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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研究結果分析 研究結果分析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壹 壹
壹 壹、 、 、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為瞭解 92 年度至 97 年度受訓學員共計 6,935 人基本資料分析,包括 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受訓年度等 4 項,進行次數分配統計,依序整理分述如 下:
一、性別
由表 4-1 得知,受訓學員的性別比例,男性學員為 4,465 人,佔 64.4%,
女性學員為 2,470 人,佔 35.6%。
二、年齡
由表 4-1 得知,受訓學員的年齡分佈情形,以「45-49 歲」者最多,計 有 2,063 人,佔 29.7%;其次為「40-44 歲」,有 2,015 人,佔 29.1%。
三、教育程度
由表 4-1 得知,受訓學員的教育程度分佈情形,以大學者 3,330 人最多,
佔 48%;其次為碩士者 2,566 人,佔 37%。大學以上程度比例,佔 87.7%。
四、受訓年度
由表 4-1 得知,受訓學員的受訓年度分析,除了 92 年度調訓人數為 855 年外,93 年度至 97 年度調訓人數約為 1,100 人至 1,300 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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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次數分配表
屬性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
累積百分比
% 男性 4,465 64.4 64.4 64.4 女性 2,470 35.6 35.6 100.0 性別
總和 6,935 100.0 100.0
34 歲以下 33 .5 .5 .5 35-39 歲 1,039 15.0 15.0 15.5 40-44 歲 2,015 29.1 29.1 44.5 45-49 歲 2,063 29.7 29.7 74.3 50-54 歲 1,323 19.1 19.1 93.3 55 歲以上 462 6.7 6.7 100.0 年齡
總和 6,935 100.0 100.0
高中職以下 80 1.2 1.2 1.2 專科 770 11.1 11.1 12.3 大學 3,330 48.0 48.0 60.3 碩士 2,566 37.0 37.0 97.3 博士 189 2.7 2.7 100.0 教育程度
總和 6,935 100.0 100.0
92 855 12.3 12.3 12.3 93 1,128 16.3 16.3 28.6 94 1,099 15.8 15.8 44.4 95 1,347 19.4 19.4 63.9 96 1,278 18.4 18.4 82.3 97 1,228 17.7 17.7 100.0 受訓年度
總和 6,935 10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 貳 貳
貳、 、 、 、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描述性統計 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描述性統計 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描述性統計 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描述性統計
本研究為瞭解 92 年度至 97 年度受訓學員共計 6,935 人訓練成績考核分析,
包括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等 3 項,進行描述性統 計,依序整理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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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管理成績
由表 4-2 得知,受訓學員的生活管理成績,男性平均數為 79.50 分,女 性平均數為 79.55 分,女性生活管理成績平均數略高於男性平均數.05 分。
但男性及女性生活管理成績之平均數均高於及格分數 70 分。
二、專題研討成績
由表 4-2 得知,受訓學員的專題研討成績,男性平均數為 76.10 分,女 性平均數為 76.18 分,女性專題研討成績平均數略高於男性平均數.08 分。
但男性及女性專題研討成績之平均數均高於及格分數 70 分。
三、案例書面寫作成績
由表 4-2 得知,受訓學員的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男性平均數為 70.58 分,
女性平均數為 71.22 分,女性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平均數高於男性平均數約 0.64 分。但男性及女性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平均數略高於及格分數 70 分。
表 4-2: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描述性統計表
屬性變項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標準誤 男 4,465 79.5019 3.52007 .05268 女 2,470 79.5453 2.47242 .06743 生活管理
成績
總和 6,935
男 4,465 76.1005 3.65740 .05473 女 2,470 76.1794 3.71312 .07471 專題研討
成績
總和 6,935
男 4,465 70.5818 6.31214 .09446 女 2,470 71.2173 5.68846 .11450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總和 6,93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描述性統計
壹 壹 壹
壹、 、 、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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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受訓年度等 4 項,進行次數分配統計,依序整理分 述如下:
一、性別
由表 4-3 得知,不及格受訓學員的性別比例,男性學員為 236 人,佔 73.1%,女性學員為 87 人,佔 26.9%。
二、年齡
由表 4-3 得知,不及格受訓學員的年齡分佈情形,以「50-54 歲」者最 多,計有 111 人,佔 34.4%;「45-49 歲」者次之,有 88 人,佔 27.2%。
三、教育程度
由表 4-3 得知,不及格受訓學員的教育程度分析,以大學者最多,計有 152 人,佔 47.1%;其次為碩士者,計有 74 人,佔 22.9%,專科以上教育 程度佔 95.4%。
四、受訓年度
由表 4-3 得知,不及格受訓學員的受訓年度分析,97 年度不及格人數 最多為 122 人,佔 38%,其次為 96 年度不及格人數為 111 人,佔 34.4%。
表 4-3: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次數分配表
屬性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男性 236 73.1 73.1 73.1 女性 87 26.9 26.9 100.0 性別
總和 323 100.0 100.0
35-39 歲 14 4.3 4.3 4.3 40-44 歲 48 14.9 14.9 19.2 45-49 歲 88 27.2 27.2 46.4 50-54 歲 111 34.4 34.4 80.8 55 歲以上 62 19.2 19.2 100.0 年齡
總和 323 100.0 100.0
高中職以下 15 4.6 4.6 4.6 專科 71 22.0 22.0 26.6 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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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 74 22.9 22.9 96.6 博士 11 3.4 3.4 100.0 總和 323 100.0 100.0
92 5 1.5 1.5 1.5
93 33 10.2 10.2 11.8 94 28 8.7 8.7 20.4 95 24 7.4 7.4 27.9 96 111 34.4 34.4 62.2 97 122 37.8 37.8 100.0 受訓年度
總和 323 10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 貳 貳
貳、 、 、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之描述性統計 績考核之描述性統計 績考核之描述性統計 績考核之描述性統計
本研究為瞭解 92 年度至 97 年度不及格受訓學員共計 323 人訓練成績考核分 析,包括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等 3 項,進行描述性 統計,依序整理分述如下:
一、生活管理成績
由表 4-4 得知,不及格受訓學員的生活管理成績,男性平均數為 76.76 分,女性平均數為 75.93 分,男性生活管理成績略高於女性.83 分,但男性 及女性之平均數均高於及格分數 70 分。
二、專題研討成績
由表 4-4 得知,不及格受訓學員的專題研討成績,男性平均數為 72.58 分,女性平均數為 71.32 分,男性專題研討成績高於女性 1.26 分,但男性 及女性之平均數均略高於及格分數 70 分。
三、案例書面寫作成績
由表 4-4 得知,不及格受訓學員的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男性平均數為 56.63 分,女性平均數為 56.02 分,男性案例書面寫作成績高於女性.61 分,
但男性及女性之平均數均低於及格分數 70 分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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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之描述性統計表 屬性變項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標準誤
男 236 76.7619 14.44026 .93998 女 87 75.9345 16.80317 1.80149 生活管理
成績
總和 323
男 236 72.5778 12.82378 .83476 女 87 71.3236 15.81679 1.69574 專題研討
成績
總和 323
男 236 56.6333 12.96371 .84387 女 87 56.0178 15.70890 1.68417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總和 32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壹 壹 壹
壹、 、 、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 訓練成績考核結果( ( ( (及格與不及格 及格與不及格 及格與不及格 及格與不及格) ) ) )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本節為探討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對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及格與不及格)之差異 情形,對於性別項目,以 t 檢定加以分析,而年齡、教育程度、受訓年度等項目,
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進行檢定,若達顯著水準,再以事後比 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稱 LSD) 進一步檢定那幾組之差異情形達顯著水準,並進一步就組別間做差異 性之比較分析。
一、性別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性別」的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無顯著差 異存在。
(二)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不同性別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結果是否有顯著差異 存在,其 t 檢定的結果如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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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5:性別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 T 檢定
依變數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 標準誤 男 4465 73.9611 4.08681 .06116 訓練成績
考核結果 女 2470 74.2546 4.03182 .08112
變異數相等的 Levene 檢定
平均數相等的t 檢定 依變數
F檢定
顯著
性 t 自由度
顯著性 (雙尾)
平均 差異
標準誤 差異
差異的95%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假設變異
數相等 .795 .373 -2.877 6933 .004 -.29348 .10199 -.49342 -.09355
訓練成 績考核 結果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2.889 5152.641 .004 -.29348 .10160 -.49266 -.0943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從表 4-5 中得知不同性別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結果的 t 考驗的顯著 性均大於α值(>.05),故應接受 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性別」之受 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年齡
(
(
(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年齡」的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無顯著差 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年齡的受訓學員對訓練成績考核結果 是否有顯著的差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做進一步檢定顯著差異之年齡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 的結果如表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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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6:年齡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依變數 年齡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P值 LSD
34歲以下 33 76.0348 2.44462 35-39歲 1039 75.0205 2.55348 40-44歲 2015 74.5454 3.13679 45-49歲 2063 73.9123 4.52354 50-54歲 1323 73.3418 4.89539 55歲以上 462 72.4428 4.81362 訓練成績
考核結果
總和 6935 74.0656 4.06945
35.421 .000 1>3、1>4 1>5、1>6 2>3、2>4 2>5、2>6 3>4、3>5 3>6、4>5 4>6、5>6 註:1:34歲以下、2:35-39歲、3:40-44歲、4:45-49歲、5:50-54歲、6:55歲以上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4-6中得知不同年齡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結果的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的顯著性均小於α值(<.05),故應拒絕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年 齡」之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2.從表4-6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依變項而言:
(1)年齡為「34 歲以下」者其顯著性高於 40 歲-44 歲者、45 歲-49 歲者、
50 歲-54 歲者、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34 歲以下」者,其訓練成 績考核結果優於 40 歲以上年齡者。
(2)年齡為「35-39 歲」者其顯著性高於 40 歲-44 歲者、45 歲-49 歲者、
50 歲-54 歲者、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35-39 歲」者,其訓練成 績考核結果優於 40 歲以上年齡者。
(3)年齡為「40-44 歲」者其顯著性高於 45 歲-49 歲者、50 歲-54 歲者、
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40-44 歲」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 45 歲以上年齡者。
(4)年齡為「45 歲-49 歲」者其顯著性高於 50 歲-54 歲者、55 歲以上者,
表示年齡為「45 歲-49 歲」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 50 歲以上年 齡者。
(5)年齡為「50 歲-54 歲」者其顯著性高於 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50 歲-54 歲」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 55 歲以上年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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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程度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無顯 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訓學員對訓練成績考核 結果是否有顯著的差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 之 LSD 方法,做進一步檢定顯著差異之教育程度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
其檢驗的結果如表 4-7:
表 4-7:教育程度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依變數 教育程度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P值 LSD
高中職以下 80 72.2261 3.94804 專科 770 73.1880 5.44301 大學 3330 73.9184 4.36146 碩士 2566 74.5389 3.07948 博士 189 74.5889 2.92056 訓練成績
考核結果
總和 6935 74.0656 4.06945
22.960 .000
2>1、3>1 3>2、4>1 4>2、4>3 5>1、5>2 5>3
註:1:高中職以下、2:專科、3:大學、4:碩士、5:博士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4-7中得知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中的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的顯著性均小於α值(<.05),故應拒絕H0虛無假設,顯示不 同「教育程度」之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2.從表 4-7 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依變項而言:
(1)教育程度為「專科」者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者,表示教育程度為
「專科」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高中職以下學歷者。
(2)教育程度為「大學」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者、專科者,表示教育 程度為「大學」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專科以下學歷者。
(3)教育程度為「碩士」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者、專科者、大學者,
表示教育程度為「碩士」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大學以下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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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程度為「博士」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者、專科者、大學者,
表示教育程度為「博士」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大學以下學歷 者。
四、受訓年度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受訓年度」的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無顯 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年度的受訓學員對訓練成績考核結果 是否有顯著的差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做進一步檢定顯著差異之年齡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 的結果如表 4-8:
表 4-8:受訓年度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依變數 年度
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LSD
92 855 74.9404 3.25308 93 1128 74.9250 3.54975 94 1099 74.2876 2.12623 95 1347 75.8038 4.00705 96 1278 72.6472 4.84303 97 1228 72.0382 4.21835 訓練成績
考核結果
總和 6935 74.0656 4.06945
41.018 .000 1>3、1>5 1>6、2>3 2>5、2>6 3>5、3>6 4>1、4>2、
4>3、4>5 4>6、5>6 註:1:92年度、2:93年度、3:94年度、4:95年度、5:96年度、6:97年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4-8中得知不同受訓年度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結果的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的顯著性均小於α值(<.05),故應拒絕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
「受訓年度」之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之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2.從表 4-8 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訓練成績考核結果」依變項而言:
(1)受訓年度為「92」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4 年、96 年、97 年,表示受訓 年度為「92」年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 94 年、96 年、97 年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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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訓年度為「93」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4 年、96 年、97 年,表示受訓 年度為「93」年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 94 年、96 年、97 年度者。
(3)受訓年度為「94」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6 年、97 年,表示受訓年度為
「94」年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 96 年及 97 年度者。
(4)受訓年度為「95」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2 年、93 年、94 年、96 年、97 年,表示受訓年度為「95」年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各年度者。
(5)受訓年度為「96」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7 年,表示受訓年度為「96」年 者其訓練成績考核結果優於 97 年度者。
貳 貳 貳
貳、 、 、 、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本節為探討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對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 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差異情形,對於性別項目,以 t 檢定加以分析;
而年齡、教育程度、受訓年度等項目,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 進行檢定,若達顯著水準,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 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簡稱 LSD) 進一步檢定那幾組之差異情形 達顯著水準,並進一步就組別間做差異性之比較分析。
一、性別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性別」的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
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不同性別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 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是否有顯著差異存在,其 t 檢 定的結果如表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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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9:性別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 T 檢定
依變數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 標準誤 男 4465 79.5019 3.52007 .05268 生活管理成績
女 2470 79.5453 2.47242 .04977
男 4465 76.1005 3.65740 .05473 專題研討成績
女 2470 76.1794 3.71312 .07471
男 4465 70.5818 6.31214 .09446 案例書面寫作成績
女 2470 71.2173 5.68846 .11450
變異數相等的
Levene 檢定 平均數相等的 t 檢定
依變數
F 檢 定
顯著
性 t 自由度
顯著性 (雙尾)
平均 差異
標準誤 差異
差異的 95%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生活管理 成績
假設變異
數相等 .352 .553 -.542 6931 .588 -.04334 .07994 -.20004 .11336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598 6548.808 .550 -.04334 .07247 -.18540 .09873 專題研討
成績
假設變異
數相等 .088 .766 -.856 6933 .392 -.07891 .09221 -.25968 .10186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852 5029.239 .394 -.07891 .09262 -.26048 .10266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假設變異
數相等 6.741 .009 -4.155 6931 .000 -.63550 .15294 -.93531 -.33568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4.281 5547.649 .000 -.63550 .14844 -.92650 -.3444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 4-9 中得知不同性別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中之「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的 t 考驗的顯著性均小於α值(<.05),故應拒絕 H0虛無假 設,顯示不同「性別」之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案例書面寫作 成績有顯著差異存在。
2.如上表 4-9 所示,在「不假設變異數相等」那一列中,由其 t 值與顯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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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男女性別對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案例書面寫作成績」有差異性的影 響,並且達顯著水準。
二、年齡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年齡」的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
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年齡的受訓學員對訓練成績考核構面 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是否有顯著的差 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做進一 步檢定顯著差異之年齡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的結果如表 4-10:
表 4-10:年齡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法
依變數 年齡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LSD
34歲以下 33 79.6155 .93308 35-39歲 1039 79.5580 .92393 40-44歲 2015 79.4722 2.66212 45-49歲 2063 79.5663 3.21458 50-54歲 1323 79.3975 4.49076 55歲以上 462 79.7409 3.95432 生活管理
成績
總和 6935 79.5174 3.18673
1.047 .388
34歲以下 33 76.4318 2.15489 35-39歲 1039 76.4923 2.19839 40-44歲 2015 76.3813 2.70970 45-49歲 2063 75.9720 4.27983 50-54歲 1323 75.8059 4.61322 55歲以上 462 75.8107 4.00726
2>4、2>5 2>6、3>4 3>5、3>6 專題研討
成績
總和 6935 76.1286 3.67727
7.49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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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以下 33 74.8348 4.46872 69.564 .000 1>2、1>3 35-39歲 1039 72.5314 4.79347 1>4、1>5 40-44歲 2015 71.6060 5.34079 1>6、2>3 45-49歲 2063 70.6732 5.99555 2>4、2>5 50-54歲 1323 69.5234 6.76364 2>6、3>4 55歲以上 462 67.4446 8.00149 3>5、4>5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總和 6935 70.8080 6.10462 4>6、5>6 註:1:34歲以下、2:35-39歲、3:40-44歲、4:45-49歲、5:50-54歲、6:55歲以上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4-10中得知不同年齡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專題研討成 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顯著性均小於α值
(<.05),故應拒絕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年齡」之受訓學員,與訓練 成績考核構面之間之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有顯著差異存在。
2.從表 4-10 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專題研討成績」依變項而言:
(1)年齡為「35-39 歲」者其顯著性均高於 45-49 歲者、50-54 歲者、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35-39 歲」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 45 歲以上 年齡者。
(2)年齡為「40-44 歲」者其顯著性均高於 45-49 歲者、50-54 歲者、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40-44 歲」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 45 歲以上 年齡者。
3.從表 4-10 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依變項而言:
(1)年齡為「34 歲以下」者其顯著性均高於 35-39 歲者、40-44 歲者、45-49 歲者、50-54 歲者、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34 歲以下」者,其案 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 35 歲以上年齡者。
(2)年齡為「35-39 歲」者其顯著性均高於 40-44 歲者、45-49 歲者、50-54 歲者、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35-39 歲」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 績優於 40 歲以上年齡者。
(3)年齡為「40-44 歲」者其顯著性高於 45-49 歲者、50-54 歲者、55 歲 以上者,表示年齡為「40-44 歲」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 45 歲 以上年齡者。
(4)年齡為「45-49 歲」者其顯著性高於 50-54 歲者、55 歲以上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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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齡為「50-54 歲」者其顯著性高於 55 歲以上者,表示年齡為「50-54 歲」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 55 歲以上者。
三、教育程度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 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訓學員對訓練成績考核 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是否有顯著的差 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做進一 步檢定顯著差異之教育程度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的結果如表 4-11:
表 4-11:教育程度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法
依變數 教育程度 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LSD
高中職以下 80 79.6638 1.03572 專科 770 79.3791 5.06951 大學 3330 79.5010 3.23018 碩士 2566 79.5636 2.46060 博士 189 79.6800 1.21260 生活管
理成績
總和 6935 79.5174 3.18673
.684 .603
高中職以下 80 76.0737 2.19238 4>2、4>3
專科 770 75.7182 5.18466 5>2
大學 3330 75.9873 4.03219 碩士 2566 76.4101 2.58435 博士 189 76.4918 2.34325 專題研
討成績
總和 6935 76.1286 3.67727
7.883 .000
高中職以下 80 66.7175 8.21606 2>1、3>1
專科 770 69.2737 7.42263 3>2、4>1
大學 3330 70.6535 6.16340 4>2、4>3 碩士 2566 71.5422 5.36753 5>1、5>2 案例書
面寫作 成績
32.21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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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高中職以下、2:專科、3:大學、4:碩士、5:博士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4-11中得知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中之「專題 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顯著性均小於 α值(<.05),故應拒絕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教育程度」之受訓學員,
與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有顯著差 異存在。
2.從表 4-11 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專題研討成績」依變項而言:
(1)教育程度為「碩士」者其顯著性高於專科者、大學者學歷,表示教育 程度為「碩士」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專科及大學學歷者。
(2)教育程度為「博士」者其顯著性高於專科學歷者,表示教育程度為「博 士」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專科學歷者。
3.從表 4-11 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依變項而言:
(1)教育程度為「專科」者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學歷者,表示教育程 度為「專科」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高中職以下學歷者。
(2)教育程度為「大學」者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專科學歷者,表示 教育程度為「大學」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專科以下學歷者。
(3)教育程度為「碩士」者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專科學歷、大學學 歷者,表示教育程度為「碩士」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大學以 下學歷者。
(4)教育程度為「博士」者其顯著性高於高中職以下、專科學歷、大學學 歷者,表示教育程度為「博士」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大學以 下學歷者。
四、受訓年度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受訓年度」的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 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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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是否有顯著的差 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做進一 步檢定顯著差異之年齡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的結果如表 4-12:
表 4-12:受訓年度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法
依變數 年度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P值 LSD
92 855 79.4803 .88852 93 1128 79.6343 2.51605 94 1099 79.8318 1.10272 95 1347 79.8035 2.40460 96 1278 79.1811 4.55509 97 1228 79.1906 4.64457 生活管
理成績
總和 6935 79.5174 3.18673
10.132 .376
92 855 75.2573 3.32421 2>1、2>3
93 1128 77.5592 3.44956 2>4、2>5 94 1099 76.4048 1.76512 2>6、3>1 95 1347 76.5170 3.55836 3>5、3>6 96 1278 75.3595 4.50312 4>1、4>5 97 1228 75.5486 4.05176
68.455 .000
4>6 專題研
討成績
總和 6935 76.1286 3.67727 92 855 73.6292 4.43314 93 1128 71.2375 5.69508 94 1099 70.9290 4.19168 95 1347 74.3171 5.60431 96 1278 68.4727 6.70525 97 1228 66.9279 5.49326 案例書
面寫作 成績
總和 6935 70.8080 6.10462
324.693 .000
1>2、1>3 1>5、1>6 2>5、2>6 3>5、3>6 4>1、4>2 4>3、4>5 4>6、5>6 註:1:92年度、2:93年度、3:94年度、4:95年度、5:96年度、6:97年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4-12中得知不同受訓年度的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中之「專題 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顯著性均小於 α值(<.05),故應拒絕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受訓年度」之受訓學員,
與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有顯著差 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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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訓年度為「93」年者其顯著性高於其他各年度,表示受訓年度為「93」
年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其他年度者。
(2)受訓年為「94」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2 年、96 年及 97 年度,表示受訓 年度為「94」年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於 92 年、96 年及 97 年度者。
(3)受訓年為「95」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2 年、96 年、97 年度,表示受訓 年度為「95」年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 92 年、96 年、97 年度者。
3.從表 4-12 中由事後比較考驗得知,以「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依變項而言:
(1)受訓年度為「92」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3、94、96、97 年度,表示受訓 年度為「92」年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 93、94、96、97 年度者。
(2)受訓年為「93」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6 年及 97 年度,表示受訓年度為
「93」年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 96 年及 97 年度者。
(3)受訓年為「94」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6 年、97 年度,表示受訓年度為
「94」年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 96 年、97 年度者。
(4)受訓年為「95」年者其顯著性高於各年度,表示受訓年度為「95」年 者其專題研討成績優於各年度者。
(5)受訓年為「96」年者其顯著性高於 97 年度,表示受訓年度為「96」年 者,其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優於 97 年度者。
參 參
參 參、 、 、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不及格受訓學員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推論性統計分析
本節為探討不及格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對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 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差異情形,對於性別項目,以 t 檢定加 以分析,而年齡、教育程度、受訓年度等項目,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進行各構面的檢定,若達顯著水準,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 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簡稱 LSD) 進一步檢定那 幾組之差異情形達顯著水準,並進一步就組別間做差異性之比較分析。
一、性別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性別」的不及格受訓學員,與其成績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 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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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不同性別的不及格受訓學員在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 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是否有顯著差異存在,其 t 檢 定的結果如表 4-13。
表 4-13:不及格受訓學員之性別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案例書面寫 作成績之 T 檢定
依變數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的 標準誤 生活管理成績 男 236 76.7619 14.44026 .93998 女 87 75.9345 16.80317 1.80149 專題研討成績 男 236 72.5778 12.82378 .83476 女 87 71.3236 15.81679 1.69574 案例書面寫作成績 男 236 56.6333 12.96371 .84387 女 87 56.0178 15.70890 1.68417
(三)結果分析
從表 4-13 中得知不同性別的不及格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 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的 t 考驗的顯著性均大 於α值(>.05),故應接受 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性別」之不及格受 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之間無差異存在。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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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年齡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年齡」之不及格受訓學員,與其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 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年齡的不及格受訓學員對訓練成績考 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是否有顯 著的差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
做進一步檢定顯著差異之年齡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的結果如表 4-14:
變異數相等的
Levene 檢定 平均數相等的 t 檢定
依變數
F 檢 定
顯著
性 t 自由度
顯著性 (雙尾)
平均 差異
標準誤 差異
差異的95%
信賴區間
下界 上界
生活管 理成績
假設變異 數相等
.997 .319 .437 321 .663 .82738 1.89513 -2.90106 4.55582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407 135.526 .685 .82738 2.03198 -3.19110 4.84586
專題研 討成績
假設變異 數相等
1.806 .180 .730 321 .466 1.25419 1.71707 -2.12394 4.63232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664 129.938 .508 1.25419 1.89006 -2.48509 4.99347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假設變異 數相等
.932 .335 .357 321 .721 .61553 1.72498 -2.77816 4.00922
不假設變
異數相等
.327 131.568 .744 .61553 1.88376 -3.11084 4.34190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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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4:不及格受訓學員之年齡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 作成績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
依變數 年齡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P值 35-39歲 14 79.4643 1.18426
40-44歲 48 76.1646 16.08052 45-49歲 88 75.1011 18.56446 50-54歲 111 76.5306 14.88256 55歲以上 62 78.2242 10.18195 生活管理
成績
總和 323 76.5390 15.09059
.529 .715
35-39歲 14 74.9464 1.26407 40-44歲 48 72.8115 10.85234 45-49歲 88 70.3057 17.40968 50-54歲 111 72.2374 14.13529 55歲以上 62 73.9363 9.69207 專題研討
成績
總和 323 72.2399 13.68005
.834 .504
35-39歲 14 59.6250 3.57038 40-44歲 48 57.6927 12.71195 45-49歲 88 55.7463 16.77607 50-54歲 111 56.7306 12.24623 55歲以上 62 55.3589 13.82339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總和 323 56.4676 13.73438
.449 .773
註:1:35-39歲、2:40-44歲、3:45-49歲、4:50-54歲、5:55歲以上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從表4-14中得知不同年齡之不及格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 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 顯著性均大於α值(>.05),故應接受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年齡」之 不及格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 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無顯著差異存在。
三、教育程度
(一)研究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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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教育程度的不及格受訓學員對訓練成 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是否有顯 著的差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
做進一步檢定顯著差異之教育程度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的結果 如表 4-15:
表 4-15:不及格受訓學員之教育程度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 面寫作成績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
依變數 教育程度 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P值
高中職以下 15 79.3667 .54989 專科 71 76.0493 16.10837 大學 152 75.7770 16.72905 碩士 74 77.4865 13.05546 博士 11 80.0000 1.87083 生活管理
成績
總和 323 76.5390 15.09059
.462 .764
高中職以下 15 74.6833 2.18450 專科 71 71.5359 15.21285 大學 152 71.4664 15.83995 碩士 74 73.6291 8.79192 博士 11 74.7955 1.83650 專題研討
成績
總和 323 72.2399 13.68005
.572 .683
高中職以下 15 54.5700 11.04951 專科 71 56.1570 14.36061 大學 152 55.2916 15.42834 碩士 74 58.9426 10.18246 博士 11 60.6591 4.06398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總和 323 56.4676 13.73438
1.219 .302
註:1:高中職以下、2:專科、3:大學、4:碩士、5:博士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從表4-15中得知不同教育程度的不及格受訓學員在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顯著性均大於α值(>.05),故應接受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教育程度」
之不及格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 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無顯著差異存在。
四、受訓年度
(一)研究假設
H0:不同「受訓年度」的不及格受訓學員,與其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 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之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年度的不及格受訓學員對訓練成績考 核構面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是否有顯著的 差異,如果有顯著的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做進 一步檢定顯著差異之年齡組別究竟在哪幾組之間,其檢驗的結果如表 4-16:
表 4-16:不及格受訓學員之受訓年度與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 面寫作成績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
依變數 年度分類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92 5 63.8000 35.68893 93 33 77.0455 13.89827 94 28 79.5893 .57821 95 24 73.2750 22.58763 96 111 76.3829 14.85123 97 122 77.0082 14.28199 生活管理
成績
總和 323 76.5390 15.09059
1.203 .307
92 5 58.3500 32.62840 93 33 73.2758 13.37304 94 28 75.4679 1.45782 95 24 68.7813 21.21337 96 111 71.9248 14.03945 97 122 72.7553 11.70133 專題研討
成績
總和 323 72.2399 13.68005
1.754 .12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2 5 50.0000 27.97320 93 33 54.7061 15.81521 94 28 58.4911 5.85768 95 24 49.6896 20.31396 96 111 56.6119 14.09917 97 122 57.9467 11.32681 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
總和 323 56.4676 13.73438
1.9434 .088
註:1:92年度、2:93年度、3:94年度、4:95年度、5:96年度、6:97年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結果分析
從表4-16中得知不同年度的不及格受訓學員在成績考核構面之生活管理 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寫作成績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顯著性均 大於α值(>.05),故應接受H0虛無假設,顯示不同「受訓年度」之不及 格受訓學員,與訓練成績考核之生活管理成績、專題研討成績及案例書面 寫作成績無顯著差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