高級 中學 教務處設備組」收,並於信封註明「成績單申請補發」字樣。

(七)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報 名 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36)

26

附件八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 學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

※收件編號: (不必填寫)

考生姓名

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向內摺齊)

注意:影本需清晰,否則不予受理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 別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 )

通訊地址

□□□-□□

(請寫郵遞區號)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請於 108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至 6 月 6 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進行補 發作業。

二、辦理方式:考生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若有遺失或其 他 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 一律以通 訊方式申請 。

(二)填寫「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 51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 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六)以 限時掛號 寄至: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教 務處 設 備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 定結果通

知單」字樣。

(七)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報名 工 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37)

附件八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108 年 月 日

(38)

28

附件九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 驗 申訴書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 中

通訊處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電 話

住家:( )

手機:

申訴事由:

說 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108 年 月 日

家 長

(或法定代理人) (簽章) 申訴人與學生

的關係

(39)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

美術班(科)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

會編印

(40)

29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 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8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 09:00 至

108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 17:00 止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填報(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8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至 108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 止 以限 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北市 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10367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336 號),報名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 之學校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

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 術科測驗」者,「以競賽 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表 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 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術科 測驗報名費。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錄取通知單 108年 4 月 2 日(星期二)

由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 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寄 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8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當日 09:00 至 16:00 錄 取 考 生須到錄取學校報 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錄 取考生聲明放棄錄

取資格 108年 4 月 9 日(星期二)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書」於當日 16:00 前由考 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 理。

(41)

臺灣北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 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目次

壹、依據………31 貳、目的………31 參、辦理單位………31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32

伍、報名資格………33 陸、報名辦法………33 柒、報名應繳資料………34 捌、報名注意事項………

35 玖、招生錄取名額………35 拾、放榜 暨寄發錄取通知單………35

拾壹、報到………35 拾貳、放棄錄取………36 拾參、申訴處理………36 拾肆、其他注意事 ………項 ………36 拾伍、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37 一、國立宜蘭高級中學………38

二、國立基隆高級中學………39

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40 四、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41

五、國立苗栗高級中學………42 六、臺北市立中正 高 級 中 學 … …… … … … 43 七 、 臺 北 市 立 明 倫 高 級 中 學 ……… … … 44 八 、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級 中 學………45

九、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46 十、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47 十一、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48 十二、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49 十三、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50

十四、新北市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51 附件一、報名 表(樣張 …) ………52 附件二、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5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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