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4年12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155531號函備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40143017號函核定 高雄市政府 104 年 12 月 22 日高市府教特字第 10407073100 號函核定 臺南市政府 104 年 12 月 17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41249098 號函核定 屏東縣政府 104 年 12 月 22 日屏府教特字第 10480642400 號函核定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含「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主辦學校: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地 址:90065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 電 話:(08)765-6444#250、201
網 址:http://163.24.151.19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編印
重要日期提示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聯合術科測驗
報名暨郵寄繳件
105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
至 3 月 7 日(星期一)
以競賽表現入學 報名暨郵寄繳件
10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
至 3 月 21 日(星期一)
◎報名「以競賽表現入 學」者,應同時報名參 加「聯合術科測驗」,如 經錄取,於完成報到手 續時,聲明不參加術科 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 者,得申請退還術科測 驗報名費
聯合術科測驗 105 年 4 月 9 日(星期六)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報名暨郵寄繳件
10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
至 6 月 17 日(星期五)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現場撕榜及報到 105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學生分發作業流程
簡章公告
105 年 1 月 11 日(一)
聯合術科測驗 105 年4 月9 日(六)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05 年 3 月 16 日(三)
至 3 月 21 日(一)
依「高中藝術才能美術類學 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
進行書面審查
依「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安置入班 管道一: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送鑑輔會鑑定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05 年 5 月 14 日(六)
至 5 月 15 日(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05 年 6 月 13 日(一)
至 6 月 17 日(五)
◎管道一:
學生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後,始可報名參加「甄 選入學聯合分發」。
◎管道二:
學生在國中階段若有獲 得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 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 國 性 競 賽 表 現 特 別 優 異 , 提 出 申 請 鑑 定 安 置,依「高中藝術才能 美術類學生競賽表現採 認 參 照 標 準 」 進 行 審 查,審查結果送鑑輔會 鑑定,經鑑定通過者則 依「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詳見簡章)安置入 班。
備註:報名「以競賽表 現入學」者,應參加「聯 合術科測驗」,如經錄取 於完成報到手續時,聲 明不參加術科測驗且繳 還准考證正本者,得申 請退還術科測驗報名。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05 年 3 月 1 日(二)
至 3 月 7 日(一)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道二:
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依「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簡章安置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現場撕榜及報到 105 年 7 月 6 日(三)
送鑑輔會鑑定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5 年 4 月 6 日(三)
通過
通過
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招生學校各項招生管道及招生名額
學 校 類 別
以競賽表現 入學招生名
額
甄選入學聯 合分發招生
名額
招生名額 總計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外加
名額 備 註
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 國立屏東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美術
才能優異鑑定 屏東縣立
大同高級 中學
藝術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國立鳳新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美術
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市立
前鎮高級 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美術
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市立 鼓山高級 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美術
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臺南 第二高級 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美術
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新營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美術
才能優異鑑定
※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05年5月13日(星期五)公告於「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 訊」網頁(http://163.24.151.19)。
目 錄
壹、重要日程表 ……… 1
貳、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3
參、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23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簡章提供
105年1月11日(星期一)起公告並於下列網 頁提供下載:
1.「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 生資訊」網頁(http://163.24.151.19) 2.「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
http://excellent.set.edu.tw/
◎本簡章亦提供紙本販售,請 至國立屏東高級中學警衛室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洽詢,每份新臺幣 50 元。
◎105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
開始販售,時間每日 09:00
~16:00(不含例假日),售 完為止。
以競賽表現入學 報名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登錄】
10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09:00 至 10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17:00 於「高 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系統」填 報(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0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 應繳資料至「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 教組」,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 受理。
◎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 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 方式請詳閱以競賽表現入 學簡章。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 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以競賽表現入學 放榜暨寄發 結果通知單
105年4月1日(星期五)
由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
報到 105年4月6日(星期三) 錄取考生須於當日09:00~
16:00至錄取學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 錄取考生聲明 放棄錄取資格
105年4月8日(星期五)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書」於當日16:00前由考生 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 理。
聯合術科測驗 105年4月9日(星期六)
詳閱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 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公告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 各校實際招生人數
105年5月13日(星期五)公告於「臺灣南 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 頁(http://163.24.151.19)
國中教育會考 10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六)至 105 年 5 月 15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報名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登錄】
10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09:00 至 10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17:00 於「高 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系統」填 報(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至 10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 應繳資料至「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 教組」,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 受理。
◎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 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 方式請詳閱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招生簡章。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 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寄發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資料:
1. 選校登記序號通 知單
2. 報到須知
10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
17:00公告於「臺灣南區105 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 生資訊」網頁
http://www.klsh.kl.edu.
tw
1. 集體報名者:以限時掛 號 寄 至 考 生 就 讀 之 國 中轉發各考生資料。
2. 個別報名者:以限時掛 號郵寄各考生資料。
選校登記序號
複查暨補發 105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
09:00~12:00 至「國立屏 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洽辦。
現場分發(撕榜)作
業及錄取報到 105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
09:00~15:00 依報到須知 規定時段至「國立屏東高級 中學」辦理現場分發及報 到。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錄取考生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05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於16:00前由考生或家長 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
※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者,如未參加「聯合術科測驗」,不得報名「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目 錄
壹、依據……… 5
貳、重要日程表……… 5
參、目的……… 6
肆、辦理單位……… 6
伍、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 7
陸、報名資格……… 8
柒、報名辦法……… 8
捌、報名應繳資料……… 9
玖、報名注意事項……… 9
拾、招生錄取名額………10
拾壹、放榜暨寄發結果通知單………10
拾貳、報到………10
拾參、放棄錄取………10
拾肆、申訴處理………10
拾伍、其他注意事項………11
拾陸、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11
一、國立屏東高級中學………12
二、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13
三、國立鳳新高級中學………14
四、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15
五、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16
六、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17
七、國立新營高級中學………18
附件一、報名表(樣張)………19
附件二、集體報名名冊(樣張)………20
附件三、報到委託書………21
附件四、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22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 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 標準」、「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 辦理。
貳、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 報名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登錄】
10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09:00 至 10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17:00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系統」
填報(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0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 資料至「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 上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 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結果通知單 105年4月1日(星期五)
由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 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寄 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5年4月6日(星期三)
◎錄取考生須於09:00
~16:00至錄取學校報 到。
◎ 已 報 名 術 科 測 驗 考 生,於完成「以競賽表現 入學」報到手續時,聲明 不參加術科測驗且繳還 准考證正本者,得申請退 還術科測驗報名費。
以競賽表現入學錄取 者聯合術科測驗
報名費退費
105年4月7日(星期四)前
經由「以競賽表現入學」
管道錄取者,得於105年4 月7日(星期四)前辦理聯 合術科測驗報名費退費。
以競賽表現入學 錄取考生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05年4月8日(星期五)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書」於16:00前由考生或 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 理。
參、目的
落實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7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國中階段參 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 三等獎項並符合各招生學校招生資料所訂辦法者,經鑑定通過,依各校招生條件及提 供之名額予以安置入班。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教育局、屏東 縣政府、屏東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學校: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90065 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
(08)765-6444
轉 250、201 http://www.pths.ptc.edu.tw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90077 屏東縣屏東市 和平路 429 號
(08)766-3916
轉12、39 http://web.dtjh.ptc.edu.tw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83075 高雄市鳳山區 新富路 257 號
(07)765-8288
轉5805、8001 http://www.fhsh.khc.edu.tw
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 80669 高雄市前鎮區 鎮中路 132 號
(07)822-6841~4
轉 108 http://www.cjhs.kh.edu.tw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 80449 高雄市鼓山區 明德路 2 號
(07)521-3258
轉 5404 http://www.kusjh.kh.edu.tw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70422 臺南市北區北 門路二段 125 號
(06)251-4526
轉 305 http://www.tnssh.tn.edu.tw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73042 臺南市新營區
民權路 101 號 (06)656-7449 http://w3.hysh.tnc.edu.tw
伍、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
學 校 類 別 以競賽表現入學
招生名額 備 註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藝術類 2 人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資優類 2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有關各校甄選入 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05年5月13日(星期五)公告於「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 入學招生資訊」網頁(http://163.24.151.19)。
陸、報名資格
一、國中在學期間,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成績獲前 3 等獎項者。
二、國中在學期間,參加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成績獲前 3 等獎項者。國際性 競賽,係指三個國家或三個國家以上之跨國性比賽,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應為該 國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且國際性競賽證明需提出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申 請者須附比賽簡章及得獎總名單)
柒、報名辦法
一、每位學生限向一校提出申請,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及購買方式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05年1月11日(星期一)起公告並提供下列網下載 1.「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頁
(http://163.24.151.19)
2.「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http://excellent.set.edu.tw/)
簡章購買
時間:105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開始販售,時間每日 09:00~16:
00(不含例假日),售完為止。
地點:國立屏東高級中學警衛室(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費用:每份新臺幣50元整 四、網路線上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集體 報名
1. 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填畢後自 行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登錄時間:
10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
09:00 至 105 年 3 月 21 日
(星期一)17:00 系統關 閉為止。※逾期不受理 個別
報名
1. 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填畢後自行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報名表件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使用),並貼附必 要之證明繳交,否則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主辦學校概不負責。
(二)網路線上登錄報名網址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系統(http://art-talent.set.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 10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0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90065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並於信封註明「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 術科測驗報名資料」字樣。※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8)765-6444#250、201
捌、報名應繳資料
一、集體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 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19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登錄 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後經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2.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 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3. 集體報名名冊(樣張如附件二,第 20 頁)。
4.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集體 使用同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5. A4 回郵信封 1 個: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注意事項,
第 10 頁),信封上須寫明校名與承辦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聯 絡電話,以便寄發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每位考 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集體報名名冊順序排好,勿拆開分類,
並將集體報名名冊置於第 1 頁。
◎報名表、集 體 報 名 名 冊 均 於 網 路 線 上 登 錄 報 名 系 統 登 錄 完 成,檢核無誤 後自行列印。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 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19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登錄 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後經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2.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 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3. 身分證明文件與學歷證件影本各 1 份(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 考生簽名)。
4.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請自行到郵局買郵政匯票,
抬頭請寫「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5. A4 回郵信封 1 個: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注意事項,
第 10 頁),信封上須寫明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聯絡電話,
以便寄發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 報 名 表 於 網 路 線 上 登 錄 報 名 系 統 登錄完成,檢 核 無 誤 後 自 行列印。
玖、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登錄並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對其網路線上登錄之報名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每位考生僅能向一所學校提出申請,報名後均由本委員會將報名資料送交各校檢 核後,送本委員會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送鑑輔會鑑定,經鑑定通過者則依本簡章 各校所訂錄取方式及參酌順序安置入班,並由本委員會統一公告及通知錄取名單。
四、報名回郵信封(A4 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2 52 72 107 157 五、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用
全部減免,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證明影本(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 報名日期為準):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拾、招生錄取名額
各招生學校之招生名額,請見簡章【拾陸、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
】(第12~18頁)。
拾壹、放榜暨寄發結果通知單
105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17:00 公告於「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http://163.24.151.19),並由本委員會寄發結果通知單。
拾貳、報到
一、報到時間:105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09:00~16:00,由考生親至錄取學校報到;
未能親自報到者,得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代為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亦可 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須出示身分證明並檢附委託書(如附件三,第 21 頁)。 二、考生報到所須攜帶證件如下:
(一)結果通知單。
(二)國民身分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健保卡)正本,驗畢發還。
三、凡已辦理報到之考生未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提出放棄錄取資格聲明,不得再參加 本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已報名術科測驗考生,如完成「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手續時,聲明不參加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申請退還術科測驗報名費。
拾參、放棄錄取
一、錄取考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須先填妥「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 件四,第 22 頁),並經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後,於 10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
16:00 前,由考生或家長親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
二、錄取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一聯撕下由錄取學校存查,第二聯由考生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考生始得參加本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拾肆、申訴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甄選入學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員會 提出申訴,申訴書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事由。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國立屏東高級 中學教務處特教組」(90065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信封上註明「申訴書」字 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委員會於收文後7日內以書面答覆為原則。
拾伍、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 範,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05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法律授 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05年國 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資料,作 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登記 、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至各委員 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會報名志願表所列各 項內容及由「105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資料、國中 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 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 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業 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名時 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 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 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委員會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業,請 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
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進 行蒐集或處理。
三、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報名或考試必須改期時,除在大眾傳播媒體發 布,並同時公告於「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頁
(http://163.24.151.19)。
四、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拾陸、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 名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1 3 0 3 0 5 地 址 90065 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
網 址 http://www.pths.ptc.edu.tw
電 話 (08)765-6444 轉 250、201 傳 真 (08)733-4418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 名。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平面設 計類 (4) 書法類(5)漫畫類(6)版畫類。
三、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 名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1 3 4 3 0 4 地 址 90077 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 429 號
網 址 http://web.dtjh.ptc.edu.tw
電 話 (08)766-3916 轉 12、39 傳 真 (08)766-4050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 名。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版畫類 (4) 平面設計類(5)漫畫類(6)書法類。
三、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名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1 2 0 3 1 9 地址 83075 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 257 號
網址 http://www.fhsh.khc.edu.tw
電話 (07)765-8288 轉 5805、8001 傳 真 (07)766-0614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 名。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平面設 計類 (4)書法類(5)漫畫類(6)版畫類。
三、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 名 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5 9 3 3 0 1 地 址 80669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 132 號
網 址 http://www.cjhs.kh.edu.tw
電 話 (07)822-6841~4 轉 108 傳 真 (07)822-4677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 名。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書法 (4) 平面設計類(5)漫畫類(6)版畫類。
三、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 名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5 2 3 3 0 1 地 址 80449 高雄市鼓山區明德路 2 號
網 址 http://www.kusjh.kh.edu.tw
電 話 (07)521-3258 轉 5404 傳 真 (07)533-3106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 名。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平面設 計類 (4)漫畫類(5)版畫類(6)書法類。
三、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名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2 1 0 3 0 3 地址 70422 臺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 125 號
網址 http://www.tnssh.tn.edu.tw
電話 (06)251-4526 轉 305 傳 真 (06)282-7882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 名。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平面設 計類 (4)書法類(5)漫畫類(6)版畫類。
三、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資料表
校 名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學校教育部
電腦代碼 1 1 0 3 1 2 地 址 73042 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 101 號
網 址 http://w3.hysh.tnc.edu.tw
電 話 (06)656-7449 傳 真 (06)659-1935 招生目標 招收具備美術專長,得以在美術方面深造,且輔導其適性發展。
招生名額 2 人
錄取方式 及 參酌順序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一、獎項成績比序為:(1)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特優(2)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美術班組)優等(3)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美術班組)甲等(4)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特優(5)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優等(6)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普通班組)甲等(7)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8)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二名(9)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第三 名。
二、遇同一等第時,參賽作品類別依序為:(1)西畫類(2)水墨畫類(3)書法 (4) 平面設計類(5)漫畫類(6)版畫類。
三、依成績最優作品類別排序後,若仍有需要,則再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各參賽作 品類別獲獎情況,依得獎等第換算積分,再照總積分高低依序錄取。
得獎名次換算積分對照表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 等 第 特優 優等 甲等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積 分 5 3 1 5 3 1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附件一(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 報名表 (樣張)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上傳三個月內之 數位證件照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出 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 美術班
□ 非美術班 畢業年月 年 月
身 分 別 □1.一般生 □2.身心障礙學生 □3.原住民學生 □其他,說明 繳費身分 □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學生簽名
緊 急 聯絡人
姓 名 家長或監護人
簽 名 聯絡電話
住 家 ( ) 手 機 申請學校(限填一所)
競賽表現優異具體事蹟【限國中階段】
1.國中在學期間,參加教育部主辦之「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成績獲前 3 等獎項者。
2.國中在學期間,參加國際性正式美術比賽個人賽,成績獲前 3 等獎項者。國際性競賽,係指三個國 家或三個國家以上之跨國性比賽,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應為該國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且國際 性競賽證明需提出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申請者須附比賽簡章及得獎總名單)
※請依獲獎年度擇優條列填寫,並檢附具體證明文件影本依序裝訂於表後。
資料序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附件二(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 集體報名名冊(樣張)
學校名稱 聯絡電話 傳 真
承辦人員 承 辦 人
聯絡電話
承辦人 E-mail 學校地址
郵政匯票 號 碼
編 號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 別 繳費身分 備 註 1 王小明 S122111999 男 1
2 *** ********** 女 1 3 *** ********** 男 2 4 *** ********** 女 1 5 *** ********** 男 3 6 *** ********** 女 1 7 *** ********** 男 1 8 *** ********** 女 1 9 *** ********** 男 1 10 *** ********** 女 1
合計
10
名,免繳報名費共2
名,報名費共計2,240
元。繳費身分: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全免)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全免)
※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並於頁間加蓋騎縫章。
經辦人: 單位主管: 校 長:
附件三
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 報到委託書
考生__________________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特委託________________君代為全權處理報到手續。
考生資料: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住家)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資料: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與考生之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住家)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一、 本委託書得剪下或影印後填寫使用。
二、 本委託書所填寫資料請務必正確,並以正楷詳細書寫,字跡切勿潦草,如資料不正 確或字跡辨識困難時,本委員會得拒絕受理。
三、 考生家長或監護人代為辦理報到時,不必填寫本委託書,但須出具身分證明。
四、
受委託人代為辦理報到手續時,須出具本委託書與身分證。考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考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表請自行下載或影印使用
附件四
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 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1聯 錄取學校存查聯
學 校 姓 名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電 話
本人經由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錄取貴校美術班
,現因故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並絕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受理錄取報到,絕無異議,特此聲 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考生簽章: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5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 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2聯 考生存查聯
學 校 姓 名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電 話
本人經由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錄取貴校美術班
,現因故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並絕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受理錄取報到,絕無異議,特此聲 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考生簽章: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5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注意事項:
一、錄取考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並經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後,於105年 4月8日(星期五)16:00前,由考生或家長親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
二、錄取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1聯撕下由錄取學校存查,第2聯由考生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考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簡章
目 錄
壹、依據………25
貳、重要日程表………25
參、辦理單位………26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26
伍、報名資格………28
陸、報名辦法………28
柒、報名應繳資料………29
捌、報名注意事項………29
玖、成績採計與選校登記序號………30
拾、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及公告選校登記序號………31
拾壹、選校登記序號複查………31
拾貳、現場分發作業………32
拾参、報到入學………33
拾肆、放棄錄取………33
拾伍、申訴處理………33
拾陸、其他注意事項………33
拾柒、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34
一、國立屏東高級中學………35
二、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36
三、國立鳳新高級中學………37
四、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38
五、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39
六、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40
七、國立新營高級中學………41
附件一、報名表(樣張)………42
附件二、集體報名名冊(樣張)……… 44
附件三、選校登記序號複查申請表………45
附件四、現場分發暨報到委託書………46
附件五、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47
附 圖、國立屏東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48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 生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 標準」、「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 辦理。
貳、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聯合術科測驗 105年4月9日(星期六)
詳閱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 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國中教育會考 10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六)至
105 年 5 月 15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報名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登錄】
10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09:00 至 10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17:00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系統」
填報(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10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 繳資料至「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 組」,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 理。
◎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 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 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寄發甄選入學聯合分 發資料:
1. 選 校 登 記 序 號 通 知單
2. 報到須知
10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
17:00公告於「臺灣南區105 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 生資訊」網頁
(http://163.24.151.19)
1. 集體報名者:以限時掛 號 寄 至 考 生 就 讀 之 國 中轉發各考生。
2. 個別報名者:以限時掛 號郵寄各考生。
選校登記序號
複查暨補發 105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
09:00~12:00 至「國立屏 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洽辦。
現場分發(撕榜)
作業及錄取報到 105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
09:00~15:00 依報到須知 規定時段至「國立屏東高級 中學」辦理現場分發及報 到。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錄取考生聲明放棄
錄取資格
105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於16:00前由考生或家長 親送錄取學校辦理。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屏東縣政府
二、主辦學校: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90065 屏東市忠孝 路 231 號
(08)765-6444
轉 250、201 http://www.pths.ptc.edu.tw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90077 屏東縣屏東 市和平路 429 號
(08)766-3916
轉12、39 http://web.dtjh.ptc.edu.tw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83075 高雄市鳳山 區新富路 257 號
(07)765-8288
轉5805、8001 http://www.fhsh.khc.edu.tw
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 80669 高雄市前鎮 區鎮中路 132 號
(07)822-6841~4
轉 108 http://www.cjhs.kh.edu.tw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 80449 高雄市鼓山 區明德路 2 號
(07)521-3258
轉 5404 http://www.kusjh.kh.edu.tw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70422 臺南市北區 北門路二段 125 號
(06)251-4526
轉 305 http://www.tnssh.tn.edu.tw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73042 臺南市新營
區民權路 101 號 (06)656-7449 http://w3.hysh.tnc.edu.tw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
學 校 類 別 甄選入學聯合 分發招生名額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外加名額 備註
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資優類 28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藝術類 28人 1 人 1 人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資優類 28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 資優類 28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 資優類 28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資優類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資優類 28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
美術才能優異鑑定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有關各校甄選入 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於105年5月13日(星期五)公告於「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 入學招生資訊」網頁(http://163.24.151.19)。
伍、報名資格
一、已取得「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以下 簡稱「術科測驗」)成績單者。
二、本學年度凡已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得重複報名參加分 發;違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陸、報名辦法
一、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及索取方式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05年1月11日(星期一)起公告並提供下列網下載 1.「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頁
(http://163.24.151.19)
2.「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http://excellent.set.edu.tw/)
簡章購買
時間:105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開始販售,時間每日 09:00~16:
00(不含例假日),售完為止。
地點:國立屏東高級中學警衛室(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費用:每份新臺幣50元整 四、網路線上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集體 報名
1. 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填畢後自 行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網路線上登錄時間:
105年6月13日(星期一)09:
00至105年6月17日(星期五)
17:00系統關閉為止。
※逾期不受理 個別
報名
1. 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填畢後自行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報名表件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使用),並貼附必 要之證明繳交,否則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承辦學校概不負責。
(二)網路線上登錄報名網址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系統」
(http://art-talent.set.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e-mail:[email protected];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 10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至 10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90065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並於信封註明「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 術科測驗報名資料」字樣。※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8)765-6444#250、201
柒、報名應繳資料
一、集體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42~43 頁)、術科測驗成績單、國 中教育會考成績單及美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結果通知單(正 本或清晰影本;影本須加蓋就讀國中教務處戳章及考生簽 名)。
2. 集體報名名冊(樣張如附件二,第 44 頁)。
3.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集體使用同 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4. A4 回郵信封一個:貼妥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注 意項),信封上須寫明校名與承辦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電話等資料,以便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報到須 知」。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
每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集體報名名冊順序排 好,勿拆開分類,並將集體報名名冊置於第一頁。
◎報名表、集體報 名名冊均於網路線 上登錄報名系統登 錄完成,檢核無誤 後自行列印。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42~43 頁)、術科測驗成績單、國 中教育會考成績單及美術才能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正本或 清晰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考生簽名)。
2. 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頭 請寫「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3. 身分證明文件與學歷證件影本各 1 份,並在影本上加註「與 正本相符」及考生簽名。
4. A4 回郵信封一個:貼妥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報名注 意事項),信封上須寫明考生姓名、郵遞區號、地址、聯絡 電話,以便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報到須知」。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報名表於網路線 上登錄報名系統登 錄完成,檢核無誤 後自行列印。
捌、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登錄並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表件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使用),並貼附 必要之證明繳交,否則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本委員會概不負責。
三、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請到原就讀國 中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四、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
五、考生對其網路線上登錄之報名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六、考生若至105年6月28日(星期二)16:00前仍未收到「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
「報到須知」,請洽「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電話:(08) 765-6444#250
、201。
七、報名回郵信封(A4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2 52 72 107 157 八、申請高級中等學校美術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通過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
學校美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審核,且取得鑑定結果通知單。
九、如欲申請之美術班學校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為入學門檻者,應取得105年國中教 育會考成績單,並通過該校門檻。
十、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用 全部減免,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證明影本(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 報名日期為準):
(一)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十一、特殊身分學生須隨報名資料檢附證明文件,詳參簡章玖之三。
玖、成績採計與選校登記序號
一、成績採計(一)採計臺灣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成績,並 以術科測驗各科成績加權後總分為甄選總成績。
(二)甄選總成績=素描×4.0+水彩×2.5+水墨×2.5+書法×1.0 二、選校登記序號
(一)依甄選總成績高低排序產生選校登記序號。
1.甄選總成績同分時參酌順序:1.素描 2.水彩 3.水墨 4.書法
2.甄選總成績同分且參酌順序條件仍相同者,以現場抽籤決定選校順序。
(二)各校依據課程特色及發展方向,可針對國中教育會考、術科測驗某特定科目或 甄選總成績設定門檻,通過該校門檻者,始得參加該校分發。105年國中教育 會考成績僅作為甄選門檻,不列入甄選總成績之計算。
(三)各校甄選門檻請見本簡章【拾柒、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學校招生資料表】。
(四)考生依選校登記序號與各校缺額,現場選校、登記、報到。
三、特殊身分學生分發、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特殊身分學生分發方式
先以一般生身分排序分發,如未以一般生身分分發,則可依特殊身分學生外 加名額進行分發。
(二)特殊身分學生外加名額及成績計算方式 1.原住民學生
(1)加分優待甄選總成績:依術科測驗各科加權甄選總成績加總10%計算(甄選 總成績×11/10),以此加總成績達各校門檻及錄取標準者(不採國中教育會 考門檻),於學校核定之名額外加2%。但成績同分,經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 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
(2)應於報名時繳交其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 本一份,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之記 事。
2.身心障礙學生
(1)加分優待甄選總成績:依術科測驗各科加權甄選總成績加總25%計算(甄選 總成績×5/4),以此加總成績達各校門檻及錄取標準者(不採國中教育會考 門檻),於學校核定之名額外加2%。但成績同分,經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 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
(2)身心障礙學生指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 心障礙者,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應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文 件。
(三)其他特殊身分學生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理。
拾、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及公告選校登記序號
一、105年6月24日(星期五)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報到須知」
(一)集體報名者:由本委員會以限時掛號寄送考生就讀之學校轉發各考生。
(二)個別報名者:由本委員會直接以限時掛號郵寄各考生(※考生於填寫報名資 料時,請務必填寫能收掛號信之住址,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二、105年6月24日(星期五)17:00後在「國立屏東高級中學」公告「選校登記序號
」與「報到須知」,並公布於「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 頁(http://163.24.151.19)。
三、若考生於105年6月25日(星期六)16:00前仍未收到「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
「報到須知」者,請於105年6月27日(星期一)09:00~12:00到「國立屏東高 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申請補發。
拾壹、選校登記序號複查
一、考生收到「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後,如有疑義,得向本委員會提出選校登記序 號複查申請。
二、申請選校登記序號複查須填寫「選校登記序號複查申請表」(如附件三,第45頁)
,並檢附「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影本,請於105年6月28日(星期二)09:00~
12:00至「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教務處特教組」辦理,複查費用每次100元。
三、本委員會僅接受選校登記序號複查,不提供國中教育會考複查及聯合術科測驗分 數複查服務。
四、複查收件後即行查核成績,並當場通知複查結果。如甄選總成績選校登記序號有
誤者,本委員會得調整選校登記序號,並發給「調整選校登記序號證明單」,考生 得依本證明之選校登記序號參加現場選校。
五、因複查造成之選校登記序號變更,本委員會將於選校登記會場公告。
拾貳、現場分發作業
一、分發方式:報名考生本人到現場依「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現場選校登記並報到
。未能親自報到者,得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代為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亦 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須出具身分證明並檢附委託書(如附件四,第46頁)。
二、現場分發作業地點: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三、現場分發作業時間:105年7月6日(星期三)09:00~15:00,分梯次進行,請提早 20分鐘到達。
四、考生須攜帶資料:
(一)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經選校登記序號複查更正者,須攜帶「調整選校登記序 號證明單」)
(二)國中畢業證書(正本,分發報到時繳交)。
(三)國民身分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健保卡)正本,驗畢發還。證件不齊者不得參 加選校登記作業,其登記序號由下一順位考生依序遞補。
五、特別規定:
(一)登記報到注意事項:
1.各梯次登記考生應於規定受理登記時間內,到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報到在同一時間、場地辦理。
3.各校登記名額屆滿時,即停止辦理登記作業;因此具有登記資格者,並不一定 具有入學資格。
4.已登記考生尚未辦妥報到手續即離開報到區,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5.已登記之考生,不得重複登記。如重複登記,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6.原可在較前梯次登記,逾時未登記之考生,補辦手續如下:
(1)到登記處所設之服務台辦理補登記申請,由工作人員重新編排登記梯次及登 記序號。
(2)所申請之梯次編排原則,以待命進入登記場之該梯次為主;唯序號編排在 該梯次之前,並依申請先後次序以10人為限,超過部分編入下一梯次。
(3)逾時補辦以1次為限,超過1次不予受理。
(二)完成現場分發作業者,即不得要求放棄分發。
(三)現場分發作業時間內如各招生學校名額屆滿即提前結束,不另行公告通知。
(四)現場分發作業時間結束(105年7月6日(星期三)15:00)後各校尚有缺額時,
不延長作業時間。
(五)考生完成現場分發作業後,由本委員會彙整各校錄取名單,於105年7月6日(星 期三)當日17:00以後,公布於「臺灣南區105學年度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 訊」網頁(http://163.24.151.19),視同放榜;本項放榜不受理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