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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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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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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04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招生宣導說明會

歡迎您的蒞臨與參與

(2)

說明內容

2

招生試務說明

集體/個別報名系統 使用說明

問題與回應

(3)

重要事項

凡參加104學年度申請入學招生之申請生,須先參加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辦之「10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10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及

「 10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錄取且報到者,不得再參加 本申請入學招生,報名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且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第一階段報到:正取生(或備取生遞補)報到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至104.5.12(二)12:00截止。

第二階段報到:104.5.12(二)13:00起至104.5.14(四)21:00止 , 共分8梯次統一時段,僅辦理備取生遞補報到及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作業。

(4)

招生重要日程

第二階段複試由各校自訂,請參閱簡章分則「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4

(5)

招生名額

73 所科技校院參加聯合招生。

917個系(組)、學程供選擇。

11,199個招生名額。

歡迎高中生踴躍報考

(6)

申請資格(1/2)

申請資格:

申請入學報名者,以下列學校之應屆畢業生、畢業生或於下列學校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 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 明書之同等學力學生為限。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普通類學生。

◎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修習綜合高中學程學生。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附設普通類學生。

◎本項前三款所列學校附設進修學校普通類學生。

◎上列所列學校附設藝術類學生。

◎符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 第23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者。

◎本國籍學生持有外國高級中學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屬實者。

◎大陸地區學歷之採認,依下列規定辦理:

臺灣地區人民或以就學許可目的以外身分在臺停留或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持有之大陸高級 中學學歷證件,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檢具經大陸公證處公證,財團法人海 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戶籍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之學歷證明文 件。前述辦理大陸地區學歷之採認應檢附文件,請參考「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4條第 1項第1款規定辦理。

6

請留意

四技申請入學 招 收 對 象 為

「 普 通 高 中 生」,若 貴 校有「職業類 科」的學生,

請輔導學生勿 逕行報名。

(7)

申請資格(2/2)

普 通 類

普通科、音樂實驗班、美術實驗班、舞蹈實驗班、體育實驗 班、數理資優班、國文資優班、英文資優班,共8個科班之 學生。

藝 術 類

海 外 學 校

美術科、音樂科、西樂科、國樂科、舞蹈科、戲劇科、劇樂 科、綜藝科、影劇科、客家戲科、表演藝術科、歌仔戲科、

時尚工藝科、國(京)劇科、傳統音樂科(戲曲音樂學系)、

民俗技藝學系、劇場藝術科、電影電視科、影視技術科、多 媒體動畫科、傳統戲劇科(國劇組)、傳統戲劇科(豫劇 組),共22個科(組)之學生。

雅加達臺灣學校、泗水臺灣學校、吉隆坡臺灣學校、胡志明 市臺灣學校、檳吉臺灣學校、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 子女學校、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8所海外學校申請生申請 資格,比照國內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相 關規定辦理。

(8)

申請校系(組)、學程數

1.申請生報名校系(組)、學程數最多以 5 個為限。

2.但各招生學校得限制,申請生僅能申請該校 1 個 系(組)、學程,請參閱簡章「招生學校區位及 是否僅限選填 1 系(組)、學程一覽表」。

3.申請生須自行檢查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 程之複試日期是否衝突。

4.各校第二階段複試日期彙整表,請參閱簡章附錄 三【申請生須親自到校面試之校系(組)、學程 計31校195個系(組)、學程】

8

(9)

第一階段報名程序

(10)

第一階段報名費

10

一 般申請生

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

30%

依申請生申請校系(組)、學程數而定,每 申請 1 個系(組)、學程報名費為新臺幣100 元,最多以 5 個校系(組)、學程為限。

1.經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免附證明,直接辦理個別報名或集體報名。

2.未經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1)集體報名者:由集體報名學校審核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審核通過者即免繳 費或減免30%。(留存證明文件影本備查)

(2)個別報名者:請先依一般申請生身分繳交報 名費,再向本委員會申請退費。

(11)

繳費方式及期間

1.學校集體繳費、個別報名繳費日期:

104.3.12(四)10:00∼104.3.18(三)24:00止

各金融機構跨行匯款限至104.3.17(二)15:30前完成

2.繳費方式如下:

至臺灣銀行 各分行繳款

至各金融機 構跨行匯款

實 體 / 網 路 ATM轉帳匯款

個人/學校 僅限個人

(12)

繳費注意事項

1.報名繳費帳號僅限繳費1次,繳費完成後,即不得 更改,請務必審慎考量欲申請之校系(組)、學 程後,再行繳費。

2. 已繳費,但未完成報名 之申請生(含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得申請退費(104.3.25前)。

3.申請生實際報名校系(組)、學程數,如 低於繳 費金額內,可報名校系(組)、學程或有其他 溢 繳報名費用之情事,均不辦理退費。

4.申請生繳費時 如因帳號、戶名或金額填寫錯誤 , 導致無法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繳費,將不受理補繳 費或報名。

5.繳費交易明細表或匯款收據請留存備查。

12

(13)

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104.3.12(四)10:00 ∼104.3.19(四)17:00止。

2.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為避免網路壅塞,

請儘早上網報名,逾期概不受理。(最後1日僅至17:00)

3.網路報名登錄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必須與大學入 學考試中心10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的號碼相同。

4.申請生所繳之報名費須1次繳足欲申請校系(組)、學程數之金額,不得分 次繳納,確認繳費入帳後再上網報名。

5.系統僅允許上網報名1次,經網路報名完成後,即不得上網更改或重新報名。

6.申請生基本資料有造字部分,請先以全形「*」代替,再填妥「造字申請表」

後,傳真至本委員會。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繳 費 上網登錄報名

※請留意※

四技申請入學招收對象為「普通高中生」,

若學生為「職業類科」,請勿逕行報名。

(14)

學校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14

考生資料建檔:

1.列印申請生報名資料,經申請生簽名確認,留存 1 年備查。

2.協助審查大考中心未登錄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生資格,於報名 作業系統中修正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請留存證明文件影本備查。

送出報名資料:

由學校承辦人員上本委員會網站「集體報名系統」,完成申請生報名資料輸 入作業,並確定送出(一經送出即不得更改)。

報名及繳費:

1.報名期間:104.3.12(四) 10:00 ∼ 104.3.18(三)17:00止。

2.請依本委員會網站「集體報名系統」所產生之報名繳費帳號完成繳費。

寄送資料:

104.3.19(四)17:00前,將(1)報名資料回覆表﹝必繳﹞、(2)集體報 名資料確認單﹝必繳﹞、(3)造字申請表、(4)通訊地址及姓名變更申 請單、(5)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申請生異動名冊等相關資料,以限時掛號 郵寄本委員會。

(15)

第一階段成績篩選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科目 權重 成績(級分)

(實得 加權成績級分 /最高加權成 國文 ×1.00

9

績級分)×100,如因加權平均成績 英文 ×2.50

10

相同,致使參加複試人數超出預計 數學 ×2.00

11

複試人數時,則該同分之申請生一 社會

--- 8

律取得參加複試之資格。 自然 ×1.00

7

國文級分 × 國文權重 + 英文級分 × 英文權重 + 數學級分 × 數學權重 + 社會級分 × 社會權重 + 自然級分 × 自然權重

×100 15 × 國文權重 +15 × 英文權重 +15 × 數學權重 +15 × 社會權重 +15 × 自然權重

9 × 1.00+10 × 2.50+11 × 2.00+ 8 × 0+ 7 × 1.00

× 100 = 64.62 15 × 1.00+15 × 2.50+15 × 2.00+15 × 0+15 × 1.00

篩選倍率由各科技校院自訂,最多為招生名額之5倍。

(成績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

(16)

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與複查

104.3.22∼104.3.25 中華電信

預約查詢 0203-03536

104.3.26∼104.3.27 中華電信

即時查詢 0911-536536

104.3.26

公告篩選結果 http://caac.jctv.

ntut.edu.tw

16

申請生對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如有疑義,可於104.3.27日前,向本委員會提出複查申請。

(17)

第二階段複試-

報名程序(1/6)

第二階段「複試」由各校辦理,辦理時間請詳閱簡章「貳、分則」各校系(組)、學程規定。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寄送資格審查應繳資料或繳交複試費(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 戶申請生減免30%)者,視同放棄參加複試資格,不得參加複試;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網路

(18)

第二階段複試-

複試費(2/6)

18

一般申請生

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

30%

收費標準依複試項目而訂:

一項800元;二項以上1,000元

(由各科技校院收取)

經本招生第一階段(含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免附證明,直接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欲參加第二階段複試者須郵寄資格審查資料 至各校(詳細繳交資料請參閱簡章第6頁)。

未經本招生第一階段(含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併同資 格審查資料寄交各科技校院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第二階段複試費:一項560元;二項以上700元

(19)

第二階段複試-

資格審查(3/6)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申請生,如欲參加第二階段複試 者,須依各校系(組)、學程規定截止期限及方式,

郵寄資格審查證明文件接受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須繳交:

A.學歷證件影本 B.歷年成績單正本

A、B資料提供各校資格審查之用,經審查不符者,

取消其申請入學資格,且不退還複試費。

C.符合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辦法之申請生繳交資料請參閱簡章第7頁。

3.詳細繳交資料請參閱簡章第6-7頁。

4.各校郵寄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日一覽表,請參閱簡章附

錄四。

(20)

第二階段複試-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4/6)

1.第二階段複試項目,僅書面審查資料辦理「書面審查電子 化作業」,所需書面審查資料皆以網路上傳為準,上傳資 料一經確認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 慎檢視上傳的資料後再進行確認。

2.書面審查資料上傳期限為自104年3月26日10:00起至各校 規定截止日止(上傳資料截止日請參閱簡章附錄四)。

3.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為避免網 路塞車,請儘早上網完成上傳作業。

4.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而致第二階段 複試項目之書面審查資料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

5.部分校系(組)、學程之審查資料除以網路方式上傳外,

另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至該校,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考生務必詳閱請參閱簡章分則各校規定。

20

(21)

第二階段複試-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5/6)

6.書面審查資料項目請依各校系(組)、學程要求,分項 製作成PDF格式檔案並逐一上傳,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 5MB為限(各個檔案不得壓縮),每1校系(組)、學程 所有審查項目之檔案大小總和,以10MB為限。

7.「必繳項目」為必要上傳項目;「選繳項目」為可選擇 上傳之項目,如因受限所有上傳檔案大小總和限制而無 法全部上傳時,請慎重選擇上傳選繳項目。

8.申請生上傳書面審查資料後,須於上傳截止日前 完成網 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 「確認」作業,完成確認後,書面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即產生 「書面審查資料上傳確認表」

,申請生應自行下載存檔。

9.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之操作手冊,可於資料上傳期間

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參考使用。

(22)

第二階段複試-

複試項目(6/6)

22

各校系(組)、學程複試項目

請參閱簡章分則「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複試項目由各招生學校自訂,可能包含: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3.術科測驗 4.筆試

5.英文能力測驗 6.中/英文面試

7.評量測驗 …等

(23)

錄取及公告

1.各校依申請生之甄試總成績高低決定最低錄取標準。

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缺額,亦不予錄 取。

2.甄試總成績相同時,則依各校系(組)、學程所訂

「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之規定,

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時,得增額錄取。)

3.複試項目中任何一項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4.甄試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各科技校院通知申請

生。

(24)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1/5)

第一階段報到

◆正取生報到規定:

1.本階段報到期限至104.5.12(二)12:00前截止。

2.正取生須於本階段規定期限內,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 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報到 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異議。

3.錄取多所校系(組)、學程時,最多限擇1校系(組)、

學程報到。

4.已辦理報到欲放棄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 原先報到校系

(組)、學程之錄取資格後,方可至另1校系(組)、學 程報到。

5. 辦 理 聲 明 放 棄 後 , 不 得 再 要 求 恢 復 已 聲 明 放 棄 校 系

(組)、學程之錄取報到資格。

24

(25)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2/5)

備取生報到規定:

1.獲錄取學校備取遞補通知之備取生,應依所錄取學校規 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 報到者,視為放棄備取遞補資格且不得異議。

2.若獲多所校系(組)、學程遞補資格時,最多限擇1校系

(組)、學程遞補報到。

3.已辦理報到欲放棄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該校系(組)、

學程之錄取資格,方可至另1校系(組)、學程報到。

4.辦理聲明放棄後, 不 得再要求恢復已聲明 放棄之校系

(組)、學程錄取報到資格。

5.備取生應密切注意各所錄取學校之遞補報到通知,與網

站公告之備取遞補名單及報到時間。

(26)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3/5)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規定:

1.本階段報到截止後,已完成所選擇1校系(組)、學程 辦理報到之錄取生,除 因須辦理科技校院之第二階段 其他校系(組)、學程 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各校規 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時間前,向已報到之校系

(組)、學程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否則不得聲明放棄 已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

2.欲辦理報到之正、備取生,報到前請慎重考慮,以免 影響錄取及入學權益。

26

(27)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4/5)

第二階段報到

本階段報到期限為104.5.12(二)13:00 ∼ 104.5.14(四)21:00止,

共分8梯次統一時段。依第一階段「備取生報到規定」、「聲明放棄 錄取資格規定」及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僅辦理備取生遞補 報到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梯次時間表

第1梯次: 104年5月12日(星期二) 13:00〜17:00 第2梯次: 104年5月12日(星期二) 18:00〜21:00 第3梯次: 104年5月13日(星期三) 8:00〜12:00 第4梯次: 104年5月13日(星期三) 13:00〜17:00 第5梯次: 104年5月13日(星期三) 18:00〜21:00 第6梯次: 104年5月14日(星期四) 8:00〜12:00 第7梯次: 104年5月14日(星期四) 13:00〜17:00 第8梯次: 104年5月14日(星期四) 18:00〜21:00

(28)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5/5)

1.獲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錄取之申請生報到規定:

獲104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分發錄取之申請生,欲辦理科技 校院四技申請入學招生錄取報到者,須於104年5月14日前,依104學 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規定,向分發 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之入學資格,並依 錄取之科技校院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本招生之報到。如經所報 到之科技校院發現違反此規定者,即由報到之科技校院取消申請生 於本招生該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申請生不得異議。

2.第二階段報到截止後,即結束本招生錄取報到作業,各校系(組)

、學程雖有缺額,亦不再辦理錄取報到或已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 格作業;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一律不得再參加104學年度之大學考 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招生委員會之招生。

3.申請生如未接獲通知或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各校,以免權益受損。

28

(29)

註冊入學注意事項

1.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應持符合入學資格之學歷(力)

證件正本,依各校規定之時間及方式辦理註冊手續。

若於註冊時,未能提出相關學歷(力)證明者,取消 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2.各科技校院如發現申請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取消其

錄取資格。

(30)

申訴處理

30

第一階段篩選 過程或結果有 疑義者,得備 妥相關資料於

104.3.27 前以限時掛號

(郵戳為憑)

向本委員會 提出申訴

第二階段複試 過程或結果有 疑義者,應於 各科技校院放 榜前,依各科 技校院申訴截 止日,以限時 掛號逕向各該

校提出申訴

(31)

簡章個別購買方式

簡章(含光碟)每本工本費新臺幣150元,郵(網)購須另自付包裹郵資。

販售日期:自103.12.17起至報名截止日。

網路購買

(自付郵資)

現場購買

上網登錄,透過 ATM 轉帳繳費或至金融金構臨櫃繳款 或匯款繳費

本會19個縣市代售服務學校(請至本會網站查詢)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市、

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雲林縣、

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

金門縣

(32)

申請入學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32

(33)

系統操作說明一:學校集體報名

四技申請入學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34)

作業流程

34

1.1學校及承辦人 設定

登入系統 並閱讀集體報名

系統注意事項

2.1 匯入及轉入 考生學測資料

2.2 列印

「申請校系組學程 資料調查表」交各

申請生填寫

2.3 依據回收之

「申請校系組學程 資料調查表」

編修申請生資料 2.4 列印

「申請校系組學程 資料核對表」交各

申請生核對簽名 2.5 依據回收之

「申請校系組學程 資料核對表」進行

錯誤修正 2.6 列印報表

交由各班收取 報名費用

2.7 確定 集體報名資料

3.1 產生繳款單 並繳費

3.2 列印 寄送委員會資料

限時掛號郵寄 報名資料

4.1 查詢繳費 及郵寄收件狀態 完成集體報名

(35)

首頁

1. 請依簡章集體購買系統 之帳號密碼登入。

2. 未曾使用簡章集體購買 系統之高中職校,請依 集體報名公函說明之帳 號密碼登入。

(36)

首次登入系統

36

(37)

系統流程說明

(38)

1.1學校及承辦人設定(1/2)

38

(39)

1.1學校及承辦人設定(2/2)

(40)

注意事項閱讀

40

(41)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1/7)

(42)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2/7)

42

step1:匯入考生資料:使用大考中心提供之系統

所轉出 的報名資料檔案匯入。

(43)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3/7)

step1:匯入考生資料:匯入結果

(44)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4/7)

44

step1:匯入考生資料:匯入結果

(45)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5/7)

step2:轉入考生資料

(46)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6/7)

46

step2:轉入考生資料

(47)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7/7)

step2:轉入考生資料:轉入訊息

(48)

2.2列印「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調查表」-

申請生填寫

48

(49)

2.3「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調查表」-

編修申請生資料

(50)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新增(1/2)

50

新增一筆申請生資料

(51)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新增(2/2)

(52)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修改(1/2)

52

修改申請生資料

(53)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修改(2/2)

(54)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刪除(1/2)

54

刪除一筆申請生資料

(55)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刪除(2/2)

(56)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資料匯出

56

(57)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資料匯入(1/2)

(58)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資料匯入(2/2)

58

資料錯誤

資 料 正 確

(59)

2.4列印「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1/3)

依學校所需勾選,

列印時是否顯示 家長簽名欄。

(60)

2.4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2/3)

60

(61)

2.4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3/3)

(62)

2.5「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

錯誤修正(1/3)

62

操作方式同

【2.3 依據回收之「申請校系

(組)、學程資料調查表」編

修申請生資料】

(63)

2.5編修申請生資料(2/3)

(64)

2.5刪除未申請校系(組)、學程申請生(3/3)

64

(65)

2.6列印報表交由各班收取報名費(1/5)

(66)

2.6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明細表(2/5)

66

(67)

2.6申請資料統計表(3/5)

(68)

2.6班級繳費明細表(4/5)

68

(69)

2.6班級資料明細表(5/5)

(70)

2.7確定集體報名資料

70

(71)

3.1繳費及郵寄-

產生繳款單(1/3)

(72)

3.1繳費及郵寄-

臺灣銀行繳款單(2/3)

72

(73)

3.1繳費及郵寄-

其他金融機構繳款資訊(3/3)

(74)

3.2列印寄送委員會資料(1/7)

完成網路報名並確定送出資料及繳款後,

應於 104年3月19日(星期四)17:00 前,

將以下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本委員會。

1.集體報名資料回復表(必繳)

2.集體報名資料確認單(必繳)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生異動名 冊、通訊地址及姓名變更清單、造字 申請單(無則免繳)

74

(75)

3.2信封封面(2/7)

(76)

3.2集體報名資料回覆表(必繳) (3/7)

76

(77)

3.2集體報名資料確認單(必繳) (4/7)

(78)

3.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生異動名冊(5/7)

78

(79)

3.2造字申請表(6/7)

(80)

3.2通訊地址及姓名變更申請單(7/7)

80

(81)

4.查詢(1/7)

(82)

4.查詢-

4.1繳費及郵寄收件狀態查詢(2/7)

82

(83)

4.查詢-

已繳費證明(3/7)

(84)

4.查詢-

繁星錄取生(4/7)

84

(85)

4.查詢-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查詢(5/7)

(86)

4.查詢-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6/7)

86

(87)

4.查詢-

錄取名單查詢(7/7)

(88)

系統操作說明二:個別報名

四技申請入學

88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89)

作業流程

報名繳費帳號

查 詢

繳費入帳查詢

(請先至銀行繳費)

個 別 報 名 (繳費入帳後)

必須登入報名系統,填寫並確定送出申請志願後,才算完成。

104.3.12(四)10:00 起至

104.3.18(三)24:00止

104.3.12(四)10:00 起至

104.3.19(四)17:00止 報名費須1次繳足欲申請校系(組)、學程之金額,不得分次繳納。

(90)

首頁

90

(91)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1/9)

(92)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自我審查表(2/9)

92

(93)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注意事項(3/9)

(94)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4/9)

94

(95)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身分認證(5/9)

(96)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查詢結果(6/9)

96

(97)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臺灣銀行專用(7/9)

(98)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下載繳費資訊(8/9)

98

(99)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低收入戶申請生(9/9)

(100)

繳費入帳查詢(1/4)

100

(101)

繳費入帳查詢-

身分認證(2/4)

(102)

繳費入帳查詢 -

查詢結果(3/4)

102

(103)

繳費入帳查詢-

查詢結果(4/4)

(104)

個別報名(1/16)

104

(105)

個別報名-

注意事項(2/16)

(106)

個別報名-

身分認證(3/16)

106

(107)

個別報名-

步驟1.確認個人資料/步驟2.更新聯絡資料(4/16)

(108)

個別報名-

步驟3.完成報名流程(5/16)

108

(109)

個別報名-

步驟3.1確認繳費帳號(6/16)

(110)

個別報名-

步驟3.2確認繳費狀態(7/16)

110

(111)

個別報名-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開始報名(8/16)

(112)

個別報名-

選填校系(組)、學程(9/16)

112

(113)

個別報名-

選填校系(組)、學程(10/16)

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 可選填5個校系(組)、學程

(114)

個別報名-

選填校系(組)、學程(11/16)

114

(115)

個別報名-

選填校系(組)、學程(12/16)

(116)

個別報名-

選填校系(組)、學程(13/16)

116

尚有2個校系(組)、

學程可選填,一經 確定送出後不得再 修改亦不於退費。

(117)

個別報名-

選填校系(組)、學程(14/16)

(118)

個別報名-

下載「申請生報名確認單」(15/16)

118

(119)

個別報名-

申請生報名確認單(16/16)

(120)

報名系統使用手冊

請至本委員會網站下載

網址:http://caac.jctv.ntut.edu.tw

120

(121)

聯絡方式

電話:02-2772-5333

傳真:02-2773-8881 02-2773-5633 網址: http://caac.jctv.ntut.edu.tw

電子郵件信箱:caac@ntut.edu.tw

(122)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04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122

招生宣導說明會

感謝您的聆聽與參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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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 海外期間之計算,係以 本簡章申請時間截止日 為計算基準日往前回溯 推算6年或8年。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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