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度「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 (高職+四技模式)」說明
一、計畫目的:
為推動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整合工作,特結合職業訓練與大專校院及業 界資源,發展產學訓合作模式,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與措施,發揮產、學、
訓與就業整合功能,加強技職學生專業知能與就業技能,提升畢業生職場應 用能力,及時提供產業所需人才,本分署遂於95年開始辦理計畫,以期提高 國人教育及技能水準,培育優秀人才貢獻社會。
二、合作單位:
(一)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提供專業技術養成訓練,輔導參加技能檢 定及推介就業。
(二)用人企業:提供就業機會與工作實務訓練環境。
(三)教育單位:依照教育主管機關所訂規範,實施一般教育學程。
三、計畫說明:
規劃以高職三年延續四技專班共七年,施以職業教育與職業訓練整合專 業學程,以建構職能導向、強調務實致用的培育及措施,培養具紮實技術和 研發才能的人力。
合作架構 (學 年)
高職教育學程 技專教育學程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至七學年
產 (企業)
成為訓練夥伴 企業人才預聘 赴合作事業單位 工 作 實 務 訓 練 (由合作單位正 式僱用,並提供 薪資及獎助金)
赴合作事業單位 工 作 實 務 訓 練 (由合作單位正 式僱用,並提供 薪資及獎助金)
學 (學校)
提供高職一般 學科教育
於週六持續辦 理學科教育
於週六持續辦理 學科教育
大專四年制教育 學程
(教育部產學攜 手合作計畫)
訓 (分署)
日間接受專業 技 術 養 成 訓
至合作事業單位 訪視並提供學員
練,並輔導考 取技術士證照
技能諮詢與就業 輔導
學員
取得高職學歷、技術證照、專業技能、就業機會、
繼續升學
取得技專學歷、
專業技能、穩定 就業
【合作學校與辦理系別人數】
高職端合作學校
(106.9~109.6)
辦理科系
(職類)
人數 未來銜接技專端 合作學校
(109.9~113.6)
辦理系別
(職類)
備註
臺中市立臺中工 業高級中等學校
精密機械 60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精密機械 專班
已核准
本分署「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高職+四技模式)」精密機械班(臺中高工106 學年度入學),109學年度銜接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辦理學校:國立勤益 科技大學精密機械四技專班)相關事宜,業於106年即奉教育部核准在案。
四、事業單位權利義務-合約書詳細內容另訂之
(一)合作事業單位、學校與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三方應訂定契約,對工作 實務訓練期間、工作內容、教學及輔導計畫、工作津貼、膳食、制服、裝 備、休假、加班及福利等事項,應規範三方權利義務,以確保履約管理及 爭議處理。
(二)工作實務訓練期間,應由事業單位為受訓學生辦理勞保、健保及意外險,
並由事業單位安排教學及講師、學員生活管理及輔導等事宜,教學及輔導 計畫應經合作三方共同研商訂定。
(三)合作廠商接受本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高職+四技模式)受訓學員(生)
在貴公司實務訓練,負責教導與貴公司相關機具設備知識與技能並輔導其 生活教育。
(四)將與貴公司簽訂工作實務訓練合約書(合約期間即工作實務訓練期間), 自108年7月8日起至109年6月中旬(實際日期為學校高三畢業典禮日)止,
每週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五)合約期間受訓學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之每月本薪不得低於23,100元(含)
(本薪不得含全勤等其他獎金)。
(六)有關學員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及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之給付等,除應依照 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外,本計畫學員依規定不得於晚間8時至翌日6 時進行工作實務訓練、工作崗位訓練或其他訓練,其他福利事項亦應與合 作事業單位一般勞工享有同等之待遇與義務。
(七)合作事業單位應為學員辦理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及投保100萬以上意外險,
並提供符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之工作環境,及加強對機器設備之安全維護,
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生意外事故,合作事業單位應負責給予醫療,
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前項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
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
(八)合作事業單位非經本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高職+四技模式))合作學 校與本分署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介學員至他公司訓練,如有違反,本計 畫合作學校與本分署得逕行解除本合約。
(九)工作實務訓練期間合計一年,訓練結束後,經公司評定及格雇用為正式員 工者,公司應承認該年(工作實務訓練期間)工作年資。
五、申請方式說明:
詳如附件-108 年度公開徵求合作事業單位-申請表填寫說明。
六、計畫預計辦理期程:
(一)公開徵求合作事業單位:108年1月25日至3月2日止
(E-mail掃描or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新廠商實地評估:108年3月4日至4月12日止。
(三)學員結訓:108年6月28日。
(四)至公司報到:1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