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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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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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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考區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壹、考前叮嚀

一、考生若屬已報名國中教育會考但依法執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 康管理(經醫院安排採檢未獲結果者),期間涵蓋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期 (110 年 5 月 15 日、110 年 5 月 16 日)之考生,一律不得於國中教育會 考當日參加考試及有關作業,考生另依教育部規劃之補行考試辦理,倘 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後,除應由主管機關依法處置 外,比照「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三點,取消考試資格 且不予補救。

二、為避免人潮群聚,除身心障礙、重大傷病、突發傷病或懷孕考生得提前 申請家長陪考獲同意者外,其餘一律禁止家長陪考。

三、考生進入考場皆須佩戴口罩,考量部分考生有過敏或使用後有汙損需更 換之情況,可由考生自行準備具有防護性的口罩。

四、考生若因病(故)無法佩戴口罩,請填寫突發傷病應考服務申請表並檢附 證明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於考試期間將移置應考考場之第一類備用試 場應試。

五、為落實防疫工作,各考場於考前一天(5 月 14 日)下午 3 時至 5 時開放 考場,考生及家長可至考場認識環境並熟悉體溫量測作業、動線規劃與 秩序維護事宜,惟考生及家長一律不得進入試場,並請配合各考場體溫 量測作業,另經量測發燒者亦不得進入考場。

六、考生於考前應備妥准考證應試,若發現准考證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 日攜帶考生本人身分證件及與報名時同式 2 吋相片 1 張,至考場試務中 心申請補發,亦得由考場試務中心於線上試務系統補印准考證,確認核 章後補發予考生。

七、考生應自備文具,不得於試場內向他人借用,可攜帶之應試文具包含:

黑色 2B 鉛筆、橡皮擦、黑色墨水的筆、修正液、修正帶、三角板、直 尺、圓規;另應試數學科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得使 用透明墊板,但不得有圖形或文字印刷於其上。

貳、考試期間

一、為配合防疫工作,請考生務必提早半小時以上到場,配合考場規劃各國 中分流報到時間,舒緩人潮並避免因入場及體溫量測作業影響考試時間,

並請掌握各節考試時間準時入場,考試日程表如附件一。

二、考生進入考場須出示准考證入場。

(2)

三、為落實防疫工作,考生進入考場須佩戴口罩且配合體溫量測,未佩戴口 罩或故意不配合量測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將由考場詳實記錄情形,若 經查證屬實者,比照「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三點規定,

取消考試資格且不予補救。

四、 考生進入試場須佩戴口罩,並須配合監試委員指示,請考生暫時拉下或脫 下口罩至可辨識程度,經查驗身分後戴回,經勸導仍不配合者,依「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十二點,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級分。

五、考生進入考場經量測發燒(額溫高於攝氏 37.5 度且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

或有嚴重呼吸道疾病等具感染可能之考生,須遵從考場指示移至「第二 類備用試場」應試,不得因此措施要求任何補償,並於考試後儘速就醫 治療。

六、考生於考場內之非考試時段,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因用餐或其他必要脫 下口罩時,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保持人與人社交距離(室 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或使用隔板進行區隔。

七、考生不得攜帶非應試用品進入試場,包含妨礙考試公平之用品及具有傳 輸、通訊、錄影、照相、計算功能或發出聲響之用品,應交由國中考生 服務隊協助保管,若考生不慎將非應試用品攜入試場,應於考試開始前 放置於試場前後方,且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除電池,不得於考試期間 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

八、考生於原應考教室用餐為原則,請配合各國中考生服務隊之指引及安排,

用餐前請務必洗手保持清潔,於用餐期間請確實並正確使用防疫用餐隔 板,且全程禁止交談,用餐結束後應立即戴上口罩,若為外出用餐,仍 應遵循社交距離(室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並配合考場進出口量測 體溫。

九、因應防疫措施執行,為同時確保試場通風以及降低室内温度,並減低全 程佩戴口罩的不舒適,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冷氣全面開放。冷氣開 放時,試場前、後門保持關閉,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之窗戶各 5 至 10 公分,以维持試場適度通風。因冷氣開放係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 中臨時發生跳電、冷氣故障,將開啟全部窗戶、前後門,繼續考試,考 生不得要求更換試場;且無論能否修復,考生均不得要求加分或延長考 試時間等。

十、考生若於考場內遭遇任何狀況,請隨時向考場之考場服務隊或國中考生 服務隊尋求協助。

十一、 倘考生發生本注意事項未竟事宜,得依「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 處理要點」第二十二點規定,提請本考區試務會議決。

(3)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程

附件一

% 8:20~ 8:30 考試說明 % 8:20~ 8:30 考試說明

% 8:30~ % 9:40 % 8:30~ % 9:40

9:40~ 10:20 休息 9:40~ 10:20 休息

% 10:20~ 10:30 考試說明 % 10:20~ 10:30 考試說明

% 10:30~ % 11:50 % 10:30~ % 11:30

% 13:40~ 13:50 考試說明 % 12:00~ 12:05 考試說明

% 13:50~ % 15:00 % 12:05~ % 12:30

15:00~ 15:40 休息

% 15:40~ 15:50 考試說明

% 15:50~ % 16:40

12:00 休息

上 午

下 午

13:40 休息 11:30~

備註: 表示鐘響

(50分鐘) 寫作測驗

11:50~

5月15日(星期六) 5月16日(星期日)

社會 自然

(70分鐘) (70分鐘)

午 英語

數學 (閱讀)

國文 英語

(聽力)

(25分鐘)

(80分鐘)

(70分鐘)

(60分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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