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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佛教宗派的系谱要素与功能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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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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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佛教宗派的系谱要素与功能要素 *

⊙ 刘因灿

内容提要:  中国佛教宗派的要素可以从宏观上分为系谱要素、功能要素两类。宗派是一种世系群 或亲属团体,其显著特征是模拟宗族世系对师承关系进行世系表达。与师承世系密切 相关的要素属于系谱要素,祖师是主要的系谱要素。功能要素是宗派形成和发展宗派 的充分条件,主要包括教义(宗旨)、寺院。基于两类要素,宗派有系谱宗派、实体 宗派两种基本类型。所有宗派必须是系谱宗派,否则就是学派。系谱宗派是否又是实 体宗派或能否发展成实体宗派,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从宗派要素类型和宗派类型来看,

以宗派分类为框架的中国佛教史书写范式就很难呈现出中国佛教史的真实面貌。如果 重写中国佛教史,至少要处理好宗派史与中国佛教史之间的关系、宗派传承史与宗派 思想史之间的关系、灯录类文献载录的宗派史与宗派的真实历史之间的关系。

关  键  词:  佛教宗派 师承世系 系谱要素 功能要素

作者简介:  刘因灿,哲学博士,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问 题 是 近 代 以 来 中 国 佛 教 史 研 究 领 域 的 重 大 问 题 之 一, 除 汤 用 彤 先 生 的 开 拓 性 研 究 外, 近 四 十 年 来 陆 续 有 学 者 对 此 问 题 发 表 意 见。 这 些 研 究 反 映 出 学 术 界 在 中 国 佛 教 宗派形成的时间、表现形态、宗派的数量等问题上,都存在一定分歧。从主流研究方式来看,

学 术 界 对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问 题 的 研 究 主 要 是 从 宗 派 的 要 素 入 手, 研 究 方 法 则 以 历 史 学、 文 献 学 方法为主。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中国佛教宗派与传统社会的宗族既有相似性,又有相关性。

因此,可以借鉴宗族研究学者对宗族要素的分析思路与方法,对宗派诸要素进行合理地分类,

然 后 梳 理 诸 要 素 的 相 互 关 系, 考 察 它 们 对 于 宗 派 形 成 与 发 展 所 发 挥 的 不 同 作 用。 以 上 述 考 察 为基础,就有可能就中国佛教史的书写范式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

一、研究缘起

就 目 前 的 研 究 来 看, 大 部 分 学 者 在 探 讨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问 题 时, 或 隐 或 显 地 存 在 一 种 基 本 预设,即认为宗派是一种实体性的社会组织,因而研究任务就是依据相关文献,运用历史学、

文献学的方法,考察中国佛教史上是否有这种社会组织或这种社会组织必须具备的某些要素。

这 是 一 种 实 证 主 义 的 研 究 方 式, 有 其 合 理 性 和 必 要 性, 但 会 遇 到 一 些 困 境。 因 为 历 史 学、 文 献 学 方 法 都 依 赖 证 据, 如 果 证 据 不 充 分、 证 据 链 不 完 整, 或 者 论 证 不 缜 密, 都 可 能 使 结 论 失 于武断。其实,对于中国佛教宗派问题,最好是放在中国佛教所依托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认识。

在 现 有 研 究 中, 真 野 正 顺、 约 翰· 乔 根 森(John Jorgensen)、 张 雪 松 等 学 者 从 宗 族 文 化( 包 括制度、观念等)的角度对中国佛教宗派的结构、观念、制度等问题的考察,就是这种思路,

有很高的参考价值A。他们的研究证明,宗族文化不仅是中国佛教形成和发展的重要背景,还

 * 本文系 2020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宗族研究范式下中国佛教宗派类型及结构研究”(项目编号:20BZJ013)的阶段性 成果。

A 参见真野正顺:《仏教にぉける宗观念の成立》,东京:理想社 1964 年版;JohnJorgensen,“The‘Imperial’LineageofCh’an

Buddhism:TheRoleofConfucianRitualandAncestorWorshipinCh’an’ssearchforLegitimationintheMid-T’angDynasty”,

Papers on Far Eastern History,1987,Volume35,pp.89-133; 张雪松:《佛教“法缘宗族”研究—中国宗教组织模式探析》,中 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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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对 中 国 佛 教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的 重 要 因 素。 因 此,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问 题 与 传 统 社 会 的 宗 族 问 题 既 有 相 似 性, 又 有 相 关 性。 既 然 如 此, 宗 族 研 究 学 者 对 传 统 社 会 宗 族 问 题 的 研 究 思 路 和 分 析 方法对中国佛教宗派问题研究就有借鉴意义。

与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问 题 研 究 径 路 相 仿, 海 内 外 学 者 对 中 国 传 统 社 会 宗 族 问 题 的 研 究 大 多 是 从 宗 族 要 素 入 手。 但 由 于 解 释 模 式、 分 析 样 本 不 同, 学 者 们 往 往 突 出 强 调 宗 族 的 某 些 要 素。

例 如, 弗 里 德 曼(M.Freedman) 的 宗 族 研 究 范 式 被 学 术 界 称 为 结 构 - 功 能 主 义 范 式, 他 认 为

祀产(包括祠堂、祀田及其他财产)是宗族能否存在的决定性条件 A。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具

有 典 范 意 义, 其 后 有 不 少 人 跟 进。 不 过, 也 有 学 者 反 对 弗 里 德 曼 的 研 究 范 式, 转 而 强 调 宗 族 的 系 谱。如 弗 雷 德(Fried) 区 分 氏 族 与 宗 族, 认 为 宗 族 的 基 本 条 件 不 是 族 产 而 是 系 谱 关 系。

在他看来,有些血缘团体有族产而无系谱关系,只是氏族而不是宗族 B。台湾学者陈其南则批

评 弗 里 德 曼 以 功 能 论 讨 论 汉 人 宗 族 的 分 支 法 则 和 形 态, 实 际 上 不 是 亲 属 关 系 本 身 的 研 究, 因

为他引用的法则和观念与系谱观念之间没有特别的关系 C。钱杭则特别强调宗族的世系,认为

“决定宗族存在与否,支撑宗族架构的基本要素,既不是血缘关系,也不是组织和功能,而是

世系关系”D。基于上述两种观点,传统社会的宗族要么是功能性的社会组织,要么是系谱性

的 社 会 组 织。 另 有 学 者 意 识 到 上 述 两 种 观 点 均 有 偏 颇, 故 而 提 出 折 中 的 观 点。 如 有 台 湾 学 者 认为,“族产和系谱,实际上都是用来了解汉人宗族所不能或缺的概念”E。刘志伟强调宗族研

究应该将“系谱性的血缘继嗣概念”与“功能性的团体组织概念”结合起来 F

尽 管 宗 族 研 究 的 学 者 对 宗 族 要 素 及 宗 族 性 质 有 不 同 认 识, 但 从 中 可 以 看 出 目 前 学 术 界 对 宗 派 要 素 的 分 析 还 比 较 笼 统、 粗 疏, 突 出 表 现 在 不 少 学 者 因 为 将 宗 派 视 为 某 种 实 体 性 的 社 会 组 织, 因 而 往 往 将 宗 派 诸 要 素 视 为 平 行 要 素。 例 如, 汤 用 彤 认 为“ 教 派 ” 是“ 有 创 始, 有 传 授, 有 信 徒, 有 教 义, 有 教 规 的 一 个 宗 教 集 团 ”G, 这 就 意 味 着 创 始 人、 传 授 者、 信 徒、 教 义、 教 规 是 宗 派 的 五 个 平 行 要 素。 其 实, 不 管 学 术 界 如 何 对 宗 派 要 素 进 行 概 括, 如 果 参 照 宗 族 研 究 的 学 者 对 宗 族 要 素 的 分 析, 可 以 从 宏 观 上 将 宗 派 诸 要 素 区 分 为 系 谱 要 素、 功 能 要 素 两 大 类 型。 这 种 区 分 不 仅 便 于 把 握 宗 派 佛 教 与 学 派 佛 教 之 间 的 本 质 区 别, 也 有 助 于 厘 清 各 要 素 对宗派的形成和发展所发挥的不同作用以及中国佛教宗派的类型。

二、宗派对师承关系的世系表达及其系谱要素

学 术 界 的 研 究 已 充 分 表 明,“ 宗 派 ” 这 个 概 念 有 多 种 义 项。 从 汉 文 佛 教 文 献 的 用 例 来 看,

其 主 要 含 义 是 指 宗 旨、 教 义、 禅 法 等。 如 宋 代 以 来 习 称 的“ 五 家 宗 派 ”, 是 指 沩 仰 宗、 临 济 宗、 曹 洞 宗、 法 眼 宗、 云 门 宗 的 宗 风 禅 法 各 有 特 点。 因 此, 将“ 宗 派 ” 理 解 为 宗 旨、 教 义 有 充 分 的 文 献 依 据。 但 是, 如 果 对“ 宗 派 ” 内 涵 的 理 解 仅 停 留 于 此, 那 么 汤 用 彤 先 生 对 隋 唐 前 后 中 国 佛 教 学 派 与 宗 派 的 区 分 就 是 多 此 一 举, 因 为 学 派、 宗 派 都 可 以 统 摄 到 宗 旨、 教 义 这 个 义 项 之 下。 其 实, 汤 用 彤 正 是 注 意 到 隋 唐 前 后 中 国 佛 教 的 不 同 特 点, 故 而 在 反 思 日 本 学 者 的

A 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第 63 页。

B MortonFried,“Clansandlineages:HowtoTellThemArartandWhy,WithSpecial R eferncetoChineseSociety”,Bulletin of the institute of Ethnoligy Academia Sicica,1970,Volume29,pp.11-38.

C 陈其南:《“房”与传统中国家族制度——兼论西方人类学的中国家族研究》,《汉学研究》3 卷 1 期 1985 年。

D 钱杭:《宗族的世系学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第 14 页。

E 转引自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 1992 年,第 14 页。

F 刘志伟:《宗族研究的人类学取径——从弗里德曼批评林耀华的宗族研究说开去》,《南国学术》2017 年第 1 期。

G 汤用彤:《汤用彤全集》(第二卷),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第 37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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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派 论 述 过 程 中, 对 学 派 与 宗 派 之 间 的 区 别 作 了 详 细 考 察。 对 他 的 基 本 观 点, 学 术 界 已 了 然 于 胸, 其 中 下 面 两 句 表 述 很 值 得 推 敲。 他 说:“ 似 可 说 学 派 之‘ 宗 ’ 是 就 义 理 而 言, 教 派 之

‘ 宗 ’ 是 就 人 众 而 言。”A又 说:“ 齐 梁 佛 学 固 亦 重 师 承, 隋 唐 教 派 则 更 重 道 统, 自 谓 得 正 法,

受 真 传, 亦 着 重 传 授 之 历 史。”B在 上 述 表 述 中, 汤 用 彤 的 语 气 虽 然 不 太 肯 定, 但 确 实 道 出 了 学派与宗派之间的本质区别,即学派偏重义理,宗派偏重“人众”或者“道统”。如果更明确 地说,与学派相比,宗派的显著特征体现在通过灯录类文献对师承关系的世系表达上。

“世系”是传统文化中的固有概念,主要用于表达家族和政治职位(尤其是帝王之位)的 传 承 序 列, 其 形 式 特 征 是“ 通 过 排 列 有 序、 世 次 分 明 的 文、 图、 表 等 形 式, 连 续 性 描 述 人 类 上 下 世 代 之 间 的 继 承 关 系 ”C。 家 族 父 子 传 承 的 世 系 表 达 主 要 体 现 在 家 谱 对 同 姓 父 子 世 次 的 谱 写,政治职位的世系表达突出体现在官修史书对帝王世次的谱写。与上述两种世系表达相似,

中 国 佛 教 也 有 两 种 世 系 表 达: 一 是 师 承 关 系 的 世 系 表 达, 这 在 灯 录 类 文 献( 泛 指 记 载 宗 派 传 承 谱 系 的 佛 教 史 籍 ) 中 很 常 见; 二 是 寺 院 住 持 的 世 系 表 达, 主 要 见 于 部 分 寺 院 碑 刻 及 明 清 佛 寺 志。 从 中 国 佛 教 史 的 发 展 进 程 来 看, 最 先 出 现 的 是 师 承 关 系 的 世 系 表 达, 时 间 大 约 在 隋 唐 时 期。 例 如, 灌 顶 在《 摩 诃 止 观 》 中 对 圆 顿 止 观 法 门“ 金 口 相 承 ” 和“ 今 师 相 承 ” 的 描 述,

其 实 是 对 天 台 宗 师 承 关 系 的 世 系 表 达。 而 唐 中 期 编 集 的《 楞 伽 师 资 记 》《 历 代 法 宝 记 》《 宝 林 传 》 等 灯 录 就 充 分 反 映 出 禅 宗 分 支 重 视 师 承 关 系 的 世 系 表 达, 只 是 表 述 形 式 不 尽 相 同。 如

《楞伽师资记》以“第 ×”的形式依序编列求那跋陀罗、达摩、慧可、僧璨、道信、弘忍、神 秀、 普 寂 八 代 祖 师 的 传 记 与 禅 法, 其 中 还 包 括 神 秀 的 同 门 玄 赜、 志 安, 普 寂 的 同 门 敬 贤、 义 福、 惠 福;《 历 代 法 宝 记 》 用“ 第 × 祖 ” 的 形 式 依 序 编 列 菩 提 达 摩 多 罗、 惠 可、 僧 璨、 道 信、

慧 能 等 祖 师 的 传 记 与 禅 法。 自 此 以 后, 历 代 禅 灯 录 及 其 他 佛 教 史 籍 乃 至 僧 人 塔 铭 等 都 采 用 类 似形式编列历代祖师和其他僧众的世次。文字上有“第 × 世”“第 × 代”“第 × 祖”等表述,

文 本 形 式 主 要 有 图 谱 形 式、 文 字 形 式、 图 文 形 式 等。 从 上 面 的 分 析 来 看, 汤 用 彤 对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的 断 代 大 体 是 不 错 的。 至 于 隋 唐 时 期 是 否 就 有 学 术 界 经 常 提 到 的 几 大 宗 派, 是 另 一 个 大 问题,这里不作具体讨论。

基 于 以 上 考 察, 有 必 要 重 新 理 解“ 宗 派 ” 这 个 概 念 的 内 涵。 在 传 统 社 会 的 家 族 文 化 中,

“ 宗 派 ” 是 指 家 族 的 传 承 与 派 分, 相 关 用 例 很 多。 例 如,《 宋 会 要 辑 稿· 职 官 二 ○ 》 记 载, 宋 代 设 宗 正 寺, 置 玉 牒 官,“ 掌 修 皇 帝 玉 牒, 序 宗 派, 纪 族 属 ”D。 其 中,“ 玉 牒 ” 是 指 皇 帝 家 族 的 家 谱, 而“ 宗 派 ” 指 皇 帝 家 族 的 传 承。 从 构 词 法 上 看,“ 宗 派 ” 包 括“ 宗 ” 与“ 派 ” 两 部

分。其中,“宗”可以指祖宗。而宗法社会里,“宗”有“尊尊”之义,因而“宗”还可以指家

族 中 的 大 宗 或 宗 子。“ 派 ” 是 派 分, 指 家 族 的 后 世 子 孙 或 大 家 族 的 下 属 分 支。 因 此,“ 宗 ” 与

“ 派 ” 是 源 与 流 的 关 系,“ 宗 派 ” 是 一 个 系 谱 性 概 念, 反 映 的 是 祖 先 与 子 孙 之 间 的 系 谱 关 系。

在 唐 宋 以 来 的 中 国 文 化 中, 学 术 流 派、 艺 术 流 派、 武 术 流 派、 宗 教 教 派 等 往 往 冠 以“ 宗 派 ” 之 名, 是 因 为 这 些 学 派、 教 派 都 重 视 传 承, 上 有 所 承, 下 有 所 启。 因 此, 无 论“ 宗 派 ” 是 一 个 现 代 学 术 术 语 还 是 一 个 古 已 有 之 的 习 惯 用 语, 都 不 妨 碍 我 们 用 它 来 描 述 隋 唐 以 来 中 国 佛 教 对师承关系的世系表达。宗派观念的基本表征是师承世系观念,至于不同宗派之间党同伐异、

水 火 不 容, 只 是 宗 派 观 念 的 极 端 表 现, 不 能 将 这 种 极 端 表 现 视 为 宗 派 观 念 的 基 本 标 志, 犹 如

A 汤用彤:《汤用彤全集》(第二卷),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第 373 页。

B 汤用彤:《汤用彤全集》(第二卷),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第 375 页。

C 钱杭:《宗族的世系学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第 43 页。

D 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第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4 年,第 35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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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为只有不同宗族之间发生了械斗才有宗族观念。

通 过 师 承 关 系 的 世 系 表 达, 各 宗 派 将 自 己 的 历 代 祖 师 连 缀 成 谱, 构 建 出 世 次 分 明 的 传 承 谱 系。 由 师 承 世 系 呈 现 出 来 的 宗 派 结 构 类 似 于 树 状 结 构, 从 释 迦 牟 尼 往 下, 不 断 分 支 开 叶,

形成中国佛教各大宗派及其下属分支。从这种意义上说,约翰·乔根森(John Jorgensen)主 张 用 Lineage” 代 替“ 宗 派 ”(shcool) 这 个 概 念, 就 很 有 见 地 A。 在 宗 族 研 究 中,“Lineage”

是 一 个 社 会 人 类 学 的 分 析 概 念, 通 常 被 译 为“ 世 系 群 ”,“ 它 主 要 是 指 这 样 一 种亲 属 集 团: 以 共 同 的 祖 先 为 中 介, 成 员 之 间 能 够 明 确 寻 找 到 单 系 的 系 谱 关 系 — 父 系 或 母 系 ”B。 宗 派 或 其 分 支所包含的成员实际上就构成一个世系群或亲属集团,其中介是共同的祖师。

从 宗 派 要 素 的 类 型 上 说 , 作 为 宗 派 的 中 介 — 祖 师 , 就 是 基 本 的 系 谱 要 素 。 在 宗 派 的 发 展 与 演 变 过 程 中 , 以 祖 师 这 一 要 素 为 基 础 , 可 以 衍 生 出 其 他 系 谱 要 素 。 如 观 念 层 面 的 宗 祖 观 念 、 嗣 法 观 念 、 传 法 观 念 , 制 度 层 面 的 传 法 制 度 , 实 物 层 面 的 传 法 衣 钵 、 传 法 卷 等 。 需 要 特 别 强 调 的 是 , 不 是 中 国 佛 教 崇 奉 的 所 有 祖 师 都 可 以 归 类 为 系 谱 要 素 , 只 有 被 列 入 宗 派 师 承 世 系 中 的 祖 师 才 是 系 谱 要 素 。 从 形 式 上 看 , 在 宗 派 的 师 承 世 系 中 , 历 代 祖 师 代 代 相 承 而 没 有 中 断 。 如 果 细 加 考 证 , 就 会 发 现 相 邻 两 代 祖 师 间 的 师 承 关 系 可 能 是 观 念 形 态 的 , 也 可 能 是 实 体 形 态 的 。 观 念 形 态 的 师 承 是 指 两 位 祖 师 之 间 本 来 没 有 师 徒 关 系 , 而 是 后 人 虚 构 的 、 追 认 的 , 或 者 将 疏 远 的 师 徒 关 系 夸 大 为 亲 密 的 师 徒 关 系 。 实 体 形 态 的 师 承 是 指 相 邻 两 代 祖 师 间 的 师 徒 关 系 很 明 确 。 在 中 国 佛 教 各 宗 派 构 建 的 师 承 世 系 中 , 上 述 两 种 形 态 往 往 兼 而 有 之 。 由 于 各 宗 派 习 惯 无 限 向 上 追 溯 自 己 的 传 承 史 , 因 此 各 个 宗 派 或 更 小 分 支 既 有 共 同 的 祖 师 , 又 有 不 同 的 祖 师 。 如 所 有 宗 派 都 尊 释 迦 牟 尼 为 创 教 之 祖 、 姓 氏 之 祖 , 所 有 禅 宗 分 支 都 尊 达 摩 为 中 土 初 祖 , 所 有 南 宗 禅 分 支 都 尊 慧 能 为 六 祖 , 等 等 。 对 宗 派 内 部 的 身 份 认 同 来 说 , 离 师 承 世 系 构 建 者 越 近 的 祖 师 , 越 有 实 质 意 义 , 越 远 的 祖 师 , 象 征 意 义 越 突 出 。 正 因 如 此 , 中 国 佛 教 各 宗 派 或 其 更 小 分 支 大 多 是 以 离 师 承 世 系 构 建 者 最 近 的 几 代 祖 师 中 的 某 位 祖 师 为 实 际 创 始 人 。

值 得 追 问 的 是 , 为 什 么 隋 唐 以 来 中 国 佛 教 会 出 现 师 承 关 系 的 世 系 表 达 , 而 隋 唐 以 前 的 中 国 佛 教 有 师 承 但 无 世 系 表 达 ? 对 于 这 个 问 题 , 可 以 从 不 同 角 度 去 分 析 。 其 中 , 隋 唐 以 来 宗 族 制 度 的 演 变 是 一 个 不 可 忽 视 的 因 素 。 从 宗 族 制 度 史 来 看 , 世 系 表 达 往 往 有 社 会 身 份 的 限 制 , 最 初 仅 用 于 描 述 帝 王 、 诸 侯 的 家 族 传 承 以 及 君 位 传 承 。 后 来 逐 渐 下 移 , 魏 晋 六 朝 时 期 的 门 阀 士 族 也 可 以 按 照 世 系 编 修 家 谱 、 族 谱 。 隋 唐 时 期 , 宗 族 制 度 发 生 了 重 大 转 型 ,

“ 士 庶 之 间 界 限 的 缩 小 以 至 士 族 的 崩 溃 是 这 一 历 史 时 期 宗 族 制 度 演 变 的 突 出 特 征 。 其 动 力 主 要 来 源 于 选 举 制 度 的 变 更 、 士 族 内 部 代 表 不 同 政 治 利 益 地 域 集 团 之 间 的 斗 争 、 经 济 制 度 的 变 革 以 及 唐 末 农 民 战 争 ”C。 简 单 来 说 , 隋 唐 时 期 , 随 着 门 阀 士 族 的 衰 落 和 新 兴 家 族 的 崛 起 , 世 系 表 达 的 身 份 限 制 没 有 以 前 那 样 严 格 。 入 宋 以 来 的 历 代 宗 族 制 度 虽 然 在 不 断 发 生 变 化 , 基 本 趋 势 是 庶 民 化 的 倾 向 越 来 越 突 出 , 世 系 表 达 的 身 份 限 制 逐 渐 弱 化 。 隋 唐 以 来 宗 族 制 度 的 上 述 演 变 可 能 为 中 国 佛 教 模 拟 宗 族 世 系 而 对 师 承 关 系 进 行 世 系 表 达 提 供 了 宽 松 的 文 化 氛 围 和 政 策 环 境 。 正 因 如 此 , 唐 代 中 期 以 来 , 按 照 世 系 编 列 传 承 谱 系 成 为 各 宗 派 编 集 灯 录 类 文 献 的 通 行 方 式 。

A JohnJorgensen,“The‘Imperial’LineageofCh’anBuddhism:TheRoleofConfucianRitualandAncestorWorshipinCh’an’ssearch

forLegitimationintheMid-T’angDynasty”,Papers on Far Eastern History.1987.Volume35,pp.89-133.

B 钱杭:《莫里斯·弗里德曼与〈中国东南部的宗族组织〉》,《史林》2000 年第 3 期。

C 常建华:《中国文化通志·宗族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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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派的功能要素

在 宗 派 要 素 中, 有 一 类 要 素 是 维 系、 支 持 宗 派 延 续 和 发 展 的 充 分 条 件, 可 以 称 为 功 能 要 素。其中,教义或宗旨、寺院是两个最基本的功能要素。在宗派的形成、发展与演变过程中,

以上述两种功能要素为基础,同样可以衍生出其他功能要素。

在 宗 派 的 两 类 要 素 中, 最 需 要 加 以 讨 论 的 是 教 义 与 师 承 的 关 系 问 题。 因 为 学 术 界 通 常 将 教 义、 师 承 作 为 宗 派 的 两 个 平 行 要 素。 例 如, 颜 尚 文 将 宗 义 与 师 承 作 为 宗 派 两 个 不 可 分 离 的 基 本 要 素, 专 宗 寺 院、 组 织 制 度 等 是 宗 派 的 重 要 因 素, 而 非 基 本 要 素。A其 他 学 者 也 表 达 过 类 似 观 点, 这 就 意 味 着 如 果 没 有 独 特 的 教 义 就 不 能 形 成 宗 派, 没 有 师 承 同 样 不 能 形 成 宗 派。

从 汉 文 佛 教 文 献 的 记 载 来 看, 宗 派 间 的 差 异 主 要 表 现 在 教 义、 宗 旨 方 面, 并 常 常 引 发 不 同 宗 派 或 宗 派 内 部 的 诤 辩。 当 然, 也 有 部 分 诤 辩 关 注 师 承 问 题, 如 神 会 在 滑 台 大 会 上 指 斥 北 宗

“ 师 承 是 傍, 法 门 是 渐 ”B, 即 认 为 北 宗 的 师 承、 法 门 都 不 正 统。 仔 细 推 敲 起 来, 师 承、 教 义 应 该 属 于 宗 派 不 同 类 型 的 要 素。 关 于 两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不 妨 借 用 传 统 文 化 中“ 宗 统 ” 与“ 道 统”这两个概念予以说明。

在传统文化中,宗统是指在尊崇大宗的前提下家族或宗族的传承统序;道统通常是指尧、

舜、 禹 以 来 所 传 圣 人 之 道 或 孔 孟 之 道。 从 汉 文 佛 教 文 献 的 用 例 来 看,“ 宗 统 ” 一 词 的 大 量 使 用 是 在 清 代, 其 中 以 纪 荫 的《 宗 统 编 年 》 最 为 突 出。 纪 荫 基 于《 礼 记 》 中 的“ 别 子 为 祖, 继 别 为 宗 ” 之 义, 将 禅 宗 五 家 宗 派 的 师 徒 传 承 称 为“ 宗 统 ”, 他 称“ 圆 觉 六 传 至 曹 溪, 分 为 南 岳、

青 原。 南 岳、 青 原 后, 分 五 宗。 五 宗 既 定, 各 宗 始 别 之 祖 以 定 宗 统 ”C。 唐 代 的 刘 禹 锡 在 给 牛

头宗的祖师法融写的塔铭中则称牛头宗为“如来之别子”D,但没有使用“宗统”这个词,其

实 也 是 用 传 统 社 会 的 宗 统 观 念 表 达 对 牛 头 宗 的 尊 崇。 在《 宗 统 编 年 》 中, 纪 荫 对 禅 宗 的 道 统 也 有 论 述。 其 中 说 道:“ 治 统 必 世 次 相 承, 天 下 不 可 一 日 无 君; 道 统 则 今 古 可 绍, 百 世 以 俟 圣 人 而 不 惑 ”“ 千 佛 列 祖, 必 躬 承 记 莂, 乃 称 法 王 ”“ 法 王 治 统, 即 集 于 道 统, 故 建 统 开 宗 ”E。 上面几句话本来是说明“道统”与“治统”的关系。所谓“道统则今古可绍”,是说后世僧徒 可 以 遥 嗣 宗 旨。 因 此, 这 里 的“ 道 统 ” 是 指 禅 宗 的 宗 旨 禅 法。“ 治 统 必 世 次 相 承 ”, 强 调 法 王 之 位 的 传 承 不 能 中 断。 在 传 统 文 化 中,“ 治 统 ” 本 来 是 指 帝 王 之 统 或 君 统。 纪 荫 所 说 的 法 王 是 道 统 的 承 载 者, 又 是 治 统 的 实 际 体 现 者, 即 法 王 实 现 了 道 统 与 治 统 的 合 一。 从 中 国 佛 教 制 度 来 看, 所 谓 法 王 治 统 主 要 体 现 在 两 个 方 面: 一 是 住 持 寺 院, 二 是 授 徒 传 法。 一 般 情 况 下, 只 有 住 持 才 能 传 法。 就 禅 宗 的 基 本 传 统 来 说, 师 父 要 传 法 给 弟 子, 主 要 看 弟 子 是 否 领 悟 禅 宗 宗 旨。 一 旦 传 法, 就 建 立 起 传 法 上 的 师 徒 关 系, 而 师 徒 关 系 就 属 于 宗 统 的 范 畴。 从 这 种 意 义 上 说, 道 统 是 宗 统 的 合 法 性 依 据。 如 果 这 种 推 论 能 够 成 立, 那 么 教 义、 宗 旨 应 该 是 宗 派 的 功 能 要素,而师承是宗派的系谱要素。

基 于 对 教 义、 师 承 的 类 型 区 分, 中 国 佛 教 史 上 的 下 列 两 种 现 象 便 容 易 解 释 了。 第 一 种 现 象 是 同 一 个 宗 派 的 不 同 祖 师 之 间 往 往 在 思 想、 信 仰 上 存 在 差 异, 甚 至 大 相 径 庭, 依 然 被 尊 奉 为 同 一 宗 派 的 祖 师,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他 们 与 该 宗 派 的 其 他 祖 师 有 师 承 关 系。 第 二 种 现 象 是 不 同 宗 派 的 祖 师 在 思 想、 信 仰 上 可 能 没 有 清 晰 的 界 限, 却 被 尊 奉 为 不 同 宗 派 的 祖 师, 主 要 原 因 是

A 颜尚文:《隋唐佛教宗派研究》,新文丰出版公司 1980 年,第 8 页。

B 《卍续藏经》第 110 册,新文丰出版公司 1994 年影印(下同),第 867 页。

C 《卍续藏经》第 147 册,第 192 页。

D 石峻主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 2 卷第 4 册,中华书局 1983 年,第 376 页。

E 《卍续藏经》第 147 册,第 192 — 19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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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们 与 其 所 属 宗 派 的 其 他 祖 师 有 某 种 师 承 关 系。 上 述 两 种 现 象 说 明 不 同 宗 派 之 间 的 基 本 区 分 是在师承方面,而不在教义、宗旨方面。

寺 院 是 历 代 僧 众 弘 法、 修 行、 生 活 的 重 要 场 所, 是 宗 派 得 以 维 系 与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础。 各 个 宗 派 的 祖 师 之 所 以 能 够 开 宗 立 派, 一 方 面 是 他 有 很 强 的 感 召 力, 一 方 面 是 有 相 对 固 定 的 寺 院 安 置 众 人、 弘 法 授 徒, 从 而 得 以 培 养 大 批 弟 子。 虽 然 宗 派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离 不 开 寺 院, 但 不 一 定 要 有 专 属 寺 院。 从 字 面 上 理 解, 所 谓 专 属 寺 院, 是 指 某 所 寺 院 所 居 住 的 僧 众 全 部 来 源 于 同 一 个 宗 派, 或 者 寺 院 归 某 个 宗 派 所 有。 从 长 时 段 来 看, 这 些 情 况 几 乎 不 可 能 出 现。 就 十 方 制 寺 院 和 子 孙 制 寺 院 来 说, 十 方 制 寺 院 往 往 容 纳 多 个 宗 派 的 僧 众, 只 是 在 某 一 段 时 间 内, 这 所 寺 院 的 僧 众 以 某 个 宗 派 的 成 员 为 主, 或 寺 院 的 关 键 职 位( 特 别 是 住 持 ) 由 某 一 宗 派 的 僧 人 充 任。 子 孙 制 寺 院 也 只 能 是 在 某 个 时 间 段 为 某 个 宗 派 的 成 员 支 配, 而 战 争、 灾 害、 朝 廷 改 制 等 原 因 都 可 能 打 破 该 寺 院 的 宗 派 专 属 化。 宗 派 是 以 师 承 关 系 为 基 本 纽 带, 不 会 因 为 没 有 专 属 寺 院 而 不 存 在 或 者 断 灭。 因 此, 寺 院 与 宗 派 是 一 种 比 较 松 散 的 关 系, 一 个 宗 派 的 全 部 成 员 可 能 聚 居 在 同 一 地 区 的 同 一 座 寺 院 或 几 座 寺 院, 也 可 能 散 居 在 不 同 地 区 的 不 同 寺 院。 只 要 后 继 有 人, 宗 派 就 存 在。 一 个 寺 院 被 毁、 被 侵 占 挪 用, 宗 派 成 员 可 以 寻 找 其 他 寺 院 安 身。 因 此,

寺院只是宗派的功能要素。

大 体 来 说, 凡 是 与 寺 院 有 密 切 关 联 的 其 他 要 素 都 可 以 归 类 到 功 能 要 素, 尤 其 寺 院 内 部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寺 院 经 济 最 重 要。 而 在 寺 院 内 部 制 度 中, 又 包 含 很 多 具 体 制 度, 如 职 事 制 度、 僧 尼 的 行 为 规 范, 而 汉 文 大 藏 经 收 录 的 各 种 清 规 制 度 文 本 也 属 于 功 能 要 素。 在 寺 院 经 济 方 面,

包 含 有 寺 院 经 济 制 度, 如 财 产 的 管 理、 分 配、 监 管、 继 承 等 制 度; 寺 院 经 济 的 实 物 形 态, 如 房屋、山场、田产等。

四、宗派要素类型与宗派类型及其对中国佛教史书写的影响

从 宏 观 层 面 看, 宗 派 诸 要 素 可 以 分 为 系 谱 要 素、 功 能 要 素 两 种 类 型。 而 在 宗 派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两 类 要 素 经 常 会 出 现 交 叉 或 重 叠。 所 谓 交 叉, 通 常 表 现 在 寺 院 这 一 功 能 要 素 中 包 含 系 谱 要 素 中 的 某 些 次 级 要 素 或 成 分。 如 在 禅 寺 祖 师 堂 中, 通 常 中 间 供 奉 达 摩 祖 师, 左、

右 两 边 分 别 供 奉 百 丈 怀 海、 开 山 祖 师。 其 中, 菩 提 达 摩 是 禅 宗 的 中 土 初 祖, 因 此 菩 提 达 摩 是 系 谱 要 素 的 祖 师; 百 丈 怀 海、 开 山 祖 师 主 要 与 寺 院 的 制 度、 寺 院 的 开 建 有 关, 因 此 他 们 是 功 能 要 素 的 祖 师。 与 此 相 似, 宋 元 时 期 的 禅 教 律 清 规 均 规 定, 寺 院 应 在 祖 师 忌 日 举 办 相 关 的 祭 祀 活 动, 如 禅 宗 清 规 中 有 达 摩 祖 师 忌、 开 山 祖 师 忌、 嗣 法 师 忌 等, 其 中 达 摩 祖 师 忌、 嗣 法 师 忌主要与宗派的传承有关,开山祖师忌主要与寺院的建设有关。因此,达摩祖师、开山祖师、

嗣 法 师 属 于 不 同 类 型 的 宗 派 要 素。 作 为 系 谱 要 素 的 祖 师 与 作 为 功 能 要 素 的 祖 师 有 可 能 是 同 一 位祖师,也就是说,这位祖师既是宗派传承序列中的祖师,又是寺院的开山祖师或中兴祖师,

这就是两类要素的重叠。

基 于 宗 派 的 两 类 要 素,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就 应 该 有 不 同 类 型。 参 照 宗 族 研 究 学 者 对 宗 族 类 型 的 命 名 方 式, 可 以 将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分 为 系 谱 宗 派、 实 体 宗 派 两 种 基 本 类 型。 正 如 前 所 述,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是 模 仿 家 族、 宗 族 的 世 系 而 对 师 承 关 系 进 行 世 系 表 达, 因 此 在 宗 派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始 终 起 着 基 础 性 作 用 的 是 系 谱 要 素。 在 宗 派 类 型 上, 所 有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必 须 是 系 谱 宗 派, 否 则 就 只 能 认 定 为 学 派。 系 谱 宗 派 是 不 是 同 时 也 是 实 体 宗 派, 或 者 能 否 发 展 成 实 体 宗 派, 要 视 具 体 情 况 而 定。 至 少 有 三 种 可 能: 有 些 宗 派 可 能 先 是 系 谱 宗 派, 后 来 才 发 展 成 实 体 宗 派; 有 些 宗 派 可 能 一 开 始 就 是 实 体 宗 派; 有 些 宗 派 可 能 自 始 至 终 都 只 是 系 谱 宗 派。 就 学 术 界 经 常 提 及 的 几 大 宗 派 来 说, 净 土 宗 很 可 能 只 是 系 谱 宗 派; 唯 识 宗 可 能 只 是 学 派, 而 不 是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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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 天 台 宗、 禅 宗 则 可 能 从 一 开 始 就 是 实 体 宗 派。 上 述 推 断 是 否 准 确, 只 能 在 个 案 性 研 究 中 验 证。 正 因 为 中 国 佛 教 宗 派 有 上 述 三 种 可 能, 所 以 不 能 不 加 区 别 地 将 宗 派 视 为 教 团。 如 果 说

“ 宗 派 ” 是 一 个 系 谱 性 概 念, 那 么“ 教 团 ” 更 多 属 于 功 能 性 概 念, 比“ 宗 派 ” 这 个 概 念 更 模 糊。举例来说,宗派的成员构成相对比较简单,只有属于同一法脉的佛教徒才是宗派的成员,

尽 管 其 中 可 能 存 在 观 念 形 态 的 师 承 关 系。 而 教 团 的 成 员 构 成 则 更 加 多 元, 其 中 部 分 成 员 可 能 来自于不同宗派,部分成员可能不属于任何一个宗派。在一定时期内,这些成员同吃、同住,

分 工 协 作, 承 担 寺 院 的 管 理 工 作, 从 而 形 成 一 个 教 团。 因 此, 我 们 可 以 将 宗 派 视 为 世 系 群 或 亲属团体,但宗派能否发展成功能性的教团,需要众多功能要素的有效组合作为支撑条件。

从 宗 派 要 素 类 型 和 宗 派 类 型 来 看, 目 前 流 行 的 以 宗 派 分 类 为 框 架 的 中 国 佛 教 史 书 写 范 式 必 然 存 在 一 些 弊 端。 可 以 从 两 方 面 来 看: 第 一, 在 书 写 对 象 上, 这 种 书 写 范 式 同 样 将 宗 派 预 设 为 一 种 实 体 性 的 社 会 组 织 或 中 国 佛 教 的 基 本 单 元, 认 为 只 要 把 几 大 宗 派 的 历 史 分 门 别 类 地 梳 理 出 来, 就 写 成 了 隋 唐 佛 教 史、 宋 元 佛 教 史、 明 清 佛 教 史。 这 种 写 法 实 际 上 将 部 分 混 同 于 整 体, 如 同 以 几 大 家 族 史 代 替 中 国 社 会 史, 既 无 法 兼 顾 到 宗 派 的 各 种 类 型 与 形 态, 又 难 以 呈 现 中 国 佛 教 的 多 样 性。 如 宋 代 以 来 禅 宗 内 部 就 流 行“ 五 家 宗 派 ” 之 说, 为 什 么 只 有 五 家, 而 没 有 六 家、 七 家、 八 家 乃 至 更 多? 从 唐 代 以 来 的 文 献 可 知, 南 宗 禅 在 唐 代 就 有 不 少 分 支。 如 惠 洪 在《 禅 林 僧 宝 传 》 卷 16“ 翠 岩 芝 禅 师 ” 条 下 记 载, 汾 阳 善 昭 作 有《 十 五 家 宗 风 歌 》, 在 十五家中就包括有“马祖宗派”“洞上宗派”“沩仰宗派”“石霜宗派”“雪峰 - 地藏宗派”“云 门宗派”“德山临济宗派”等 A。后来为霖道霈在《圣箭堂述古》中评述说:“而世唯称五家宗 派 者, 据 盛 者 言 之 耳 ”B。 这 段 评 述 是 符 合 实 际 的。 基 于 本 文 的 理 解, 只 要 有 师 承 关 系 的 世 系 表 达, 就 可 以 形 成 一 个 宗 派 或 宗 派 的 更 小 分 支, 只 是 不 同 宗 派 或 其 分 支 在 历 史 上 延 续 时 间 不 同 而 已。 因 此, 在 书 写 唐 宋 禅 宗 史 时, 尽 管 可 以 只 写 五 家 宗 派, 但 不 等 于 唐 宋 禅 宗 史 只 有 五 家 宗 派。 第 二, 在 书 写 内 容 上, 由 于 学 术 界 通 常 将 教 义、 师 承 作 为 宗 派 两 个 平 行 且 必 备 的 要 素, 因 此 在 书 写 某 一 宗 派 的 历 史 时, 往 往 将 重 心 放 在 宗 派 的 思 想 上, 师 承 主 要 提 供 一 种 历 史 线 索。 从 上 文 对 教 义 与 师 承 的 区 分 来 看, 宗 派 传 承 史、 宗 派 思 想 史 的 写 法 应 有 不 同 侧 重。 如 果 学 术 界 要 重 写 中 国 佛 教 史, 至 少 要 处 理 好 宗 派 史 与 中 国 佛 教 史 之 间 的 关 系。 对 于 宗 派 史 的 书 写, 应 避 免 平 面 化、 线 性 化 的 叙 史 模 式, 兼 顾 宗 派 的 不 同 类 型 与 形 态, 处 理 好 宗 派 传 承 史 与宗派思想史之间的关系、灯录类文献载录的宗派史与宗派的真实历史之间的关系。

总之,对于中国佛教史研究和书写来说,中国佛教宗派问题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重大问题,

而 这一 问 题 本 身 又 很 复 杂, 有 很 多 具 体 问 题 有 待 进 一 步 研 究。 需 要 强 调 的 是, 对 于 中 国 佛 教 重 要 观 念 和 基 本 传 统 的 认 识, 应 该 立 足 本 土 文 化 的 语 境, 在 研 究 思 路 和 方 法 上 要 有 跨 学 科 的 视野。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国佛教史研究方法、书写范式的创新。

(责任编辑  周广荣)

A 《卍续藏经》第 137 册,第 508 — 509 页。

B 《卍续藏经》第 127 册,第 194 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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