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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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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0 日

壹、 前言

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疫情警戒 調降為二級期間,為確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 學校)之運動團隊於學校停課期間,返校參加運動團隊 訓練之學生選手及教練人員之健康,避免增加不必要的 群聚感染,爰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 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提供學校及主管機 關遵循,以降低疫情於學校發生機率與規模,以及社區 傳播風險。未來並將依疫情發展狀況,視需要持續更新 修正本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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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名詞解釋

一、 訓練人員:係指學生以外,參加學校運動團隊訓練相關 人員,如教練、防護員等。

二、 COVID-19 疑似病例:訓練人員或學生「『SARS-CoV-2 快 速抗原檢驗測試』含家用快篩試劑(以下稱抗原快篩)」

結果為陽性者。

參、 訓練條件

一、 學校適度開放校內運動團隊訓練之前提,須符合全程佩 戴口罩、固定人員(禁止跨校)、人數管制(室內 50 人、

室外 100 人上限)。

二、 學生返校訓練前,學校應完成參與訓練人員及學生造冊,

落實人數及健康管理,訂定完整訓練計畫、訓練場地及 器材清潔消毒計畫,並建立校內查檢機制。

三、 訓練人員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四、 對於未成年學生選手返校參加學校運動團隊之訓練,應 取得家長同意書,並告知家長相關訓練防疫措施及應注 意事項(包含風險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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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學校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布為有確診者足跡所涉及之高 風險區域之處置:應先全面暫停訓練,至學校完成環境 清潔及消毒,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重新展開 訓練。

六、 訓練人員或學生發生確診者,依本指引陸規定辦理。

七、 如有違反相關本管理指引或有其他防疫考量因素,由各 主管機關督導改善,視情況得命其隨時停止訓練。

八、 本指引重點防疫措施綜覽如附表 1。

肆、 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

一、 共通性規定:進入前量測體溫(額溫<37.5℃;耳溫<38

℃)、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維持社交安全距離,並 且配合酒精消毒、人數管制等配套措施,訓練人員全程 佩戴口罩(學校可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或面 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 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 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在自我查核與主管機關抽查之機制原則下,

適度開放學校運動團隊返校訓練。

二、 返校參與訓練人員健康管理

(一) 盤點預計返校參與訓練人員及學生名單,確實造冊,

並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時之追蹤處理機制,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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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員落實健康監測。

(二) 訓練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學校可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

如護目鏡或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 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 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 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三) 落實人員每日體溫量測、健康狀況監測及訓練期間身 體狀況紀錄。

(四) 學校運動團隊應指派專責人員,負責管理訓練人員及 學生健康監測事宜,確保所有訓練人員及學生落實健 康監測,並將所有訓練人員及學生每日體溫、健康監 測及訓練期間身體狀況紀錄,列冊管理。

(五) 人員應落實每日自我健康監測,若有出現發燒(額溫

≥37.5℃;耳溫≥38℃)、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

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COVID-19 症狀或符合「居家檢 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 管理」情形者,暫不得前往學校並主動通知學校專責 人員,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六) 人員 若 有發 燒 及 健 康 狀 況異 常 , 經 就 醫 評估 接 受 COVID-19 相關採檢者,應落實「COVID-19 採檢後應 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自採檢醫療院所返家後,應留 在家中,不可外出,等待檢驗結果:

1. 於未使用退燒藥之情況下,退燒超過 24 小時且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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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如:咳嗽、呼吸急促)緩解後,且檢驗結果為 陰性,始可返回學校。

2. 如檢驗結果為陽性,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 人員通知,遵守一人一室隔離並避免與其他同住者 接觸或使用相同衛浴設備,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 部衛生,若有就醫需求,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三、 人員於校內訓練期間衛生行為

(一) 加強人員防疫教育:參訓前應確保每位人員皆已接收 到防疫宣導訊息並已充分瞭解,並定期加強宣導及標 示提醒警語,及訂定落實防疫之監督機制。

(二) 進入校園時:學校入口處及訓練場所入口處,應提供 充足的清潔及消毒用設備(75%酒精或酒精性乾洗手 液等),以確保人員進入前應先進行手部清潔。

(三) 在校訓練期間:所有人員均應佩戴口罩,學校可視需 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或面罩。(註:運動中佩戴 口罩可能帶來一定風險,如有心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 敏體質者,應避免參加。)

(四) 訓練完畢後:立即清潔雙手,返家後立即盥洗更換服 裝。

(五) 不開放住宿:學校運動團隊訓練人員及學生不得自行 在校內或校外集中住宿。

(六) 飲食:用餐或飲食時,應遵守不交談、保持防疫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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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設置隔板原則,餐後垃圾每日進行傾倒及處理。

(七) 飲水:應事前備妥足夠量之個人裝備瓶裝水,且不共 用或分裝飲用;如學校飲水機開放使用者,應加強清 潔及消毒,且應加註防疫相關標示。

四、 學校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消毒

(一) 訂定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消毒計畫,並確實記錄執行 情形,確保有系統且定時清潔訓練場所設備及器材。

計畫內容應包括:場所清潔消毒流程與方法、各項工 作負責人員等。

(二) 每日定時(每個訓練時段之前、中、後)確實執行環 境清潔及消毒,並針對常接觸之表面(如電梯、手把、

門把、桌椅、訓練器材等)定時消毒擦拭(視接觸頻 率多寡加強消毒)。

(三) 每日落實學校廁所、盥洗空間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 人員使用情形提升清潔消毒頻率。

五、 學校訓練場地及訓練內容管理 (一) 訓練場所:

1. 以室外通風良好地點為主,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100 人。

2. 如為室內訓練場地,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50 人,確 實保持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以利通風;如有空調設備之場地,應定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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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進行空調設備進風口與出風口以及冷氣主機濾網 之清潔維護,中央空調出風口與迴風口的數量比例為 2 比 1(等同排風量為迴風量(m3/s)的兩倍),保持 正壓狀態以利與外界(戶外)氣體交換;如有電風扇,

於使用時,應設定為定向且低速。

3. 地下室場地:無法保持通風之教室或密閉空間,以不 使用為原則。

(二) 訓練人員及學生名單應確實造冊及控管,以固定人員 方式訓練,且限學校內人員,禁止跨校訓練。

(三) 訂定完整訓練計畫,包含運動團隊名稱、人員名冊、

訓練方式規劃及每日訓練內容等。

(四) 落實人數管理,同時段內所有人員(包含訓練人員及 學生),以室內場館不超過 50 人、室外場地以不超過 100 人為限。

(五) 確實掌握並記錄學生訓練期間身體狀況,如發生緊急 情況,應確實依緊急處理流程處理。

(六) 學校對於未成年學生選手返校參加學校運動團隊之 訓練,應取得家長同意書,並告知家長相關訓練防疫 措施及應注意事項(包含風險告知)。

(七) 建立校內查檢機制,並製作查檢紀錄。

(八) 游泳訓練另依據「游泳選手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 管理指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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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學校出現疑似病例者之應變措施

一、 訓練人員或學生之抗原快篩結果為陽性者,即 屬於 COVID-19 疑似病例者(下稱疑似病例)。

二、 監測通報:

(一) 訓練人員或學生如有肺炎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

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應安 排儘速就醫;就醫時,務必主動告知醫師相關 TOCC,

以提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

(二) 知悉或發現有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結果陽性者,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三、 疑似病例轉送就醫

(一) 請聯繫衛生局或撥打 1922,依指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 所就醫或返家等候,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二) 疑似病例依指示送醫或返家前,學校應協助暫時安排 於校內指定之獨立隔離空間。

(三) 前項獨立隔離空間於疑似病例送醫後,應進行清潔消 毒,負責環境清潔消毒的人員需經過適當的訓練,且 作業時應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四) 若需使用救護車,救護車運送人員及轉入的醫院必須 被提前被告知疑似病例症狀及旅遊史等狀況,以利安 排處置措施及個人防護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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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疑似病例不可到校;若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 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自主健康管理通知 書(含加強自主管理),請遵照相關規定辦理。

陸、 學校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當學校出現 COVID-19 確診病例時,應通報衛生主 管機關及學校主管機關,並配合主管機關之疫情調查,

並落實執行以下防治措施:

一、 確診者為學校人員時之處置

(一) 應將學校運動團隊訓練人員及學生造冊,並向該類人 員宣導配合疫情調查。並立即就現有已知資訊(如確 定病例之工作範圍或時間等),先通知確定病例及可 能與其有接觸之人員暫停工作(與此類人員連繫時仍 應注意確定病例之隱私)、暫勿外出,在家等待衛生單 位之調查與聯繫。

(二) 應全面暫停訓練及進行環境清潔消毒:學校訓練場所 應至少暫停訓練 3 日,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 重新展開訓練。

(三) 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之人員應進行居家隔離及採檢。

二、 學校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布為有確診者之足跡所涉及之 高風險區域之處置:應先全面暫停訓練,至學校完成環 境清潔消毒,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重新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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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

三、 於確診病例可傳染期內,與確診病例於學校該場所活 動之其他人員(非密切接觸者),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 指示與安排,每 3 至 7 日進行 1 次 SARS-CoV-2 抗原快 篩或核酸檢測(家用型快篩或實驗室機型),至最後 1 名確診病例離開學校該場所後次日起 14 日止。

四、 增加學校場地環境清潔消毒作業頻率,至少為 1 日 2 次(含)以上,至最後 1 名確定病例離開該場所後次 日起 14 日止。

五、 加強非密切接觸者之造冊列管人員相關健康監測,且 應至少監測至最後 1 名確定病例離開學校該場所後次 日起 14 日止,並應要求其若於監測期間內有出現相關 疑似症狀,應主動向衛生主管機關之聯繫窗口進行通 報。

六、 其他衛生主管機關指示之應配合事項。

柒、 查核機制

一、 學校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 指引自我查檢表」(如附表 2)每日進行自主查檢,並 留存以供查核,另每週應將查核情形報送主管機關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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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各該主管機關應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查核表」(如附表 3)

加強查核,查核頻率由各該主管機關自訂。

三、 中央主管機關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四、 如有違反本管理指引之情事,由各主管機關督導改善,

視情況得命其隨時停止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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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防疫措施綜覽 項目 防疫措施

共通性原則

1. 進入量體溫(額溫<37.5℃;耳溫<38℃) 。 2. 全程佩戴口罩。

3. 訓練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學校可視需求加強防護 措施,如護目鏡或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 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 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 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4. 實聯制。

5. 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 6. 配合酒精消毒、人數管制等配套措施。

7. 自我查核與主管機關抽查之機制原則下,可適度 開放室內外運動場館。

訓練人員及 學生健康管 理

1. 參與訓練人員及學生造冊。

2. 落實每日體溫量測、自主健康管理及狀況紀錄。

3. 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包含人員名單及異常追蹤處 理機制)。

運動團隊於 校內訓練期 間衛生行為

1. 確實佩戴口罩並注意手部清潔。

2. 用餐或飲食不交談,並保持適當防疫距離及設置 隔板。

3. 飲水應以個人用瓶裝水(不共用)。

4. 訓練人員及學生返家後訓練服裝立即清潔消毒。

訓練場地及 器材清潔消 毒

1. 訂定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消毒計畫。

2. 定時執行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及消毒。

3. 增加學校廁所、盥洗空間清潔及消毒頻率。

訓練場地及 1. 確實造冊並控管訓練人員及學生名單,以固定人 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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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防疫措施 訓練內容管

員方式訓練(禁止跨校)。

2. 單一出入口管制、於入口量測體溫。

3. 同時段內訓練人員及學生,以室內場館不超過 50 人、室外場地以不超過 100 人為限。

4. 場地應以室外通風良好為主,如為室內場地,應 保持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地下室空間無法保持通風之教室或密閉 空間以不使用為原則)。

5. 游泳訓練另依據「游泳選手訓練因應 COVID-19 防 疫管理指引」辦理。

6. 每名學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 3 小時。

7. 記錄每日訓練內容及身體狀況。

8. 若遇天氣酷熱不適合訓練或學生身體不適等狀 況時應立即停止訓練。

9. 訂定緊急處理流程。

學校運動團 隊出現確診 者應變措施

1. 暫停訓練並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2. 重新盤點訓練人員及學生並完成造冊。

3. 擴大風險管控,自主防疫管理。

4. 配合疫情調查,接受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

查核機制

1. 學校應依附表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 練防疫管理指引自我查檢表(學校適用)」每日自 主查檢,查檢情形每週報送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2. 各該主管機關應依據附表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查核表(主管機關適 用)」及傳染病防治法加強查核,查核頻率由各該 主管機關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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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防疫措施

3. 中央主管機關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4. 如有違反者,請各該主管機關督導改善,視情況 得命其隨時停止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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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 自我查檢表(學校適用)

學校及運動代表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檢項目 查檢內容 查檢結果

場域管制 及管理

單一出入口管制 □是□否

每日量測體溫(禁止額溫≧37.5℃、耳溫≧38℃者進入) □是□否

進場前須完成手部清潔消毒 □是□否

進出人員實聯制登記 □是□否

訓練地點為通風良好之室外場地或空氣流通之室內空間 □是□否

不開放住宿 □是□否

人員管理 措施

訓練人員及學生皆已接受防疫宣導教育 □是□否

訓練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學校可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或 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 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是□否

建立每日參與訓練人員名冊 □是□否

符合室內場館 50 人、室外場地 100 人以內限制 □是□否 用餐或飲食時不交談,並保持距離及設置隔板 □是□否

飲用水瓶不得共用 □是□否

落實個人衛生措施(訓練完畢立即洗手,返家後立即清潔消毒等) □是□否 每日健康狀況監測,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訓練 □是□否 參與人員如有符合「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情形者,不得參與訓練

□是□否

附表 2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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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檢項目 查檢內容 查檢結果

訓練場域 及器材清 潔消毒

訂定環境清潔及消毒計畫 □是□否

訓練場所空調系統加強定期清潔 □是□否

學校飲水機加強定期清潔 □是□否

每次訓練前、中、後執行環境清潔及消毒 □是□否 學校廁所、盥洗設備加強衛生清潔及消毒頻率 □是□否

訓練方式 管理

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計畫,應公告於學校官網首頁 □是□否

全員佩戴口罩 □是□否

訓練人員及學生固定且為學校內人員 □是□否

每名學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 3 小時 □是□否

應變處理 措施

建立緊急應變處理流程(包括出現疑似病例或確診者之應變處理) □是□否 應建立與當地衛生局之聯繫窗口及 COVID-19 通報流程 □是□否 如有疑似 COVID-19 症狀,應協助就醫並立即通報 □是□否 若遇天氣不適合訓練或學生身體不適等狀況,應立即停止訓練 □是□否 適時提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資訊給參與人員 □是□否 其他 未成年學生應經家長同意書(告知運動中佩戴口罩之風險,如有心

臟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者,請勿參加) □是□否 註:學校應至少每日進行自我查檢,每週送查檢情形至主管機關備查。

查檢人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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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 查核表(主管機關適用)

主管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及運動代表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檢項目 查檢內容 查檢結果

場域管制 及管理

單一出入口管制 □是□否

每日量測體溫(禁止額溫≧37.5℃、耳溫≧38℃者進入) □是□否

進場前須完成手部清潔消毒 □是□否

進出人員實聯制登記 □是□否

訓練地點為通風良好之室外場地或空氣流通之室內空間 □是□否

不開放住宿 □是□否

人員管理 措施

訓練人員及學生皆已接受防疫宣導教育 □是□否

訓練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學校可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或 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 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是□否

建立每日參與訓練人員名冊 □是□否

符合室內場館 50 人、室外場地 100 人以內限制 □是□否 用餐或飲食時不交談,並保持距離及設置隔板 □是□否

飲用水瓶不得共用 □是□否

落實個人衛生措施(訓練完畢立即洗手,返家後立即清潔消毒等) □是□否 每日健康狀況監測,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訓練 □是□否 參與人員如有符合「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情形者,不得參與訓練

□是□否

附表 3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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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檢項目 查檢內容 查檢結果

訓練場域 及器材清 潔消毒

訂定環境清潔及消毒計畫 □是□否

訓練場所空調系統加強定期清潔 □是□否

學校飲水機加強定期清潔 □是□否

每次訓練前、中、後執行環境清潔及消毒 □是□否 學校廁所、盥洗設備加強衛生清潔及消毒頻率 □是□否

訓練方式 管理

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計畫,應公告於學校官網首頁 □是□否

全員佩戴口罩 □是□否

訓練人員及學生固定且為學校內人員 □是□否

每名學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 3 小時 □是□否

應變處理 措施

建立緊急應變處理流程(包括出現疑似病例或確診者之應變處理) □是□否 應建立與當地衛生局之聯繫窗口及 COVID-19 通報流程 □是□否 如有疑似 COVID-19 症狀,應協助就醫並立即通報 □是□否 若遇天氣不適合訓練或學生身體不適等狀況,應立即停止訓練 □是□否 適時提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資訊給參與人員 □是□否

其他 未成年學生應經家長同意書(告知運動中佩戴口罩之風險,如有心

臟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者,請勿參加) □是□否

查核人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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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Q&A Q1: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目前公布放寬為二級防疫警戒加嚴期間,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下稱學校)運動團隊恢復訓練前應如何辦理?

A1:

1. 應事先向學校申請並經同意後,將完整訓練防疫計畫公告於 學校官網首頁,以利主管機關查核。

2. 未滿 18 歲學生應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始得參加。

3. 學校應在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 COVID- 19 防疫管理指引」原則下,共通性防疫措施如下:

(1) 進入學校前應量體溫(額溫<37.5℃;耳溫<38℃)。

(2) 全程佩戴口罩。

(3) 訓練人員(如教練、防護員)全程佩戴口罩(學校可視需 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或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 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 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 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4) 實聯制。

(5) 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6) 配合酒精消毒、人數管制等配套措施。

(7) 固定人員方式訓練。

(8) 人數管制(室內 50 人及室外 100 人)。

(9) 用餐或飲食時不交談保持防疫距離及設置隔板。

(10) 不住宿。

(11) 游泳訓練另依據「游泳選手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 指引」辦理。

Q2: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計畫內容應包含哪些?

A2:

1. 事前防疫宣導規劃:學校運動團隊訓練相關人員(包括教練、

防護員、學生)應充分瞭解相關訓練防疫計畫內容,並隨時更

(20)

2

新。

2. 參訓人員基本管理規劃:量測體溫、酒精消毒、全程戴口罩且 須自備水瓶等。

3. 訓練人員(如教練、防護員)基本管理規劃:量測體溫、酒精 消毒及全程戴口罩(學校可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或 面罩);訓練人員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 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4. 訓練名單及訓練時間之規劃:所有訓練人員及學生名單應確 實造冊及控管,以固定人員方式訓練,且限學校內人員,禁止 跨校訓練,並訂定完整訓練計畫,同一名學生單日訓練不得超 過 3 小時。

5. 落實人數管理規劃:考量運動時人員移動特性,同時段內所有 所有訓練人員及學生,以室內不超過 20 人、室外不超過 40 人 為限,加強人數管控。

6. 學校訓練場館及器材消毒作業之規劃。

7. 用餐或飲食時不交談,並保持防疫距離及設置隔板,飲水應以 個人裝備瓶裝水為限(不共用、不分裝)。

8. 家長同意書之規劃:未成年學生參加前須取得家長或監護人 同意書,同意書內並應明確告知家長訓練時戴口罩之健康風 險(如有心臟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者請勿參加)。

9. 建立每日訓練內容及身體狀況紀錄表之規劃。

10. 學生健康監測 SOP 及通報規劃。

11. 有 COVID-19 疑似病例者之應變措施規劃。

12. 有 COVID-19 確診者之應變措施規劃。

13. 衛生單位聯繫窗口及通報流程規劃。

Q3:學校運動團隊於室內與室外進行訓練時應注意哪些防疫措施?

A3:

1. 以室外通風良好地點為主下,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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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如為室內訓練場地,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50 人,確實保持於 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以利通風;

如有空調設備之場地,應定期加強進行空調設備進風口與出 風口以及冷氣主機濾網之清潔維護,中央空調出風口與迴風 口的數量比例為 2 比 1(等同排風量為迴風量(m3/s)的兩倍) 保持正壓狀態以利與外界(戶外)氣體交換;如有電風扇,於 使用時,應設定為定向且低速。

3. 地下室場地:無法保持通風之教室或密閉空間,以不使用為原 則。

Q4:出現有 COVID-19 疑似病例者之應變措施 A4:

1. 訓練人員(如教練、防護員)或學生選手之抗原快篩結果為陽 性者,即稱為具有 COVID-19 疑似病例。

2. 監測通報:

(1) 訓練人員(如教練、防護員)或學生選手如有肺炎或出現 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感染症狀,應安排儘速就醫;就醫時,務必主動告知醫師 相關 TOCC,以提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

(2) 知悉或發現有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結果陽性者,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3. 疑似病例轉送就醫 4. 疑似病例不可到校。

Q5:學校運動團隊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A5:

1. 確診者為場域內人員時:

(1) 將場域內人員(含選手、訓練人員、工作人員)名冊主動 送交衛生主管機關,並向該類人員宣導配合疫情調查。

(2) 應全面暫停訓練並進行學校場所環境清潔消毒;應至少暫 停訓練 3 日,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重新展開訓練。

(22)

4

(3) 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之人員應進行居家隔離及採檢。

2. 學校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布為有確診者足跡所涉及之高風險區 域之處置:應先全面暫停訓練,至學校完成環境清潔及消毒,

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重新展開訓練。

3. 於確診病例可傳染期內,與確診病例於學校該場所活動之其他 人員(非密切接觸者),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與安排,每 3 至 7 日進行 1 次 SARS-CoV-2 抗原快篩或核酸檢測(家用型 快篩或實驗室機型),至最後 1 名確診病例離開學校該場所後 次日起 14 日止。

4. 增加學校場地環境清潔消毒作業頻率,至少為 1 日 2 次(含)

以上,至最後 1 名確定病例離開該場所後次日起 14 日止。

5. 加強非密切接觸者之造冊列管人員相關健康監測,且應至少監 測至最後 1 名確定病例離開學校該場所後次日起 14 日止,並 鼓勵其若於監測期間內有出現相關疑似症狀,應主動向衛生主 管機關之聯繫窗口進行通報。

Q6 : 相關單位查核機制如何?

A6:

1. 學校應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 自我查檢表(學校適用)」每日自主查檢,查檢情形每週報送 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2. 各該主管機關應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 管理指引查核表(主管機關適用)」及傳染病防治法加強查核,

查核頻率由各該主管機關自訂。

3. 中央主管機關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4. 如有違反者,請各該主管機關督導改善,視情況得命其隨時停 止訓練。

(23)

C OV ID -19

• 人員健康管理:

• 返校參與訓練人員及學生應確實造冊

• 落實每日體溫量測、健康狀況紀錄,並 佩戴口罩

• 訓練人員(如教練、防護員) 全程佩戴口罩,可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

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 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天定期快篩(原則每7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 縮短為每3天篩檢)。

• 人流管制措施:

• 單一出入口管制、量測體溫、實聯制

• 採 固定人員方式訓練(限學校內人員、不跨校)

• 同一名學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 3小時

• 落實人數管制,以室內 50人、室外100人上限

配套措施-1

(24)

配套措施-2

C OV ID -19

• 飲食管制措施:

• 用餐或飲食不交談,並遵守 防疫距離及設置隔板

• 飲水時以 個人用水壺或瓶裝水為限,切勿共用或分裝飲用

• 衛生及防護裝備:

• 落實參與訓練人員及學生全程 戴口罩及勤洗手

• 返家後訓練服裝及物品應立即清潔消毒

不開放住宿

• 環境清潔消毒:

• 訂定訓練 場地及器材清潔及消毒計畫

每日定時執行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及消毒

• 增加學校廁所、盥洗空間清潔及消毒頻率

• 學校出現 疑似病例者及出現確診者之應變措施

(25)

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運動團隊訓練 配合落實

校內固定人員 訓練( 不對外開 放、不跨校)

 人數管控(室內場館 50 人、室 外場地100人上限)

 每名學生每日訓練不超過 3小時

適度開放措施

防疫管理注意事項

1 量體溫 2 人員造冊 3 不住宿 4 全程佩戴口罩

5 飲食保持防疫距離及隔板

6 器材及環境加強清潔消毒

7 查核機制

※ 游泳訓練另依據「游泳選手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 理指引」辦理

學校每日自主查檢及每週報 備查、主管機關加強查核

2021/08/10

※ 如有違反者,主管機關督導改善,視情況得命其隨 時停止訓練。

如有不適

立即停止訓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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