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
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11 學年度
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主辦單位:
地址: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 5 樓 電話:(02)2772-5333 分機 231 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傳真:(02)2773-5633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I
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重要日程表
日期 項目 備註
110.11.25(星期四)起 簡章網路下載 本委員會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110.12.20(星期一)10:00起
110.12.24(星期五)17:00止 報名及資格審查作業
1.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登錄考生基本資料
,取得報名費繳款帳號辦理繳費。
2.完成繳費之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登錄 並1次選報所有欲報名的校系科(組)、學 程(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報),至多可選擇 報名5個校系科(組)、學程。
3.網路上傳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資格(含 繳費身分)規定文件至本委員會,始完成 報名程序。
4.報名費繳費截止時間:110.12.23(星期四 )24:00止。
111.1.10(星期一)10:00起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查詢 111.1.11(星期二)12:00前 資格審查結果複查 一律向本委員會傳真複查
(須以電話確認已收到傳真)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審辦法】
111.1.11(星期二)10:00起 111.1.17(星期一)21:00止
向各招生學校繳交指定項 目甄審費暨網路上傳備審 資料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甄審辦法】
111.1.17(星期一)起至 111.1.25(星期二)止
各招生學校進行指定項目 甄審
111.2.8(星期二)10:00起 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甄審
總成績 本委員會網站當日10:00起提供查詢 111.2.8(星期二)17:00前 指定項目甄審總成績複查 一律向所報名甄審學校傳真複查
(須以電話確認已收到傳真) 111.2.9(星期三)10:00起 各招生學校網站公告甄審
結果 本委員會網站當日10:00起提供查詢 111.2.10(星期四)12:00前 甄審結果複查 一律向所報名甄審學校傳真複查
(須以電話確認已收到傳真) 111.2.9(星期三)10:00起
111.2.11(星期五)17:00止
正取生、備取生至本委員會 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11.2.15(星期二)10:00起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本委員會網站公告並提供查詢 111.2.16(星期三)12:00前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 一律向本委員會傳真複查
(須以電話確認已收到傳真) 111.2.22(星期二)12:00前 報到或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依各招生學校規定之報到時間辦理 111.2.22(星期二)17:00前 各校向本委員會函告錄取
生報到及未報到名單
備註:本表日期如有變動,以本委員會網站公布及相關公告為準,本委員會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II
重要注意事項
1. 111 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 合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或本招生),由 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 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 「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
每位考生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 1 組報名,至多選擇 5 個校系科(組)、學 程報名 , 但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各校得限制考生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
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 (組)、學程、志願 代碼、名額及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學程一覽表」。
3. 本招生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4. 本招生採個別網路報名方式,凡欲參加本招生之考生須於 110 年 12 月 20 日(星期 一)10:00 起至 11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17:00 止,依下列程序辦理:
(1)先至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網路報名系統
,設定通行碼後取得報名費個人繳款帳號。
(2)考生不論身分別一律先繳交報名費。
(3)繳交報名費後,再次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登錄考生基本資料【包含個人基本資 料、繳費身分別、學歷(力)資格】 、選擇報名組別及欲報名校系科(組)、學程,同 時上傳欲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之報名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PDF 檔;如繳費身分 別選擇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亦須將相關證明文件 PDF 檔上傳,始完成報 名程序。
(4)相關報名程序請詳閱本招生簡章「參、網路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5. 凡經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且欲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報名繳費者:
(1) 應於網路報名期間【110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10:00 起至 110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五)17:00 止】 ,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由各鄉 (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PDF 檔,
該證明文件以報名截止日前,仍有效之證明為限。
(2) 經本委員會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可免繳報名費及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中 低收入戶考生則減免 60%;繳至本委員會之報名費,則由本會依其通過身分之 減免比例辦理報名費差額 (或全額)退費。
(3) 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始享有報名費與指定項目甄審費減免;未於規定時間 內登錄身分及上傳證明文件 PDF 檔或身分審查未通過者,繳費身分均認定為一 般生。
6. 報名前已獲 111 學年度大學特殊選才入學或其他招生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或已取
得入學資格)之考生,如欲報名本招生,須依各該招生管道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聲
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報名。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III
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7. 各甄審學校所要求之備審資料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檔案大小以 10MB 為限。
8.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 8:00 起至 21:00 止(首日 111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二)為 10:00 起至 21:00 止),系統於每日 21:00 準時關閉。於作業上傳 時間截止時,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 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若遇任何問題請於作業期間每日 9:00 至 21:00 止,電洽本委員會(02-2772-5333 分機 231);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於開放期間儘早上網上傳。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之操作手冊,可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參考使用,本 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9. 各校系科(組)、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繳費暨備審資料上傳截止時間及指定項目甄審 辦理日期,明訂於甄審辦法。
(1) 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考生,請詳閱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 學校系科 (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各項規定。
(2)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請詳閱附錄四「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
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各項規定。
10. 獲各組甄審結果之正取生及備取生,皆須於 111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10:00 起至 111 年 2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17 : 00 止 , 至 本 委 員 會 網 站 ( 網 址 :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接受本委員會 統一分發。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者,不予分發,視同 放棄分發錄取資格。
11. 本招生各組之招生缺額(含分發錄取後,且於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前完成放棄報 到之名額)得併入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大學考試入學分發辦 理招生。
12. 獲分發之錄取生且已完成辦理報到者,如欲參加本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 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甄審入 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 招生者,應於本簡章規定時間填妥本簡章附錄十一「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
」 ,向已報到之甄審學校聲明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報名其他各四技 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本招生錄取及入學資格【報到錄 取生聲明放棄錄取入學資格截止時間為 111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12:00 前】。
13.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
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
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
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
(1)考生本人、(2)考生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IV
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 (6)教育部。
14. 本招生之重要訊息公告及相關資訊系統,可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及使用,本委員會
網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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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流程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暨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1. 110.12.20(星期一)10:00 起至 110.12.24(星期五 )17:00 止,上網至本委員會網站登錄考生基本 資料、選擇參加組別及欲報名校系科(組)、學 程並登錄報名資格
2. 110.12.23(星期四)24:00 前,至本委員會網站登 錄基本資料,取得繳款帳號,依本委員會指定 方式繳交報名費
3. 110.12.24(星期五) 17:00 前,上傳報名資格(含 繳費身分)規定文件至本委員會
4. 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費、登錄報名資料 或上傳報名資格(或繳費身分)規定文件者,均 以報名資格不符論處,不得參加本招生(或享 有報名費減免)
報名及資格審查作業
1. 登錄考生基本資料,取得報名費繳 款帳號辦理繳費。
2. 選擇參加組別:技職特才及實驗教 育組或青年儲蓄帳戶組
3. 選擇欲報名的校系科(組)、學程,
至多 5 個校系科(組)、學程。
4. 登錄報名資料【包含身分別、學歷 (力)資格、特殊選才報名資格】
5. 網路上傳報名資格(含繳費身分)規 定文件
查詢甄審結果
登記就讀志願序
111.1.10(星期一)10:00 起
查詢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
報到
1. 111.1.17(星期一)10:00 起至各甄審學校網站查詢 2. 僅限須親自至各甄審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審者
111.2.9(星期三)10:00 起至各甄審學校網站查詢
111.2.9(星期三)10:00 起至 111.2.11(星期五)17:00 止,
正取生、備取生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11.1.11(星期二)10:00 起至各校自訂截止日止。
詳見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 (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附錄四「青年儲蓄帳 戶組招生學校系科 (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111.2.15(星期二)10:00 起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 依各甄審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2. 限於 111.2.22(星期二)12:00 前完成報到
目 錄
壹、報名資格 ... 1
貳、招生學校及系科(組)、學程、名額與甄審方式 ... 2
參、網路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2
肆、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暨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 6
伍、指定項目甄審 ... 8
陸、甄審總成績處理及甄審結果公告 ... 8
柒、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 ... 10
捌、報到 ... 11
玖、其他 ... 13
附錄一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代碼、名額及是否 限選填 1 系科(組)、學程一覽表 ... 14
附錄二 「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代碼及名額一覽表 ... 20
附錄三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 31
附錄四 「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 215
附錄五 報名費繳費方式及匯款注意事項 ... 595
附錄六 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本委員會招生報名資格相關規定) ... 596
附錄七 資格審查結果複查申請表 ... 599
附錄八 甄審總成績複查申請表 ... 600
附錄九 甄審結果複查申請表 ... 601
附錄十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 602
附錄十一 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 ... 603
附錄十二 招生申訴處理辦法 ... 604
附錄十三 考生申訴表 ... 605
附錄十四 甄審學校代碼暨地址、電話、傳真一覽表 ... 606
附錄十五 報名考生畢(肄)業科(組、學程)別代碼表 ... 609
附錄十六 報名考生畢(肄)業學校代碼表 ... 611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
11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為辦理具有特殊經歷及專業領域成就學生以及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學生,申 請參加並經由甄審方式錄取入學科技校院,適性發展培養優質專業技術人才,特依據教育部 106年7月27日臺教技(一)字第1060099169號函及110年10月27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141480號 函核定之「11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招生規定」辦理特殊選才聯 合招生(以下簡稱本招生)。
壹、 報名資格
一、 本招生設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 方式辦理。
二、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報名資格:
(一) 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含應屆)生、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不具學籍自學生)學生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 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等學歷(力)資格之一,且符合招生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定之 專業領域、特殊技能、經歷、專長或成就之報名資格條件者。
(二) 111 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 額,以專班或非專班方式招生,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僅限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且符合該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定之專業領域、特殊技 能、經歷、專長或成就之考生報名。有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認定,請詳閱 簡章參、網路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果查詢之「三、登錄報名資料(含繳費身分)及學歷(力 )資格」規定。
三、 「青年儲蓄帳戶組」報名資格:
(一) 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結)業生、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 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不具學籍自學生)等學歷(力)資格之一,且於 106 學年度 起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滿 2 年或 3 年以上者。
(二) 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期程之 認定,採計方式:以「日」方式計算,2 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 600 日以上;3 年計 畫者,至少應累計 900 日以上。計算截止日:計算至入學 111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 止。
(三) 如尚未期滿,先准予考生報名本入學招生,但實際入學時,「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 青年第 1 次依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審查通過之青年計畫執行起始日起算,須符合上述規定日數,否 則取消入學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四) 考生曾報名或申請本招生管道以 1 次為限,不得再就同一招生管道提出報名或申請。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2
四、 符合上列各組報名資格之考生,僅能擇1組報名,至多可選擇5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
五、 本招生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六、 報名前已獲111學年度大學特殊選才入學或其他招生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或已取得入 學資格)之考生,如欲報名本招生,須依各該招生管道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聲明放棄 錄取(或入學)資格後,始可報名。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 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本招生報名資格。
七、 資格審查由本委員會統一辦理,如遇資格疑義者,得由各甄審學校辦理複審。
八、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考生自畢業或取得有關資格學歷(力)證件之年資採計,可計算 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止。
九、 在資格審查前,若相關辦法或實施要點有所修訂時,概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貳、 招生學校及系科(組)、學程、名額與甄審方式
一、招生學校及系科(組)、學程、名額
(一)參加本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之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代碼及名額,
請查閱附錄一「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代碼、名額 及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學程一覽表」。
(二)參加本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代碼及名額,請查閱 附錄二「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代碼及名額一覽表」。
二、校系科(組)、學程甄審辦法
(一)各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係指校系科(組)、學程之招生組別、招生名 額、資格條件、資格繳驗注意事項、甄審方式【含指定項目甄審費、指定項目甄審 費繳交方式、備審資料繳交說明、指定項目甄審費繳交暨備審資料上傳截止時間、
指定項目甄審日期及甄審方式說明】 、甄審成績計算方式【評分項目、占甄審成績比 例、優待加分條件及同分參酌順序】 、聯絡資訊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附錄三「技 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附錄四「青年儲 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二)各校系科(組)、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繳費暨備審資料上傳截止時間及指定項目甄審 辦理日期,明訂於甄審辦法。考生不得以指定項目甄審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 指定項目甄審日期,考生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時,請審慎考慮。
參、 網路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欲參加本招生之考生,須於 110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10:00 起至 110 年 12 月 24 日(星
期五)17:00 止,至本委員會網站(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網路報名
系統,完成「通行碼設定」 、 「繳交報名費」 、 「登錄報名資料(含繳費身分)及學歷(力)資格」 、 「選
擇報名組別及校系科(組)、學程」 ,網路上傳報名資格(含繳費身分)規定文件,並確定送出等作
業。考生完成前述各項作業者,才算完成報名及資格審查等申請程序,各項程序說明如下: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3
一、 通行碼設定
(一)在首次使用本委員會網站時由考生「自行設定通行碼」,其後進入本委員會網站進行 報名及資格審查、網路上傳備審資料、查詢總成績及登記就讀志願序等相關作業,皆 須輸入通行碼,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二)考生須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個人資料外洩或權益 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生本人因通行碼遺失須申請補發,以 1 次為限,請於每日 8:30 至 17:30 向本委 員會申請補發。
1. 通行碼補發申請表請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點選下載。填妥後連同身分證 明文件影本傳真至本委員會,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傳真後並以電話確認已 收到傳真,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2. 補發申請受理後至少需 30 分鐘作業時間,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完 成報名或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後果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本 委員會給予補救。
3. 本委員會傳真號碼:(02)2773-5633;電話:(02)2772-5333 分機 231。
二、 繳交報名費
(一)考生登錄前項自行設定「通行碼」之基本資料後,由系統產生 1 組考生個人繳款帳 號,每位考生之繳款帳號均不同,僅限考生本人使用。
(二)報名費:新臺幣 200 元整。
欲報名本招生之考生,於 110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24:00 前,一律先繳交報名費 新臺幣 200 元整。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須依後列「三、登錄報名資料(含繳費身分)及學 歷(力)資格」,將「繳費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製成 PDF 檔案,以網路方式上傳至本委 員會辦理審查。經審查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才可享免繳本委員會報名費及各校指定 項目甄審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則減免 60%;有關報名費退費,則由本委員會依其通 過身分之減免比例辦理報名費差額(或全額)退費,考生無須負擔退費手續費。
(三)考生於繳費後約 2 小時,即可至本委員會網站報名系統查詢,如已進入下一報名頁 面「閱讀注意事項」 ,即表示繳費成功,可進行報名後續相關程序;若尚未成功,請 持繳款收執聯(收據)至原繳款金融單位洽詢,或檢視 ATM 交易明細表確認轉帳是否 成功,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四)繳費方式及管道:
1. 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轉帳繳費:持具有轉帳功能之晶片金融卡 (不限本人)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每日24小時皆可轉帳繳費。
2. 臨櫃繳款:持本委員會系統所產生之繳款單至臺灣銀行總行或各分行繳款。
3. 上述繳款方式之手續費皆由考生自行負擔。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4
4. 請詳閱本簡章附錄五「報名費繳費方式及匯款注意事項」 ,如因個人因素致繳費未 完成而造成無法參加本招生,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 登錄報名資料(含繳費身分)及學歷(力)資格
(一)考生於完成繳費程序後約 2 小時,重新登入系統輸入個人基本資料、繳費身分別、
學歷(力)資格。
(二)考生若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請選擇「一般生」;欲以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者,請將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製成 PDF 檔案,網路上傳至本委員會辦理審查。經審查通過,始享有報名費與指定項目 甄審費減免。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名之考生,須繳交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凡經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者,請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由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
2.證明文件以報名截止日前,仍有效之證明為限。
3.未於規定時間內登錄繳費身分及上傳證明文件PDF檔或繳費身分審查未通過者,
繳費身分均為一般生身分。
4.證明文件中如未含考生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加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資料證 明文件製成之PDF檔案並網路上傳至本委員會辦理審查。
5.清寒證明,非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符報名費減免規定。
(三)學歷(力)證明文件:將學歷(力)證明文件正本製成 PDF 檔案,以網路上傳方式繳至本 委員會辦理審查。
1.應屆畢業生,請繳交下列第(1)及(2)項證明文件:
(1)蓋有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影印 後加蓋學校註冊組印章並註明日期」或由就讀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2)歷年成績單。
2.非應屆畢業生:請繳交畢業證書。
3.同等學力考生應繳證明文件,請參考本簡章附錄六「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4.屬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不具學籍自學生)學生,應繳之 證明文件須含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申請辦理實驗教育等證明。
四、 選擇報名組別及校系科(組)、學程
考 生 須 於 110 年 12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17 : 00 前 至 本 委 員 會 網 站 ( 網 址 :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網路報名系統,選擇報名組別後再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
(一) 選擇報名組別:考生就符合各組別報名資格之組別中,僅可選擇 1 組報名。
(二) 選擇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考生,須詳閱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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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報名資格條件欄,依所持有特殊經歷及專 業領域成就證明文件,就符合招生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資格中,1 次選報所有欲報 名的校系科(組)、學程(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報),至多選擇 5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
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技職特才及實 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代碼、名額及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學程一 覽表」 。
(三) 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須詳閱附錄四「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 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校系科(組)、學程,1 次選報所有欲報名的校系科(組)、學程 (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報),至多選擇 5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
(四) 選報的組別及校系科(組)、學程,經於網路報名系統確定送出後,即不可再更改。請 考生確定送出前,務必審慎考慮。
五、 網路上傳報名資格及繳費身分文件
(一) 考生須上本委員會網站報名系統,列印考生基本資料表、學歷(力)資格證明及申請報 名費減免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證明黏貼單」 ,由考生黏貼各項證明文件後,
掃描製成 PDF 檔。
(二) 考生報名多個校系科(組)、學程者,須上傳每 1 報名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 辦法「資格條件」及「資格審查繳驗資料注意事項」所要求之「特殊經歷」或「專業 領域成就」證明文件正本製成 PDF 檔案。
1. 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之特殊經歷或專業領域成就之報名資格文件,由 考生自行將須繳驗的證明文件正本掃描並製成 1 個 PDF 檔,無須列印「證明黏貼 單」 。
2.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不須上傳特殊經歷或專業領域成就之報名資格文件,由 本委員會依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案辦公室所提供之名冊,辦理報名 資格審查。
3. 證明文件 PDF 檔之製作方式可至本委員會網站參考製作教學,各證明文件影像 PDF 檔,須為清晰可以辨識內容,否則將不以採計,後果考生自行負責,請審慎 製作相關證明文件,本委員會網站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三) 考生須於 11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17:00 前,完成報名資格(含繳費身分)證明文 件 PDF 檔上傳。未依規定完成網路上傳報名資格文件者之考生,視同放棄報名資 格。另檢附文件未符所報名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資格條件規定者
,不得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喪失本招生之報名資格。未上傳繳 費減免資格證明文件者,亦不得享有報名費減免。
(四) 資格審查時僅須上傳證明文件 PDF 檔案即可,於錄取報到時須繳驗正本。報到時,
如發現報名資料內容或證明文件與事實不符者,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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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報名資格(含繳費身分)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或補傳送,請審慎登錄及 核對報名資料;惟遇特殊情形者,經一定程序由本委員會同意後更改。
(六) 考生資格審查登錄期間及報名截止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報名身分及資 格,本委員會概以考生上傳留存於本委員會報名系統之報名資格及繳費減免證明文 件 PDF 檔,據以辦理報名資格及繳費減免身分審查。
六、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一)審查結果於 111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10:00 起,在本委員會網站(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資格審查結果查詢系統」提供查詢。
(二)考生若對於資格(或繳費身分)審查結果有疑義時,得填妥本簡章附錄七「資格審查結 果複查申請表」於 111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至本委員會,並以電話確 認已收到傳真,複查以 1 次為限。複查結果由本委員會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申 請複查時,不得要求補繳資料予以重新審查;逾期或未依以上規定複查手續辦理者
,概不受理。
(三)繳費身分審查結果,僅與考生之報名費減免資格有關,未於規定時間內登錄繳費身 分或繳費身分審查未通過者,均不予退報名費。
(四)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者,不得 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暨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亦不 予退報名費。
(五)本委員會傳真號碼:(02)2773-5633;電話:(02)2772-5333 分機 231。
肆、 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暨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通過報名各校系科(組)、學程資格審查之考生,須於各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 法所規定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暨備審資料上傳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欲報名各校系科(組)、學程 之「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並確定送出」等步驟,才算完成指定項目 甄審報名程序:
一、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繳交給報名之各甄審學校)及繳費方式
除本委員會審查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免繳費外,其餘考生須於指定項目甄審報名截止 日前,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可享減免 60%指定項目甄審費)。各校系 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費及繳費方式,悉依各甄審學校規定辦理,請依所報名組別
,分別參閱本簡章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 審辦法」之指定項目甄審費及指定項目甄審費繳交方式說明欄或附錄四「青年儲蓄帳 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指定甄審費及指定項目甄審費繳交 方式說明欄。請注意,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截止日之繳費截止時間為 21:00 止。
二、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並確定送出
(一)考生參加各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須於 111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二)10:00
起至該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規定之備審資料上傳截止時間前,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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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網站「備審資料上傳系統」 ,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該系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
「備審資料繳交說明欄」或「體驗學習報告書或備審資料繳交說明欄」所規定之資 料。
(二)體驗學習報告書為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審「必繳」資料,須 依網路上傳備審資料的方式及規定,隨同備審資料一起繳交。
(三)各校系科(組)、學程得對所列之備審資料項目,分別給予不同評分比例;各校系科 (組)、學程所訂之備審資料繳交項目之規定,請詳閱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 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附錄四「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 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四)各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優待加分條件」為「選繳項目」 ,凡具有優待加分資格且 持有證明文件考生,須將證明文件 PDF 檔,隨同備審資料一併上傳繳送報名各甄 審學校,經報名甄審學校審查通過者,始獲甄審總成績優待加分;未上傳或經報名 甄審學校審查未通過者,甄審總成績一律不予優待加分。
(五)考生報名每 1 校系科(組)、學程之備審資料,所繳交之各項相關證明及證件之 PDF 檔,報名後均不退還。考生檢附之上傳資料內容不得偽造,或冒用他人資料,如經 本委員會或甄審學校查覺者,取消本招生指定項目甄審報名資格,情節重大者移送 司法單位審理。
(六)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
1. 考生依所報名每 1 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要求之備審資料(含體驗學 習報告書、優待加分條件、繳費證明)等,請自行編輯為 1 個電子檔案(格式為 PDF 檔),每 1 校系(組)、學程備審資料項目之檔案大小,以 10MB 為限。
2. 考生報名每 1 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含優待加分條件、繳費證明),如因受限 所有上傳檔案大小總和限制而無法全部上傳時,請慎重選擇上傳內容。部分校系 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另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應依其規 定另行繳交,請詳閱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 項目甄審辦法」 、附錄四「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 辦法」 。
3.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 8:00 起至 21:00 止(首日 111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二)為 10:00 起至 21:00 止),系統於每日日 21:00 準時關閉。
於作業上傳時間截止時,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 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4. 若遇任何問題請於作業期間每日 9:00 至 21:00 止,電洽本委員會(02-2772-5333 分機 231);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於開放期間儘早上網上傳。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之操作手冊,可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參考使用,本 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5.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於「確定送出」前皆可重複上傳,考生須於所報名校系科(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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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規定之網路上傳備審資料截止日前,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 料「確認」作業。
6. 報名每 1 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經考生完成「確定送出」後,備審資料上傳系 統即產生該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確認表」 ,每 1 校系科(組)、學程 1 份
,考生應自行存檔,嗣後考生對備審資料上傳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時,應提示
「備審資料上傳確認表」 ,未提示者一律不予受理。
7. 僅上傳備審資料未「確定送出」時,本委員會逕於繳交截止日後,將已上傳之備審 資料 PDF 檔並轉送各甄審學校。考生得否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依所報名甄審學校 規定辦理,考生不得異議。
8. 備審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補傳送,請考生務必審 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定送出。
(七)備審資料繳交項目、網路上傳截止時間、指定項目甄審日期、指定項目甄審方式及 優待加分條件,請依報名組別,參閱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 (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附錄四「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 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
(八)考生應注意欲報名各校之指定項目甄審日期(須考生本人親自到場應試者)是否衝 突,若遇指定項目甄審時間衝突時,不得要求延期進行指定項目甄審,應自行擇一 參加,且不得對未能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之校系科(組)、學程要求退費。
伍、 指定項目甄審
一、甄審通知
各甄審學校應於111年1月17日(星期一)10:00前,於各校網站公告舉行指定項目甄審日 期、時間、地點(須要考生親自到場應試之各甄審學校才會公告)及必須攜帶之證件、資 料等;考生應於前述時間起至報名之甄審學校網站查詢(或以電話查詢,各甄審學校電 話請參閱本簡章附錄十四),並依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指定之時間前往參加指定項目 甄審。考生未依前述方式查詢而致未參加指定項目甄審者,影響參加本招生權益時,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實施日期及方式
各甄審學校依據本簡章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 目甄審辦法」 、附錄四「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之指定項目甄審日期及甄審說明規定,據以辦理各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其成 績依各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方式處理。
陸、 甄審總成績處理及甄審結果公告
一、甄審總成績核計
(一)依各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所訂各指定項目之甄審成績比例計算甄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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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滿分為 100 分),再依優待加分條件給予加分優待後得到甄審總成績(取至小數第 2 位,第 3 位四捨五入,但成績計算過程,小數部分不予去除)。
(二)甄審總成績相同時,則依各校系科(組)、學程「同分參酌順序」之規定決定錄取優先 順序。
二、甄審總成績查詢及複查申請
(一)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於 111 年 2 月 8 日(星期 二)10:00 起,提供考生查詢甄審總成績,不另寄紙本成績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 詢,若未上網查詢致使甄審總成績複查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生對於甄審總成績有疑義者,得填妥本簡章附錄八「甄審總成績複查申請表」 ,於 111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17:00 前,傳真至所報名之甄審學校,並以電話確認已收到傳真,
逾期概不受理。各甄審學校電話及傳真請參閱本簡章附錄十四。
(三)複查以 1 次為限;申請複查時,不得要求補繳資料予以重新評分。逾期或未依以上規 定之複查手續辦理者,概不受理。
三、甄審結果公告
(一)考生若有 1 項指定項目甄審成績為 0 分或缺考者,則不予錄取。
(二)各甄審學校招生委員會依各組各系科(組)、學程考生甄審總成績分別訂定錄取標準,
並依其招生名額決定該系科(組)、學程之正取生,並得列備取生或不列備取生。甄審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雖有缺額,亦不予錄取。
(三)如甄審總成績相同,依所訂同分參酌方式決定錄取順序,且甄審結果之正取生不得增 額錄取,備取生之遞補順序不得相同。
(四)各甄審學校於 111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10:00 起在各校網站公告「技職特才及實驗教 育組」 、 「青年儲蓄帳戶組」各組之各系科(組)、學程甄審結果,考生亦可於當日 10:
00 起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甄審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考生 如未上網查詢甄審結果,以致影響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其結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本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青年儲蓄帳戶組」各組之錄取生(含正取生及備 取生)均須依本簡章規定,至本委員會網站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 一 分 發 , 獲 分 發 錄 取 者 , 始 可 取 得 入 學 資 格 , 本 委 員 會 網 站 網 址 :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四、甄審結果複查
對於甄審結果有疑義者,得填妥本簡章附錄九「甄審結果複查申請表」 ,於111年2月10
日(星期四)12:00前傳真至甄審學校,並以電話確認已收到傳真。逾期或未依複查規定
辦理者,概不受理。各甄審學校傳真請參閱本簡章附錄十四。各校須於111年2月10日
(星期四)17:00前將複查結果通知考生及函告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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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係依「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 「青年儲蓄帳戶組」各校系科 (組)、學程之招生名額、錄取生(含正取生及備取生)名次及考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 各組分發作業。
錄取生(含正取生及備取生)均須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接受就 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本招生「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青年儲蓄帳戶組」各組之錄取生(含正取生及備取 生)應分別依其錄取校系科(組)、學程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由本委員會進行 各組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每 1 錄取生至多分發錄取 1 校系科(組)、學程。凡未依規定期間 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及確定送出者,一律不予分發,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一、 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
方式
項目 就讀志願序登記 錄 取 生
登 記 期 間 111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10:00 起至 111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17:00 止。
登 記 作 業 程 序
(一)考生使用自設之通行碼、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登入系統。
(二)於登記期間至本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
進入考生作業系統後,點選「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選項,進行登記作業。
(三)詳細作業流程,請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登記注意事項:
(一)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 1 個或 1 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 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二)各組錄取生(含正取生及備取生)應依所錄取各校系科(組)、學程,審慎選填登記就讀 志願序。
(三)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逾期概不受理。
(四)進入登記就讀志願序畫面後,請先確認個人資料、錄取校系科(組)、學程名稱及正、
備取名次等,是否正確無誤。
(五)考生於系統所選填之志願,在未確定送出前皆可修改或暫存。確定送出後即完成志 願登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新登記,僅能上網確定送出 1 次,請務必審 慎考慮後再行送出資料,請考生特別注意。
(六)凡於規定時間內未上網登記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以未 登記論,即喪失網路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七)完成登記就讀志願序後,系統即產生「就讀志願表」,考生應自行存檔或列印,考生
對就讀志願序登記相關事項提出疑義複查時,應檢附「就讀志願表」 ,未檢附者一律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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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成登記就讀志願序後,可至本委員會網站查閱個人登記之就讀志願序。
(九)本委員會係依 111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各甄審學校函告之各組甄審結果之錄取生 名單(含正取生及備取生),進行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
二、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
(一)就讀志願序進行各組分發時,係先將各組所有錄取生之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 先分發,剔除重複錄取的較不優先之志願序後(僅保留重複錄取中之最優先的志願序 ),各校系科(組)、學程產生的缺額才能由各組備取生依序遞補,此時排在正取校系 科(組)、學程志願序之前的備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才有機會被分發到。
(二)各組錄取生僅正取或備取 1 校系科(組)、學程,仍須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正取生確 定可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備取生則俟該校系科(組)、學程正取生分發後之缺 額進行遞補分發,若無缺額則不予分發。
(三)各組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如同時錄取多個校系科(組)、學程,本委員會依其登 記就讀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如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於備取校系科(組)、
學程之前,則取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最優先志願分發;如備取校系科(組)、學程 志願序於正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者,當該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正取生分發後 尚有缺額時,即進行遞補分發;若該校系科(組)、學程分發人數達招生名額,則不予 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
(四)獲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錄取之分發錄取生(以下簡稱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科 (組)、學程之入學資格。
三、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
考 生 可 於 111 年 2 月 15 日 ( 星 期 二 )10 : 00 起 至 本 委 員 會 網 站 ( 網 址 :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42/)查詢分發結果,本委員會不另寄書面通知,報到通知則由分發錄取學校自行寄發。
四、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對於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若有疑義,得於111年2月16日(星期三)12:00前,
填妥本簡章附錄十「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連同「就讀志願表」 ,於規定 時間內傳真(02-27735633)至本委員會,並以電話確認(02-2772-5333分機231)已收到傳真,
逾期概不受理。複查以1次為限,複查結果由本委員會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逾期或未 依以上規定之複查手續辦理者概不受理。
捌、 報到
一、 分發錄取生應依分發之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為電話方式),攜帶「學歷(力)證 件」 、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相當之身分證件」 、 「特殊經歷及專業領域成就證明文件」 、錄 取學校所規定證明文件等正本資料辦理報到,前述證件如有不實或不符合簡章規定者
,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審學校得直接取消
該分發錄取生入學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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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分發錄取資格,須擇一 辦理報到,違者取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
三、分發錄取生如已參加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其他入學管道或各校經教育部核准自行辦理 之甄審或申請入學並經錄取實際報到者,如欲辦理本招生報到時,須先依前述各該入 學招生簡章規定,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辦理本招生報到;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 及入學資格。
四、分發錄取生已完成辦理報到者,如欲參加本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 學、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者,應填妥 本簡章附錄十一「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 ,於本簡章規定時間內向已報到之甄 審學校聲明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報名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 校院之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本招生錄取及入學資格【報到錄取生聲明放棄錄取入學 資格截止時間為 111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12:00 前】。
五、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後,即結束本入學管道招生。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時及 分發錄取生報到後之招生缺額,不再通知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未獲錄取之甄審錄取生
,辦理補登記分發作業。各組之招生缺額(含分發錄取後,且於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前完成放棄報到之名額)得併入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大學考試入 學分發辦理招生。
六、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期程之 認定,採計方式:以「日」方式計算,2 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 600 日以上;3 年計畫 者,至少應累計 900 日以上。計算截止日:計算至入學 11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止。
如尚未期滿,先准予考生報名本入學招生,但實際入學時,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青 年第 1 次依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以教 育部青年發展署審查通過之青年計畫執行起始日起算,須符合上述規定日數,否則取 消入學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七、獲分發之錄取生於錄取後註冊入學前,經本委員會或錄取學校發現其報名資格不符、
備審資料如有偽造不實或考試舞弊者,一律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發現 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 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情節重大者移送司法單位審理。
八、健康檢查
(一)分發錄取後依各甄審學校訂定之健康檢查辦法辦理。
(二)健康檢查日期及地點,由各甄審學校公告或通知,各分發錄取生應按照規定時間參 加身體檢查。
(三)未參加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時有未達學校甄審辦法之規定情形者,由各甄審學校
依有關規定處理。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3
玖、 其他
一、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若有相關法令規章未明定者,其疑義由技專校院 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緊急事件處理小組」研議後,由該會主任批核,或由其召集本委 員會臨時委員會議決議,並陳報教育部核定後施行。
二、報名考生對有關招生事項若有疑義時,可依本招生申訴處理辦法(如附錄十二),於 111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17:00 前,檢具考生申訴表(如附錄十三)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訴,
逾期恕不受理。本委員會接受申訴案時,由本委員會逕予回覆,或由本委員會召開「招 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討論決議後,再以書面方式回覆之。招生爭議事項涉及不同單位 者,得由本會召集相關單位協調處理。必要時,得請提出申訴考生列席。
三、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及
其相關成績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
人、(2)考生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
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4
附錄一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代 碼、名額及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學程一覽表
註:
1.報名「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考生,至多選擇 5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報名該校 1 個 系科(組)、學程。
2.本表之「是否限填 1 系科(組)、學程」欄:「是」,為該校限制考生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則為該 校無此限制。
學校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組)、學程 志願代碼 招生 名額
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
、學程
1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011001 2 是
1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011002 2 是
1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 1011003 2 是
1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建築系 1011004 2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021001 2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1021002 1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會計系 1021003 2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1021004 1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數位媒體設計系 1021005 1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創意生活設計系 1021006 1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 1021007 3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願景計畫) 1021008 10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建築組(願景計畫) 1021009 1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室內組(願景計畫) 1021010 1 是
1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應用工程科技學士專班(願景計畫) 1021011 18 是
10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農園生產系 1031001 2 --
10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生物科技系 1031002 2 --
10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1031003 2 --
10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 1031004 2 --
10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智慧機電學士學位學程(願景計畫) 1031005 15 --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1041001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車輛工程系 1041002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041003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041004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041005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系 1041006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1041007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產品設計組 1041008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家具與室內設計組 1041009 1 是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5
學校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組)、學程 志願代碼 招生 名額
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
、學程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建築系 1041010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互動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組 1041011 1 是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文化事業發展系 1041012 1 是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1051001 1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智能系統與控制組 1051002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微奈米技術組 1051003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1051004 5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 1051005 14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051006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電子組 1051007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1051008 3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國際企業系 1051009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1051010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051011 5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金融資訊系 1051012 1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智慧商務系 1051013 3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 1051014 10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應用日語系 1051015 3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文化創意產業系 1051016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力資源發展系 1051017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水產食品科學系 1051018 3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造船及海洋工程系 1051019 3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輪機工程系 1051020 5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高瞻科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 1051021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22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23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24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智能系統與控制組 (願景計畫) 1051025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微奈米技術組(願景計畫) 1051026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模具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27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模具工程系光電模具組(願景計畫) 1051028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模具工程系精微模具組(願景計畫) 1051029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營建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30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31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電工程系精密機械組(願景計畫) 1051032 2 --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6
學校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組)、學程 志願代碼 招生 名額
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
、學程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機電工程系智慧自動化組(願景計畫) 1051033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願景計畫) 1051034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35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電子組(願景計畫) 1051036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電信與系統組(願景計畫) 1051037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資訊組(願景計畫) 1051038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39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40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41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半導體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42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漁業生產與管理系(願景計畫) 1051043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水產食品科學系(願景計畫) 1051044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水產養殖系(願景計畫) 1051045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洋生物技術系(願景計畫) 1051046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洋環境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47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訊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48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造船及海洋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49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航運技術系(願景計畫) 1051050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輪機工程系(願景計畫) 1051051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事資訊科技系(願景計畫) 1051052 2 --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高瞻科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 (願景計畫) 1051053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系 1071001 3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071002 3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飛機工程系航空電子組 1071003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071004 1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 1071005 1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1071006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多媒體設計系 1071007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071008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生物科技系 1071009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農業科技系 1071010 3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休閒遊憩系 1071011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12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動力機械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13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自動化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14 2 --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7
學校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組)、學程 志願代碼 招生 名額
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
、學程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設計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15 1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車輛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16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17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飛機工程系機械組(願景計畫) 1071018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飛機工程系航空電子組(願景計畫) 1071019 1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20 1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21 1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光電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22 1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生物科技系(願景計畫) 1071023 2 --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願景計畫) 1071024 1 --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水產養殖系 1091001 1 --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食品科學系 1091002 1 --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航運管理系 1091003 1 --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餐旅管理系(扎根計畫) 1091004 3 --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觀光休閒系(扎根計畫) 1091005 8 --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水產養殖系(扎根計畫) 1091006 1 --
110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1101001 7 是
110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1101002 7 是
111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高齡健康照護系 1111001 1 --
111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健康事業管理系 1111002 2 --
111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資訊管理系 1111003 2 --
11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西餐廚藝系 1121001 1 是
11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中餐廚藝系 1121002 2 是
11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應用英語系 1121003 1 是
11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餐飲管理系 1121004 1 是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應用統計系 1131001 2 --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商業設計系 1131002 2 --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多媒體設計系 1131003 2 --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室內設計系 1131004 3 --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131005 5 --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流通管理系 1131006 2 --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應用中文系 1131007 2 --
114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會計資訊系(臺北校區) 1141001 1 是
114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國際商務系(臺北校區) 1141002 2 是
114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臺北校區) 1141003 1 是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8
學校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組)、學程 志願代碼 招生 名額
是否限選填 1 系(科)、組
、學程
114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桃園校區) 1141004 1 是
114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商業設計管理系(桃園校區) 1141005 1 是
201 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2011001 2 是
202 南臺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2021001 2 --
202 南臺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2021002 2 --
202 南臺科技大學 國際企業系 2021003 1 --
202 南臺科技大學 多媒體與電腦娛樂科學系 2021004 2 --
211 正修科技大學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建築設計組 2111001 3 是
211 正修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2111002 3 是
211 正修科技大學 休閒與運動管理系 2111003 3 是
214 明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2141001 3 --
214 明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2141002 2 --
214 明志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2141003 2 --
214 明志科技大學 材料工程系 2141004 2 --
214 明志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2141005 2 --
214 明志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系 2141006 2 --
214 明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2141007 2 --
214 明志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2141008 2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2181001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2181002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創意產品設計系 2181003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流行設計系 2181004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服飾設計系 2181005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時尚經營系 2181006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觀光與休閒管理系 2181007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應用英語組 2181008 1 --
218 嶺東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應用日語組 2181009 1 --
220 中臺科技大學 護理系 2201001 3 --
230 僑光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2301001 2 --
245 致理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2451001 1 是
245 致理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2451002 1 是
245 致理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2451003 2 是
245 致理科技大學 國際貿易系 2451004 1 是
245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 2451005 1 是
245 致理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2451006 2 是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