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第 16 屆
文藻盃全國高中職組 英語團體說故事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文藻外語大學英國語文系
二、宗旨: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增強學生英文學習興趣,並鼓勵發揮創意與增 進團隊默契等能力,透過校際交流,以觀摩彼此口語演說技巧、創作 能力以及語言學習成果。
三、日期:106 年 10 月 22 日(星期日)
複賽時間:上午 9 時至 12 時 決賽時間: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四、地點:
類別 組別 比賽地點
簽到 - 文園穿堂
休息室 - F201、F202
複賽 A 組 S001 口語表達訓練教室 B 組 K1 專業口語表達藝術廳 C 組 W211 文園二樓會議室 決賽 - K1 專業口語表達藝術廳 五、參賽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目前就讀於國內各高中、綜合高中、高職及專科院 校一、二、三年級之在學學生。
2. 初賽與決賽人員須一致,報名截止後不得任意更換;具不可抗拒狀況者,
須檢附文件證明,經承辦單位同意後,始可更換。
六、參賽名額:
參賽名額限額三十六隊,依報名順序先後額滿為止。請各校自行舉辦初賽並 遴選推薦一隊參賽,各校限派一隊。主辦學校得派兩隊。
七、報名辦法:
1. 請於 2017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五)前,透過本系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nzHrL1qzrg
Qlz6UNFkfWWRdqQhhhyRxYvrMXw1jXZ-Uwmow/viewform 進行網路報名。
2. 網路報名完成後,請同時填妥本辦法之報名表(詳見以下附件),並加蓋校方推 薦核准印信,掃描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報名需同時完成寄送 已用印之報名表電子檔及網路報名,方為成功。
3. 若超過限額,依網路報名時間先後,決定錄取與否。
4. 請於 10 月 2 日(一)以後上本校英文系網站公告查詢是否完成報名。若報名不成 功,請務必於公告期限內補齊資料並完成報名程序,否則不予參賽。各校應自 行負責查詢確認報名是否完成;未自行查詢確認報名是否完成,以致因未完成 報名程序而喪失參賽資格者,將自行負責, 不得異議。
5. 須變更參賽人員及指導老師名單請於 106 年 10 月 11 日(三)前來電告知,逾時 不接受更改。
(洽詢電話:文藻外語大學英國語文系(07)342-6031 分機 5305。)
八、比賽細則:
1. 出場順序:
參賽隊伍須於當日上午 9:00 至 9:40 在本校文園穿堂準時辦理報到並 抽複賽組別及出場順序。所有參賽者須出示學生證或身分證以便工作人 員查驗未準時報到隊伍視為棄權。
2. 進行方式:
a. 比賽題材:
自創或改編故事,如童話、傳說、傳記或民間故事等。
b. 進行方式:
複賽分三組同時進行,各組選出前三名入圍決賽。入圍決賽者再於 決賽時選出優勝隊伍四隊。比賽結果於當天公布並進行頒獎。
c. 比賽方式:
此比賽採純口語表達方式敘說故事,參賽隊伍一律背稿。
參賽者不得有服裝造型或影射角色之裝扮,並不得穿著制服。服 裝需為整齊一致之素色上衣、長褲或長裙。
在比賽進行中會把參賽者以布幕與評審老師阻隔,且參賽者可選 擇是否坐在台上(但須用主辦單位所提供的座位)說故事。參賽隊伍 必須單以聲音、口語方式呈現故事,但不得有角色間肢體的互動 或無聲之表演動作(包含手勢),違者扣總分一分。
除背景音樂需使用之相關器具外,道具、佈景、化妝一律禁止,
經主辦單位提醒不改善者,扣總分一分。
報名參賽學生以外之任何人,均不得於比賽現場協助學生演出。
d. 比賽人數:
每組 2-4 人,所有組員皆須上台說故事。比賽時不得有無聲之演出。
e. 比賽時間:每組限時 6 分鐘。
f. 若未能按上述規則參與比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隊伍上台比賽資 格或獲獎名次。
3. 評分標準:
Content 50%
Creativity
Organization (structure & sequence) Language
50%
Fluency (delivery & flow of speaking) Pronunciation & Enunciation
a. a. Creativity: 未經改編之故事(原故事)不予計分。改編者依其原創 性及內容評分。
b. 說故事時間為六分鐘。未滿五分鐘之隊伍,每少一分鐘扣一分,未 滿一分鐘以一分鐘計算;超過六分鐘之隊伍,每多一分鐘扣一分,
未滿一分鐘以一分鐘計算,以此類推。
c. 凡違反比賽方式所列及其他規定者,每項皆扣總分 2 分。
4. 計時方式:
參賽隊伍開始講話(含打招呼)或有表演動作即開始計時。五分時,舉黃 牌提示;滿六分鐘時,以按鈴表示表演時間結束。
5. 注意事項:
a. 每個參賽隊伍限共用最多 2 支麥克風。
b. 參賽者不得穿著校服或有校徽、校名之服裝,並不得於上台時報校 名。未遵守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比賽資格,且成績不予計分。
c. 每組參賽隊伍限由一位指導老師或親友陪同參賽,為維護參賽者權 益,六歲以下孩童請勿入場。
d. 參賽者依報到順序抽出場序後,請配戴「號次牌」於左胸前,以茲 識別。
e. 在比賽期,若參賽者需離開比賽場地或洗手間,每組限 1 人離席,
不得同時與同組組員離開比賽場地,以避免影響正在比賽之隊伍。
f. 入場後禁止喧嘩、飲食、拍照或攝影。未遵守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予 請出場外,不得觀賽。
g. 比賽後二個月內,本系將統一寄發比賽光碟給各參賽學校。
h. 參賽者須自行負擔交通費用,比賽當天恕不提供任何餐點。
i. 場地恕不提供換場或燈光之設備,背景音樂播放及所需器具由各隊
自理。
九、獎勵方式:
第一名 獎金 6000 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 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 獎金 4000 元、獎狀乙紙 第四名 獎金 3000 元、獎狀乙紙
註: 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