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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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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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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防治紅火蟻工作會報第 25 次會議紀錄

壹、時 間:110 年 3 月 5 日上午 10 時 貳、地 點:本會 410 會議室

參、主 持 人:黃委員兼召集人金城 紀錄:吳詩敏技正 肆、主席致詞:略

伍、出席人員:詳如簽到單影本 陸、報告事項:

案由一:本會報會議決定、決議應辦事項及執行情形,報請公鑒。

決 定:

一、本會報會議決定、決議應辦事項(附件 1)第 4 案修正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解除追蹤;第 1 案請新竹市及 苗栗縣政府積極輔導成立志工隊、第 2 案請內政部落實 營建剩餘土石方之紅火蟻偵測與第 3 案請各地方政府針 對景觀或綠美化業者辦理紅火蟻防治專業訓練,均持續 追蹤。

二、餘洽悉。

案由二:全臺紅火蟻防治現況,報請公鑒。(紅火蟻中心報告) 決 定:

一、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 及金門縣等各地方政府持續規劃並推動各項紅火蟻防治 措施,落實執行區域性共同防治作業,並督導權管案件 防治進度。

二、為強化防線圍堵效果,減少紅火蟻疫情,請防檢局規劃

淡水河以北、頭前溪以南之局部發生疫情鄉鎮紅火蟻加

(2)

2

縮紅火蟻發生範圍的目標。

三、為加強防範紅火蟻藉由工程土石方與植栽之移動而擴散,

請各機關注意辦理各類工程契約納入防範紅火蟻條款:

承包商提供之帶土植栽,非來自於紅火蟻發生區,須提 出來源證明文件,來自於紅火蟻發生區,則須檢附無紅 火蟻證明;並輔導承包商自主管理,於工程保固及維護 (植栽養護工作)期間發現紅火蟻,應由承包商負責完成防 治。

四、餘洽悉。

案由三:花蓮縣鳳林鎮及光復鄉入侵紅火蟻疫情整體防治規劃,

報請公鑒。(花蓮縣政府報告) 決 定:

一、請花蓮縣政府針對外圍零星疫情撲滅防治,縮減發生範 圍,並儘速推動大面積餌劑撒佈工作及紅火蟻發生熱點 緊急防治,以有效降低整體紅火蟻族群密度,請紅火蟻 中心及本會防檢局持續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

二、請花蓮縣政府規劃紅火蟻清除撲滅計畫送本會評估經費 補助,期能及早撲滅疫情,維持紅火蟻侷限發生的目標。

三、餘洽悉。

案由四:各機關防治紅火蟻 109 年辦理情形具體成果與 110 年規 劃事項,報請公鑒。 (各機關報告)

決 定:

一、各機關 109 年辦理情形與 110 年規劃事項修正如附件 2,

(3)

3

二、宜蘭縣廣興給水廠及基隆港個案疫情,請經濟部及交通 部積極督導紅火蟻防治及監測作業;臺中花博森林園區 及宜蘭縣廣興給水廠周邊農地、冬山鄉農地等個案疫情,

請臺中市政府及宜蘭縣政府落實執行紅火蟻防治及監測 作業。上揭案件請於 110 年底完成疫情撲滅,維護農業 及生態環境安全與民眾健康。

三、餘洽悉。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中午 12 時。

(4)

中央防治紅火蟻工作會報會議決定、決議應辦事項辦理情形表

案 別

會 議 日 期

會 議 次 別

決定、決議應辦事項 主辦 機關

已 完 成

辦 理 中

辦理情形

管考 建議 繼 續 追 蹤

解 除 追 蹤 1 106

年 6 月 13 日

第 21 次

建議新竹市及苗栗縣政府 參考桃園市或新竹縣政府 志工建立制度與經驗,積 極輔導成立志工隊。

新 竹 市 政

府 V

本市目前已和里長、農 事小組長合作協助發送 藥劑與施藥,以里為單 位進行防治,有關成立 志工隊部分本府尚在研 議規劃中。

V

苗 栗 縣 政

府 V

南庄鄉南埔村已成立紅 火蟻志工隊(25 位)。 V

2 108 年

2 月 20 日

第 24 次

請內政部檢視「營建剩餘 土石方移動管制入侵紅火 蟻監測防治標準作業流 程」並檢討檢查頻度,以 落實營建剩餘土石方之紅 火蟻偵測,加強土方運移 管理。

請內政部持續進行營建剩 餘土石方之紅火蟻偵測,

必要時提高偵察頻度或納 入偵察技術,以落實偵察 工作準確性。

內政部

V

一、 109 年 度 未 接 獲

「 營 建 剩 餘 土 石 方移動管制」方面 有 紅 火 蟻 疫 情 通 報。

二、 後 續 有 進 行 營 建 剩 餘 土 石 方 移 動 作業者,各類場所 監 測 防 治 機 關 如 發 現 疑 似 有 入 侵 紅 火 蟻 跡 象 或 災 情,將依「營建剩 餘 土 石 方 移 動 管 制 入 侵 紅 火 蟻 監 測 防 治 標 準 作 業 流程」辦理,如確

V

(5)

案 別

會 議 日 期

會 議 次 別

決定、決議應辦事項 主辦 機關

已 完 成

辦 理 中

辦理情形

管考 建議 繼 續 追 蹤

解 除 追 蹤 定災情,通報地方

政府、國家紅火蟻 防 治 中 心 及 營 建 剩 餘 土 石 方 資 訊 服務中心登錄,俾 便 地 方 政 府 執 行 管制。

3 108 年

2 月 20 日

第 24 次

請各地方政府針對景觀園 藝工程業者或植栽綠美化 業者辦理紅火蟻防治專業 訓練,可請紅火蟻中心及 本會相關改良場人員協助 授課。

各 地 方 政

府 V

一、臺北市病媒防治商 業同業公會於 109 年舉辦 3 期「國家 紅火蟻防治中心專 業防治訓練班」 ,提 供約 10 家景觀園 藝工程業者參訓;

臺中市景觀工程商 業同業公會於 109 年舉辦 1 期「國家 紅火蟻防治中心專 業防治訓練」,約 35 家 景 觀 園 藝 工 程業者參訓。

二、桃園市政府 109 年 度共辨理 4 場次紅 火蟻專業防治訓練 講習,邀請病媒蚊 防治業者及種苗業

V

(6)

案 別

會 議 日 期

會 議 次 別

決定、決議應辦事項 主辦 機關

已 完 成

辦 理 中

辦理情形

管考 建議 繼 續 追 蹤

解 除 追 蹤 者參訓。

三、新竹市政府及新竹 縣政府辦理紅火蟻 防治講習會議對象 除一般民眾之外,

亦 會 邀 請 種 苗 業 者、景觀園藝業者 參加。

四、苗 栗 縣 政 府 將 於 110 年 6 月針對縣 府各局處及承攬縣 府各項景觀工程的 業者辦理紅火蟻防 治講習。

五、新 北 市 政 府 將 於 110 年 6 月針對市 府各局處辦理紅火 蟻防治教育訓練,7 月份針對景觀園藝 工程業者或植栽綠 美化業者辦理紅火 蟻防治專業訓練。

4 108 年

2 月 20

第 24 次

請防檢局彙整工程施工使 用植栽之藥劑處理及養護 工作紅火蟻防治事項等建 議資料,送工程會循審議

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 V

防檢局於 109 年 4 月 13 日及 6 月 10 日函請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修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

V

(7)

案 別

會 議 日 期

會 議 次 別

決定、決議應辦事項 主辦 機關

已 完 成

辦 理 中

辦理情形

管考 建議 繼 續 追 蹤

解 除 追 蹤 日 機制修正公共工程綱要規

範。

範」 「第 02902 章種植及

移植一般規定」 ,以加強

防範紅火蟻隨工程綠美

化使用之植栽擴散,工

程會業於 109 年 6 月 18

日完成編修,增加種植

後進行偵察紅火蟻條

款,及強化發生紅火蟻

之防治條款,以落實早

期偵察、即時發現、及

早防治,減少擴散蔓延

風險。

(8)

各機關(單位)防治入侵紅火蟻 109 年辦理情形及 110 年規劃事項

權責督 導單位

辦理事項/權

責範圍 109 年辦理情形 110 年規劃事項 國家紅

火蟻防 治中心

協助各單位 推動紅火蟻 防治工作

(含防治、

監測、訓練 講習、技術 開發等事 項)

一、疫情通報:

受理通報案件共計 1,038 件,經 調查鑑定後確認為紅火蟻者計 938 件。

二、協助推動防治情形

(一)緊急防治:針對非普遍發生區 新增發生點辦理緊急防治,於 現場施撒餌劑、粒劑及灌注蟻 丘。

1. 緊急防治新北石門區、三芝 區及淡水區共 50 公頃,苗栗 縣三灣鄉、公館鄉、銅鑼鄉、

造橋鄉及竹南鎮共 100 公頃 2. 零星發生點灌注共 222 處。

(二)協助地方政府施藥品質評估 1. 防治承商防治作業落藥量監

測:抽測共計 1,119 張工作 地圖(新北市 123 張工作地 圖,合格率為 89.43%;桃園 市 795 張工作地圖,合格率 為 90.31%;新竹縣 166 張工 作地圖,合格率為 82.53%;

新竹市 19 張工作地圖,合格 率為 100%;苗栗縣 16 張工 作地圖,合格率為 93.75%)。

2. 承商防治作業施藥軌跡覆蓋 率核算:彙整各縣市防治承 商施藥人員施藥衛星定位航 跡 3,649 條,疊合於施藥工 作圖並計算軌跡覆蓋率。

(三)調查評估防治效果

109 年度針對桃園市全市、新 竹縣(市)全縣(市)與鄰近新竹 市 之 苗 栗 縣 竹 南 鎮 等 發 生 區,進行全面調查工作,共完 成 39,624 點次。桃園市全市紅 火蟻發生率為 22.4%,較 108 年減少 2.4%,新竹縣市紅火蟻 發生率為 8.4%,較 108 年增加 0.1%。

(四)苗栗零星鄉鎮專案撲滅計畫 109 年度 擇定銅 鑼鄉 、公館 鄉、苗栗市、頭屋鄉、後龍鎮 及 竹 南 鎮 進 行 專 案 撲 滅 計

一、 疫情通報

持 續 透 過 火 蟻 中 心 資 訊 網 站

(http://fireant.baphiq.gov.tw)提 供紅火蟻相關資訊,並設免付費 專線電話(0800-095590)提供疫 情通報、診斷鑑定與防治諮詢等 服務。

二、 推動圍堵與熱區防治

(一) 緊急防治:針對大臺北地區及 苗栗縣等零星發生點即時進行 蟻丘灌注、投藥等緊急防治措 施。

(二) 協助地方政府施藥品質評估:

依 據 疫情 資料 製 作防治 範 圍 工作圖,提供各部會及地方政 府據以執行施藥作業,並協助 各機關利用衛星定位技術追蹤 施藥軌跡,並提供書面報告。

(三) 調查評估防治效果:辦理桃園 市、新竹縣(市) 全面監測工作 38,000 點次,利用地理資訊系 統掌握疫情動態,作為整體防 治效果評估,提供政府機關規 劃防治方案之參考。

(四) 零星發生案件執行撲滅專案:

109 年度預計解除 50 件疫情管 制,並推動宜蘭地區、臺中地 區、基隆地區零星點疫情解除 管制。

(五) 強化南防線圍堵工作:針對頭 前溪以南之新竹縣與苗栗縣發 生紅火蟻區域進行 3 次全面防 治施藥工作,防治面積 10,000 公頃,強化南防線圍堵效果。

(六) 協助花蓮縣府全力撲滅光復及 鳳林地區之入侵紅火蟻。

三、 會同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辦理會 勘

(一)辦理解除管制件數:110 年預定 解除 80 件。

(二)苗圃抽檢家次:110 年預定檢查 80 家次。

(三)營建基地、土資場抽檢場次:

110 年預定檢查 100 家次。

(9)

導單位 責範圍

畫,,經複勘確認完成 6 鄉鎮 中 44 案件共 334.99 公頃之疫 情解除。

(五)強化南防線圍堵工作

109 年度 針對新 竹縣 頭前溪

(南防線)以南發生疫情鄉鎮 進行 3 次全面防治,面積共計 10,877 公頃。

三、會同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辦理會 勘

(一) 辦理解除管制件數:共計 296 件 (241 件 合 格 ) , 合 格 率 81.42%。

1.宜蘭縣地區 8 件(8 件合格) 2. 臺北市地區 49 件(41 件合格) 3. 新北市地區 171 件(132 件合

格)。

4. 桃園市地區 38 件(33 件合 格)。

5. 新竹縣(市)地區 25 件(22 件 合格)。

6. 苗栗縣地區 2 件(2 件合格) 7. 臺中市地區 1 件(1 件合格) 8. 台南市地區 1 件(1 件合格) 9. 高雄市地區 1 件(1 件合格)

(二) 苗圃抽檢家次:共計 143 家次 (104 家 次 合 格 ) , 合 格 率 72.73%。

1.新北市 14 家次(13 家次合格) 2. 桃園市 101 家次(81 家次合

格)。

3. 新竹縣 28 家次(10 家次合 格)。

(三) 營建基地、土資場抽檢場次:

共計 223 場次 (154 場次合 格),合格率 69.06%。

1. 臺北市地區 13 場次(12 場 次合格)。

2. 新北市地區 75 場次(53 場 次合格)。

3. 桃園市地區 124 場次(78 場 次合格)

4. 新竹縣地區 2 場次 (2 場次 合格)。

5. 苗栗縣地區 3 場次 (3 場次 合格)。

6. 基隆市地區 6 場次 (6 場次

四、 教育宣導

加強防治訓練及教育宣導,並輔 導各鄉鎮成立在地之志工隊或防 治隊,強化地方及居民偵察、防 治體系。110 年配合地方政府預 計辦理 50 場,預估參加人員約 3,000 人次。

(10)

導單位 責範圍

合格)。

四、教育宣導:共辦理 53 場宣導講 習,計 2,935 人參與

防治技術開 發情形(彙整 彰化師範大 學資料)

一、 無人機技術於入侵紅火蟻偵 察、監測與防治之開發與應用:

用智慧化無人機酬載具高解析 影像與視傳系統,及紅外線熱感 應器、多光譜儀與高光譜儀接收 裝置,於低空對大範圍紅火蟻發 生地區進行偵察與監測技術開 發應用。依據健康活動的火蟻蟻 巢與背景環境有不同的反射多 光頻特性,設計出公式化標準化 火蟻蟻巢指數 (Normalized DifferenceRIFA-Nest Index, NDRnI),以區分蟻巢與背景環 境,而利用標準化水指數 (Normalized Difference Water Index, NDWI) 也可用來區別火 蟻蟻巢與周遭的土壤與砂土之 差別;並依據時間序列 (每間隔 7 天、至少 3 次) 之多次空拍照 片,比對疑似之入侵紅火蟻蟻巢 是否有變化之參數,此蟻巢時間 變化參數可以將火蟻蟻巢之辨 識準確性大大的提升 88.5%以 上。109 年度於桃園市大溪區大 坑崁濕地生態公園(約 10 公頃) 多軸無人飛行載具多光譜進行 現地調查,生態公園園區內的火 蟻蟻巢數量經資料初步判定,評 估濕地生態園區中約有 560 個超 過 10 公分以上的入侵紅火蟻蟻 巢。

二、 入侵紅火蟻辨識 APP 之開發與 應用:開發智慧化辨識入侵紅火 蟻 App 系統,搭配智慧化手機,

發展行動化影像辨識應用 App,

以藉由資通訊科技的導入提升 第一線調查人員 (調查人員、義 工、農民及民眾) 對於入侵紅火 蟻偵測效率與正確性,尤其在紅 火蟻高入侵風險環境 (機場、貨 櫃場、苗圃、土資場、高度綠美 化園區等) 得以及早發現感染 源,而及時進行防治決策,並建

一、無人機技術於入侵紅火蟻偵察、

監測與防治之開發與應用:

(一) 開發智慧化無人機空載機機組 設備協助大面積或特殊地形上 紅火蟻防治藥劑撒佈,包括可 快靴拆卸的施藥裝置及自動飛 行灑藥技術;利用空載機優越 的酬載能力及操控性,攜帶各 類防治藥劑 設備在 低空中 均 勻、精確地撒佈,能適用於各 種紅火蟻發生特殊地形(山坡 陡坡地形、河川地、山谷地、

有圍籬農地建地、軍用管制區 等),尤其可解決因地形限制所 造成人力與工作風險問題。並 在政府建立的「無人飛行載具 與農業代噴管理系統」中,評 估適合使用 之紅火 蟻餌劑 類 型、協助田間試驗作業及標準 作業準則之建立。

(二) 利用智慧化無人機酬載具高解 析影像與視傳系統及紅外線、

多光譜儀與 高光譜 儀接收 裝 置,於低空對大範圍紅火蟻發 生地區進行偵察與監測,透過 HD 畫 質 與 高 光 譜 裝 備 之 影 像,結合地理資訊技術與光譜 影像辨識,開發偵測紅火蟻蟻 巢技術;以多光譜空載機掃瞄 空間資料,透過航遙測專用軟 體處理空拍軌跡、傾斜與地面 影像,以精確的三維精度後製 高解析度的正射影像、精確點 雲、數值地表模型、等高線等,

搭配地理資訊分析系統,進行 模型公式之演算,預測紅火蟻 發生地區的熱點區域,提供防 治方案規劃參考。

二、有害螞蟻辨識 APP 之開發與應 用:

(一) 開 發 有 害 螞 蟻 辨 識 APP 系 統,藉由資通訊科技的導入提

(11)

導單位 責範圍

立統一格式的影像資料庫。

(一) 建置入侵火蟻與其他螞蟻物 種影像資料庫與自動辨識系 統平台:透過雲端計算使大眾 能夠用智慧化手機通報發現 入侵紅火蟻地點與紀錄,串連 入侵火蟻防治相關單位,達到 即時監控與防治的整合管理 系統。

(二) 偵測影像資料庫建立:利用入 侵紅火蟻偵測 App 上傳入侵 紅火蟻誘餌誘集法偵測影像 建置資料庫,目前已經建立約 近 20,000 張偵測結果影像照 片。自偵測影像資料庫隨機挑 選 200 張偵測洋芋片影像(包 含入侵紅火蟻與其他螞蟻),分 別給 5 位有火蟻防治經驗 (2 年以上) 的人員,以人工辨識 影像中是否為入侵紅火蟻;並 將同樣的 5 組 (各 60 張) 的影 像給予目前學習 12,000 張影 像的火蟻辨識 AI 系統進行辨 識,以比較人工與 AI 辨識入 侵紅火蟻的能力。結果顯示人 工辨識正確率為 90.2±1.5%,

AI 辨識正確率 88.4±1.6%,人 工辨識勝出。但人工辨識每次 均需花費 22~25 分鐘 (60 張影 像),AI 辨識僅需約 56 秒 (60 張影像),AI 勝出。

升第一 線調 查人員 ( 調查人 員、義工、農民及民眾) 對於 入侵紅火蟻 與其他 有害螞 蟻 (如熱帶火蟻、疣胸琉璃蟻等) 辨識效率與正確性,尤其在紅 火蟻高風險入侵環境 (機場、

貨櫃場、苗圃、土資場、高度 綠美化園區等) 得以及早發現 感染源而做出最有效的防治決 策。搭配智慧化手機,發展行 動化影像辨識應用 APP,提供 第一線防疫人員以及調查人員 對於紅火蟻高風險出沒地點與 入侵環境之調查更具機動性,

並建立統一 格式的 影像資 料 庫。建置入侵紅火蟻與其他螞 蟻物種影像資料庫與自動辨識 系統平台,透過雲端計算使大 眾能夠用智慧化手機通報紅火 蟻發生的地點與紀錄,串連紅 火蟻防治相關單位,達到即時 監控與防治的整合管理系統。

(二) 進一步積極開發可以設置於紅 火蟻危害高風險環境之即時影 像監測盒(站)設施,並結合互 聯 網 (IoT) 技 術 與 雲 端 技 術,串聯建構即時有害螞蟻影 像 偵 測 站 系 統 ( 可 利 用 在 港 口、機場等),更能有效提高偵 測效能與降 低人力 成本的 目 的。

行政院 環境保 護署

居家周圍環 境防治、監 測與宣導

一、本署督導直轄市及縣(市)環保 機關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之 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配合國家 紅火蟻防治中心指示辦理居家周 圍環境、垃圾掩埋場、焚化廠、

腐植土場、資源回收場等場所之 紅火蟻危害案件防治、監測與宣 導工作,迅速施以藥劑進行防治 及持續監測。

二、109 年 1 月至 12 月辦理宣導 368 場次計 2 萬 2,162 人,發送宣導 文宣摺頁或手冊合計 4 萬 1,026 件。

三、109 年以前通報案件 37 件,已 2 件解除列管,其餘案件仍持續防

持續將入侵紅火蟻防治列入本署地方 政府環境清潔維護考核及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督考地方 環保機關執行(防治、監測、宣導)

成果。

垃圾掩埋 場、焚化 廠、腐植土 場、資源回 收場防治、

監測與宣導

持續將入侵紅火蟻防治列入本署地方 政府環境清潔維護考核及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督考地方 環保機關執行(防治、監測、宣導)

成果。

(12)

導單位 責範圍

治與監測中。

四、109 年 1 月至 109 年 12 月通報案 件 44 件,已 0 件解除列管,其餘 案件仍持續防治與監測中,情形 如下:

(一) 新北市(24 件):由新北市政 府環境保護局自行防治,防治 方法為「餌劑防治、接觸型藥 劑防治」,防治藥劑種類為「百 利普芬、美賜平、賽滅寧、芬 普尼」。已解除列管 0 件。

(二) 桃園市(13 件):由桃園市政 府環境保護局自行防治,防治 方法為「餌劑防治」,防治藥 劑種類為「百利普芬」。已解 除列管 0 件。

(三) 新竹縣(2 件):由新竹縣政府 環境保護局提供藥劑由民眾 自行防治,防治方法包括「餌 劑防治」,防治藥劑種類為「百 利普芬」。已解除列管 0 件。

(四) 新竹市(4 件):由新竹市政府 環境保護局提供藥劑由民眾 自行防治,防治方法為「餌劑 防治」,防治藥劑種類為「美 賜平」。已解除列管 0 件。

(五) 花蓮縣(1 件):由農委會防檢 局及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提 供藥劑予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自行防治,防治方法為「接觸 型防治」,防治藥劑種類為「賽 滅寧膠囊懸著劑及芬普尼粒 劑」。已解除列管 0 件。

五、本署計可申請有關紅火蟻防治 用藥登記,已登記核准製造許可 證 105 張及輸入許可證 12 張,共 計 117 張。另入侵紅火蟻防治用 藥,已登記核准製造許可證 5 張。

六、持續督導地方環保局配合進行 防治監測工作。

衛生福 利部

咬傷就醫案 例統計及醫 療處置情形

一、桃園市 109 年咬傷案件共計 160 件,處置方式多為藥物治療(類固 醇、消炎針)、口服藥及冰敷。

二、新竹縣咬傷就醫案例共 23 人,均 給予藥物治療及門診後續追蹤。

持續更新相關監測資訊

(13)

導單位 責範圍 醫事人員教 育訓練

一、桃園市辦理 34 場次之醫事人員 教育 訓練,參加人數 471 人。

二、新竹縣辦理醫事人員教育訓練共 2 場次,參加人數 762 人。

一、桃園市衛生局將針對 34 家醫院 及 13 區衛生所單位內人員每年 辦理至少 1 場次教育訓練。

二、其他縣市持續辦理醫事人員教育 訓練。

醫療院所防 治、監測與 宣導

一、桃園市 34 家醫院每月皆定時辦 理自主監測並紀錄有無遭紅火蟻 入侵情事:

(一)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於 108 年 6 月 24 日發現其研究大樓後方 草埔有蟻丘蹤跡,以投餌滅蟻 並每月持續監測追蹤,截至 109 年 12 月底無發現火蟻,持 續監測追蹤中,並已向國家紅 火蟻防治中心申請解除列管。

(二) 居善醫院:於 108 年 11 月 28 日及 12 月 30 日發現其後院區 草皮有蟻丘,已向鄰近區公所 領取藥物投藥,持續監測追蹤 中。

二、桃園市醫療院所利用:

(一) 講座方式:辦理 10 場次,計 734 人參加。

(二) 診間衛教:辦理 17 場次,參 加人數 261 人。

三、新竹縣醫院之間情形:

(一)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健康產業 園區發現紅火蟻蹤跡,已立即 向市公所通報,並予以投藥、

監測及設立警告旗幟。

(二) 臺大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 發現紅火蟻蹤跡,已立即向相 關單位通報,並予以投藥。

以診間衛教、講座、跑馬燈及張貼宣 導海報等方式和民眾進行衛教宣導。

衛生福利部 及衛生局所 屬機關(單 位)防治、監 測與宣導

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網站公告紅 火蟻防治及螫傷辦理衛教資訊。

13 區衛生所每月皆定時辦理自 主監測。

二、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辦理民眾衛生 教育宣導共 5 場次,參加人數 109 人。

持續更新相關監測資訊

社福機構防 治、監測與 宣導

一、財團法人桃園市李林樹社會福利 基金會附設桃園 教養 院 : 已於 109 年 12 月 25 日監測仍發現有 紅火蟻,監測級別第 2 級(紅火蟻

持續追蹤辦理情形。

(14)

導單位 責範圍

約有 50-250 隻/蟻丘大約 4 個)。

(一) 防治情形:向平鎮區公所領取 藥劑(無地避-益達胺 0.03%餌 劑)按月投藥防治,桃園市政府 農業局亦不定期前來噴灑藥 劑防治。

(二) 監測情形:持續監測中,工作 人員有施予藥劑處理;將會持 續追蹤施藥及監測紅火蟻情 形,並會注意人員之安全,相 關辦理情形業已按月填報並 上傳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

二、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誠信愛心家 園:已於 109 年 12 月 31 日監測 仍發現有紅火蟻,監測級別第 2 級(紅火蟻數約有 5-50 隻)。

(一)防治情形:投藥防治。

(二) 監測情形:持續監測中,相關 辦理情形業已按月填報並上 傳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

內政部 公 園 、 綠 地 、 公 墓 地 區 、 市 區 道 路 及 兩 旁 綠 地 等 地 區 之 防 治 、 監 測 與宣導

一、公園綠地(營建署公共工程組): 截至目前尚列管案件 15 件:臺北 市 1 件、新北市 5 件、桃園市 4 件、新竹縣 5 件,將持續督導上 開各單位執行防治及監測工作。

二、公墓地區(民政司):

(一) 109 年 4 月 6 日台內民字第 1090231132 號函及 109 年 7 月 24 日 台 內 民 字 第 1090232436 號函新北市政府 就 通 報 案 件 編 號 ( 民 ) 1090202-01 及 ( 諮 ) 1090406-03 各 1 案,發生環 境類型為公墓地區,請其按 月將防治、監測歷程填報於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之植物疫情管理資 訊網-紅火蟻專區。

(二) 109 年 7 月 14 日台內民字第 1090232257 號函桃園市政府 就 通 報 案 件 編 號 ( 諮 ) 1090325-03 、 ( 諮 ) 1090325-04,發生環境類型為 公 墓 地 區 , 請 其 按 月 將 防 治、監測歷程填報於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

一、持續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 行紅火蟻防治及監測工作。

二、接獲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通報入 侵紅火蟻案件,即函請管轄地方 政府依規定進行防治工作及定期 填送資料。

(15)

導單位 責範圍

局之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

紅火蟻專區。

(三) 109 年 11 月 12 日台內民字第 1090233621 號函新竹縣政府 就 通 報 案 件 編 號 ( 通 ) 1090220-03、(民)1090420-05 等 2 案,發生環境類型為為 其他(寺廟),請其按月將防 治、監測歷程填報於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之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

紅火蟻專區。

三、市區道路及兩旁綠地(營建署道 路工程組):

(一) 截至 109 年 12 月列管中案件 105 件,其中臺北市 6 件、新 北市 66 件、桃園市 13 件、

新竹縣 15 件、新竹市 3 件、

苗栗縣 2 件,將持續督導上 開各縣市政府執行防治及監 測工作。

(二) 接獲確認紅火蟻入侵案件,

即函請相關縣市政府,依權 責進行防治,並於每月 25 日 前至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 紅火蟻專區填列案件防治歷 程。

四、重劃區(地政司):經統計 109 年 1 月至 12 月,計有 20 處分別 位於新北市及桃園市之重劃區,

經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通報遭紅 火蟻入侵,均已請管轄地方政府 依規定進行防治工作及定期填送 資料。

建 築 基 地 與 土 方 資 源 回 收 場 之 防 治 、 監 測 與 宣導

建築基地(營建署建築管理組): 截至 109 年 12 月止依據地方縣市政府 回報,紅火蟻入侵列管中案件共有 51 件,其中 9 件已結案,餘 42 件由國家 紅火蟻防治中心或縣市政府進行防治 處理。

建築基地(營建署建築管理組):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紅火蟻標準 作業程序」所附「紅火蟻防治督導權 責分工表」,本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負 責權責分工項目「二、發生地點或設 施之宣導監測與防治」中「建築基地」

之督導事項,其執行係屬地方政府權 責,本部營建署將持續督促地方縣市 政府針對建築物開工前,承造人應指 派專人或由工地主任檢查有無入侵紅 火蟻蟻群及蟻穴,填具「領得建造(雜 項)執照建築基地入侵紅火蟻現場清

(16)

導單位 責範圍

查紀錄表」,並於施工計畫書載明是否 已辦理入侵紅火蟻檢查等相關工作,

以利掌握紅火蟻入侵情形。

營 建 剩 餘 土 石 方 移 動 管 制情形

營建剩餘土石方(營建署工務組):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紅火蟻

標準作業程序」所附「紅火蟻防 治督導權責分工表」,本部營建署 負責權責分工項目「一、任務」

中「營建剩餘土方移動管制」之 督導事項,其執行係屬地方政府 權責。

二、本部營建署综合計畫組依據分 工,於 93 年 11 月 9 日召開「推 動營建剩餘土方移動管制入侵紅 火蟻監測及防治工作會議」,並以 93 年 11 月 19 日營署综字第 0932918586 號函頒「營建剩餘土 石方移動管制入侵紅火蟻監測防 治標準作業流程及其說明書」。 三、109 年度則尚未接獲「營建剩餘

土石方移動管制」方面有紅火蟻 疫情通報。

四、後續有進行營建剩餘土石方移動 作業者,各類場所監測防治機關 如發現疑似有入侵紅火蟻跡象或 災情,將依「營建剩餘土石方移 動管制入侵紅火蟻監測防治標準 作業流程」辦理,如確定災情,

通報地方政府、國家紅火蟻防治 中心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 中心登錄,俾便地方政府執行管 制。

營建剩餘土石方(營建署工務組): 110年執行「109年度全國剩餘土石方 收容處理場所營運管理研析委託專業 服務案」計畫時,如辦理訪查各收容 場所發現疑似有入侵紅火蟻跡象或災 情,將依「營建剩餘土石方移動管制 入侵紅火蟻監測防治標準作業流程」

辦理,如確定災情,通報地方政府、

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及營建剩餘土石 方資訊服務中心登錄,俾便地方政府 執行管制。

內 政 部 所 屬 機 關 ( 單 位 ) 防 治 、 監 測 與宣導

一、營區等(警政署):

反恐訓練中心(桃園市新屋區大 坡里 1 鄰警訓路 100 號):該中心 於啟用後,與園藝維護廠商簽訂 契約,自 109 年 1 月份起由承包 廠商(和大園藝有限公司)按月施 藥每月 1 次(藥劑:芬普尼餌 劑)。用藥後原蟻丘螞蟻數量有減 少,但部分螞蟻有遷移至別處另 成新蟻丘的現象。將繼續針對蟻 丘施以藥劑。

二、金門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管 理處):

一、營區等(警政署):

反恐訓練中心(桃園市新屋區大 坡里1鄰警訓路100號):於啟用後 與園藝維護廠商簽訂契約,110年 1月份起由得標廠商(百塑多企業 工 程 行 ) 按 月 施 藥 每 月 1 次 ( 藥 劑:芬普尼餌劑)。自1月17日用 藥後,目前原蟻丘螞蟻數量有減 少,將繼續觀查並針對出現蟻丘 部分持續施以藥劑,繼續防治蟻 丘擴散。

二、金門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管 理處):

(17)

導單位 責範圍

(一)目前列管案件共有 3 件,為馬 山區、古寧頭區、烈嶼區,均 依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定期 施藥防治、監測,並持續配合 金門縣政府進行防治與監測 工作。

(二)金管處 109 年 1-12 月古寧頭 區、馬山區、烈嶼區共防治蟻 丘分別為 1,032 巢、250 巢、

793 巢(如圖),共計 2,075 巢。

三、陽明山國家公園(陽明山國家公 園管理處):

(一) 列管中案件:截至目前列管 案件共有 3 件,為北投區三 聖宮、泉源路 79 號與清廉橋 附近,將依紅火蟻標準作業 程序持續配合臺北市政府、

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進行防 治與監測工作。

(二) 解除列管案件:於 109 年配 合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施藥 防治後監測擎天崗販賣部旁 草地,於 109 年 7 月 31 日解 除列管。

110年將持續辦理馬山區、古寧頭 區、烈嶼區入侵紅火蟻鑑測及防 治工作。

三、陽明山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 管理處):

110年將持續配合辦理園區內入 侵紅火蟻監測及防治工作。

交通部 機場、高 鐵、火車鐵 道、國道高 速公路及服 務區、省縣 (代養)道公 路、國家級 風景特定 區、商港之 防治、監測 與宣導

本部督導防治案件共計 63 件:

一、機場部分:

(一)防治中案件 3 件。

(二) 其中 2 件由民用航空局金門航 空站(以下稱金航站)及機場工 程處(案發於原國防部海軍機 場)分別執行, 1 件由桃園機 場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1. 金航站 1 件,目前防治仍進 行以投藥為主要辦理方式:

(1) 於 108 年辦理「108-109 年入侵紅火蟻防治作 業」招標作業,目前由 專業廠商進行投藥及 監測等防治作業,於 108-109 年度已進行 8

一、機場部分:

防治中案件 2 件:

(一) 金航站 1 件,目前防治仍進行 以投藥為主要辦理方式:

1. 於 109 年辦理「110-112 年委 託規劃辦理入侵紅火蟻防治 作業」招標作業,由專業廠 商進行投藥及監測等防治作 業,本年度預計進行 4 次防 治作業(包含監測及投藥 等),未來將持續防治入侵紅 火蟻,並依「紅火蟻標準作 業程序」進行防治作業。

2. 110 年第一次監測預計於 2 月 17 日至 3 月 2 日進行。

(二) 桃園國際機場 1 件:

(18)

導單位 責範圍

次投藥(包含監測及投 藥等),並依「紅火蟻 標準作業程序」進行防 治作業。

(2) 預計 109 年度將進行 6 次防治作業(包含監測 及投藥等),未來將持 續防治入侵紅火蟻,並 依「紅火蟻標準作業程 序」進行防治作業。

2. 原國防部海軍機場,於 109 年辦理 4 次投藥,109 年 5 月起巡查至 11 月 18 日止,

所查報之紅火蟻地點未發現 紅火蟻,並於 109 年 11 月 25 日由國內紅火蟻防治中心 (簡稱火蟻中心)至現場確認 已無紅火蟻,解除列管。

3. 桃園國際機場 1 件:

(1)於 109 年辦理「109-111 年委託規劃設計辦理 入侵紅火蟻防治作 業」,於 109 年度已完 成內容為:

A. 於機場全區草坪完 成四次監測。

B. 跑滑道等燈光電信 設備周邊施撒長效 性粒劑以保護飛行 安全。

C. 完成兩次機場圍牆 外 10 公尺緩衝區餌 劑防治。

D. 完成兩次以火蟻偵 測犬偵測航廈內植 栽造景區及苗圃區。

E. 已辦理一次機場紅 火蟻教育訓練講習。

(2)長榮航勤廠區內有 1 火蟻點尚未解除列 管,於 109 年 12 月進 行防治投藥及防治作 業教育宣導,將持續辦 理監測防治作業,待連 續 6 個月確認無火蟻活 動後再報國家火蟻中 心申請解除列管。

1. 於 109 年辦理「109-111 年委 託規劃設計辦理入侵紅火蟻 防治作業」,預計 110 年度規 劃辦理內容為:

(1) 優先針對場內暫置堆 土區域周邊的草區、燈 光設施區施撒長效性 粒劑(一次),另於機場 全區草坪施撒生長調 節劑型餌劑(兩次)。

(2) 機場全區草坪監測(四 次)。

(3) 配合大園區公所火蟻 防治施藥時間進行機 場圍牆外 10 公尺緩衝 區之巡視與餌劑防治 (兩次)。

(4) 以火蟻偵測犬偵測航 廈內植栽造景區及苗 圃區(兩次)。

(5) 辦理機場紅火蟻教育 訓練講習(一次)。

(6) 持續推動桃園機場園 區內部火蟻通報處理 流程並搭配火蟻即時 通報 APP 使用。

2. 長榮航勤廠區內有 1 火蟻點 尚未解除列管,於 110 年 1 月 14 日辦理第一次火蟻偵監 測作業,經確認結果為無紅 火蟻活動,爾後將再持續監 測 5 個月確認無火蟻活動後 再報國家火蟻中心申請解除 列管。

二、高速鐵路部分:

110 年擬繼續監測至解除列管為止。

三、火車鐵道部分:

(一)紅火蟻防治每年度實施 2 次 餌劑百利普芬撒佈,分上半年 度約略 4~6 月及下半度約略 9~11 月施作,餌劑撒佈範圍山 佳、鶯歌、桃園 內壢、中壢、

埔心、楊梅等軌道兩側 5m 之沿 線草叢。

(二)每月辦理路線巡查作業並持續 監測。

四、國道高速公路及服務區部分:

(19)

導單位 責範圍

二、高速鐵路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1 件,由鐵道局督 導高鐵公司執行。

(二) 109 年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列 管高鐵案件計 1 件,處理情形 如下:位於高鐵里程

TK69+425~TK69+531 處於 109 年 11 月 5 日進行第六次施 藥,設置 25 個餌站;109 年 12 月 21 日進行第一次監測,

設置 25 個餌站無發現紅火蟻。

(三) 交通部鐵道局已於 109 年 4 月 至 6 月辦理高鐵桃園車站、桃 園車站特定區、新竹車站特定 區、六家基地、左營車站、燕 巢基地等六處紅火蟻現勘偵 查作業。各處經目視偵查無發 現任何紅火蟻蹤跡,另採用誘 餌誘集法進行偵查,間隔 10 至 15 公尺設置一個誘餌,共 設置 10 處,均未誘捕到紅火 蟻,經評估屬於第 0 級之無發 生區。

三、火車鐵道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7 件,由臺鐵局執 行。

(二) 臺鐵局臺北工務段 109 年每季 (1 年 4 次於 3 月、5 月、7 月、

11)執行 1 次防治工作,於鐵路 沿線(山佳站~鶯歌站~桃園站

~內壢站~中壢站~埔心站~楊 梅站)紅火蟻防治工作,來回里 程共計 72.4 公里,並於軌道兩 側綠地噴灑 5 公尺內範圍。109 年度施撒百利普芬藥劑共 285 公斤,面積 36.2 公頃。

(三) 於每月辦理路線巡查作業並 持續監測。

四、國道高速公路及服務區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25 件,由高速公 路局執行。

(二) 高速公路局 109 年每月定期 辦理監測巡查作業,並依紅火 蟻防治標準作業程序每季施 用藥劑;另 109 年 6 月 3 日解 除列管國道一號桃園交流道 一案,109 年 1 月 7 日及 2 月

110 年度持續將防治作業納入例 行性維護工作辦理,疫區每月監 測 2 次、每 3 至 4 個月施用百利 普芬、益達胺、美賜平或芬普尼 等藥劑,施藥頻率及用量依紅火 蟻防治標準作業程序建議,並針 對連續六個月以上無監測出紅火 蟻案件進行解除列管申請。

五、省縣(代養)道公路部分:

持續將防治作業納入例行性維護 工作辦理,各案件發生地點每月 監測,原則上半年後如仍發現火 蟻則繼續施藥,直至連續 6 個月 以上無監測出紅火蟻進行解除列 管申請。

六、國家級風景特定區部分:

110 年擬繼續監測至解除列管為 止。

七、商港部分:

將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紅 火蟻標準作業程序」持續督導業 者進行監測及作業,並依規定定 期(至少每年一次)進行查核。

(20)

導單位 責範圍

3 日新增通報國道 3 號關西服 務區案及國道 3 號關西工務 段案。

五、省縣(代養)道公路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16 件,由公路總 局執行。

(二) 公路總局已施用百利普芬、二 福隆、益達胺、美賜平等藥劑 進行防治,施藥頻率及用量依 紅火蟻防治標準作業程序建 議辦理,各案件於確認發生地 點後即進行施藥,原則上半年 後如仍持續發現火蟻則繼續 施藥,直至解除列管,該局並 持續監測。

六、國家級風景特定區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2 件,1 件解列、1 件持續列管,由觀光局執行。

(二) 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 風景區管理處觀音山遊客中 心:該處持續辦理投藥與監測 作業,3 月 10 日、4 月 16 日、

5 月 15 日、6 月 16 日、7 月 16 日、8 月 14 日、9 月 3 日,

無發現後申請解除列管紅火 蟻。火蟻中心於 109 年 10 月 21 日派員現勘,現場未發現紅 火蟻,於 109 年 10 月 23 日函 同意解列。

(三) 獅頭山遊客中心前廣場水車 綠地:109 年 3 月 23 日辦理監 測,後續分別於 4 月 47 日、5 月 26 日、6 月 26 日、7 月 25 日、8 月 20 日及 9 月 24 日、

10 月 21 日實施監測,已連續 監測 6 個月以上未發現紅火 蟻,故向主管機關申請解除列 管;火蟻中心於 11 月 9 日現 勘發現仍有紅火蟻蹤跡,須持 續防治並監測,後續於 11 月 16 日和 12 月 25 日投藥防治及 監測。

七、商港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5 件(高雄港 1 件及 臺北港 4 件),由臺灣港務公司 執行。

(二) 高雄港第 79 號碼頭(長榮海運

(21)

導單位 責範圍

公司)於 108 年 1 月至 5 月期間 皆實施監測,並無發現入侵紅 火蟻,於 108 年 5 月 29 日解 除列管,惟 108 年 8 月於高雄 港 66 號碼頭確認發生入侵紅 火蟻疫情,爰防治案件維持 5 件。

(三) 臺北港港區公共區域於 108 年 4 月、8 月及 11 月共進行 3 次 紅火蟻預防性投藥及熱點防 治作業。

(四) 其餘各港口目前未發現紅火 蟻,港務公司持續督導業者進 行監測作業。

*請另列 一項說明 基隆港西 30 號碼頭 紅火蟻防 治及監測 辦理情 形。

基隆港西 30 號碼頭紅火蟻防治及監 測辦理情形:

一、監測情形:基隆港西 30 號碼頭 (台基國際物流公司)於 109 年 10 月 6 日偵查發現入侵紅火蟻,於 11 月 18 日、12 月 29 日辦理監 測,無再發現入侵紅火蟻。

二、防治情形:109 年 10 月 6 日已沿 發生點軌道,施用芬普尼粒劑及 百利普芬餌劑,並於同年 11 月 18 日委請具合格證書之專業人 員以「接觸型藥劑-芬普尼」進行 防治工作。

將持續每月辦理監測至 110 年 5 月,

倘再發現入侵紅火蟻將請廠商再次施 藥,若未發現,即申請解除列管,後 續依規定辦理定期監測。

督 導 縣 ( 自 養)、鄉道公 路 及 兩 旁 綠 地 、 縣 市 級 風 景 特 定 區 、 觀 光 遊 樂業(民營遊 樂 區 ) 之 防 治 、 監 測 與 宣導

一、 督導縣(自養)、鄉道公路及兩旁 綠地駕訓班部分:

(一)其中駕訓班部分,防治中案件 共 3 件,已依紅火蟻防治標準 作業程序建議用量及頻率持 續施藥防治,各案件於確認發 生地點後即進行施藥,原則上 半年後如仍持續發現火蟻則 繼續施藥,直至解除列管。

(二)縣(自養)及鄉道公路養護相關 作業,現階段公路總局係請紅 火蟻中心移由各地方政府督 辦,以符合實際執行現況。

二、 縣市級風景特定區、觀光遊樂業 (民營遊樂區):

(一) 經查 109 年 1 月至 12 月間尚 無各縣市政府通報縣市級風 景特定區或觀光遊樂業發生

一、 督導縣(自養)、鄉道公路及兩旁 綠地駕訓班部分:

(一)駕訓班部分,公路總局將持續 督導防治作業,各案件發生地 點每月監測,原則上半年後如 仍發現火蟻則繼續施藥,直至 解除列管。

(二)縣(自養)及鄉道公路紅火蟻發 生案件,仍請紅火蟻中心移由 各地方政府督辦,以符合實際 執行現況。

二、 縣市級風景特定區、觀光遊樂業 (民營遊樂區):

持續督導業者落實通報,並宣導 業者加強防治及監測紅火蟻,以 維護遊客安全。

(22)

導單位 責範圍

紅火蟻出沒之相關資訊。

(二) 觀光局於 109 年辦理 24 家觀 光遊樂業年度督導考核時,均 宣導業者加強防治及監測紅 火蟻,以維護遊客安全。

交 通 部 所 屬 機 關 ( 單 位 ) 防 治 、 監 測 與宣導

一、貨櫃集散站經營業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2 件,由航港 局 督導業者執行。

(二) 列管案件說明如下:

1. 貿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 於 109.10.27 辦理解除列管現 勘,原列管處已無發現入侵 紅火蟻,爰解除列管,另因 該公司東側有發現入侵紅火 蟻疑似自該公司範圍外土地 進入,新增列管該處;惟該 公司表示該範圍外土地非屬 該公司管轄,已請火蟻中心 再協助釐清。

2. 台基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前於 109.9.23 辦理自主 檢查時發現疑似入侵紅火 蟻,經通報火蟻中心確認 後,已由火蟻中心於第一時 間協助用藥防治,並由業者 聘請專業廠商於 109.11.18 再 次防治,經業者持續自主監 測,截至 109.12.29 已無發現 入侵紅火蟻,將俟蒐集超過 6 個月監測資料後,申請解除 列管。

(三) 為提高業者對於紅火蟻防治 基本認知,加強對紅火蟻入侵 防範,航港局於 109.7.29 及 8.12 於航港局舉行「貨櫃集散 站危險物品作業、入侵紅火蟻 及防颱防汛教育訓練」,以強 化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者及本 局相關單位對入侵紅火蟻的 正確防治觀念與技巧,共計 100 餘人參與。

二、中華郵政公司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1 件,由中華郵政 公司板橋郵局執行。

(二) 辦理情形:板橋郵局每月定期

一、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一)將依「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

及本部航港局「貨櫃集散站入 侵紅火蟻監測與防治及管制標 準作業程序」定期(至少每年一 次)進行查核。

(二)鑑於入侵紅火蟻可能自境外移 入及近期少數港口貨櫃集散站 偶有發現入侵紅火蟻蹤跡,為 提升入侵紅火蟻監測成效、降 低自境外移入並擴散至鄰接區 域的風險,將研議修正本部航 港局「貨櫃集散站入侵紅火蟻 監測與防治及管制標準作 業」,提高港口貨櫃集散站監測 頻率。

二、中華郵政公司部分:

110 年擬繼續監測至解除列管為 止。

(23)

導單位 責範圍

派員於該地區內巡視,偵察是 否有紅火蟻,截至目前為止尚 未發現有明顯紅火蟻出沒或 蟻丘存存在。

三、氣象站部分:

(一) 防治中案件 1 件,由中央氣象 局執行。

(二) 辦理情形:每月定期於所轄新 屋氣象站進行站區內巡視,偵 察是否有紅火蟻,截至 109 年 10 月皆無發現紅火蟻出沒,10 月 16 日發函火蟻中心申請解 除列管,火蟻中心於 11 月 4 日派員進行現場勘查後於 11 月 5 日函復同意解除列管。

教育部 教育部與各 地方政府所 轄學校、部 屬機關及館 所之防治、

監測與宣導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之

「 紅 火 蟻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 第 八 版)」之規定,教育部配合制修訂

「各級學校入侵紅火蟻通報暨 緊急應變作業」與「各級學校入 侵紅火蟻緊急應變作業流程」,

並委託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校園 入侵物種與生態環境管理輔導 團計畫」(以下簡稱輔導團 )計 畫,協助學校進行紅火蟻防治、

提供諮詢及技術指導等工作,包 括通報、現場勘查、鑑定、施藥、

監測及解除管制等相關工作事 項等,確保護師生安全。109年1 月至12月辦理成果如下:

(一) 建置通報專線、紅火蟻輔導諮 詢信箱及11種現勘輔導與追 蹤表單,提供學校協助及輔導 疑似紅火蟻案例之通報、監測 及防治成效追蹤。

(二) 新增通報案處理:接獲38件疑 似紅火蟻通報案例,經鑑定均 為入侵紅火蟻,通報正確率達 100%。經輔導團現勘發現遭入 侵之校園皆位處紅火蟻普遍 發生區及共同防治疫區內且 為鄰近危害區入侵校園之新 增案例,均已依防治標準作業 流程進行緊急處理、防治及教 育宣導工作。

(三) 現勘輔導:至危害學校現場指

賡續委託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校園入 侵 物 種 與 生 態 環 境 管 理 輔 導 團 計 畫」,協助學校進行紅火蟻防治、提供 諮詢及技術指導等工作,包括通報、

現場勘查、鑑定、施藥、監測及解除 管制等相關工作事項等,確保護師生 安全。主要輔導事項包括:

一、提供各有關入侵紅火蟻方面之鑑 定、諮詢,並給予防治意見等相 關資料。

二、提供入侵紅火蟻鑑定諮詢、防治 建議、監測及宣導(含現場勘查、

建置電話與郵件諮詢專線,提供 諮詢協助和輔導)。

三、補助紅火蟻防治藥劑予部屬學校 館所、新發生學校及非直轄市之 縣市教育局處。

四、輔導學校落實移入之土石方與植 栽來源的紀錄,杜絕人為移入紅 火蟻的途徑,並協助釐清新發生 學校紅火蟻來源與移入植栽的關 聯性。

五、協助學校館所鑑定監測樣本,於 鑑定完誘餌樣本後,將鑑定結果 回覆學校,以加速學校館所解除 管制時程。

六、協助學校完成每月填報工作,並 按月彙整學校館所紅火蟻疫情資 訊至農委會植物疫情網。

(24)

導單位 責範圍

導計144校次,此外,並以電 訪指導共計710校次。

(四) 施藥防治與藥劑提供:提供 1,034公斤藥劑給予175學校,

包括0.5%百利普芬抗濕性餌 劑818公斤和0.12%賽滅寧抗 濕性餌劑216公斤;並指導學 校施藥之要領與追蹤輔導每 季施藥1次,有效控制紅火蟻 之蟻丘密度。

(五) 辦理監測工作:提供已無紅火 蟻的69所學校監測盒,並由輔 導團協助鑑定已完成監測並 寄回之5,042個,並據以辦理解 除管制工作。

(六) 網站填報追蹤:每月提醒列管 中 學 校 進 行 紅 火 蟻 疫 情 回 報 , 109 年 平 均 填 報 率 為 83.7%,彙整填報資料上傳農 委會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計 3,293筆監測防治資料。

(七) 109年11月6日邀請紅火蟻危 害之6個縣市討論完成「教育 部各級學校暨部屬機構防治 入侵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

強化分工與提升防治效率。

二、 防治與監測現況:

(一) 至109年12月止,對位處普遍 發生區及共同防治疫區內之 241所校園,配合定期施藥防 治與宣導,減少紅火蟻再度入 侵危害。對偶爾仍出現蟻丘之 校園,持續加強追蹤,防止學 校師生被叮螫之情形。另以目 視法調查未發現蟻丘之151所 校園,已輔導學校每月定期以 洋 芋 片 誘 集 法 進 行 監 測 作 業,後續依其監測記錄協助申 請解除管制。

(二) 申請解除管制計56所學校,包 含臺北市內湖高工、幼華高 中、萬華國中、蘭州國中、關 渡國小、士林國小;新北市淡 江大學、輔仁大學、明志科技 大學、丹鳳高中、明德高中、

竹圍高中、鳳鳴國中、蘆洲國 中、聖心女中、北大國小、鶯

(25)

導單位 責範圍

歌國小、建國國小、鄧公國 小、水源國小、中泰國小、瑞 平國小、中和國小、柑園國 小、頂埔國小、中信國小、明 志國小、豐年國小、山佳國 小、鳳鳴國小、興穀國小、麗 園國小、德音國小、土城國 小;桃園市觀音高中、育達高 中、同安國小、龍星國小、蘆 竹國小、瑞埔國小、霞雲國 小、三民國小、內柵國小、頂 社國小、潛龍國小、中壢高鐵 幼兒園、龜山幼兒園;新竹縣 中國科技大學湖口校區、坪林 國小、新湖國中、碧潭國小、

豐田國小、理想園幼兒園、康 寧幼兒園;新竹市光武國中與 苗栗縣獅潭國中。

師生安全教 育宣導與種 子教師培訓

一、 辦理四場次防治外來入侵種及 動植物疫病研習會:於北、中、

南、東區各辦理1場次研習會,

109年7月14日(北區)、7月28日 (中區)、8月5日(南區)、8月11日 (東區)。參加學員以各級學校和 教育部所屬機關(構)之教師及行 政 人 員 為 主 , 出 席 人 數 為 239 人,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共計133 人、核發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 研習時數32人。研習會課程特別 邀請各區農改場及特生中心等 12 位 各 領 域 專 業 學 者 擔 任 講 師,提供學員最有效的防治方法 與經驗分享。

二、 製作紅火蟻防治海報看板與實 體標本:為配合研習會與教育宣 導工作,特製作紅火蟻辯識標本 與海報看板等,並於研習會中設 置專區進行展示與解說,此外,

海 報 放 置 於 網 站 提 供 下 載 使 用,提升學員鑑定能力。

三、 製作校園教學數位資料:拍攝

「校園入侵紅火蟻危害防治宣 導影片」,並製作「校園紅火蟻 防治摺頁」與「校園紅火蟻防治 懶 人 包 」, 供 學 校 館 所 上 網 瀏 覽,確保防治成效。

一、舉辦校園外來入侵種防治、生物 多樣性、動植物疫病害蟲防治鑑 定或臨時交辦相關議題之研習會 4場次,包括北區(7月6日)、中區 (7月13日)、南區(7月27日)、東區 (8月3日)各1場次,參與總人數達 270人以上。

二、發行校園入侵物種與生態環境管 理輔導團宣教電子報共計12期。

三、每月於網站上發布最新消息提供 學校館所即時政府政策資訊及外 來種、動植物疫病等相關防治資 訊。

四、已完成製作校園教學數位資料,

包括(1)校園入侵紅火蟻危害防治 宣導影片;(2)「校園紅火蟻防治摺 頁」;(3)校園紅火蟻防治懶人包 等,將於本部成立之各區之環境 教育輔導團加強播放。

(26)

導單位 責範圍

四、 發行校園入侵物種與生態環境 管理輔導團宣教電子報:於本部

「校園入侵物種與生態環境管 理輔導團網站」發行電子報,持 續加強教育宣導紅火蟻、外來入 侵種及動植物疫病之相關防治 資訊。

高爾夫球場 之防治、監 測與宣導

109 年 10 月 30 日辦理「109 年度高爾 夫球場研習會」,邀請中華民國雜草學 會陳宏銘理事講授「氣候變遷-高爾夫 球場應對之策略」課程,講授如何減 輕草坪於乾旱及寒凍之因應對策,及 強化球場業者對紅火蟻及秋行軍蟲害 防治之專業知能。

預計於 110 年下半年辦理「110 年度高 爾夫球場研習會」,將病蟲害防治列為 授課內容之一,邀請講師講授相關課 程。

國防部 國軍駐地、

營區、軍事 學校及軍用 機場之防 治、監測與 宣導

一、本部已於109年7月7日辦理生物 多樣性講習作業,並對所屬單位 實施紅火蟻、監測與宣導等督訪 作業。

二、本部現計有湖口營區、鶴山教練 場、馬山觀測站、龍城營區、龍 關營區、國防醫學院、率真營區、

復興崗營區、店子湖營區等9處為 紅火蟻管制區,均已依相關規定 辦理防治等作業

三、109年1月迄今計國軍桃園總醫 院、洋西營區等2處完成解管作 業。

一、本部預於110年3月31日辦理生物 多樣性講習作業,並配合年度環 保督導,對所屬單位實施生物多 樣性防治督訪。

二、鶴山教練場及店子湖營區目前無 發現紅火蟻蹤跡,將持續觀察6 個月,後續向紅火蟻防治中心申 請解除列管。

經濟部 經濟部所屬 工業區及電 力系統之防 治、監測與 宣導

一、北區工業區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北區工業區管理處:業依紅 火蟻防治中心函文轉知相關中 心知悉並依防治中心來函說明 協助辦理後續防治相關作業,

並請各中心於廠協會議中心宣 導防治措施。

(二)林口工業區服務中心:日山 精機廠公司(工八路 2-2 號)自 行購買紅火蟻防治餌劑不定期 投藥,經 110 年 2 月 1 日洽詢 該公司經投藥至目前已無紅火 蟻蹤跡發現,後續林口中心將 定期與廠商持續追蹤辦理。

(三)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中壢 中心於 109 年 6 月 15 日至中壢 工業區東園路 59 號旁之人行

由各工業區服務中心持續辦理公共設 施施巡查作業,並於各工業區持續宣 導紅火蟻防治,並落實工業區內公共 設施環境整潔工作及巡查作業,倘發 現疑似紅火蟻蹤跡,立即辦理通報確 認作業。

(27)

導單位 責範圍

道投放紅火蟻防治藥,截至 110 年 1 月 29 日仍持續投藥觀 察中,後續於 3 月份再確認倘 無紅火蟻蹤跡,中心將於網站 填報防治歷程。

(四)各工業區皆持續宣導紅火蟻 防治,並落實工業區內公共設 施環境整潔工作及巡查作業,

倘發現疑似紅火蟻蹤跡,立即 辦理通報確認作業。

二、中區、南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 經辦理公共設施施巡查作業後,

尚無發現且未接獲廠商通報有紅 火蟻入侵情事。各工業區皆持續 宣導紅火蟻防治,並落實工業區 內公共設施環境整潔工作及巡查 作業,倘發現疑似紅火蟻蹤跡,

立即辦理通報確認作業。

督導縣市工 業園區之防 治、監測與 宣導

由各地方政府辦理防治監測與宣導,

倘本局接獲相關通報,將轉請地方政 府確實辦理紅火蟻防治作業。

由各地方政府辦理防治監測與宣導,

倘本局接獲相關通報,將轉請地方政 府確實辦理紅火蟻防治作業。

水庫及河川 區域防治、

監測與宣導

本部水利署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水 利機關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之紅 火蟻標準作業程序,配合國家紅火蟻 防治中心指示辦理水庫、河川區域及 水利用地等範圍內之紅火蟻危害案件 防治、監測與宣導工作,並迅速施以 藥劑進行防治及持續監測。

一、入侵紅火蟻調查:

本部水利署109年1月至12月期間 於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接獲 通報案件計7件,位於水利用地堤 防範圍內辦理入侵紅火蟻防治案 計48處(台北市11處、新北市36 處及桃園市1處),均已通報各縣 市政府並依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 規定辦理防治及監測中。

二、入侵紅火蟻防治:

(一)石 門 水 庫 園 區 於 109 年 1 月 30 日,2月4日、19日,5月18日、

8月10日,10月14日、15日,

12月1日等,共計辦理8次防治 作 業 , 累 積 防 治 面 積 為 30 公

一、有關石門水庫及中庄調整池將賡 續辦理入侵紅火蟻防治作業,並 配合桃園市政府規劃之全區防治 作業時間4-6月及9-11月各施撒 餌劑一次。另考慮區域特性將加 強防治作業,預計全年施作次數4 次以上。

二、寶山第二水庫110年1月29日投賽 滅寧50公克,範圍約 10公尺見 方。預計110年3月初再次投藥,

並持續觀察紅火蟻防治區之防治 情形。

三、新竹縣寶山鄉寶斗路至香山區南 湖路段鹽港溪河堤兩側土地經 109年3次撒藥監測後發現,原通 報地點之紅火蟻活動已遭遏止,

惟從該地點延伸之鹽港溪河堤處 有新增紅火蟻活動之跡象,後續 預定於110年2月間至現地進行撒 藥監控。

四、本部水利署將持續配合通報並進 行監測。

(28)

導單位 責範圍

頃。目視法監測園區12次,使 用誘餌誘集法監測3次,偶有發 現入侵紅火蟻蹤跡。

(二)中庄調整池周邊地區於109年2 月4日、9日,3月20日,6月1日,

9月23日、30日,12月8日、14 日、25日等,共計辦理9次防治 作業,累積防治面積為51.5公 頃。目視法監測園區12次,有 發現入侵紅火蟻蹤跡。

(三)寶山第二水庫於109年10月30 日接獲紅火蟻通報,先以警示 帶圍起防治範圍並標示紅火蟻 防治中。109年11月04日投賽滅 寧 50 公 克 , 範 圍 約 10 公 尺 見 方。109年12月29日投賽滅寧50 公克,範圍約10公尺見方。

(四)新竹縣寶山鄉寶斗路至香山區 南湖路段鹽港溪河堤兩側土地 於108年10月15日接獲通報發 現入侵紅火蟻,已於108年11月 14日至現地調查,發現蟻丘呈 帶狀分布,約有共計10處,業 於同日於發現之蟻丘處進行餌 劑百利普芬施藥防治,防治面 積預計為0.9公頃,並於109年4 月10日、6月5日、10月13日前 往現地共分別進行3次撒藥並 監測有無紅火蟻繁殖。

三、本部水利署將持續宣導河川巡防 員於發現蟻丘及蜂巢狀結構時及 時通報,並依國家紅火蟻防治中 心規定辦理防治及監測。其餘均 請轄管地方政府依規定進行防治 工作及定期報送資料。

* 請 另 列 一 項 說 明 宜 蘭 縣 三 星 鄉 , 蘭 陽 溪 及 羅 東 溪 交 界 處(廣興給 水廠-清洲 淨 水 場 附 近)河川區

一、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109年9月3 日蟻防治字第1090903001號函接 獲民眾通報,在宜蘭縣五結鄉地 區 (屬水 利用地 )發現 入侵紅火 蟻,本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於9 月26日、10月8日持續配合宜蘭縣 政府(防疫所)至現場勘查。因11 月及12月連續下雨無法至現場勘 查,其防疫所人員表示進行生物 調查來確認是否為入侵紅火蟻,

依據宜蘭縣政府 110 年 1 月 26 日 110 年度宜蘭縣三星鄉及五結鄉日興段入 侵紅火蟻防治會議結論辦理,執行確 認入侵紅火蟻河川用地監測及防治,

並定期填報植物疫情管理資訊網及填 具防治作業紀錄表,每月持續監測至 解除管制。與其他權責公務機關一同 決定辦理後續監測及防治方式。

(29)

導單位 責範圍 域 紅 火 蟻 防 治 及 監 測 辦 理 情 形。

進而決定是否投藥防治。

二、109 年自通知發現入侵紅火蟻 後,即持續配合宜蘭縣政府進行 防治與監測工作。

三、補充內容(110.3.10):

(一) 發生原因:109 年 9 月 1 日宜 蘭縣動植物防疫所進行偵察 發現三星鄉及五結鄉交界廣 興自來水廠有入侵紅火蟻踪 跡,後續以自來水廠為中心進 行偵察,發現羅東溪邊緣河堤 草地、龍德駕訓班外東北側農 地有入侵紅火蟻。因發生時間 已久,已無法追究其實際發生 主因。

(二) 防治方法:依國家紅火蟻中心 的防治手冊規定防治,目前用 藥劑防治法,昆蟲生長調節劑 型餌劑(如百利普芬、美賜平)

或毒殺型餌劑(如芬普尼、賜 諾殺、因得克),也可以交互 施用二種類型餌劑,至於使用 藥劑種類及用量、頻率等,將 依照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110 年 3 月中下旬召開與其他權 責機關一同決定辦理後續監 測及防治方式。

(三) 防治期程:防治期程預定約為 一年。

(四) 防治成果:本署第一河川局將 持續配合宜蘭縣政府農業處 及防疫所持續監測及防治,控 制紅火蟻擴散,以減輕其危害 程度。

* 請 另 列 一 項 說 明 花 蓮 縣 鳳 林 鎮 及 光 復 鄉 , 光 復 溪 、 馬 佛 溪 與 馬 鞍 溪 交 界 處(鳳林環 保 科 技 園 區附近)河 川 區 域 紅

一、 本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於109年 11月底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接 獲民眾通報,在花蓮縣鳳林鎮光 電板設置區域發現可疑蟻丘,經 花蓮改良場現勘採樣確認為入 侵紅火蟻,為花蓮首例。花蓮縣 動植物防疫所即施用美賜平餌 劑緊急防治,防檢局寄送百利普 芬餌劑及芬普尼粒劑給予協助。

二、 花蓮縣顏新章副縣長於109年12 月29日召開「花蓮縣鳳林鎮綜開 段入侵紅火蟻防治分工會議」,

一、本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依花蓮縣 政府109年12月29日召開「花蓮縣 鳳林鎮綜開段入侵紅火蟻防治分 工會議」決議由花蓮縣農業處及 防疫所負責統籌整體防治工作,

分配執行工作。

二、未來將配合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及 防疫所提出統籌整體防治工作方 案,併滾動式規劃檢討聯合防治 工作(監控及投藥等工作)。

三、持續與花蓮縣入侵紅火蟻防治工 作小組(花蓮縣農業處及防疫所)

(30)

導單位 責範圍 火 蟻 防 治 及 監 測 辦 理情形。

討論防治策略與機關分工,決議 由花蓮縣農業處及防疫所負責 統籌整體防治工作,並成立工作 小組,成員為各土地權管單位及 防治事項相關局處。

聯繫並後續配合相關執行事宜。

經濟部所屬 機關(單位) 與事業機構 之防治、監 測與宣導

【中油公司】

一、中油公司油銷部竹苗營業處

(一) 蟻丘地點:新竹市東區大學路 2 號 中油 桃竹 苗營 業處 ( 停車 場 )(X 座 標 250306 ; Y 座 標 2742578)

(二) 配合地方主管機關作為:3月 向新竹市政府申請用藥由礦 區同仁進行投藥。

(三) 巡查頻率:每半個月。

(四) 其他防治作為:針對此處持續 追縱,另加強巡檢周邊無列管 之場地,確保防治成效。

(五) 截至109年12月底止,入侵紅 火蟻均無再生之蹤跡,將持續 派員定期每月預防性投藥及 巡檢。

二、中油公司油銷部竹苗營業處

(一) 蟻丘地點:新竹市東區大學路 2 號 中油 桃竹 苗營 業處 ( 停車 場 )(X 座 標 250308 ; Y 座 標 2742578)

(二) 配合地方主管機關作為:請新 竹市政府農業課專業人員至 現場勘查後建議採誘餌方式 杜絕紅火蟻。

(三) 巡查頻率:每日巡檢1次。

(四) 其他防治作為:自109年11月 起,府前站及竹東站現已均無 紅火蟻活動跡象,維持6個月 固定每月投藥(最近一次投藥 日期:110/02/08),將持續投藥 並依援例追蹤辦理。

三、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工業安全衛生課

(一)蟻丘地點:桃園龜山區

(二)配合地方主管機關作為:請專 業人員至現場勘查後建議採誘 餌方式杜絕紅火蟻。

(三)巡查頻率:每日巡檢1次。

(四)其他防治作為:每月固定淨潔

【中油公司】

一、目前國內發生紅火蟻的地區,包 括農地及非農地,以桃園市發生 範圍較廣,嘉義縣與台北縣亦有 局部發生;另台北市、苗栗縣及 宜蘭縣均為個案。本公司依現行 通報列管案例,請各單位多加注 意巡查並已投藥防治,注意土石 及植栽之情事以避免擴散有效控 制。

二、內政部營建署已訂有營建剩餘土 石方移動管制,為進一步避免工 程土石及植栽移動造成紅火蟻擴 散,建議各單位工程主辦機關於 合約面要求承包商除提供非紅火 蟻來源證明或紅火蟻檢查合格證 明,並應要求承包商實施藥劑防 治與監測工作,減少擴散風險。

三、本公司目前有紅火蟻入侵單位分 別為油銷竹苗營業處停車場及桃 園龜山區二地,探採採工處錦青 礦場青草湖區目前轄區已進行投 藥及持續監測,須持續監測6個月 無紅火蟻方能解除列管。

四、擬依會議決議函請各單位注意新 增工程發包案件合約要求,並建 議各單位於實施登革熱巡查時一 併注意是否有蟻丘,再進一步通 報縣市政府釐清,俾利後續處置。

【台電公司】

一、該公司110年規劃新桃供電區營 運處竹工變電所申請解除紅火蟻 列管。

二、林口發電廠及大潭發電廠部分廠 區仍有紅火蟻活動,已請單位繼 續施藥,並每月監測紅火蟻活動。

【台糖公司】

台糖公司各單位土地每月均有土巡人 員定期巡查,110年將加強宣導一併監 控有無紅火蟻入侵之情事。

【台水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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