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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109 年度「採購文件與併案採購注意事項研習班」教育訓練計畫
壹、目的:
為精進本府業務單位人員採購作業、確實掌握採購文件與併案採購相關要點,
避免履約違失、降低辦理採購業務相關疑義及缺失,特開辦本研習班。
貳、班別:
採購文件與併案採購注意事項研習班。
參、訓練地點: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以下簡稱公訓處)。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 2 段 21 巷 20 號。
聯絡人:公訓處教務組 電話:02-29320212 肆、訓練期程:
本課程僅舉辦 1 期,共 6 小時,訓練名額共計 126 人,於 109 年 1 月 22 日(三)
09:20~16:30
伍、參訓對象:
本府所屬(轄)各機關業務單位、採購單位、監辦單位及稽核委員。
陸、報名方式:
本課程調訓相關事宜係委由公訓處辦理,擬參訓人員經機關同意後,請各機關 之人事單位於 109 年 1 月 8 日前至「實體班期人事登入系統」 (網址:
http://dcsdcourse.taipei.gov.tw/personnel_login.php )完成班期報名作業。
報名日期截止後,再由公訓處對錄取參訓人員,依程序另以電子郵件通知機關 人事單位轉知調訓,本府不另發通知。
因訓練資源有限,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已報名學員須全程參訓,如因故無法參訓時,請各機關注意自行遴換人員 遞補,並依公訓處學員調訓程序辦理。
二、倘報名人數超過本課程預定人數,則由公訓處依容訓量逕行調整,故報名 是否錄取,以公訓處通知各機關人事之調訓通知電子郵件為準。
柒、訓練費用:
本研習相關費用支出(講師費、講師及學員餐費等)由公訓處統籌處理。
捌、課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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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講師自撰教材,相關資料電子檔將置於「臺北 e 大(https://elearning.taipei/)/
實體班期專區/29 學員專區/29C 講義下載」及「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
(https://gpis.taipei/)/採購事務/訓練研習/政府採購法訓練教材及相關資料」,
參訓人員請於 109 年 1 月 15 日後逕行登入網站下載,上課當日不提供紙本講 義。
玖、課程師資:
由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朱技正俊星擔任講師。
玖、出勤考核:
上課期間將由工作人員確實查堂點名,每日上下課應以身分證進行電子刷到 退。
病假、近親喪假、國家考試、軍事點召、特殊理由(以上均須檢附證明文件)
應依規定向公訓處及原任職機關學校依公務人員差勤相關規定辦妥請假手續。
拾、研習期滿給予學習時數 6 小時。
拾壹、本計畫實施得由承辦單位依實際需要配合調整之。
拾貳、課程明細:
項 目
預定開課班
別名稱 訓練內容 辦理期間 課程
長度 講習
地點 講師 調訓
人數
報名 方式
備 註 1 採購文件與
併案採購注 意事項研習 班
1. 決定採購策 略。
2. 單一及併案文 件重要規定及 相關事宜。
10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三)
09:20~16:30
6 小時 公訓
處 文 化 部 國 家 人 權 博 物 館 朱 技 正 俊 星 擔 任
共計 12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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