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中 華 大 學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中 華 大 學"

Copied!
13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題目:地主國外資優惠政策之研究

系 所 別:科技管理研究所 學號姓名:D08903001 李陳國 指導教授:賀力行 博士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

(2)
(3)
(4)
(5)

地主國外資優惠政策之研究

學生:李陳國 指導教授:賀力行 博士

摘 要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FDI)不僅給地主國帶來金融資本,還帶來 了 管 理 技 巧 和 生 產 技 術 , 有 利 於 地 主 國 開 拓 國 際 市 場 , 這 一 點 得 到 越 來 越 多 國 家 的 承 認 。 因 此 , 近 年 來 世 界 各 國 都 致 力 於 吸 引 FDI,並調 整 本 國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使 之 更 加 有 利 於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 研 究 者 運 用 現 代 經 濟 學 的 理 論 和 方 法 , 以 地 主 國 「 吸 引 」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為 核 心 的 賽 局 過 程,構 造 了 一 個 賽 局 分 析 的 理 論 架 構。同 時,針 對 台 灣 近 50 年 來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的 演 變 歷 程,進 行 了 系 統 的 理 論 驗 證 及 說 明。其 研 究 結 論:

地 主 國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的 最 適 水 平 應 該 與 其 外 資 需 求 的 迫 切 程 度 或 資 本 缺 口 的 大 小 成 正 比 , 與 其 投 資 環 境 的 優 越 程 度 成 反 比 。 另 外 , 本 文 提 出 地 主 國 與 跨 國 企 業 的「 三 維 談 判 模 式 」及「 優 惠 政 策 實 施 準 則 」,作 為 本 研 究 地 主 國 外 資 政 策 談 判 的 應 用 原 則 。

關 鍵 詞 : 地 主 國 、 跨 國 企 業 、 賽 局 理 論 、 優 惠 政 策

(6)

誌 謝

熟 讀 經 濟 學 並 不 會 變 成 另 一 個 人,但 透 過 對 方 法 架 構 的 學 習,與 邏 輯 思 想 的 訓 練 , 更 有 助 於 將 內 心 的 想 法 清 楚 地 表 達 出 來 , 減 低 與 他 人 溝 通 的 障 礙 , 同 時 也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找 到 理 論 分 析 基 礎 , 不 管 是 面 臨 重 大 抉 擇 , 或 是 日 常 行 為 處 理 , 都 能 更 有 自 信 。

年 歲 愈 長,對 人 生 愈 有 一 份 敬 謹 之 情,始 知 萬 事 不 易,自 己 能 有 小 小 收 獲 , 都 是 別 人 辛 勤 和 汗 水 中 獲 得 的 , 首 先 要 感 謝 賀 力 行 教 授 , 六 年 來 與 老 師 相 處 , 所 得 到 的 知 識 啟 迪 固 然 可 貴 , 然 而 , 一 直 帶 領 著 我 們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與 教 學 領 域 , 卻 更 加 歷 久 彌 新 , 其 提 攜 與 關 愛 之 情 實 無 法 以 筆 墨 形 容 。 此 情 難 報 , 我 永 誌 於 心 。

其 次,我 感 謝 在 博 士 班 授 課 的 李 堯 賢 教 授,讓 我 有 機 會 按 步 就 班 進 入 經 濟 學 的 殿 堂 , 從 高 等 個 體 、 高 等 總 體 、 產 業 組 織 、 動 態 經 濟 、 以 及 賽 局 理 論 , 使 我 更 深 刻 地 領 悟 到 李 教 授 教 學 態 度 和 治 學 嚴 謹 , 為 學 生 未 來 從 事 教 學 所 圭 臬 。 師 生 之 情 難 以 言 表 , 在 這 裏 , 只 有 深 深 的 謝 意 和 敬 意 。

於 論 文 審 查 期 間,復 蒙 蔡 克 教 授、黃 慶 隆 教 授、李 友 錚 教 授、李 堯 賢 教 授 以 及 蔣 德火宣 教授諸位師長提供許多寶貴的意見與指正,使得 本 文 經 修 正 部 分 疏 失 並 補 強 後 , 能 夠 更 為 嚴 謹 而 充 實 , 特 表 謝 忱 。

最 後,要 感 謝 默 默 為 我 祝 福 的 家 人,尤 其 更 要 感 謝 最 大 的 精 神 支 持 我 摯 愛 的 妻 子 - 寶 玲 , 她 的 無 怨 無 悔 鼓 勵 我 、 協 助 我 , 在 事 業 上 , 她 是 我 的 好 幫 手 , 在 生 活 上 , 則 是 無 微 不 至 照 顧 我 的 伴 侶 。 她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 使 我 能 順 利 地 完 成 論 文 的 寫 作 , 感 謝 這 段 日 子 所 付 出 的 關 鍵 與 包 容 , 萬 分 感 激 , 謹 於 此 表 達 最 深 的 謝 意 。

李 陳 國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六 月

於 台 中 大 雅

(7)

目 錄

摘 要... i

誌 謝... ii

目 錄... iii

圖 目 錄... v

表 目 錄... vi

第 一 章 緒 論... 1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1.2 研究目的 ... 4

1.3 研究結構 ... 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7

2.1 壟斷優勢理論(Specific Advantages Theory) ... 7

2.2 產品生命周期理論(Product Life Cycle Theory) ... 10

2.3 比較優勢理論(The 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 14

2.4 內部化理論(Internalization Theory)... 18

2.5 國際生產折衷理論 ... 22

2.6 文獻評述 ... 27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 29

3.1 賽局理論形成與發展 ... 29

3.2 賽局的分類及特徵 ... 34

3.3 賽局理論分析綜述 ... 38

第 四 章 我 國 外 資 發 展 歷 程... 45

4.1 我國外資流入情形 ... 45

4.2 我國外資政策發展概況 ... 51

第 五 章 基 本 模 型... 56

5.1 Nash 賽局分析 ... 56

5.2 Stackelberg 賽局分析 ... 68

第 六 章 理 論 驗 證... 76

6.1 我國外資政策之經濟分析 ... 76

6.2 現階段我國的外資政策 ... 79

6.3 案例說明 ... 81

(8)

第 七 章 Nash 談判模式及實施準則 ... 87

7.1 談判模式的建構 ... 87

7.2 地主國外資優惠政策實施準則 ... 97

第 八 章 結 論 及 建 議... 116

8.1 結論 ... 116

8.2 後續研究之建議 ... 117

參 考 文 獻 ... 119

附 錄...125

(9)

圖 目 錄

圖 1.1 本文研究結構 ... 6

圖 4.1 歷年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金額統計圖 ... 49

圖 5.1 投資規模與收益水平之關係 ... 58

圖 5.2 地主國的資本缺口 ... 61

圖 5.3 Nash 賽局均衡點 ... 65

圖 5.4 地主國資本缺口與優惠水平 ... 66

圖 5.5 地主國優惠程度與跨國企業投資規模 ... 67

圖 5.6 Stackelberg 賽局均衡點 ... 72

圖 6.1 我國外資政策之經濟分析 ... 77

圖 6.2 我國現階段外資優惠政策 ... 80

圖 7.1 資源/目標重要性 ... 89

圖 7.2 資源/目標一致性 ... 91

圖 7.3 地主國政府與跨國企業的談判模式 ... 91

(10)

表 目 錄

表 1.1 跨國企業活動指標 ... 1

表 1.2 1991~2001 年各國 FDI 政策的變化 ... 2

表 2.1 企業優勢類型與國際經營方式 ... 24

表 2.2 國際生產之決定因素 ... 24

表 2.3 因素稟賦/市場失靈模型與國際生產之關係 ... 25

表 3.1 賽局的分類及對應的均衡概念 ... 35

表 4.1 歷年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金額統計表 ... 47

表 4.1 歷年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金額統計表(續) ... 48

表 4.2 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分業統計表(1952-2000) ... 50

表 4.3 不同時期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分業統計表 ... 51

表 4.4 台灣經濟發展策略-外資政策與作法 ... 54

表 4.4 台灣經濟發展策略-外資政策與作法(續) ... 55

表 5.1 Nash 賽局與 Stackelberg 賽局之均衡點比較 ... 74

表 6.1 2002 年 1-11 月對內對外投資比較表 ... 80

表 7.1 跨國企業與地主國談判勢力實證分析的不同結論 ... 97

表 7.2 財政優惠政策 ... 99

表 7.3 金融優惠政策 ...103

表 7.4 其他優惠政策 ...105

表 7.5 直接投資區位選擇中的政策影響 ... 110

表 7.6 跨國企業對地主國優惠措施重要性的排列... 113

表 7.7 市場導向與最重要的 5 項優惠措施 ... 113

表 7.8 行業分佈與最重要的 5 項優惠措施 ... 114

表 7.9 投資規模與最重要的 5 項優惠措施 ... 114

表 7.10 投資階段與最重要的 5 項優惠政策 ... 114

(11)

第 一 章 緒 論

1 . 1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依 據 聯 合 國 貿 易 暨 發 展 委 員 會(UNCTAD)2001 年 10 月 發 佈 之

「2001 年世界投資報告」(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1)【74】指出,

2000 年全球對外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簡稱 FDI)金額創 新 高,金 額 為 12,710 億美元,成長率為 18%,同時截至目前全球約有 630,000 家跨國企業(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在海外設立 800,000 家 以 上 分 支 機 構 。 全 球 跨 國 企 業 的 活 動 約 佔 全 球 貿 易 量 的 三 分 之 二 , 從

表 1.1 跨國企業活動指標可知,跨國企業對外投資逐年遞增,已成為

現 今 熱 門 的 課 題 。

表 1.1 跨國企業活動指標

項 目 1982 年 1990 年 2000 年 海 外 公 司 銷 售 額(US$billion) 2,465 5,467 15,680 海 外 公 司 總 產 值(US$billion) 565 1,420 3,167 海 外 公 司 總 資 產(US$billion) 1,888 5,744 21,012 海 外 公 司 出 口 額(US$billion) 637 1,166 3,572 海 外 公 司 僱 用 人 數(千人) 17,454 23,721 45,587

資 料 來 源: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1【 74】。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不 僅 給 地 主 國 (Host Country)帶 來 了 金 融 資 本,還 帶 來 了 管 理 技 巧 和 生 產 技 術,有 利 於 地 主 國 開 拓 國 際 市 場,

這 一 點 得 到 越 來 越 多 國 家 的 承 認 。 由 於 跨 國 企 業 的 外 國 直 接 投 資 對 地 主 國 經 濟 發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義 , 世 界 各 國 包 括 已 開 發 國 家 和 開 發 中 國 家 對 跨 國 企 業 FDI 的 態 度 都 發 生 了 巨 大 變 化 。 所 有 國 家 都 致 力 於 吸 引 FDI,並調整本國外資優惠政策使之更加有利於跨國企業投資。

在 20 世紀 60~70 年代,開發中國家普遍恐懼和厭惡 FDI,而現 在 則 普 遍 渴 望 FDI;與 1968 年以前不同,現在歐美國家幾乎所有的政 策 制 定 者 也 都 不 再 對 FDI 的流入加以限制;韓國和印度長期以來反對 大 規 模 的 FDI 湧入,他們現在的政策也寬鬆了許多;同樣,加拿大也

(12)

調 整 了 對 FDI 的 政 策 , 從 實 施 各 項 限 制 性 措 施 轉 向 積 極 促 進 和 吸 引 FDI 流入。

如 何 更 多 地 吸 引 跨 國 企 業 直 接 投 資 成 為 世 界 各 國 制 定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的 主 要 目 標 。 地 主 國 政 府 的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是 影 響 和 決 定 跨 國 企 業 直 接 投 資 的 重 要 因 素,也 是 效 果 最 明 顯、作 用 最 直 接 的 因 素。40 多年 來 , 世 界 各 國 一 直 採 用 各 種 不 同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來 吸 引 FDI,以實現有 關 投 資 目 標 。20 世紀 80 年代的初期以來,許多國家設計和實施的法 規 旨 在 更 多 地 吸 引 跨 國 企 業 直 接 投 資 , 或 為 跨 國 企 業 創 造 一 個 更 為 有 利 的 投 資 環 境 。

依 據 2002 年世界投資報告指出,1991~2001 年期間,世界各國 共 有 1393 項 FDI 政策改革,其中的 1315 項是朝有利於吸引跨國企業 直 接 投 資 的 方 法 改 進。2000 年的 150 項 FDI 法規修改中,有 147 項是 放 寬 對 外 國 投 資 者 的 條 件 。2001 年有 71 個國家共修改了 208 項投資 政 策,其 中 194 項政策修改是為了促進跨國企業投資,如表 1.2 所示:

表 1.2 1991~2001 年各國 FDI 政策的變化

項 目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投 資 管 制 發 生

變 化 的 國 家 數 35 43 57 49 64 65 76 60 63 69 71 變化數量 82 79 102 110 112 114 151 145 140 150 208 利 於 FDI* 80 79 101 108 106 98 135 136 131 147 194

不 利 於 FDI** 2 0 1 2 6 16 16 9 9 3 14

* 包 括 放 鬆 管 制 、 強 化 市 場 機 能 及 增 加 優 惠 措 施

**包 括 加 強 管 制 、 減 少 優 惠 措 施 等 。

資 料 來 源: World Investment Report 1992-2002, 本 研 究 整 理 。

由 表 1.2 顯示,外資優惠政策已經成為國家之間競相吸引 FDI 的 重 要 工 具 , 地 主 國 提 供 優 惠 的 種 類 與 範 圍 在 所 有 國 家 都 明 顯 增 加 。

古 典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並 未 探 討 跨 國 企 業 與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課 題

【2】。但是,自從近世紀跨國企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對外直接投資

活 動 蓬 勃 發 展 之 後 , 研 究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的 學 者 便 試 圖 將 傳 統 理 論 進 行 修 正 , 以 便 能 適 當 地 解 釋 此 種 現 象 。

但 既 有 的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 不 論 是 壟 斷 優 勢 理 論

(13)

(Hymer【39、40】;Kindleberger【43】;Caves【22】)、內部化理論(Magee

【55】;Buckley 與 Casson【19】;Rugman【65】)、產品生命周期理 論(Vernon【75、76】;Wells Jr.【79】)、比較優勢理論(K.Kojima【45、

46、47】),國際生產折衷理論(Dunning【28、30、31】);還有關於 FDI 外 溢 效 果 的 實 證 文 獻,如 Caves【23】、Blomstrom 與 Persson 【17】、

Haddad 與 Harrison【 37】、 Kokko【 48】、 Kokko, Tansini 與 Zejan

【49】、鄒孟文、劉錦添【9】、Ramstetter【64】、Yih-Chyi Chung 與 Chi-Mei Lin【80】、 賴 朝 煌 【 12】、 彭 玉 樹 【 8】等,都是從跨國企業 投 資 者 的 角 度 出 發 的 , 而 且 是 從 個 別 跨 國 企 業 的 角 度 出 發 的 。 地 主 國 只 是 作 為 理 論 分 析 的 背 景 和 前 提 的 , 並 未 進 入 分 析 的 架 構 之 中 。

既 使 近 年 來 有 些 學 者,已 著 重 於 探 討 地 主 國 政 府 對 跨 國 企 業 所 採 行 的 政 策 。 如 Brander 與 Spencer【18】探討地主國有失業情況時,

政 府 對 外 國 廠 商 出 口 或 直 接 投 資 的 最 適 課 稅 政 策;Levinsohn【49】分 析 有 外 人 直 接 投 資 可 能 時 , 地 主 國 政 府 採 取 關 稅 與 限 額 政 策 等 價 性 (equivalence);Levy 與 Nolan【52】分析外國廠商直接投資對地主國 福 利 的 影 響;Prusa【63】探討地主國政府在訊息不充分下,對藉由「移 轉 價 格 」 套 利 的 跨 國 企 業 的 最 適 管 理(regulation)政策,這是「誘因經 濟 學 」(incentive economics) 在 跨 國 企 業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中 的 應 用 ; Bartolini 【 14】 討 論 地 主 國 政 府 對 外 人 直 接 投 資 的 最 適 限 額 政 策 等

【2】。地主國的政策已被納入分析,成為跨國企業投資決策的一個重

要 因 素 。 但 是 僅 限 於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決 策 的 約 束 條 件 。 對 於 地 主 國 與 跨 國 企 業 之 間 的 相 互 作 用 這 一 過 程 的 內 在 層 面 , 還 缺 乏 深 入 了 解 。 因 為 已 有 理 論 的 分 析 中 , 地 主 國 並 沒 有 成 為 內 生 的 決 策 主 體 , 而 是 將 其 特 徵 預 先 設 定 , 然 後 作 為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決 策 的 背 景 限 制 納 入 分 析 架 構 中 。 所 以 , 這 些 理 論 的 目 的 重 心 在 說 明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的 行 為 , 對 地 主 國 行 為 機 制 和 特 徵 的 分 析 間 接 而 模 糊 , 這 是 難 以 滿 足 我 們 的 理 論 需 求 的 。

因 為,從 跨 國 企 業 角 度 分 析,是 研 究 跨 國 企 業 為 何 到 國 外 投 資 , 到 那 些 國 家 去 投 資 呢? 因而,這一分析基本上是以投資收益的分配為 既 定,而 以 投 資 收 益 的 創 造 為 中 心,集 中 觀 察 跨 國 企 業 FDI 的動機和 流 向 , 而 一 般 不 觀 察 投 資 的 規 模 和 質 量 。 後 者 作 為 跨 國 企 業 最 大 化 決

(14)

策,是 投 資 理 論 中 已 經 解 決 了 的 問 題,並 不 構 成 跨 國 企 業 FDI 理論的 特 殊 問 題。因 此,現 有 的 跨 國 企 業 FDI 理論,不僅主要是一種個體分 析 , 而 且 基 本 上 是 一 種 供 給 決 定 理 論 。 這 樣 的 理 論 不 僅 是 不 完 整 的 , 而 且 其 解 釋 能 力 也 很 有 限 。

從 地 主 國 的 角 度 切 入,所 提 出 的 問 題 主 要 不 是 投 資 能 否 為 跨 國 企 業 創 造 收 益,而 是 地 主 國 能 夠 在 投 資 收 益 中 拿 到 多 少?不是跨國企業到 哪 個 國 家 投 資,而 是 地 主 國 能 夠 得 到 多 少 投 資 以 及 得 到 什 麼 樣 的 投 資?

因 而 , 與 從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者 的 角 度 切 入 不 同 , 首 先 , 這 一 分 析 是 以 投 資 收 益 的 創 造 為 前 提 , 關 注 的 主 要 是 投 資 收 益 的 分 配 , 在 這 裏 投 資 的 規 模 和 質 量 就 成 為 考 察 的 中 心 。 其 次 , 考 察 的 方 式 不 是 前 述 的 個 體 分 析 , 而 是 以 廠 商 分 析 為 基 礎 , 對 在 某 地 主 國 的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做 總 體 觀 察,因 而 與 地 主 國 對 峙 的 不 是 個 別 投 資 者(包括實際跨國企業投資者和 潛 在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者)。再次,由於跨國企業投資的規模和質量是由地 主 國 的 行 為 選 擇 , 都 會 進 入 考 察 的 視 野 , 投 資 的 決 定 既 是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者 的 收 益 最 大 化 決 策 , 也 是 地 主 國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選 擇 , 因 而 是 二 者 賽 局 的 均 衡 解 。 這 會 對 分 析 方 法 提 出 新 的 要 求 , 也 是 本 文 主 要 的 研 究 動 機 之 一 。

另 外,近 年 來,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研 究 已 取 得 了 一 些 成 果,但 是 其 應 用 性 研 究 還 有 待 深 入 探 討,尤 其 在 FDI 理論研究地主國政府與跨國企 業 談 判 問 題 有 很 大 限 制 , 它 還 不 能 從 務 實 角 度 看 地 主 國 政 府 與 跨 國 企 業 之 間 談 判 問 題 , 這 是 一 個 急 需 解 決 而 尚 未 得 到 解 決 的 問 題 , 這 也 是 本 文 主 要 的 研 究 動 機 之 二 。

1 . 2 研 究 目 的

有 鑑 於 國 內 外 學 者 研 究 之 不 足,因 此 本 文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以 地 主 國 為 核 心,運 用 現 代 經 濟 學 賽 局 理 論(Game Theory)為工具,建立關於利 用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的 理 論 分 析 架 構 , 以 期 能 為 該 領 域 研 究 的 基 本 方 向 和 模 式 的 確 定 , 做 一 些 基 礎 性 、 應 用 性 的 研 究 。 具 體 而 言 , 其 研 究 目 的 有 下 列 二 點 :

一 、 構 建 以 地 主 國 利 益 為 核 心 , 以 引 進 和 利 用 跨 國 企 業 投 資 為 主 要 研

(15)

究 對 象 , 以 地 主 國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的 最 適(optimal)設 計 為 宗 旨 的 賽 局 理 論 分 析 模 型 。 同 時 , 對 於 台 灣 近 五 十 年 來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的 演 變 歷 程 , 進 行 了 系 統 的 理 論 驗 證 及 說 明 。

二 、 主 國 政 府 與 跨 國 企 業 的 「 三 維 談 判 模 式 」 及 地 主 國 「 外 資 優 惠 政 策 實 施 準 則 」, 作 為 本 文 應 用 性 研 究 。

1 . 3 研 究 結 構

本 文 研 究 結 構 , 如 圖 1.1 所示:

(16)

第 一 章 結論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1.2 研究目的

1.3 研究結構 第 二 章 文獻探討 2.1 壟斷優勢理論 2.2 產品生命周期 2.3 比較優勢理論 2.4 內部化理論

2.5 國際生產折衷理論 2.6 文獻評述

第 三 章 研究方法

3.1 賽局理論形成與發展 3.2 賽局的分類及特徵 3.3 賽局理論分析綜述 第 四 章 我國外資發展歷程 4.1 我國外資流入情形 4.2 我國外資政策發展概況 第 五 章 基本模型

5.1 Nash 賽局分析

5.2 Stackelberg 賽局分析 第 六 章 理論驗證

6.1 我國外資政策之經濟分析 6.2 現階段我國的外資政策 6.3 案例說明

第 七 章 Nash 談判模式及實施準則 7.1 談判模式的建構

7.2 地主國外資優惠政策實施準則 第 八 章 結論及建議

8.1 結論

8.2 後續研究之建議

圖 1.1 本文研究結構

(17)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相 關 文 獻 共 分 五 類 , 分 別 為 壟 斷 優 勢 理 論 、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 內 部 化 理 論 、 以 及 國 際 生 產 折 衷 理 論 , 將 對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做 一 深 入 的 回 顧 與 檢 討 , 最 後 提 出 文 獻 評 述 , 以 瞭 解 現 有 文 獻 對 本 研 究 議 題 之 闡 釋 或 不 足 之 處 , 以 作 為 研 究 者 未 來 努 力 的 方 向 。

2 . 1 壟 斷 優 勢 理 論 ( S p e c i f i c A d v a n t a g e s T h e o r y )

一 、 理 論 背 景

國 際 經 濟 學 的 傳 統 理 論 是 以 市 場 完 全 競 爭、信 息 充 分 和 生 產 要 素 在 國 際 間 不 能 直 接 流 動 為 假 設 前 提 的 , 國 際 貿 易 乃 是 國 際 經 濟 交 往 的 重 要 甚 至 是 唯 一 的 形 式 。 從 Adam Smith 的 絕 對 利 益 理 論 、 David Ricardo 的比較利益理論到 Heckscher-Ohlin(簡稱 H-O 理論或 H-O 模 型 ) 的 要 素 稟 賦 理 論 均 是 如 此 。 實 際 上 , 如 果 現 實 世 界 真 的 能 實 現 上 述 假 定 下 的 自 由 貿 易,那 麼 就 根 本 不 需 要 跨 國 企 業。例 如,在 H-O 模 型 中 , 全 球 福 利 的 最 大 化 是 由 建 立 在 比 較 優 勢 基 礎 上 的 國 際 分 工 體 系 決 定 的 , 而 比 較 優 勢 又 由 不 同 國 家 的 要 素 稟 賦 所 決 定 。 在 完 全 競 爭 以 及 自 由 貿 易 的 條 件 下 , 全 球 福 利 最 大 化 總 是 可 以 通 過 競 爭 而 達 到 , 不 需 要 其 他 形 式 的 國 際 經 濟 活 動 。 因 此 這 些 理 論 模 型 不 能 解 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現 象 。 然 而 , 這 些 理 論 的 許 多 概 念 和 思 想 , 對 後 來 的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卻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

二 、 基 本 內 容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在 完 全 競 爭 的 假 定 下,不 可 能 有 很 好 解 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現 象 。 最 早 注 意 這 一 問 題 並 把 不 完 全 競 爭 與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聯 繫 起 來 進 行 探 索 的 , 是 被 有 些 西 方 學 者 稱 為 「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之 父 」 的 Hymer 【 39 】。 他 在 他 的 博 士 論 文 《 一 國 企 業 的 國 際 業 務 》 (The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of National Firms) 【39】中所提出的主要論 點,在 經 過 kindleberger【43】進一步發展和改善後,現以成為經典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 這 就 是 著 名 的 海 一 金 傳 統(Hymer-Kindleberger

(18)

Tradition),或稱為壟斷優勢理論(Specific Advantage Theory)。

在 海 一 金 理 論 中,Hymer 明確指出了對外直接投資與證券投資的 根 本 區 別 , 認 為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最 主 要 的 特 點 是 與 控 制 權 緊 緊 聯 繫 。 他 強 調 擁 有 或 獲 得 金 融 資 本 的 有 利 條 件 並 不 是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充 分 條 件 , 而 跨 國 企 業 利 用 由 於 市 場 不 完 全 性 所 產 生 的 企 業 特 定 優 勢 (Firm-Specific Advantage)對海外業務進行控制,以抵消當地企業的優 勢 而 獲 得 足 夠 的 回 報 , 才 是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根 本 原 因 。Hymer 提 出 了 兩 個 重 要 的 前 提 和 概 念 : 一 個 是 市 場 不 完 全 性 (Market Imperfection),另一個是企業特定優勢。

Hymer 認為,完全競爭是一種純粹的情況,現實中並不多見,而 更 多 存 在 的 是 不 完 全 競 爭 。 在 完 全 競 爭 的 條 件 下 , 企 業 不 具 有 支 配 市 場 的 力 量 , 因 而 不 需 要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因 為 這 並 不 會 給 投 資 企 業 增 加 什 麼 優 勢 。 而 市 場 的 不 完 全 競 爭 性 才 有 可 能 使 跨 國 企 業 在 國 內 獲 得 壟 斷 優 勢,並 通 過 直 接 投 資 在 國 外 生 產 加 以 利 用。Kindleberger【43】進 一 步 研 究 了 市 場 不 完 全 性 , 作 為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先 決 條 件 的 重 要 性 。 他 指 出 :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存 在 , 是 以 存 在 著 商 品 或 要 素(包 括 技 術)市 場 的 不 完 全 性 , 以 及 政 府 或 企 業 對 競 爭 的 干 預 所 導 致 的 市 場 不 完 全 性 為 前 提 的 。 而 企 業 的 壟 斷 優 勢 , 至 少 可 以 從 四 種 不 完 全 市 場 中 產 生 :

(一)由產品差異、行銷能力的不同所導致的商品市場不完全。

(二)由 專 利 保 護 、 專 有 技 術 和 管 理 水 平 等 的 不 同 , 所 導 致 的 市 場 不 完 全 。

(三)由 企 業 規 模 經 濟 , 如 水 平 一 體 化 和 垂 直 一 體 化 , 所 導 致 的 市 場 不 完 全 。

(四)由 於 政 府 干 預 、 政 府 政 策 , 如 稅 收 、 利 率 和 匯 率 等 政 策 , 所 導 致 的 市 場 不 完 全 。

Hymer 研究了美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工業部門的構成,發現對 外 直 接 投 資 與 壟 斷 的 工 業 部 門 結 構 有 關 , 據 此 ,Hymer 提出了產生對 外 投 資 的 兩 個 充 分 條 件 。

(19)

(一)企 業 要 進 行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則 首 先 必 須 具 備 某 些 特 定 優 勢 , 如 基 於 國 際 技 術 許 可 市 場 不 完 全 性 的 特 定 生 產 技 術 。

(二)企 業 要 進 行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則 位 於 不 同 國 家 的 企 業 收 益 必 須 具 有 負 的 相 關 性 , 即 國 際 的 相 互 影 響 具 有 負 相 關 性 。

三 、 理 論 發 展

企 業 特 定 優 勢 是 海 一 金 理 論 的 核 心 內 容,然 而,對 於 這 種 優 勢 的 本 質 和 構 成 ,Hymer 並沒有深入研究,而是由後來的諸多學者研究改 善 的 , 由 此 形 成 了 海 一 金 學 派 。 雖 然 研 究 的 重 點 不 同 , 但 這 些 研 究 的 共 同 出 發 點 是 , 利 用 外 部 市 場 不 完 全 性 所 形 成 的 不 同 優 勢 , 是 促 使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動 因 。 這 一 點 是 區 別 於 內 部 化 學 派 的 關 鍵 。

四 、 理 論 的 評 價

海 一 金 理 論 對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的 發 展 產 生 了 巨 大 影 響。有 的 學 者 認 為,隨 後 的 所 謂「 新 理 論 」,如 折 衷 理 論 和 內 部 化 理 論 等 並 沒 有 增 加 多 少 新 內 容 【57】。而 Dunning【29】和 Rugman【66】則認為,Hymer 的 最 大 貢 獻 在 於 把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從 古 典 貿 易 和 投 資 理 論 轉 移 到 跨 國 企 業 分 析 , 其 關 於 市 場 不 完 全 和 企 業 特 定 優 勢 的 觀 點 , 可 謂 影 響 深 遠。然 而,他 們 同 時 也 指 出,雖 然 Hymer 已經認識到在不完全市場中 內 部 化 的 重 要 意 義 , 並 由 此 打 下 了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思 想 基 礎 。 但 由 於 他 沒 能 全 面 揭 示 市 場 失 靈 的 含 義 , 從 而 沒 能 系 統 說 明 科 層 組 織 能 代 替 不 完 全 市 場 而 提 高 效 率 , 以 及 由 此 產 生 壟 斷 優 勢 的 可 能 , 導 致 了 其 理 論 發 展 的 局 限 性。此 外,其 他 一 些 學 者 也 指 出 了 海 一 金 理 論 的 一 些 不 足。

如 Caves【22】指出,該理論並未區分貿易的充分條件與對外直接投

資 的 充 分 條 件 的 區 別 , 從 而 不 能 很 好 說 明 具 有 優 勢 的 企 業 為 什 麼 一 定 要 採 用 FDI 而不選擇出口或其他形式。Buckley and Casson【20】爭論 說;雖 然 Hymer 與 Kindleberger 對此作了說明,認為市場不完全可能 使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較 其 他 形 式 更 優 , 但 即 便 如 此 ,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比 較 利 益 仍 取 決 於 兩 類 壁 壘 因 素 的 程 度 , 一 是 出 口 所 面 臨 的 貿 易 壁 壘 ; 二 是 地 主 國 企 業 與 跨 國 企 業 競 爭 時 所 面 臨 的 知 識 獲 取 障 礙【20】。Aliber

【13】指出,該理論可以解釋地主國企業優勢的產生,但不能說明對

(20)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行 業 和 國 家 模 式 。

綜 合 以 上 分 析,Hymer 的研究突破了國際資本流動導致對外直接 投 資 的 傳 統 理 論 架 構 , 將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從 傳 統 的 國 際 貿 易 和 國 際 投 資 理 論 中 獨 立 出 來 , 把 跨 國 企 業 研 究 從 流 通 領 域 轉 到 生 產 領 域 , 奠 定 了 研 究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理 論 基 礎 , 後 來 的 學 者 基 本 上 都 是 在 「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與 「 市 場 不 完 全 」 這 兩 塊 基 石 上 來 構 築 其 理 論 體 系 的 。 但 是 , 壟 斷 優 勢 理 論 也 有 其 局 限 性 :

(一)Hymer 沿用靜態分析方法,沒有闡明跨國企業壟斷的發展,

也 沒 有 論 述 各 種 市 場 不 完 全 競 爭 狀 態 的 變 動 性 。

(二)Hymer 將主要精力用在對結構市場缺陷的分析上,沒有明確 界 定 因 交 易 成 本 而 引 起 的 各 種 缺 陷,因 而 不 能 全 面 把 握 市 場 失 靈 的 含 義 。

(三)壟 斷 優 勢 理 論 是 美 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實 踐 的 產 物 , 它 所 研 究 的 對 象 是 技 術 經 濟 實 力 雄 厚 、 急 劇 對 外 擴 張 的 美 國 跨 國 企 業 。 根 據 壟 斷 優 勢 理 論 可 以 得 出 這 樣 的 結 論,沒 有 壟 斷 優 勢 的 中 小 企 業 是 無 法 進 行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然 而,自 60 年代以來,已開發國家的 許 多 無 法 壟 斷 優 勢 的 企 業 也 進 行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特 別 是 廣 大 開 發 中 國 家 一 些 企 業 加 入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行 列 。

2 . 2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理 論 ( P r o d u c t L i f e C y c l e T h e o r y )

一 、 理 論 背 景

繼 Hymer 之後,許多關於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企業的觀點與理論

陸 續 出 現,其 中 Raymond Vernon【75、76】的產品生命周期模型(PLC model)和 日 本 學 者 小 島 清 (K.Kojima)【 45、 46、 47】 提 出 的 比 較 優 勢 理 論(The 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獨具特色。儘管這兩種理 論 的 內 容 差 異 甚 大,但 它 們 有 一 個 共 同 點,即 均 是 以 貿 易 理 論 為 基 礎,

從 貿 易 與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相 結 合 的 角 度 解 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 當 然 在 理 論 背 景 上 同 樣 受 到 Hymer 和 Kindleberger 理論的影響。此外,從實際

(21)

分 析 的 對 象 上 來 看,PLC 模型主要解釋的是「美國型」對外直接投資,

而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則 主 要 說 明 「 日 本 型 」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二 、 基 本 內 容

哈 佛 大 學 教 授 Raymond Vernon 認為,壟斷優勢理論並沒有徹底 說 明 跨 國 企 業 需 要 通 過 建 立 海 外 子 公 司 去 佔 領 市 場 , 而 不 是 通 過 出 口 產 品 和 轉 讓 技 術 來 獲 取 利 潤 的 根 本 原 因 。 於 是 ,Vernon 於 1966 年發 表《 產 品 周 期 中 的 國 際 投 資 和 國 際 貿 易 》【75】一文提出了產品生命周 期 理 論。這 裏,產 品 的 生 命 不 是 指 產 品 在 物 質 形 態 上 的 使 用 壽 命,(即 產 品 由 新 變 舊,直 至 磨 損 殆 盡 的 過 程),而是指產品在市場運作中的行 銷 壽 命 , 即 行 銷 學 中 所 指 的 產 品 在 競 爭 中 經 歷 進 入 市 場 , 逐 漸 擴 大 銷 路 , 以 至 廣 泛 流 行 , 又 由 盛 而 衰 , 最 終 被 新 一 代 產 品 所 取 代 的 全 部 過 程 。

Vernon 從 產 品 和 技 術 壟 斷 的 角 度 分 析 了 產 生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原 因 , 認 為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的 發 展 規 律 決 定 了 企 業 必 須 為 佔 領 國 外 市 場 而 進 行 對 外 投 資。Vernon 對美國製造業的情況進行了實證分析,並把產 品 的 生 命 周 期 分 為 創 新 、 成 熟 和 標 準 化 三 個 階 段 , 如 圖 2.1 所示。

Q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階 段 第 三 階 段 出 Ⅰ Ⅱ Ⅲ

口 開 發 中 國 家 量 t1 西歐國家

t2 t3t4 t5 時 間 (t) 進 t0

口 美 國 量

資 料 來 源 :Raymond Vernon,【75】。

註 :t0- 美 國 開 始 生 產 時 間 ; t1- 美 國 開 始 出 口 和 歐 洲 開 始 進 口 時 間 ; t2- 開 發 中 國 家 開 始 進 口 時 間 ; t3- 西 歐 國 家 開 始 出 口 時 間 ; t4- 美 國 開 始 進 口 時 間 ; t5- 開 發 中 國 家 開 始 出 口 時 間 。

圖 2.1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理 論

第 一 階 段 :產 品 的 創 新 階 段 (New Product Stage)

在 開 發 新 產 品、採 用 新 技 術 方 面,國 內 市 場 容 量 大。開 發 與 研 究

(22)

資 金 雄 厚 的 國 家 通 常 居 於 優 勢 地 位 , 因 而 產 品 的 創 新 國 往 往 是 像 美 國 這 樣 的 已 開 發 國 家 。 處 於 創 新 階 段 產 品 , 企 業 一 般 選 擇 在 國 內 生 產 , 大 部 分 產 品 供 國 內 市 場 , 並 通 過 出 口 貿 易 的 形 式 滿 足 國 際 市 場 的 需 求 , 這 是 因 為 企 業 擁 有 能 降 低 成 本 的 壟 斷 技 術 , 同 時 產 品 尚 未 定 型 , 需 要 不 斷 改 進 產 品 設 計、品 質、包 裝 等,以 更 好 地 適 應 消 費 者 的 偏 好 。 第 二 階 段 :產 品 的 成 熟 階 段 (Mature Product Stage)

隨 著 產 品 的 逐 漸 成 熟,市 場 上 對 產 品 的 需 求 量 急 劇 增 加,產 品 的 成 本 優 勢 顯 得 比 產 品 的 差 異 優 勢 更 為 重 要 。 當 在 國 內 生 產 的 邊 際 成 本 之 和 大 於 在 國 外 生 產 的 邊 際 成 本 時 , 在 國 外 生 產 就 更 為 有 利 ; 同 時 , 國 外 出 現 競 爭 者 , 一 些 外 國 廠 商 開 始 仿 制 這 種 產 品 , 創 新 企 業 的 技 術 優 勢 出 現 喪 失 的 危 機 。 為 了 鞏 固 和 擴 大 市 場 佔 有 率 , 阻 止 國 外 競 爭 者 進 入 , 創 新 企 業 就 到 海 外 去 設 立 子 公 司 , 進 行 生 產 和 經 營 活 動 。 西 歐 經 濟 、 技 術 水 平 和 消 費 需 求 與 美 國 比 較 相 似 , 而 生 產 成 本 低 於 美 國 , 所 以 美 國 的 企 業 首 先 投 資 於 西 歐 。

第 三 階 段 :產 品 的 標 準 化 階 段(Standardized Product Stage)

在 這 一 階 段 , 產 品 和 技 術 已 標 準 化 , 企 業 所 擁 有 的 壟 斷 完 全 消 失 , 產 品 的 競 爭 主 要 表 現 為 價 格 競 爭 。 生 產 的 相 對 優 勢 已 轉 移 到 生 產 成 本 較 低 和 勞 動 密 集 型 經 濟 模 式 的 國 家 或 地 區 。 為 了 保 持 競 爭 優 勢 , 企 業 開 始 在 開 發 中 國 家 進 行 直 接 投 資 , 轉 讓 其 標 準 化 技 術 , 同 時 大 規 模 減 少 或 停 止 在 本 國 生 產 同 類 產 品 , 從 國 外 進 口 所 需 要 的 產 品 。 三 、 理 論 發 展

1974 年,Vernon 又發表了《經濟活動的選址》【77】一文。在這 篇 論 文 中,Vernon 引入「國際寡佔行為」來進一步發展其產品生命周 期 理 論,並 將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定 義 為 三 個 新 的 階 段:一是以創新為基礎的 寡 佔 階 段(Innovation-based Oligopoly);Vernon 不再強調美國是新產品 的 創 新 國 。 與 美 國 研 製 的 節 約 勞 動 成 本 的 新 產 品 相 比 , 日 本 的 新 產 品 以 節 約 原 材 料 為 主 , 而 歐 洲 的 新 產 品 以 節 約 土 地 和 原 材 料 為 主 。 二 是 成 熟 的 寡 佔 階 段(Mature Oligopoly);Vernon 強調跨國企業之間的競爭 行 為,如 先 發 制 人 效 應、示 範 效 應 等。三 是 老 化 的 寡 佔 階 段(Senescent

(23)

Oligopoly):Vernon 強調進入障礙的削弱對創新企業投資區位選擇的影 響 。

四 、 理 論 的 評 價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理 論 將 技 術 和 產 品 結 合 起 來 , 運 用 動 態 分 析 的 方 法 , 把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原 因 歸 結 為 產 品 比 較 優 勢 和 競 爭 條 件 的 變 化 , 同 時 也 解 釋 了 投 資 的 流 向 和 時 機 , 基 本 上 反 映 了 五 六 十 年 代 美 國 製 造 業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情 況 , 並 為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的 發 展 提 供 了 若 干 重 要 啟 示 :

(一)為跨國企業的行為研究引進了一個動態分析的角度。

(二)展 示 了 跨 國 企 業 直 接 投 資 過 程 中 , 供 給 和 需 求 兩 方 面 因 素 的 相 互 作 用 , 注 意 到 市 場 和 企 業 之 間 的 溝 通 問 題 。

(三)通 過 對 生 產 區 位 決 策 的 論 證 , 令 人 信 服 地 說 明 了 區 位 因 素 在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發 展 中 的 重 要 性 。

但 是,隨 著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發 展,這 個 理 論 的 局 限 性 也 逐 漸 暴 露 出 來:首先 Vernon 的理論實際上是產品區位轉移的三段模式 論 , 即 「 在 母 國 生 產 並 出 口 - 轉 移 到 已 開 發 國 家 投 資 生 產 , 母 國 減 少 生 產 和 出 口 - 轉 移 到 已 開 發 國 家 投 資 生 產 , 母 國 停 止 生 產 , 改 為 從 海 外 進 口 」。但 事 實 上,很 多 產 品 不 是 由 母 國 擴 散 到 國 外 的,而 是 一 開 始 就 在 國 外 設 計、研 製 並 經 銷。其 次,Vernon 的理論中關於尋求低廉生 產 成 本 地 區 的 觀 點 又 有 悖 於 現 實 情 況 。 在 Vernon 提出這一觀點的 同 時 , 並 且 在 其 後 , 有 許 多 國 家 的 跨 國 企 業 , 包 括 一 些 開 發 中 國 家 的 跨 國 企 業 , 紛 紛 選 擇 在 美 國 投 資 , 於 是 在 美 國 出 現 了 許 多 非 美 國 跨 國 企 業 的 子 公 司 。

再 次 , 這 個 理 論 強 調 跨 國 企 業 由 於 在 母 國 壟 斷(或寡佔)優勢的削 弱 以 至 喪 失 , 才 能 轉 移 到 國 外 投 資 生 產 。 但 事 實 表 明 , 很 多 跨 國 企 業 即 在 國 外 大 量 投 資 , 又 仍 保 持 在 母 國 的 技 術 壟 斷 優 勢 。 最 後 , 源 自 美 國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已 不 再 如 先 前 般 一 枝 獨 秀 。 在 歐 美 國 家 、 日 本 甚 至 一 些 新 興 的 開 發 中 國 家 , 跨 國 企 業 大 量 出 現 , 其 行 為 與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24)

理 論 的 描 述 並 不 一 致 。

綜 合 以 上 分 析 ,PLC 模型能夠很好地解釋第二次世界大戰到 20

世 紀 70 年代,美國跨國企業的對外投資行為,並且從動態角度揭示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形 成 過 程 , 實 現 了 研 究 方 法 的 創 新 。 此 外 , 其 模 型 中 關 於 區 位 因 素 的 考 察 為 其 他 理 論 奠 定 了 基 礎 。 然 而 , 正 如 許 多 學 者 所 指 出的,PLC 模型同樣存在著許多局限。首先,該理論不能解釋企業直 接 在 國 外 開 發 新 產 品 並 跨 國 組 織 生 產 的 現 象 , 許 多 海 外 生 產 業 務 並 不 遵 循 上 述 三 階 段 規 律。如 Davidson 與 Harrgan【27】的一項研究表明:

美 國 44 家跨國企業 1971~1975 年在美國市場導入的 733 種新產品的 技 術 創 新 中 , 引 入 不 到 一 年 就 轉 移 到 國 外 應 用 的 比 例 高 達 38.7%。

其 次,近 二 三 十 年 來,由 於 全 球 經 濟 一 體 化 和 區 域 經 濟 集 團 化 趨 勢 的 加 速 , 出 現 了 越 來 越 多 的 防 禦 性 的 逆 向 投 資 和 雙 向 交 叉 投 資 現 象 , 其 中 突 出 的 是 開 發 中 國 家 對 已 開 發 國 家 以 及 開 發 中 國 家 間 投 資 的 迅 速 增 長 , 這 一 趨 勢 也 無 法 用 PLC 模型來解釋。

2 . 3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 T h e T h e o r y o f C o m p a r a t i v e A d v a n t a g e )

60 年代以來,日本經濟的崛起改變了美國獨佔國際生產領域的格 局 。 美 國 、 西 歐 和 日 本 共 同 成 為 國 際 生 產 的 主 要 力 量 。 隨 著 日 本 大 規 模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發 展 , 日 本 經 濟 學 界 開 始 對 壟 斷 優 勢 理 論 提 出 異 議,並 探 討 具 有 本 國 特 色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1977 年,日本一橋大 學 教 授 小 島 清(Kiyoshi kojima)在其專著《對外直接投資》【46】中,從 國 際 分 工 原 則 出 發 , 運 用 比 較 優 勢 原 理 , 並 根 據 對 日 本 和 美 國 企 業 跨 國 投 資 經 營 的 實 況 觀 察 , 系 統 地 闡 述 了 自 己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 小 島 清 稱 其 理 論 為 「 比 較 優 勢 原 理 」【47】。由於小島清分析的對象是戰 後 特 別 是 60 年代以來的日本對外投資,這一理論又稱為「日本式對外 直 接 投 資 模 式 」。

一 、 理 論 基 本 命 題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有 三 個 基 本 命 題 :

(25)

(一)Heckscher-Ohlin 理論中的勞動和資本要素可以用勞動和經營 資 源(包括實物資產、技術等)來替代。如果兩國的勞動和經營 資 源 的 比 率 存 在 差 異 , 則 將 導 致 比 較 成 本 差 異 。

(二)比 較 利 潤 率 的 差 異 與 比 較 成 本 的 差 異 呈 正 相 關 關 係 。 因 此 , 應 當 根 據 比 較 成 本 和 比 較 利 潤 率 來 分 析 一 國 的 對 外 貿 易 和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三)美 國 式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人 為 地 將 經 營 資 源 作 為 一 種 特 殊 生 產 要 素,在 此 基 礎 上 產 生 了 寡 頭 壟 斷 性 質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而 日 本 式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則 不 同 。

二 、 理 論 的 基 本 主 張 及 其 推 論

小 島 清 提 出 的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的「 基 本 主 張 」是:一 國 應 從 已 經 或 即 將 處 於 比 較 劣 勢 的 產 業 開 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並 依 次 進 行 。 小 島 清 把 已 經 或 即 將 處 於 比 較 劣 勢 的 產 業 稱 為「 邊 際 產 業 」,也 就 是 即 將 喪 失 比 較 優 勢 的 產 業 。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為 什 麼 應 按 邊 際 產 業 順 序 依 次 進 行 呢?如 果 假 設 甲 國 資 本 充 裕 , 技 術 先 進 , 但 自 然 資 源 貧 乏 , 勞 動 力 價 格 較 昂 貴 ; 乙 國 自 然 資 源 較 為 豐 饒,勞 動 力 價 格 低 廉,唯 資 本 短 缺、技 術 落 後。那 麼 , 甲 國 邊 際 產 業 , 如 紡 織 、 服 裝 、 玩 具 業 等 在 乙 國 顯 然 是 具 有 潛 在 比 較 優 勢 的 產 業 。 因 此 , 甲 國 按 邊 際 產 業 順 序 向 乙 國 直 接 投 資 , 能 改 善 乙 國 生 產 要 素 組 合 比 例 , 並 導 致 乙 國 國 民 生 產 總 值 的 增 長 , 這 無 疑 是 乙 國 樂 意 接 受 的 ; 直 接 投 資 還 伴 隨 著 技 術 、 設 備 、 管 理 方 法 等 要 素 的 轉 移 , 對 乙 國 來 說 能 夠 縮 小 技 術 、 管 理 方 面 的 差 距 。

由 於 學 習、吸 收、模 仿 等 效 應,直 接 投 資 能 給 乙 國 的 經 濟 發 展 和 效 率 提 高 帶 來 許 多 間 接 利 益 。 並 且 , 甲 國 將 邊 際 產 業 轉 向 乙 國 , 減 少 紡 織 品 、 服 裝 、 玩 具 等 的 生 產 或 改 向 乙 國 進 口 , 這 即 能 擴 大 乙 國 具 有 比 較 優 勢 的 產 業 生 產 和 出 口 , 又 能 夠 把 生 產 要 素 集 中 於 本 國 優 勢 的 產 業 如 資 本 、 技 術 密 集 業 的 生 產 和 出 口 , 使 甲 乙 兩 國 都 能 從 按 比 較 優 勢 建 立 的 國 際 分 工 中 得 到 好 處。根 據 比 較 優 勢 理 論(又稱邊際產業擴張理 論)的 基 本 主 張 , 小 島 清 提 出 「 若 干 推 論 」 :可 以 將 國 際 貿 易 和 對 外 直

(26)

接 投 資 的 綜 合 理 論 建 立 在 「 比 較 優 勢(成本)原 理 」 的 基 礎 之 上 ; 日 本 式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與 對 外 貿 易 的 關 係 不 是 替 代 關 係 , 而 是 互 補 關 係 , 亦 即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創 造 和 擴 大 對 外 貿 易;應 當 立 足 於「 比 較 利 益 原 則 」 進 行 判 斷 ; 在 國 際 直 接 投 資 中 , 投 資 國 與 地 主 國 從 技 術 差 距 最 小 的 產 業 依 次 進 行 轉 移 , 由 投 資 國 的 中 小 企 業 作 為 這 種 轉 移 的 承 擔 者 ;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可 以 為 投 資 國 與 地 主 國 雙 方 產 生 比 較 優 勢 , 可 以 創 新 更 高 的 利 潤 等 。

三 、 日 本 與 美 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差 異

日 本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特 點 是 按「 邊 際 性 生 產 」的 順 序 開 發 利 用 國 外 的 自 然 資 源 , 並 將 勞 動 密 集 型 生 產 轉 移 到 國 外 去 。 這 種 投 資 不 僅 能 振 興 地 主 國 具 有 潛 在 比 較 優 勢 的 產 業 , 而 且 其 產 品 可 以 在 地 主 國 銷 售 , 或 銷 往 日 本 或 第 三 國 , 故 為 地 主 國 所 歡 迎 。 日 本 與 美 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區 別 主 要 有 下 列 四 點 :

(一)日 本 將 具 有 比 較 優 勢 的 部 門 、 產 業 和 行 業 主 要 集 中 在 國 內 發 展 , 使 產 業 規 模 和 結 構 更 加 合 理 , 通 過 不 斷 擴 大 出 口 來 獲 得 比 較 利 益 ; 而 將 處 於 比 較 劣 勢 的 部 門 、 產 業 和 行 業 , 通 過 企 業 的 對 外 投 資 , 到 比 較 優 勢 更 大 的 國 家 進 行 生 產 經 營 , 維 持 和 促 進 這 些 企 業 的 規 模 和 發 展 。

美 國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則 主 要 是 從 具 有 比 較 優 勢 的 產 業 和 行 業 開 始 的 , 而 且 是 建 立 在 貿 易 替 代 的 基 礎 上 , 這 種 模 式 使 美 國 的 出 口 被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所 替 代 , 並 導 致 美 國 的 出 口 減 少 , 國 際 收 支 逆 差 加 大 。

(二)中 小 企 業 在 日 本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中 佔 有 較 大 比 重 , 它 們 不 像 美 國 投 資 所 造 成 的 技 術 差 距 那 樣 大 , 從 而 較 容 易 在 海 外 尤 其 在 發 展 中 國 家 找 到 立 足 點 , 並 佔 領 當 地 市 場 。

(三)日 本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往 往 採 取 合 資 經 營 方 式 , 而 美 國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偏 好 採 取 獨 資 經 營 方 式 。

(四)日本的投資是「順貿易導向」的,而美國的投資則大多是「逆 貿 易 導 向 」 的 。

(27)

四 、 理 論 的 評 價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對 日 本 跨 國 企 業 的 研 究,比 較 符 合 日 本 的 國 情 和 六 七 十 年 代 特 定 歷 史 條 件 下 日 本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表 現 , 較 有 說 服 力 地 解 釋 了 日 本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動 因 , 也 較 好 地 說 明 了 美 國 出 口 貿 易 條 件 惡 化 、 出 口 量 減 少 的 原 因 。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指 出,無 論 是 投 資 國 還 是 地 主 國 都 不 需 要 有 壟 斷 市 場 , 企 業 比 較 優 勢 的 變 遷 在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方 面 起 著 決 定 性 的 作 用 。 無 疑 ,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對 傳 統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的 一 次 衝 擊 。 從 研 究 對 象 上 , 看 小 島 清 所 分 析 的 是 已 開 發 國 家 對 開 發 中 國 家 以 垂 直 分 工 為 基 礎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Hymer 和 Vernon 等人分析的則是已開發國家之 間 的 水 平 分 工 為 基 礎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因 此 ,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給 人 們 的 啟 迪 是 , 並 非 擁 有 壟 斷 優 勢 的 企 業 才 能 進 行 跨 國 經 營 , 具 有 比 較 優 勢 或 者 尋 求 比 較 優 勢 的 企 業 , 都 可 以 進 行 跨 國 經 營 。 只 要 採 取 正 確 的 策 略 和 對 策 ,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與 出 口 貿 易 並 不 相 互 矛 盾 和 制 約 , 完 全 可 以 做 到 相 互 補 充 、 促 進 和 共 同 發 展 。

但 是,比 較 優 勢 理 論 無 法 解 釋 開 發 中 國 家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也 無

法 解 釋 80 年代之後日本對外直接投資的表現。小島清運用比較優勢原

理 , 刻 意 將 日 本 和 美 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劃 分 為 貿 易 創 造 型(順 貿 易 導 向) 和 貿 易 替 代 型(逆 貿 易 導 向)兩 類 , 在 理 論 上 也 容 易 引 起 錯 覺 , 使 人 們 誤 認 為 按 比 較 優 勢 大 小 為 序 進 行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總 是 對 地 主 國 有 利 的 , 似 乎 這 樣 就 能 形 成 合 理 的 國 際 分 工 格 局 , 從 而 掩 蓋 了 西 方 已 開 發 國 家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在 建 立 國 際 經 濟 新 秩 序 的 過 程 中 還 存 在 消 極 作 用 的 一 面 。

綜 合 以 上 分 析,比 較 優 勢 理 論 由 於 其 出 發 點,對 美 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描 述 和 評 價 與 Hymer【39】、Vernon【75】、Kindleberger【43】、

以 及 Knickerbocker【44】等人的研究差別甚大,因而獨具特色。Peter J. Buckley【21】曾評價說,小島清關於對外直接投資的總體經濟學方 法 和 一 般 均 衡 方 法 具 有 描 述 性、理 論 性 和 福 利 性 的 成 分。Dunning【31】

也 認 為 比 較 優 勢 模 型 要 比 僅 強 調 日 本 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優 點 和 美 國 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缺 點 的 研 究 更 加 深 入 。 然 而 , 正 因 為 該 理 論 的 「 離 經

(28)

叛 道 」 而 遭 受 到 諸 多 批 評 。 有 人 認 為 , 該 理 論 建 立 在 靜 態 的 貿 易 理 論 架 構 的 基 礎 上 , 並 基 於 市 場 完 全 性 的 假 設 , 從 而 產 生 了 理 論 局 限 。

有 人 認 為 該 理 論 中 所 研 究 的 投 資 類 型,除 了「 美 國 型 」和「 日 本 型 」 之 外 並 沒 有 其 他 類 型 的 投 資 , 因 而 這 種 理 論 沒 有 普 遍 性 , 因 為 這 種 狹 窄 的 範 圍 與 小 島 清 及 其 追 隨 者 聲 稱 其 理 論 的 普 遍 性 不 相 符 合 。 還 有 人 認 為 比 較 優 勢 理 論 過 於 宏 觀 , 以 國 家 為 投 資 主 體 而 忽 視 了 真 正 的 投 資 主 體 - 企 業 的 多 種 不 同 的 投 資 動 機 等 等 。 儘 管 如 此 , 由 於 比 較 優 勢 並 不 強 調 市 場 的 不 完 全 性 以 及 壟 斷 優 勢 , 因 而 對 於 接 近 完 全 競 爭 的 市 場 上 的 企 業 投 資 行 為 , 以 及 中 小 企 業 的 對 外 投 資 行 為 仍 具 有 指 導 意 義 。

2 . 4 內 部 化 理 論 ( I n t e r n a l i z a t i o n T h e o r y )

1976 年,英國里丁大學教授 Peter J. Buckley 與 Mark C. Casson 合 著《 多 國 企 業 的 未 來 》和《 國 際 經 營 論 》【20】等書,對傳統的對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進 行 了 批 評 , 並 從 企 業 形 成 的 角 度 出 發 , 系 統 地 提 出 了 跨 國 企 業 的 內 部 化 理 論 , 也 稱 為 「 市 場 內 部 化 理 論 」。

一 、 思 想 淵 源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思 想 淵 源 可 以 追 溯 30 年代的科斯定理。1937 年,

科 斯(Ronald H. Coase)在《廠商的性質》【25】一文中提出了市場交易 內 部 化 的 設 想 , 歐 美 學 者 稱 其 為 科 斯 定 理 或 新 廠 商 理 論 。 傳 統 的 廠 商 理 論 或 產 業 組 織 理 論 僅 分 析 了 企 業 在 規 模 經 濟 中 的 作 用 , 企 業 的 水 平 一 體 化 或 垂 直 一 體 化 經 營 無 非 是 為 了 獲 得 資 金 、 生 產 與 銷 售 、 管 理 的 規 模 經 濟 收 益 ; 而 科 斯 定 理 則 從 企 業 內 部 分 工 的 性 質 及 相 應 的 產 品 交 換 機 制 和 生 產 組 織 形 式 來 研 究 企 業 的 性 質 。Coase 認為,企業是一個 多 功 能 的 複 雜 體 , 與 市 場 運 行 密 切 相 關 。 但 是 , 市 場 的 運 行 是 有 成 本 的 。 通 過 形 成 一 個 組 織 , 並 允 許 某 個 權 威(企 業 家)來 支 配 資 源 , 就 能 節 約 某 些 市 場 運 行 成 本 。 因 此 , 只 要 企 業 能 在 內 部 組 織 交 易 , 並 且 其 費 用 低 於 在 市 場 上 交 易 的 成 本 , 企 業 就 應 將 各 項 交 易 納 入 企 業 內 進 行 , 即 以 統 一 的 行 政 管 理 取 代 市 場 機 制 。 借 用 這 一 理 論 ,Buckley 與 Casson【19】提出了內部化理論。

(29)

科 斯 定 理 適 用 於 當 地 或 國 內 的 多 工 廠 企 業,而 內 部 化 理 論 則 是 這 一 定 理 在 國 際 範 圍 內 的 應 用 ; 科 斯 定 理 針 對 所 有 產 品 , 用 來 說 明 國 內 企 業 組 織 形 式 的 變 化,即 為 了 節 約 交 易 成 本,企 業 日 愈 成 為 內 部 協 作、

規 模 巨 大 的 複 合 體 , 而 內 部 化 理 論 則 主 要 針 對 中 間 產 品 , 用 來 說 明 國 際 企 業 組 織 形 式 的 變 化 , 即 由 於 內 部 化 的 動 機 , 為 了 發 揮 內 部 化 的 優 勢 , 企 業 日 愈 成 為 適 應 國 際 分 工 新 模 式 的 複 合 的 生 產 體 系 。 跨 國 企 業 是 內 部 化 經 營 超 越 國 界 的 產 物 。

二 、 基 本 內 容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假 設 前 提 有 三 :

(一)在 不 完 全 競 爭 的 市 場 條 件 下 , 追 求 利 潤 最 大 化 的 廠 商 經 營 目 標 不 變 。

(二)當 中 間 產 品 市 場 不 完 全 時 , 促 使 廠 商 對 外 投 資 建 立 企 業 間 的 內 部 市 場 , 以 替 代 外 部 市 場 。

(三)企業內部化行為超越國界,就形成了跨國企業。

與 壟 斷 優 勢 理 論 一 樣,內 部 化 理 論 仍 以 不 完 全 競 爭 作 為 假 設 前 提 條 件 , 但 兩 者 論 述 的 重 點 不 同 : 首 先 ,Hymer 認為,壟斷造成市場的 不 完 全 , 而 內 部 化 理 論 則 把 市 場 的 不 完 善 歸 結 為 市 場 機 制 內 在 的 缺 陷 , 並 從 中 間 品 的 特 性 與 市 場 機 制 的 矛 盾 來 論 證 內 部 化 的 必 要 性 。 其 次 , 在 Hymer 等 人 的 體 系 中 , 壟 斷 引 起 的 市 場 不 完 善 是 跨 國 化 的 前 提 , 而 內 部 化 理 論 則 正 好 相 反 , 認 為 內 部 化(跨 國 化)是 為 了 克 服 市 場 不 完 善 所 造 成 的 困 難 。 第 三 ,Hymer 等人強調技術優勢對跨國經營的 重 要 意 義 , 而 內 部 化 理 論 則 強 調 企 業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 要 求 不 斷 提 高 企 業 協 調 和 管 理 能 力 , 才 能 使 交 易 成 本 最 小 化 和 保 持 跨 國 經 營 的 優 勢 。 Buckley 與 Casson【20】認為,企業的經營活動是相互依賴並通 過 中 間 產 品 聯 繫 在 一 起 的。但 是,關 鍵 的 中 間 產 品 如 人 力 資 本、知 識 、 行 銷 和 管 理 技 能 的 市 場 難 以 組 織 , 並 且 是 不 完 全 的 , 這 是 由 於 與 特 定 產 品 相 聯 繫 的 單 一 性 所 導 致 的 。 例 如 , 對 知 識 產 品 而 言 , 其 市 場 定 價 很 難 把 握 , 因 而 買 方 在 購 買 時 會 存 在 很 大 的 不 確 定 性 和 機 會 。 此 外 ,

(30)

知 識 產 品 可 以 通 過 差 別 定 價 來 充 分 利 用 , 從 而 產 生 壟 斷 。 因 此 , 要 通 過 外 部 中 間 產 品 市 場 來 聯 結 不 同 的 經 營 活 動 , 就 會 產 生 時 間 落 後 和 交 易 成 本 , 結 果 為 了 避 免 過 高 的 外 部 市 場 成 本 , 企 業 自 然 會 建 立 內 部 市 場 以 替 代 外 部 市 場 。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 企 業 主 要 考 慮 四 類 因 素 :

(一 )行 業 特 點 , 包 括 產 品 的 要 素 密 集 性 質 、 行 業 規 模 經 濟 性 市 場 結 構 等 。

(二)地區因素,如地理位置以及社會文化差異等。

(三)國家因素,即政治、經濟以及法律的狀況。

(四)公 司 因 素 , 跨 越 國 界 的 內 部 化 導 致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和 跨 國 企 業 的 產 生 。

Buckley 與 Casson【20】進一步指出,內部化的決策是有條件的,

這 就 是 內 部 化 的 收 益(包 括 避 免 交 易 的 停 滯 損 失 , 討 價 還 價 的 不 確 定 性 , 以 及 通 過 轉 移 價 格 把 政 府 干 預 降 到 最 低 限 度 和 利 用 歧 視 價 格 的 能 力 和 收 益 等)要 大 於 內 部 化 的 成 本(即 一 定 距 離 的 管 理 和 協 調 的 額 外 費 用 等),直至達到邊際均衡。

三 、 理 論 擴 展

R.M. Rugman【66】在其專著《剖析跨國企業內部市場經濟學》

中 , 試 圖 把 內 部 化 理 論 擴 展 成 為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和 跨 國 企 業 的 一 般 理 論。他 認 為 現 有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都 不 過 是 內 部 化 的「 子 理 論 」。那 些 應 用 知 識 市 場 不 完 全 性 來 解 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理 論 , 如 Johnson

【42】、Caves【23】等人的觀點都能很容易地用內部化理論來說明。

Rugman【66】甚至認為 Vernon 的 PLC 模型、Knickerbocker 的寡佔反 應 論 、Aliber 的貨幣差異模型(Currency Variation Model)以及 Kojima 的 比 較 優 勢 論 等,都 包 括 在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框 架 內。1982 年 Casson【24】

把 交 易 成 本 分 析(Transaction Cost Analysis;TCA)應 用 於 跨 國 企 業 領 域 , 從 而 開 闢 了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發 展 的 另 一 方 向 。

Buckley【 21】 贊 同 把 內 部 化 理 論 發 展 成 為 一 般 理 論 , 但 同 時 他

(31)

指 出 , 現 在 的 內 部 化 理 論 已 經 太 一 般 化 , 以 至 於 很 難 用 實 證 來 驗 證 。 因 為 要 驗 證 某 一 理 論 的 話 , 需 要 接 受 一 些 特 定 的 限 制 假 設 , 從 而 限 制 了 理 論 本 身 的 適 用 範 圍 。Buckley 在檢驗了許多實證分析結果是否與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預 見 性 相 矛 盾 之 後 , 認 為 現 有 研 究 結 果 對 內 部 化 理 論 有 很 強 的 支 持 。 實 際 上 , 自 從 把 交 易 成 本 分 析(TCA)引 入 到 跨 國 企 業 分 析 之 後 ,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發 展 似 乎 已 經 顯 示 了 廣 闊 的 前 景 。 然 而 , 確 切 地 說 , 是 把 它 作 為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的 一 種 發 展 , 而 具 有 廣 闊 的 應 用 前 景 。

四 、 理 論 的 評 價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出 現 首 先 標 誌 著 歐 美 學 者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理 論 研 究 的 重 要 轉 折 。Hymer、Vernon 等人的理論從寡佔市場結構的角度論述 了 已 開 發 國 家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動 機 和 決 定 因 素 。 內 部 化 理 論 則 轉 向 研 究 各 國 企 業 之 間 的 產 品 交 換 形 式 與 國 際 分 工 、 國 際 生 產 的 組 織 形 式 。 通 過 對 中 間 產 品 市 場 缺 陷 的 論 述,內 部 化 理 論 將 Hymer 的理論進一步 延 伸,在 市 場 缺 陷 的 討 論 中 加 入 了 與 交 易 成 本 相 聯 繫 的 一 面(或稱自然 性 市 場 缺 陷)。其次,內部化理論論證了只要內部化的利益超過了外部 市 場 的 交 易 成 本 和 實 現 內 部 化 而 付 出 的 成 本 , 企 業 就 擁 有 內 部 化 的 優 勢 , 就 可 以 實 現 跨 國 經 營 。 內 部 化 理 論 從 利 益 和 成 本 的 角 度 解 釋 了 國 際 直 接 投 資 的 動 機 , 比 較 適 用 於 分 析 企 業 跨 國 投 資 和 經 營 , 對 開 發 中 國 家 企 業 的 跨 國 經 營 也 能 作 一 定 解 釋 。 再 次 , 內 部 化 理 論 用 動 態 分 析 取 代 靜 態 分 析,強 調 企 業 優 勢 的 內 部 轉 移 和 應 用,比 較 接 近 實 際 情 況。

最 後 , 內 部 化 理 論 較 有 力 地 解 釋 了 跨 國 企 業 選 擇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 出 口 貿 易 或 許 可 證 安 排 等 參 與 國 際 經 濟 方 式 的 依 據 。 內 部 化 理 論 還 有 助 於 解 釋 戰 後 跨 國 企 業 增 長 速 度 、 發 展 階 段 和 盈 利 變 動 等 。

內 部 化 理 論 說 明 了 企 業 為 什 麼 要 將 技 術、知 識 等 中 間 產 品 在 內 部 轉 讓 , 而 不 通 過 外 部 市 場 轉 讓 給 其 他 企 業 。 然 而 , 它 未 能 充 分 說 明 企 業 為 什 麼 不 在 國 內 的 企 業 內 部 加 以 運 用,進 行 生 產,然 後 將 產 品 出 口,

而 必 然 到 國 外 去 投 資 生 產 , 對 複 雜 多 變 的 國 際 投 資 和 跨 國 企 業 經 營 也 缺 乏 具 體 分 析 。

不 少 學 者 已 經 指 出 了 內 部 化 理 論 的 局 限,如 Dunning【31】指出,

(32)

內 部 化 理 論 沒 有 解 釋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產 生 的 方 向 , 其 理 論 架 構 並 不 能 用 於 短 期 的 投 資 行 為 分 析 , 特 別 是 不 適 用 於 解 釋 較 小 規 模 企 業 在 一 個 或 兩 個 國 家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活 動 。 此 外 , 內 部 化 理 論 未 能 科 學 解 釋 跨 國 企 業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區 域 分 佈 , 從 而 經 常 被 那 些 重 視 區 位 因 素 的 歐 美 學 者 所 批 評,認 為 它 不 足 以 膺「 通 論 」之 雅 稱。「 內 部 化 」一 詞 仍 是 有 待 深 入 解 釋 的 概 念 。 在 對 影 響 內 部 化 因 素 的 分 析 中 , 內 部 化 理 論 也 或 多 或 少 地 揉 合 了 產 品 生 命 周 期 理 論 的 思 想 。

除 此 之 外 , 隨 著 近 十 幾 年 來 跨 國 企 業 國 際 經 營 活 動 中 的 各 種 契 約 、 策 略 聯 盟 方 式 的 迅 速 增 加 , 其 外 部 化 的 趨 勢 日 漸 明 顯 , 內 部 化 理 論 自 然 解 釋 不 了 這 種 現 象 。

2 . 5 國 際 生 產 折 衷 理 論

針 對 以 往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存 在 的 某 些 局 限 性,英 國 經 濟 學 家 John H.

Dunning 於 1977 年在一篇題為《貿易、經濟活動的區位與多國企業:

折 衷 方 法 探 索 》【28 】 的 論 文 中 提 出 了 國 際 生 產 折 衷 理 論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此後,他又多次撰文鼓吹,進行 學 術 論 戰,並 在 1981 年出版的《國際生產與多國企業》【30】一書中,

全 面 、 系 統 地 闡 述 了 這 一 理 論 。 一 、 理 論 內 容

既 然 上 述 各 種 理 論 都 有 各 自 局 限 性,並 且 都 只 能 對 某 類 或 某 一 階 段 的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和 跨 國 企 業 行 為 具 有 解 釋 力 , 那 麼 , 能 否 構 建 一 種 一 般 性、綜 合 性 的 理 論 呢?基於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因此,Dunning 提 出 了 具 有 廣 泛 影 響 的 國 際 生 產 折 衷 理 論 。 他 表 示 企 業 要 進 行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和 國 際 生 產 , 必 須 具 備 三 個 必 要 條 件 :

(一)企業必須具備特定優勢。

(二)外國的區位能夠提供特定的機遇。

(三)企業內部化的轉移是在海外市場經營的最有利的方式。

(33)

很 明 顯 ,Dunning 的目的是綜合壟斷優勢理論、區位理論、以及 內 部 化 理 論 , 以 形 成 一 種 綜 合 的 和 一 般 的 跨 國 企 業 理 論 。Dunning 首 先 界 定 了 這 三 種 類 型 的 所 有 權 優 勢(Ownership Advantage):一是在某 一 區 位 中 企 業 擁 有 的 超 過 其 他 企 業 的 優 勢 , 如 接 近 要 素 市 場 , 規 模 或 獨 佔 的 無 形 資 產 等 。 二 是 子 公 司 超 過 當 地 企 業 或 新 進 入 企 業 的 優 勢 ; 三 是 與 跨 國 化 有 特 定 聯 繫 的 優 勢 , 如 利 用 不 同 國 家 要 素 及 市 場 條 件 的 差 異 獲 取 利 益 的 能 力 。 他 指 出 , 如 果 沒 有 這 些 優 勢 , 企 業 將 不 能 抵 補 海 外 生 產 的 額 外 成 本 , 從 而 不 能 成 功 地 進 行 對 外 投 資 。 但 是 , 擁 有 這 些 優 勢 也 並 不 是 跨 國 化 的 充 分 條 件 , 而 必 須 同 時 具 有 外 國 某 一 區 位 的 要 素 稟 賦 和 市 場 特 點 , 使 企 業 得 到 經 營 機 會 , 並 且 內 部 化 是 利 用 這 些 機 會 的 最 有 效 的 方 式 。

Dunning 仔細分析了促使企業內部化的因素,他發現外部市場的 不 完 全 性 , 尤 其 是 價 格 機 制 和 政 府 干 預 形 成 的 不 完 全 性 是 促 使 企 業 內 部 化 的 最 強 動 機 。 由 此 他 區 分 了 兩 種 類 型 的 市 場 不 完 全 , 一 種 是 結 構 性 的 , 這 主 要 是 由 於 對 競 爭 的 限 制 所 引 起 的 。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 交 易 成 本 很 高 , 相 互 依 賴 的 經 濟 活 動 的 共 同 利 益 不 能 實 現 ; 二 是 認 識 性 的 , 這 主 要 是 由 於 產 品 或 勞 務 市 場 信 息 難 以 獲 得 , 或 者 要 花 很 大 代 價 才 能 獲 得 而 產 生 的 。Dunning 認為這兩種類型的市場不完全都能促使企業 內 部 化 , 並 形 成 內 部 化 優 勢 。

在 《 解 釋 國 際 生 產 類 型 的 變 遷: 支 持 折 衷 理 論 》 這 篇 文 章 裏 , Dunning 更為詳細地分析了上述三個方面的條件,並相應定名為:企 業 所 有 權 特 定 優 勢 、 區 位 特 定 優 勢 以 及 內 部 化 優 勢 , 指 出 了 這 些 優 勢 隨 著 時 間 的 推 移 會 發 生 變 動 。 同 時 , 進 一 步 分 析 了 跨 國 企 業 進 行 內 部 化 活 動 的 原 因,這 些 原 因 包 括:減 少 交 易 成 本;降 低 購 買 的 不 確 定 性 ; 通 過 控 制 要 素 市 場 而 獲 得 競 爭 優 勢 ; 逃 避 和 利 用 政 府 干 預 ; 保 護 知 識 產 權 以 及 獲 得 規 模 經 濟 等 。

在 上 述 三 組 優 勢 中 , 企 業 特 定 優 勢 是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必 要 條 件 , 而 區 位 特 定 優 勢 和 內 部 化 優 勢 是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的 充 分 條 件 。 如 果 企 業 不 能 把 知 識 產 品 的 生 產 和 銷 售 內 部 化 , 則 會 形 成 技 術 許 可 或 契 約 安 排 ; 如 果 企 業 不 能 把 不 完 全 的 外 部 市 場 內 部 化 , 則 自 然 只 能 採 用 出 口 或 其 他 外 部 交 易 形 式 。 企 業 擁 有 的 優 勢 類 型 和 國 際 經 營 活 動 的 關 係 如

(34)

表 2.1 所示【62】。

表 2.1 企業優勢類型與國際經營方式 優勢

方式 所 有 權 特 定 優 勢 區 位 特 定 優 勢 內 部 化 優 勢 出 口

技 術 許 可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3 3 3

3

3 3

資 料 來 源:Ohlin,【62】。

二 、 理 論 的 發 展

Dunning 對「國際生產折衷理論」進行了進一步的改善,把三種 優 勢 簡 單 稱 為「OLI 優勢」,並 運 用 國 際 生 產 折 衷 理 論 分 析 了 三 種 主 要 的 國 際 生 產 形 式:市 場 導 向 型(Market Seeking)、資源導向型(Resource Seeking)以及效率導向型(Efficiency Seeking)。

Dunning【29】探討國際生產類型與 OLI 間之關係並將此關係彙 總 於 表 2.2,此後 Dunning【31】亦探討三種主要國際生產型式與要素 稟 賦 及 市 場 失 靈 的 關 係 , 如 表 2.3 所示。

表 2.2 國際生產之決定因素

國 際 生 產 類 型

所 有 權 優 勢

區 位 優 勢

內 部 化 優 勢

有 利 的 多 國 籍 企 業 1.資 源 依 賴

資 本 、 技 術 、 進 入

市 場 能 力 擁 有 資 源

確 保 供 應 價 格 穩 定 , 控 制 市 場

石 油、金 屬、水 果、

可 可 、 咖 啡 2.進 口 替 代

之 製 造

資 本 、 技 術 、 管 理 與 組 織 技 能 及 其 他 產 能 規 模 經 濟 、 商 標

原 料 及 勞 工 成 本、市 場、政 府 政 策( 如 進 口 障 礙 、 投 資 獎 勵)

利 用 技 術 優 勢,高 交 易 及 資 訊 成 本,不 確 定 的 購 買 者

電 腦、製 藥、汽 車、

香 煙 3.出 口 為 主

之 製 造

如 上 述 ,再 加 進 入 市 場 能 力

低 勞 工 成 本、地 主 國 獎 勵 當 地 生 產

垂 直 整 合 之 經 濟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 紡 織 、 成 衣 、 相 機 4.貿 易 及 配

配 銷 產 品 本 地 市 場、接 近 顧 客、售 後 服 務

確 保 銷 售 出 路 及 保 護 公 司 名 譽

需 與 消 費 者 密 切 接 觸 的 產 品

5.輔 助 之 服 務

進 入 市 場 能 力 市 場 大 致 如 2、 4 保 險 、 銀 行 、 顧 問 服 務

6.綜 合 多 樣 化 ,包 括 地 理

範 圍 分 散 市 場 以 上 各 類

各 類

a.資 產 投 資 組 合 b.與 空 間 有 關 如 航

空 、 旅 館 資 料 來 源:J.H.Dunning【 29】。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After students have had ample practice with developing characters, describing a setting and writing realistic dialogue, they will need to go back to the Short Story Writing Task

• helps teachers collect learning evidence to provide timely feedback & refine teaching strategies.. AaL • engages students in reflecting on & monitoring their progress

Robinson Crusoe is an Englishman from the 1) t_______ of York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the youngest son of a merchant of German origin. This trip is financially successful,

fostering independent application of reading strategies Strategy 7: Provide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to track, reflect on, and share their learning progress (destination). •

Strategy 3: Offer descriptive feedback during the learning process (enabling strategy). Where the

How does drama help to develop English language skills.. In Forms 2-6, students develop their self-expression by participating in a wide range of activities

Now, nearly all of the current flows through wire S since it has a much lower resistance than the light bulb. The light bulb does not glow because the current flowing through it

Hope theory: A member of the positive psychology family. Lopez (Eds.), Handbook of posi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