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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 43 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 計畫(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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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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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44 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 43 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 計畫(修正版)

一、目的:促進我國職業訓練與職業教育發展,鼓勵國人學習技能,提高國 家技術水準,並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三)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簡稱技能檢定 中心)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弘 光科技大學、國立臺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空軍航空技 術學院、東南科技大學、台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 三、競賽日期: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至 8 月 3 日(星期日)及 8 月 10 日(

星期日)至 8 月 14 日(星期四);8 月 4 日(星期一)及 8 月 14 日(星期四)公告英雄榜;8 月 17 日(星期日)舉行頒獎暨閉幕 典禮。競賽主要日程如附件 1。

四、競賽場地:

(一)第一競賽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 100 號 電話:(04)23592181 轉 1271

(二)第二競賽場:弘光科技大學

地址: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 1018 號 電話:(04)26318652 轉 6157

(三)第三競賽場:國立臺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地址:臺中市南區高工路 191 號 電話:(04)22613158 轉 7110 (四)第四競賽場:空軍航空技術學院

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 198 號 電話:(07)6254141 轉 978322

(五)第五競賽場: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南港展覽館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 1 號

(2)

五、競賽參加對象:各職類選手限民國 82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集體創 作、機電整合及飛機修護等 3 職類選手限民國 79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者。

六、競賽職類及代號:

1.綜合機械(Polymechanics /Automation ) 2.模具(Mould Making) 3.

集體創作 4.機電整合(Mechatronics) 5.CAD 機械製圖(Mechanical Engineering Design-CAD) 6.CNC 車床(CNC Turning) 7.CNC 銑床(CNC Milling) 8.冷作(金屬結構製作) 9.資訊技術(軟體設計)(IT Software Solutions for Business) 10. 銲 接 (Welding) 11. 木 模 (Pattern Making) 12.建築舖面(Wall and Floor Tiling) 13.汽車 板金(打型板金)(Autobody Repair) 14.板金(Sheet Metal Technology) 15.配管與暖氣(Plumbing and Heating) 16.電子(工業電子)

(Electronics) 17.網頁設計(Web Design) 18.電氣裝配(室內配線)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19.工業控制(工業配線)(Industrial Control) 20.砌磚(Bricklaying) 22.油漆裝潢(油漆)(Painting and Decorating) 23. 石 膏 技 術 與 乾 牆 系 統 ( 粉 刷 ) (Plastering and Drywall Systems) 24. 家 具 木 工 (Cabinetmaking) 25. 門 窗 木 工 (Joinery) 27.珠寶金銀細工(Jewellery) 28.花藝(Floristry) 29.

美 髮 ( 男 女 美 髮 )(Ladies/Mens Hairdressing) 30. 美 容 (Beauty Therapy) 31. 服 裝 創 作 (Fashion Technology) 32. 西 點 製 作 (Confectioner/Pastry Cook) 33.汽車技術(Automobile Technology) 34.西餐烹飪(Cooking) 35.餐飲服務(Restaurant Service) 36.汽車 噴漆 37.造園景觀 38.冷凍空調(Refriger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39.資訊與網路技術(IT Network Systems Administration) 40.帄面 設計技術(Graphic Design Technology) 41.麵包製作(Bakery) 42.

機 具 控 制 (Mechanical Device Control) 43. 飛 機 修 護 (Aircraft Maintenance) 44.健康照顧(Health and Social Care) 45.機器人 (Mobile Robotics) 71.中餐烹飪 72.國服 74.鑄造 75.應用電子

(視聽電子)等 47 個職類。

附註:

(一)職類代號參照國際技能競賽編號,職類名稱未附註英文者 3.集體創 作 8.冷作(金屬結構製作) 36.汽車噴漆 37.造園景觀 71.

(3)

中餐烹飪 72.國服 74.鑄造 75.應用電子(視聽電子),表示該 職類為第 43 屆國際技能競賽未舉辦或國手選拔不舉辦之職類;國際 技能競賽職類如有更動,各該職類之國手選拔亦隨之更動。

(二)依國際技能競賽組織規定,第 43 屆國際技能競賽,報名參賽國家未 達 12 個以上之職類,不舉辦競賽;屆時該職類之國手不參賽。

(三)配合第 43 屆國際技能競賽舉行職類趨勢,歷屆全國技能競賽前 3 名之選手參加第 43 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調整職類如下:

1.「電腦輔助機械製圖」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 手選拔賽,可選擇參加「CAD 機械製圖」職類。

2.「資訊技術」、「資訊技術(軟體應用)」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 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可選擇參加「資訊技術(軟體設 計)」職類。

3.「室內配線(電氣裝配)」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 國手選拔賽,可選擇參加「電氣裝配 (室內配線)」職類。

4.「工業配線(工業控制)」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 國手選拔賽,可選擇參加「工業控制 (工業配線)」職類。

5.「粉刷」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可 選擇參加「石膏技術與乾牆系統(粉刷)」職類。

6.「汽車修護」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

可選擇參加「汽車技術 」職類。

7.「鉗工」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可 選擇參加「機具控制」職類。

8.「工業電子」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

可選擇參加「電子(工業電子)」職類。

9.「女裝」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可 選擇參加「服裝創作」職類。

10.「配管」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

可選擇參加「配管與暖氣」職類。

11.「圖文傳播設計技術」職類前 3 名之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 國手選拔賽,可選擇參加「帄面設計技術」職類。

七、競賽範圍及方式:

(一)各職類技能範圍如附件 2,技能競賽採用試題規定之材料、機具、

(4)

量具及相關設施,進行加工、裝配、檢修、製作成品或提供服務。

(二)競賽方式以實地技能操作進行。但各職類報名人數超過競賽場地設 備負荷容量時,得先行辦理筆試或技能測驗,擇優參加競賽。

(三)全國技能競賽職類以團隊組合方式參賽時,推薦之組合名單不得申 請變更。

(四)全國技能競賽之各職類參賽人數為 3 人(組)時,該職類改為表演賽

,人數 2 人(組)以下時,該職類暫停辦理。

八、選手來源及限制:

(一)全國技能競賽

1. 當年度分區技能競賽各區辦理單位推薦每 1 職類之前 5 名,參賽 人數不足 10 人(組)時,推薦人數取報名人數之二分之一比例

。僅合併 1 區辦理之職類,逾 10 人(組)時,則不受名額限制

,擇優錄取。但選手成績不及格者不列入名次,且不予推薦。

2. 教育部推薦上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相關職類之 前 3 名。但有 2 個以上職類相關於全國技能競賽單 1 職類時,2 個職類得各推薦前 2 名、3 個職類得各推薦前 1 名。

3. 各職類選手限民國 82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集體創作、機電 整合及飛機修護等 3 職類選手限民國 79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4. 曾獲得全國技能競賽前 3 名之優勝選手,不得再推薦參加同職類 技能競賽,以團隊組合方式參賽者,亦同。

5. 曾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之選手,不得再推薦參加任何職類 之技能競賽,以團隊組合方式參賽者,亦同。

6. 技能檢定中心另為身心障礙者規劃辦理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 賽,凡參加本屆全國技能競賽之選手均不得對主辦單位提出個別 化設施、機具、評分等服務之要求。

(二)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以下簡稱國手選拔賽)

1. 歷屆獲得全國技能競賽前 3 名之選手,年齡未逾國際技能競賽組 織規定,並未曾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者,均可報名參加該 職類國手選拔賽。但其選拔賽成績不列入本屆全國技能競賽名次

2. 國手選拔賽分兩階段進行:

(5)

(1)第1階段國手選拔賽取各職類成績最優之3名(組)成為代表 我國參加第43屆國際技能競賽入圍選手。入圍選手由原提名 單位再施以訓練,訓練期間之費用,由原提名單位自行負擔。

(2)第2階段國手選拔賽將於2個月內辦理(辦理時間及地點另行 通知)。

3. 國手選拔賽第 1 階段及第 2 階段競賽成績各佔百分之四十及百分 之六十,成績最優者為正取國手,成績次優者為備取國手。

4. 第 1 階段國手選拔賽公告入圍選手名單後,主辦單位將寄發第 2 階段選拔賽試題相關資料及報名表,入圍選手必頇於 7 日內(8 月 22 日前)向主辦單位報名參加,逾期未報名者,視同棄權第 2 階段國手選拔賽。

5. 獲選參加國際技能競賽之正取國手於競賽前,因故無法參賽時

,則由備取國手遞補,備取國手亦無法參賽時,則遞補至國手選 拔賽成績第 3 名為限,但於國際技能競賽開始日前 3 個月內發生 者,不遞補參賽。前項是以團隊組合方式參賽者,如有其中 1 人無法參賽時,則由技能檢定中心(含該職類培訓小組)自該職 類備取國手團隊中擇 1 人遞補;2 人以上無法參賽時,則由該職 類備取團隊整組依序遞補。

(三)報名作業

1. 採網路報名(網址:www.labor.gov.tw),並於登錄完成後下載報 名書表逕寄技能檢定中心,如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寄出報名資料 (以郵戳為憑),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將予以註銷報名資格。另逾 時報名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1) 參加第1階段國手選拔賽之選手,於收到技能檢定中心報名通 知後,凡有意參賽者應於103年4月7日至4月18日下午5時前完 成網路報名。

(2) 教育部推薦上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優勝選手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由各承辦學校分別繕造名冊函送技能檢 定中心,據以寄發通知,凡有意參賽者應於103年4月21日至5 月2日下午5時前完成網路報名。

2. 各分區技能競賽承辦單位應於103年5月16日前,將推薦參加全國 技能競賽選手名冊、報名表,連同選手人數、教育程度、年齡、

(6)

性別及提名單位等各類統計表,函送技能檢定中心。

3. 分區技能競賽優勝選手經推薦參加全國技能競賽或國手選拔賽 時,因畢業、離職或加強訓練者,其就讀學校、服務單位或訓練 單位,得申請增列為為共同提名單位,且不受提名單位之推薦3 人(組)名額及報名後不得更改提名單位之限制。申請增列共同 提名之單位,請函文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影本(農民保險卡、勞 保投保明細表、學生證、軍人身分證、軍人或公務人員職員證、

畢業證書或加強訓練計畫)及增列共同提名單位同意書於競賽6 月23日前向主辦單位提出。

4. 獲得全國技能競賽前3名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 時,其原數個共同提名單位中,只頇目前就讀學校、服務單位或 訓練單位在報名表中核章即可受理報名。但有新增共同提名單 位,則應由新增提名單位於報名表中核章,並黏貼相關佐證文件 影本。另報名後,因畢業、離職或加強訓練者,其就讀學校、服 務單位或訓練單位,可增加申請為共同提名單位。申請方式同上 點規定辦理。

九、競賽規則:競賽過程中,選手應遵守相關規則與服從職類裁判人員及技 術顧問現場講解之規定事項。違反者,依規定處理。

十、裁判來源及頇知:

(一)各職類裁判長及裁判由主辦單位遴聘之。

(二)各職類裁判人員應遵守裁判頇知。

十一、選手之夜及頒獎典禮:

(一)選手之夜:

地點:選手村

時間: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及 8 月 10 日(星期日)下午 6 時 30 分

(二)頒獎暨閉幕典禮:

地點:另行公告

時間:103 年 8 月 17 日(星期日)下午 2 時 十二、報到與膳宿、交通:

(一)選手:

1.報到時間及地點: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及 8 月 10 日(星

(7)

期日)上午 11 時至下午 1 時到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報到,無正 當理由逾時者,不予受理,並註銷參賽資格。

2.膳食:自 103 年 7 月 31 日午餐起至 8 月 3 日午餐止及 8 月 10 日午餐起至 8 月 13 日午餐止,由主辦單位免費供應膳食。

3.住宿:居住地距離競賽場 30 公里以上之選手提供選手村住宿

4.交通:8 月 10 日(星期日)上午 11 時至 12 時 30 分於台中市火 車站、國光號朝馬站及高鐵台中站備有專車接送選手至各競賽 場。8 月 13 日中午競賽結束後,再以專車送至台中市火車站

、國光號朝馬站及高鐵台中站。

(二)裁判:

1.12 職類裁判長於 10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6 時至 7 時 30 分至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南港展覽館會議室報到。35 職類裁判 長於 8 月 10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30 分至 10 時至勞動部勞動 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行政大樓會議室報到。

2.除裁判長以外之裁判人員、技術顧問及裁判助理等人於 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及 8 月 10 日(星期日)上午 11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於指定地點報到。

3.競賽期間,由主辦單位免費供應午餐,其餘膳宿、交通除另有 通知外,均應自理。

十三、獎勵:

(一)每 1 職類各組前 5 名優勝選手之獎勵如下:(成績不及格者,不 列名次,亦不獎勵)。

1.第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金牌 1 面、獎狀乙幀。

2.第 2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銀牌 1 面、獎狀乙幀。

3.第 3 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銅牌 1 面、獎狀乙幀。

4.第 4 名:獎狀乙幀。

5.第 5 名:獎狀乙幀。

6.每 1 職類前 5 名選手,得由技能檢定中心列冊,函送該年度技 優生甄審及保送入學之承辦學校參考。至於甄審及保送入學資 格,請依教育部訂頒之「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 及保送入學辦法」、「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

(8)

保送入學實施要點」、「專科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 送入學實施要點」(如附件 3)及招生辦法或簡章規定申請。

7.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分區技能競賽獲 得前 3 名選手,自獲獎日起 3 年內,參加相關職類丙級或單一 級技能檢定時,得向技能檢定中心申請技能檢定免術科測試證 明;全國技能競賽選手成績及格者,自及格日起 3 年內,參加 相關職類乙級、丙級或單一級技能檢定時,得向技能檢定中心 申請技能檢定免術科測試證明。前項得免術科測試之人員,應 以獲獎日或及格日已開辦之職類擇一參加,其年限之計算依同 辦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辦理。得免術科測試之職類、級別及項 目,由技能檢定中心公告之。未公告表列者,不得申請免術科 測試。另申請免術科測試者,必頇先符合技能檢定各職類及級 別之報檢資格。

8.選手因作弊取得之成績,經查證屬實後,取消其名次,並按成 績依序遞補。但僅遞補至第 5 名。

(二)舉行表演賽之各職類,其選手成績及格者,獎金比照前項標準減 半發放,其餘獎勵與正式競賽職類相同。

十四、分區技能競賽有關事項:

(一)分區賽分為北、中、南 3 區辦理:

1.北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承辦;包括臺北市、新 北市、桃園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 縣等 8 縣市。

2.中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承辦;包括新竹縣、新 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 7 縣 市。

3.南區: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承辦;包括嘉義縣、嘉 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 7 縣 市。

(二)為避免選手分別至其他分區重複報名,各分區技能競賽皆於 103 年 4 月 26 日(星期六)同時舉行。

(三)分區技能競賽各職類選手競賽成績不及格者不列入名次,且不予 推薦參加全國技能競賽。

(9)

(四)各分區技能競賽辦理期間,設競賽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處理各 項競賽事務及執行競賽規則。其任務編組由各分區技能競賽承辦 單位自行為之。

(五)為求完整規劃參加國際技能競賽之準備工作,分區技能競賽試題 之命製,皆由全國賽裁判長依據國際技能競賽規劃與趨勢或技能 重點與發展方向負責統一研擬,並依各分區技能競賽不同之場地 設備狀況作修訂。

十五、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技能檢定中心編列預算支應。

十六、其他事項:

(一)對技能競賽熱心贊助經費、材料、設備、國手訓練及提供就業機 會之單位或個人,由主辦單位獎勵之。另技能競賽選手獲技能競 賽成績前 5 名,主辦單位頒給其提名單位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

(二)選手無正當理由未參加頒獎閉幕典禮者,喪失領取獎金之權利。

經主(承)辦單位同意請假者,其獎金、獎狀及獎牌等,事後應 由本人於規定期限內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親自領 取。

(三)為減少競賽材料及相關資源的浪費,承辦單位於競賽前寄發試題 相關資料及參賽切結書予選手,請選手於規定期限內切結,逾期 未交切結書者,視同放棄參加競賽。選手既已確認參賽,無正當 理由卻未參賽者,將依下列方式處理:

1.提名單位於次屆競賽時,主辦單位得不接受該提名單位推薦 該職類選手參賽,且得不接受該選手報名分區技能競賽及全 國技能競賽。

2.以上所謂正當理由係指天災(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 災等不可抗力之重大偶發事件)和無法預期(重大車禍、生 病住院、家有重大事故等具有證明)之因素。但選手預知屆 時無法參賽時,應事先於競賽 2 週前(即 103 年 7 月 25 日前)

以書面方式向技能檢定中心或承辦單位以書面請假,經獲准 者,則不在此限。請假者視同放棄該次參賽權利,屆時不得 再行主張恢復。

(四)選手對競賽成績有異議時,應於公告後 3 小時內,由選手本人以 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

(10)

、住居所及事由等向大會提出異議處理。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五)為處理競賽期間爭議事件、競賽後選手提出之成績異議問題及裁 判人員違失事項,大會或主辦單位得召開技術爭議審議小組會議

。技術爭議審議小組作成之決定,由大會或主辦單位以書面答覆 申請人。

十七、本計畫經核准後,除分函各指導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外,並分 送至全國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各分署及公私立職訓 中心、各相關之職業工會、同業公會及公(民)營事業機構配合實施。

(11)

附件 1

競賽主要日程表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項 目 地 點

7 月 30 日

(星期三)

17:30

︱ 18:00

裁判長報到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會議室 18:00

︱ 19:30

裁判長會議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會議室

7 月 31 日

(星期四)

08:30

︱ 17:30

競賽(依各職類公告)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1:30

︱ 12:30

裁判人員報到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2:30

︱ 14:00

各職類裁判競賽前講習說明 會議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1:00

︱ 13:00

選手報到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4:00

︱ 17:00

選手熟悉場地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8:30

︱ 20:00

選手之夜 選手村

8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08:30

︱ 17:30

競賽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8 月 2 日 ( 星 期 六 )

08:30

︱ 17:30

競賽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2)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項 目 地 點

8 月 3 日 ( 星 期 日 )

08:30

︱ 12:00

競賽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2:00

︱ 13:00

各職類競賽後檢討說明會議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3:00

︱ 14:00

選手賦歸

13:00

︱ 17:00

評分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 17:00

︱ 20:00

大會成績整理作業 大會辦公室

20:00

︱ 21:00

成績確認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南港展覽館會議室

8 月 4 日 ( 星 期 一 )

09:00

︱ 10:00

網路公告英雄榜 技能檢定中心網站

8 月 10 日 ( 星 期 日 )

08:30

︱ 17:30

競賽(依各職類公告) 各職類競賽場

09:30

︱ 10:00

裁判長報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 署中彰投分署行政 大樓會議室

10:00

︱ 11:30

裁判長會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 署中彰投分署行政 大樓會議室

11:30

︱ 裁判人員報到 各競賽場指定地點

(13)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項 目 地 點 12:30

12:30

︱ 14:00

各職類裁判競賽前講習說明

會議 各職類競賽場

11:00

︱ 13:00

選手報到 各競賽場指定地點

14:00

︱ 17:00

選手熟悉場地 各職類競賽場

18:30

︱ 20:00

選手之夜 選手村

8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08:30

︱ 17:30

競賽 各職類競賽場

8 月 12 日

(星期二)

08:30

︱ 17:30

競賽 各職類競賽場

8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08:30

︱ 12:00

競賽 各職類競賽場

12:00

︱ 13:00

各職類競賽後檢討說明會議 各職類競賽場

13:00

︱ 14:00

選手賦歸 各競賽場指定地點

13:00

︱ 17:00

評分 各職類競賽場

(14)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項 目 地 點 17:00

︱ 22:00

大會成績整理作業 大會辦公室

8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08:00

︱ 10:00

成績確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 署中彰投分署行政 大樓會議室

11:00

︱ 12:00

網路公告英雄榜 技能檢定中心網站

8 月 17 日 ( 星 期 日 )

14:00

︱ 16:00

頒獎暨閉幕典禮 另行公告

(15)

附件 2

競賽職類及技能範圍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1、綜合機械

使用各種工具、刀具、量具及銑床、車床、磨床、鑽床等 工具機,依照工作圖及說明加工完成各種精密之金屬、非 金屬工件並裝配成具特定機械功能之組合件,依據完整的 氣壓迴路及電氣迴路圖,使用各型工具,裝配各種電氣及 氣壓元件、感測器及儀表等,並完成相關的配管、配線、

調整及設定。依據動作要求,使用電腦或程式書寫器完成 可程式控制器程式之編寫,最終整合機械、氣壓及電氣之 套件,裝配、試車成具特定可程式功能之自動化機構。

2、模具

一、本職類為兼顧模具的多樣性,競賽規劃分區技能競賽 以沖壓模具為主;全國技能競賽以圕膠模具為主,並 同時考量國際技能競賽之趨勢,例如 CAD/CAM/CNC 加 工等導入圕膠模具設計製造之情形。

二、依照「成品圖」利用手工繪圖或電腦繪圖方式,規劃、

設計及繪製模具零件圖、成品圖及模具組合圖。參照 所繪模具圖之要求,使用各種手工具、拋光工具、切 削刀具及精密量具等,並依照模具之需要操作銑床、

磨床、鑽床或 CNC 數控機械等工作母機,製作各種精 密配合件及金屬模具,亦能依模具特性在所提供之生 產機器執行試模或生產工作。

3、集體創作

一、由 3 位選手組成團隊。

二、工作內容:

(一)主計畫:共同集體創作一套事先公開且具創新功能之 機電作品。1.機械技能:使用材料:簡單裁切之原始 材料及標準機械元件。工具:手工具、電動工具、氣 動工具、刀具、量具及夾治具,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 限。工具機:車床、銑床、鑽床、砂輪機、銲接機、

板金機械、CNC 工具機…等,視競賽場所設備而定。

技能內容:設計、製造及組裝該作品。2.電子電機及 自動控制:零件:標準零件。技術內容:設計所需之 電路、製作所需之電路及撰寫控制程式。3.組裝調校:

將加工完成之機電組件裝配成具指定功能之機電作

(16)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品。4.文件資料:競賽前頇完成相關文件;競賽中另 頇完成圖檔、操作說明書及維修手冊等文件。

(二)意外計畫:未公開之機電作品,應用技能包括 CAD、

CAM、CNC 銑床、車床、銑床、鑽床、板金機械、銲接 機…等機械,及電子電路設計、銲接、測試等技能。

三、評分項目:競賽中之設計圖、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

材料成本、加工時間成本、功能項目以及意外計畫…

等皆為評分之範圍。

4、機電整合

能依據所提供之設計圖、流程說明書、文件、設備…等。

根據所指定之要求裝配自動控制機件暨設計 PLC(或控制 器)程式來控制機械設備,並依圖及文件完成機器與控制器 間之連線、測試與調校。使執行所需之正確功能。需具備 機械機構裝配、機械製圖、低壓配線圖、電機、電子、工 業控制器、人機介面、氣壓、配線、配管、影像辨識、成 本分析、流程分析、最佳化分析與工業衛生安全規則、專 業規範…等相關技術與知識。

5、CAD 機械製 圖

依最近一屆或下一屆國際技能競賽指定所使用之 CAD 軟 體,使用 ISO 國際標準之規範並依照試題說明,繪製可參 變數之機械或機件 3D 實體圖完成工作圖、實物測繪、設計 圖、組合圖、機構模擬、應力分析、鋼構、熔接圖、管路、

展開工作圖與動畫。

6、CNC 車床

依照工作圖或樣品選用適當材料、刀具、夾具及工具,熟 悉 CNC 車床包含銑削動力刀具操作,設計 CNC 加工程式,

模擬加工路徑;或經由電腦輔助設計製造系統繪製工作圖 形,製作及傳輸加工程式,並能正確選擇、設置及補正必 要的切削工具組裝指定的零件。完成鑽孔、圓軸內外徑、

錐度、曲面、多邊形、螺紋、溝槽等機械加工與組合,精 度必頇達到 0.01mm。

7、CNC 銑床

能依照工作圖或實樣選用刀具、夾具、工具、量具及材料 等製作加工程式或應用電腦輔助設計製造系統,設計加工 程式,模擬刀具切削路徑,操作 CNC 銑床,從事各種帄面

、斜面、曲面、圓弧、溝槽、鑽孔、鉸孔、螺紋及輪廓等 機件加工與組合。

(17)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8、冷作

( 金 屬 結 構 製作)

用手工具與機械設備將各種金屬材料之板件、型材、管件、

棒材及半成品等材料,依據競賽工作圖和試題說明加工製 成幾何構造物或機件。工作內容包括作業安全與衛生、放 樣展開、樣板製作、落樣繪圖、瓦斯火焰切割、電離子氣 切割、剪切、鋸切、鑿切磨削、鉗作加工、鑽孔、攻牙、

配管安裝、冷熱作折彎或曲製、滾圓成型、組立配合、銲 接、整型、研磨、校驗等作業。

9、資訊技術 (軟體設計)

根據企業經營或商務活動所需之軟體設計需要,界定客戶 需求範圍,並進行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系統開發、系統 測試,以及系統上線等一連串軟體設計流程,執行之任務 包含:

(一)使用 MS SQL,建立關聯式資料庫。

(二)使用 Visual Studio 之 C#或 VB 程式語言(.Net framework 架構),設計各項系統程式、使用者操作介 面,以及報表。

(三)使用 MS Excel,設計商業數據分析及圖表。

(四)使用 MS Word,設計廣宣文件及系統操作手冊。

(五)使用 MS PowerPoint,製作軟體設計專案說明簡報。

競賽所需之專業知識及技能範圍包含:

(一)開發專案需求管理與系統規劃方法。

(二)系統分析與系統設計方法。

(三)軟體開發架構:單機架構(1-Tier)、主從式架構

(2-Tier)、分散式架構(N-Tier)。

(四)MS SQL 關 聯 式 資 料 庫 設 計 與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包含 SQL 語法之撰寫、偵錯與應 用。

(五)系統流程及使用者介面設計。

(六)異質及不同格式資料之讀取、輸入、匯入、偵錯、轉 換及匯出。

(七)商業文件、表格、表單、圖表之設計,以及合併列印、

文件自動化等工具之活用。

(八)透過資料分析工具與圖表之設計,進行商業智慧分析。

(九)透過文字、圖形、圖表、母片、多媒體及動畫效果,

設計商業多媒體簡報,並根據簡報對象及場合,設定 不同的播放順序與展現方式。

(十)對公眾進行資訊系統介紹之商業簡報能力。

(18)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10、銲接

以手工電銲、氬銲、半自動金屬電弧銲等銲接方法,配合 手工電銲條、碳鋼與不銹鋼及鋁合金之氬銲銲條、半自動 實心銲線、包藥銲線等銲材為填料,並以氬氣、二氧化碳 或混合氣體為保護氣體,必要時得使用輔具與量具,將碳 鋼、不銹鋼、鋁合金等金屬板材或管材依照工作圖所指定 之銲接方法及銲接位置加以組合並銲接成為碳鋼試驗板 (管)、碳鋼壓力容器、不銹鋼及鋁合金之結構件等成品。

所有成品除應接受外觀客觀評分外,試驗板、管及壓力容 器尚需個別接受放射線檢驗及水壓試驗等。

11、木模

木模技能以實作技術為主,依照工作圖和試題說明,繪製 木模結構圖,並用木模機械及手工具,將木材、塊狀樹脂

(代木)正夾板、澆注樹脂、積層樹脂等材料,製作完整 的鑄造用木模或部分木模、砂心盒或砂心模型及樹脂模型。

12、建築舖面

建築舖面指的是於房屋、工業或公共建築,教堂,游泳池,

戶外設施和外牆牆面、地板和樓梯鋪設陶瓷磚、馬賽克和 天然石材以為保護和裝飾,它還包括建造小牆面以及接續 磚或立方塊的階梯。

建築舖面職類應能依據原有現場底面狀況或材質,施行打 底處理作業,並能依照施工圖說進行現埸足尺放樣,及正 確使用手工具與電動切割工具進行面材切割,且能依舖貼 施作需要適時選用適當之工具及尺度量具,施行垂直面、

帄面帄整度舖貼作業。

13、汽車板金 (打型板金)

使用車身量測設備了解車體碰損後狀況,並且使用手工具 及機械將板材曲折,藉以配合汽車原件實施點銲、MIG 銲 接、填圔銲、拉釘鉚接或膠黏鉚接,以及使用點銲鑽除器 將點銲處去除,並且更換部分原件。車體結構件及非結構 板件之碰損,應使用各種工具使其恢復至原來外觀形狀及 表面帄滑度。

(一)使用車體校正設備及機械式或電子測量系統量測各基 準點,以判斷其失準之狀況並以圖面顯示或儲存於電 腦。

(二)使用車體校正設備校正車身結構之損傷及完成板件裝 配調整。

(三)使用點銲鑽除器、切割機具等工具將欲更換之車體結

(19)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構件或板件去除。

(四)使用電阻點銲、MIG 銲接、銅銲、拉釘鉚接或膠黏鉚 接完成結構件或板件接合。

(五)碰損之汽車車體外板,應使用各種板金工具恢復至原 來外觀形狀。

(六)實施部分車體結構件或板件之成型切換修復。

(七)使用各類研磨機具修整碰損表面及銲接處,使其保持 適當之帄滑度。

14、板金

利用手工具及機械將薄金屬板、管(包括軟鋼、不銹鋼、

鋁)及角鐵、型鋼等製成物品,工作內容包括識圖、展開 圖之繪製〈使用 AutoCAD 2D 展開〉、剪切、成形、邊緣之 製作、銲接(電阻銲、MIG、TIG 等)及組立等。

15、配管與暖氣

配管技術職在能識、繪、設計管路圖及其標示符號與說明,

瞭解各種管線、配件及安裝牆面之材料、規格與特性,並 能正確應用工具、機具及設備,加工施作、裝配、固定、

檢測、防護與維修,使能符合圖說上之尺寸、性能及其他 要求,供居家建築或工業廠房之終端設備正常使用,確保 不會洩漏,且施作過程均能符合良好職業道德標準及安全 衛生的工作態度。管路依輸送物質可區分為給水管、排水 管、衛生管路、壓縮空氣導管、可燃氣體導管、冷媒管路、

熱媒管路、化工管路和太陽能應用裝置系統等。管路依本 身的材質則可區分為鐵管 (黑鐵管、鍍鋅鋼管、不銹鋼、

鑄鐵管)、銅管、圕膠管(PVC,PE,PEX,PB,HDPE,PP)及其他 複合材料管等。管路接合可應用熔焊、軟焊、硬焊、壓接、

螺紋接合或使用專有配件等。管子彎曲則可利用液壓或手 工方式操作,一般而言其彎曲半徑皆由彎管機具之半徑所 決定;而黑鐵管可採用填砂熱彎方式進行,而其彎曲半徑 和角度均可適當控制。配管技術也包含各種建築構件終端 配件的安裝和固定,例如:淋浴設備、洗臉盆、廁所設備、

鍋爐、散熱器與太陽能熱交換設備系統等。

16、電子

(工業電子)

使用手工具與儀表進行設計、裝配、調整、測試、量測及 檢修電子電路與電子儀器設備。其技術範圍包括感測器、

類比電路、數位電路、單晶片微處理機、微電子學、基本 電學、電子元件與儀表、馬達控制。比賽項目包括理論計

(20)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算、電腦繪圖(繪製電路圖與印刷電路板佈置圖)、設計與 實作(包括硬體設計與軟體設計,軟體設計以單晶片之 C 語言程式設計為主)、機械與電路組裝、量測與測試和故障 檢修。

17、網頁設計

網站伺服器及客戶端網頁(工作站、帄版電腦及行動載具) 之規劃與設計,包括網站企劃、網頁版面美工設計、網頁 版面程式設計、伺服器端程式設計及資料庫程式設計。運 用美術編輯軟體、動畫編輯軟體、及網頁設計軟體,設計 靜態及動態的網頁版面(包含撰寫客戶端的網頁程式);並 在伺服器上,撰寫伺服器語言(Server-Side Scripting,

例如 PHP、ASP、JSP 等)結合資料庫(Database,例如 MySQL 等),動態產生標籤語言(Markup Language,例如 HTML、

XHTML、XML 及 JavaScript 等),並且傳送到客戶端的瀏覽 器中(包含各種帄台及行動載具),藉以呈現各式各樣的資 訊,例如文字、圖片、動畫、及影片等,並與使用者互動。

技能項目如下:

(一)整體網站內容之規劃與設計。

(二)熟悉及應用標籤語言(Markup Languages)及最新的網 頁設計技術。

(三)應用樣式表(Cascading Style Sheets)改變介面。

(四)使用伺服器語言、PHP 語言、Web Services 技術、MySQL 資料庫與網頁伺服器軟體開發互動式網頁。

(五)客戶端(Client-side Scripting)互動式網頁之程式 設計、JavaScript、AJAX、Web Services 技術應用。

(六)資料庫的查詢、新增、修改、刪除,以及 SQL Language 的應用。

(七)多媒體網頁之設計、編輯與製作。

(八)跨瀏覽器、跨帄台之網頁程式設計,包含行動載具之 瀏覽。

(九)其他與網頁、網站設計之相關技術等。

18、電氣裝配 (室內配線)

電氣裝配技能以室內電氣施工技術為主,應用在住家、學 校、醫院、辦公室、商業大樓及簡易工業場所。進行電氣 設備、電機控制安裝、電路設計、配管、配線、電路檢查、

(21)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測試、試車運轉等工作。其技能範圍在於實作技術及實作 技術所需的理論知識,技能內容:

(一)依據線路、配置圖和試題說明,使用各式手工具、儀 表,完成照明電路控制等安裝與電氣裝配。

(二)依據動作要求或相關圖說,使用各式手工具、儀表,

完成電機控制及相關施工作業。

(三)提供電路圖,使用儀錶在已裝配完成電路作檢測故障 點。

器材施作參考內容:分電盤、控制盤、照明控制、電源插 座、用電器具電路、箱體加工、線槽加工、控制電路配線 及管路施作等相關作業。

19、工業控制 (工業配線)

工業控制職類內涵包括電力裝置和自動化裝置,目前職類 發展趨勢較著重於對自動化裝置的安裝與設計。實際競賽 技能包括電氣控制元件及機構安裝,特別針對工業自動化 領域之工廠生產設施之相關組件控制。

本職類基本的技能要求包括:

(一) 電力和自動化裝置安裝,包含管路、電纜、感測設備、

儀器及控制器等裝置,選手應具備迅速、安全、正確 之裝配及設定能力。

(二)人機介面、變頻器、可程式控制器與網路通訊設備之 安裝與參數設定以及程式撰寫。

(三)線路設計與繼電器控制回路故障排除。

競賽內容包含:

(一) 依據完整的線路與配置圖,使用各式工具在控制箱或 配電板上裝配各種電力設備、感測器、控制器及儀表 等,並製作相關的配電管路及線槽。

(二) 依據動作說明或相關圖說完成人機介面之規劃與設 計,同時編寫可程式控制器之程式及完成周邊介面電 路或通訊線路之配置。

(三) 依據部分或完整之電路圖檢修電驛邏輯電路並對可 程式控制器與人機介面之程式或設定做補正或修飾。

(四) 依據動作說明或相關圖說繪製正確電路圖並裝配之。

(22)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20、砌磚

使用砌磚手工具及手提或大型電動鋸切機器,鋸切紅磚、

水泥空心磚、或天然材質等不同材料的磚塊,依相關圖說 配合施作技術,砌築各種直線、帄面與花飾之磚牆或圓拱 形開口磚牆等構造(含模板製作)。花飾砌磚部分包含有:

击出及凹入半圓、三角形、三個圓心的拱、哥德式拱牆或 曲線牆、空洞牆等。透過使用水泥(耐火泥)、砂或天然、

細砂石、人造材料拌合之砂漿使用,於規定時間內順利完 成正確的黏結砌築技能及磚面灰縫之勾縫處理,並得包含 施作部分牆壁之水泥粉刷技術及地面舖道磚之舖設等技術 能力。

22、油漆裝潢 (油漆)

以各種塗裝工具及塗料依據標準施工程序,在指定牆面上 按圖所示完成下列作業:

(一)依補土、磨光、底漆、面漆過程,以指定塗料刷塗門、

窗、框及踢腳板。

(二)在指定牆面上鋪貼壁紙。

(三)依設計圖稿按指定位置及比例放樣,並使用水性塗料 以徒手操作繪製圖案及文字。

(四)依指定色彩準確調色,並製作漸層色帶。

(五)自行運用工具及非預製材料,在指定牆面上繪製,表 現個人技法及創意。

23、石膏技術與 乾牆系統 (粉刷)

使用手工具、自製工具或電動工具,除能依石膏材料之標 準施作過程、並能結合石膏板輕隔間工程,在指定的牆面、

工作區域上完成下列作業:

(一)能依圖示指定裁切、組裝輕鋼構材以自攻螺絲施作骨 架結構。

(二)能依圖示於自製完成之骨架結構上組裝石膏板及任何 可與石膏相容之材質或表面能摻有色料之石膏裝飾帶 條。

(三)能依圖示製作模刀、石膏線板施作及裁切安裝固定(模 刀為鍍鋅鐵板)。

(四)能依圖示指定之各石膏板牆面放樣、打底粉刷、表面 整帄修飾,並能依圖示製作各項石膏成品及組裝。

(五)能運用修補工具,修飾固定於牆上之石膏成品,含接 點、接面及邊之修補帄整。

(23)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24、家具木工

家具木工的技能主要運用在中小型工廠的製作或生產製造 技術,包括實木、木質材料與輔助材料的零組件或家具產 品。該職類技能亦能運用在大型工廠的生產技術。技能的 範圍在實作技術,以及實作技術所需的知識、原理與準則。

競賽試題範圍包括框架、箱體、抽屜、門板及五金配件的 組成,成品的最大尺寸在 2,500mm(長度+寬度+高度)

以內。參加競賽者能夠依照試題及說明文件,使用競賽場 地提供的材料、機具設備、工作崗位及規定的個人手工具 與機具設備,獨立作業完成競賽作品。

25、門窗木工

使用木工機械、手提電動工具及手工具,以各式接榫將木 材、合板、圕合板並配合五金配件製成建築用之門、窗、

框及一至三階之樓梯或其相關結合體等。試題分為帄面及 立體兩個模組,帄面模組競賽包含放樣,作品大小帄面模 組以 1200×800mm 以內,立體模組以 650×650×650mm 以內,

完成的作品表面限以 250以下砂紙(布)砂磨。

27、珠寶金銀細 工

利用手工具及機械輔助,將銀合金的板材、線材,依據競 賽工作圖製成珠寶飾品。競賽工作內容包含識圖、鋸、焊、

敲、成型、表面處理、或鑲臺等金銀細工的作業。

28、花藝

泛指花卉的應用與裝飾。係利用自然界的切花與盆花作為 主要媒材,包含乾燥花、根、莖、果實…等,搭配非植生 的配件(例如珠寶、羽毛、貝殼、布料、皮革、金屬、水管…

等),加上巧思創意與設計實作,使之成為具有各種造型美 的花藝作品。技巧為利用吸水海綿(oasis)、試管、小水管 作為花材之保鮮;並以各種編織、黏貼、捆綁、包紮、鋪 陳…等技巧固定。完成之作品得以搬運,得以成為花禮、

商品或藝術品者,並可裝飾於生活中之生命禮俗、歲時禮 俗等相關儀禮空間,以及特殊節慶宴會之人體花飾、婚禮 花飾等。

競賽範圍總共 18 項:

(一)手綁花束 Hand tied bouquet (二)100%有機可溶性花束 bouquet (三)花環 Wreath

(四)新娘裝飾 Bridal design

(五)切花配置 Arrangement of Cut fl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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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六)神秘箱 Surprise box

(七)房間吊飾 Hanging room decoration (八)花屏 Flower screen

(九)桌花花飾 Table decoration (十)壁飾 Wall decoration

(十一)櫥窗展示 Window display

(十二)組合盆栽 Planted arrangement (十三)單一植物 Styled single plant (十四)主題項目 Themed module

(十五)花珠寶 Floral jewellery (十六)胸花 Corsage

(十七)身體花飾 Body decoration

(十八)特殊場合作品 Special occasion

29、美髮(男女 美髮)

男女美髮係用大會指定之假髮,以精湛之美髮技巧及美髮 創意將大會指定之男子三款髮型及女子五款髮型發揮高度 美髮技巧完成比賽髮型,

八種髮型如下:

(一) 女子白天髮型。

(二) 女子夜間髮型及假髮片、飾品 (三) 男子流行燙髮及鬍形設計。

(四) 女子流行長髮散開 (五) 新娘長髮包頭設計 (六) 女子神秘箱流行剪髮 (七)男子經典髮型。

(八)男子流行剪染(依彩色照片)。

30、美容

美容技能在於美化顧客外在形象與舒緩內在身心靈之健康 護理。運用生理學與皮膚學知識融合美容專業技能在不同 膚質達到美化之目的。依據國際技能競賽標準其技能範圍 如下:

(一)專業態度與安全衛生原則:美容師應展現專業服裝儀 容及健康美之形象,了解器具設備之衛生安全使用法 則。

(二)待客禮儀與顧客諮詢:了解顧客皮膚膚質、生理條件、

生活作息及美容護理之歷程。

(25)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三)化妝品與保養品之辨識與使用。

(四)身體與臉部護理:清潔、去角質、敷劑使用。

(五)身體及臉部按摩:依據競賽要求展現不同手法之按摩 技能。

(六)美容護理電子儀器與設備:蒸臉器、高週波、Galvanic 離子導入/導出、G5 按摩機、熱石。

(七)脫毛護理:脫毛技術、蠟劑種類與溫蠟機使用。

(八)染眉與睫毛:在眉毛及睫毛處增色。

(九)彩妝:各式主題化妝、新娘妝及彩繪化妝。

(十)手足護理:手足 SPA、美甲護理、光療指甲、、水晶 指甲、彩繪指甲。

31、服裝創作

應具備服裝設計、打版、裁剪、組合、縫製、貼襯、整燙 的基本技術。

(一)設計、改造、搭配、裝飾並創新服裝,使用適當媒材 繪製服裝效果圖或帄面(機械)圖。

(二)帄面打版或立裁。

(三)排版、測量及裁剪。

(四)有效率地使用各種不同的工業機台。

(五)手縫完成部分服裝。

(六)整燙完成。

32、西點製作

西點製作者頇具備各種西點製作之專業技術與知識,運用 西點製作之專業知識與技術製作各類西點,包含杏仁膏、

蛋糕、盤飾點心、酵母產品、塔類、派類等點心,並能利 用巧克力、糖等原料製作糖工藝與巧克力工藝之大型西點 藝術展示作品。技能範圍包含:

(一)賽前工作準備 (Mise en Place)。

(二)杏仁膏捏圕 (Marzipan)。

(三)盤飾冷、熱點心製作 (Plated Hot or Cold Dessert)。

(四)宴會小點心製作 (Miniature)。

(五)手工巧克力製作 (Chocolate/Praline)。

(六)神秘材料籃 (Mystery Basket of Ingredients)。能 使用指定之神秘材料運用於原設定產品中。

(七)雙層以上蛋糕製作 (Tiered Cake/Entremet/Gatea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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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八)主題或節慶創意蛋糕裝飾 (Gateaux/Theme Cake)。

(九)西點麵糰/糊變化產品 (Paste Products)(To make products from yeast, puff, short or sable paste)。

(十)藝術創作 Presentation Pieces (Can be made from sugar, pastillage, chocolate, nougatine, or combination of the above)。

33、汽車技術

會使用大會所提供的手工具及特殊工具與儀器設備,來從 事總重量 3.5 公噸以下小型汽車之引擎(含汽油引擎及柴 油引擎)、傳動、底盤及電系,各系統之量測、檢查、保養、

修理、故障排除及調整工作,並需具備汽車原理等相關知 識以及查閱紙本、電腦與網路上中英文技術資料之能力。

34、西餐烹飪

頇熟練西餐基本烹調及國際烹調之技能,具有英、法文之 專有名詞和菜單書寫能力。

(一)賽前準備工作 Mise en place。

(二)烹調配方 Recipe Cooking methods。

(三)各項西餐冷熱烹調技巧 Skills for Appetizer and Main Courses。

(四)材料運用 Ingredients Application。

(五)時間掌握 Timing。

(六)衛生習慣 Hygiene and Safety。

(七)口味 Tasting。

(八)擺飾與色調的搭配及創意 Garnish, Colorful and Creativity。

(九)神秘箱 Mystery Basket。

(十)自助餐、酒會菜餚 Buffets and canapes。

(十一)麵食類 Pasta。

(十二)素食 Vegetarian。

(十三)蛋糕 Cake、巧克力 Chocolate、法式點心 French pastries。

(27)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35、餐飲服務

餐飲服務職類技能所涵蓋的內容很多,且以不同的模組呈 現,如美式服勤或歐式小酒館服勤、酒吧服勤、精緻餐廳 服勤及宴會廳服勤等,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服務技能的多元

性,相對地顯得很重要和必要性,其項目包括如下:

(一)本國與國際性之烹調知識。

(二)酒的知識與品嘗。

(三)服勤規則的知識與賽前的各項準備。

(四)飲料調製與酒吧服勤。

(五)執行各類型的切割技巧,如水果和肉類切割等。

(六)在客人桌邊烹調和服務菜餚與各類飲料的能力。

(七)執行美式服勤或傳統歐式小酒館(Brstro)的服勤技巧 及宴會服勤。

(八)執行實務操作時的各項技巧、機智和應有的禮節。

(九)執行餐飲服勤時的社交公關和推銷之能力。

36、汽車噴漆

依據國際技能競賽汽車噴漆職類技術規範,定義本職類技 術與工作內容。能運用各類的塗料(包括:防銹底漆、中 塗漆及面漆)從事汽車與相關零件塗裝工作,並能運用以 下技術維修噴漆及車體板件輕微損傷之工作:

(一) 能使用補土材料與技術,進行板件凹損填補工作。

(二) 能使用防銹底漆、中塗及隔離封底漆與技術,進行底 漆噴塗工作。

(三) 能使用乾研磨方式與技術在整個維修流程作業中,處 理噴塗車體板件及底漆層前之研磨工作。

(四) 能使用水性面漆及二液型金油塗料與技術,進行面漆 噴塗工作。

(五) 能使用拋光器材與技術,進行拋光工作。

(六) 能使用貼紙與顏色圖樣與技術,進行塗膜裝飾工作。

(七) 能進行安裝與定位轉換技術與工作。

(八) 能進行面漆輕微損傷維修技術與工作。

(九) 能進行噴塗前防塗技術與工作。

(十) 能進行面漆混合調色技術與工作。

汽車噴漆工作涵蓋,從底材整備到拋光之診斷與塗料調合 及調色工作。

(28)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37、造園景觀

由兩位選手組成團隊,依據大會提供之設計圖及內容說明 之規定,以石材、木材、竹材、磚材、纖維毯、不織布、

土壤、植物等自然及人工材料,運用大會提供及個人自備 之工具設備,配合施作技術,在符合規定之場地內建造庭 園。成品包括舖面、牆、階梯、木竹構造及水景等景觀元 素。

38、冷凍空調

本職類技能涵蓋冷凍冷藏機組和空調機組之冷媒系統及電 路系統的組裝,全系統試車調整及故障診斷及排除。其技 能項目包括:

(一) 冷媒管安裝。

(二) 控制系統和調節裝置的安裝和設定。

(三) 冷凍全系統安裝和調整試車。

(四) 冷媒充填、回收和轉移。

(五) 壓縮機冷凍油之排放與充填。

(六) 電氣另件配線和電路測試。

(七) 系統故障判斷和修理。

(八) 系統零組件更換。

(九) 系統操作運轉數據之測量和記錄。

(十) 了解製造廠家操作手冊、管路圖和電路圖。

(十一) 從系統規格及圖面填寫材料表。

39、資訊與網路 技術

實 作 技 術 所 需 的知 識 原 理 : Microsoft (MCSA) 、 Cisco (CCNA)、CompTIA A+ 及 Network +、Linux Professional Institute Level 1,以及其他一些資訊網路系統運作的實 務技術。

實務工作:

(一)電腦及周邊裝置的安裝(部分或完整組裝)。

(二)硬體升級(韌體更新)。

(三)硬體問題的判斷與排除。

(四)軟體問題的判斷與排除。

(五)建立電腦設備管理的常規程序。

(六)按照要求安裝與組態作業系統。

( 七 ) 安 裝 軟 體 套 件 供 個 人 電 腦 近 端 (locally) 或 遠 端 (remotely)執行。

(八)網路安裝與組態,包括對等式(peer to peer)、客/

(29)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服式( client / server)。

(九)LAN/WAN 之網路管理(包含高階使用者/軟體/安全及硬 體組態)。網路偵錯,包含網路效能監控。

(十)網路設計與實作。

(十一)組態交換器、路由器、防火牆及無線網路裝置。實 現網路安全要求,包括帳務與認證、在網路組態中 把網路伺服器與網路服務整合在一起。

(十二)網路應用服務的規劃與管理,如 WebMail、VoIP、

VPN、AAA 認證服務。

40、帄面設計技 術

運用各種創意表現技法與電腦繪圖、影像、排版軟體及電 腦周邊配備之技術操作能力,並熟悉印刷原理、實務與印 前製作技巧,將命題內容適當表現,達到創意的視覺傳達 設計效果(包括1.視覺形象與信息設計2.影像修整、校色 及合成3.包裝設計4.廣告與編輯設計)。

選手頇熟悉Mac與PC二種作業帄台。(國際賽指定機種為 Apple Macintosh)

並頇熟悉運用以下軟體:

版面編排方面:QuarkXPress, Adobe InDesign 影像編輯方面:Adobe PhotoShop/ImageReady 向量軟體:Adobe Illustrator

其他軟體: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l

41.麵包製作

技能內容概述:選手運用競賽場地提供之設備、材料,在 規定的時間內,運用攪拌-醱酵-整型-後醱-烤焙-裝飾-組 合等方法,製作競賽麵包產品。

(一)賽前工作準備(Mise en place)。

(二)鹹味調理麵包及鬆餅製作(Production of Savoury Breads and Puff Pastry Products)。

(三)藝術創作(Production of Artistic Piece)。

(四)甜麵包和裹油類麵包製作 Yeast Products(Sweet Yeast Dough and Laminated Sweet Dough)。

(五)歐式麵包(Baguette ,Specialty Breads)。

42、機具控制 使用各種手工具、刀具、量具、鑽床(含附屬功能裝置)

及相關工作母機(含附屬功能裝置),依照工作圖及說明來

(30)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加工(含鉗工工作)各種精密之金屬、非金屬零件,同時 能與提供之零件或標準機件,裝配成具特定機械功能之組 合件;並依工作說明裝配(或整合氣壓功能元件),進行精 密調整,最後完成一具有特定功能、可手動(或自動運轉)、

高精度與高表面品質之機械裝置。

43、飛機修護

本職類人員需對於機體、發動機及螺旋槳的理論及實務工 作瞭解,包含乙架飛機的機構、油壓、氣壓、航電及電子 裝備等;另在航機維護機構(AMO)執行航機檢查、保養、故 障改正、拆卸、安裝及修理作業,其技能項目包括:

(一)白鐵鉚接及複合材料辨識:如何解讀藍圖及依據所提 供的藍圖定位補強件並安裝實心鉚釘,並能分辨飛機 結構所使用複合材料之種類。

(二)飛操系鋼繩量測及拆裝:如何解讀藍圖,正確設定飛 操鋼繩張力(使用校配銷)及安全地設定飛操行程規 範。

(三)機件保險:依據飛機上機件螺桿的配置,選用適當之 保險絲及保險方法予以安裝。

(四)飛行前檢查及 IPC 查詢:執行飛行前檢查以判定其適 航狀態,或依發現缺陷及每日檢查清單進行進一步檢 查,並完成相關表單及 IPC 查詢。

(五)管件識別及拆裝:執行軟、硬管拆裝,並完成管路識 別及標籤圖示識別。

(六)發動機系統修護:執行往復式發動機點火圔及渦輪發 動機拆裝。

(七)電氣線路的組裝與故障排除:了解標準線路實作手冊 的使用,依線路圖製作並安裝絕緣套管,且將線束件 故障改正並正確回報所發現之缺陷。

(八)通則:人員應知道理論知識及相關法規,並正確使用 參考手冊,如 AC43-13 航機實作手冊及各型機維修手 冊等;另頇依據航機維修手冊說明執行作業。

44、健康照顧

針對照護人員如何於不同健康照顧情境中,評估個案照護 需求,透過良好的護病關係與溝通技能,提供個案所需之 照護,以促進個案健康,提升生活品質。其照顧範疇包括 居家護理、日間照顧中心、機構及醫院等工作單位,參賽

(31)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者需瞭解該照顧情境所需之服務項目,並熟悉下列相關技 能:

(一)監測生命徵象。

(二)測量血糖並教導個案如何測量。

(三)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健康指導(包含飲食衛教、

藥物服用等)。

(四)神經學檢查 (測試 Glasgow 昏迷指數、肌力、活動功 能、口說、時間及地點定向力、瞳孔對光反應) 。 (五)依醫囑正確給藥。

(六)傷口換藥。

(七)協助個案處理個人衛生,如口腔護理、床上沐浴或更 衣等。

(八)給於個案床上翻身,預防褥瘡或肺炎發生。

(九)能協助個案移位,如由床上移位至椅子上。

(十)依個案情形給於復健護理。

(十一)個案出院時能給於出院衛教,比如跌倒的預防,或 傷口照顧。

(十二)鋪床。

(十三)廢棄物處理。

(十四)照護過程注意個案安全,能表現出關懷的態度,重 視個案的個別性;照護流程、動線安排順暢。

(十五)鋪床、移位過程中能運用人體工學姿勢,避免職業 傷害。

45、機器人

由兩位選手組成團隊,其技能範圍係對一部移動式機器人 的機械系統部分進行組裝、改裝、調整、操控、運用,並 以控制系統部分進行安裝軟體、測試運轉與困難排除之技 術工作。比賽前設定若干規定之技術功能,在規定之時間 內進行改裝、調整、試運轉之後,在特定之範圍與限定時 間內,操控機器人達成前述設定之技術功能。為了與國際 技能競賽接軌,移動式機器人係全向輪式機器人,具全自 主操控機器人達成設定之技術功能;非全向輪式機器人無 法參與比賽。機器人可能以網路線連接電腦比賽;亦可能 以全自主式比賽。

(32)

職類名稱 技能範圍

71、中餐烹飪

用大會所提供之中餐烹調設備及各式新鮮材料與乾貨,在 限定之時間內運用各種不同烹調技巧,於現場製作出衛生 兼具美味並附有創意之中式家常菜餚、宴客菜及點心。

72、國服

應具備中式服裝打版、裁剪、緄邊、鈕釦、整燙的基本技 術。

(一)服裝打版。

(二)排版及裁剪。

(三)運用不同的工業機台與整燙設備。

(四)手縫完成緄邊、鈕釦。

(五)整燙。

(六)有效率地掌握時間。

74、鑄造

以各類砂模鑄造或精密鑄造等相關製程之整合技能及技 術,製造出不同種類之金屬鑄件。

競賽項目如下:

(一)造模方式包括:各類砂模鑄造用鑄砂試驗、造模技術、

精密鑄造與鑄造方案設計等相關技術。

(二)鑄件檢驗項目:硬度、火花、衝擊、拉伸試驗、金相 觀察等相關測試。

75、應用電子

(視聽電子)

使用電路模擬軟體、電子手工具與儀表設備進行消費性電 子、通訊電子與汽車電子等相關產品之電路設計、裝配、

調整、量測與檢修。

競賽範圍:

(一)電子學、基本電學、數位電路、單晶片微處理機等應 用電子領域學科理論分析與計算。

(二)運用電路模擬軟體繪製電子電路圖及電路功能模擬分 析。

(三)單晶片程式設計與燒錄(C 語言或組合語言)。

(四)應用電子之電路設計、裝配(含表面黏著零件拆裝作 業)調整、量測及故障檢修。

(33)

附件 3

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民國 102 年 08 月 20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專科學校法第二十六條第 四項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民中學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或專科學校 五年制相關科組一年級甄審入學:

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 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 證明。

二、參加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勞工局以上機關 主、協辦之全國性技藝技能競賽,獲優勝或佳作以上名次。

三、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 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四、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並報經教育部備查之技藝技能 競賽及科學展覽,獲優勝名次。

五、領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 證。

六、應屆畢(結)業生技藝教育學程成績優良。

七、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第 3 條 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具有下列 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專科學校二年制、技術學院與科 技大學四年制或大學相關系科組一年級甄審入學:

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 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 證明。

二、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國手,並持有證明。

三、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

四、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個人競賽優勝名

(34)

次。

五、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 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六、參加其他由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 技藝技能競賽,獲各職種(類)優勝名次。

七、領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 證。

八、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符合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資格或獲得第三款、第四款之前 三名名次者,得以保送方式入學。

第 4 條 專科學校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或 大學相關系組相當年級甄審入學:

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 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 證明。

二、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國手,並持有證明。

三、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

四、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 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五、參加其他由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 技藝技能競賽,獲各職種(類)優勝名次。

六、領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 證。

七、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符合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資格或獲得第三款之前三名名次 者,得以保送方式入學。

第 5 條 符合前三條規定,其參加競賽或展覽項目,依主辦單位之規定 應以團體組應賽(展),個人確係實際參與,表現優良,並經 主辦機關評審委員會推薦,持有證明者,得申請參加甄審入學。

第 6 條 國民中學學生之甄審入學,依核算之積分及學生志願順序,分

(35)

發相關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就讀。

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學生之甄審入學,依學生甄審成績及 志願順序分發入學;保送入學依學生志願、獲獎種類及名次等 予以分發。

第 7 條 學校應組成招生委員會辦理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 學(以下簡稱技優入學)事宜。二所以上學校得組成聯合招生 委員會辦理技優入學事宜;其主辦學校,由主管機關指定。

第二條至第四條所列各類競賽、展覽之認可,由各學年度招生 委員會辦理。

第 8 條 依本辦法辦理技優入學之時間、方式、招生名額、相關職種(類)

對應之系科組、優勝名次、加分優待及在學成績基準等,依各 該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各招生委員會應依本辦法及前項規定訂定招生規定,報各該主 管機關核定。

第 9 條 依本辦法申請入學學生,於取得資格證件之日起,得申請參加 甄審及保送入學。但參加當學年度前各學年度甄審及保送入學 並獲分發之錄取生,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競賽、展覽獎項參加 當學年度甄審及保送入學,違者取消其當學年度報名及錄取入 學資格。

第 10 條 高級中等學校與專科學校學生,得同時報名參加甄審及保送入 學,獲錄取時,僅得擇一校系報到,並不得再參加其後當學年 度各校之招生;經發現重複報到或報到後再參加各校之招生 者,取消其甄審及保送入學之錄取資格。

第 11 條 學校對以技優入學之學生,應加強其基礎學科之輔導。

第 12 條 第二條及第六條規定,適用於一百零三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 生。

第 13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一日施行。

(36)

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實施要點

一、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及輔導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 生適性發展,落實技專校院多元入學方案,強化技術及職業教育之發 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 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由各四技二專及大 學校院聯合或自行組成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依中等以上學校技 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及本要點規 定訂定招生辦法或簡章,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辦理。

三、依本要點辦理甄審及保送入學之時間,以每年三月至五月辦理為原則。

四、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申請甄審或保送入學之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 力之學生,其在學帄均成績應及格。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優勝名次學生得參加甄審之名 額,分配如附表。

五、本要點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優待基準如下:

(一) 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科技展覽獲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 分百分之五十五;獲優勝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五十。

(二) 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國手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四十五。

(三) 全國技能競賽獲第一名,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四十;第二名增加 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三十五;第三名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三十;

第四名及第五名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五。

(四)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各職種個人競賽獲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增 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三十;第四名至第十五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 分百分之二十五;第十六名至第三十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 二十;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第 五十一名以上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

(五)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或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獲第一名,增加甄審 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五;第二名至第三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 百分之二十;佳作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

(六)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獲第一名 至第三名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其餘得獎者,增加甄審 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

(37)

(七) 領有甲級技術士證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二十五;領有乙 級技術士證者,增加甄審實得總分百分之十五。

(八)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者,甄 審實得總分加分比率為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五十,由當學年度入 學委員會依其所參與競賽辦法及表現等相關證明資料認定。

六、符合甄審及保送入學資格學生,於取得資格證件之日起,由原肄業學校 或主辦機關於競賽完畢後,按名次先後順序繕造申請甄審及保送入學名 冊一式二份,並檢具在學成績單、學生證 (或畢業證書) 等證明文件及 獲獎證件,循行政程序報送委員會,申請參加甄審及保送入學。

七、各四技二專及大學校院各系科甄審及保送名額,應列入簡章中辦理之,

其名額不占年度各系科核定招生名額。

甄審及保送錄取生於報到後,不得再參加其後當年度各四技二專及大學 校院之招生,違反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八、委員會應於招生簡章明定甄審及保送錄取之學生無論已否註冊入學,均 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競賽、展覽獎項參加四技二專及大學校院相關學系 甄審及保送入學及有關違反時之處理原則。

九、委員會應於招生簡章明定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前取得之證件或競賽、展覽 獎項或各種特殊身分考生之加分優待,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38)

附表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職種技藝競賽優勝學生參加甄審分配一覽表

參賽人數 優勝錄取人數

220 人以上 76

190-219 人 72 160-189 人 64 140-159 人 56 120-139 人 50 100-119 人 44

80-99 人 38

70-79 人 32

60-69 人 28

50-59 人 24

40-49 人 20

30-39 人 16

20-29 人 12

10-19 人 8

9 名以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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