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105 年「Youth 青春朗朗 職職上口(青年驚點金句創意競賽)」簡章
職職上口,無懼挑戰齊追夢
本競賽為激勵青年透過口語化標語,使青年朋友不自我設限,以積極進取的態 度來面對職涯中的挑戰,並堅持理想獲得成就感;另挑選優秀作品運用於各類 宣導品上,以鼓勵青年朋友逐步追求自我生涯前景,讓自己更加有自信。
壹、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貳、 活動時間:
1、 報
2、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05 年 7 月 31 日(日)下午 6 時截止(線上系統時間戳記),逾期恕 不受理。
3、 評審作業:105 年 8 月 26 日前。
4、 得獎名單公布:105 年 8 月 31 日前公布。
5、 頒獎典禮:預計 9 月初辦理,實際辦理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參、 參賽辦法:
甲.i.1.1、 參加對象:
以全國15 至 29 歲之青年朋友為對象。
甲.i.1.2、 參加辦法:
(1) 作品格式:具有創意、朗朗上口並與青年意象(如:活力、開朗、無 限可能、未來展望、職涯憧憬…等) 結合之標語口號,可包含中文、
英文、數字,須足以結合創意並彰顯發想說明之內容。
(2) 參賽者每人不限報名 1 件作品,惟不得投稿超過 3 件作品。
甲.i.1.3、 投稿內容及方式:
(1) 投稿內容:20 字以內「青年驚點金句」,200 字以內「發想說明」,
字數限制含標點符號計。
(2) 投稿方式:於活動網址(https://goo.gl/ot17F6)進行線上投稿。
甲.i.1.4、 審查方式:
(1) 評審委員:遴聘學界、業界專家及主辦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5 人評審 小組進行評選。
(2) 初評作業由 5 位專業評審個別針對投稿作品文案及說明稿進行初選,
評審小組評分標準如下:
項次 評分標準 權重
1 設計原創性 40%
2 主題符合性 35%
3 宣導推廣性 25%
(3)
(4) 評由評審小組與網友票選結果進行評選,評審評選權重為 90%,網 友票選結果權重為10%。
(5) 評評分標準如下:
項次 評分標準 權重
1 青年意象程度(活力、開朗、無限可能、未來展
望、職涯憧憬…等) 30%
2 結合創意並彰顯發想說明之內容 20%
3 朗朗上口之記憶度 20%
4 語意精簡流暢度 20%
5 網友票選得票數
(依據實際投票相差票數,訂定範圍,依比例給分) 10%
(6)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數評選委員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7) 若遇得分相同之情事,則依權重高低評定之。
甲.i.1.5、 獎勵方式
(1) 第一名:頒發禮券 12,000 元及獎牌(狀)乙紙。
(2) 第二名:頒發禮券 8,000 元及獎牌(狀)乙紙。
(3) 第三名:頒發禮券 6,000 元及獎牌(狀)乙紙。
(4) 佳作 3 名:頒發禮券 2,000 元及獎牌(狀)乙紙。
(5) 參賽抽好康:自投稿參賽者中,抽出 10 名致贈客製化名片盒,盒面 將雕刻參賽者之參賽金句。
(6) 投票獲好禮:於參與票選活動之網友中隨機抽 5 名,贈送精美禮品 組。
甲.i.1.6、 其他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使用 費,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著作財產權且有權予以改編,並有 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出版,但 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2)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模仿、盜用、剽竊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 作品參賽,若經發現有上述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 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外,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得獎缺額 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共同協議之。
(3)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 永久使用權。
(4) 參賽者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或超過截止日期,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將喪失參賽資格。
(5) 參賽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 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中心得取消 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本中心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本中心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本中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 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6) 參賽者需服從評審之決定。如有發生糾紛,應服從本中心之裁決。
(7)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認可本報名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 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 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8)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 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並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 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 NT$20,000 以上,將預先扣取 10%稅款。
(9) 領獎方式:
1.1. 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將本人親自簽章之 切結書紙本,依指定之方式繳回。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 於頒獎典禮
1.2. 禮卷發予得獎者。
1.3. 若得獎者未滿20 歲,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 內將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親或監護人)一同簽署之切結書紙本,
依指定之方式繳回。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於頒獎典禮 1.4. 禮卷發予得獎者。
(10)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附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105 年「Youth 青春朗朗 職職上口
青年驚點金句創意競賽 切結書
( 參賽者姓名 ) 參加勞動部105 年「Youth 青春朗朗 職職上口」青 年驚點金句創意競賽,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 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 何第三人,除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一經查獲,本人同意由主辦單位取消獲獎資格,
如已發給獎狀、禮劵時,本人願歸還所領獎狀、禮劵。
此 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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