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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109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 職前訓練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
(二)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四)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 目的:
(一) 增進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對特殊教育理念與政策、運作與實務之瞭解。
(二) 提升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績效與品質。
(三) 促進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專業與經驗交流。
(四) 建置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人力資料庫,以 充分運用人力資源。
三、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 承辦單位: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國教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連絡電話:(03)6676639#250、258、266
五、 受訓對象:具備物理治療師(僅限補課者)、職能治療師(僅限補課者)、語言治療師、臨床心 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六、 辦理期程:民國109年9月至民國109年12月 七、 課程設計:
(一) 本課程總時數為54小時,分為三階段:
1. 第一階段為特殊教育通識課程36小時。
2. 第二階段為專業課程12小時。
3. 第三階段為跨專業領域個案研討6小時。
(二) 第一階段課程內容(如附件)
(三) 第一階段課程每堂課程結束後需接受測驗且及格,始得通過。
(四) 本次課程僅進行第一階段部分,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另規劃辦理。
八、 開課人數、地點與時間:
(一) 受訓人數:預計50名,其依需求以臨床及諮商心理師(25名)、語言治療師(15名)、及 社會工作師(10名)為主,額滿為止。
(二) 補課人數不在50人內,可依據報名狀況及疫情狀況做滾動式修正。
(三) 若各組報名人數未達額滿,各組之人數可流用,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如有需進行 第一階段補課,得報名參加。
(四) 研習地點: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201號) (五) 研習時間:請參見課程表(附件)。
(六) 課程聯絡人: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03-6676639#266專案助理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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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09年09月13日(星期日)截止(逾時概不受理)。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3)內報名,
並至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taymjmAQzgpw9t8R6(或上方 QRCODE 掃描連結) 填寫報名相關資料,需兩者皆填寫始為報名成功。
(二)已完成修習大學開設特教三學分者,可將佐證文件掃描,於系統報名時上傳。經委員審 查後,將另行公告審查結果。
十、 錄取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負責審查。
十一、 錄取優先順序:凡符合報名資格者,依下列順位錄取,額滿為止。
(一)專、兼任本署各高級中等學校之相關專業人員。
(二)已參加特殊教育到校巡迴輔導(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但尚未接受職前訓練課程者。
(三)欲參加特殊教育到校巡迴輔導(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
(四)承辦單位可依縣市需求及缺額現況進行錄取人員調整。
十二、 錄取名單:109年9月21日(星期一)公告於下列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一)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3) (二)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https://www.nhs.hcc.edu.tw/home)
十三、 學員受訓配合事項:
(一) 費用:
1.參與本課程無須繳納任何課程費用。
2.本課程僅提供茶水,午餐、住宿自理。
(二) 參加人員應確實簽到退,且需符合下列條件,始通過受訓並頒發研習學分證明:
1. 全程參與54小時課程訓練,且每節課程開始後不得遲到超過15分鐘。
2. 每日課程結束當日需接受測驗並及格(成績60分以上)方能取得課程時數;不及格 者至多補考一次,並列入記錄。
3. 學員於各項課程期間如有不可抗力之缺課事宜,須事先徵得承辦單位同意後始得請 假;未取得之課程學分應於下一梯次報名時主動告知補課。
4. 107年度及108年度有上述情形而缺課者,可於109年完成補課,並於報名時註記為補 課學員及須補課名稱。
5. 依據109年8月3日「研商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課程」會議決議,本課程補課部分應 以2年內完訓為限,若未於期限內完訓,則已修時數歸零。
6. 因本課程已連續舉辦五年,明年度是否繼續開課取決於專業人員資料庫及實際需求,
請學員盡量於本年度全程參與課程。
(三) 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規範持續修正,為配合防疫,說明如下:
1. 若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個案,請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 關規定。
2. 若有身體不適(發燒或呼吸道等症狀),請來信告知將協助取消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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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與會當日請配合工作人員於門口量體溫,若有發燒請況(額溫37.5度),身體不適 者請回家休息,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4. 研習時程若因配合防疫措施需更動,將公布於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網站 (https://www.nhs.hcc.edu.tw/home)。
5. 相關注意事項持續修正。
十四、 課程結訓證書與證明
(一) 本年度提供學員國教署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課程研 習證明,參加學員需全勤,並通過考試,始得通過培訓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頒發結訓證明及實際參與時數證明。
(二) 本計畫未申請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學分認證,有需求者請自行向各學、公會申請。
十五、 經費:由國教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經費項下支應。
十六、 獎勵:辦理本項活動相關工作人員,依權責視其績效給予敘獎。
十七、 本計畫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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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109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 第一階段 特殊教育通識課程
研習地點: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第一會議室
研習日期:9/27(日)、10/17(六)、10/31(六)、11/14(六)、11/28(六)、12/5(六)。
研習時數:36小時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日期 授課時間 授課講師
1 特殊教育發展與趨勢 3 9/27
(日) 9:00-12:00
周台傑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2 特殊教育資源與支持系統 3 9/27
(日) 13:00-16:00
周台傑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3 校園無障礙及學校常用學
習輔具介紹 3 10/17
(六) 9:00-12:00
陳明聰 國立嘉義大學附屬 實驗國民小學校長 4 特教通報網操作介紹 3 10/17
(六) 13:00-16:00 特殊教育通報網
5 特殊教育課程(新課綱與
特殊需求領域) 3 10/31
(六) 9:00-12:00
蔡昆瀛 臺北市立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6 行為功能介入方案概論 3 10/31
(六) 13:00-16:00
林坤燦 國立東華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7 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與安
置 6 11/14
(六)
9:00-12:00 13:00-16:00
洪榮照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8 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 6 11/28
(六)
9:00-12:00 13:00-16:00
林坤燦 國立東華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9 個別化教育計畫 3 12/5
(六) 9:00-12:00
葉瓊華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系
10 相關專業團隊之運作 3 12/5
(六) 13:00-16:00
葉瓊華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系教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