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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門中學好苗子計畫獎助學金申請要點說明
一、計畫係鑑於有心向學、成績優秀、資源缺乏學子能於本校安心向學,並提供全額獎助 學金,執行4年來已嘉惠逾百位學子,成果斐然。
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為協助成績優異、家境貧困、資源欠缺之學子,
規劃每年協助約50位學生, 就讀國、 高中、大學,提供全額獎學金(學雜 費、食宿費用等)。
三、受助學生,皆能受到良好照顧,本校亦為「三好校園」之典範學校,學生日日 薰習「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落實日常生活中實踐力行並能知恩圖報,
未來能行有餘力,積極回饋社會。
四、申請學生者,須就讀普門中學國中部。
五、審核標準:
(一)清寒家庭的審核標準為以下兩者之一:
A.具有鄉鎮區公所以上政府單位開立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B.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者,可經鄉鎮區公所出具 證明。
(二)請領獎助學金優秀學生的標準(續領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
以上者;高中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
即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學生者,應為應屆畢業生;轉學或插班學生不受理申請。
六、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止,申請文件請於期限內寄至協辦單位:佛光 山財團法人高雄市普門中學(840高雄市大樹區大坑路140-11號-教務處收)作第一階 段審查。第一階段審查後,將會進行家訪。
申請文件請備妥:1.申請表一份
2.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請申請109年度) 3.學期成績單(五上、五下、六上)成績單一份 4.申請表、自傳、推薦函(校長或師長)、
其他(全國比賽得獎等)
*本校聯絡人:盧妍伶,電話 07-6562677#122 網址: http://www.pmsh.khc.edu.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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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苗子計畫清寒暨優秀學生入學獎勵方案申請表
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基
本
資
料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務
必 貼 一 張 二 吋 照 片
)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資 格 類 別 □偏鄉 □清寒 □其他(請附證明文件)
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與申請人之關係
聯 絡 電 話 手機
通 訊 地 址 戶 籍 地 址 電 子 信 箱
申 請 類 別
□國一新生
□高一新生
□大一新生
就 讀 學 校 (縣市、年級)
縣 小學 (市)
附
件
項 次
份
數 項 目(繳交資料不予退回) 1 □申請表一份(照片務必貼上,否則不予受理)
2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含 記 事 )
3 □低收入戶卡□清寒證明書影本□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文件□其他佐證資料 4 □上學年度各領域成績單正本 1 份(需學校用印)
5 □自傳、推薦函、其他(特殊才藝或活動者,請附上比賽得獎或證明影本) 一、本人所填具文件如有不實者,得以取消其錄取資格及獎助。
二、本人願配合獎勵入學的相關程序,若無法配合視同放棄。
此致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請注意本表所填內容並仔細研閱切結事項後簽章 申請人(簽章)
◎審查事項由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填註
審查項目 審查意見 備 註
1.申請人 資格
1.□偏鄉學生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自傳、推薦函、其他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2.學生成績 國一、高一、大一新生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學業成績平均 80 以上 及德育成績 80 以上
3.申請表
1.應檢附證明文件是否齊全 2.申請表填列內容無遺漏
3.申請表填列內容經比對應與檢附證明文件一致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初審結果: 1.□初審同意 2.□初審不同意
審 查 紀 錄
年 月 日審查委員會審查
□通過 □未通過
□全公費 □半公費
承辦人 批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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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長推薦函
學生姓名:
學校名稱: 縣市 □國小□國中 班級: 年 班
推薦師長: 職稱:
致評審委員:
建鈞同學為單親家庭,家境經濟不富裕,但平日在校表現良 好,常協助老師及同學為班服務,秉性善良,為人和氣有禮貌,樂
於助人,是老師的小幫手、眼中的優秀學子及同學心中的好學生、
好榜樣。
在家也常利用課餘時間幫助祖父母行走及父親的家務,孝順長 上,平時力行實踐佛光人「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的精神。
陳生對普門中學國中部有濃厚興趣,非常想到本校來從事學習,對 於各式的運動也非常喜歡,特別是足球及跳遠,還得過勤學獎、榮 譽狀,是位自信,品學兼優的孩子,希望能獲得提攜,受學校肯定,
能夠到普門中學就學。
順頌推薦人(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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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傳
學生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