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 2 屆第 7 次定期大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報告
報告人:局長 姚雨靜 日 期:107 年 3 月 28 日 (更正版)
目錄 頁數 壹、 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1
貳、 前言 3
參、 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5
肆、 重點業務報告 16
一、兒童少年福利 16
二、婦女福利 29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36
四、老人福利 42
五、身心障礙福利 52
六、社會救助 63
七、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67
八、社會工作 71
九、志願服務 73
十、社區發展 76
十一、人民團體 80
十二、其他 80
伍、 未來努力方向 83
陸、 結語 89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業務報告
壹、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組織架構
副局長
主任秘書
人 事 室 政
風 室 副局長
專門委員 專門委員
婦 女 及 保 護 服 務 科
秘 書 室
會 計 室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科 人
民 團 體 科
社 會 救 助 科
老 人 福 利 科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科
社 會 工 作 科 科
局長
局 本 部
附 屬 機 關
兒 童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長 青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無 障 礙 之 家 仁
愛
之
家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管人員名冊
職稱 姓名
局長 姚雨靜
副局長 謝琍琍
副局長 葉玉如
主任秘書 陳世璋
專門委員 李慧玲
專門委員 許慈紋
人民團體科科長 陳綉裙
社會救助科科長 鍾翠芬
老人福利科科長 于桂蘭
身心障礙福利科科長 方麗珍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 何秋菊 婦女及保護服務科科長 蕭惠如
社會工作科科長 趙若新
秘書室主任 陳韻雅
會計室主任 王金梅
政風室主任 蔡仲欣
人事室主任 吳美鳳
仁愛之家主任 歐美玉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主任 黃慧琦
無障礙之家主任 陳桂英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姚昱伶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 許慧香
貳、前言
康議長、蔡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 貴會第 2 屆第 7 次大會,雨靜謹代表本局全體 同仁向議長、副議長及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對本市社會福 利工作的支持與指導,表示謝意與敬意。
本局推動福利理念向以「弱勢優先、保護、照顧、支 持與發展」為核心價值,精準回應市民需求,推出貼近民 眾的服務,期許打造高雄成為幸福城市。
近期本局創新及重要成果,在兒少福利部分,建構社 區公共托育資源,設置 17 處公共托嬰中心及 18 處育兒資 源中心提供育兒服務、規劃增設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定點 計時臨托服務、「幸福 123」調整生育津貼發放額度、培 力青少年社區服務及夢想實踐。在婦女福利部分,「貼心 246」調增坐月子到宅服務時數、促進婦女增能學習培力創 業、辦理性別平等宣導,呼籲女性突破性別框架、培力新 住民領導人才。在家庭暴力防治部分,執行兒童及少年保 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畫、辦理特殊境遇婦女 自立生活服務計畫、宣導家庭暴力防治觀念。在老人福利 部分,設立 25 處日間照顧中心及 33 處日間托老據點、推 動長照 2.0,佈建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共計 7 處 A 級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17 處 B 級複合型服務中心、38 處 C 級巷弄長照站、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多元健康促進服務 計畫、促進老少共融增設活動場域。在身心障礙福利部分
,新增社區服務據點 3 處、調整活化無障礙之家空間功能 及規劃設置全日型住宿生活照顧機構。在社會救助部分,
宣導國民年金給付請領條件業務、辦理低收、中低收入戶 脫貧自立發展帳戶及街友自立就業服務。在社會工作及志 願服務部分,持續推動社工人員人身安全、非營利組織-
社福團體知能培力訓練及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在人民團 體及社區發展部分,輔導人民團體健全組織,培力在地多 元師資與開發社區開辦福利據點方案。
現謹將本局 106 年 7 至 12 月新辦及重要措施、重要工作執行 情形以及未來努力方向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參、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
(一)新增育兒資源中心及推動公共托嬰中心
1.新設左營富民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優質育兒資源及遊 戲空間,減輕家長育兒壓力,並結合富民長青中心及 社區鄰里辦理祖孫樂齡服務及隔代教養支持方案,增 加老幼間互動機會,達到世代傳承的目的。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已於前鎮(3 處)、三民(2 處)、鳳山、左 營(2 處)、仁武、大寮、小港、岡山、林園、前金、
路竹、旗山、彌陀及楠梓等區設置 18 處育兒資源中 心,及於大樹、美濃 2 區各籌設 1 處,預計 107 年可 達 20 處。並建置托育諮詢服務專線,提供嬰幼兒及 其家庭托育資訊、辦理嬰幼兒課程、親職教育課程 及提供民眾關於保母課程、托育補助之相關訊息等 服務,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34 萬 2,687 人次。
2.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整修低度運 用之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提供育兒家庭優 質示範性托育服務。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已於三民 (2 處)、鳳山(2 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
小港、新興、岡山、鼓山、林園、前金、路竹、旗 山及楠梓等區成立 17 處公共托嬰中心,委託民間單 位經營管理,可收托 750 名 0-未滿 2 歲幼兒。
3.因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 育人員資格,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06 年 7-12 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費 班 7 班,本局委託民間單位開設自費課程 26 班,合 計開設 33 班,結訓人員共 1,470 名。
4.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
兒空間建設-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107 年度經核定補助 14 案,補助金額 2,100 萬元。
(二)調整生育津貼發放額度
為鼓勵市民在地「願生樂養」,且考量現在家庭生育數 少,未達合理的人口替代率,本市檢討原有的生育津 貼發放金額,自 107 年起調整生育津貼發給額度為第 1 胎 1 萬元、第 2 胎 2 萬元,107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 的第 3 胎以上新生兒,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仍可領取 4 萬 6,000 元生育津貼。
(三)辦理「青春 X 夢想=無限大」青少年行動成果
為培力在地青少年以行動實踐回饋社區,106 年青春 作伴以「世代共學」為主軸,帶領 9 支 70 名在地青少 年進入社區提供長輩服務,同時,大高雄青年圓夢計 畫 106 年補助培力 8 組青年團隊、86 名青少年將夢想 付諸行動。為呈現青少年社區服務及開展公益活動成 果,於 106 年 11 月 12 日在草衙道草衙劇場辦理成果 分享會,透過「靜態成果展」及「成果分享會」,展現 各團隊參與社會服務、夢想實踐的成長與感動,分享 給在場與會者,共有 150 多名青少年與社區長輩參與
,分享彼此的故事。
(四)建立友善兒少司法環境
因應家事事件法施行,除於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家事聯合服務中心設置社政服務站外,106 年度補助 團體新增「親職諮詢站」,辦理家事事件中未成年子女 陪同親子會面、親職教育課程及離異父母親職諮詢等 服務,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1,219 人次。
二、婦女福利
(一)辦理婦女福利與性別平等宣導活動 1.辦理婦女增能培力方案
因應弱勢婦女需求,針對單親、中低收入戶及身心 障礙家庭等中高齡弱勢婦女,以「婦女增能」為出 發點,透過婦女經濟方案多元學習,協助團體或社 區及婦女個人創業,辦理婦女經濟培力方案。106 年 7-12 月提供創業相關培力課程共 53 場次。並辦 理「女力好物-『女力經濟假日市集』成果展攤」
共 13 場次,輔導非營利團體及婦女設攤,展售婦女 好手藝、農特產品與鬆筋服務等。另擴大辦理「女 力經濟假日市集」,吸引上千位市民到場支持公益。
2.辦理「2017 國際女孩日在高雄」活動
以「主動出擊‧支持女孩多元發展」為主題,從興 趣、學科、領域等不同層面,看見女孩的多元性發 展,期透過女孩的學習成長經驗呼籲社會重視女孩 的自主發展權益,也讓年輕女性突破性別框架,勇 敢追求自己的興趣與夢想,以創造自由發展的友善 環境。辦理校園宣導講座 2 場次,計 119 人參與、
及拍攝宣導短片,於臉書粉絲頁、社會局官網宣傳
,瀏覽人次超過 12,000 人次。
(二)培力新住民領導人才
辦理新住民團體領袖增能培力~社區新學習系列課程
,提供組織經營及社區服務方案規劃等系列課程,培 力新住民領袖人才,促進社會參與並為新住民權益發 聲。共 14 個新住民團體參與,由領導人或其核心團隊 成員參加,透過輔導培力後,繼而順利申請中央及本 局補助規劃辦理新住民社區服務行動方案共 6 案,計 服務 1,097 人。
(三)規劃擴大辦理坐月子到宅服務
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居住且設籍本市之新生兒家庭 可選擇不請領生育津貼,由受過專業訓練的坐月子到 宅服務員到府提供客製化服務,第一胎提供免費 80 小 時坐月子到宅服務(價值 2 萬元),第二胎提供免費 160 小時坐月子到宅服務(價值 4 萬元),第三胎提供免費 240 小時坐月子到宅服務(價值 6 萬元)。另推出包月 優惠,享有服務滿 240 小時打八折的優惠,提供民眾 平價可靠的坐月子服務。
三、家庭暴力防治
(一)執行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 畫
為協助研判本市受理之兒童或少年保護案件受虐情事 及傷害程度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及診斷評估與鑑定,
引入專家協助調查機制,以供案情研判之佐證,提升 兒童少年驗傷採證及醫療服務品質,健全兒少權益保 護制度。
(二)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
為協助本市受暴婦女自立生活之準備,透過提供個案 輔導、目睹兒少關懷扶助、團體輔導之培力課程及中 長期住宅服務措施等服務,增強婦女權能,達到就業
、累積財富及自立生活能力,106 年 7-12 月服務 376 案,提供居住規劃、就業協助、經濟扶助及法律扶助 等服務計 2,466 人次。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活動
1.推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觀念
至各級學校、社區及其他機構辦理多元化防治宣導
活動,106 年 7-12 月共辦理 206 場次、1 萬 8,828 人次參與。
2.暗夜守護 伴你同行~高雄市走過性侵害防治 20 年 活動
辦理特展,內容包括防治軌跡大事紀、防治實務工 具及網絡合作分工等,展出一個月(106 年 7 月 21 日至 8 月 20 日),使民眾瞭解性侵害防治的軌跡及 成果,共計 1,600 人次參與。
四、老人福利
(一)規劃區區有日照(托)服務
為充實本市社區式長期照顧資源,本局偕同衛生局、
原民會推動多元日間照顧服務,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已 設置 25 處日間照顧中心、33 處日間托老據點,共涵 蓋 38 個行政區,完成一區一日照(托)多元佈建。
(二)推動長照 2.0
配合長照服務法與長照十年計畫 2.0 於 106 年度起實 施,擴大納入服務對象,並提辦創新服務試辦計畫,
另配合相關子法立法、持續擴充服務能量、建置服務 據點。截至 106 年 12 月底重要成效如下:
1.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將社區長照資源分為 A 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 級複合型服務中心、C 級巷弄長照站,規劃交通車 提供定點定時巡迴接送。本局及衛生局盤點各區長 照 服 務 能 量 , 截 至 106 年 12 月 底 共 計 佈 建 7A-17B-38C,分別設置於鳳山區(1A-4B-9C)、茂 林區(1B-2C)、苓雅區(1A-3B-6C)、左營區(
2A-4B-9C)、仁武區(1A-2B-4C)、茄萣區(1A-1B-1C
)及內門區(1A-1B-5C)及那瑪夏區(1B-2C)辦 理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2.宣導本市長照 2.0 政策
為促使市民瞭解長照 2.0 服務內容,於本局網頁設 置長照 2.0 專區,106 年 7-12 月對於社區關懷據 點及各項聯繫會議、身障及老人團體辦理 25 場宣 導活動。另刊登平面媒體版面、公車車體廣告、張 貼海報及布條懸掛、戶外電視牆、市府宣傳管道等 各項宣傳方式,以利市民能透過不同管道得知長照 2.0 的服務內涵及申請管道。
3.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經費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 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107 年度經核 定補助 16 案,補助金額 5,353 萬 5,000 元。
(2)「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 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直轄市、縣(市) 政府社會福利機構、老人文康中心耐震補強及 整建計畫」補助,中央核定 107 年補助 2 案,
分別為左營區老人活動中心 300 萬元及林園區 長青文康活動中心 39 萬 8,000 元,合計補助 339 萬 8,000 元。
(三)辦理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配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試辦「社區整體照顧-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方案」,已輔導 6 處日間照顧服務 單位辦理。
(四)增設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106 年 12 月底全市計 230 處據點,提供老人可近性之 關懷訪視、問安諮詢、餐食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等預
防照護服務。
(五)辦理多元健康促進服務計畫
為提升生活輔導員服務職能,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 125 小時,截至 106 年 12 月底辦理 2 場訓練,共計 65 人 參與課程訓練並完訓。並引進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 師等專業人員,進入 36 個據點,評估據點長輩需求,
設計專屬活動教案,提升健康促進服務效益。
(六)擴增富民長青中心功能,建構祖孫共樂環境
因應高齡社會人口快速老化之挑戰,本局以強化左營 區富民長青中心原有多元老人福利服務為目標,挹注 資源提升各項服務之量能,以滿足高齡者對健康照顧
、社區參與、生活支持網絡、長青人力運用、運動休 閒等多元需求,使長輩能健康老化、安心老化、成功 老化。且考量富民長青中心為重要社會福利推動據點
,於中心 2 樓設置老人文康活動空間暨育兒資源中心
,並於 106 年 11 月 8 日開幕啟用,共同營造老幼共 同學習與互相照顧的活動場域,促進「祖孫共融」與
「代間互動」,增進世代情感凝聚,篤實貫穿老年至 幼兒的全生命照顧。
五、身心障礙福利
(一)新增身心障礙服務據點 3 處
為達身心障礙者服務據點區域平衡,分別輔導民間團 體於旗山區增設 1 處「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據點」, 另於橋頭區、岡山區各開辦 1 處「家庭托顧」,提供 近便性服務。
(二)調整活化本局無障礙之家空間功能
本局無障礙之家地下室及一樓等部分空間功能調整
活化,新增體適能室、福利諮詢台、多功能活動空間 等,增進身心障礙者的身心健康。
(三)規劃設置全日型住宿生活照顧機構
運用岡山榮家空間興建無障礙之家北區分院,預計可 服務 120 人(含全日住宿照顧 105 人、嚴重情緒行為 輔導專區 10 人及機構臨短托或緊急安置 5 人),興建 期程為 106 年至 109 年 6 月,業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辦 理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六、社會救助及災害救助
(一)國民年金給付請領條件之業務宣導
1.國民年金保險於 97 年 10 月開辦,107 年將屆滿 10 年,鑒於國民年金法規定繳款期限加 10 年,如超過 該期限將不得補繳,被保險人如有未於 10 年內補繳
,影響期權益甚劇,故自 106 年起辦理各項措施加 強宣傳,以提升本市國民年金保險繳費率。
2.針對國民年金 10 年逾期不得補繳之相關措施,以宣 導單張、捷運燈箱廣告、電台廣播、公車廣告、結 合大型活動及社區活動等方式加強宣導,另請各區 服務員加強訪視說明,並針對經濟弱勢民眾鼓勵以 分期款方式繳交欠費,以舒緩繳費壓力。
(二)辦理「伴你同行-街友就業扶助試辦計畫」
為鼓勵並協助有就業意願,但其能力尚不足以進入職 場之街友,特視其個別能力安排社區服務(清掃公園
、街道等環境維護工作)、或協助街友中心、或本局其 他單位內部環境打掃、菜園栽種管理、資料處理或其 他庶務性工作等,並提供就業扶助服務費,透過持續 勞動培養工作意願及生活常規,簡單的工作經驗及扶
助費提升街友對未來再就業的自信心,並協助其重返 就業市場及輔導回歸社會生活自立。106 年 7-12 月共 有 14 人參與計畫。
七、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
(一)持續推動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
為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106 年度申請衛生福利部 補助支給社工人員執業風險工作補助費,共計 278 人 獲補助。針對本局暨所屬之職場安全,定期檢視及購 買設施設備,另協助民間單位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購 買設施設備。
(二)培力非營利組織-社福團體知能
106 年 10 月起持續委託辦理「提升在地社福機構團 體福利服務品質暨數位資訊培力方案」,第二期計畫 以「NPO 組織數位知能」、「NPO 組織數位行銷」、「多 元募資系統導入」、「CRM 顧客關係管理」等四大主題
,截至 12 月底共辦理 1 場說明會、5 場培力講座、3 場實作課程。
(三)鼓勵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
為鼓勵更多高齡者就近、在地參與志願服務,貢獻個 人所長,以充實在地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能量,提 升社區長輩相互關懷及社區凝聚,及協助各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主管、承辦與志工督導 發展友善高齡志工服務環境及激發樂齡志工創新服 務,106 年度特規劃辦理推展高齡者參與志願服相關 措施,包含「輔導民間單位成立高齡志工隊」、「招募 專長高齡志工投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志工教 育訓練及培力」等。高齡志工計服務 2,928 小時,提
供服務約 1,739 人次,196 位高齡志工申領紀錄冊;
成功媒合 15 場次的專長樂齡志工服務;147 名志工 幹部參與學習友善高齡服務培力課程。
八、人民團體與社區發展 (一)促進人民團體組織發展
為增進社團領導及會務人員知能,辦理「人民團體會 務人員研習」,健全組織功能,強化會務推展。
(二)在地多元師資培力與社區經驗協力
為厚植社區發展工作與福利照顧人力資本,帶動起步 型社區發展,透過「在欉紅多元福利照顧師資團隊」
,針對有意推動社區各項福利工作之社區,媒合師資 團隊前往授課及經驗傳遞,減少社區單打獨鬥的困境
。
(三)開發社區福利據點
積極培力並輔導社區發展協會開辦社區福利據點方案
,藉由辦理社區團隊整備暨老人關懷初辦準備,增強 社區能量,鼓勵推動社會福利服務方案。
九、公私協力
(一)積極結盟民間資源
由本局各單位主動結合民間慈善團體各類資源,用於 本市弱勢民眾濟助、兒少保護方案、新住民婦女人力 教育及產業發展等,106 年 7-12 月結盟財力、物力共 計 4,675 萬 1,778 元。
(二)辦理弱勢家庭食物券服務方案
針對本市弱勢家庭,經社工員評估有受助需求且對改 善家庭生活有積極動力之家戶,每戶每月提供最高
1,500 元食物券或物資,並鼓勵案家參與社區(志願
)服務,106 年 7-12 月累計服務達 1,155 戶,投入食 物券金額計 163 萬 300 元、白米 2,320 公斤。
十、持續運用活化公有空間提供各項福利服務
(一)本局及附屬機關運用公有空間辦理或規劃老人、身心 障礙、兒少、婦女、新住民、社會救助、保護性業務 等各項福利服務及設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已運用 99 處公有空間設置 116 處福利服 務據點。
(二)因應社會福利需求,已規劃運用其他 11 處公有空間設 置 11 處福利服務據點。
肆、重點業務報告
一、兒童少年福利
至 106 年 12 月底,本市未滿 12 歲兒童計有 26 萬 3,685 人,佔全市總人口 9.5%,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 之少年有 16 萬 6,004 人,佔 5.98%,本局依據「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 條例」等法規,提供托育服務、兒童少年保護及輔導 工作、貧苦失依及不幸兒童少年照顧、弱勢兒少社區 照顧、經濟扶助、醫療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 及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一)生育、育兒補助及服務
1.本市為支持及服務家庭育兒,迎接新生命的誕生,
辦理生育津貼,補助第 1、2 名每名 6,000 元(或選 擇坐月子到宅服務,價值 1 萬 2,000 元),第 3 名以 上每名 4 萬 6,000 元。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9,914 人、1 億 1,968 萬 4,000 元。另提供第 3 名以上子 女 1 歲前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659 元,
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676 人、415 萬 5,623 元。
2.為傳達市府對於新生兒家庭體貼,於家長辦理新生 兒戶籍登記時,即致贈育兒袋,包含育兒資源手冊
、免費參觀動物園票券、育兒禮物等,106 年 7-12 月計發放 11,905 份。
3.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對於父或母一方 因照顧未滿 2 歲幼兒致無法就業者,依家庭經濟條 件每月補助 2,500 元至 5,000 元,以支持家庭生養
,106 年 7-12 月底計補助 11 萬 701 人次、2 億 8,073 萬 6,584 元。
4.新設左營富民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優質育兒資源及遊
戲空間,減輕家長育兒壓力,並結合富民長青中心及 社區鄰里辦理祖孫樂齡服務及隔代教養支持方案,增 加老幼間互動機會,達到世代傳承的目的。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已設置 18 處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嬰幼 兒遊戲空間、親子活動、親職教育及育兒諮詢等服 務,協助支持家庭育兒,減輕育兒負擔,並結合本 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孕媽咪資源中心等,設置 13 處育兒資源站,提供幼兒遊玩空間、多項 0 至 6 歲 幼童之玩具及圖書、托育資源諮詢等服務。另為縮 短育兒資源城鄉差距,更於大旗山 9 區及大岡山(
含沿海地區)11 區設置育兒資源車「青瘋俠 1 號」
及「草莓妹 1 號」進行定點定時或接受社區預約育 兒巡迴服務,提供育兒家庭專業完整的托育服務資 源。
5.為方便市民快速搜尋本市育兒資源,運用行動應用 程式(APP)的概念,設置「雄愛生囝仔‧FUN 心育 兒資源網」(http://childcare.kcg.gov.tw),讓民 眾快速、清楚地找出想要蒐尋的資訊及服務內容。
另為讓育兒家庭熟悉及運用相關資源,設立托育服 務單一窗口諮詢服務專線 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
),提供托育諮詢服務(如找尋托育人員、托嬰中心
、申請補助等),讓市民方便諮詢。
6.為提升父母親職知能,強化家庭照顧功能,補助辦 理「0~2 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 活安全」、「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 項主題課程
(每個主題 3 小時),106 年 7-12 月共計辦理 47 場 次、2,848 人次參與;並成立 0 至 2 歲兒童親職教 育臉書粉絲團,運用社群網站推廣育兒親職教育。
(二)兒童托育服務
1.設置公共托嬰中心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 庭平價、優質、示範性托育服務,整修低度運用之 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並委託民間機構經 營管理。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已於三民(2 處)、鳳 山(2 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港、新興
、岡山、鼓山、林園、前金、路竹、旗山及楠梓等 區成立 17 處,可收托 0-未滿 2 歲幼兒 750 名,提 供幼兒托育、保健、生活照顧等服務。爭取衛生福 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107 年度經 核定補助 14 案,補助金額 2,100 萬元。
2.為保障托嬰中心收托兒童安全,依法輔導本市立案 托嬰中心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補助托嬰 中心兒童保險費(一般身分補助 3 分之 1;特殊身 分全額補助)。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補助計 1,843 人
、70 萬 4,421 元。
3.辦理「托嬰中心訪視輔導暨專業人員研習訓練」,依 據收托動態、環境設施、照護行為等指標對全市立 案托嬰中心進行全面訪視,並對新立案、訪視結果 欠佳之托育機構,強化密集性訪視及後續輔導事宜
,106 年 7-12 月完成 124 家次托嬰中心訪視輔導、
家長電話訪談,辦理托嬰中心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 程。
4.聯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執行托嬰中心公 共安全聯合稽查。106 年 7-12 月共稽查及輔導 63 家次托嬰中心。
5.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委託民間團體及 大專院校承辦本市 6 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之托育人員 計 4,723 人(含親屬托育人員 2,001 人)。並辦理就 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針對育有未滿 2 歲幼 兒之家庭依其家庭經濟狀況及托育人員資格,每月 補助 2,000 元至 5,000 元。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7,055 人、8,471 萬 4,008 元。
6.因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 育人員資格,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06 年 7-12 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 費班 8 班,本局委託民間單位開設自費班 26 班,合 計開設 34 班,結訓人員共 1,470 名。
7.全國首創「支持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協助因夜 間(輪班)工作將未滿 6 歲之子女送托居家托育人 員照顧之父母,藉由補助夜間托育費用,提升居家 托育人員(保母)收托意願,使夜間工作者能安心 就業,除「托育費用補助」每月 3,000 元外,再加 碼每月最高補助 2,000 元。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277 人次。
(三)重視兒童安全
於 18 處育兒資源中心設立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或體 驗區,提供嬰幼兒居家安全體驗示範,由專業人員協 助依據「居家安全檢核表」,提供居家安全檢測服務 與諮詢、指導改善方式、學習事故預防及因應策略,
給孩子更安全的成長空間,106 年 7-12 月提供諮詢服 務 3,642 人次及活動參與 8,080 人次。
(四)辦理失依及受保護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
1.為建立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適宜 居住環境,以提供生活照顧及適當醫療照護,本市 設有 15 家公、私立安置教養機構,並與 6 所身心障 礙教養機構、外縣市 23 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衛 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及南區兒童之家 簽約委託辦理安置服務。106 年 7-12 月業務執行概 況如下:
(1)安置人數:提供兒童少年安置服務計 458 人、2,291 人次。
(2)定期半年召開機構聯繫會議:建立地方政府與各 機構溝通協調及提供主管機關宣導業務平台,藉 由規劃分享主題邀請機構人員分享,以增加機構 相互間的服務分享及經營管理經驗交流。
2.本局委辦北區家扶中心、南區家扶中心、世展南區辦 事處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業務,以及自辦親屬寄養服 務,106 年 7-12 月業務執行概況如下:
(1)寄養人數:委託寄養共 276 人、計 1,244 人次;
自辦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共 46 人、計 247 人次。
(2)召開 106 年第 2 次及第 3 次新進寄養家庭審查會
,106 年 7 月 26 日及 8 月 8 日審查結果分別各計 7 戶,共計 14 戶通過審查。
(3)進行寄養家庭 106 年第 2 季至第 4 季寄養查核,
共計查核 24 戶。
(4)召開 106 年寄養家庭年度審查會,於 106 年 9 月 25 日共審查 181 戶,計 164 戶審查通過合格。
(5)辦理 106 年度寄養家庭授證暨表揚活動,106 年 11 月 6 日召開寄養家庭授證暨表揚典禮記者會,
計 30 人與會,106 年 11 月 18 日舉辦寄養家庭授
證暨表揚典禮,計 393 人次與會
3.補助寄養、委託收容於安置機構之兒童及少年,其 監護人無力負擔之健保費,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507 人次,補助金額 34 萬 607 元。
(五)弱勢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
1. 委託或輔導民間團體辦理 20 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 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106 年 7-12 月計服務兒童及 少年 1,070 人,辦理關懷訪視、課後照顧、團體課 程、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及資源媒合等,計服務 11 萬 1,427 人次。
2. 普設 55 處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據點,辦理課 後生活照顧及相關服務,減輕弱勢家庭照顧壓力,
106 年 7-12 月服務 825 名弱勢兒童及少年。
3. 針對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六龜區等 4 個偏 遠地區兒少中心之社工員召開聯繫會報,提升工作 人員專業知能並增進服務品質。
(六)經濟扶助及醫療補助
1. 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協助 遭遇變故之高風險家庭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 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少年受 虐情事發生,補助弱勢家庭未滿 18 歲子女每人每月 3,000 元,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753 人、879 萬 6,306 元。
2. 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福利服務
辦理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6 年 7-12 月計 補助 19,266 人、2 億 3,616 萬 6,900 元。
3.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 生活津貼、子女托育津貼及傷病醫療補助等,協助
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 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106 年 7-12 月計核發 緊急生活扶助計 190 人、397 萬 911 元;子女生活 津貼補助 598 人、654 萬 3,419 元;子女托育津貼補 助 31 人、17 萬 6,688 元。
4.辦理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協助本市列冊中低收 入戶生活陷入困境、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 少年,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85 人、103 萬 1,947 元
。
5.為使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維護其 就醫權益,針對弱勢兒童少年補助相關醫療費用及 協助繳納符合補助資格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健保費
,106 年 7-12 月補助 46 人、53 萬 1,215 元。
(七)兒童少年保護業務
1.以本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及綜合社會福利 服務中心為據點,配置專業社工員分區專責,結合 24 小時保護專線,提供兒童少年保護個案立即性的 危機處遇及相關協助,106 年 7-12 月計受理兒童少 年保護個案舉報 2,330 案、開案 271 案,提供關懷 訪視輔導或諮詢服務。
2.為加強本市兒少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同仁專業知能,
邀請實務專家就兒少保護相關議題講授,並召開個 案研討會及業務聯繫會議,針對個案處遇困境及方 向,提供訓練與諮詢指導,106 年 7-12 月共召開 4 次討論會議。
3.對於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之父母 或監護人施予親職教育輔導,委由民間團體辦理,
106 年 7-12 月計新開立 58 人、522 小時,輔導服務
2,196 人次。
4.辦理兒少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方案,分區結合 5 個 民間團體提供關懷訪視、經濟扶助、就醫就學協助 等服務,106 年 7-12 月計開案服務 382 案。
5.針對本市警政、教育、民政等網絡單位及社區民眾 宣導「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之評估與通報」及「
社區中危機家庭的辨識與協助」等議題,加強網絡 人員及社區民眾對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案件之敏 感度,另印製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宣導簡介,於 相關活動中加強宣導,106 年 7-12 月共辦理宣導 52 場次。
6.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
協助國中畢業或年滿 15 歲以上,結束安置或經評 估不宜返家,及社區中因原生家庭失功能而需獨立 自立生活之少年,提供短期住宿、安定住所、適切 且即時之心理、就學、經濟、生活適應等服務,106 年 7-12 月追輔服務 56 名自立少年,電訪 103 人次
、面訪 264 人次,提供生活補助、租屋補助及學雜 費補助共 143 人次。另提供 10 名少年入住自立生 活宿舍。
7.辦理弱勢兒少餐食計畫,提供本市特殊境遇及弱勢 家庭兒少個案,於寒暑假期間亦能獲取可溫飽的餐 食,結合本市超商及連鎖便當專賣店共 841 個兌換 點提供服務,經社工評估的兒童少年持券可至居住 處所附近便利超商、連鎖便當店換取便當、組合餐 點、麵包、飯糰等餐食補充之服務,106 年度暑假 期間受惠兒少計有 1,894 人次,自 98 年開辦迄今累 計服務 2 萬 8,456 人次。
8.辦理「生命轉彎、傳愛達人」關懷陪伴服務方案,招 募社會善心人士長期陪伴安置機構中的兒童少年,提 供家庭的溫暖。
9.辦理「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戶政 機關逕為出生登記者、戶政機關逕遷戶籍至戶政事 務所者、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者、未納全民健保逾 一年者、國小新生未依規定入學者、矯正機關收容 人子女、父或母未滿 20 歲者之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 家戶進行關懷訪視,並視案家需求適時媒合福利資 源予以協助,以預防兒少受不當照顧及虐待事件發 生,106 年 7-12 月計訪視 158 名 6 歲以下弱勢兒童
。
10.本局與本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共同辦理「港都聯合 助學」方案,透過結合慈善團體、企業及善心個人 捐贈每學期 5,000 元或 1 萬元助學金方式,106 年 7-12 月提供 264 位清寒學生助學金,共計 243 萬 5,000 元。
(八)監護權訪視及收出養服務
1.輔導本市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提升收出養媒合服務 品質,102 年率先於南部地區設置「高雄市兒童及 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設置諮詢專線 349-7885
,提供民眾單一諮詢服務窗口及公開資訊交流平台
,除凝聚收出養專業團體間服務共識與維護服務品 質外,也讓合法且正確之收出養資訊皆能即時提供 給有需求的民眾,讓兒少權益能獲得更好的保障。
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2 萬 467 人次。
2.受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訪視調查案件」,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6 年 7-12 月計 830 件;辦
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訪視調查業務」,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6 年 7-12 月計 99 件。
(九)因應家事事件法施行,本局於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家事聯合服務中心設置社政服務站,提供未成年子 女出庭前準備、陪同出庭服務及相關社會福利諮詢服 務,讓有需求之民眾可就近取得相關服務,以建立友 善兒少司法環境,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1,216 人次。
另新增「親職諮詢站」,提供未成年子女陪同親子會面
、親職教育課程及離異父母親職諮詢等服務,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1,219 人次。
(十)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業務
1.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情事 依法處分,106 年 7-12 月計罰鍰 7 件、金額計 15 萬 8,000 元;強制性親職教育計開立 58 案、522 小 時,輔導服務 2,196 人次。
2.對經警方查獲未滿 18 歲有遭受性剝削之兒童少年
,派員陪同偵訊,106 年 7-12 月共計 66 人。
3.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針對交付家長、經法院裁定 安置期滿之個案,進行追蹤訪視輔導,106 年 7-12 月共計追蹤輔導 154 人、1,654 人次(電訪 1,150 人 次、面談 137 人次、訪視 334 人次、通訊軟體聯絡 25 人次、其他 8 人次)。
4.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106 年 7-12 月安排輔導教育共計 42 人。
5.參與市府聯合稽查每週 1-2 次,106 年 7-12 月計稽 查 43 次。並每 3 個月參與地檢署「兒少性交易防制 執行小組」、「加強婦幼保護」執行會報。
(十一)提供 0 至 6 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1.設置 4 個通報中心及 6 個個案管理中心,受理通報 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106 年 7-12 月受理新增 通報個案 1,121 件,截至 106 年 12 月底仍持續服務 計 3,376 人、16,184 人次。
2.設立 14 處公設民營早療服務據點,辦理發展遲緩兒 童日間托育服務,截至 106 年 12 月底仍收托 209 人
、服務 1,281 人次,時段療育訓練 291 人、服務 7,060 人次。6 月底仍收托 216 人、服務 1,290 人次,時 段療育訓練 288 人、服務 6,453 人次。結合社區資 源辦理、親職講座、成長團體、親子活動、早療宣導 等活動,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1 萬 6,792 人次。
3.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兒童發展篩檢,106 年 7-12 月計 辦理 89 場次,篩檢幼童 1,170 人,發現疑似發展遲 緩個案並進行通報 129 人。
4.對於因經濟困窘、交通不便或家長照顧能力等因素未 能銜接療育資源之個案提供到宅服務,截至 106 年 12 月底仍持續服務 39 名幼童、2,621 人次。
5.辦理托嬰中心巡迴輔導服務,計輔導 8 家、17 名幼 兒、入中心輔導 61 次,服務 260 人次。居家托育服 務中心巡迴輔導,計輔導 1 區、1 名幼兒,入區輔 導 11 次、服務 33 人次。
6.受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申請,106 年 7-12 月計補助 3,005 人次、1,060 萬 777 元。
(十二)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
1.設立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提供 0-12 歲兒童遊戲空間
、親子圖書共讀之場域,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7 萬 5,891 人次。
2.為增進親子關係,結合學校、社團、社區資源及幼 兒園、社福中心等單位,106 年 7-12 月共計辦理 10 項,計 349 人次;並於 106 年 7-8 月辦理暑假活動 共計 12 項、238 人次參加。
3.設立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有 0-6 歲親子遊戲室
、兒童科學遊戲室、萬象屋、親子共讀室、康樂室
、青少年圖書室、閱覽室等兒童及青少年休閒成長 空間,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9 萬 1,491 人次;另為 提供兒少多元學習成長,增進親子關係,辦理兒童
、青少年及親子等活動,106 年 7-12 月計 214 場次
、2 萬 7,686 人次參與。
(十三)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
1.本局結合教育局、衛生局及相關公私立部門機構整 合成立「幸福 885(幫幫我)」關懷小組,就未成年 懷孕少女相關權益、個案輔導及後續處遇等議題進 行宣導,提供相關性教育資訊及未成年懷孕少女適 切的服務,並召開「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網絡會議
」。
2.結合本局各社福中心、家防中心、民間單位提供有 未成年懷孕問題之個案個別化服務,106 年 7-12 月共計服務 104 人;並結合民間單位設置未成年懷 孕服務專線及求助網站,提供未成年懷孕者之諮詢 服務窗口,計提供諮詢服務 270 人次。
(十四)青少年社會參與服務
1.辦理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第 4 屆 少年代表培力,於 9 月辦理補選,公開遴選出 29 名 少年代表及 7 名青年代表第 4 屆第 2 學年代表,並 於 106 年 11 月 27 日列席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促進委員會;另辦理兒少代表培訓與輔導,
培訓內容包括兒少法之精神與內涵、社會事件的理 性思維等,指導兒少代表進行議題的聚焦,並建立 共同願景,藉以提升公民意識及社會參與之能力,
落實青少年「表意權」與「社會參與權」。106 年 7-12 月共辦理 16 場次、270 人次參與。
2.辦理「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支持青少年勇於實踐 夢想,鼓勵青少年提案申請,促使青少年將夢想具 體化且發揮公益及關懷精神,創造社會正面影響力
,106 年共受理 18 件,評審通過 9 案,協助 29 位 青少年圓夢,補助 36 萬 1000 元。106 年 7-12 月共 辦理 46 場次展演、營隊及課程等活動,受惠人次達 10,732 人次。
3.辦理「高雄市 2017 青年與社區共同參與行動計畫」
鼓勵青少年關心和參與在地事務及社區發展,以世 代共學為主軸,培力青少年發揮創意及專長於暑假 期間辦理世代間交流、長輩健康促進、樂齡生活及 影像紀錄等服務方案,106 年 7-12 月共培力 9 支青 少年團隊 70 名青少年出隊參與社區服務,共服務 55 場次,12,973 人次。
(十五)青少年休閒活動
1.委託民間經營五甲青少年中心,提供青少年撞球、
桌球、圖書閱覽、K 書等空間服務。並每週定期辦 理休閒社團活動、學習指導活動,並提供諮詢、輔 導與外展服務,107 年 7-12 月服務 1 萬 8,601 人次
,期待優質的空間設置及方案推動,促進本市青少 年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展現優勢與價值。
2.設置高雄市探索體驗學園,運用包括巨人梯、蔓藤
路、獨木橋、砲彈穿越及攀岩等探索設施供青少年 探索體驗,以符合少年冒險需求,及培養其學習重 視安全和團隊合作,協助特殊境遇或高關懷少年建 立踏入社會的信心及看見自己的優勢與價值,以訓 練青少年自立生活與社會適應能力,106 年 7-12 月 共計 1,584 人次受惠。
二、婦女福利
至 106 年 12 月底,本市女性人口計 140 萬 1,397 人,佔全市總人口數 50.47%。本局針對各層面婦女 不同需求,規劃各項福利措施,在一般婦女福利方面
,積極推動權益相關工作及鼓勵婦女知性成長,針對 單親、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研訂弱勢單親家庭 補助等扶助法規與福利措施,並結合單親團體推展支 持輔導措施,以展現對單親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者 之重視,重要措施如下:
(一)一般婦女福利服務
1.本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由本府相關局處、學者及 婦女團體代表組成,以三級議事機制運作下,分為 小組會議、組長會議及委員會議,規劃研議本市婦 女權益政策措施及議題。106 年 7-12 月召開小組會 議 1 次、組長會議 1 次及委員會議 2 次。
2.訂立「推展婦女福利及單親家庭補助原則」,補助本 市婦女團體辦理增進婦女權益方案,包括婦女社會 參與、性別平權及增進婦女權益活動,並鼓勵結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多元文化家 庭服務等議題,以加強培力在地婦女團體。
3.設置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館提供婦女福利服
務,106 年 7-12 月服務內容如下:
(1)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A.電話諮詢 3,323 人次、面談諮詢 1,659 人次,
並提供 89 位婦女 8,539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 機會。
B.設置女人家、圖書室、親子空間、韻律教室及 舞蹈教室等空間共計服務 7 萬 6,096 人次;另 辦理婦女自我成長與學習、女性影展、講座課 程共計辦理 48 場次、1,155 人次參與。
(2)婦女館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A.電話諮詢 1,265 人次,專線及面談諮詢 128 人 次,免費法律諮詢 23 人次,提供 55 位婦女、
4,458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
B.成立女性史料室,辦理性別議題讀書會、電影 導讀等相關座談,共計 67 場次、1,460 人次參 與。另館藏利用、諮詢、參觀等共計 2,857 人 次。
C.成立女人空間辦理婦女培力服務成長課程、動 靜態展等,共計 31 場次、2,418 人次參與,另 空間使用、參觀等共計 10,898 人次。
D.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婦女團體辦理性別議題講 座、主題活動、展覽及婦女培力課程等,共計 辦理 205 場次、4,610 人參與。
(3)開辦社區婦女大學
A.女性學習系列課程、規劃六大專題,為女性規 劃多元及符合婦女需求的課程,共辦理 37 班
、453 場次、10,034 人次參與。
B.辦理婦女組織經營系列課程,思考女性在公民
社會的角色,進而鼓勵其投入公共事務的參與
,共計 5 場次、124 人次參與。
C.辦理社區婦女大學巡迴說明會、講座及影展座 談、團體檢視等培力課程,共計 25 場次、491 人次參與。
D.辦理社區培力系列成長團體、增能成長團體及 行前幹部焦點團體討論,共計 34 場次、738 人次參與。
(4)辦理數位婦女創業班及婦女經濟培力方案
A.為增進婦女數位網拍技能,縮短婦女數位落差
,辦理電腦網拍班,107 年 7-12 月共計辦理 1 期、2 班、45 人報名參加,共計 16 場次、322 人次。
B.因應貧窮女性化問題,針對單親、中低收入戶 及身心障礙家庭等中高齡弱勢婦女,以「婦女 增能」為出發點,依婦女學習需求,協助團體 或社區及婦女個人創業,辦理婦女經濟培力方 案,截至 106 年 12 月底計有 11 個團體、62 名婦女加入本培力方案;106 年 7-12 月提供 創業相關培力課程計 53 場次、236 人。並辦 理「女力好物-『女力經濟假日市集』成果展 攤」13 場次,現場有輔導的非營利團體及婦 女共 171 人次至現場設攤,展售婦女好手藝、
手作農特產品與鬆筋服務等,吸引上千位市民 一起到場同樂也支持公益。
C.成立「好好逛幸福館」及好好逛粉絲專頁,充 分運用資通訊科技,透過網路平台以姐妹創業 故事行銷產品,吸引許多民眾留言,藉與消費
者交流心得,106 年 7-12 月底累計 12,138,341 人次瀏覽。
(二)推動性別主流化
1.106 年 10 月 19 日召開本府性別主流化工作小組會 議,針對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性別統計與性 別意識培力等辦理情形進行追蹤報告。
2.辦理「106 高雄地區_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社區宣導計畫」,結合民間團體資源,以自製性別平 等宣導影片-「希望的花朵」為主題,結合區公所及 社區資源辦理宣導講座,以淺顯易懂教材設計提高 民眾關注力,重視性別平等,共計辦理 24 場次、
1,115 人次參加。
(三)推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1.推出「坐月子到宅服務」友善婦女新措施,培訓坐 月子到宅服務員提供婦女產後身心照顧服務,包括 月子餐料理、簡易家務及婦嬰照顧。可自行選擇生 育津貼 6,000 元現金補助或免費 48 小時(價值 1 萬 2,000 元)坐月子到宅服務。106 年 7-12 月提供服 務情形如下:
(1)申請到宅服務共 406 人,電話諮詢服務計 2,510 人次。
(2)設置「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 台」計 2 處,提供孕媽咪從懷孕到產後坐月子期 間之照護與育兒親子教育,包括辦理父母成長課 程、親職成長教育團體、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
辦理 29 場次、1,283 人次參與。
(3)辦理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共 45 人參訓。
(4)結合市府衛生局及市立中醫醫院結盟合作「中醫
助好孕,健康坐月子」,發放 229 張社區回診卡
。
2.為鼓勵男性家長參與家庭照顧工作,提升男性參與 照顧意願與行動,印製「鼓勵男性參與照顧工作」
資源簡介共 4,000 份,發送至本市 18 處育兒資源中 心、5 處單親家庭服務據點、14 處社福中心與 5 處 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並結合本市各戶政事務所與 勞工局協助提供,俾利本市男性家長了解相關服務 資訊。
3.結合市府各局處共同推出友善懷孕婦女之貼心服 務措施;截至 106 年 12 月底於公共場所共設置 192 處哺(集)乳室、認證 25 家母嬰親善醫院、募集懷 孕婦女友善商家 40 家,並設置 961 格親善汽機車停 車位(公設 411 格,民設 550 格)。
(四)新住民家庭服務
1.本局分別於本市鳳山、岡山、旗山、苓雅及路竹區設 立 5 處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提供新住民家庭諮詢 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及各項支持性、聯誼性 活動等服務,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2 萬 7,098 人次
。另輔導民間團體設立 20 處社區服務據點,結合在 地社區文化特色,推展新住民輔導服務,以建構多 元文化相互融合之友善城市,106 年 7-12 月計服務 1 萬 4,966 人次。
2.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之家庭扶助計畫,
106 年 7-12 月補助子女生活津貼 138 人次;緊急生 活扶助 7 人次;子女托育津貼 19 人次,共計補助 164 人次、40 萬 3,525 元。
3.強化新住民技藝培力與延伸之實作服務,結合社區
資源單位深入社區從事美容美髮相關義務性服務活 動;另擔任多元文化講師走入社區分享多元文化,
以及輔導設立社區商店 4 家,讓新住民服務工作更 加融合社區活動,俾獲得社區民眾肯定,看見新住 民正向軟實力能量,106 年 7-12 月共計 2,148 人次 受益。
4.保留東南亞母國文化及傳承教育,辦理新住民家庭 聯誼、親子聯誼、成長團體及母語暨多元文化學習 課程等共 26 項家庭支持性方案,106 年 7-12 月計 2,988 人次受益。
5.規劃辦理節慶及歡迎會等活動,以促進同鄉姊妹情誼
,協助姊妹適應台灣社區生活之互助團體,提升本市 新住民社會參與,106 年 7-12 月辦理 22 場次、1,217 人次參與。
6.出版發行中越文對照版:結合民間團體發行「南國 一家親季刊」,內容包含發現高雄、心情故事、活動 報導、姊妹在高雄、友善家園及福利資訊等,106 年 7-12 月製作 2 期、發行 16,000 份。
7.持續推動「媽媽帶我看世界」多元繪本巡迴導讀計 畫,由路竹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培訓新住民擔任種 子師資、繪本導讀人員於本市沿海偏區推動多元繪 本巡迴導讀方案,強化新住民對服務方案規劃的認 同並重塑新住民女性自我形象,提升新住民輔導成 效,106 年 7-12 月計辦理 1 場培訓課程、26 人次參 訓,及巡迴導讀 21 場次,422 人次參與。
8.全國首創成立「新住民事務專案辦公室」
(1)新住民友善服務
A.本局設置單一窗口,招募志工和新住民通譯人
員提供多語化諮詢服務,並搭配市府 1999 高雄 萬事通免付費話務專線,提供 24 小時不間斷即 時便利友善措施。106 年 7-12 月共提供面談、
電話等諮詢輔導服務 106 人。
B.新住民行銷宣導:106 年度盤點本市新住民人 口數較高之行政區,推動「鄰里攜手 擁抱『新
』朋友」宣導措施,向 15 個行政區區公所承辦 人員、里長、鄰長及里幹事宣導本局新住民相 關業務與服務措施。俾當新住民遭逢困境時能 予主動協助、通報與轉介,106 年 7-12 月辦理 8 場次,計 224 人次參與。
(2)新住民人力資源及人才培力
A.建置本市新住民多元文化人才資料庫:為利各 界運用多元文化人才,於本局網站建立人才資 料庫,截至 106 年 12 月底,本市多元語言通譯 人才計 144 位、大專院校多國語言通譯師資計 20 位、多元文化宣導人才師資計 38 位、新住 民藝文表演團體 14 個及新住民教學料理師資 計 29 位。
B.通譯在職訓練:與警察局及衛生局跨局處攜手 合作辦理在職訓練。截至 106 年 12 月底,本市 已有 144 名通譯人員,有越南語、印尼語、泰 國語、柬埔寨語及英語、菲律賓語,其中有 6 位精通 3 種以上語言,適時提供外籍人士或新 住民所需通譯服務,以解決民生各項問題。
C.新住民領導人培力:辦理新住民團體領袖增能 培力~社區新學習系列課程,提供組織經營及社 區服務方案規劃等系列課程,培力新住民領袖
人才,促進社會參與並為新住民權益發聲。共 計 14 個新住民團體參與,25 位領導人或其核 心團隊成員參加,培訓 130 人次,並透過輔導 申請中央及本局補助規劃辦理新住民社區服務 行動方案,共 6 案,服務 2,870 人。
(3)推動本市新住民統計資料專區
結合相關局處於市府主計處統計服務資料網建置 高雄市新住民統計專區,於 106 年 4 月正式上線 發布。
(4)辦理「新住民孕產婦親子健康關懷」活動
與衛生局合作,於本市鳳山、路竹、旗山及三民 區辦理,106 年 7-12 月計辦理 4 場,共 120 人次 參與。
(五)弱勢單親家庭福利服務
1.辦理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6 年 7-12 月計 補助 19,266 人、2 億 3,616 萬 6,900 元。(與 P21 重複)
2.設置小港山明、左營翠華及鳳山向陽家園共 71 戶,
以優惠租金出租使用,協助解決單親及弱勢家庭居住 問題,截至 106 年 12 月底共出租 67 戶。
3.設置 5 處單親家庭服務據點,提供個案電訪、家訪
、會談輔導、福利諮詢服務及親職教育等服務活動
,106 年 7-12 月共計服務 8,906 人次。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為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本局結合社政、衛政、教 育、警政等跨局處資源建構本市家暴安全防護網,並 因應家庭型態變遷及兼顧不同族群需求,規劃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