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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請問日治時期臺灣五大家族的 互動如何?(高中歷史學科中心)
日治時期臺灣五大家族係指板橋林 家、霧峰林家、高雄陳家、鹿港辜家、基 隆顏家。板橋林家及霧峰林家於清季已是 臺灣北部、中部之首富,日治初期在臺灣 總督府的籠絡利用政策下,板橋林熊徵、
林熊祥、林熊光、林嵩壽、林松壽、林鶴 壽,以及霧峰林獻堂、林烈堂、林偕堂等 人,分別以其雄厚的財富投入各項新興企 業和金融業之經營;高雄陳中和及其諸子、
鹿港辜顯榮、基隆顏雲年及顏國年兄弟,
亦趁機利用變局,把握時機,建立得天獨 厚的政商關係,積極且多角經營企業,迅 速累積龐大資產,因而躋身巨富。
整體而言,五大家族之事業和發展有 其各自的特色,但其相關事業中仍可見共 同投資或合資經營。例如,1905 年辜顯榮 糾合彰化、臺中地區富豪成立的「彰化銀 行」,1920 年辜氏個人持股 11,100 股,
為最大之股東,林獻堂持股 4,480 股,則 為臺人第二大股東,林澄堂持股 1,200 股,
亦列名臺人十大股東之一。1912 年成立的
「臺灣興業信託株式會社」,顏雲年為董 事兼社長,林熊徵、顏國年分別為董事。
1919 年, 以板橋 林 家為中 心成立的
「華南銀行」,林熊徵擔任董事兼總理,
林烈堂、陳中和則擔任取締役(董事),
顏雲年為監察役(監事),辜顯榮、林獻 堂則為相談役(顧問)。1920 年「南洋倉
教學信箱
日治時期臺灣五大家族之發展與互動
文/吳文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名譽教授)
庫株式會社」成立時,資本額計 5 萬股,
臺人股東 44 人持股 30,950 股,其中,霧 峰林家持股 2,200 股、板橋林家 4,100 股、
辜家、顏家各 1,000 股,幾乎占臺人股份 的三分之一。而 1915 年陳中和所發起的
「臺灣倉庫株式會社」資本額計 2 萬股,
高雄陳家持股 792 股、板橋林家 737 股、
辜顯榮 200 股、顏雲年 100 股。
由上顯示,五大家族除了各自多角投 資的事業之外,彼此之間已建立共同投資 經營事業之關係,可說彼此互相聲援,利 害與共。戰後,此一合作的關係仍見持續,
例如 1954 年「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開放民營後,五大家族成員即為主要的股 東,板橋林柏壽為董事長,霧峰林猶龍、
高雄陳啟清、基隆顏欽賢、鹿港辜振甫分 別擔任董事,板橋林熊祥則為監察人。
此 外, 五 大 家 族 之 間 亦 有 聯 姻 之 現 象。例如,板橋林熊祥長子林衡道娶臺灣 首位醫學博士杜聰明之長女杜淑純,而杜 聰明則為霧峰林家林仲衡之女婿;又如,
板橋林熊徵長子林明成娶顏雲年孫女顏絢 美為妻;顏國年長女顏梅嫁給鹿港丁家的 丁瑞鉠,而丁瑞鉠的二兄丁瑞彬則為辜顯 榮的大女婿。
要之,臺灣五大家族的互動關係,顯 示與傳統社會豪門之做法相似,彼此往往 審時度勢,透過事業合作和「門當戶對」
的聯姻關係,相互扶持,建立血脈、人脈、
錢脈緊密連結的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