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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新鑰 第 32 期 2020 年 12 月,頁 1-38 南華文學系 

 

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 《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周志仁

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展演股長

摘要

臺灣自甲午戰敗後,成為日本殖民地,醫學出身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認為 殖民統治必須建立在「生物學」的原理上,強調科學化與企業方式的管理,令臺 灣成為20 世紀列強殖民的典範,臺灣在其擘劃下確實有一番新氣象,臺灣民眾在 享受物質文明之時,並未忘卻傳統文化的維繫。

明治40(1907)年,李雅歆病殁,妾室陳完瑜亦吞鴉片隨之而去,此事由《臺 灣日日新報》刊載傳布臺灣,臺灣各地人士有感於陳氏之貞烈,紛紛致輓辭、悼 詩,以追懷其節操,至出殯當日造成彰化城長達數里的送葬隊伍,李雅歆好友——

鹿港詩人洪繻,為不令其懿德成為歷史陳跡,將陳璧(字完瑜)改稱為李烈姬,

辦理全臺徵詩活動,活動收錄作品豐富,成為臺灣史上最成功的徵詩活動。

本研究將以《詠李烈姬詩集》為主,以徵詩緣由、李烈姬生平、社會現狀等 面向,並透過相關文獻、方志、諺語的佐證,探討李烈姬就義之原由,也從中考 查當時傳統風俗與政權更迭的影響,並重新了解當時臺灣民眾的價值觀。

關鍵字:詠李烈姬詩集、苗媳、妻妾、殉節、日治時代全臺徵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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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新鑰 第 3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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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aise of the Geisha Sublimates a Goddess:

a Study of "The Collection of Poems on Li Lieji"

Jhih-Ren Jhou

*

Abstract

Taiwan became a Japanese colony after its defeat in the Sino-Japanese War of 1894-1895. The chief of civil affairs Goto Shinpei, believed that colonial rule must b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biology", emphasizing scientific and corporate management, making Taiwan a model of colonization by powers in the 20th century. .

In Meiji 40 (1907), Li Yaxin died of illness, and his concubine Chen Wanyu swallowed opium. This matter was published in Taiwan Daily News and spread to Taiwan. People from all over Taiwan felt that the Chen’s pure had been sent to help Remarks and mourning poems in order to cherish his morals, and the funeral procession in Changhua City was created on the day of the funeral. Li Yaxin's friend, Lukang poet Hong Ru, organized a nationwide poem campaign to prevent her virtue from becoming a historical relic. , The event has a rich collection of works, making it the most successful poem solicitation activity in Taiwan.

This research will focus on "The Collection of Poems on Li Lieji", focusing on the reasons for the poems, Li Lieji's life, and the current social situation, and through relevant documents, local chronicles, and proverbs, to explore the reasons for Li Lieji's

 

* Ph.D. in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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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righteousness, and also examine the customs of women at the time.

Keywords: Poems on Li Lieji, Child Bridegroom, Wife and Concubine, Martyrdom,

Poems in Taiwan during the Japanese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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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新鑰 第 3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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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李烈姬本名陳璧字完瑜,居彰化城東。雙親早亡,淪落風塵,彰化花壇士紳 李雅歆納為妾室,宜室宜家。明治40(1907)年李雅歆罹病逝世,越二日,李烈 姬亦自吞阿芙蓉隨夫而去,節烈的表現,帶給當時社會極大震撼,出殯當日彰化 市街萬人自發前往送葬、哀悼,場面隆重。

明治43(1910)年,李烈姬離世三年後,鹿港詩人洪繻有感於李雅歆對其知 遇之恩,又深恐貞烈事化為歷史陳蹟而湮沒無蹤,乃徵詩弔祭,並改稱陳璧為李 烈姬,鄭鴻猷題簽為烈姬詩徵,受到全臺灣各地文人廣大響應,大正元(1912)

年集騷客所完成的古詩、絕句、律詩2 百餘篇,編為《詠李烈姬詩集》。

詩是心聲心語的展現,從詩作中可以約略描繪出 20 世紀初期臺灣婦女的面 貌,李烈姬出身寒門,自小為苗媳被養父母推入煙花,成為搖錢樹,後為李雅歆 贖回納妾,並在其死後殉身,其貞節烈行受全臺肯定與表彰,最後亦在地方士紳 支持下,入祀彰化節孝祠。

當時油麻菜籽的女性命運,諸事不能由我。在全島騷人熱烈地歌詠其忠貞與 節烈之時,詩作中亦呈現許多社會現象,期盼透過作品的歸納與分析,除了研究 詩歌內容,亦探究當時的社會風氣,重新解析百餘年前的李烈姬殉節事蹟。

貳、李雅歆與洪繻情誼

李雅歆為彰化花壇劉厝人,為當時地方紳商,後遷於彰化城内観音亭街,從 小入書院接受傳統漢學教育,明治30(1897)年,時年 27 歲的李雅歆於彰化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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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樓結識了二八佳人的陳璧,李雅歆佳婿形象,隨後為陳璧脫籍並納為妾室。

李雅歆為彰化士紳,於臺灣改隸後,支持日本政權並得到許多優惠,明治35

(1902)年 9 月 23 日獲得日本政府紳章,更於明治 36(1903)年 8 月 18 日取得 特許度量器販賣者資格1,除自己入仕,也培養其弟李崇禮2進入總督府國語學校,

接受日式教育。

明治 37(1904)年後藤新平進行的土地調查事業完畢,廢止大租權3。明治 38(1905)年 6 月 5 日,在吳汝祥等中部士紳號召下,以大租權補償公債向臺灣 銀行貨款 22 萬圓為資本,設立株式會社彰化銀行,李雅歆即擔任監事一職4,棄 儒從商經營有成,美人、財富俱全,是其人生巔峰時,卻不幸於明治40(1907)

年1 月驟然臥病在床,並在 2 月 3 日去世。

李雅歆與鹿港秀才洪繻(字月樵)相識,並以詩文相交,關於李雅歆詩作多 已亡佚,兩人情誼在洪氏詩作中多有所見,如〈與李雅歆君書〉即討論林朝棟幕 僚梁子嘉清峻峭拔之文體受中唐詩風之影響。光緒 8(1882)年李雅歆遠親晉江 舉人李清琦(號石鶴)寄籍彰化參加禮部考試5;光緒9(1883)年於李雅歆居處

 

1 以上見著《臺灣總督府(官)報》:明治 35(1902)年 9 月 23 日〈依臺灣紳章條規發給臺中廳 下陳汝言等人紳章〉、明治36(1903)年 8 月 23 日〈依臺灣度量衡條例第 7 條特許之度量衡器 販賣者名單〉。

2 李崇禮幼名金墩(今彰化縣花壇鄉即有以其命名之金墩路),號樂山,彰化市人,曾任臺灣總督 府評議員、彰化街長,光復後又代表彰化擔任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李雅歆死後繼承彰化銀行 股權,擔任過監察人與董事,在政治上十分 活躍,為彰化政壇領導人物。

3 臺灣總督府於 1898 年(明治 31 年)開始進行土地調查事業,其以「臺灣地籍規則」、「臺灣土 地調查規則」、「高等土地調查委員會規則」三個律令為主要架構,實施地籍調查、三角測量、

地形測量,故統稱為土地調查。參見王泰升、薛化元:《追尋臺灣法律的足跡——事件百選與法 律史研究》,臺北市: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1 月二版一刷,頁 118。

4 彰化銀行九十年史編輯委員會:《彰化商業銀行九十年史》,臺中市:彰化銀行,1996 年,頁 91。

5 李清琦最終於光緒 20(1894)年考取恩科進士,亦成為清末公車上書運動領導者,反對清廷割 臺最力,然不久即病逝福建泉州清源書院山長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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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洪繻的策議、賦頌及詩、古雜作甚為讚賞,李清琦贈句云;「前身共作龍華 客,他日願為驥尾人6」並讚洪氏為「海外奇士」,洪繻認為李清琦是其知音,得 到李雅歆引薦後,兩人詩文往來,通信不輟。

光緒19(1893)年李雅歆邀請洪繻應聘通志採訪局任職,但因洪氏心繫鄉闈 而取消,作〈辭通志局與友人李雅歆書〉訴其胸懷7;乙未(1895)年,曾任民主 國中路籌餉委員,心懷故國的洪繻在覆亡後終生未仕,以清遺民自居。卻在1901 年(明治34 年)於李雅歆盛情邀請下,一同至臺北「江瀕軒8」參加臺北縣知事 村上義雄解綬9時的擊缽酬唱會10。當時參與的詩人皆下的詩文由住江敬義合編為

《江瀕軒唱和集》,李雅歆亦留有〈奉和村上明府江瀕軒即事瑤韻〉:

小築江瀕隔市區,公餘琴鶴共清娛。湖山隙地閒衙綴,卻見天然好畫圖11。 這首詩為李雅歆存世的唯一詩作,而這次文會是少數令洪繻願意放下遺民身 分所參與的政界酬唱,可見其情誼之深厚。

洪繻視李雅歆為知交、故友,曾作〈歲謩不憀12,忽得李二(雅歆)垂危之 信〉:「李生我石交,忽焉通尺素。言在垂死中,欲待巨卿顧。肝腸寸寸摧,手

 

6 臺灣中華書局編:《臺灣先賢集》,臺北市:臺灣中華書局,2015 年 3 月 1 日,頁 4444。

7 程玉鳳:《洪繻及其作品考述:嶙峋志節一書生》,南投市:國史館,1997 年 5 月,頁 156。

8 江瀕軒為臺北縣知事村上義雄別墅,今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晉德宮近,當時是文人常去集會之 所在。村上義雄於1898 年(明治 31 年)5 月,出任新竹縣知事兼臺北縣知事,一直到 1901 年

(明治34 年)1 月為止。

9 解下印綬,即辭官卸任。

10 擊鉢吟是主動自發的,以詩會友,就切磋詩藝而言,最為直接有效;再則以詩會友而言,也是 無限風雅,日本在臺總督深知此有優點,善加引用,消彌了不少的武力抗爭。參見廖一瑾:《臺 灣古典詩選、詩集、詩社與詩人》,臺北市: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初版一刷,頁 85-86.

11 住江敬義:《江瀕軒唱和集》,1902 年,頁 36。

12 悲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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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足忙無措13。」李雅歆生平資料亦多採自其詩文。洪繻表彰節烈、宣揚婦德作品 頗多14,但少有如李烈姬者詩、贊俱全,除宣揚節烈,其中也不無充滿對李雅歆 的懷念。

參、李烈姬生平與殉節之事

李烈姬生平最詳述者自是洪繻所撰《寄鶴齋文矕參•駢文下》的〈李烈姬陳 璧其字完瑜傳贊〉15,洪氏撰文亦成為彰化縣文獻委員會所撰之《節孝錄》卷二16 及《彰化縣誌稿》卷十人物誌第三章列傳節烈篇〈李烈姬〉17的取材內容,全文 以駢文書寫,感情充沛、辭藻華麗、典故詳盡,為臺灣駢文佳作。除了駢文內容 所述,以下亦參照報刊文章、當時社會風氣與政府法律……等探究李烈姬生平及 為何能義無反顧地走向殉節的不歸路。

一、《臺灣日日新報》刊載的李烈姬事

李烈姬其人其事,首先刊載於明治40(1907)年 2 月 10《臺灣日日新報》五 版所刊載,〈殉節可風〉一文18,內容詳述其出身、夫妻情感及死後哀榮,其中 著墨最深為貞烈事蹟,依報刊內容整理如下:

明治40(1907)年 2 月 10《臺灣日日新報》五版〈殉節可風〉內容整理表

序號 項目 內容

 

13 洪繻:《寄鶴齋詩集》,頁 266。

14 洪繻所作〈林烈婦行〉、〈詠鄭貞女詩〉、〈虞美人詠花〉……等多屬詠貞烈女之詩。

15 洪繻:《寄鶴齋文矕參•駢文下》頁 13-16。

16 陳錫卿:《節孝錄》,彰化市:彰化縣文獻委員會,1957 年,頁 71-73。

17 賴織昌:《彰化縣志稿•卷十人物志》,彰化市:彰化縣文獻委員會,1961 年,頁 185-186。

18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34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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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新鑰 第 3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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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身

彰化故李雅歆之簉室陳氏碧,字完瑜,邑之東門街人也,

卒年二十有七。陳氏係出自歌妓,改隸後二年,李始與遊,

繼為脫籍。

(二) 夫妻情感 李情投意合,鶼鶼比翼,極盡倡隨之樂。

(三) 理家能力 居恆佐理中饋,經紀家計,靡不躬任其勞、和睦妯娌無間。

(四) 貞烈事蹟

1. 早年聞一曲紅綃,纏頭不知幾許,錦紬金玉視若等閒,

驕奢燕逸固其所也。

2. 自寄李郎以後荊布自業,不事修飾。

3. 李早歲馳騁南北,席不暇煖,陳則獨居一室,目不窺園,

其專靜純一有如是者。

4. 李君勞病轉劇,陳遂絕粒不食,日夜掩泣,目紅腫如桃。

5. 李病中戲之曰:我死,子猶青春年少,其謀琵琶別抱乎?

陳亦笑應之曰:嫁則斷無是事,守亦未可預知。

6. 其蓄藏死志已決矣,本月三日李易簣之際,一慟而絕,

家人急延公醫竹內氏救治,閱三時而復甦,如醒如迷。

入夜聞僧侶鐃鼓聲,復殭如前,再救之,則一息奄奄待 斃,絕不復言矣。

7. 喪迨六日,李將殯矣,戚友環集,倉惶無措。聞張晏臣 氏倡議焚香禱告於李君之靈曰:完瑜既願為君義,君生 平得此可謂足矣。同穴情甘,請速引以遂其志。

8. 陳氏立志殉節,欲相從李君於地下,深足喜尚。祝畢,

遂長吁而逝。

(五) 死後哀榮 陳氏死後,彰化各界來觀者絡繹不絕且競撰詩文為之輓。

上述內容亦與施士洁《後蘇龕合集.李烈姬詩序》所述:「陳璧字完瑜,磺 溪教坊女也。鹿川李雅歆,一見傾心,揮金脫籍。大婦黃氏,長齋繡佛,璧皈依 焉。未幾,李咯血死,璧服櫻膏以殉19。」內容相契,許多文人在撰寫弔李烈姬 詩文時,亦多參照傳贊與本篇報導。

 

19 施士洁:《後蘇龕合集》,板橋市:龍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3 月,頁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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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千古艱難唯一死,夫妻情深契濶,陳氏於明治28(1907)年 2 月 9 日從容就 義,求仁得仁,洪繻心儀姝烈20,擔心事蹟為人所淡忘,於明治31(1910)年聯 合陳質芬、陳懷澄、莊士哲……等文士發起全臺徵詩活動。徵詩運動獲得十分熱 烈的迴響,詩成後亦有許多文士將詩文刊登於《臺灣日日新報》21,洪繻最後編 輯為《詠李烈姬詩集》發行於世。

此部詩集共 47 頁,不論之前在報章已發布的詩題為何,皆定名〈追弔李烈 姬〉,共收錄了五言古風17 首作者 17 人、七言古風 14 首作者 14 人、五言絕句 23 首作者 12 人、五言律詩 2 首作者 2 人、七言絕句 129 首作者 66 人、七言律詩 22 首作者 16 人,合計共 207 首22;包含重複創作者,全臺共有119 位詩人參與,

詩作內容十分豐富。

同時期雖亦有新竹北郭園之後鄭貞女徵詩23,然規模與形制相仿,卻無法出 其右,成為日治時期最成功的徵詩活動,李烈姬殉節可風,其事蹟亦隨著報章、

詩文傳揚於全臺灣,大正12(1923)年亦受各方舉薦,增祀於八卦山下節孝祠,

永享香煙。

二、吸食鴉片的風氣

談到李烈姬就不能不對李烈姬的死因作一探究,在《臺灣日日新報.殉節可  

20 洪繻:《寄鶴齋文矕參•駢文下》,頁 13。

21 如王人俊〈弔彰化陳烈姬〉(《臺灣日日新報》,「詞林」欄,1911 年 9 月 28 日,第三版)、洪以 南〈弔李烈姬陳氏璧〉(《漢文臺灣日日新報》,「藝苑」欄,1911 年 10 月 26 日)、莊長命〈輓 陳烈姬〉(《臺灣日日新報》,「詞林」欄,1911 年 9 月 22 日,第三版)……等皆曾以弔陳烈姬、

陳氏璧,縱題名不同但所詠者皆為同李烈姬。

22 洪月樵:《詠李烈姬詩集》,1912 年。

23 同時期文壇亦有新竹名士鄭如蘭孫女鄭慧修貞女挽詩之徵集,鄭貞女雖與李烈姬年歲相仿,然 兩者出身、死因、社會地位……等不同,也造成兩部詩集迥異風格。鄭貞女所徵集區域多在大 新竹地區,而李烈姬徵詩除全臺響應者眾,書寫內容亦更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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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所刊載的正文內容,對死因的描述,僅以「其蓄藏死志已決矣,本月三日李 易簣之際,一慟而絕24」強調其死意堅定,卻無詳述其死因。洪繻〈李烈姬陳璧 傳贊〉亦僅寫道:「爰是續命無絲,腐腸有藥,睹良人之氣息,藏毒物於私懷25。」

在〈李烈姬陳璧徵詩啟〉一文中對於死因亦草草帶過:「拼一命以千秋,斷九腸 而並逝」對於死因亦無所陳述。 

李烈姬死因首見於施寄庵的輓詞中「隕身腸斷芙蓉苦26。」所謂的「芙蓉」

即是阿芙蓉,就是鴉片,施士洁《後蘇龕合集.李烈姬詩序》有「璧服櫻膏以殉27」,

「櫻膏」亦是煙膏的美稱,服用鴉片膏自盡是不爭的事實,詩集中也有不少詩人 寫出其死因:

借問芙蓉城裡去,可能化作兩鴛鴦。——洪元煌 郎主修文去不回,妾亦畢命芙蓉灰。——王香禪 一吸芙蓉腸寸斷,半池菡萏淚零星。——魏清德 潛飲阿芙蓉,烈心銷石鐵。——王天坤

竊飲阿芙蓉,就義心烈烈。——周子修

日本人進入臺灣重視衛生與國民健康,接收臺灣時即將鴉片視為陋習28,民 政長官後藤新平更以「病理學」的角度將鴉片吸食視為一種疾病29,明治30(1897)

 

24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346-347。

25 洪繻:《寄鶴齋文矕參.駢文下》,頁 15。

26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347。

27 施士洁:《後蘇龕合集》,板橋市:龍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3 月,頁 201。

28 乃南亞沙:《圖式年表:日本統治臺灣五十年》,臺北市: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初版一刷,頁 63。

29 陳姃湲:《看不見的殖民邊緣:日治台灣邊緣史讀本》,臺北市: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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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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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 月頒布〈臺灣阿片令〉規定:「凡是經過指定醫師診斷證明,吸鴉片己經上 癮的人,可以購買官吸食戶製造的鴉片30。」若私自吸食,即是犯禁之行為,警 方可立即拘捕。

當時臺灣的有識之士也認為吸食鴉片有礙文明,提出強烈的批判。如新竹王 石鵬即認為「臺俗醜處極多,其為人種中最大污點者,莫如嗜好阿片。精神疲倦,

如醉如眠,舉畢生之心思,半銷磨於短榻矮燈之下。」羅東鑄腦亦認為「阿片烟 毒,幾與鳩毒相侔,臺人盡人皆知,而幾於盡人指染,弱身廢事,辱國傾家,昔 人所謂一燈焚盡漢山河,非過論也31。」,他們將鴉片視為喪身廢事的黑死病般,

當時把這些煙霞客稱為「鴉(阿)片仙」,當時萬華仕紳楊仲佐作詩直陳:

七尺昂身謀腐草,萬頃良田付烽煙。英雄願屈孤燈下,事業甘丟一枕邊32。 臺灣諺語「烏煙食稠腳曲曲,親像老猴歕洞簫33。」就是形容七尺昂藏身在 孤燈枕畔吸大煙的景象,晨昏顛倒,放空一切,成癮之後,虛擲歲月,斷送健康,

當時臺灣民眾對於鴉片傷身誤國皆有共識,並且將吸食鴉片視為不光彩之事。

就洪繻詩文詳加考察,發現洪氏亦為鴉片愛好者,曾作相關鴉片詩歌多首34, 亦曾再三強調自己塵緣未了,因而轉求於人間的煙霞之境,直到晚年鴉片癮才戒

 

30 羅吉甫:《日本帝國在臺灣》,臺北市: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 10 月 16 日二版一 刷,頁117。

31 明治 38 年 7 月 12 日《臺灣日日新報》4 版,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 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 1 日,頁 14

32 楊仲佐:〈鴉片仙〉此詩收於《臺灣教育會雜誌》第四十號,「文藝」欄,1905 年 7 月 25 日。

33 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三.言語行動》,臺北市:前衛出版社,1999 年 9 月初版二刷,頁 395。 

34 洪棄生的作品如〈齋中即景〉:「四圍風月一燈懸,帳裡芙蓉小洞天。」、〈有所思效玉臺體之九〉:

「我有咫尺天,亦是桃花土。……下到芙蓉城,上到芙蓉府。」、〈吸煙戲詠〉:「揶揄或謂窮骨 頭,顛倒拚作尸居態。邯鄲一枕夢黃梁,洞府三清伸白喙。霧液雲腋流玉酥,鷥膠鳳髓含金薤。

太乙燃火三千年,一吸沖虎無大塊。」……等,皆以鴉片入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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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日方嚴禁鴉片,李雅歆又是彰化地區的仕紳領袖,是故洪繻在詩文中才對李 烈姬吞服鴉片之事多方隱誨。 

根據明治33(1900)年的調查臺灣鴉片人口統計,250 萬人中,有 16 萬 9,064 人為鴉片成癮者,明治34(1901)年專賣制度的實施35,總督府以高價遏止吸食 鴉片的吸食,令斗升之家無法負擔而自然抑遏,然而並不是解決之道,鴉片稅佔 總督府各年度收入極高,最多時可達到 31%之譜36,可見臺灣吸食人口之多,煙 片稅之重,日治臺灣民眾黨曾向國聯控訴總督府毒臺政策,成為轟動國際的大事 件,吸食鴉片的陋習,透過杜聰明醫師以漸近法治療,直到光復後才在臺灣消失。

日治時期致力研究鴉片的醫師林清月,於明治40(1907)年 11 月 16 日《臺 灣日日新報》4 版寫下了名為〈論解阿片〉在文章中探討了鴉片對身心、資財的 危害外,他特別提出臺灣人對鴉片使用的迷思:

就多數之少壯者查之,皆云阿片能取快,於房事前吸之,能延長其時間,

精不驟出,博得些少爽快。照藥理上而言,卻有其効用。此現像者,屬一 種之煙醉,如亢奮之感。自覺一種之快美精神,恍惚欲飛,其瞬間如醉思 美人之感37

林清月開設的宏濟醫院,即座落於大稻埕,就診者多為藝妓或酒客,發現妓  

35 臺灣に於ては支那と同じく、阿片吸食の慣習がある。……明治三十年四月より之を施行し、

爾來吸食特許者の死亡及び廢用等により、漸次其の數を減じ、遠がらずして此の惡習を絕滅 するに至るであらう。參見東方孝義:《台湾習俗》,臺北市:南天書局有限公司,1997 年 12 月台北二刷,頁37。

36 1898 年臺灣鴉片專賣收入達 164 萬圓,佔當年歲入的 30.9%,1903 年鴉片收入達 300 萬元。參 見廖慶洲《日本過臺灣》,臺北市:上硯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 年 10 月初版一刷,頁 144。

37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八(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二)》,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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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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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娼屋是鴉片的溫床,由於尋芳客誤認鴉片有助興、增益之用,所以秦樓楚館也 樂於提供鴉片予恩客從中得利,也就令許多痴情種流連花叢,也成為煙霞客。

他更於明治39(1906)年針對 200 位鴉片成癮者進行訪談記錄38,發現中上 流以上的訪談者,竟達85%以上全皆因休閑戲食成為煙花食者,當時富貴人家多 抱持著「博繳無底,鴉片有底39。」的觀念,鴉片所費僅是所有恆產中的九牛一 毛,與其賭博傾家的敗家子,倒不如成為終日與煙霞相伴的芙蓉客。

另外,當時富者為了令閑居閨閣商婦、嫠孀減少幽思,也會備有鴉片令其吸 食,明治42(1909)年 11 月 3 日所刊〈李節婦傳〉也述說臺北廳大加蚋堡頂東 勢庄的節婦王買為夫守節,在遭逢夫死子去等憂患後,「身體因而不康,乃以阿 芙蓉為藥餌,漸乃成癮40」,可見得當時大戶人家為拘束閨閣女子或寡婦,供給 鴉片吸食成癮的陋習。

《後蘇龕合集.李烈姬詩序》作者施士洁兩愛妾,於乙未(1895)年,未能 渡臺,吞食鴉片守貞殉節而亡,在李烈姬吞煙膏而死後2 年,明治 42(1909)年 9 月 19 日《臺灣日日新報》5 版〈陳烈婦軼事〉也述說臺北牛埔仔庄(今臺北市 大同區、中山區交界處)陳漢之長女——陳淵娘,在丈夫死後,家人逼其改嫁,

最後「侵晨潛服阿芙蓉41」,進行無聲的抗議,由於鴉片易得,當時女性服食櫻 膏自殺者亦不在少數。

 

38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八(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二)》,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683-684。

39 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三.言語行動》,臺北市:前衛出版社,1999 年 9 月初版二刷,頁 379。

40 黃哲永:《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傳記集)》,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1 日,頁 328-329。

41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傳記集)》,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32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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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貴人家煙霞之癖、雅歆罹疾身形嶙峋、青樓商婦獨守空閨……等背景分析,

家中領有煙牌、服食鴉片亦屬合理,雖洪繻說明未盡,但由各方詩作旁證,李雅 歆、李烈姬當為鴉片吸食者,臺灣諺語「鴉片膏,二大索42。」,說明烏煙的致 命性不亞於投繯絕命,李烈姬選擇身邊最易到手又不為他人察覺的芙蓉灰作為自 盡材料,明知吞膏自盡一食即亡藥石罔效,仍不改其衷,亦可見死心之堅絕。

三、李烈姬殉節原因探討

林秀珍所著《鄭清時期臺灣漢詩文中母性意涵的文化詮釋》曾寫道:「李烈 姬如不殉夫,是否在那環境中該如何生存?那是一個死比生容易的時代43。」對 於其求死心切切的原委並無論述,竊以為可從當時法律、社會、習俗……等,進 行多方推論,大抵可從五個面向觀察:

(一)財產繼承:日制時代並未實施夫妻共有財產制,實行男子繼承大家長制,

嫡庶有別,故俗諺「死查甫死一房」實可反映當時社會現狀。李雅歆為花 壇地主李宗仁次子,因長兄早逝而繼承家業,臺灣諺語「小某交鎖匙」李 雅歆寵愛李烈姬,將家族經濟大權交付託理,李二死後其家族經濟大權自 然由小叔李崇禮全權掌握。〈殉節可風〉報導曾述陳璧於死前「對其叔李 崇禮氏,勸其節哀順變,訓子治家,善承兄志44。」,自此後大權則歸於 李崇禮一脈,締造李家成為政商世家。

(二)無子傳嗣:臺灣人恆信養兒防老,彰化縣古諺中即有「生子中狀元」、「多  

42 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三.言語行動》,臺北市:前衛出版社,1999 年 9 月初版二刷,頁 396。

43 陳秀珍:《鄭清時期臺灣漢詩文中母性意涵的文化詮釋》,高雄市: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博 士論文,2015 年 7 月,頁 253。

44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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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多媳婦」、「前有朱雀人丁旺」……等早生、多產、生子的祈願45。李 烈姬與李雅歆結縭11 載,文獻資料多述其巧慧,善於打理家業,卻無相關 子嗣記載,可能與吸食鴉片導致不孕有關。倘按當時法律,若是有子嗣,

其嫡母對庶子擁有親權46,而非屬於妾室所有,未來日子裡不能母憑子貴 安守一生。

(三)人言可畏:當時對妾室的鄙視可由「豆菜底」、「煙花嘴」等稱謂便能了 解47。李雅歆與李烈姬互見鍾情,羨煞旁人,生時是郎才女貌,死時難免 會受「燒糜損菜,媠某損婿48。」一夫多妻,耽色傷身之譏,在男尊女卑 的社會,李烈姬在李雅歆死後若獨存於世上,亦難免不會遭受「帶鉸刀爿 鐵掃帚49」剋夫敗家等酸言冷語之譏諷,並終身受三姑六婆指指點點,情 何以堪。

(四)家族處境:李氏死後,李烈姬從家族大權掌握者成為仰人鼻息者,必須重 新調適,但若遭遇「尪死,抵著敝大家50」的情況則更是有口難言,大婦 陳氏為媒妁之言明婚正配而來,終日頌經繡佛,且尚有門當戶對的娘家成 為後盾,留夫家返娘家,自有其所。陳璧則是納寵的妾室,父母已死出身 微寒,隨著李雅歆一死,在家族中已無依怙者,妾室的地位一落千丈僅略 高於僕婢,進退狼狽,處境危殆。

 

45  洪淑苓:《臺灣民間文學女性視角論》,臺北市: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初版一 刷,頁34。

46 1906 年 3 月 9 日法院判決案例 307 條:依臺灣之舊習,妻妾間之地位,權力儼然有差異,妾對 其親生子無懲戒、監督之權,嫡母對庶子仍有親權。參見鄭政誠:《臺灣大調查——臨時臺灣舊 貫調查會之研究》,臺北市: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5 年初版一刷,頁 346。

47 游淑珺:《女界門風:台灣俗語中的女性》,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0 年 8 月初版一刷,頁 179。

48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580。

49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425。

50 鄭文海:《常用臺灣俗語話(上)》,臺北市:益群書店股份有限公司,1990 年 5 月初版,頁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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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崇真情:名妓是妓院的搖錢樹,同是也是娼妓制度的受害者51。陳璧自 幼淪落風塵,在歷經燈紅酒綠的賣笑生活後,深知真情的可貴,得到真心 愛自己的李雅歆並助其跳出娼門火坑,備受呵護、錦衣玉食的十年黃金歲 月是人生最大的幸福,當時平均壽命並不高,想到自己榮華富貴的前半生,

因此,她願意以一己性命作為對李雅歆愛情的回報。 

(六)維護尊嚴:陳璧早年色藝出眾,在彰城頗具艷名,受到歧視為世人所不齒,

但一時的沉淪並不代表終身的污穢,在〈殉節可風〉的報導中「李病中戲 之曰:我死,子猶青春年少,其謀琵琶別抱乎?陳亦笑應之曰:嫁則斷無 是事,守亦未可預知52。」在歷史中許多巾幗英雄大多出身青樓,陳璧在 李雅歆病危之際重諾守誓,斷無改嫁或重樹艷幟,更會為維護自我人格與 尊嚴,會特別注重氣節。

明治38(1905)年 7 月 30 日,筆名為八甲用六者,撰寫〈臺俗女界說并引〉

曾論道:「今之輕視婦女者,以為女屬乎男,爰有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 子之說,遂使盈盈弱質事因因人,一生絕自立之日,畢世無制產之權53。」故臺 灣俗諺亦有「死查甫死一房,死查某死一人54」、「死某換新衫55」……等俗諺,

說明當時婦女僅能成為男子的附庸,因為不能獨立謀活,只能仰他人之鼻息,夫 死之後所有往事盡如煙塵,前途茫茫活寡難熬,看盡繁華後僅能選擇一死,也是 時代的悲劇。

 

51 嚴明:《中國名妓藝術史》,臺北市:文津出版社,1993 年 8 月初版一刷,頁 276。

52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346。

53 黃哲永、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53。

54 許晉彰、盧玉雯:《臺灣俗語諺語辭典》,臺北市: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二 版一刷,頁324。

55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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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詠李烈姬詩集》反映出當時社會現狀

明治38(1905)年適逢日本統治臺灣 10 年,7 月 1 日起至 7 月 13 日止,《臺 灣日日新報》曾對臺灣習俗美醜為題進行議論,西瀛少潮在明治38(1905)年 7 月11 日第 4 版即言:「臺灣之習俗,祖自震旦,中有穢醜不堪污諸口吻,若纏足、

賭博、迷信、娶妾、嗜烟、虐媳、奏淫聲、演歡劇等56。」,社會陋習頗多,這 些敘述與《詠李烈姬詩集》中字裡行間所呈現內容相契,亦可從中探討百餘年前 的臺灣社會面貌。

一、崇尚節烈的價值觀

乃木希典擔任第三任臺灣總督時偕母來臺,乃木夫人見到了臺北街頭許多的 貞節牌坊,盛讚「臺灣婦女貞操的的觀念比日本強57」,臺灣當時陋習頗多,如 鴉片、纏足、辮子……等,卻無「守節殉夫」條,能得到君上聖旨表揚,並在街 坊立起貞節牌坊,反而將其視為臺灣女性之榮光,李烈姬仰藥自盡之事,經過報 章傳布後,成為全國懿德的典範,為人所讚揚,文士莫不使出渾身解術於詩文創 作,〈追弔李烈姬〉全詩集以節烈貫串,僅略以詠頌文句摘錄如下:

男兒以身殉國謂之傑,女兒以身殉夫謂之烈。——鄭鵬雲 人生自古死誰無,難得兩間正氣扶。——黃玉階

文人直欲追遺烈,留取姬中作楷模。——林寶鏞 殉夫慷慨見真情,貞烈真堪雪比清。——王炳南 彤管待揚清似雪,畫圖尚見凜如霜。——陳 貫

 

56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12。

57 林衡道:《林衡道談俚諺》,臺北市:中央月刊社,1996 年 3 月 1 日一版一刷,頁 17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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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詩集中的字裡行間,可以發現當時的文人崇尚貞烈與殉節,當時許多諤諤 之士談到臺灣陋習改革,唯獨對臺灣女性的守貞自誓卻頗感榮光,嘉義許紫鏡認 為臺灣婦女「守節義,夫死不嫁,茹苦孀居,婦風肅矣58。」、陳輿伯也認為「婦 女重名節。多有青年頓失所天,而誓守栢舟,操凜冰雪者59。」日本人對於臺灣 人的陋習批評甚多;然而,唯獨對臺灣女子的貞節觀特別推崇,相較當時日本初 領臺之際,日本女性即至臺灣從事特種行業,臺灣婦女貞節觀的確勝於日本。

臺灣自開發以來即有詠烈婦的傳統,在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中即收集多 首〈輓鄭烈婦〉詩,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五》列女列傳即收錄魯王公主至劉 氏女等38 位女性,這些女子非貞即烈,卓絕自立。

彰化開發甚早,亦為中臺灣輻輳之地,人文匯萃,雍正4(1726)年建孔廟、

乾隆10(1745)年設置白沙書院,清朝臺籍翰林有 3 位,彰化佔有 2 名,而進士 總額31 名,彰化即有 8 位。文風鼎盛培養彰化居民知節曉義,光緒 14(1888)

年建有節孝祠,用來表彰節女孝婦,甲午戰後,日本征臺,臺灣民間自發的乙未

(1895)之役亦如火如荼展開,其中以彰化之役最激烈,死傷慘重,節孝祠也毀 於戰火,然表揚節孝風氣並不因政權更迭而終止,大正12(1923)年又重建於八 卦山下。

日本文化含藏儒學底蘊,深知風俗淳厚繫乎天下民心,對於貞女節婦更加獎 掖,黃植亭在明治38(1905)年 10 月 28 日《臺灣日日新報》11 版〈臺灣祭祀記〉

中亦提及:「烈女節婦祠,以其能鼓勵風化也。凡此皆屬在有司,例年致祭60。」

 

58 明治 38 年 7 月 2 日《臺灣日日新報》4 版收錄於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 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 1 日,頁 6。

59 明治 38 年 7 月 8 日《臺灣日日新報》4 版收錄於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 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 1 日,頁 11。

60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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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俊在〈過圓山節孝祠〉亦寫道:

帝國初領臺,移築圓山屺。補助不日成,廟堂高峻峙。督憲匾額題,欲人 共仰止。臺地節婦多,久勞輶軒使61

從詩中可知當時不論是朝野均對臺灣婦女貞烈是十分肯定的,日本政府亦是 加以表彰62,洪繻雖以「不剪辮、不穿西服」對抗日本異族統治,但頌揚烈女卻 與殖民政府立場相同。前述臺南文士施士洁兩妾在乙未戰爭時,守貞吞阿芙蓉棄 人寰,洪繻聽聞此事有感而作〈聞客述施孝廉仁思雙妾殉節事有感〉在詩中即寫 道:「君並得之雙玉玦,丈夫無成亦快哉。」在板蕩之際守貞亡身,傳統女性美 德在二妾身上表現無遺。

另外洪繻也在〈林列婦楊氏誄〉則詳述林朝棟兒媳楊氏(彰化街長楊吉臣之 姊),夫死守貞自誓嫁入霧峰林家,不久仰藥隨夫,在文中大讚「婦孺亦知大義,

丈夫何忍偷生!死或重於泰山,生或輕於鴻毛;烈婦之死,殆將感翁以殉國之風、

激人以苟延之辱乎63!」將烈婦殉夫視為重於泰山,也可從其所撰〈募建彰邑節 婦祠〉得見:

夫忠臣殉君,祗行已之所安;烈婦殉夫,豈求人之所諒,然而潛德既揚,

宜有以表坊乎斯世;幽光已發,可無以模範乎後來?故陳妻終養,賜黃金

 

年7 月 1 日,頁 115。 

61 此詩收於《漢文臺灣日日新報》,「藝苑」欄,1911 年 4 月 1 日,第 1 版。

62 有著傳統儒家美德的節婦、孝子、篤行者,是最常被總督,以及皇族來台時表揚、接見的台灣 百姓。在日本,表揚這類的禮教實踐者相當罕見,不過為了向臺民示好,並表達統治者尊重美 德,所以多半會有此類安排,而接見節婦以女性皇族為主。參見陳煒翰:《日本皇族的台灣旅行:

蓬萊仙島菊花香》,臺北市: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5 月初版一刷,頁 163-164。

63 洪繻《寄鶴齋文矕參.駢文下》,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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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淮陽郡中;王氏投崖,立石祠於清風嶺上64

在洪繻的眼中男人忠於君王必須殉君,女人夫死殉節亦得表揚,忠臣烈婦方 能俎豆千秋,似乎於臺灣俗語「死新婦,好風水65」相合。在當時士大夫的眼中,

嫁女娶媳若有變故就是希望成為貞女節婦光耀門楣,對於喪偶嫠婦的生命出處不 在其考慮之中,原來好的佳行卻變質為吃人的禮教。

《彰化節孝冊》編者吳德功在〈洪烈婦〉中,描寫洪繻鹿港年方二十的宗親——

洪嬌嫆,聽聞不曾謀面的未婚夫郭榮水病死,立即絕糧而亡的事蹟,因感動甚深,

在詩末寫道:

殉夫未嫁時,奇節實非易。彤管長流輝,貞珉謹泐記。節孝採輶軒,我忝 與其事。綽褉徵門楣,旌表乞天賜66

女子僅因為守節,不惜犧牲一己寶貴性命,死後只求能夠受到官方表揚,光耀家 中門楣,傳統士大夫推崇節烈的迂腐又保守的價值觀在此表露無遺。

李烈姬殉節的隔年(1908)4 月 20 日縱貫鐵路全線通車,交通便利也使得全 臺詩友們聯誼更加熱絡,斐亭鐘聲已不再成為餘響,府城成為眾詩人尋幽訪勝的 好地點,市郊的五妃墓更是必遊所在,日治時期詠殉節成仁的五妃,成為當時的 文學盛事67,民間自行發起表彰節烈之事,總督府樂觀其成,因為在彰顯節烈之

 

64 洪繻《寄鶴齋文矕參.駢文上》,頁 8。

65 鄭文海:《常用臺灣俗語話(上)》,臺北市:益群書店股份有限公司,1990 年 5 月初版,頁 286。

66 吳德功:《瑞桃齋詩稿》。

67 寧靖土朱術桂聞說劉國軒兵敗澎湖,鄭克塽請降,決意自縊殉國,服侍他的五名姬妾亦決心跟 隨他殉死,死後合葬稱作五妃墓。清治時代的官宦、文士,為之修墓、建廟,並以大量之詩文詠 其事、頌其德,不能說不是別具用心地在宣揚忠臣節婦的特定社會價值,但詩人一窩蜂頌揚五 妃,也算是文學盛景、奇跡。參見彭瑞金等:《臺灣文學史小事典》,臺南市:國立臺灣文學館,

2014 年 11 月初版一刷,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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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更多了一份安定社會的作用。

日治時代將纏足、剪辮、鴉片視為臺灣三大陋習,對於陋習的改革臺灣仕紳 皆扮演地方上的火車頭,為總督府政策宣傳不遺餘力。繫髮辮的洪繻鼓吹全島文 士為吸鴉片、纏足的李烈姬進行徵詩,似乎當時被猛烈批判的陋習在此時皆定止 住,死者為大,皆為殉節義行所覆蓋,雖然李烈姬曾為娼家女,但也不是自己所 願,在最後與夫共死生,成為當時彰化婦女的楷模表率。

二、青樓苗媳之風盛行

李烈姬自幼家貧父母早亡,被賣為苗媳68,後倚青樓賣笑為生。洪繻在〈李 烈姬陳璧傳贊〉多以「誤墮平康」、「不隨倚巷之柳枝」、「高居關燕子之樓」……

隱喻其青樓出身,入青樓亦非本意,其多舛的命運也是《詠李烈姬詩集》詩家多 所著墨處:

彰化烈婦出寒微,幼落風塵唱縷衣。——王人俊 碧玉遭逢為異數,綠珠身世等芳名。——王毓卿 風流成韻事,名教亦佳談。——趙鍾麒

妾身生薄命,少小墜平康。——施梅樵 由來良家女,零落入樂籍。——陳基六

臺灣俚諺常以「查某囡仔菜籽命69」,說明女性的命運無法自主,許多少女 在生活無憑的情況下,被推入火坑,成為苗媳。當時文士豪商流連秦樓楚館者甚 多,許多詩人也不諱言,其愛此道,甚至寫入詩文中,如謝汝銓「賀榜辭人招妓

 

68 苗媳即是將出身貧窮的小女孩買下,調教琴、棋、書、畫……等技藝,並教其彈唱與吟詩等藝 術,待其長成後賣作藝旦。

69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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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垂綸與客盪漁舟70。」、施梅椎「我與諸公攜壺到錦城,我隨諸公挾妓下玉 京71。」、林資銓「挾妓遊山憶謝公,管絃聲裡太忙匆72。」……等,花前月下攜 妓伴遊在當時被視為風流雅事,這也成為臺灣新文化運動中最為人詬病處。

由於藝妓的琴技、舞姿、儀容……都必須長時間培養,苗媳自九至十歲就開 始學藝,鴇母通常會在一旁執便監視,稍有鬆懈就會招來一頓毒打73,生活非常 艱苦,待學成後又被視為搖錢樹,接客營生,稍有不從又是一陣夏楚侍候,地位 十分低下且無尊嚴。

當時許多有識之士都覺得此風不可長,在報章上讜論侃侃,有人對苗媳的黯 淡生活慨嘆:「臺人畜養苗媳,多係倚為錢樹,今博纏頭,或有一、二知恥,拒 而不從,則箠楚交加,閉置幽室,殊覺九幽十八重地獄,無此黑暗也74。」,也 有人為其未來而生悲慼:「有養媳贅婿為名,私植錢樹之苗,為他年博纏頭之利。

慾海風波,由來險惡,遂使良家女長作青樓載客之船,終其身無婚姻之日75。」……

等,不一而足。臺北詩人倪希昶觀察到當時童養媳問題〈艋津竹枝詞〉寫道:

不幸莫如作女身,況為苗媳更堪嗔。一年尚未終殘臘,彼賣此來此賣人76。 可見得當時苗媳是養父母畜積的財產,一年之中轉手多次亦無足以觀,明治

 

70 謝汝銓:〈中秋夜放舟〉,《臺灣日日新報》,「詞林」,1908 年 9 月 18 日,第 1 版。

71 施梅椎:〈秋夜放歌戲同席諸君子〉,施梅樵:《捲濤閣詩草(初集卷下)》,頁 1。

72 林資銓:〈臺北元旦感作再疊前韻〉,《臺灣日日新報》,「詞林」,1911 年 2 月 24 日,第 1 版。

73 邱旭伶:《臺灣藝妲風華》,臺北市: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9 年 4 月初版一刷,頁 59。

74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14。

75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16。

76 此詩收於《漢文臺灣日日新報》,「藝苑」欄,1910 年 4 月 10 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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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10)年 9 月 26 日署名南樵的詩人蔡佩香特別針對此社會問題,寫下〈苗媳 成風〉的評論,當時許多「無子之家,每舉一媳婦,俟其稍長,使學歌舞,以為 長大作娼之計」77,視其為營生獲利之器。

日治時代臺灣最繁華處即是臺北大稻埕,大正 6(1917)年聞名全臺的江山 樓落成,是商人交際、文士應酬的新興地點,當時流行「登江山樓,吃臺灣菜,

藝旦陪酒78」、「未看見藝妲,免講大稻埕79」的俗語,昭和 10(1935)舉辦始 政40 週年博覽會時,甚至有《酒國花名錄》刊行80,可見當時藝妲成風,許多新 奇事物亦於藝館中陳列,文士亦以能出入其間為足以炫燿的勝事。

燈紅酒綠,秦樓楚館林立全臺各地,商宦駐足、政府亦有財稅收入,苗媳蓄 養也一直延續至日本統治結束仍成為風氣,未見改善,許多藝妲終日沈緬於紙醉 金迷的世界,無法自拔,甚至成為苗媳蓄養者,亦大有人在,李烈姬能得到李雅 歆千金脫籍,不必沈淪歡場之中,是少有得到真情的幸運者。

 

77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八(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二)》,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560

78 蔣竹山:《島嶼浮世繪:日治臺灣的大眾生活》,臺北市:蔚藍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5 月二版一刷,頁 316。

79 日治時代,大稻埕藝妓多,遊客驚艷的機會也多。詳見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七.鄉土、

慣習與信仰》,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09 年 5 月初版二刷,頁 157。

80 1935 年,日本政府接管臺灣滿 40 年,日人稱為始政四十週年,為彰顯國威及治臺績效,選在 該年10 至 11 月舉辦臺灣博覽會,多名位名聲響亮的商界大老,齊力贊助《酒國名花錄》出刊,

將自己肖像、商行商標,大剌剌地印在內頁當廣告,把買春變成博覽會的周邊活動。尋芳客翻 開《酒國名花錄》,每頁介紹三位藝旦,她們的玉照、芳名、年齡、技能特徵,皆詳實記載,言 明這位藝旦「芳紀十四,尚未破瓜」,那位「年才十七,媚術不輸老妓」更有天姿聰穎考上第三 高女,養母怕她讀太多書,「強迫學琵琶,倚門賣笑」。參見林于昉、蔡碧月:《臺灣時光機》, 臺北市: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初版一刷,頁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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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新鑰 第 32 期

24 三、齊人之福中的妻妾相處之道

在上個世紀初,「傳宗接代」、「財子壽」是當時臺灣人的主流觀念81,將 財富盈滿、子孫成行、健康長壽視為家門和樂的象徵。在傳統社會中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只有男子可以延續宗祠、繼承家產,保持其家族在地方上的社會經濟 地位,日治小說常有妻妾成群的情節82,故男性常以保障宗祧為藉口,堂而皇之 地一娶再娶,婢美妾嬌更是男子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的標誌。

傳統社會裡妾的地位低下,只略高於婢,大某欺負小姨事件層出不窮,一般 人家除非生活無以為繼,民間俗諺也云:「嫁擔蔥賣菜,毋嫁雙人一婿83。」,

除非是有種種困難,也勸女子勿為人妾,陳璧與李雅歆情投意合,自願為妾進入 李家,詩人在此亦多有描述:

曾聞嚙臂誓天日,甘逐郎歸作側室。——魏清德 十五嫁作李家姬,十六荊布佐中廚。——謝維巖 詩書道廢學陶朱,金屋藏春求麗者。——趙元安 彰邑李君意氣殊,明珠三斛買綠珠。——楊煥章 彰化烈婦出寒微,幼落風塵唱縷衣。——王采甫

日治時代的臺灣仍是大家長制,傳統仕紳另娶偏房亦不足為奇,有些正室為 了表現其寬懷大量,容許納妾,甚至也會為夫君添妾室,至於是否至心樂意則莫 可知,當時《臺灣日日新報》也有一些士人提出對於納妾的新觀點:

 

81 林承緯:《就是要幸福:臺灣的吉祥文化》,臺北市: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7 月 初版一刷,頁48。

82 蕭成:《日據時期臺灣社會圖譜:1920-1945 臺灣小說研究》,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年 9 月 第1 版第 1 刷,頁 29。

83 張信雄:《臺灣婚俗俚語趣談》,臺北市:潘朵拉文字創意出版有限公司,2005 年 11 月初版一 刷,頁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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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昇華女神的謳歌:《詠李烈姬詩集》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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媵妾充牣,日不暇給,欲海翻波,醜聲四播也。──沈子成[明治38(1905)

年7 月 1 日 5 版]

夫婦原為匹偶,奈男娶數婦,而競寵爭憐,嘗至如狼如狽,習俗之醜。─

─張玉甫[明治38(1905)年 7 月 2 日 4 版]

臺俗婚嫁,論財為先,故富紳大賈侍妾數人,而寒素之夫終身鰥守。──

王石鵬[明治38(1905)年 7 月 13 日]

這三篇以欲海生波、競爭侍寵、富者數妾貧者鰥守為論點,陳述納妾的陋習。

明治41(1908)年 1 月 29 日臺南詩人蔡佩香以南樵為筆名發表〈置妾〉一文刊 登於《臺灣日日新報》在文中除了上述三論點,亦以無子者為嗣續計、無子者求 得男丁、奸淫之徒好漁色……等論點闡述當時置妾的理由,其中對於納妓為妾更 是不妥,他認為:

以娼妓為妾,寵不如意,亦未免中冓貽羞,甚有掩袖工讒,長舌為厲,致 家庭骨肉之間,搆怨傷和84

以上的觀點似乎與洪繻是相通同,他對於納妓為妾一事,頗不以為然,甚至 為了勸阻朋友納妓,還作了〈阻友納妓〉詩,他寫道:

金粉業邊夢一場,故鄉煙月在西廂,杏花生就風流質,關鎖園中亦出墻85。 洪繻所阻的這個友人,是否為李雅歆,已無從查考,臺灣傳統諺語裡對於煙 花女子的評價亦多半負面居多,甚至已至謾罵程度,如:「婊無情86」、「狐狸

 

84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八(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二)》,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7 月 1 日,頁 561-562。

85 臺灣中華書局編:《臺灣先賢集》,臺北市:臺灣中華書局,2015 年 3 月 1 日,頁 4416。

86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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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愛錢無愛人87。」、「餲婊若有情,神主就無靈88。」……在傳統觀念裡認為 煙花女子見一個愛一個,都是為了金錢才和恩客在一起的,洪繻甚至認為納妓為 妾會有紅杏出牆逾矩之行為,有損家門和樂。

然而,李雅歆死後,其妾室陳完瑜立即殉節,完全展現「忠臣不事二主,貞 女不嫁二夫89。」的精神,感動了洪繻,若上述阻友納妾的「妾」是李烈姬,則 更增添歉疚,他在〈李烈姬陳璧傳贊〉中,除了大力讚揚李烈姬的貞烈,也描寫 李雅歆元配已青燈古佛,漸趨空門,因此,她不但是橫刀奪愛者,更是助李雅歆 妻子操持家務的得力助手,烘托李烈姬與大婦的好情誼:

蓋完瑜既逢李君,而完瑜遂去樂藉,已由是長齋口繡佛,玉局參禪,不茹 五葷,永除八垢,深藏柳色,豈將蘇小認鄉親;解吐蓮華,好與維摩為同 室。受大孃衣皈,散少女花香,慾海既超,情天亦脫,蓋完瑜,既從李君 為姬侍,而完瑜亦與女君作皈依矣90

整篇論述中見不到大某小姨醋海生波,只有兩人攜手禮佛共延法脈,除了傳 贊中論述,諸詩歌中也多描述大婦元配識大體及陳璧的扶家之賢,以此來化解眾 人對於三人行的偏見,在詩集中許多詩人亦以此讚揚妻妾相扶家業興的懿德:

大婦勤誦法華經,少婦合掌禮娉婷。——魏清德 端端既超黑海湄,受戒大孃守清規。——蔡言芳 大婦琴調淑且賢,還思錦瑟佐文絃。——趙元安 大孃謹事毋敢慢,一家大小弟兄和。——楊煥章

 

87 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六.社會百態》,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08 年 9 月初版二刷,頁 170。

88 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六.社會百態》,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08 年 9 月初版二刷,頁 175。

89 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五.婚姻家庭》,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08 年 9 月初版二刷,頁 440。

90 洪繻:《寄鶴齋文矕駢文集三.李烈姬陳璧傳贊》,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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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婦黃鵠歌,小婦烈如何。——鄭登瀛

俗語說:「老尪疼俴婆」91,在愛情的世界裡只有不被愛的那一個才是第三 者,大婦是明理之人,願意退出成全,李烈姬亦受大娘皈依,自此滌垢昇華,家 中無生風波,俗諺說:「娶某娶德,娶妾娶色92」,能得到才德兼具的大婦及貌 美如花的妾室,家庭安定且事業又能更上一層樓,李雅歆享盡「甘庶雙頭甜93」 的齊人之福,男人擁有三妻四妾也是當時臺灣普遍的社會景象,在許多報章與臺 灣傳統詩歌亦屢見不鮮。

日本總督府治理臺灣之後,受英美國家影響,首重法治的建立,然而「關係」

是臺灣法治最難的部分,因為日本人從君王至平民,對於妾室並無特定的地位與 名號,大正11(1922)年日本政府開始重視臺灣夫妾的關係,保障妾室的權益94。 大正12(1923)年元旦為迎合世界潮流特別制定《臺灣民商法》,嚴令一夫一妻 制,也使得婚姻更有法源依據,林佛國〈臺灣民商法施行所感〉即寫道:

一夫原得配多妻,輒相嫉妒相訶詆。民法不教人蓄妾,直扶人道保家齊95。 隨著時代演進,也有許多人不願受包辦婚姻傳統禮教的束縛,隨著女權開放,

也有男女自擇對象婚配之事,李碩卿〈七夕書感〉中即有「怪底神仙多束縛,人  

91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254。

92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422。

93 潘榮禮:《台灣俚諺語新解》,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6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204。

94 法院於 1922 年業已於本於「法理」稍稍修改了有關妾之習慣,其認為「習慣上夫之離去妾極為 容易,幾乎沒任何限制,反之妾對其夫卻無絕對的請求離緣的權利,此項習慣無視妾的人格,

束縛其天賦的自由,違反公序良俗」,故於妾請求離去其夫時,於法理人上應享有與夫同等的對 待,亦即得不受任何限制地離去其夫。不過,夫妾關係在臺灣之具有合法性,仍然是日治時期 法院一貫的見解。收錄於王泰升:《臺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臺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1994 年 4 月初版,頁 359-360。

95 林佛國:〈臺灣民商法施行所感〉此詩收於《臺灣日日新報》,1923 年 1 月 6 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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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尚有自由婚96。」,足見當時已有自由婚配,到了日治後期時代女性外出工作,

藉由戀愛結婚者亦不少見,隨著現今男女平權、婚姻自由,二女共事一夫、堂而 皇之納妾者已尠見。

四、臺灣婦女失節之處境

李烈姬徵詩是日治時期臺灣最成功的徵詩活動,經過1 年餘的時間即獲致全 島詩人熱烈響應並將《詠李烈姬詩集》編輯完成亦屬不易。當時社會保守,褒揚 貞女節婦,如同羅東鑄腦在明治38(1905)年 7 月 12 日《臺灣日日新報》4 版講 述臺灣習俗十美中的嚴閨訓,他認為:「其或十年待字,一朝失足,則遠近播揚,

終身無問津者,所以名節攸關,涇渭無容相混也97。」對於傳統女性要求守貞節、

重名譽是讚賞的。

明治32(1909)年羅秀惠與王香禪及蔡碧吟的三角戀,可以看出時人的價值 觀。臺南詩人羅秀惠別署花花世界生,光緒年間拔鄉試,曾參與公車上書反對臺 灣割讓日本未果,返臺後曾向日總督提出治臺十策,甚得經總督讚賞並授與紳章,

其詩書畫名滿當時。後迷戀臺北名妓王罔市並與之結縭,有損名譽而被總督府沒 收紳章。然而,才子名妓恩愛日子不長久;後又愛上其師蔡國琳之女——赤嵌女 史蔡碧吟。

當時女子受教育者甚少98,蔡碧吟為臺南舉人蔡國琳獨生女,自幼即承庭訓,

 

96 李碩卿:〈七夕書感〉此詩收於《臺灣日日新報》,「詞林」欄,1912 年 8 月 28 日,第三版。

97 黃哲永、吳福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文輯一)》,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 1 日,頁 14。

98 英人蒙哥馬利所著的《1882 年-1891 年臺灣臺南海關報告書》對當時府城有「百分之九十的男 子目不識丁。男子已經如此愚昧無知,所以女子的教育水準更低也不足為怪」參見王育德著、

黃國彦譯:《臺灣——苦悶的歷史》,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18 年 9 月再版一刷,頁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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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擅詩書99。二十芳華許予孝廉賴文安,然賴氏因未脫帽向日人致敬而受毆辱,

引發舊疾身亡,蔡碧吟成為望門寡100,終日埋首詩書,侍奉老父,未曾再嫁。

明治32(1909)年蔡國琳逝世,留下豐厚遺產,引來羅秀惠覬覦,遂與碧吟 通信悼師,進而產生情感。許多人皆加以勸戒莫識人未明,然而卻蔡碧吟在〈題 洪以南君畫蘭冊卷〉自陳「素心在空谷,未許俗人窺101。」,對於外界的質疑羅 秀惠的劣蹟敗行,其實蔡碧吟的芳心卻早已自許,俗諺「媠䆀無比止,愛著較慘 死。」,最能詮釋蔡碧吟的待嫁女兒心。

一位筆名為守一生的文士特別於《臺灣日日新報》撰〈赤崁女史〉一文,告 誡蔡碧吟勿改嫁:

乃聞道路紛傳,謂某甲垂涎其所有,遣巧言如簧,所謂三姑六婆一流欲嫁 矣,何待今日?語云:人死留名,虎死留皮,與其貪生前大義,決不如無 識村嫗,易為人所皷惑,一朝遽易其志者,夫何疑哉?彼某甲亦枉弄其奸 策矣!天下之錢財不少,經營者自得之,而必汲汲以謀此非義之財。其心 豈可問哉102

文中的某甲不言自明,然而死寡易守,活寡難熬,多言無益,情感戰勝理智。

最後羅蔡兩人同居,當時臺灣社會對於寡婦僅要求「要守,守乎清;要嫁,嫁乎

 

99 洪郁如:《近代臺灣女性史——日本植民統治「新女性」誕生》,東京都:勁草書房,2002 年 10 月5 日一版三刷,頁 82。

100 女子訂婚後,未婚夫去世,稱為「望門寡」。

101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藝苑」欄,1909 年 2 月 7 日,第四版。

102 守一生:〈碧吟女史〉,《漢文臺灣日日新報》,昭和42 年 8 月 17 日 1 版,收錄自黃哲永、吳福 助:《全臺文六十七(臺灣日日新報傳記集)》,臺中市:文听閣圖書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 1 日,頁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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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主張女人不論是守節或是再嫁,都要光正大。

羅秀惠為了令離婚順利,甚至痛歐王罔市,兩人終於在明治44(1911)年 1 月26 日結婚,時人以「一父二夫三舉人,四妻五妾六娼妓104。」對聯諷刺羅蔡聯 姻,時年37 歲遲暮且孀居多年的蔡碧吟終於迎來人生的第二春,徵詩之際恰逢羅 蔡戀情最高峰,因此眾詩家們將其感受以詩代言,見諸於詩集中:

烈婦身捐心不死,羞殺無義諸女史。——洪以南 琵琶別抱痴兒女,不及歌姬晚節香。——陳大明 怕死貪歡誰氏女,相形何啻隔雲泥。——莊鶴如 愧殺名門多少婦,琵琶別抱儘堪羞。——林其美 且拚一命隨泉下,贏卻孀居二十年。——林鏡秋 末世況今貞節少,難姬一死放光明。——王炳南 捨身殉葬名千古,愧殺土乾覓別絃。——黃守仁 多少文君新寡恨,琴挑又譜鳳求凰。——鄭毓臣 生平何有多讀書,晚節儒家有不如。——高峻極 只為綱常甘就死,勝他改節負心多。——鄭坤五

南部誰家女,知書識禮儀。乃翁身後事,晚節尚瑕疵。名門慚璧玷,柏舟 竟望誰。況此青樓女,大節竟能知。——黃臥松

王罔市與羅秀惠仳離後,斷髮持齋禮佛,開始以「香禪」之名寫詩,後得贍  

103 陳主顯:《臺灣俗諺語典卷五.婚姻家庭》,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08 年 9 月初版二刷,頁 441。

104 〈赤嵌女史蔡碧吟〉,《臺南文化》第八卷第三期,1954 年 1 月,頁 45。參考臺南文史研究資 料庫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8%87%BA%E5%8D%97%E6%96%87%E5%8C%96&

oq=%E8%87%BA%E5%8D%97%E6%96%87%E5%8C%96&aqs=chrome..69i57j0l5j69i60l2.3407 j0j1&sourceid=chrome&ie=UT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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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費 3,000 圓,為了報復負心漢,即至臺南市區距離羅蔡居住東安坊不遠的西門 寶美樓重樹艷幟,當李烈姬徵詩之際,王香禪也參與詠李烈姬的創作,並寫下她 的心情與愛情觀,自述悲涼並為洪繻納入詩集:

自憐獨睡合歡床,寒宵祇為一人長。漫言世上繁華好,活人那及死人香。

落絮飄茵原一樣,孽緣儂自前生種。薄命空吟團扇篇,輸卿一死泰山重。

王香禪從李烈姬殉夫之事想到了自己的身份是如此悲涼,陳璧雖出身風塵,

但最終得到李雅歆的憐愛,進而為其贖身納妾並對其恩寵不已。本首詩完成於明 治44(1911)年,當時王香禪年方廿五,與李烈姬自盡年歲(李烈姬時年廿七)

相仿,卻已經歷經人生苦楚,就連自己仰望鍾愛的男人亦對自己暴力相向、始亂 終棄;對照自己的一生是何嘗不堪,婚姻、愛情如煙似幻,如楊柳般任人攀摘。

反觀蔡碧吟亦未必如意,招贅羅秀惠後,終於如願成為舉人妻,婚後羅仍不 改舊習,青樓酒肆恣意揮霍,不到3 年的時間盡全數花費殆盡,蔡碧吟最後還染 上煙癮,在昭和 8(1933)年以垂暮花甲之齡被日警送至臺南醫院強制勒戒,當 時臺南流行一句偈後語「蔡姑娘嫁翁——加勞(羅)的105。」即暗諷蔡碧吟的晚 景淒涼。當時文人把心中不滿化為詩篇,羅蔡婚姻不容於當世,可見時人仍對於 守貞的歌詠與失節的撻伐。

 

105 陳主顯:《台灣俗諺語典卷七.鄉土、慣俗與信仰》,臺北市:前衛出版社,2009 年 5 月初版二 刷,頁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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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論

人生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上個世紀初的女性無有自主權,嫁夫擇 婿只能任人安排,李烈姬淪為苗媳非本願,直遇到李雅歆為其脫籍贖身,女為悅 己者容,李烈姬以一死報李二的恩情。從中可以發現當時社會現狀根本無兩性平 權可言,傳統衛道人士鼓勵貞女烈婦,不把女性的生命當作生命,一味地歌頌殉 夫之高潔,殊不知節婦祠每一磚瓦都是多少的貞女烈婦的鮮血與青春所構築成。

蔡碧吟守身如玉,二十餘歲未進夫家門即成了寡婦,奉養姑翁恪盡責任直至 天年,面對更漏殘燈獨自守了十餘年的活寡,已仁至義盡,遲暮之年義無反顧地 投入愛情的懷抱,原以為得伴良人終生,然而所遇非人,面對薄義無情的丈夫,

她未選擇仳離,選擇原諒與包容。如果守著廳堂的神主為守一生,那面對徹夜敗 光家產流連秦樓楚館的夫婿不離不棄,更是真正做到了守一生。但她未遵守父權 主義的遊戲規則——守貞自誓,所以成為獵巫的對象,終身飽受傳統衛道人士的 撻伐與議論。

蔡碧吟在守與嫁間作選擇,最終從高潔的女史成為飯後笑談;王香禪在迷與 悟中作選擇,仍是塵緣未了無法靜慮脫俗;李烈姬是無從選擇而作選擇,只能由

「陳完瑜」昇華為「成完瑜」。殉節難活著更難,要孤身面對人事紛爭,要一人 忍受千夫所指,終身憂謗畏譏,倒不如飲盡芙蓉與夫同眠九原之下,至於是讚毀 詆辱就留待後人評價,萬般艱難唯一死,但此刻李烈姬做到了,她承襲傳統價值 觀,從神女轉化為女神,受全臺人士所崇仰。

魯迅在《醜陋的中國人》一書中,認為殉難忠臣與守貞烈女常為人所讚頌,

認為是發揮正氣的好機會,藉由死者得到無上的光榮,《詠李烈姬詩集》所錄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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