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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陳琨勝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09 3
傳真:02-272053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4529537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優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碳酸鈣錠500公絲(衛署 藥製字第033686號)(有效期限106年8月以前之全批號)
」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5月18日FDA風字第1 041102963號函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4年4月9日派員赴優 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GMP機動性查核,發現旨揭藥品 所用之主成分原料「碳酸鈣」,未具有原料藥許可證亦未 循自用原料模式申請輸入許可,已違反藥事法第21條第2 款規定,應依同法第80條規定,立即下架並回收銷毀。
三、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請貴機構配合案內產品下架 回收作業。
四、副本抄送台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協 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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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士林生技有限公司、世羽興業有限公司、利通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健康宅配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興利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長庚藥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 泰藥品有限公司、美德永春藥局、美德樂業藥局、美德光復藥局、龍錦藥局、木 柵達康美得藥局、美德延康藥局、延吉達康美得藥局、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 庚紀念醫院、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書田泌尿科眼科診所、張智郁婦產科診所、順 泰藥局、榮新診所、福林診所、秀傳醫院、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景美醫 院、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健康家藥局、景安診所、萬 慶診所、小竹藥局、佳安診所、健華藥局、臺北市立關渡醫院-委託臺北榮民總 醫院經營、財團法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馬偕兒童醫院、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安德聯合診所、政昇藥局
、郵政總局郵政醫院
副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中華民國西 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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