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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末校務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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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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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次

校長報告... 2

教務處工作報告... 2

學務處工作報告... 3

教官室工作報告... 3

總務處工作報告... 3

輔導室業務報告... 3

人事室工作報告... 4

生命教育中心重點工作... 4

會計室工作報告... 4

實驗小學工作報告... 4 提案討論... 4-12

提案一、明誠中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辦法 ... 5-8 提案二、高雄市明誠中學附設實驗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注意事項 .. 9-10 提案三、高雄市明誠中學圖書館管理辦法 ... 11-12 附件:

簽到表、99 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教務處提醒事項、寒假重點行事曆

會議程序 一、主席宣布開會 二、報告事項

各處室業務報告

三、討論事項

提案一、提案二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9 9 上

(2)

會議紀錄

壹、會議時間:100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 下午 13:30 貮、會議地點:天祥樓多功能活動中心

參、出席人數:全體教職員工共 133 人。

肆、出席人姓名:藍鴻輝等 121 人,如附件(簽到表)。

請假:12 人

姓名

唐嘉良 翁似蘭 鄭淑文 孫新發 江穎宗 徐緯纓 黃威宇 歐怡君 佘祥磊 李瑞雪 李雅菁 蔡文評

、 席:藍鴻輝

、 :會議 、 年 期期末 會議教 、

假 點

一、校長報告

感謝同仁努力,看到學生學習也有進步與積極的風氣養成。高三 學測已近,請所有任教高三的老師,把握安撫的時機,幫他們穩定情 緒應試,學測後能夠保持積極學習的態度,協助他們繼續學習、成長。

唐主任請辭,教學組洪有順組長升任人事主任,教學組請湯雲博 老師接任,自二月一日起生效。

明天寒假輔導開始,祝各位新年快樂。

二、教務處主任__林瑞昌

(一)、寒假重點行事曆與重要事項提醒,如附表。

(二)、1 月 22 日補 1 月 31 日(星期一)課程,寒假輔導課程請學科統

(3)

(三)、配合高三學測,1/26 日上午公布高中職補考名,2/9 日補考。

請於 1/24 日 11:00 前送完學期總成績,1/26 日上午才能發成 績單。

(詳細內容請參閱會議手冊第 2 頁至第 7 頁)

三、學務處主任__林基烈

(一)、在同仁們合作之下解決突發事件,處理上有不合意的請包容。

(二)、二年級將於 3/9 至 11 日到台南台糖烏樹林園區公民訓練,請 導師於寒假中開始討論與準備。

(三)、有請假的同學除完成請假手續外,還要到總務處申請止伙。

(四)、再次感謝大家,在下學期對學生管理與輔導,能更加順利,學 務處秉持服務心態,與老師們一起努力帶好學生。

四、教官室__林基烈主任代為報告

顧教官正在處理學生事件,由我代為重點報告。各班級有辦理戶外活 動的,請依規定向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以便教官室通報教育局掌 握,適時照顧與支援。

(詳細內容請參閱會議手冊第 19 頁至第 20 頁)

五、總務處主任__吳德良

1/28 日新春聯誼採辦桌方式,地點設在國璽樓穿堂,為利準備食 材,眷屬要參加的今天登記完成。

六、輔導室主任__陳惠釧

輔導室以服務各位的心態,要把學校的事情服務地更好。高一學習檔 案製作為優質化計畫之一下學期繼續推。為幫助高三學生銷去上學期 的“過”,去年通過的新辦法,下學期會再公布一次,請導師告訴學 生把握機會。第 14 頁至 16 頁新聞剪報乃教育局來函的宣導附件。

(詳細內容請參閱會議手冊第 9 頁至第 16 頁)

(4)

七、人事室__洪有順組長代為報告

同仁要攜眷參加團拜的,請今天登記完成,以利統計總人數。寒假期 間行政人員值班表,請趕快交到人事室。

頒獎—創意競賽、全國美術比賽、承辦特殊教育。

(詳細內容請參閱會議手冊第 17 頁)

八、生命教育中心組長__蕭擲吉

詳細內容請參閱會議手冊第 21 至 22 頁

九、會計室主任__姚秀美

謝謝 18 項計畫的承辦人員合作,使核銷工作在期限內完成,下學期 繼續合作。

(詳細內容請參閱會議手冊第 18 頁)

十、小學部組長__丁姿吟

本學期活動圓滿完成。目前一年級、四年級和五年級為額滿狀態;1/22 日有一場招生說明會,請協助宣傳。已有 24 名幼兒登記 100 學年度 一年級生,同仁若有適齡孩子要就讀本校新生,可以先登記。

(詳細內容請參閱會議手冊第 23 頁)

捌、提案討論

(5)

提案一 提案

單位 教務處 提案人: 林瑞昌主任 案由

明誠中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辦法

決議 鼓掌通過

明誠中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辦法

民國 97 年 1 月 16 日本校課發展委員會通過 民國 97 年 11 月 18 日本校課發展委員會修訂 民國 100 年 1 月 20 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0 年 1 月 11 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 1000001795 號函訂 二、目的:

1.落實課程綱要之教學目標,達成學習目標。

2.配合教科圖書開放政策,將依據國民教育法及政府採購法選購教科圖書,提升教學品質。

3.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兼顧學校願景及發展特色,選擇符合學生學習需要及社區家長需求 之合適教材。

三、選用原則:

1.發揮教師專業能力、落實民主及負責之程序選用原則。

2.依照學校課程目標,掌握學校本位之特色課程架構、內容及發展方向,結合課程設計與 課程教學。統整選用教材各領域內容與自編教材的以符合社區發展、學生學習、教師教 學之需要。並顧及階段性能力指標之銜接。

3.教科書之選用均應採用經教育部審定合格,領有執照且未逾期限之教科圖書。

4.教科圖書應以教育部核定公告之教學科目,且同一年級同一科目於同一學年內以採用同 一版本之教科圖書為原則。

5.應本專業、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選用教科圖書,不得主動要求出版公司贈送商品並 以不收受教具為原則。如經各學科(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審議確屬必要者,應列 入財物登記管理。

四、選用方式:

1.選用組織:

教科圖書選用時,應以學科(領域)教學研究會為單位組成「各學科(領域)教科圖書 選用委員會」,由教務主任擔任召集人,邀集下列人員共同研商決定:

(1)教學組長及設備組長。

(2)該科(領域)教學研究會召集人。

(3)任教該科(領域)全體教師。

(4)家長會推派之代表二人至四人。

(6)

前項教務主任因故無法擔任召集人時,由校長指定適當人員擔任之。教科圖書選用委員 會開會時,得邀請學生代表列席參與。

2.選用程序:

(1)應事先公布選用程序及時間表。

(2)由各該科(領域)任課教師或對該科(領域)教材、教法有深入研究之教師,蒐 集數種版本教科圖書及有關資料詳加考量後,將評審表及有關資料薦送教科圖書 選用委員會。

(3)各校可視實際需要,邀請教科圖書出版業者、編輯者辦理說明會,必要時得邀請 專家學者或該科(領域)研習中心參與。

(4)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蒐集有關人員所薦送之教科圖書審查表及有關資料,擇期召 開會議共同研商決定版本。

(5)教科圖書選用過程應做成紀錄陳送校長核閱,並公布研商結果。

五、國民中學同一年級同一學科(領域)於同一學年內以採用一種版本為原則。若使用未滿一 個年段或一學習領域階段,而有意更換教科圖書者,需至少使用一年後,召開該科(領域)

「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確實檢討,並明列無法繼續使用之理由列入紀錄備查。

六、同一學年內以辦理一次選用作業為原則,並應於每年六月底前辦理完成。惟所選用版本於 第二學期未獲審定通過者不在此限。

七、與出版業者簽訂教科圖書採購合約時,應將點字及大字體課本需求納入,並明定所需點字 或大字體教材,應比照普通印刷課本,於開學時及時供應視障學生使用,以保障其權益。

於採購合約中應明定,各審定本出版業者應負責提供點字或大字體教科圖書及經費分擔方 式,其書價標準以國立編譯館招標印製之價格為準。

八、本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規定之。

九、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7)

附件一

明誠中學 學年度 領域(科)教科書評審表

【說明】評分欄依該項指標之達成程度及滿意度給予 1~5 分

教材名稱: 冊別: 用書年級:

版本別 評鑑指標

1、依據教育部修正編訂頒布之課程,課程符合課程目標。

2、是否通過審核並獲得執照。

3、教科書是否包含課本、教師手冊與其他教學資源。

一、編輯情況

、教學目標符合課程 、 領域與教學 。

1、課程 學 , ,

本 。

2、教材 程度 合本校學 學 。

3、教材 ,符合本校 課 及學 學 。

、用 符合本校學 學 。

5、教材 教材 、 , ,

、 課程 評 學 。

、 課程 師 用。

二、教材編選

、教材 , 學 中 , 學

學 ,

1、 、 標 明 , 師 課 與 。

2、 , 教師 用。

3、 資 , 教師 用。

、教本 , , , 合學

三、課本設計

5、版 , 、 。

1、教科書 合 。

2、教師手冊、教學 程、 資 用。

3、 合教學之 及 教材 , 材 , 教師 。

、教學評 , 。

四、其他

5、其他

與會 師 名:

表 期: 年

(8)

附件二

教科書版本申請表 日期: 年 月 日 科 別:□ 高 中 部 □ 高 職 部 □ 國 中 部

版本 項目

版 本 1 版 本 2 版 本 3

書 名 使用年級 出 版 社

詳 述 優 缺 點

申 請 人

領域(科)召集人

與會老師請簽名:

本校教科書由各科討論,送教務處彙整,呈校長裁示後,統一採購。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

裁示 採版本

(9)

提案二

提案單位 國小部 提案人: 翁似蘭主任 案由

高雄市明誠中學附設實驗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注意事項

決議 鼓掌通過

高雄市明誠中學附設實驗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注意事項 高雄市明誠中學附設實驗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注意事項 高雄市明誠中學附設實驗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注意事項 高雄市明誠中學附設實驗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注意事項

壹、依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為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促進教育正常發展,特依 據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及教育部八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台(八九)國字第八九○九○七五二 號函訂定明誠中學附設實驗小學(以下簡稱本校)本注意事項。

貳、實施辦法:

一、應基於學生學習之需要,教學效果之提昇、教學目標之達成,本著公平、公開、公正之 原則,辦理教科圖書選用有關事宜。

二、採用教育部審定合格,具有效期限內執照之教科圖書。

三、教科圖書選用時,應以學科(領域)教學研究會為單位組成「各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委員 會」,由國小部主任擔任召集人,邀集下列人員共同研商決定:

(一)教導組長、課程發展組長及英語組長。

(二)低、中、高年級級導。

(三)任教該領域教師。

(四)家長會推派之代表二人。

※前項國小部主任因故無法擔任召集人時,由校長指定適當人員擔任之。

四、曾參與教科圖書編審或試用人員,不得擔任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成員。但教育部所聘之 教科圖書審查委員不在此限。

參、本校選用教科圖書之程序如下:

一、學校應事先公布選用程序及時間表。

二、由各領域任課教師或對該領域教材、教法有深入研究之教師,蒐集數種版本教科圖書及 有關資料詳加考量後,將評審表及有關資料薦送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

三、視實際需要,邀請教科圖書出版業者、編輯者辦理說明會,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或該 科(領域)研習中心參與。

四、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蒐集有關人員所薦送之教科圖書審查表及有關資料,擇期召開會議 共同研商決定版本。

五、教科圖書選用過程應做成紀錄陳送校長核閱,並公布研商結果。

肆、實施原則:

一、本校所訂之教科圖書評審表應明列紙張、印刷、篇幅、 適用性、連貫性及價格等評審項 目。

(10)

二、每一科目於同一年級內以採用同一版本之教科圖書,並最少使用一個年段或一學習領域 階段為原則。

三、若使用未滿一個年段或一學習領域階段,而有意更換教科圖書者,需至少使用一年後,

召開該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確實檢討,並明列無法繼續使用之理由列入紀錄備查。

四、同一學年內以辦理一次選用作業為原則,並應於每年六月底前辦理完成。惟所選用版本 於第二學期未獲審定通過者不在此限。

五、教科圖書由家長自備自購為原則,不可強迫學生購置。

六、辦理教科圖書採購由文書組代辦,惟以學校名義辦理時應依學校採購法辦理。

七、辦理教科圖書採購時,應以不收受教具為原則。如經各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審議確 屬必要者,應列入財物登記管理。

八、教科圖書採購時,不得對出版業者要求、期約、收受餽贈、收取回扣或其他不當交易,

亦不得要求出版業者提供與採購無關之服務。

九、為使教科圖書採購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並期作業過程完整流暢,應依「本校中小學教科 圖書選用及採購流程圖」(如附件)辦理。

十、與出版業者簽訂教科圖書採購合約時,應將點字及大字體課本需求納入,並明定所需點 字或大字體教材,應比照普通印刷課本,於開學時及時供應視障學生使用,以保障其權 益。於採購合約中應明定,各審定本出版業者應負責提供點字或大字體教科圖書及經費 分擔方式,其書價標準以國立編譯館招標印製之價格為準。

十一、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高雄市明誠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流程表

每年四月底前由各學科(領域)任課 教師將評審表及有關資料薦送教科 圖書選用委員會(教務處)

教務處於每年三月底前公布教 科圖書選用程序及時間表

各領域(科)教學研究會 選出本學年使用教科書

開學前公告書名版本書價學生自由 採購選出本學年使用教科書

(11)

提案三

提案單位 教務處 提案人:李世宜組長 案由

高雄市明誠中學圖書館管理辦法

決議 鼓掌通過

高雄市明誠中學圖書館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便於圖書之管理,增進使用效益,配合教師及學生學習之需求,特訂定本辦法。

2.本館收藏之圖書為一般性圖書、期刊、報紙、中西文工具書、雜誌、漫畫等。

3.本館分參考諮詢區、期刊雜誌區、開放書架區、工具書區、閱覽區、漫畫區、多媒體資料 區、教師讀卡專區。

4.凡進入本館前,應將私人物品放置指定處所,貴重物品請妥為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5.本館採開架式陳列,得在館內自由取閱,閱畢後請留置指定處所,由圖書志工代為歸架。

如需外借者,可在借閱時間內辦理借閱登記,未辦妥登記前,嚴禁擅自攜出圖書館外。

6.圖書室各項設備,應妥善使用,並遵守所有使用規定。

7.凡本校學生皆可憑學生證親自辦理借閱手續,本校教職員工憑身分證字號櫃借閱。

8.進入館內應保持肅靜,衣著整齊,不得穿拖鞋,嚴禁亂丟紙屑、奔跑嬉戲、攜帶飲品、食 物、吸煙或嚼食口香糖、睡眠、使用手機等情形。凡違反本項規定者,本館得拒絕其閱覽 使用,並請其離開。

9.本館圖書應愛惜使用,不得圈點、劃線、評註、摺角、污損或撕毀。凡違前項規定者,依 本辦法之賠償規定,負責賠償。

10.借閱圖書之教職員工同仁及學生因離職、轉學或其他因素離校,應先行歸還所有借閱之圖 書。

11.本館每學期期末進行盤點,所有借閱人應在圖書管理員通知盤點日起算一週內,歸還所有 借閱之圖書。

12.本館編目格式採中國圖書編目分類法編目。

13.各處室或學科所購圖書均由本館統一編目後,得以長期借閱方式放置於該處室或學科教師 處,並請同仁妥善保管。

二、服務對象:全體教職同仁及學生

三、開放時間:週一~週五:上午 8:20~11:50、中午 12:00~12:20、下午 1:30~5:10。 (寒暑假另訂之,段考前一週暫停開放)

四、借閱規則:

1.教職員工:借出圖書總數為五冊,借期一個月,借書期滿若無人預約,可在借期期滿前一 日辦理續借,以一次為限,借期二星期,到期歸還。DVD、錄影帶、過期雜誌等借出依照本 項規定。

(12)

2.學生:借出圖書總數為二冊,借期一星期,借書期滿若無人預約,可在借期期滿前一日辦 理續借,以一次為限,借期三天,到期歸還。

3.借、還書流程:

借閱書籍、學生證 → 圖書館管理員 → 輸入電腦 → 完成借書、還書手續 4.參考工具書、特藏珍貴圖書、雜誌、漫畫書,限在圖書館內閱覽,一律不外借。

5.學生如發生冒借圖書,致使本館蒙受損失,概由原持證人負責賠償。

6.停止借閱權利及賠償:

(1)如借書期屆滿未還,停止讀者借書權利。(逾期日數計算:每本逾期一日停權一星期)。

(2)逾期圖書需於催收後 3 日內歸還,如仍未歸還視同遺失,並需購原書籍賠償。

(3)如於不當時間閱讀本館書籍,經師長沒收而至逾期未還依前項辦法辦理。

(4)遺失或污損,請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賠償;如無法購得,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a.新台幣定價者,依該定價計價賠償。

b.套書:遺失整部圖書中一冊以上,其賠償以整部計價賠償,而原有之剩餘圖書歸讀 者保存,或該套書為絕版書籍,無單冊定價者,以平均單價計價賠償。

c.未標明定價者,每一面以新台幣 2 元計價賠償。

d.收繳之賠償金額作為本校圖書館購書基金。

五、圖書館場地申請及使用:

1.如因教學或公務需使用圖書館會議區、閱覽區、自習教室,請教職同仁在使用前三日填表 申請或以電話告知,以免造成場地衝突。

2.場地使用結束後務必請學生將桌椅、環境整理整齊,並將電燈或電源關閉,且勿將館內書 籍、刊物隨手帶出。

3.圖書館電腦僅提供公用目錄查詢或與課程相關資料搜尋,請勿任意上網及下載遊戲軟體,

如規勸不聽得依校規處分。

六、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玖、臨時動議:無。

拾、散會: 16:20 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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