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明道高級中學技能競賽獎學金辦法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明道高級中學技能競賽獎學金辦法"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教務處註冊組 P1

明道高級中學技能競賽獎學金辦法

90年09月訂定 99年01月13日修訂

宗旨

為獎勵綜合高中部各專門學程學生參加全國各區各類技能競賽,榮 獲優勝者,特頒發本獎學金,以資獎勉。

辦法

榮獲中部四縣市技能競賽

第1名者,頒發獎學金2000元,並記小功兩次;

第2名者,頒發獎學金1500元,並記小功兩次;

第3名者,頒發獎學金1200元,並記小功乙次、嘉獎兩次;

第4名者,頒發獎學金1000元,並記小功乙次、嘉獎乙次;

第5名者,頒發獎學金800元,並記小功乙次、嘉獎乙次;

第6名以後暨優勝入選者,頒發獎學金600元,並記小功乙次。

榮獲省或直轄市級技能競賽

第1名者,頒發獎學金10000元,並記大功乙次;

第2名者,頒發獎學金7000元,並記大功乙次;

第3名者,頒發獎學金6000元,並記小功兩次、嘉獎兩次;

第4名者,頒發獎學金5000元,並記小功兩次、嘉獎乙次;

第5名者,頒發獎學金4000元,並記小功兩次、嘉獎乙次;

第6~10名者,頒發獎學金3000元,並記小功兩次;

第11名以後暨優勝入選者,頒發獎學金2000元,並記小功兩次。

榮獲全國性技能競賽

第1名者,頒發獎學金15000元,並記大功乙次、小功兩次;

第2名者,頒發獎學金10000元,並記大功乙次、小功乙次;

第3名者,頒發獎學金8000元,並記大功乙次;

第4名者,頒發獎學金6000元,並記小功兩次、嘉獎兩次;

第5~10名者,頒發獎學金5000元,並記小功兩次、嘉獎兩次;

第11名以後暨優勝入選者,頒發獎學金4000元,並記小功兩次、嘉 獎乙次。

代表學校參賽而未獲獎者頒發獎學金3000元,並記小功兩次。

(2)

教務處註冊組 P2 全國學生技藝競賽獲金手獎者,若名次在第4名以後,比照第四名給 獎。

頒獎時均由學校製作表揚狀,各項比賽非屬個人之獎牌、獎杯呈 學校紀念者,由學校加發獎狀一禎。

團體得獎時,每位成員均行政敘獎,獎狀各一,但獎金均分。

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以一人為限,團體競賽時指導老師可酌增至 兩人(依訓練計畫提出者不在此限),得獎時,均辦理敘獎,但獎 金以一份為原則。

指導老師獎金比照學生,同一項競賽若有兩位以上學生得獎,則 比照較高名次學生之獎金。省或直轄市級以上之比賽,指導老師 之獎金得累加。指導老師之行政敘獎依據本校教職員工獎懲辦法 辦理。

未經學校核可推薦而自行參加之比賽,得獎時只辦理行政敘獎,

不發獎金。

本辦法由教務處註冊組彙整經「主管會報」審核後

實施,修正時亦同。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

天主教道明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道明高級中學、天主教明誠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

天主教道明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道明高級中學、天主教明誠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

a.「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之前身——「全國學生文學獎」乃 1980 年由明道中學暨明道 文藝雜誌社創辦人汪廣平先生所開辦,2012 年進入第 30 屆,為第一個專為學子量身 打造之全國性文學競賽,2013 年第

2008/06 第 38 屆技能競賽中區初賽 銅牌 2008/10 第 38 屆全國技能競賽 銀牌 2009/12 98 學年度商業類科技藝競賽 餐飲服務組 金手獎(第三名) 2010/10 第 41 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落選

4.校外蓄意邀集同學毆打同學或互毆,為首者予以留校察看或轉 換環境,其餘均處留校察看;如同夥無法分辨首從時,一律轉

7.有違反政府法令之行為(如民法、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性別平等法、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與毒品管制條例等) ,經政府警政

天主教道明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道明高級中學、天主教明誠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