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9 年度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
壹、依據: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 年 7 月 13 日桃教小字第 1090061735 號函辦理。貳、目的:
一、促進教師閱讀與研究風氣,並發揮教育功效。
二、充實教育專業知能,以提昇教學品質及教師專業地位。
三、鼓勵教師進修,以培養終身學習態度。
參、專書閱讀書目
:(書籍請學校提供或自行購買)編
號 書目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
1 教學力:深化素養學習的關鍵 藍偉瑩 親子天下 2019/9/23
2 教室裡的對話練習:當學思達 遇見薩提爾
張輝誠
李崇建 親子天下 2019/8/27 3
學思達與師生對話:以學思達 為外功、薩提爾為內力,讓教室 成為沒有邊界的舞台
郭進成
馬琇芬 天下文化 2020/2/5
4
從讀到寫,林怡辰的閱讀教 育:用閱讀、寫作,讓無動力孩 子愛上學習
林怡辰 親子天下 2019/1/29
5 最後抱他的人 許慧貞 寶瓶文化 2020/2/10
6
當怪獸家長遇見機車老師:親 征教改30 年,宋慧慈老師最 POWER 的「班級經營」現場紀 實
宋慧慈 遠流 2019/12/2 7
肆、對象:
本市公私立高中、國民中小學、幼兒園之教職員工。伍、辦法:
一、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學校:桃園市同安國民小學。
三、測驗方式:每本書籍限用筆試方式測驗。
四、試題保密原則:採命題密封、試題入闈印製、試卷統一彌封等各項考試作業程序。
五、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之推動,選用相關圖書,以求政策能更落實執行。
陸、 報名:
一、 選讀書目有6 科,每位測驗者報名每本書籍考試費用繳交新臺幣貳佰元整,因受 測驗時間限制,筆試至多報考5 科書目。(建議勿超過 3 科書目為宜)
二、 報名日期:於109 年 9 月 7 日(一)08:00 起至 109 年 9 月 18 日(五) 24:00 前 止,到同安國小首頁(左上方)/教師專書閱讀專網登錄報名並完成匯款手續(請
務必將匯款單照相直接上傳);逾期報名者(含匯款及上網登錄報名),一律不予 受理。
三、 聯絡窗口: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教務處 TEL:03-3269251 轉 210,同安國小教務蔡主任 訊息公布網站:同安國小專書閱讀專網
(http://blog.taes.tyc.edu.tw/tycreading/)
或是先進入同安國小首頁(http://www.taes.tyc.edu.tw/)左上方/教師專書閱讀專 網。
四、報名方式:
(一)個人或以學校團體至金融機構匯款,匯款之手續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建議團 體匯款,可節省匯費);如果貴校亦以台灣銀行為公帳使用銀行,可以至台灣銀 行存入同安國小下列(三)之台銀指定戶頭(此法可免手續費)。
※ 上述任一方式,請務必在辦理時,在匯款或存款複寫三聯單上--其他說明欄位或 是空白處,註明匯款學校與匯款人姓名及聯絡電話,否則在核對報名與繳費上,
會造成很大困擾,不易確認繳費人員與學校。
(二)在登入同安國小首頁(http://www.taes.tyc.edu.tw/)左上方/教師專書閱讀 專網報名(可以直接鍵入http://blog.taes.tyc.edu.tw/tycreading/)時,必須 先註冊基本資料,以利報名後更正,或是之後的打印獎狀、印製考試證明或連繫事 項等。
(三)繳款帳戶如下:
臨櫃匯款:(請於匯款單上註明學校名稱、姓名及聯絡電話)
受款行:台灣銀行桃園分行,代號 0040266 帳 號:026038096185 號
匯款戶名: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四)由於報名者眾,本校在核對繳費部分常因無法勾稽出每位考生的繳費情況,故請依 照本項(一)之說明:請務必在匯款或存款複寫三聯單上--其他說明欄位或是空 白處,註明匯款學校與匯款人姓名及聯絡電話。另外在線上報名時,系統會要求 報名人員將匯款單照相直接上傳。
研習時數登錄:當日參與考試之高、國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教師,請自即日起至測驗活動 當日(109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7 時 59 分止,至本市單一認證授權平台/教育發展 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選擇「小教科」登錄報名 逾時將無法再行補報名。除完成各報考書目研習報名外,務請另再完成「109 年度 教師專書閱讀測驗-準時應試者」報名,準時應考將獲 2 小時研習時數。在確定有應 考與成績後,由教育局直接將應得時數,統計於考生的教師研習系統之中;另私立 幼兒園教師無須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登錄研習,研習時數採紙本方式郵寄。
五、報考者姓名及應考書目,將於109 年 10 月 6 日(星期二)前於同安國小專書閱讀 專網(http://blog.taes.tyc.edu.tw/tycreading/)公告,報考人員請注意核對 資料。若有登錄錯誤,請在期限內與本校聯絡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考人員之姓名及應考書目資料核對時,請務必仔細;既經完成報名手續及資料核 對後,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退費、更改甄試書目或變更應考者。
柒、 筆試:
一、日期:民國109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六)
二、時間:上午9 時至 12 時
三、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33071 桃園區同德 11 街 48 號)
四、考場規定:參加筆試人員需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應考。無論報考幾科之筆試皆從上 午9:00-12:00,筆試開始 10 分鐘內仍未進場者,則取消應試資格。30 分鐘後,
才可開始交卷離場。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量。
捌、 獎勵:
一、 應試人員:
(一) 單科成績達90 分(含)以上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著作 0.2 分),
並核予24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二) 單科成績達80 分(含)以上,未達 90 分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 著作0.15 分),並核予 18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三) 單科成績達70 分(含)以上,未達 80 分者,每本書籍頒發成績證明,核予 15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四) 單科成績達60 分(含)以上,未達 70 分者,每本書籍頒發成績證明,核予 10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五) 單科成績為59 分以下者,不予獎勵。
(六) 測驗當日準時應試者(不限科目),給予基本研習時數2 小時。
(七) 著作分數核予標準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 點」辦理。
二、 參加測驗教師成績及格獲桃園市政府頒發研習(證明)及獎狀者,將以掛號郵寄 方式寄送各校教務處-教務主任,請教務處代收並轉發。測驗教師收到獎狀及研習 證明(本項可能直接登錄在個人研習系統中)請妥為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三、 辦理本計畫工作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 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敘嘉獎1 次 9 人,獎狀若干人(依實際參 與工作人員核發),以資獎勵。
玖、經費:
由應考人繳交之報名費及市府補助款共同支應;經費概算俟報名人次確定後,另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