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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辦法 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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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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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導單位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主辦單位 |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執行單位 | 林口新創園

合作單位 | 中華電信 仁寶 宏達電 技嘉 研華 華碩

協辦單位 | 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台灣互動設計協會 台灣使用者經驗設計協會 財團法人育秀教育基金會 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

悠識數位顧問有限公司 創夢市集股份有限公司 奧沃市場趨勢顧問 (依筆畫數)

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 競賽辦法

徵件 2021.10.11▶2021.10.25

(2)

目 錄

壹、競賽源起 ... 1

貳、競賽宗旨 ... 2

參、競賽題目 ... 4

肆、參賽資格 ... 6

伍、競賽時程 ... 9

陸、作品繳交 ... 11

柒、評選標準 ... 13

捌、頒發獎項 ... 14

玖、報名方式 ... 16

拾、Mentor 實作 ... 19

拾壹、業師指導活動及企業參訪 ... 20

拾貳、注意事項 ... 21

拾參、聯絡方式 ... 24

附件 1 郵寄封面 ... 25

附件 2 參賽及個資同意書 ... 26

附件 3 報名資料表 ... 28

附件 4 提案報告格式範例 ... 32

附件 5 未成年參賽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33

附件 6 智慧財產權共有協議書 ... 34

(3)

壹、競賽源起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 2017 年起推動「國際創業聚落示範計畫」, 將林口世大運選手村轉化成為林口新創園,透過匯聚各項資源、服務 打造新創生態系協助國內新創走向成熟發展,推升臺灣產業轉型、技 術創新,成為數位經濟契機的重要產業。營運林口新創園至今不斷致 力完整各項服務資源,更於 2020 年開啟產學合作橋梁,首次導入跨 界超越競賽以使用者經驗為主體思考之服務設計課程,深獲林口新創 園進駐新創迴響。有鑑於觀察到新創業者對於使用者經驗認知的缺少,

林口新創園希冀透過引進業師資源課程來帶入使用者經驗相關專業 知識,提供新創在設計概念、原型設計、驗證測試等階段所需知識與 技能,促使新創跳脫框架思維從中建立 UX 領域的理論基礎與實務經 驗,盼帶動創新與創意商機,發展高附加價值產品與服務。具有六屆 經驗之跨界超越競賽,自 2020 年起,由林口新創園主辦,支持延續

「跨界超越競賽(TRANS-ACTION AWARD)」重要核心價值,積極 帶入新創團隊參與與學子合作產生火花,啟發學子更多面向思維,以 大帶小、相輔相成模式預期可為新創生態圈培育優秀人才。

「跨界超越競賽(TRANS-ACTION AWARD)」於 2014 年開創 辦理,目的為加速各產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設計與自主研發能力,

並以推廣使用者經驗與跨領域人才合作為主軸,建立跨產業、跨知識、

跨人才的媒合平台,7 屆共計 8,290 人次的老師、學生及新創、企業 人士參加使用者經驗實作培訓及工作坊,累積跨界人才質量與實力。

(4)

未來,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將持續維持初衷,推動跨界合作 與產學合作的宗旨,參賽團隊須歷經評選、實作培訓及業師指導等階 段,透過完整思考與設計引導,激發創造符合使用者經驗的未來產品 原型。未來將累積更多企業、民間組織及社群的支持,激發學子、新 創團隊的創新實力,孕育下一個臺灣新世代人才,帶動國內新創產業 發展升級。

貳、競賽宗旨

TRANS-ACTION,TRANS 是拉丁文的名詞,代表「跨越」、「超 越」與「轉變」,ACTION 是「行動力」的意思。兩個英文字結合 TRANSACTION,延伸出可以創造商業效益的代名詞。

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宗旨持續以人為本,重視使用者、消費 者及客戶需求,推廣使用者經驗研究與設計,目的在有效建立產學合 作平台,以推廣使用者經驗與跨界合作為主軸,強健跨界人才質量與 擴散使用者經驗導入新創產業為推動策略,落實四大推動工作:

(一) 辦理競賽,強化產學合作,孕育跨界人才。

(二) 辦理實作課程,鏈結產業需求,落實從做中學。

(三) 洽談資源合作,引進國際觀點。

(四) 辦理市場推廣活動,創造議題發酵,擴大產官學研投入使用 者經驗。

(5)

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強調跨界團隊合作創造媒合,歡迎跨領 域人才組隊參賽,限定團隊成員須涵蓋研究、設計、技術等 3 種以上 專業技能人才;競賽過程重視培育過程 Learning by Doing,參賽者 須配合競賽規定,參加使用者經驗研究與設計實作工作坊,提升創新 研發與服務設計實力;並於競賽全程安排堅強實戰的業師陣容,邀請 指標性企業創新設計團隊與研發主管,及具實戰經驗的使用者經驗專 家,親自指導參賽團隊完成原型作品設計。

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相信的是,「跨界超越」將可以孕育下 一個改變人們生活、創造快樂體驗、超越世代革命的新秀人才與未來 產品,最終目標係以加速推動產業創新升級,優化使用者體驗,開發 符合使用者需求,設計具市場競爭力的加值服務、應用、系統、方案 或產品。

使用者經驗 User Experience, UX

使用者經驗是以人為本的產品研究與設計思考,具體定義起源於 ISO 9241-210 標準規範,明確指出:(1)UX 定義:一個人在使用或 預先使用一個產品、系統或服務所產生的知覺感受與反應;(2)UX 要素:使用者在使用前、中、後所產生的情緒(emotions)、信念 (beliefs)、喜愛(preferences)、知覺(perceptions), 生理與心理反 應(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responses)、行為(behaviors)、成 就(accomplishments)。

(6)

參、競賽題目 Change for the Future

1. 競賽題目須符合主題精神 Change for the Future,及下述應用 類別。

2. 競賽作品須為結合使用者導向設計、資訊科技(包含雲端運算/大 數據/AI/區塊鏈…等)及創新服務構想,設計符合使用者經驗與需 求的系統、軟體、硬體、產品、服務、應用或整合方案等未來產 品原型。

應用類別 應用情境說明

永續城市

包含如食農食安、智慧城市、智慧移動、友善永續、安全等相關應用範疇。

◼ 食農食安─以「食農」、「食育」、「食安」為出發之相關應用產品或服務。

◼ 智慧城市─以公共議題為應用情境,開發讓居民有更好生活品質的交通應用、

市政便民服務、旅住或居住等相關應用產品或服務。

◼ 智慧移動─點對點的移動過程中,所運用的智慧應用產品或服務,如:旅遊行 程規劃、停車系統服務、地圖搜尋服務、轉乘或購票服務、景點即時資訊等。

◼ 友善永續─創造具有永續價值的應用服務,對社會及環境友善的產品,如共享 經濟、節能、降低環境衝擊、生態保育等相關應用產品或服務。

安全─以提升環境安全、資訊安全、人身安全、工作安全或交通安全之相關應 用產品或服務。

Change for the Future

以人為本,從心出發,運用換位思考的方式,洞察使用者需求,

結合資訊科技(雲端運算/大數據/AI/區塊鍊等)及創新服務構想,

提出對未來嶄新生活樣貌的大膽假設。創造更為友善愉悅的生活體 驗。

改變思考,改變生活,未來由你超越 !

(7)

應用類別 應用情境說明

商業應用

包含如金融科技、智慧銷售等相關應用範疇。

◼ 金融科技─以服務流程改善或提升易用性為出發點,針對金融服務體驗之 整合應用,如行動支付、網路櫃台、保單(險)服務、股票基金等相關範疇,

所開發的產品或服務。

◼ 智慧銷售─以完整銷售流程為預想,包含:實體銷售空間、數位門市、客戶 服務、店鋪管理、自助服務、訂單採購等,設計可提高銷售環節服務或整 體營運效能之應用產品或服務。

健康照護

包含如智慧運動、醫療照護等相關應用範疇。

◼ 智慧運動─強化運動體驗之深度,如開發應用連結層面更廣的穿戴式裝置 或輔具,或設計可與運動空間緊密結合的相關應用產品或服務,提升運動 愛好者的體驗感受。

健康照護─貼切人們醫療照護需求,包含醫療院所、居家治療、遠端照護等,

設計預防、急救、通報、監控、健康管理等相關應用產品或服務。

智慧生活

包含如智慧家居、智慧娛樂、教育等相關應用範疇。

◼ 智慧家居─從居住情境切入思考,例如:安全防災、省電節能、遠端監控、

遠端遙控(溫度、濕度、燈光、門窗、多媒體)等相關應用產品或服務,提 供使用者安全、靈活、簡便、時尚的家居環境。

◼ 智慧娛樂─以生活休閒娛樂出發,涵蓋食衣住行育樂等範疇,如影視、遊戲、

音樂等相關應用產品或服務。

教育─提升現有教育、技能或知識之學習,或分享交流方式之新型態產品 或服務。

註 1:歷屆參賽題目,請參考官網-「關於我們/歷屆優秀團隊」中查詢。

註 2:參賽團隊可於總決賽入圍名單公告(Top10)前修改題目,次數以2次為限。

(8)

肆、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身分

(一)大二至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二)新創團隊、個人開發者、企業行號、公營或民營單位等。

二、團隊成員

(一)採團隊報名,每隊參賽團隊限 3-8 人,不包含指導老師在內。

(二)可自由安排是否有指導老師(限 1-2 名),由學校老師或企業 主管擔任,負責指引報告方向與適時提供專業領域之協助。

(三)參賽團隊於參賽期間可依作品需求與指導老師建議,於總決 賽入圍名單公告前(Top10)可更換成員(限1名)或新增成員 (至多增至 8 人),並須補齊郵寄報名表正本資料至執行單位 及補繳報名費,取消參賽或退出競賽者報名費不予退款。

※例如:原團隊 3 人,初賽更換 1 人,總人數 3 人;複賽加 入新成員 3 人,總人數為 6 人。

(四)若參賽團隊任何成員中途棄賽,同組成員可依實際退出人數 再另行招募並補足成員,退出競賽者報名費不予退款。

(五)發揮使用者經驗核心精神,強調跨界團隊合作,鼓勵新創團 隊與學生、外部社會人士跨界,或學生之間跨學校、跨科系、

跨領域、跨專業等組隊方式,團隊成員須包含至少具備「研 究」、「設計(互動/視覺)」、「技術」三種專才與技能的任務角 色組隊,建議鼓勵增加第四位角色-行銷,更健全專業團隊 所需人才組成。(指導老師不可擔任上述任務角色)

(六)線上報名,參賽團隊需詳述每位團隊成員的個人基本資料、

任務角色、專長簡介。擔任「研究」、「設計(互動/視覺)」、「技

(9)

術」成員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作為資格審核。如林口新創 園進駐證明、學生證、科系證明、修課證明、研究報告、論 文或專題報告摘要、工作或實習經驗、專案執行經驗等資料。

一同與相關報名正本文件郵寄至本競賽小組。

(七)跨界團隊合作是提升最後參賽作品原型(Prototype)完整度 與細緻度的關鍵要素。建議團隊合作分工的專長背景應涵蓋 研究、設計、軟體、硬體、管理、傳播、工程、資訊等各類 不同專才與技能的成員。

歡迎多加利用 FB 的「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發問/交流/

組隊」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875194919468485, 幫助參賽團隊尋找您要的隊友。

1. 研究:運用質化或量化方法洞察使用者需求、問題及痛點、

觀察分析產業市場趨勢、進行原型測試與評估等,涵蓋心 理學、哲學、社會學、傳播學、人類學、管理學等相關科 系或專業知識。

2. 設計:視覺設計、工業設計、互動設計、介面設計、原型 製作、機構設計、多媒體製作等,涵蓋設計學、多媒體設 計等相關科系或專業知識。

3. 技術:開發軟體程式、硬體物件、硬體、材料、軟硬組合 等技術研發,涵蓋資訊、資工、工業工程、資管、機械等 相關科系或專業知識。

4. 行銷:明確掌握市場趨勢,從 4P 行銷角度協助團隊規劃 消費市場分析、商業模式與宣傳策略,善用故事行銷,涵 蓋商管學系、傳播學系、廣告學系等科系。

5. 特定專才與技能人才:不侷限科系別,歡迎財金系、運動

(10)

學系、體育學系、觀光學系、光電學系、農業學系、生物 科學系、醫療護理學系、森林系、環境科學系等相關科系 或專業知識加入團隊,協助團隊以多元的視野與知識,規 劃參與產品開發設計。

(七)參賽團隊須有 1 人為團隊代表人(隊長),擔任統一聯繫窗口,

負責與執行小組聯繫、報名費事項、確認參賽文件與獎項。

(八)指導老師不得擔任競賽評審委員與業師。

(九)參賽團隊只能提交一個競賽主題,且參賽成員不得跨團隊參 加,如有違背實情,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十)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規範,請遵照第拾參點注意事項詳列。

使用者經驗是一門跨領域學科知識

使用者經驗是一門跨領域專科知識,橫跨社會、人文及科 技,包含設計、工程科學、心理學、社會科學、管理學等跨 領域的專業知識,需要有不同領域的專業人才,將專長應 用在產品開發設計的實踐上。涉及人機互動、易用性工程、

互動控制、人因工程、資訊架構、情境設計、介面設計、應 用設計、導引系統、普及式運算、工業設計、視覺設計、傳 播設計、動態設計、媒體裝置、導引系統、互動環境、軟體 工程、硬體工程等學科專業涵養。

(11)

伍、競賽時程

月份 評選作業 Mentor 實作 業師指導

2021 9 月

9/27(一) 公告競賽辦法

10 月 10/11(一)~10/25(一) 線上報名+資格審報告繳交

10/25(一)23:59 截止報名 10/27(三)

通過資格審名單公告

2021 11 月

報告 11/25(四) 前繳交 提案報告

11/29(一)入圍初賽名單公告

#Mentor 1 認識 UX 11/6(六)UX 入門及總論 11/6(六)體驗設計 11/7(日)創新設計工作坊

12 月 報告 12/29(三) 前繳交 使用者需求研究報告

#Mentor 2 需求洞察 12/4(六)市場需求 12/5(日)使用者研究

2022 1 月

1/14(五)入圍複賽名單公告 #Mentor 3 多元設計 1/22(六)經驗法則評估 1/22(六)資訊架構

1/23(日)原型設計及 Axure RP 實作 1/23(日)APP 互動與介面設計

業師指導#1 1/24~2/25

2 月 2/12(六)軟硬體互動設計

2/20(日)服務設計

3 月 報告 3/1(二) 前繳交 原型設計報告 活動 3/5(六)複賽發表 3/7(一)入圍決賽名單公告

#Mentor 4 驗證優化 3/12(六)易用性研究 3/12(六)數據分析探索 3/13(日)產品設計優化

業師指導#2 3/14~4/15

(12)

3 月

#Mentor 5 Beyond Design 3/20(日)設計提案簡報技巧 3/26(六)利益關係

3/27(日)再設計你的產品

4 月 報告 4/19(二) 前繳交 原型作品報告 活動 4/23(六) 決賽發表 4/25(一)總決賽入圍名單公告

5 月 報告 5/24(二) 前繳交 作品報告

活動 5/28(六)

總決賽發表暨頒獎典禮

業師指導#3 5/3~5/20

註 1:業師指導三階段,本單位得依參賽團隊與業師的雙方志願,媒合業師指導組合,將安排每階段 1 位業師指導每組參賽團隊。每組參賽團隊須與業師進行至少 1 次指導活動,若不符規定,本 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註2:3/5(六)複賽發表、4/23(六)決賽發表、5/28(六)總決賽發表,以上活動每組參賽團隊需指派至 少一名代表參與現場活動。(無交通費補助)

註 3:企業參訪活動視各家企業參訪條件及時間另行公告(平、假日皆有可能),採限額登記額滿為止。

註 4:執行單位得依實際情形,有權彈性調整競賽時程,如有更改,將主動通知參賽團隊。

註 5:執行單位得依參賽件數與評審委員決議,彈性調整業師指導的活動安排、人力配置、規定事項 等事宜。

註 6:執行單位得依實際情形,彈性調整 Mentor 實作的活動時間、議程內容、講師邀請等事宜。

註 7:執行單位得依實際執行情形,衡量搭介相關推廣活動,辦理跨界超越競賽團隊作品展示。

(13)

陸、作品繳交

參賽團隊須依規定繳交各評選階段的報告或作品,並上傳於競賽 官網 https://transactionaward.startupterrace.tw/,如有遲交情 形,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

階段 繳交報告 報告大綱 繳交規定 競賽日誌

資格審 資格審報告 1. 競賽題目說明 2. 團隊成員分工

 交付規定:

需繳交1份競賽題目說明及分工表。

 檔名要求:報名編號_團隊名稱_評選階段

(範例:22_ST 小編隊_資格審)

 文件格式:PDF 檔案,需附上目錄與頁碼,檔案容 量不得超過 15MB,大綱頁數上限為 3 頁(不須封 面、目錄)。

 團隊照片/ LOGO 1 張

檔案格式:jpg 解析度:300dpi

 團隊簡介

提案審 提案報告

1. 競賽題目說明 2. 市場觀察 3. 需求分析

 交付規定:需繳交1份提案報告。

 此份報告採 Mail 繳交,無須上傳於競賽官網

 檔名要求:報名編號_團隊名稱_評選階段

(範例:22_ST 小編隊_提案審)

 文件格式:PDF 檔案需附上目錄與頁碼,檔案容量 不得超過 15MB,報告頁數上限為 9 頁(不含封 面、目錄、附件)。

 無

初賽 使用者需求 研究報告

1. 摘要 2. 競賽題目 3. 需求現況評估 4. 需求研究 5. 使用者洞察 6. 競品分析 7. 設計概念草案

 交付規定:需繳交 1 份報告。

 檔名要求:報名編號_團隊名稱_評選階段

(範例:22_ST 小編隊_初賽)

 文件格式:PDF 檔案,需附上目錄與頁碼,檔案容 量不得超過 15MB,報告頁數上限為 9 頁(不含封 面、目錄、附件)。

 團隊合作照片 2-4 張

檔案格式:jpg 解析度:300dpi 須附加圖說

 團隊合作影片 1 支 限 1 分鐘,提供 YouTube 連結網址,

須附加說明

複賽 原型設計 報告

1. 摘要 2. 競賽題目 3. 需求研究 4. 使用者洞察 5. 設計概念 6. 原型展示與易用

性驗證

 交付規定:需繳交 1 份報告與 1 支作品影片。

 檔名要求:報名編號+團隊名稱+評選階段

(範例:22_ST 小編隊_複賽)。

 文件格式:PDF 檔案,需附上目錄與頁碼,檔案容 量不得超過 15MB,報告頁數上限為 9 頁(不含封 面、目錄、附件)。

 影片格式:wmv 或 mp4 檔案,長度限 1 分鐘內。

 報告形式:上台簡報 6 分鐘(含影片播放時間)

 答辯形式:交互提問 4 分鐘,參賽團隊與評審委員 進行面對面答辯。

 團隊合作照片 2-4 張

檔案格式:jpg 解析度:300dpi 須附加圖說

(14)

評選

階段 繳交報告 報告大綱 繳交規定 競賽日誌

決賽 原型作品 報告

1. 摘要 2. 競賽題目 3. 使用者需求分析 4. 原型設計概念 5. 原型測試評估 6. 原型設計展示

 交付規定:需繳交 1 份報告與 1 支作品影片。

 檔名要求:報名編號_團隊名稱_評選階段

(範例:22_ST 小編隊_決賽)

 文件格式:PDF 檔案,需附上目錄與頁碼,檔案容 量不得超過 15MB,報告頁數上限為 9 頁(不含封 面、目錄、附件)。

 影片格式:wmv 或 mp4 檔案,長度限 1 分鐘內。

 報告形式:上台簡報 6 分鐘(含影片播放時間)

 答辯形式:交互提問5分鐘,參賽團隊與評審委員 進行面對面答辯。

 團隊合作照片 2-4 張

檔案格式:jpg 解析度:300dpi 須附加圖說

總決賽 作品報告

1. 摘要 2. 競賽題目 3. 使用者需求分析 4. 原型設計概念 5. 原型測試評估 6. 原型設計展示 7. 成長與反思

 交付規定:需繳交 1 份報告與 1 支作品影片。

 檔名要求:報名編號_團隊名稱_評選階段

(範例:22_ST 小編隊_總決賽)

 文件格式:PDF 檔案,需附上目錄與頁碼,檔案容 量不得超過 15MB,報告頁數上限為 9 頁(不含封 面、目錄、附件)。

 影片格式:wmv 或 mp4 檔案,長度限 1 分鐘內。

 報告形式:上台簡報 6 分鐘(含影片播放時間)

 答辯形式:交互提問5分鐘,參賽團隊與評審委員 進行面對面答辯。

註 1:競賽日誌之內容請參賽團隊配合各階段報告繳交,一併將上述團隊照片及合作影片上傳至 競賽官網 https://transactionaward.startupterrace.tw/。

註2:執行單位得依評審委員決議,有權更改作品繳交內容與相關規定,如有更改,將主動通知 參賽團隊。

(15)

柒、評選標準

一、資格審:資格審報告

評選項目 備註

報名文件是否齊全

符合規定之參賽團隊,

即可完成報名。

團隊成員是否符合任務分工與參賽資格 競賽題目是否涵蓋 4 大項目

二、提案審:提案報告

評選項目 備註

競賽提案是否涵蓋 4 大項目 符合規定之參賽團隊,

即可晉級,入圍初賽。

三、初賽:使用者需求研究報告

評選項目 比 重

需求評估

➢ 需求現況評估

➢ 使用者洞察

➢ 競品分析

50%

設計概念 50%

四、複賽:原型設計報告

評選項目 比 重

易用性 30%

創新性 40%

市場性 30%

五、決賽:原型作品報告

評選項目 比 重

產品易用性 30%

產品吸引力 30%

市場性及完整度 40%

六、總決賽:作品報告

評選項目 比 重

整體表現 80%

現場表現 10%

成長與反思 10%

(16)

捌、頒發獎項

項 目 獎項內容

金獎

取1組

獎盃 1 座

獎金 100,000-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銀獎

取1組

獎盃 1 座

獎金 50,000-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銅獎

取1組

獎盃 1 座

獎金 30,000-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中華電信

超越獎

獎盃 1 座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仁寶

超越獎

獎盃 1 座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宏達電

超越獎

獎盃 1 座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技嘉

超越獎

獎盃 1 座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研華

超越獎

獎盃 1 座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華碩

超越獎

獎盃 1 座

獎狀(依團隊人數發放)

(17)

各家企業

實習/工作機會

如各家企業有釋出實習或工作名額,前十強團隊成員可

享優先面試機會。

Mentor

授課證明

完成全程 Mentor 實作,授予 1 紙上課證明

(依團隊成員人數頒發)

註 1:金、銀、銅獎為團體獎項;企業冠名獎得主可為團體或個人。

註 2:獎項依評審決議可從缺。

註 3:各企業實習或工作機會,將視各企業職缺需求/條件開徵,雙方面試洽談。

註 4:獲得獎項、實習/工作之參賽者有義務配合競賽相關宣傳活動。

(18)

玖、報名方式

一、報名流程

二、報名時間: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25 日止。

三、線上報名註冊

請以團隊為單位至競賽官網

https://transactionaward.startupterrace.tw/

進行線上報名,系統將於完成填寫基本資料後,寄送帳號驗證 信件,並於信件內文中取得一個「報名編號」。

四、網站填寫相關資料及上傳提案報告

(一)點選「修改團隊資料」,上傳團隊照片(例:成員合照、作品 Logo),並填寫團隊介紹及作品介紹。

(二)點選「資格審繳交項目」。

(三)參照資格審競賽題目說明及分工表格式範例(附件 4),上傳 競賽題目說明及分工表。

※檔名要求:報名編號_團隊名稱_評選階段 (範例:22_ST 小編隊__資格審)

※文件格式:PDF 檔案,需附上目錄與頁碼,檔案容量不得 超過 15MB,報告頁數上限為 3 頁(不須封面、目錄)。

線上 報名 註冊

網站上傳 提案報告

填妥 報名 文件

報名費 匯款

郵寄相關 正本文件

完成 報名

(19)

五、報名費繳交 (一)報名費

1. 早鳥限定價:NT$500/人(10 月 18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2. 林口新創園-園區廠商限定價:NT$500/每間公司

3. 推薦價:NT$800/人(曾參與競賽學長姐/指導老師推薦,

並於線上報名系統填寫推薦人姓名)

4. 新創價:NT$800/人(於國內新創公司就業之員工,新創公 司定義為依我國公司法或 商業登記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 業 登記,且設立未滿五年之事業。)

5. 原價:NT1,000/人 (二)報名費繳交方式及說明

1. 匯款資訊:

2. 可以團隊或個人為單位匯款,並於 10 月 25 日前完成報名 費匯款(早鳥限定價僅至 10 月 18 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3. 經完成線上報名流程繳費後,一律不予退費。

4. 若參賽資格不符、過程中遭淘汰、取消資格或自動退賽者,

報名費皆不予退費。

戶 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匯入銀行:國泰世華銀行-敦南分行(銀行代碼:013-0534)

匯入帳號 (共 14 碼): 824502+000000 + (報名編號 2 碼)

※報名編號將由官網系統自動產生

(20)

六、列印報名文件並郵寄正本

正本文件如「參賽同意書、個資聲明書、報名資料表、作品修 改說明文件」,說明如下:

(一)線上填妥資料並列印出來,文件共包含:參賽同意書、個資 聲明同意書、報名資料表等三項。

1. 參賽同意書:每位團隊成員皆需簽名(親簽或電子簽名皆 可),簽在同一張即可。

2. 個資聲明同意書:每一位團隊成員需皆需簽名(親簽或電 子簽名皆可)。

3. 報名資料表:擔任「研究」、「設計」、「技術」3 位基礎任 務角色的相關證明文件,請佐附於後。

(二) 身份證及學生證說明

1. 學生身分: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台北市電 腦商業同業公會使用」字樣;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務必蓋 上當學期的註冊章,若無註冊章者,請附在學證明。

2. 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身分:請檢附所屬公司個人名片。

3. 新創公司員工:請檢附就職證明及公司為依我國公司法或 商業登記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 登記,且設立未滿五年 之事業證明。

4. 社會人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台北市電 腦商業同業公會使用」字樣。

(三)若成員未滿 20 歲,需親自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 5), 並郵寄正本。

(21)

(四)若參賽團隊成員包含新創團隊成員,需進行智慧財產權共有 協議,並簽訂協議書或合約,後隨報名資料繳交協議書或合 約影本一份。

(五)彙整上述資料後,將正本文件郵寄至本競賽小組,可將郵寄 封面(附件1)黏貼至信封上。

七、報名完成

2020 年 10 月 25 日 23:59(GMT+8:00)前完成報名作業(上傳提 案報告、報名費匯款、郵寄正本文件),以當日郵戳為憑,逾期 恕不受理。

(22)

拾、Mentor 實作

一、活動說明:ST-TRANS ACTION 不同於其他競賽,我們重視人才 培育,全程參照使用者經驗研究與設計流程,安排需求分析、創 意發想、設計概念、原型設計及驗證的 Mentor 實作,參賽團隊 應配合競賽作業參加 Mentor 實作,學習專業知識與技能。

二、活動時程:2021 年 11 月起~ 2022 年 3 月 27 日止,共計五階 段 18 堂課(視實際情況彈性調整)。

三、活動方式:以講座或工作坊形式進行。如講師同意授權線上直播,

將主動通知參賽團隊,課程直播僅限於保有參賽資格的團隊持有 線上觀看權益。

四、參加資格:限參賽團隊。

五、參加費用

(一)學生及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身分:免費參加。學生若被淘汰,

則無法免費參加下一個階段 Mentor 實作,但可付費參與,

每堂課 NT $1,000 元(未稅)/人;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若被淘 汰則依規定事項(一)規範處理。

(二)非學生及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身分:付費參加。參加每一階 段 Mentor 實作,需於上課前完成繳交每堂課 NT $1,000 元 (未稅)/人之費用,恕不受理退費。

六、規定事項:

(一)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若被淘汰而非自願棄賽者,繳付保證金

$5000 後,可免費上完全系列課程,但後續課程請假次數不 得超過 3 次,如超過次數,執行單位有權沒收保證金。

(二)若為須付費參與課程者,未依規定繳交費用,且被發現隱匿 實情之參賽者,經確認證實後,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三)現場課程及工作坊名額有限,工作坊開放每間林口新創園之 新創公司及每組參賽團隊各一位優先報名,若仍遇額滿,則 統一以報名順位進行先後排序。

七、執行單位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彈性調整 Mentor 實作的活動議程、

活動時間、講師邀請等事宜。

(23)

拾壹、業師指導活動

一、活動說明:安排中華電信、仁寶、宏達電、技嘉、研華、華碩、

台灣互動設計協會、台灣使用者經驗設計協會、育秀教育基金會 等創新設計或研發部門主管及具實戰經驗 UX 專家,親自指導建 立良性互動,協助參賽團隊設計具商業可行性的原型作品。

二、活動次數:於初賽後、複賽後及決賽後三階段辦理,共計 3 次。

三、活動方式:初賽後階段之指導統一為視訊會議並採報名制,非所 有團隊皆須接受指導,可自行評估狀況後報名;另外二階段視團 隊及業師共同決議為視訊或面對面會議皆可,每組參賽團隊須與 每 1 位業師進行至少 1 次業師指導活動,如未滿 1 次,執行單 位有權即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加資格:限入圍複賽、決賽及總決賽的參賽團隊參加。

五、規定事項

(一)執行單位得依參賽團隊與業師雙方志願,媒合業師指導組合,

每組參賽團隊將安排 1 位業師指導。

(二)複賽後二階段業師指導,每組參賽團隊須與業師進行至少 1 次業師指導活動,如未滿 1 次,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團隊接受每一次業師指導會議後,須繳交會議記錄及現 場照片 3~4 張,會議記錄經團隊及業師雙方簽名確認後,將 文件 Mail 繳回執行單位。

六、參加費用:免費。

七、執行單位將依參賽件數與評審委員決議,彈性調整業師指導之活 動安排、人力配置、規定事項等事宜。

(24)

拾貳、企業參訪活動

一、企業參訪活動,將視各家企業參訪條件及時間另行公告活動資訊 (平、假日皆有可能),採限額登記額滿為止。

拾參、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

(一) 參賽作品內容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 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

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涉及 侵權行為且有具體事證者,將喪失參賽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 責任;如有得獎,需繳回獎項、獎牌、獎金。

(二)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參賽團隊及其成員所有,如有其他 協議須簽定協議書或其他具法律效力之合約方可生效,本競 賽辦法附件 6 提供智慧財產權共有協議書供參賽者參考,如 有需要可自行取用。

(三) 若參賽團隊有進行智慧財產權共有協議,並簽訂協議書或合 約,須隨報名資料繳交影本一份。

(四) 參賽作品與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皆歸屬於參賽者所有,參賽者 同意主辦與執行單位於本競賽活動之業務在基於推廣本活 動、展示成果及教育目的應用領域內,得為非營利性之無償 使用,包括複製、分發、廣告、公開放映、廣播或以網際網 路傳播參賽作品,並同意委由主辦與執行單位建立資料庫統 合管理參賽作品。

(25)

(五) 參賽團隊及其成員若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應確保使用之合法 性,並註明使用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

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 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二、參賽團隊

(一) 凡報名參加者,應遵守本辦法內各項規定,如有違反者,主 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 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本辦法之事項,致主辦單位 與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 為紀錄相關活動,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拍攝或請競賽團隊提 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團隊成員須同意無償提供為進 行結案報告或推廣活動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 開上述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參賽者及參賽作品應依比 賽規則參與頒獎典禮、公開展示及相關推廣活動,未參與則 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三)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項領取及分配),若有 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 涉入爭議;所有參賽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及協議轉讓本競賽之 權利與義務。

(四) 尊重評審委員小組之決議。

(五)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 程序之情事。

(26)

三、得獎團隊

(一) 凡獲選之團隊須配合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選、

表揚、輔導、展示及媒體採訪公開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 辦單位與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 3 年。

(二) 領獎團隊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團隊需依 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 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三) 團隊獲獎時,獎金由報名表上授權之代表人領取,若授權代 表人無法領獎,可由團隊成員共同簽屬同意更換代表人代理 領取,並將代理表單於領獎期限內寄至執行單位以茲證明。

(四)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競賽之形象 或精神。

四、獲獎資格取消

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

並追回已領之獎盃、獎狀:

(一) 未符合參賽資格。

(二)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 院判決確定者。

(三)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 有具體事證,經查證、審議,裁決應取消獲獎資格者。

(四)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競賽之形象或 精神者。

(27)

(五)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 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五、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參賽團隊及其成員應詳閱「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 供同意書」並簽署後,連同活動報名表繳交/郵寄予執行團隊。

六、其他

(一)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需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或有未盡事宜,

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得另行補充(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將以競賽官 網 https://transactionaward.startupterrace.tw/公告為依 據。

(二) 完成報名作業即代表同意遵守本競賽辦法之所有條款規範。

拾參、聯絡方式

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執行小組

⚫ 地址:24449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二段 502 號 19 樓

⚫ 電話:02-2602-6129

⚫ 分機:1929 陳小姐

⚫ 傳真:02-2369-1558

⚫ E-mail:[email protected]

⚫ 活動網址:https://transactionaward.startupterrace.tw/

⚫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tartupTerraceTransActionAward/

(28)

附件 1:郵寄封面

502 19

24449

#1929

寄 件 人 地 址 寄 件

人 電 話

(29)

(*線上報名後,網站即可產生參賽同意書及個資聲明書,列印出來簽名後郵寄正本。)

附件 2: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參賽同意書

報名編號 *在帳號驗證信中

應用情境 團隊名稱

團隊代表人 (團隊獲獎時,獎金 由代表人代表領取)

姓名: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

聯絡電話:

聯絡手機:

其他組員姓名

本團隊同意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及下述聲明,且授予主辦與執行單位以下相關權利:

1. 本團隊保證本參賽作品為自行創作,未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 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之侵害且有具體事證者,願自負法律責任,且同意取消參賽資格並繳 回獎金及獎座。

2. 本人同意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如:姓名、電子郵件、通訊地址、連絡電話、聯絡手機、金融代碼或帳 戶),作為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與主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及執行單位(林口新創園)在 專案執行期間執行業務的必要範圍內,用於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作業管理、通知聯繫、得獎證書與獎 金發放、活動訊息發布、問卷調查、相關統計分析等使用。當事人得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請求查閱與修 改,如有更改個人資料、要求刪除資料、停止繼續使用,請於上班時間向執行單位承辦人員聯絡,陳小姐 聯絡【電話:02 2602 6129 Ext.1929;E-mail:[email protected]】。

3. 參賽作品與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皆歸屬於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同意主辦與執行單位於本競賽活動之業務在基 於推廣本活動、展示成果及教育目的應用領域內,得為非營利性之無償使用,包括複製、分發、廣告、公 開放映、廣播或以網際網路傳播參賽作品,並同意委由主辦與執行單位建立資料庫統合管理參賽作品

4. 後續廠商媒合個資提供(姓名、連絡電話、E-mail) 口同意 口不同意 ※必勾選

5. 事先告知參賽作品是否參加報名其他國內外競賽活動,請說明如下:

□同一作品(將)參加 (國內外)比賽,惟該賽會尚未公佈得獎名單。

□同一作品曾於 公開發表。

□無以上情況。

立同意書人(團隊代表人): (簽名/簽章)

團隊成員(請親簽/簽章):

填表日期:2021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0)

( *線上報名後,網站即可產生參賽同意書及個資聲明書,列印出來簽名後郵寄正本。)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委託計畫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辦理「110 年度國際 創業聚落鏈結計畫」 (以下簡稱本計畫),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個人資料保護規 定,在向您蒐集個人資料之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當您勾選「我同意」,表示您 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一、 蒐集目的及類別:

為本計畫相關 作業管理、通知聯繫、活動訊息發布、問卷調查、相關統計分析 之蒐集目的,而須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電子郵件、通訊地址、連絡電 話、聯絡手機、生日、身分證字號、金融代碼或帳戶、學校/企業名稱、科系/部門名稱、

職稱)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您的個人資料,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將提供本機關(構)於中華民國領域,

於上述蒐集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加以利用至前述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三、 當事人權利行使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您可向計畫執行單位請求查詢或閱 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如您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 料、服務訊息的取消訂閱,本機關(構)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 各項通知服務、相關訊息之停止寄送,可透過訊息內容提供之取消訂閱連結通 知。您可於上班時間聯繫計畫執行單位活動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602- 6129,分機:1929;或至 https://reurl.cc/z8Kkg0)。就違反本個資聲明之行 為,請至 https://reurl.cc/QdVopq 反映。

個人資料同意提供:

一、 本人確已閱讀並瞭解上述告知事項,並勾選「我同意」授權貴機關(構)於所列目 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 本人瞭解此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並同意提供予貴機關 (構)留存及日後查證使用。

□我同意 □我不同意

簽名: 年 月 日

(31)

(*線上報名後,網站即可產生報名資料表,列印出來貼上證件影本並郵寄正本。)

附件 3: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報名資料表

填表日期 2021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報名編號 在帳號驗證信中

團隊名稱 指導老師姓名

(第1位) 學校/企業名稱

科系所/部門名稱 職稱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專長 限 150 中文字

指導老師姓名 (第2位) 學校/企業名稱

科系所/部門名稱 職稱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專長 限 150 中文字

(32)

參賽者 1 姓名

(團隊代表人) 公司/單位 名稱

出生年月日 職稱

身分證字號 學校名稱

電子郵件 系所名稱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通訊地址

團隊擔任 任務角色 專長簡介

(請於框內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請於框內黏貼國民身分證反面影本)

(請於框內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 或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名片) 非學生及進駐廠商身分者 免附

(請於框內黏貼學生證反面影本 或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名片) 非學生及進駐廠商身分者 免附

擔任「研究」、「設計」、「技術」任務角色的相關證明文件,請佐附於後。

學生證未蓋註冊章者請佐附在學證明

(33)

參賽者2姓名 公司/單位 名稱

出生年月日 職稱

身分證字號 學校名稱

電子郵件 系所名稱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通訊地址

團隊擔任 任務角色 專長簡介

(請於框內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請於框內黏貼國民身分證反面影本)

(請於框內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 或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名片) 非學生及進駐廠商身分者 免附

(請於框內黏貼學生證反面影本 或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名片) 非學生及進駐廠商身分者 免附

擔任「研究」、「設計」、「技術」任務角色的相關證明文件,請佐附於後。

學生證未蓋註冊章者請佐附在學證明

(34)

參賽者3姓名 公司/單位 名稱

出生年月日 職稱

身分證字號 學校名稱

電子郵件 系所名稱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通訊地址

團隊擔任 任務角色 專長簡介

(請於框內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請於框內黏貼國民身分證反面影本)

(請於框內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 或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名片) 非學生及進駐廠商身分者 免附

(請於框內黏貼學生證反面影本 或林口新創園進駐廠商名片) 非學生及進駐廠商身分者 免附

擔任「研究」、「設計」、「技術」任務角色的相關證明文件,請佐附於後。

學生證未蓋註冊章者請佐附在學證明

*若參賽團員超過 3 人,第 4~8 人表格請自行列印本頁使用。

(35)

(*資格審報告之 PDF 檔案,請自行上傳至競賽官網,完成繳交!)

附件 4: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資格審報告格式範例

報名編號:

*帳號驗證信件中有提到

團隊名稱:

建議大綱:

壹、 競賽題目說明

貳、 團隊成員分工說明

註:標題子目最多以六個階層為原則,選用次序為:壹、一、(一)、1、(1)、A

(36)

(*若成員未滿 20 歲,需親自填寫後郵寄正本)

附件 5: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未成年參賽者法定代理 人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法定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同意 參加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0年度國際創業聚落鏈結計畫」主辦「林 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特立本書約為憑。

此致

主辦單位

立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住址:

法定代理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月 日

(37)

附件 6:智慧財產權共有協議書

智慧財產權共有協議書

(簡稱「甲方」,執行單位: 校/系/所,

發明人:

簡稱「乙方」,執行單位: 校/系/所,

發明

人: ),

雙方共同合作產生之研究成果

「 」,(以下簡稱「本成果」、

「本專利」、「本研究」)之權利歸屬、專利申請、費用負擔及收益分享等相 關事宜,雙方同意本於誠信原則,協議下列條款,以為共同遵守:

1. 任一方於林口新創園跨界超越競賽之研究執行起始日至專利終止維護日止,

所提供之任何技術資料、專門技術、設計、營業秘密、資訊、數據及其他智 慧財產,其營業秘密、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任何依法受保護之智 慧財產權權利,除依本研究之目的應授權他方使用之範圍外,本研究之智慧 財產權仍為雙方共有,任一方有任何用途須經雙方皆同意授權後,始得使用 之。任一方於本專利申請之前的糾紛或法律責任,應由雙方各自負責。

2. 甲乙雙方同意因共同合作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就「本成果」之專利權,以 甲方享有 %,乙方享有 %之比例(以下稱智權歸屬比例)共同擁有 其相關智慧財產權及申請權。如有必要於任何區域申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 他法定權利之註冊或登記時,除另有約定,應由甲乙雙方共同提出,並以雙 方為共有人之名義申請登記為共有。申請及維護所需之費用,依本協議書第 6 條辦理。

3. 任何一方於本協議書終止後基於本研究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而獨立改良發展 出任何技術資料及文件之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該方單獨 所有,且得獨立申請相關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4. 基於研究、教學或試驗之非營利性目的,任何一方得就「本成果」以自己名 義為「不得再授權」之非專屬授權使用;若欲為專屬授權使用,則應得他方 書面同意,始得為之。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任一方均須取得他方之事前 書面同意,並列為共同當事人,始得行使營業秘密所有人、專利權人、著作 權人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人依相關法令,就「本成果」所得行使之一切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就「本成果」之應有部分為讓與、信託他人或設定質權)。

(38)

5. 專利申請維護失權與變更

(1) 甲乙雙方同意授權由甲方為主導方,乙方為非主導方。主導方於徵詢 非主導方意見後得全權管理「本專利」於中華民國及其他可能提出專 利申請之國家或地區之發明專利申請或維護等程序。甲乙任一方及其 所屬之發明人代表均應就專利之申請或維護提供必要之資料以協助相 關程序之進行,且主導方應將專利申請程序之進行及結果告知非主導 方。

(2) 專利權之維護,主導方需於繳費期限前 4 個月通知非主導方,非主導 方於受通知日起 2 個月內應明確表示是否願意維護。若非主導方未於 期限內明確表示者,除有不可歸責於非主導方之事由外,視為放棄該 專利相關之權利與利益。

(3) 非主導方對於主導方提出專利申請之國家或地區認為有所不足,而要 求提出其他專利申請之國家或地區(以下稱補充申請地區)者,經非 主導方以書面向主導方表示擬就補充申請地區進行申請或維護專利權 之意願者,主導方於受通知日起 30 日內應明確表示是否願意申請或 維護。若主導方未於期限內明確表示者,視為放棄該專利相關之權利 與利益,此時於該補充申請地區改由原非主導方擔任主導方,並得單 獨以自己名義進行專利申請或維護。

(4) 若有任一方怠於配合進行專利申請、答辯、維護程序或費用分攤時,

經另一方以書面向該方表示擬繼續申請、放棄申請之意願者,該方於 受通知日起 30 日內應明確表示意願。

(5) 若有任一方無維護意願(以下稱放棄方),另一方仍有繼續維護意願(以 下稱維護方)之情形,後續維護費用由維護方全額負擔。

6. 專利申請與維護費用分攤

(1) 所稱費用為甲方正式委辦專利事務所之日起,所產生專利申請、維護 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書簽署日期限制。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申請、補 正或申覆費、領證費、維護年費、事務所服務費及其他依法令應繳納 之相關規費。

(2) 費用除計畫委託或出資機構另有規定或約定之負擔比率部分外,扣除 科技部補助之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書第 2 條約定比例共同支 付。但經依本協議書第 5 條第(2)、(3)項約定之方式改由一方單獨申請 維護者,不在此限。

7. 任一方對於侵害本協議共有之智慧財產權者,得各自請求救濟,他方共有人 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但因此所產生之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一切費用 (以下簡稱訴訟費用)均由提出救濟之一方負擔。甲乙雙方同時請求救濟時,

其訴訟費用由甲乙雙方依共有比例分擔之。權利救濟所取得之賠償金,應於 扣除該次救濟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後,由雙方依共有比例分享之。

(39)

8. 甲、乙雙方及發明人均了解由於發明人係代表所屬之甲、乙一方實際參與研 究計畫,若未來本專利因技術移轉或授權衍生侵權糾紛之問題時,甲、乙方 及發明人應就該侵權糾紛之解決負法律責任並提供必要之協助解決問題。專 利授權與移轉衍生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分配,應由甲乙雙方於與第三人簽署 之技術移轉或授權協議書中另行約定。該協議書須載明下列事項:

(1) 甲乙任一方之賠償責任以該技術移轉或授權實際收受之權益收入為上 限;

(2) 甲乙任一方僅擔保非故意抄襲他人之研究,不擔保本專利不遭受第三人 提出侵權之指控。

9. 對「本成果」及本研究相關智財未公開之機密部分,甲、乙雙方及各自所屬 之發明人、受任人、代理人、受託人、受僱人或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人等應 各自盡善良管理人之保密義務與責任,以維護共有人全體之權益。除因下列 事由外,甲、乙任一方及各自所屬之發明人、受任人、代理人、受託人、受 僱人或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人等不得將機密資料交付或洩漏予第三人或進行 公開:

(1) 甲乙任一方因第 10 條所述之讓與或授權事由而進行相關議約,並採取 適當之保密措施者;

(2) 甲乙任一方所屬之發明人代表有必要於國內外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且於 發表三十日前書面告知甲乙雙方。

10. 授權推廣方與收益分配

(1) 甲乙雙方同意授權由甲方主導授權推廣事宜,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 得逕行與第三人就技術授權討論授權條件。因授權或轉讓所得之權利或 收益,於依序扣除下列費用項目後,依本協議書第 2 條之智權歸屬比例 分配之:

i. 政府相關賦稅;

ii. 提供研究經費補助之政府機關於補助同時規範之上繳費用;

iii. 任一方負擔之專利申請維護費用。

(2) 如發生第 5 條第(5)項之情形,由維護方主導授權推廣事宜,如後續因 授權或轉讓衍生之收益,維護方同意歸墊放棄方負擔之專利申請維護費 用,並分配一定比例收益予放棄方。

(40)

11. 聯絡方式:本協議書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聯絡人,經送達 該聯絡人者,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聯絡人姓名: 職稱:

電話: 傳真:

地址:

E-Mail:

乙方聯絡人姓名: 職稱:

電話: 傳真:

地址:

E-Mail:

甲方發明人代表:

職稱:

電話:

地址:

E-mail:

乙方發明人代表:

職稱:

電話:

地址:

E-mail:

12. 協議書之解釋與糾紛之解決

(1) 本協議書應依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及適用。

(2) 本協議書衍生之法律爭議糾紛,於法院訴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解決。

13. 本協議書之增刪或修改,非經雙方當事人以書面協議之方式為之,不生效 力。

(1) 於本協議生效前經雙方協議而未記載於本協議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 均無拘束力。

(2) 附件之效力與本協議書同,但兩者有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4. 本協議書自簽約日期起生效。並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發明人執副本 乙份為憑。

---下接簽署頁---

(41)

立協議書人:

甲 方:

代表人:

職 稱: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職 稱:

地 址:

甲方發明人:

職 稱:

地 址:

乙方發明人:

職 稱:

地 址:

中華民國 110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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