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各系轉系審查標準
101.4.24管理學院 管理學院
管理學院 管理學院 一 一
一 一、 、 、 、財務金融系 財務金融系 財務金融系 財務金融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皆在 80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 試通過者。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決定初選名單,再經口試擇優錄取之。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需檢附各學期成績單及轉系原因說明書。
二 二
二 二、 、 、 、企業管理系 企業管理系 企業管理系 企業管理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試通過者。
(二)錄取方式:經系務委員會審核後,再經口試擇優錄取之。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得準備各學期成績單及轉系原因說明書。
三 三
三 三、 、 、 、保險金融管理系 保險金融管理系 保險金融管理系 保險金融管理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試通過者。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決定初選名單,再口試擇優錄取。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需檢附轉系申請書及各學期成績單。
四 四
四 四、 、 、 、會計系 會計系 會計系 會計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口試通過者。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決定擇優錄取。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應檢附轉系申請書、各學期成績單及轉系原因說明書。
五 五
五 五、 、 、 、休閒事業管理系 休閒事業管理系 休閒事業管理系 休閒事業管理系
(一)成績規定: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試通過者。
(二)錄取方式:經系務委員會審核後,再經口試擇優錄取之。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得準備各學期成績單及轉系原因說明書。
六 六
六 六、 、 、 、行銷 行銷 行銷 行銷與 與 與流通管理系 與 流通管理系 流通管理系 流通管理系
(一)成績規定: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但經本系口試通 過不在此限。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依錄取名額審核擇優決定。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應檢附轉系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及轉系原因說明書。
七 七 七
七、 、 、 、銀髮產業管理系 銀髮產業管理系 銀髮產業管理系 銀髮產業管理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試通過。
(二)錄取方式:申請轉入本系之流程如下:
1.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各學期成績單、轉系原因說明書及自傳(含興趣、
專長、生涯規劃等),送請轉出、轉入學系系主任簽註意見。
2.教務處註冊組初審後,提請轉系審查委員會審定之。
附件
理工學院 理工學院 理工學院 理工學院 一 一
一 一、 、 、 、營建工程系 營建工程系 營建工程系 營建工程系
(一)成績規定,符合以下一項即可:
1.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 70 分以上或在該班各學期名次均達 50﹪以上;
2.所修之微積分(一)或物理成績達 70 分以上。若成績不符則面試決定。
(二)錄取方式:由系學生事務委員會決定名單。
二 二
二 二、 、 、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
(二)錄取方式:由系學生事務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
(三)其他規定:必須提出轉系說明書及各學期成績。
三 三
三 三、 、 、 、應用化學系 應用化學系 應用化學系 應用化學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排名前 70%,或經本系口試通過。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決定初選名單。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必須提出轉系原因說明書及各學期成績單。
四 四
四 四、 、 、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皆在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口試通過。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決定錄取名單。
(三)其他規定:必須提出轉系申請書,自傳及學期成績。
設計學院 設計學院 設計學院 設計學院 一 一
一 一、 、 、 、建築系 建築系 建築系 建築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或在該班成績排名前 25﹪,或經本系 口試通過。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決定初步名單,再依筆試(素描、基本設計)成績擇優錄取。
(三)其他規定:設計課程須由四技一年級修習起。
二 二 二
二、 、 、 、工業設計系 工業設計系 工業設計系 工業設計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65 分以上。
(二)錄取方式:1.符合上述條件者,得按規定程序自備個人作品,安排面試。
2.轉系資格評定:面試 50﹪,個人作品 50﹪。
(三)其他規定:1.凡經轉系審查通過,並獲錄取者,應按本系規定之修課程辦法進行修課。
2.經轉系審查通過,並經錄取者,其轉入之年級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依 個案之狀況,由系務會議做成最終裁定。
三 三
三 三、 、 、 、視覺傳達設計系 視覺傳達設計系 視覺傳達設計系 視覺傳達設計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
(二)錄取方式:1.符合上述條件者,自備個人作品,並安排面試。(進修部免面試)
2.轉系資格評定:相關作品評議 60%、口試 40%(學程計劃、表達能力、專 業知識、其它─特殊獎勵或社團貢獻)。
(三)其他規定:
1.凡經轉系審查通過,並獲錄取者,應按本系規定之修習課程辦法,進行修課。
2.本系專業必修課程中,應按修習之前後次序修習,在次序年級較低之課程未修習並 成績合格者,不得越級修習。
3.經轉系審查通過,並經錄取者,其轉入之年級除上述規定處理外,依個案之狀況,
由系務會議做成最終裁定。
4.錄取名額將視各學程的缺額而定。
四 四 四
四、 、 、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系務會議初審。
(二)錄取方式:由系務會議審核後,再依面試成績擇優錄取。
(三)其他規定:
1.凡經轉系審查通過,並獲錄取者,應按本系規定之修習課程辦法,進行修課。
2.本系專業必修課程中,應按修習之前後次序修習,在次序年級較低之課程未修習並 成績合格者,不得越級修習。
3.經轉系審查通過,並經錄取者,其轉入年級除上述規定處理外,依個案之狀況,由 系務會議做成最後裁定。
人文暨社會學院 一 一
一 一、 、 、 、傳播藝術系 傳播藝術系 傳播藝術系 傳播藝術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皆在 80 分以上。
(二)錄取方式:經由系務會議面試評估審核決定。
二 二
二 二、 、 、 、應用外語系 應用外語系 應用外語系 應用外語系
(一)成績規定:學業平均成績需在 70 分以上,大一英文在 80 分以上。
(二)錄取方式:須經系課委會審核資格。合格者,簽請系主任定奪名額。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應準備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及轉系原因說明書(以英文書寫不超過 300 字)。
三 三 三
三、 、 、 、幼兒保育系 幼兒保育系 幼兒保育系 幼兒保育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年度操行平均成績 80 分以上。
(二)錄取方式: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錄取。
(三)其他規定:申請時應附學生成績表、轉系原因說明書及自傳(含興趣、專長、生涯規劃 等)。
四 四 四
四、 、 、 、社會工作系 社會工作系 社會工作系 社會工作系
(一)成績規定:各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皆在 70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試合格,始提出申請。
(二)錄取方式:申請轉入本系之流程如下:
1.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各學期成績單、轉系原因說明書及自傳(含興趣、
專長、生涯規劃等),送請轉出、轉入學系系主任簽註意見。
2.教務處註冊組初審後,提請轉系審查委員會審定之。
資訊學院 一 一
一 一、 、 、 、資訊管理系 資訊管理系 資訊管理系 資訊管理系
凡本校各系四年制二年級(含)以上之學生,均可申請轉入本系四年制二年級就讀,
惟須滿足以下之規定:
(一)成績規定: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且操行平均成績 75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試通過者。
(二)錄取方式:須經系課程委員會審核資格。合格者,簽請系主任定奪名額。
(三)其他規定:轉系申請及核准轉系後之學分承認規定悉依本校「學生轉系申請辦法」辦理。
二 二
二 二、 、 、 、資訊工程系 資訊工程系 資訊工程系 資訊工程系
(一)成績規定: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70 分以上且操行平均成績 80 分以上。
(二)錄取方式:須經系課程委員會審核資格。合格者,簽請系主任定奪名額 (三)其他規定:1.錄取名額視本系目前學生人數而定,並以筆試成績擇優錄取。
2.轉系申請及核准轉系後之學分承認規定悉依本校「學生轉系申請辦法」
辦理。
三 三 三
三、 、 、 、資訊與通訊系 資訊與通訊系 資訊與通訊系 資訊與通訊系
凡本校學生符合朝陽科技大學學生轉系規定者,得申請轉入本系就讀,惟須滿足以 下之規定:
(一)成績規定:學業平均成績 65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或經本系面試通過者。
(二)錄取方式:經系務委員審議後擇優錄取。
(三)其他規定:申請者得準備歷年成績單及轉系原因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