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T
+×中國信託—音樂劇人才培育工程
【劇本創作徵件辦法】
臺中國家歌劇院(以下簡稱歌劇院)於 2019 年啟動「NTT+音樂劇平台」,為臺灣培育音樂劇創 作、演出及製作人才;其中「音樂劇編劇工作坊」與「音樂劇劇本孵育計畫」,協助劇本創作者從作品 發想、孵育至完稿,並進行階段性讀劇呈現。
2021 年起劇本創作及孵育計畫結合企業資源,與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攜手,全 面升級為「NTT+×中國信託—音樂劇人才培育工程」(以下簡稱本計畫),規劃「創作孵育」及「製作 發展」兩年兩階段創作支持,並串聯韓國音樂劇協會、臺灣音樂劇製作團隊與表藝文創公司,提供演出 場地、製作經費、創作顧問、製作團隊、行銷宣傳及商轉巡演等資源,為臺灣原創作品提供完善音樂劇 創作環境。
一、 申請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永久居留證之自然人。
二、 作品類型及規範:音樂劇
1. 須為未經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若由小說、漫畫、電視劇或電影等原作改編者,須檢附著作權 授權書或意向書等授權證明文件。
2. 申請者須提供以下資料進行審查:
- 創作理念:300 字以內 - 劇本大綱:500-1000 字
- 分幕大綱(含 5 首歌詞):每幕 200 字左右摘要,歌詞另計
3. 作品規模:以黑盒子劇場為演出場地之設定。【參考資料:歌劇院官網小劇場技術資料】
三、 計畫內容
1. 計畫資源
- 編劇顧問:韓國音樂劇協會推薦之劇本創作課程講師。
- 導演及製作團隊:媒合臺灣音樂劇導演曾慧誠、高天恒及楊景翔與其製作團隊,提供行政及 演出製作規劃與執行。
2. 入選名額: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遴選 5 件作品進入第一階段創作孵育及讀劇呈現。
第二階段-依讀劇呈現評選 2 件作品進入第二階段製作發展及售票演出。
3. 注意事項:入選者須全程參與課程,配合本計畫工作期程及相關宣傳活動。
【第一階段:創作孵育】
- 劇本指導: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31 日期間,由編劇顧問依劇本架構及內容創意提供建 議,線上個別指導 2 次。
- 作品發展:本計畫將媒合音樂劇導演及製作團隊共同完成讀劇呈現。
- 讀劇劇本:含 5 首歌曲,演出長度約 45 分鐘。
- 讀劇呈現: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於歌劇院小劇場呈現 1 場。
【第二階段:製作發展】
- 劇本研討:2022 年 3 月至 4 月,與編劇顧問線上研討劇本內容。
- 演出製作:須優先考量本計畫媒合之音樂劇導演及製作團隊共同完成演出。
- 全本劇本:演出長度約 90 分鐘。
- 正式演出:2022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6 日或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13 日,於歌劇院小劇場公 開售票演出 3 場。(票房收入歸主辦單位所有)
4. 創作及演出製作經費
- 創作獎金:第一階段入選作品每件新臺幣 5 萬元整(含稅)。
讀劇劇本工作費:第一階段讀劇呈現,每件作品工作費新臺幣 5 萬元整(含稅)。
全本劇本工作費:第二階段正式演出,每件作品工作費新臺幣 5 萬元整(含稅)。
- 演出製作經費:由製作團隊提出製作預算,經主辦單位審核。第一階段至多新臺幣 30 萬元整
(含稅),第二階段至多新臺幣 150 萬元整(含稅)。
5. 宣傳資源
- 主辦單位於本計畫期間在官網、社群媒體、文宣品露出入選作品介紹與發展歷程。
- 本計畫將拍攝作品培育過程及演出呈現,製作紀錄影片,廣泛推廣與宣傳。
四、 申請方式
1. 收件時間: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 24:00 止,逾期不受理。
2. 收件方式:請至【歌劇院官網報名系統】申請及上傳相關附件。
3. 申請資料相關附件如下:
- 表格 A【作品資料表】
- 表格 B【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聲明書】
- 表格 C【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滿 20 歲之申請者請務必填寫。
4. 資料如有缺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補件,逾期恕不受理。
2021 2022 五、 評選說明
1.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 審查內容包括申請者資格及申請資料是否完備、作品原創性與發展可行性等。
- 至多遴選 5 件作品。
- 審查結果於 2021 年 7 月 8 日前,同步公告於歌劇院及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官網。
2. 第二階段:讀劇呈現
-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讀劇呈現演出,同步進行評選。
- 至多遴選 2 件作品,可從缺。
- 評選結果於 2022 年 1 月 10 日前,同步公告於歌劇院及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官網,並以 E- mail 個別通知。
六、 重要期程
七、 注意事項
1. 未滿 20 歲之申請者,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列印簽章後,繳交 電子檔。
2. 有服兵役或出國留學規劃者請先行考量,以避免入選後難以配合。
3. 申請者不得同時申請歌劇院其他甄選計畫,經查獲視同資格不符。
4. 入選者須與歌劇院簽訂合約,雙方之權利義務悉依合約書辦理。
5. 本計畫相關經費之稅款由歌劇院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等相關法規扣繳。
6. 參與本計畫即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攝錄影、訪問、製作及公開播送,作為未來推廣使用。
7. 主辦單位保留計畫異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八、 聯絡資訊
聯絡人:臺中國家歌劇院 藝術教育部 黃小姐
電 話:04-2415-5832(請於週一至週五 10:00~17:00 來電)
E-mail:yhhuang@npac-ntt.org 5/1-5/30
線上徵件
7/8 第一階段 結果公告
7/14-7/31 劇本修整 8/1-11/14
製作發展
11/19-11/21 NTT小劇場
讀劇呈現
1/10 第二階段 結果公告
1-10月 全本製作期
11/5-11/13 NTT小劇場
售票演出
NTT
+X 中國信託 音樂劇人才培育工程
表格A【作品資料表】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作理念:300 字以內
劇本大綱:500-1000 字
分幕大綱(須含 5 首歌詞):每幕 200 字左右摘要,歌詞另計
NTT
+X 中國信託 音樂劇人才培育工程
表格B【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聲明書】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聲明書
(本頁填寫後,請簽章並上傳電子檔)一、 本人已詳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條文」,茲遵循該說明提出本申請,如蒙獲 選,願遵循本計畫之相關規範。
☐ 是 ☐ 否
二、 利益迴避聲明及身分關係揭露聲明
本人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轄下三館一團之相關業務承辦、經辦、監辦、採購人員及主 管、藝術總監是否有下列情形?(詳細資訊請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條 文」)
☐ 是,同一人
☐ 是,具有配偶之親屬關係
☐ 是,具有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否
三、 個人與公職人員間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第 1 項各款之關係本人與公職人 員間係是否有下列情形
☐ 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 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 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 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 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
☐ 無
四、
☐ 本人聲明申請表上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均屬事實。
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申請者簽章)
N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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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C【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法定代理人填寫後,請簽章並上傳電子檔)立同意書人
係未成年人(即申請者) (身分證字號: ,以下稱未成 年人)之 □ 法定代理人 □ 監護人,茲同意未成年人參加「 NTT+ X 中信 音樂劇人才培育工
程」甄選(簡稱本計畫),及入選後之本計畫相關活動。
此致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
立書人簽章
立同意書人:
身分證字號:
與未成年人之關係: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立同意書人簽章)
註:(參照民法第 1089 條、第 1091 條及第 1092 條。)
1.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未滿 20 歲)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簽署。
2. 父母離婚或單一監護者,應檢具已辦妥登記之戶籍謄本,始得單獨代理。
3.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人之權利義務時,由取得監護權之監護人簽 署之,並檢附證明文件。
4. 本頁面請簽章後,併同立書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電子檔繳交,如有其他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