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自僱人員甄選簡章
一、職缺需求:業務輔導員1 名。
二、工作地點:本分署所屬嘉義就業中心(嘉義市東區興業東路267 號)
三、工作內容:
(一) 提供求職者(含特定對象)就業諮詢相關服務,開案晤談並建立求職者個案管 理服務紀錄,掌握求職者(含特定對象)接受個案管理服務流程之進行並提供 適宜之處遇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職訓諮詢、深度就業諮詢及就業促進研習等有關活動。
(三) 蒐集並建立有關就業市場趨勢、社福機構及企業組織等社會資源網絡。
(四) 配合辦理其他與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技能檢定及創業相關之業務。
四、待遇:報考人錄取後將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 件一覽表規定辦理,以業務輔導員進用,依學歷敘薪:
(一) 專科學歷,月薪新臺幣 30,415 元起。
(二) 大學學歷,月薪新臺幣 32,480 元起。
(三) 碩士學歷,月薪新臺幣 37,135 元起。
五、報考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籍。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學校各科、系、所畢業,領有畢 業證書者。
(三) 熟悉 Word、Excel、Internet 等電腦軟體操作技能,中文輸入每分鐘 15 字以 上,錯誤率10%以下。
(四) 前述(一)至(三)項須同時符合,且相關學經歷須符合下列各項之一:
1. 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領有證書者,並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 理治療或人力資源等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2. 勞工、心理、輔導、教育心理、應用心理及社會工作、社會學等相關科 系畢業,並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人力資源等相關實 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3. 非前述第 2 點相關科系畢業,但曾修習主要課程十二學分及相關課程六 學分,合計十八學分以上,並有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 人力資源等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主要課程:
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社會工作、會談技術、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工 業社會工作、社會政策與立法、社會福利行政、勞工法律實務、團體諮商、心理測 驗、輔導原理、諮商理論與實務、生涯輔導、勞工關係、勞動基準法、勞動法概論、
就業安全理論、勞工問題、勞工政策、就業市場規劃、職業教育、就業服務、職業 資料、職業輔導與職業訓練等課程。
※相關課程:
經濟學、社會學、民法概論、政治學、勞動經濟學、勞動法令經濟分析、社會問題、
社會變遷之社會心理分析、發展心理學、家庭社會心理學、公眾政策、社會心理學 與人力資源等課程。
4. 非相關科系且無修習相關課程學分,但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已立案之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就業推介或就業諮詢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 驗三年以上。
備註:前開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應為全職受薪工作,且不含志願服務 或實習性質經歷。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六)下午 5 時止(含當日),逾期 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採通訊或親送報名,信封皆需載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諮詢服務及給付科收」並註明「應徵嘉義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
(一) 通訊報名:以掛號、快遞郵寄至「 (72042 )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 40 號」,以 郵戳為憑,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報名者 自負。
(二) 親送報名:請於前開報名期間每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前親 自送達至本分署行政大樓1 樓收發室,以收發室戳章為憑。
八、報名應繳資料:
(一) 簡章及報名書表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yct168.wda.gov.tw/)「訊息中心/最新消息」下載列印。1-5 項為應附資 料,6-7 項無則免附,請依序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妥,勿以釘書針裝訂,恕 不退件。
1. 報名表(A4 紙張,附 2 吋正面脫帽相片 1 張,黏貼於報名表相片欄內)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A4 紙張內)
3. 履歷表及自傳(以 500-1,000 字為限,請以 A4 直式橫寫電腦繕打,內文 字體14 級字)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 紙張規格影印,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
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受理)
5.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A4 紙張規格影印)
6. 相關證照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A4 紙張內)
7.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影本:請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且有效期間內之文 件正反面影本。
(二) 報名者如填寫並送出個人報名資料後,即同意將填具內容供本分署處理及利 用個人資料作為本次甄選使用。
九、甄選方式與內容:
(一) 第一階段審核相關報名文件:資格符合者由本分署通知參加電腦測試、筆試 及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第二階段電腦測試、筆試及口試請於指定日期攜帶報名資格所需證明文件 正本查驗,驗證通過後進行筆試與面試。
1. 電腦測試:不占分,通過標準:中文輸入每分鐘 15 字以上,錯誤率 10%
以下。
2. 筆試:占總成績 40%,以就業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含學、術科) 與業務所需專業知能為筆試命題範圍,採單選與簡答題型。
3. 口試:占總成績 60%,由口試委員針對專業知能或口語表達等面向進行 提問。
(三) 最終成績以筆試與口試成績依比例計算,分別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計算加總成績,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優先,得不足額錄取,並視 需要增列候用人員。
十、甄選時間與地點:電腦測試、筆試及口試將於同日辦理,暫訂 107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三)上午 9 時 20 分於本分署行政大樓 3 樓會議室舉行,如有異動將另行通 知資格符合之報考人。
十一、錄取公告:預計於108 年 1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6 點前於本分署網站公告錄取 人員,惟實際公告時間仍須視本分署作業時間而定。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次甄選得不足額錄取,並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用人員,候用有效期限自 甄選結果公告日起 3 個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即取消候用資格,
不得要求進用。
(二) 洽詢本次甄選相關事項:諮詢服務及給付科周小姐,連絡電話:06-6985945 分機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