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林寶訓》的當代意義
/ 侯坤宏
明教嵩和尚曰:「尊莫尊乎道,美 莫美乎德。道德之所存,雖匹夫,非 窮也;道德之所不存,雖王天下,非 通也。伯夷、叔齊,昔之餓夫也。今 以其人而比之,而人皆喜。桀、紂、
幽、厲,昔之人主也,今以其人而比 之,而人皆怒。是故學者患道德之不 充乎身,不患勢位之不在乎己。」─
─《禪林寶訓》卷一1
一、前言:從讀語錄體的書談起 筆者大學時代的專業學的是歷史 學,對中西「哲學史」、「思想史」非 常有興趣,常常翻閱馮友蘭《中國哲 學史》、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 湯用彤《兩漢魏晉南北朝佛教史》以 及熊十力《新唯識論》、《原儒》、《讀 經示要》、《十力語要》等書,因《十 力語要》一書屬「語錄體」,所以格外 喜歡。2同時因想深入了解宋明理學而 閱讀《宋元學案》、《明儒學案》,更逐 漸加深了對「語錄體」著作的愛好。3 語錄體的作品有很多格言,文短而有 味,可以隨意翻閱品嘗,不受文章前 後文拘束;更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格 言雋語,可以做為吾人修心養性的指 南,值得一讀再讀,因為在不同時空 環境、不同的心情下閱讀,都會有不 同的領悟與感受。
自 從 發 現 喜 歡 上 語 錄 體 的 古 書 後,逐漸地知道這類型的書還不少,
其後又陸陸續續讀了(清)張潮的《幽 夢影》、4(明)洪自誠的《菜根譚》、
5(明)陸紹珩的《醉鼓堂劍掃》、6(漢)
《黃石公素書》、7、(清)陳弘謀《五 種遺規》、8(民國)趙鉦鐸著述《青年 修養錄》,就這些書的內容上看,可謂 包括中國傳統儒、釋、道三家之精髓,
均值得推廣閱讀。9近 10 餘年來,因個 人專注研究中國近代佛教史,對於佛 門 中 有 關語 錄 體的 典 籍 也 就 特 別 留 意,初讀《禪林寶訓》,發現這是一本 頗 適 合 當 代 人 閱 讀 的 好 書, 此 外 對
(清)史潔珵的《德育古鑑》、10(清)
金蘭生編述之《格言聯璧》、11弘一大 師所輯《晚晴集》、12(民國)李圓淨 編《醒世千家詩》等書,也都愛不釋
手,有空時讀上幾則,自覺受用無窮。
本文既以《禪林寶訓》為主,以下就 從《禪林寶訓》是怎樣的一部書談起。
二、《禪林寶訓》是怎樣的一部書?
中國佛教發展至今,已有兩千多 年的歷史,從漢末佛教初傳,經長期 的翻譯消化吸收,逐漸開展出三論、
天台、華嚴、唯識、禪、淨、律、密 等八大宗派,自唐安史之亂(755–
763)後,三論、天台、華嚴、唯識等 已不似過去之輝煌,唯獨禪宗因有叢 林制度之維繫而綿延千餘年,具有中 國佛教的特色,也是宋元明清中國佛 教的主要傳承宗派。13禪宗叢林如何維 持正常運作,有所謂「清規」,指禪宗 寺 院 組 織 章 程 及 寺 眾 日 常 生 活 的 規 則,亦即禪宗叢林關於大眾行、立、
坐、卧等威儀所訂定的僧制,為眾僧 所必須遵守的儀規,是僧眾日常修行 的軌範,也是僧團組織、行事依循的 準繩。百丈禪師為禪宗叢林立下《百 丈清規》,使中國的僧團走向制度化、
合理化的僧伽生活。百丈以後,陸續 出 現 的 清 規 有 : 宋 代 宗 賾 《 禪 苑 清 規》、瑞嚴無量宗壽禪師《日用小清 規》、婺州金華惟勉禪師《叢林校定清 規總要》,元代東林澤山弋咸禪師《禪 林備用清規》、中峰明本禪師《幻住庵 清規》、道齊《禪苑清規總要》、繼洪
《村寺清規》,以及明代天界道盛禪師
《壽昌清規》、清道光源洪禪師《百丈 清規證義》等;近代則有《金山江天 禪寺規約》、《高旻寺規約》、《佛光山 禪堂規約》等。除了上述所列各種清 規,道融《叢林盛事》、惠彬《叢林公 論》、慧洪《林間錄》、凈善《禪林寶 訓》、無慍《山庵雜錄》等,都是認識 叢林行事、儀規的重要文獻。14
本文所要探討的《禪林寶訓》,
屬宋代禪宗典籍,其問世迄今已有八 百多年,此書是由大慧宗杲、竹庵士 珪、沙門淨善三位禪師先後經過二次 集文編輯完成。目前我們所看到的《禪 林寶訓》是沙門淨善重集本,總共收 集 42 禪師 291 條語錄,包含雲門宗、
臨濟宗黃龍派、楊岐派等禪師,內容
包羅萬象,十分複雜,但經審慎縝密 的探究,不難發現全書所論及的,主 要集中於禪僧的道德修養、禪法的修 行及叢林制度的恢復。《禪林寶訓》
在宋代禪林,乃至中國佛教思想發展 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地位,受 到歷代禪林與學者重視;明清之後,
更被譽為「釋門之龜鑑」、「入道之 寶筏」;至今也常是僧伽教育的範本 和僧眾日常實踐的規範,也可看成是 僧眾修身養性的百科全書。15
又,《禪林寶訓》也可作為佛門 初學入道之書,不僅立意廣大,且獨 樹一格,故能流傳不絕。16本書也可視 為是一種「佛教倫理學」、「佛教管 理學」的一部好教材;即使到了近代,
此 書 亦 常 被 當 作 一 門 訓 練 學 僧 的 課 程,如:1866 年(清光緒 12 年)夏,
諦閑法師(1858–1932)在上海龍華 寺,曾聽瑞芳法師講《禪林寶訓》。
171927 年,道安法師(1907–1977)初 出 家 , 曾 在 岐 山 壬 瑞 寺 結 夏 安 居 兩 屆,聽大空和尚講《禪林寶訓》筆說。
18續明法師(1918–1966)在臺灣新竹 福嚴學舍成立至第四學期時,因「學 僧們年事稍長,知識漸開,因思有以 增進學僧之文思,及策勵彼等品格之 培養,乃擬訂『禪林寶訓』一課」,
續明法師親自講授。19臺中慈明寺、萬 佛 寺 、 大 覺 院 開 山 住 持 聖 印 法 師
(1930–1996)曾講解《禪林寶訓》十 餘載,撰成《禪林寶訓講記》一書,
結構分明、文字淺近為該書特色,他 在自序中說,《禪林寶訓》是「一本 難得的處世做人的寶典」,從任何角 度來看,都是學佛和出家人最適宜的 課材,他將《禪林寶訓》三百篇,分 成:進德、為學、行道、修持、信仰、
因果等六篇,同時將每一則寶訓的訓 旨,用兩個「四字句」(如進德篇,
首段為「人生在世 道德為本」),提 綱挈領地標示在每則寶訓的前面,作 為篇目。201991 年 9 月,遍能和尚
(1901–2001)要弘學為寶光佛學院講
《禪林寶訓》,1992 年,空林佛學院 開此課,大恩法師要求文殊院的僧眾 都來聽。21臺灣佛光山「人間網路學院」
也曾由慧寬、慧得、滿謙、滿庭、覺 禹五位法師,合開「禪林寶訓精選導 讀」,22可見《禪林寶訓》受到佛門人 士重視之一般。
三、我們能夠從《禪林寶訓》中獲 得什麼樣的啟示?
《禪林寶訓》對當代佛教發展有 何參考價值?或許我們可以由兩方面 來談:一從作為修行者個人的角度,
另一從團體領導者的角度。
(一)從修行者個人的角度來說:《禪 林寶訓》對於修行者如何修己利人,
揭示了許多道理與原則,茲就個人閱 讀所得,歸納如下比較重要的幾項。
1、正心為要:「格物、致知、誠意、
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是《大學》裡八個重要的思想觀念,
其中「正心」在《禪林寶訓》中,有 多則相關記載:「學道之士要先正其 心,然後可以正己正物。其心既正,
則萬物定矣,未聞心治而身亂者。」
「心正己立,而萬物不從化者,未之 有也。」23「身既不正,又安能學道」。
24「大凡衲子誠而向正,雖愚亦可用;
佞而懷邪,雖智終為害。大率林下人 操心不正,雖有才能而終不可立矣。」
25可見正心之重要。
2、為學之道:為學非可速成,要靠平 日點滴「積累」,且心要專不旁騖,
經久自能有所成。「聖賢之學非造次 可成,須在積累。積累之要,惟專與 勤,屏絕嗜好行之勿倦,然後擴而充 之。可盡天下之妙。」26若「學未至於 道,衒耀見聞,馳騁機解,以口舌辯 利相勝者,猶如廁屋塗污丹雘,秖增 其臭耳。」27「學者居必擇處,遊必就 士。遂能絕邪僻,近中正,聞正言」,
28「學以聚之,問以辨之」,蓋「學非 辨問無由發明」也。29筆者曾拜訪主持 漢譯《南傳大藏經》的吳老擇教授,
他多次提到,他的老師水野弘元年紀 雖已上百歲,仍持續他的研究工作,
「欲究無上妙道,窮則益堅,老當益 壯,不可循俗。苟竊聲利,自喪至德。」
30
3、交友之道:雖說「三人行必有我 師」,但「學者求友,須是可為師者,
時中長懷尊敬,作事取法,期有所益。
或智識差勝於我,亦可相從,警所未 逮。」31若友不如己者,為其所牽而趨 下流,則不如無友也。
4、宜避名利:修學者於「聲名利養了 無所滯」,32蓋聲名利養「得之於無心,
則其道大其德宏;計之於有求,則其 名卑其志狹。」33能「不苟名利,以卑 自牧,以道自樂」,34則不為外境所困。
35
5、淡然於外物:「古人學道,於外物 淡然,無所嗜好,以至忘勢位,去聲 色,似不勉而能。今之學者,做盡伎 倆終不奈何。其故何哉?志不堅,事 不一,把作匹似間耳。」36這是作為一 位學道者所應留意警醒的,對於外在 的名聲、地位,均不可強求,否則易 被「名韁利鎖」捆綁。「學者患道德之
不充乎身,不患勢位之不在乎己。」37 我 們 雖 不 必 以 為 古 代 一 定 比 今 日 的 好,但古代留下來的一些典範懿行,
都有今人可借鑒參考之處。「惟祈學者 肯綮深思,細心窮翫,融古人之言為 己言,通古人之志為己志。」38蓋「深 蓄厚養」,方能見道。39
(二)從團體領導者的角度:《禪林 寶訓》對於如何才是一位勝任的領導 者,有許多道理與原則記載,茲歸納 如下。
1、住持之德:「凡為一寺之主,所貴 操履清淨,持大信以待四方衲子。」40
「住持有道德,則叢林日安,無則叢 林日危。」41可見領導者的擁有良好道 德之重要。「以道德住持積道德,以 禮 義 住 持 積 禮 義 , 以 刻 剝 住 持 積 怨 恨。怨恨積則中外離背,禮義積則中 外和悅,道德積則中外感服。」42「未 見住持弛縱而能使衲子服從,法度凌 遲而欲禁叢林暴慢」。43住持應重視教 化,「教化之大莫先道德禮義,住持人 尊道德則學者尚恭敬,行禮義則學者 恥貪競。住持有失容之慢,則學者有 凌暴之弊。住持有動色之諍,則學者 有攻鬥之禍。」44亦可見住持個人修養 之重要。住持有德,為叢林興望首要 條件,其中「誠信」最是其中根本。
《禪林寶訓》卷三有一則云:
「死心謂草堂曰:凡住持之職,
發言行事要在誠信。言誠而信,所感 必深;言不誠信,所感必淺。不誠之 言,不信之事。雖平居庶俗猶不忍行,
恐見欺于鄉黨,況為叢林主,代佛祖 宣化,發言行事苟無誠信,則湖海衲 子孰相從焉?」45
「 住 持 大 柄 在 惠 與 德 , 二 者 兼 行,廢一不可。惠而罔德則人不敬,
德而罔惠則人不懷。」「故善住持者,
養德以行惠,宣惠以持德。」46住持要 有大度量,要能大公無私,「或專己之 喜怒,而隘於含容;或私心靡費而從 人之所欲,皆非住持之急。」47 2、住持之要:《禪林寶訓》有一則關 於「住持之要」之記載云:
「晦堂曰:住持之要,當取其遠 大者,略其近小者。事固未決,宜諮 詢於老成之人。尚疑矣,更扣問于識 者。縱有未盡。亦不致甚矣。其或主 者,好逞私心,專自取與,一旦遭小 人所謀,罪將誰歸?故曰,謀在多,
斷在獨。謀之在多,可以觀利害之極 致;斷之在我,可以定叢林之是非也。」
48住持應以「公意」為斷事準則,「善 住持者以眾人心為心,未嘗私其心;
以眾人耳目為耳目,未嘗弘其耳目,
遂能通眾人之志,盡眾人之情。」49「以 眾智為智,眾心為心。恒恐一物不盡 其情,一事不得其理,孜孜訪納,惟 善是求。」50住持之道也。
另有一則關於「住持三要」,講得 甚為精湛:「住持有三要:曰仁、曰明、
曰勇。仁者,行道德,興教化,安上 下,悅往來。明者,遵禮義,識安危,
察賢愚,辨是非。勇者,事果決,斷 不疑,姦必除,佞必去。仁而不明,
如有田不耕。明而不勇,如有苗不耘。
勇而不仁,猶如刈而不知種。三者備 則叢林興,缺一則衰,缺二則危,三 者無一,則住持之道廢矣。」51住持者 果能掌握「仁」、「明」、「勇」三要,
則叢林自安、自興矣!但身為住持,
「為叢林主,助宣佛化,非行解相應,
詎可為之?要在時時檢責,勿使聲名 利養有萌於心。儻法令有所未孚,衲 子有所未服,當退思修德以待方來。
未見有身正而叢林不治者。」52 3、住持「三訣」與「三莫」:關於住 持之法,《禪林寶訓》中亦有住持「三 訣」與「三莫」之說。就前者言,「佛 鑑謂龍牙才和尚曰:欲革前人之弊不 可亟去,須因事而革之,使小人不疑。
則庶無怨恨。予嘗言,住持有三訣:
見事、能行、果斷。三者缺一,則見 事不明,終為小人忽慢,住持不振矣。」
53此處以「見事、能行、果斷」為住持
「三訣」。就後者言,「密菴曰:住持 有三莫:事繁莫懼,無事莫尋,是非 莫辨。住持人達此三事,則不被外物 所惑矣。」54
4、住持臨眾之法:《禪林寶訓》有云:
「真淨曰:比丘之法受用不宜豐滿,
豐滿則溢。稱意之事不可多謀,多謀 終敗。將有成之,必有壞之。予見黃 龍先師,應世四十年,語默動靜,未 嘗以顏色、禮貌、文才牢籠當世衲子。
唯確有見地,履實踐真者,委曲成褫 之。其慎重,真得古人體裁,諸方罕 有倫比,故今日臨眾無不取法。」55上 引文之重點,在「語默動靜,未嘗以 顏色、禮貌、文才牢籠當世衲子。唯 確有見地,履實踐真者,委曲成褫之。」
這一段表明:身為住持者切忌「以好 惡臨眾」,當「與眾同憂樂,同好惡者 義也。義之所在,天下孰不歸焉?」56 又,「含緩」二字,亦為臨眾行事之道,
《禪林寶訓》卷二有云:
「靈源清和尚住舒州太平,每見 佛眼臨眾周密,不甚失事,因問其要。
佛眼曰:用事寧失於寬,勿失於急;
寧失於略,勿失於詳。則不可捄,詳 則無所容,當持之於中道,待之以含
緩,庶幾為臨眾行事之法也。」57 5、住持之體:《禪林寶訓》有云:「住 持之體有四焉:一道德,二言行,三 仁義,四禮法。道德、言行乃教之本 也,仁義、禮法乃教之末也。無本不 能立,無末不能成。先聖見學者不能 自治,故建叢林以安之,立住持以統 之。然則叢林之尊,非為住持;四事 豐美,非為學者,皆以佛祖之道故。
是以善為住持者,必先尊道德,守言 行。能為學者,必先存仁義,遵禮法。
故 住 持 非 學 者 不 立 , 學 者 非 住 持 不 成。住持與學者,猶身之與臂,頭之 與足,大小適稱而不悖,乃相須而行 也。故曰:學者保於叢林,叢林保於 道德。住持人無道德,則叢林將見其 廢矣。」58此段論住持之體有四:一道 德,二言行,三仁義,四禮法,任住 持者當善體會之。
6、「不偏聽」與「公論不可廢」:不偏 聽與不廢公論也是住持行事應稟承之 原則,關於前者,《禪林寶訓》記云:
「草堂曰:住持無他,要在戒謹。其 偏聽自專之弊,不主乎先入之言,則 小人諂佞迎合之讒,不可得而惑矣。
蓋眾人之情不一,至公之論難見,須 是察其利病,審其可否,然後行之可 也。」59關於後者,《禪林寶訓》有段 妙喜謂超然居士的話說:「天下為公論 不可廢,縱抑之不行,其如公論何?
所以叢林舉一有道之士,聞見必欣然 稱賀;或舉一不諦當者,眾人必慼然 嗟嘆。其實無他,以公論行與不行也。
嗚乎!用此可以卜叢林之盛衰矣。」60 若住持「不以眾人為心,急己所欲,
惡聞善言,好蔽過惡,恣行邪行,徒 快 一 時 之 意 , 返 被 小 人 就 其 好 惡 取 之,則住持之道,安得不危乎?」61 7、擇有志行者相與輔佐贊助:「為一 方主者,須擇有志行衲子相與毘贊。
猶髮之有梳,面之有鑑,則利病好醜 不可得而隱矣。如慈明得楊岐,馬祖 得百丈,以水投水,莫之逆也。」62「得 人不在眾多」,63茍能有成材者數人,
同心協力,叢林自能興盛。「弘道德,
接方來,乃住持之實。量才能,請執 事,乃用人之實。察言行,定可否,
乃求賢之實。不存其實,徒衒虛名,
無益於理。是故,人之操履惟要誠實。」
64住持應恪遵上述有關「住持」、「用 人」、「求賢」之原則,叢林之興有 賴於是。
8、恩威並濟:《禪林寶訓》有云:「山 堂曰:御下之法,恩不可過,過則驕 矣;威不可嚴,嚴則怨矣。欲恩而不 驕,威而不怨。恩必施於有功,不可
妄加於人;威必加於有罪,不可濫及 無辜。故恩雖厚而人無所驕,威雖嚴 而人無所怨。」65身為住持,應善用恩 威。(注意:非濫用!)
怎樣才是一位合格的領導者,《禪 林寶訓》有一段說:「夫為一方主者,
欲行所得之道而利於人,先須克己惠 物,下心於一切,然後視金帛如糞土,
則四眾尊而歸之矣。」66因「惟有德者 以寬服人」,67當然,住持也不自以為 是,「住持存心要公行事,不必出於己 為是,以他為非。則愛惡異同,不生 於心,暴慢邪僻之氣無自而入矣。」68 也要能知人任事,蓋「古德住持不親 常住,一切悉付知事掌管。近代主者,
自恃才力有餘,事無大小皆歸方丈,
而知事徒有其虛名耳。嗟乎!苟以一 身之資,固欲把攬一院之事,使小人 不蒙蔽,紀綱不紊亂,而合至公之論,
不亦難乎?」69且不可以挾外勢以自 重:蓋「凡林下人,自無所守。挾外 勢以為重者,一旦失其所挾,皆不能 免顛溺之患。」70以上所舉下「心於一 切」、「以寬服人」、「不挾外勢以 為重」諸原則,都是住持應謹記在心 並加以實踐者。又,住持負道場重責,
握有宰制他人之權,切忌仗勢倰人,
「住持居上,當謙恭以接下」,71「在 人上者,能約己以裕下,下必悅而奉 上」,若「在上者蔑下而肆諸己,必怨 而叛上。」72
四、結語
前文已重點討論了《禪林寶訓》
是怎樣的一部書,以及我們能夠從《禪 林寶訓》中獲得怎麼的啟示,其中尤 以後面一個問題最關切要。文中分別 從 作 為 修 行 者 個 人 與 團 體 領 導 者 角 度,就《禪林寶訓》一書之內容,各 歸納了幾點原則。以下擬以個人的體 會與理解,進一步談談如下幾個問題。
(一)對僧俗兩眾普遍教化之重要:
「 自 古 佛 法 雖 隆 替 有 數 , 而 興 衰 之 理,未有不由教化而成。」73於今之日,
論及如何弘揚佛法,正法久住,亦非 藉由教化不為功。佛法教化有兩途,
一指對出家之宗教師,另一事針對普 羅大眾,兩者要能兼顧,始能收效。
蓋「道之隆替豈常耶,在人弘之耳。」
「或謂古人淳朴故可教,今人浮薄故 不可教,斯實鼓惑之言,誠不足稽也。」
74今日正法未能昌弘,乃佛門弟子努力 不足也。
( 二 )要能時刻保持「警省覺察的 心」:不管是修行者個人,或者是擔 任領導者,均要能時時刻刻保持一顆
「警省覺察的心」,「治心於未萌,
防情於未亂,蓋預備則無患」,也就 是說要能有「憂患意識」,「古之賢 哲有終身之憂,而無一朝之患者,誠 在於斯。」75「禍患藏於隱微,發於人 之所忽」,故「宜謹畏」之。76「居福 以慮禍,則其福可保。見得而慮喪,
則其得必臻。故君子安不忘危,理不 忘亂者也。」77踐行之道在──語默舉 措,能「上不欺天,外不欺人,內不 欺心」,「戒謹乎獨居隱微之間,果無 纖毫所欺,可謂之得矣。」78若好「高 談闊論,自謂人莫能及」,皆屬「鮮 有節義」之人。79
(三)要有遠大志向:若無遠大志向,
「上下偷安,最為法門大患。」80佛門 弟子當以大丈夫自任,「大丈夫志在 恢弘祖道,誘掖後來,不應私擅己慾 無所避忌,媒一身之禍造萬劫之殃。」
81「稠人廣眾中,鄙者多,識者少。鄙 者易習,識者難親。果能自奮志於其 間,如一人與萬人敵。庸鄙之習力盡,
真挺特沒量漢也。」82大丈夫能「一人 與萬人敵」,不管是一從作為修行者個 人,或者是擔任領導者,培養自己的 器度都非常重要,以下再引一段《禪 林寶訓》的話:「大覺璉和尚初遊廬 山,圓通訥禪師一見,直以大器期之。
或問:『何自而知之?』訥曰:『斯 人中正不倚,動靜尊嚴,加以道學行 誼,言簡盡理。凡人資稟如此,鮮不 有成器者。』」83據圓通訥禪師所說,
「大器者」要具備「中正不倚,動靜 尊嚴,加以道學行誼,言簡盡理」的 條件。
(四)建叢林之道:「所謂叢林者,陶 鑄 聖 凡 養 育 才 器 之 地 , 教 化 之 所 從 出。」84如若「不修道德,少有節義」,
「追求聲利於權勢之門」,85則不足觀 矣。古代之叢林,用在今日,即指「佛 教團體」,佛教團體之負責人,即古代 叢林之住持,「凡住持者,孰不欲建 立 叢 林 ? 而 鮮 能 克 振 者 , 以 其 忘 道 德,廢仁義,捨法度,任私情,而致 然也。誠念法門凋喪,當正己以下人,
選賢以佐佑,推獎宿德,疏遠小人,
節儉修於身,德惠及於人,然後所用 執侍之人,稍近老成者存之,便佞者 疏之,貴無醜惡之謗,偏黨之亂也。
如此則馬祖、百丈可侔,臨濟、德山 可逮。」86
又,古代叢林中有所謂長老者,
「凡稱長老,要須一物無所好。一有 所好,則被外物賊矣。好嗜慾則貪愛 之心生,好利養則奔競之念起。好順 從則阿諛小人合,好勝負則人我之山 高,好掊克則嗟怨之聲作。總而窮之,
不離一心,心若不生萬法自泯。」87「凡 稱長老之職。助宣佛化,常思以利濟 為心。行之而無矜,則所及者廣,所 濟者眾。然一有矜己逞能之心,則僥 倖之念起。而不肖之心生矣。」88長老 有兩類:「有道德感人者,有勢力服人 者。猶如鸞鳳之飛,百禽愛之;虎狼 之行,百獸畏之。其感服則一,其品 類固霄壤矣。」89兩相比較,自以道德 感人為尚。90
(五)道德最重要:「道德乃叢林之 本,衲子乃道德之本。住持人棄厭衲 子,是忘道德也。道德既忘,將何以 修教化,整叢林,誘來學。古人體本 以正末,憂道德之不行,不憂叢林之 失所。故曰:叢林保於衲子,衲子保 於道德。住持無道德,則叢林廢矣。」
91道德最重要,不管是對一般修學者,
或者是一個組織或團體的負責人。此 為萬世不變之公理。
總之,《禪林寶訓》是一部適合 現代人閱讀的書,裏面的雋言警語,
對當代人仍有諸多啟發之處。當然,
除《禪林寶訓》外,佛門中還有不少 好書值得推薦閱讀,如唐代潙山靈祐
《潙山警策》、永明延壽〈警世〉,
宋 代 各 派 宗 師 如 明 教 契 嵩 、 孤 山 智 圓,及黃龍、楊岐等著名僧人,皆有 規誡,契嵩的〈尊僧篇〉、智圓的〈示 學徒〉,皆甚有名。明代警策類書籍 最多,如《緇門警訓》、《禪關策進》
(雲棲株宏)、《博山參禪警語》(無 異元來禪師)、《禪門鍛鍊說》、《緇 門崇行錄》(雲棲株宏)、《佛法金 湯編》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明代臨 濟宗僧人如巹編的《緇門警訓》,是 一部歷代著名警策、訓誡、規儀、箴 銘的綜合選輯。共一百九十五篇。本 書可視為「修行指南」之類的書,其 體裁廣泛,內容豐富,涵蓋有勉勵修 行者立志精進的策勵語、有引據古德 高僧的參禪說法大意等,可做初學入 門的嚮導,和修行如法的規範說明。92 此外如(明)蓮池大師所作之《緇門 崇行錄》,近代印光法師親自組織以 許止淨居士為主的上海一批佛學大家 編寫的《增修歷史感應統紀》,全書 從歷代史書中選擇顯著的因果報應故 事一千多則,並加評語,輯成一書,
是一部以挽回世道人心之勸善最有力 之書,可作為各界人士之殷鑒。93然「得 有深淺,成有大小」,學者自當玩味 體會之,方能不負平生之所學。
1.這是《禪林寶訓》第一卷第一段,開章明 大利揭示「道德」的重要。明教嵩和尚即
杭州佛日契嵩禪師(1007–1072),字仲 靈,自號潛子,宋仁宗賜「明教」師號,
藤州鐔津(廣西藤縣)人,嗣洞山曉聰禪 師,青原下十世。徐小躍釋譯:《禪林寶 訓》(臺北:佛光文化事業公司,1997 年 4 月 , 初 版 ), 頁 19 – 21 ; T48n2022_p1016b–c(指《大正藏》,第 48 冊,2022 部經,1016 頁 b 欄及 c 欄,以下 同此說明)。
2.《十力語要》收錄熊十力的信函、短論、
講詞、語錄等,涉及到中國學術界許多著 名學者,其所討論的問題,如哲學與科學 對象的界定、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區別及 融通、佛儒道之異同、先秦諸子學的評價 等,都是 20 世紀 20 到 40 年
代中國思想學術界所關注的重要問題。網 址:http://baike.baidu.com/view/ 1725222.
htm,下載日期:2014 年 9 月 14 日。
3.語錄是文字體裁的一種,一般般用語體文 直接將所說的話紀錄下來,再蒐輯成帙。
語錄大都很簡短,少有長篇文字,其內容 以思想性言辭為屬主,其功用大抵是存賢 者嘉言之真,以供弟子或及後人參研履 行。《宋元學案》由黃宗羲草創,黃百家、
全祖望修補,王梓材、馮雲濠、任紹基校 刊,《明儒學案》編者為黃宗羲。網址: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_media/main-la n.asp?id=3502,下載日期:2014 年 9 月 14 日。
4.《幽夢影》是清代文學家張潮著的隨筆體 格言小品文集,其文體應歸於語錄體一 類,這一體裁的肇端,可追溯到《論語》。
但有「語錄」之稱,卻始於禪宗。馮保善:
〈 幽 夢 影 導 讀 〉 , 網 址 : http://teacher.whsh.tc.edu.tw/huanyin/anfa/c /changchow.htm,下載日期:2013 年 1 月 20 日。
5.《菜根譚》,洪自誠著,包括儒、釋、道 三家思想,儒家的現實主義、老莊的玄旨 及佛家的道法。
6.《醉古堂劍掃》,(明)陸紹珩著,明人清 言小品代表作,每則文字短小清麗,可以 解悶,可以破睡。共十二卷:醒、情、峭、
靈、素、景、韻、奇、綺、豪、法、倩。
7.《黃石公素書》是一本鮮為人知的道家秘 典,把道、德、仁、義、禮綜為一體貫通 起來,使宇宙和人類融為一體,書中指出
「有道則吉,無道則凶,吉者百福所歸,
凶者百禍所攻」。網址:http://www.books .com.tw/products/CN10130089,下載日期:
2014 年 9 月 14 日。
8.《五種遺規》十六卷,(清)陳弘謀編輯,
包括《養正遺規》二卷,《補編》一卷,《訓 俗遺規》四卷,《從政遺規》二卷,《教女 遺規》三卷《在官法戒錄》四卷,蒙士、
民俗、官箴、閫範、胥吏,皆風俗厚薄之 所繫,而學者教化人心之要務也。網址:
http://www.literature.idv.tw/bbs/read.php?ti d=345&page=e&fpage=44,下載日期:2013 年 1 月 20 日。
9.另(明)袁了凡著《了凡四訓》雖非語錄,
但其中格言、警句甚多,也值得在此介紹。
10.《德育古鑑》以「功過格」為之綱;敘述 往事,為「功過案」以為之目。為類十有 二,為條二百九十有六,間以己意評騭 之,終之以淨意、立命、改過、積善諸論 說之。其旨微而顯,其事信而徵。其語取 平易而近人,其理合勸懲而並用。筆者所 閱之書,係臺北佛陀教育基金會在 2001 年 8 月印行。
11.《格言聯璧》一書是集先賢警策身心之
語句,垂後人之良范,條分縷晰,情給理 明。全書主要內容包括學問類、存養類、
持躬類、攝生(附)、敦品類、處事類、
接物類、齊家類、從政類、惠吉類、悖凶 類。可謂是成己成人之寶筏,希聖希賢之 階梯也。網址:http://www.dfg.cn/big5/zhhy /whdc/03-gylb-01.htm , 下 載 日 期 : 2013
年 1 月 20 日。
12.《晚晴集》共 101 條,是弘一法師集佛經、
祖語、警句所成,前 49 條為上卷,後為 下卷。弘一法師,自號晚晴老人,蓋取李 義山詩「天意憐幽草,人間愛晚晴」句。
網址:http://book.bfnn. org/books/0256.
htm#a001,下載日期:2013 年 1 月 20 日。
13.楊增文認為,「禪宗的興起是佛教中國化 深入的表現」。楊增文著:《唐五代禪宗史》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 年 5 月,1 版 1 印),序言,頁 2。
14. 〈 佛 教 寺 院 清 規 詳 解 〉,網 址 : http://book.bfnn.org/books/0256.htm#a001
,下載日期:2014 年 9 月 14 日。
15.林素瑜:〈《新譯禪林寶訓》研究〉,中國 文化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 年 1 月 ) 「 摘 要 」 , 網 址 : http://ccbs.
ntu.edu.tw/BDLM/toModule.do?prefix=/sea rch&page=/search_detail.jsp?seq=144147 , 下載日期:2013 年 1 月 13 日。
16.李中華注譯、潘柏世校閱:《新譯禪林寶 訓》(臺北:三民書局,2004 年 3 月,初 版 1 刷),導讀,頁 1。
17.方祖猷著:《諦閑法師年譜》(北京:宗教文化 出版社,2012 年 11 月,1 版 1 印),頁 9。
18.(清)智祥大師註述:《禪林寶訓筆說》
(臺南:1995 年元月,再版),道安:〈重 印序〉,頁 1。
19.(清)智祥大師註述:《禪林寶訓 筆說》(臺南:1995 年元月,再版), 續明法師:〈影印序禪林寶訓筆說序 言〉,頁 5。
20.聖印講述:《禪林寶訓講記》(臺中:慈明 雜誌社,1992 年 4 月,4 版),自序、目錄,
及正文頁 1。
21.網址:http://www.books.com.tw/exep/
prod/china/chinafile.php?item=CN1009460 1,下載日期:2013 年 1 月 13 日。
22.網址:http://www.fgsou.com.tw/course_
detail.php?courseId=343,下載日期:2013 年 1 月 13 日。
23.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99–400;
T48n2022_p1038c。
24.T48n2022_p1018a;徐小躍釋譯:《禪林 寶訓》,頁 47。
25.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83;
T48n2022_p1037c–1038a。
26.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03;
T48n2022_p1021a。
27.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55 ; T48n2022_p1018b。
28.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34;
T48n2022_p1022c。
29.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1 ; T48n2022_p1016c。
30.《禪林寶訓》卷二有一段話如是說:「靈 源曰:磨礱砥礪,不見其損,有時而盡;
種樹蓄養,不見其益,有時而大;積德累 行,不知其善,有時而用;棄義背理,不 知其惡,有時而亡。學者果熟計而履踐 之,成大器,播美名,斯今古不易之道也。」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45、144;
T48n2022_p1017c–1018a。
31.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30;
T48n2022_p1022b29–1022c。
32.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59;
T48n2022_p1024b。
33.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419;
T48n2022_p1039c。
34.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60;
T48n2022_p1024b。
35.領導者亦不應亟亟求「名」,因「大名之 下難以久居」;且處事切不能力以「利」
為考量,「在公者,取利不公則法亂,在 私者以欺取利則事亂。」徐小躍釋譯:《禪 林寶訓》,頁 23、29;T48n2022_p1016c。
36.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52;
T48n2022_p1029c。
37.《禪林寶訓》有云:「高上之士不以名位 為榮,達理之人不為抑挫所困。」(清)
智祥大師著述:《禪林寶訓筆說》(臺南:
和裕出版社,1995 年元月,再版),頁 26;
徐小 躍釋 譯:《禪 林寶 訓 》,頁 177 ; T48n2022_p1016c。
38.智祥:〈《禪林寶訓筆說》序〉,(清)智 祥大師著述:《禪林寶訓筆說》(臺南:和 裕出版社,1995 年元月,再版),頁 19。
39.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66;
T48n2022_p1024c。
40.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86;
T48n2022_p1025c25。
41.百丈懷海禪師:《百丈叢林清潔規證義記》
(臺北: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2012 年 5 月),頁 35。
42.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49–50;
T48n2022_p1018a。
43.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00;
T48n2022_p1026b。
44.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08;
T48n2022_p1027a。
45.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58;
T48n2022_p1030a。
46.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66 ;
T48n2022_p1019a。
47.《禪林寶訓》有云:「身治心,則與人共 其道;興事立業,則與人共其功;道成功 著,則與人共其名。所以道無不明,功無 不成,名無不榮。」其中「與人共其道」、
「與人共其功」、「與人共其名」數語,最 是關鍵。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45、403;T48n2022_p1023b。
48.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88 ; T48n2022_p1020a。
49.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55;
T48n2022_p1023c–1024a。
50.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71;
T48n2022_p1025a。
51.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51 ; T48n2022_p1018a–b。
52.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64;
T48n2022_p1024c。
53.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85;
T48n2022_p1025c。
54.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80;
T48n2022_p1037c。
55.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21;
T48n2022_p1022a。
56.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27;
T48n2022_p1022b19。
57.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38;
T48n2022_p1023a13。
58.《禪林寶訓》有段話關於「住持之大體」
之說云:「稠人廣眾中,賢不肖接踵,以 化門廣大,不容親疏於其間也,惟在少加 精選。苟才德合人望者,不可以己之所怒 而疏之;苟見識庸常。眾人所惡者,亦不 可以己之所愛而親之,則賢者自進,不肖 者自退,叢林安矣。若夫主者好逞私心,
專己喜怒而進退於人,則賢者緘默,不肖 者競進,紀綱紊亂叢林廢矣。此二者實住 持之大體。」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
頁 268、331;T48n2022_p1034c。
59.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71;
T48n2022_p1030c。
60.住持也要善於審察人情周知上下,「夫人 情審則中外和,上下通則百事理。此住持 所以安也。人情不能審察,下情不能上 通,上下乖戾,百事矛盾,此住持所以廢 也。」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65、
279;T48n2022_p1032a。
61.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67;
T48n2022_p1037a。
62.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69;
T48n2022_p1037a。
63.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31;
T48n2022_p1022c。
64.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44 ; T48n2022_p1017c。
65.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75;
T48n2022_p1031a。
66.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9 ; T48n2022_p1017b–c。
67.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38;
T48n2022_p1029a。
68.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88;
T48n2022_p1031b。
69.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89;
T48n2022_p1032a。
70.《禪林寶訓》還記載說,「比見諸方尊 宿,懷心術以御衲子,衲子挾勢利以事尊 宿,主賓交利,上下欺侮,安得法門之興,
叢林之盛乎?」如若「諂奉勢位」,「結 托權貴」,「專事諛媚,曲求進顯」,則 佛門更危矣,善住持者「不以勢位為榮,
遂能清振一時」。徐小躍釋譯:《禪林寶 訓》,頁 31、340、342;T48n2022_p1017a。
71.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54 ; T48n2022_p1018b。
72.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99 ; T48n2022_p1020c。
73.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73 ; T48n2022_p1019b。
74.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77–78;
T48n2022_p1019c。
75.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3–34;
T48n2022_p1017b。
76.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41 ; T48n2022_p1017c。
77.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46;
T48n2022_p1023b。
78.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01;
T48n2022_p1021a。
79.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19;
T48n2022_p1022a。
80.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82 ; T48n2022_p1019c。
81.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10–111;
T48n2022_p1021b。
82.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37;
T48n2022_p1029a。
83.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27 ; T48n2022_p1017a。
84.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62 ; T48n2022_p1018c。
85.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13;
T48n2022_p1021b。
86.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05;
T48n2022_p1033a。
87.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79;
T48n2022_p1025b;T48n2022_p1025b。
88.「所謂長老者,代佛揚化,要在潔己。
臨眾行事,當盡其誠,豈可擇利害自分其 心?」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72、
326;T48n2022_p1034b。
89.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169;
T48n2022_p1024c–1025a。
90.曾聽某位學界友人說,要發揚佛法,需要 培養幾位「佛教大師」。但筆者卻不這麼 認為,因為有些大師是「捧」出來的,常 有「竊名」之嫌,佛教界需要的應該是要 培養更多具有「正知正見」對佛法能夠掌 握其精髓的人。
91. 依 管 理 大 師 彼 得 . 杜 拉 克 ( Peter Drucker)管理原則──組織的精神是由 高層領導人所塑造的。管理階層的誠實 真摯和孜孜矻矻在品格中不能打折,重 要的是,這點必須反映在管理階層的用 人決策上。品行是裝不出來的,共事者 只要在很短的時間就可以得知與他們共 事者的品格如何。他們或許可以原諒許 多事情,如無能、粗心、善變或是態度 惡 劣 , 可 是 他 們 無 法 寬 貸 沒 有 品 格 的 人,以及當初選用這種人的管理階層。
徐小躍釋譯:《禪林寶訓》,頁 394;
T48n2022_p1038b;彼得.杜拉克著、馬 齊里格(Joseph A. Maciariello)編:《每 日遇見杜拉克:世紀管理大師 366 篇智 慧精選》(臺北:天下遠見出版公司,2011 年 1 月,2 版 2 印),頁 21。
92.張學智釋譯:《緇門警訓》(臺北:佛光文 化事業公司,1997 年 4 月,初版),頁 3–
4、319–322。
93.網址:http://product.dangdang.com/227 72768.html,下載日期:201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