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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計畫行為理論與資訊分享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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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師範學院休閒事業管理 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張凱智 先生

應用計畫行為理論與資訊分享動機 探討中高年齡者使用智慧型手機

之行為意圖

研 究 生: 詹淑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O 六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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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師範學院休閒事業管理 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應用計畫行為理論與資訊分享動機 探討中高年齡者使用智慧型手機

之行為意圖

研 究 生: 詹淑 撰 指導教授: 張凱智 先生

中 華 民 國 一 O 六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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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 謝

我 終 於 能 完 成 研 究 所 的 夢 想 了 , 兩 年 研 究 所 的 時 光 就 這 樣 快 結 束 了 , 我是 高 雄 人三 年 前 也 曾在 某 國 立大 學 進 修 相關 課 程 ,因 工 作 上 的關 係 無法 完成 學 業 ;有 幸來 到 台東,也 即 將 為 研 究 所的 兩 年 學習 旅 程 劃 上完 美 的 休止 符。 這 兩 年時 間 說 長 也不 長 , 但卻 是 最 充 實與 忙 碌 的美 好 回 憶 ,也 讓 我一 步一 步 堅 持的 完 成 研 究所 每 一 個作 業 與 活 動。 我 是 個技 能 工 作 者, 最 欠缺 的是 理 論 上相 關 的 研 究, 在 這 二年 的 學 習 過程 中 , 承蒙 每 位 師 長的 教 導,

由授 課 師 長們 身 上 我 看準 備 充 足的 課 程 內 容、 認 真 教學 的 態 度 ,我 學 到該 如何 去 找 資料 、 如 何 補足 我 教 學上 的 欠 缺 。

單 身 來 到 台 東 是 完 全 陌 生 的 環 境 , 尤 其 是 家 人 及 好 友 皆 不 再 身 邊 要 適 應 的 問 題 真 的 很 多 , 所 幸 來 到 一 個 同 事 可 以 互 相 幫 忙 與 支 持 的 工 作 環 境 ; 讓我 白 天 發揮 自 己 的 專長 、 晚 上 完 成 自 己 的夢 想 , 才能 順 利 編 織這 段 美好 的過 程 與 回憶 , 最 後 終於 順 利 完成 研 究 所 學業 。

我 想 我 的 論 文 可 以 順 利 完 成 , 真 的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張 智 凱 博 士 , 教授 在 忙 碌的 教 學 過 程中 還 必 須以 最 大 的 耐心 、 用 心指 導 我 順 利完 成 本論 文。 另 外 也特 別 感 謝 陳盈 如 博 士、 林 家 立 博士 在 論 文寫 作 與 口 試時 提 供給 我的 指 導 ,提 供 本 研 究諸 多 改 進的 方 向 與 寶貴 的 意 見與 指 教 , 使得 本 研究 更加 嚴 謹 與完 整 。 謹 致上 最 高 的謝 意 。

在 這 兩 年 的 研 究 所 學 習 旅 程 中 , 感 謝 曾 經 指 導 的 所 有 教 授 , 因 為 有 您 們無 私 的 教導 讓 我 在 學習 上 更 精進 , 同 時 也要 感 謝 全班 同 學 、 同事 、 朋友 們 一 路 的 扶持 、 鼓 勵 與體 諒 , 讓我 得 以 順 利完 成 此 階段 的 學 習 與學 業 。再 次謝 謝 在 研究 所 期 間 一路 上 協 助、鼓 勵 我 的人,謝 謝 您們 全 心 全意 的 支 持,

衷心 的 謝 謝您 們 。

詹淑 謹 致 一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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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計畫行為理論與資訊分享動機 探討中高年齡者使用智慧型手機

之行為意圖

作者 詹淑

國立 臺 東 大學 師 範 學院 休 閒 事業 管 理 碩 士在 職 專 班

摘要

由於臺灣 家庭人 口結 構的改 變、人 口老 化問題 日趨嚴 重,導 致生活型態及消費方式產生重大轉變,智慧型手機也因高科技的 通訊網路已融入生活環境中,使用率幾乎是人手一機;因此探討 中高年齡者使用智慧型手機透過網路資訊的分享,擴展中高年齡 者在工作與日常生活中,能 享受生活上的便利,希望透過高科技 產品,重新產生中高年齡者的自信感 。

本 研 究為 了更了 解中 高年齡 者使用 智慧 型手機,透過 資訊 分 享過程對行為意圖之影響;研究以 應用計劃行為理論為架構,與 資訊分享過程,對其行為意圖有正向顯著影響,經過多次討論及 蒐集相關文獻資料來證明其行為意圖,期望了解中高年齡者使用 智慧型手機之具體需求。

研 究 設計 採便利 抽樣 問卷進 行調查,發 放 350 份問卷,有 效 問卷 309 份。結果顯示中高年齡者使用智慧型手機,透過資訊分 享功能傳遞訊息,對其行為意圖之分析,研究結果發現:

一、使用智慧型手機行為態度對中高年齡行為意圖有正向影響。

二、使用智慧型手機主觀規範對中高年齡行為意圖有正向影響。

三、使用智慧型手機知覺行為對中高年齡行為意圖有正向影響。

四、使用智慧型手機資訊分享對中高年齡行為意圖有正向影響。

研 究 結 果 證 實 中 高 年 齡 者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對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是有幫助,可以接受並有正向的評價;期望將理論與實務相互結 合並提出建議,以提供相關單位參考的價值。

關 鍵 字 : 計 畫 行 為 理論 、 資 訊 分 享 、 中高 年 齡 、 智 慧 型 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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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cation planning behavior theory and information sharing motivationExplore the behavioral intentions of

middle and high age people using smartphones

The author Zhan Shu Abstract

Aging Taiwan has become a soccial problem. For the middle and old age people, high-tech products and network have been integrated into their lives. The purpose of this thesis is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s in process of using smartphones and collect data to prove their action. Applying planning behavi or theory to probe their intention can be changed by smartphones or not.

A total of 350 questionnaires and valid questionnaires were distributed.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middle and old age people can share information ,contact with each other and express their feelings by using smartphones.The following are the conclusions of the study:

1. The usage of smartphones have positive impact for the middle and old age people in behavior attitude.

2. The usage of smartphones have positive impact for the middle and old age people in subjective norms..

3. The usage of smartphones have positive impact for the middle and old age people in awareness behavior.

4. The usage of smartphones have positive impact for the middle and old age people in sharing information.

The result of the study is that middle and old age people have high evaluation in using smartphones. The result will combine the theory and the practice that can be the suggestions for the

Keywords: planning behavior theory, information sharing, the

middle and old age, smartph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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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 一 章 緒 論 - - -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 - - 1

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 - - 3

第 三 節 研 究 目 的 - - - 6

第 四 節 研 究 流 程 - - - 7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 - 8

第 一 節 智 慧 型 手 機 發 展 趨 勢 - - - 8 第 二 節 中 高 齡 使 用 智 慧 型 行 手 機 現 況 分 析 - - - 1 0 第 三 節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 - - 1 1 第 四 節 資 訊 分 享 行 為 - - - 1 6 第 三 章 研 究 分 法 - - - 2 0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 - - 2 0 第 二 節 研 究 假 設 - - - 2 1 第 三 節 操 作 型 定 義 與 研 究 設 計 - - - 2 4 第 四 節 研 究 問 卷 設 計 與 流 程 - - - 2 6 第 五 節 研 究 樣 本 - - - 2 8 第 六 節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 - - 2 9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 - - 3 2 第 一 節 敘 述 性 統 計 分 析 - - - 3 2 第 二 節 信 效 度 檢 定 - - -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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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差 異 性 分 析 分 析 與 變 異 數 分 析 --- 56 第 四 節 相 關 性 分 析 - - - 6 1

第 五 節 迴 歸 分 析 --- 62 第 五 章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 68 第 一 節 研 究 結 論 - - - 6 8 第 二 節 研 究 建 議 --- 69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與 未 來 展 望 --- 71 參 考 文 獻 - - - 7 3 附 件 問 卷 調 查 表 - - -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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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次

表3-2-1 研究 假 設 彙 整 ---23

表 3-3-1 研 究 構 面 與問 卷 題 項 ---25

表 4-1-1 性 別 次 數 分配 表 ---32

表 4-1-2 年 齡 次 數 分配 表 ---33

表 4-1-3 教 育 程 度 次數 分 配 表 ---34

表 4-1-4 手 機 使 用 時數 次 數 分配 表 ---35

表 4-1-5 職 業 次 數 分配 表 ---36

表 4-1-6 平 均 月 收 入次 數 分 配表 ---37

表 4-1-7 上 網 方 式 次數 分 配 表 ---38

表 4-1-8 使 用 手 機 多少 年 次 數分 配 表 ---39

表 4-1-9 空 機 的 價 格次 數 分 配表 ---40

表 4-1-10 每 個 月 繳 費次 數 分 配表 ---41

表 4-1-11 使用 目 的 次數 分 配 表 ---42

表 4-1-12 優 先 考 慮 次數 分 配 表 ---43

表 4-1-13 基 本 資 料 敘述 性 統 計表 ---44

表 4-1-14 資 訊 分 享 敘述 性 統 計表 ---45

表 4-1-15 行 為 態 度 敘述 性 統 計表 ---46

表 4-1-16 主 觀 規 範 敘述 性 統 計表 ---47

表 4-1-17 知 覺 行 為 敘述 性 統 計表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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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8 行 為 意 圖 敘述 性 統 計表 --- 49

表 4-2-1 各 構 面之 KMO 值與 Bartlett 球 形檢 定 ---50

表 4-2-2 資 訊 分 享 因素 分 析 與信 效 度 檢 驗 ---51

表 4-2-3 行 為 態 度 因素 分 析 與信 效 度 檢 驗 ---52

表 4-2-4 主 觀 規 範 因素 分 析 與信 效 度 檢 驗 ---53

表 4-2-5 知 覺 行 為 因素 分 析 與信 效 度 檢 驗 ---54

表 4-2-6 行 為 意 圖 因素 分 析 與信 效 度 檢 驗 ---55

表 4-2-7 Cronbach’s α 係數 之 意義 ---55

表 4-3-1 性 別 對 各 研究 構 面之 t 檢 定分 析 ---56

表 4-3-2 上 網 方 式 對各 研 究 構面 之 t 檢 定分 析 ---57

表 4-3-3 年 齡 對 各 研究 構 面 之變 異 數 分 析比 較 ---58

表 4-3-4 各 年 齡 對 資訊 分 享 之變 異 數 分 析比 較 ---59

表 4-3-5 每 個 月 的 收入 對 各 研究 構 面 之 變異 數 分 析比 較 ---60

表 4-4-1 各 構 面之 Pearson 相關 係 數 ---61

表 4-5-1 行 為 態 度 、主 觀 規 範、 知 覺 行 為對 行 為 意圖 之 迴 歸 分析 ---62

表 4-5-2 資 訊 分 享 對行 為 意 圖之 迴 歸 分 析 ---63

表 4-5-3 行 為 態 度、主 觀規 範、知 覺 行 為、資訊 分 享 對行 為 意圖 之 迴 歸分 析 --- 64

表4-5-4 研究 假 設 驗 證結 果 彙 整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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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次

圖 1-1 研 究流 程 圖 --- -7

圖 2-1 理 性行 為 理 論 ---13

圖 2-2 計 畫行 為 理 論 ---15

圖 3-1 研 究架 構 圖 --- 20

圖 3-2 問 卷流 程 圖 --- 27

圖 4-1 研 究架 構 圖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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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 章 共 分 四 節 : 主 要 內 容 包 含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 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 第 三節 研 究 目的 ; 第 四 節研 究 流 程與 架 構 。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根 據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105年 報 告 中 指 出 ,「 臺 灣 自 96年 起 , 45~ 64歲 人 數已 超 越 15~ 29歲 及 30~ 44歲 ,成 為 我 國 最主 要 之 工作 年 齡 人 口。 報 告中 亦指 出 未 來高 齡 化 趨 勢將 更 加 明顯 , 45~ 64歲 占 工 作年 齡 人 口 之比 率 將由 105年 40.5%上 升 至 105年 44.6%至 51.7%, 表 示 未 來 我 國 工 作 年 齡 人 口 將 有 近一 半 屬 中高 齡 年 齡 口」。 報告 中 亦 指出 人口 結 構 快速 老 化 , 107年 將成 為 高齡 社 會( 超過 14%),115年 成 為 超高 齡 社會( 超 過 20%)。以臺 灣 目 前社 會型 態 的 改變 、 家 庭 結構 及 全 球少 子 化 等 因素 的 影 響下 , 社 交 活動 的 參與 和 人 際 的 互 動 對 中 高 年 齡 者 的 身 體 、 心 理 及 情 緒 的 健 康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環 節 。由 於 上述 人 口 老 化的 主 要 原因 是 臺 灣 生育 率 降 低, 亦 即 幼 年人 口 數的 減少 ,家 庭結 構 也 因 為人 口 結 構的 改 變 而 轉型 , 臺 灣生 活 型 態 及日 常 消費 方式 亦 會 產生 重 大 的 轉變 。

曾 孆 瑾 ( 2004): 臺 灣 老 年 人 口 的 社 會 支 持 是 提 供 給 老 人 廣 泛 性 的 支 持,家 庭 支 持系 統 屬 於社 會 支 持網 絡 的 一 部分,是 非 正式 的 社 會支 持 系 統,

以親 屬 、 朋友 和 鄰 居 為主 , 奠 基在 血 緣 、 婚姻 或 友 情的 關 係 上 ;正 式 的社 會支 持 系 統包 含 政 治 和經 濟 制 度、 政 府 服 務組 織 與 民間 團 體 , 其運 作 依循 制度 , 強 調以 知 識 與 技術 來 提 供服 務 。 卓 春英 ( 2001) 與 呂 寶 靜( 2001)

指出 「 社 會支 持 類 型 可分 為 情 感性 、 財 務 性和 工 具 性的 支 持 , 在這 些 支持 系統 的 背 後,受 到 整 個政 治、經 濟、社 會 文化、社 會 人 口 的 因 素影 響 」。影 響家 庭 在 面對 老 年 人 口照 護 需 求的 因 素 考 量相 當 多 ,大 約 分 為 以下 幾 類:

(李 世 代 ,2000; 卓 春英 , 2001; 曾 孆 瑾 ,2004)

一、 個 人 及家 庭 因 素 :如 年 齡 、性 別 、 種 族、 家 庭 、婚 姻 、 教 育、 職 業、

經 濟 、 居 住 、 生 活 行 為 、 身 心 健 康 因 素 等 。

二、 政 策 與環 境 因 素 :如 社 會 福利 、 醫 療 保健 、 照 護體 系 及 資 源與 供 需 、 市 場 狀 況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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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 持 網絡 因 素:如保 險 身 分、經 濟能 力、健 康 精神 狀 況及 社 會 支 持 等 。 四、 態 度 信念 因 素 : 如健 康 信 念與 態 度 、 醫療 保 健 行為 、 養 老 價值 觀 、個 人 取 向 及 偏 好 等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在 104年 度 「 中 高 齡 基 層 勞 動 力 」 進 行 分 析 時 , 發 現 60 歲以 上 仍 參與 勞 動 市 場的 主 因 ,以 「 維 持 自己 及 家 人的 經 濟 生 活」 比 率最 高,占 67.2%;主 因為「工 作 有 益健 康 」及「 有社 會 參 與感 者 」則 占了 29.7%。

由此 可 知 45~ 65歲 是 臺灣 勞 動 力的 支 持 者 ,在 工 作 中使 用 智 慧 科技 產 品可 擴展 中 高 年齡 者 在 工 作上 有 更 方便 的 求 知 需求 , 或 享受 健 康 生 活獨 立 而自 在的 活 動 ;在 目 前 經 濟發 展 蓬 勃的 時 機 、 資訊 爆 發 的年 代 , 智 慧型 手 機的 使用 率 幾 乎是 人 手 一 機的 狀 況 ,透 過 智 慧 型手 機 網 路資 訊 平 台 的分 享 可以 隨時 聯 絡 感情 、 傳 遞 訊息 , 因 行動 通 訊 科 技的 進 步 ,讓 手 機 的 款式 受 到不 同年 齡 層 消費 者 的 青 睞, 也 因 手機 功 能 不 斷的 升 級 ,傳 統 手 機 基本 接 聽電 話及 收 發 簡訊 的 功 能 ,已 無 法 滿足 大 眾 生 活上 求 新 求變 的 需 求 ,攜 帶 方便 的智 慧 型 手機 結 合 網 際網 路 資 訊分 享 , 發 展出 更 符 合現 代 人 所 使用 的 智慧 型手 機 。

資 策 會 FIND公 佈最 新 調 查結 果 顯 示,國 內 12歲 以 上 使用 智慧 型 手 機或 平板 電 腦 者已 達 到 1604萬 人 , 約每 4人便 有 3人 持有 行 動 裝置 使用 者 。 該調 查是 在 105年3、4月 間進 行,依 據 內 政部 性別、人 口、年 齡、居住 地,以 分 層隨 機 抽 樣電 話 訪 問 1200位 12歲以 上 民 眾 。相 較 於 半前 年 調 查 結果 , 國內 行動 裝 置 用戶 增 加 170萬 達 到1604萬 人(資 策 會 FIND,2016)。因 為 手 機 的 功 能結 合 了 日常 生 活 中 所有 的 問 題, 減 少 不 必要 的 設 備、 紙 、 筆 書寫 方 式及 時 間 的 縮 短, 不 論 資 料 的 搜 尋 、道 路 引 導 、 拍 照 、 錄音 、 備 忘 錄…等,就 像病 毒 一 樣慢 慢 滲 入 我們 的 生 活周 遭 , 變 成非 依 賴 手機 不 可 的 方便 性 ,更 因為 手 機 是隨 時 都 可 以接 聽 、 即時 聯 絡 的 機動 性 , 已成 為 中 高 年齡 者 隨時 掌握 住 家 庭狀 況 及 工 作動 態 的 最佳 利 器 。

目 前 的 社 會 現 象 是 隨 處 可 見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透 過 行 動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與 遠方 的 朋 友交 談 、 互 動的 情 形 。資 料 顯 示 有使 用 行 動即 時 通 訊 軟體 的 中高 齡人 數 不 斷增 加 中 , 但是 在 許 多的 行 動 通 訊軟 體 中 對於 使 用 者 真實 互 動的 臨場 感 或 愉悅 感 的 影 響情 形 , 皆未 考 量 到 中高 齡 者 族群 身 體 退 化及 心 理的 轉變 ; 通 訊新 科 技 在 未來 數 十 年會 不 斷 的 更新 與 變 化, 中 高 年 齡能 獲 得即 時資 訊 的 機會 、 有 能 力與 除 了 家人 以 外 的 人通 訊 , 新科 技 將 可 豐富 中 高齡 人的 生 活 ,並 支 持 其 持續 的 參 與社 會 活 動 。在 鼓 勵 利用 新 科 技 的同 時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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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確 保 中 高年 齡 者 有 能力 取 得 線上 新 科 技 的機 會 , 並使 用 新 科 技的 技 能與 信心 , 然 而新 科 技 的 設計 與 傳 送, 包 括 線 上資 訊 與 服務 , 必 須 考慮 許 多中 高年 齡 者 的機 能 與 認 知能 力 , 不會 因 為 缺 乏機 會 、 不知 如 何 使 用新 科 技,

或擔 心 使 用新 科 技,而被 排 除 在使 用 新 科 技的 行 列 之外( 陳 芳 哲、簡志 成 , 2009)。 也 因 人 口 結 構 快 速 變 遷 與 家 庭 人 口 結 構 的 改 變 , 未 來 消 費 趨 勢 顯 示: 中 高 年齡 消 費 者 將花 費 更 多金 錢 於 休 閒娛 樂 或 服務 完 善 的 設備 中 ,也 因為 自 己 有更 多 時 間 而熱 中 於 高科 技 的 通 訊軟 體( 彭 勝 本、吳 佩珊,2016), 遠光 獨 到 的企 業 界 應 有機 會 嗅 到市 場 未 來 的商 機 , 重視 中 高 年 齡消 費 族群 的價 值 與 重要 性 。 其 實中 高 年 齡者 面 臨 傳 統家 庭 觀 念的 改 變 、 工作 環 境的 壓力 、 社 會大 環 境 的 變遷 , 讓 整個 問 題 及 方向 顯 現 出多 元 化 , 需要 用 更多 元的 思 考 及服 務 來 面 對未 來 的 挑戰 , 因 此 如何 來 幫 助中 高 年 齡 者的 問 題被 妥善 的 處 理是 未 來 努 力的 方 向 。

第二節 研究動機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研 究 資 料 並 沒 有 從 高 中 高 年 齡 者 本 身 具 有 的 職 場 工 作 能 力為 主 , 大部 分 都 聚 焦在 中 高 年齡 者 退 休 或使 用 智 慧型 手 機 的 困難 度 ,故 本研 究 根 據前 人 之 研 究貢 獻 , 以中 高 年 齡 者工 作 能 力為 基 礎 , 並加 入 智慧 型手 機 與 資訊 分 享 動 機, 探 討 出中 高 年 齡 者使 用 智 慧型 手 機 對 行為 意 圖之 影響 的 相 關研 究 。

Tiitta( 2003)指 出「 通 常 老 人 族 群 大 部 份 的 朋 友 都 是 在 邁 入 老 人 之 前 就已 經 建 立起 關 係,邁入 老 年 後就 會 面 臨 身邊 朋 友 逐漸 離 開 的 現況 」,所以 中高 年 齡 的階 段 必 須 累積 家 人 及親 朋 好 友 周遭 的 人 際關 係 , 本 研究 探 討中 高年 齡 者 使用 智 慧 型 手機 在 工 作 職 場 上 、 人際 關 係 對日 常 生 活 中之 影 響,

研究 中 以 計畫 行 為 理 論為 架 構 ,在 人 類 行 為意 圖 上 ,計 畫 行 為 理論 被 廣泛 的應 用 , 以計 劃 行 為 理論 為 探 討的 論 文 名 稱, 由 臺 灣碩 博 士 論 文知 識 加值 系統 中 進 行查 詢 , 截 至 2017年1月 止 有438篇的 相 關 論文 研 究 , 再以 研 究題 目為 關 鍵 字進 行 查 詢 「資 訊 分 享」 有 196篇、「 中高 齡 」 有 476篇、「 智慧 型 手 機 」 多 達 1319篇 , 對 於 中 高 年 齡 者 透 過 智 慧 型 手 機 使 用 的 相 關 研 究 有 7 篇; 智 慧 型手 機 一 般 的使 用 者 會透 過 相 關 資訊 做 蒐 集的 行 為 , 使用 者 的使 用態 度 是 受到 重 視 , 雖然 態 度 不是 影 響 行 為的 唯 一 因素 , 但 多 數的 心 理學 家確 認 同 它是 一 個 重 要的 因 素 ,因 為 態 度 的產 生 表 示使 用 者 對 某依 特 定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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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或 服 務 形成 具 體 的 行動 趨 向( 楊 東山,2016)。本研 究 以計 劃 行為 理 論 為 基礎 架 構 來探 討 中 高 年齡 者 使 用智 慧 型 手 機透 過 資 訊分 享 的 動 機, 是 否會 受到 態 度 、主 觀 規 範 、知 覺 行 為控 制 三 方 面因 素 的 影響 。 依 據 中華 民 國勞 動 部 統 計 104 年 中 高 齡 勞 動 力 為 424 萬 6 千 人 , 較 103 年 增 加 7 萬 6 千 人 或 1.83%。 台 灣 目 前 正 面 臨 「 全 球 化 、 高 齡 化 、 少 子 化 與 移 民 化 」 之 挑 戰 , 我們 需 要 更積 極 的 行 動,讓 台 灣能 順 利迎 向「 高 齡 社會 」的到 來( 周 玟 琪 , 2006)。「 中高 年 齡 者 具有 豐 富 的人 生 閱 歷 ,優 質 的 專業 知 能 , 將是 社 會最 重要 的 資 產 」( 劉世 南,2007)。Jonesc& Meredith( 1996)他 們採 橫 截 法比 較不 同 的 年齡 族 群 發 現, 與 工 作有 關 的 性 格, 年 輕 工作 者 具 有 較高 的 外向 性(Extrovercism)、神經 質( Neuroticism),以 及對 新 經 驗的 開放 態 度,而 相 對 地 , 年 長 的 工 作 者 就 較 不 積 極 主 動 、 焦 慮 , 比 較 保 守 而 抗 拒 改 變 。 Warr,miles & Platts ( 2001 ) 亦 發 現 , 年 長 者 較 傾 向 對 工 作 謹 慎 盡 責

(Conscientiousness),以 及隨 和 配 合( Agreeableness)。對中 高 年齡 者 而 言,

年齡 只 是 一個 表 徵 , 年齡 因 時 間的 增 長 而 有不 同 的 變化 , 例 如 :身 體 健康 與心 理 的 變化 、 環 境 與家 人 生 活模 式 的 改 變, 有 了 這些 變 化 中 高年 齡 者不 在侷 限 只 有目 前 好 的 思維 環 境 中, 中 高 年 齡者 在 意 識到 面 臨 老 化時 , 就會 開始 有 了 負面 的 想 法 ,這 時 家 人的 陪 伴 、 親友 的 關 心, 是 注 入 正向 能 量的 關鍵。「 年 長者 適 度 的勞 動 參 與,將有 助 於年 長 者 的經 濟 安 全、協 助 脫離 貧 窮, 亦 能 促進 年 長 者 的社 會 參 與及 健 康 狀 況」( 周玟 琪 , 2012)。所 以 中高 年 齡 者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 是 透 過 社 群 軟 體 APP 功 能 來 建 立 人 際 關 係 的 互 動, 取 代 了傳 統 有 限 的人 際 關 係互 動 模 式 ,因 為 智 慧型 手 機 有 高科 技 的及 時性、豐 富 多元 性 的 資訊 分 享 功能,可 以 讓中 高 年 齡者 享 受 生 活上 的 便 利,

從心 理 層 面來 看 是 透 過高 科 技 產品 重 新 產 生中 高 年 齡者 的 自 信 感, 是 臺灣 邁入 高 齡 社會 的 重 要 挑戰 。

根 據 資 訊 業 主 調 查行 動 裝 置不 僅 在 中 低年 齡 族 群已 經 普 及 ,調 查 也發 現 中 高 齡 層 普 及 率 在 提 高 , 50歲 以 上 族 群 擁 有 行 動 裝 置 比 率 達 26.6%, 行 動裝 置 不 再只 是 年 輕 族群 的 專 利, 也 逐 漸 走入 中 高 年齡 層 人 口 的生 活 中。

資 策 會 FIND團 隊 訪 談 銀 髮 族 群 觀 察 到 , 55~ 64歲 的 年 齡 層 , 有 超 過 半 數

(52.6%)使 用「 電 腦」進 行網 路 購 物,利用「 智慧 型 手 機」者 則 占 47.4%;

其中 更 以 女性 族 群 更 是喜 歡 透 過「 智 慧 型 手機 」 來 網購 , 透 過 調查 顯 示,

高 達 67.2%的 婆 婆 媽 媽 們 , 會 透 過 智 慧 型 手 機 或 電 腦 等 連 網 設 備 訂 購 交 通 票、 買 票 ,或 是 網 路 上優 惠 的 服務 , 方 便 又迅 速 是 促使 她 們 行 動購 物 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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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動 力 。 中高 年 齡 者 擁有 豐 富 的社 經 背 景 ,累 積 長 久的 工 作 歷 練與 社 會資 源, 透 過 手機 網 路 分 享已 是 生 活中 不 可 或 缺的 一 部 份,智 慧 型手機 操 作的 需求 與 認 知, 會 隨 著 年齡 增 長 而產 生 不 同 程度 的 變 化。 青 年 人 對 於 科 技產 品使 用 上 的掌 控 性 較 佳, 也 因 生理 上 處 於 極優 的 狀 態, 所 以 在 使用 智 慧型 手機 上 的 流暢 度 或 對 訊息 接 收 的反 應 能 力 ,都 比 中 高齡 者 好 。 也因 為 科技 產品 不 斷 發展 突 破 , 智慧 型 手 機亦 不 斷 推 出更 新 更 容易 被 中 高 年齡 者 所掌 控, 最 主 要功 能 是 能 更適 合 被 操作 , 不 會 因不 同 的 年齡 層 使 用 而產 生 出問 題與 差 異 性( 王 年 燦 、鄭 巧 玫 , 2015) 。

McAdams & Dest.aubin ( 1998 ) 提 出 年 長 者 有 較 高 的 「 生 產 動 機 」

( generativity motives)。 生 產 動機 傾 向 關 愛別 人 、 照顧 與 慈 愛 更廣 義 的社 會與 年 齡 族群 , 以 及 重視 達 成 目標 的 過 程 與合 作 。 如何 讓 中 高 齡者 在 人生 階段 中 最 需要 的 「 自 尊」 和 「 自我 實 現 」 的概 念 , 可以 建 立 在 安全 感 、個 人化、信 任 和 各 種需 求之 上(游 輝 禎、徐 志宏,2013)。國 發會 分析,Line、

Facebook等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是 讓 中 高 齡 手 機 族 , 行 動 上 網 的 最 大 誘 因 , 使 用 率 達 9成5以上,與 年 輕世 代 相 比毫 不 遜 色。透過 手 機 從事 的 活 動類 型 來 看,

依序 是 即 時通 訊 、 拍 照、 找 資 訊、 參 與 臉 書等 社 群 網站 、 導 航 、收 發 電子 郵件、看 新 聞、看 線 上影 片、聽 線 上 音 樂、玩 手 機 遊 戲、掃 瞄 QR-CODE、

拍影 片 、 手機 線 上 購 物、 手 機 線上 付 款 、 手機 編 輯 文書 、 討 論 課業 或 參與 線上 課 程 、使 用 行 動 銀行 、 聽 廣播 ( 國 家 發展 委 員 會, 104)。 至於 臉 書等 社群 網 站 則是 在 40歲 以下 世 代 較為 風 行,使用 率 超 過 9成。在 這網 路 新 科技 時代 每 天 充斥 的 眾 多 新資 訊 產 品中 與 我 們 密不 可 分 且跟 我 們 生 活息 息 相關 的就 是 行 動應 用 程 式 資訊 分 享 與獲 取 。

自 2007年 智 慧 型 手 機 出 現 後 “它 ”已 經 不 再 只 是 通 訊 的 輔 助 工 具 , 智 慧 型手 機 已 成為 使 用 者 與他 人 聯 絡感 情 的 重 要媒 介 , 因 智 慧 型 手 機本 身 具有 輕薄 、 可 攜性 的 特 性 ,能 即 時 分享 資 訊 、 獲得 資 訊 已成 為 現 階 段最 重 要的 生活 工 作 夥伴 , 而 中 高年 齡 者 與科 技 時 代 的產 物 - 智慧 型 手 機 ,這 之 間所 產生 的 鴻 溝, 是 業 者 如何 打 造 一個 具 備 智 慧功 能 的 高科 技 產 品 或服 務 ,而 人們 如 何 迎接 日 異 翻 新的 新 科 技潮 流 , 是 目前 眾 所 矚目 的 焦 點 。高 科 技產 品的 裝 置 對於 中 高 年 齡者 日 常 生活 或 工 作 上具 有 非 常重 要 的 地 位, 如 何擴 大對 中 高 年齡 者 生 活 中快 樂 學 習的 想 像 , 讓中 高 年 齡者 不 會 因 為高 科 技產 不斷 的 被 開發 , 因 生 理上 的 變 化而 產 生 抗 拒學 習 的 心態 , 希 望 使用 智 慧型 手機 後 可 以提 供 中 高 年齡 者 主 動分 享 智 慧 經驗 。 因 為大 部 資 料 都著 重 在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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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族 群 及 使用 手 機 上 的困 難 點 ,比 較 少 去 關注 中 高 年齡 者 使 用 智慧 型 手機 的動 機 , 所以 本 研 究 將焦 點 放 在高 年 齡 者 使用 智 慧 型手 機 之 具 體需 求 的現 況, 對 行 為意 圖 之 改 變影 響 。

第三節 研究目的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中 高 年 齡 者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後 帶 來 不 同 層 面 之 正面 或 負 面的 影 響 , 是應 用 計 畫行 為 理 論 基本 架 構 ,分 別 比 較 行為 態 度、

主觀 規 範 、知 覺 行 為 與資 訊 分 享動 機 對 中 高年 齡 者 使用 智 慧 型 手機 的 行為 意圖 是 否 會產 生 正 面 或負 面 之 影響 ; 以 台 灣資 訊 發 達的 現 況 , 加上 以 智慧 型手 機 資 訊分 享 是 全 球共 通 的 訊息 傳 達 , 許多 作 家 或出 版 社 發 行自 己 的小 說、 文 章 、書 籍 , 休 閒運 動 業 者、 遊 戲 業 者透 過 網 路, 提 供 休 閒運 動 及休 閒 生 活 軟 體 , 改 變 了 現 代 人 的 閱 讀 及 生 活 習 慣 , 隨 著 APP的 普 及 化 , 隨 處 可見 人 手 一機 接 受 更 新的 資 訊( 陳 爰聿,2015),因此 本 研究 將 以中 高 年 齡 者 為 例 在 科 技 快 速 蓬 勃 發 展 的 現 代 資 訊 環 境 中 , 習 慣 使 用 各 式 的 科 技 產 品。 來 解 決生 活 中 的 大小 事 , 隨著 智 慧 型 手機 普 遍 的被 應 用 、 功能 不 斷的 革 新 , 亦 透 過 觸 控 型 螢 幕 手 指 點 選 或 滑 動 智 慧 型 手 機 隨 時 能 連 上 Wifi, 甚 至 4G、5G網 路的 資 訊 分享 的 行 動學 習,讓 中高 年 齡 者能 充 分 享 受網 路 資 訊 分享 平 台 提供 智 慧 生 活所 帶 來 的方 便 性 。

有 了 上 述 的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以 計 劃 行 為 理 論 中 行 為 態 度、 主 觀 規範 、 知 覺 行為 控 制 為主 要 架 構 ,產 生 從 文獻 探 討 及 實證 方 式來 了解 , 有 關中 高 齡 使 用智 慧 型 手機 資 訊 分 享之 行 為 意圖 所 產 生 的因 素 ,以 供日 後 研 究者 及 相 關 業者 之 參 考。 本 研 究 目的 如 下 列四 點 :

一 、 探討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行為 態 度 對中 高 年 齡 者行 為 意 圖的 影 響 。 二、 探討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主觀 規 範 對中 高 年 齡 者行 為 意 圖的 影 響 。 三 、 探討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知覺 行 為 對中 高 年 齡 者行 為 意 圖的 影 響 。 四、 探討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資訊 分 享 動機 對 中 高 齡行 為 意 圖的 影 響 。 本 研 究 蒐 集 國 內 外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與 使 用 便 利 抽 樣 訪 談 來 發 展 出 「 應用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與 資 訊 分 享 動 機 探 討 中 高 年 齡 者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之 行 為 意 圖」學術 研 究 問卷,並且 使 用 SPSS統計 軟 體來 分 析,最 後本 研 究將 根 據 文 獻資 料 分 析與 主 要 研 究發 現 , 提供 具 體 建 議供 研 究 改善 中 高 年 齡者 相 關議 題人 員 之 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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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進 行 的 流 程 , 包 含 擬 訂 研 究 題 目 、 確 定 研 究 問 題 、 蒐 集 相 關 文 獻資 料 、 擬訂 研 究 架 構與 假 設 、問 卷 的 設 計與 預 試 、問 卷 發 放 與回 收 、資 料統 計 與 分析 、 研 究 結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如圖 1-1 所 示

確定 研 究 問題

蒐集 相 關 文獻

智慧 型 手 機

問卷 設 計 與預 試 資 訊分 享

問卷 發 放 與回 收

資料 統 計 與分 析

研究 結 論 與建 議

圖 1-1 研究 流 程 圖

計畫 行 為 理論 擬 定 研究 題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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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將 研 究 的 文 獻 加 以 整 領 歸 納 , 並 分 為 下 列 五 節 作 探 討 ; 第 一 節 智 慧型 手 機 發展 趨 勢 ; 第二 節 中 高齡 者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現 況 分 析 ;第 三 節為 計畫 行 為 理論 ; 第 四 節資 訊 分 享行 為 。 建 立研 究 架 構及 理 論 基 礎, 就 相關 的文 獻 做 探討 , 進 而 瞭解 可 能 影響 中 高 年 齡者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後產 生 的行 為意 圖 提 出探 討 。

第一節 智慧型手機發展趨勢

全 世 界第 一 支 手 機, 它 誕 生在 1973年 的紐 約 , 由摩 托 羅 拉 生產 , 距離 現在 已 經 整整 40年 , 發明 黑 金 剛的 人 是 馬 丁庫 柏 , 是目 前 大 眾 俗稱 的 「大 哥大 」 , 手機 就 此 成 為大 眾 在 生活 中 不 可 或缺 的 角 色, 當 時 的 黑金 剛 只有 黑白 的 畫 面,可 以 隨 時接 聽 加 上簡 單 收 發 簡訊 的 功 能,對 很 多 消費 者 來 說,

諾基 亞 和 摩托 羅 拉 這 兩個 名 字 一度 成 為 「 手機 」 的 代名 詞 ( 維 基百 科 ,行 動電 話)。直 到 2007年由 已 逝 的賈 伯 斯 在 Macworld大會 上 正 式 介紹 第 一代 iPhone智 慧 型 手 機,陸 續 就 有 Android等 作 業 系 統 出 現,從 此 智 慧 型 手 機 出 現不 同 轉 折的 新 局 面。由 網 路 每日 頭 條 提 起智 慧 型 手機 , 絕 大 多數 人 的腦 中首 先 浮 現出 來 的 就 是 iPhone手 機,對70%以 上 的 人來 說,聽 到 iPhone就 意 味著 智 慧 型手 機 的 鼻 祖, 因 為 蘋果 公 司 這 款手 機 的 誕生 , 徹 底 打開 了 世人 對於 智 慧 型手 機 的 膜 拜和 購 買 力,在短 短 的 5年 時間,幾 乎 70%以上 的 人 都 在使 用 智 慧型 手 機 。以目 前 的 社會 來 說 智 慧型 手 機 已經 成 為 人 們生 活 的必 需品 , 智 慧型 手 機 可 說是 先 進 科技 產 品 的 代表 , 帶 給現 代 人 的 生活 和 工作 有深 刻 的 影響 與 變 革 。

智 慧 型 手 機(Smartphone)從 中 文 字面 來分 析,即 是 一支 具 有智 慧 的 手機

( 歐 勁 麟 、 陳 榮 方 , 2011 ) ; 2001 年 愛 立 信 推 出 了 世 界 上 第 一 款 採 用 Symbianos的 智 慧 型 手 機 R380sc,隨 後 諾 基 亞、摩 托 羅 拉 也 相 繼 推 出 了 自 己 的 第 一 款 智 慧 型 手 機 。 到 了 2004年 , RIM推 出 了 黑 莓 6210, 被 稱 作 是 第 一 款更 像 手 機的 智 慧 型 手機 ( 劉 書銘 , 2010)。 之 後 到了 2006年 ,諾 基 亞推 出 N73, 迎 來 了 SymbianS60的 巔 峰 時 代 , 不 過 這 個 時 候 智 慧 型 手 機 仍 然 沒 有 流 行 。 直 到 2007年 , 蘋 果 推 出 了 第 一 代 iPhone, 智 慧 型 手 機 才 開 始 真 正 走 向 市 場 ( 劉 曠 , 2016) 。 根 據 資 策 會 MIC定 義 , 智 慧 型 手 機 是 指 將 資 料 傳輸 功 能 內建 於 以 語 音( Voice)為中 心 之 裝置,包 含 以 下 特 徵:個 人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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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 瀏 覽 及 下 載 檔 案 、 收 發 e-mail與 處 理 文 件 檔 ; 可 使 用 觸 控 面 板 、 小 型全 功 能 鍵盤 或 智 慧 型點 選 單 等多 種 輸 入 方法;螢 幕 大 於 2吋 以上 的 顯 示;

內建 高 階 的嵌 入 式 微 處理 器 與 多工 作 業 系 統等 等 功 能( 郭 俊 延 , 2016)。

根 據 IDC( 國 際數 據 資訊 )2016年 台 灣手 機市 場 總 量 919萬支,其 中 智慧 型 手機 數 量 佔整 體 的 95%,合計 874萬 隻,顯 示消 費 者 現在 對 自 己 所使 用 的智 慧 型 手 機 感到 滿 意 , 手 機 發 展 至今 也 只 不 過 四 十 餘 年。傳 統 的 PDA手 機 、 智慧 型 手 機, 都 是 偏 向商 務 領 域多 數 使 用 者還 是 以 傳統 手 機 為 主。 未 來智 慧型 手 機 也許 會 變 成 雙螢 幕 或 是透 明 手 機 ,或 是 變 成軟 性 面 板 手機 , 藉由 過去 的 發 展及 演 變,將 PDA與娛 樂 應 用整 合,或 者 大螢 幕 加 上 觸控 功 能 等。

目 前 有 將 手 機 功 能 與 手 錶 或 眼 鏡 結 合 , 或 者 手 機 投 影 出 的 虛 擬 鍵 盤 與 螢 幕, 將 會 取代 電 腦 成 為大 家 的 工具 , 未 來 一定 有 機 會創 造 出 更 新穎 的 科技 與產 品( 葉恆 芬 , 2016)。

根 據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的 調 查 資 料 , 行 動 應 用 程 式 市 場 及 行 動 商 務、 手機 遊戲 產 業 、社 交 即 時 通訊 網 路 的高 速 發 展 ,促 成 了 近年 來 移 動 網路 的 概念 被實 現 , 網際 網 路 走 向即 時 型 態後 , 人 人 能夠 隨 時 隨地 接 入 線 上, 讓 智慧 手機 成 為 了最 重 要 的 資訊 產 業 相關 平 台 ,目 前因 為 科技 快 速 發 展與 行 動上 網需 求 大 幅提 升 下 , 現代 人 對 智慧 型 手 機 的依 賴 度 越來 越 高 , 由個 人 隨身 的主 力 產 品由 筆 記 型 電腦 轉 為 智慧 型 手 機 發展 。 商 務人 士 使 用 智慧 型 手機 收發 電 子 郵件 、 查 看 股票 最 新 動態 、 利 用 自動 提 醒 功能 的 行 事 曆紀 錄 重要

會談 時 間 與地 點…等,讓自己能夠掌握最新的商務資訊(王儒 弘、汪 孟勳 ,

2011); 旅客 利 用 智 慧型 手 機 內建 的 GPS(Global position system) 系統 搭 配地 圖 程 式功 能 來 規 劃旅 遊 路 線、 上 網 查 看各 個 景 點的 評 價 ; 年輕 人 用智 慧型 手 機 玩遊 戲 、 聽 音樂 , 甚 至上 網 看 影 片, 隨 時 隨地 享 受 流 行脈 動 (簡 唯倫,2012)。不管 是 在工 作 時 或休 閒 娛 樂 時,都 有常 常 看到 低 頭滑 手 機 的 身影 ; 手 機變 成 自 由 控制 的 全 螢幕 觸 控 、 作業 系 統 的變 革 , 功 能性 的 多元 發展 , 讓 生活 變 得 便 利但 也 帶 來許 多 問 題 ,如 低 頭 族、 網 路 成 癮等 問 題。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104年 報 告 指 出 智 慧 型 手 機 的 競 爭 已 經 從 已 往 強 調 外 部 功 能 、 造 型 , 轉 變 而 成 競 爭 手 機 內 部 APP的 下 載 , 手 機 市 場 開 始 變 得 千 機一 面 , 目前 推 出 的 新機 能 無 法像 當 年 那 樣帶 給 我 們帶 來 很 多 驚喜 ! 該如 何突 破 , 可以 裝 置 多 少的 擴 充 功能 , 使 用 網路 下 載 或是 電 腦 傳 輸, 對 廠商 而言 可 以 賺取 利 益 的 模式 也 慢 慢地 在 改 變 ,不 再 只 是靠 手 機 本 身的 產 品價 值買 賣 賺 取利 益,相 對的 是 提 高手 機 內 部 多元 性 的 下載 功 能 ;在眾 多 資 訊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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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中 , 曾 上網 的 手 機 族最 常 使 用什 麼 設 備 上網 呢 ? 由報 告 調 查 中亦 發 現,

手機 是 上 網手 機 族 最 常使 用 的 上網 設 備 佔 52.6%,37.8%最 常 利 用桌 上 型電 腦或 筆 電 上網,7.7%是使 用 平 板電 腦 連 網 設備。智 慧型 手 機 之 所以 能 夠改 變消 費 者 的使 用 方 式 ,讓 消 費 者甘 願 放 棄 舊有 的 手 機, 重 新 學 習智 慧 型手 機, 必 定 具有 許 多 特 色是 傳 統 手機 所 無 法 取代 的 ( 楊欣 育 、 郭 芳智 、 張世 其 , 2014)。 目 前 在 智慧 型 手 機廣 大 的 市 場中 , 以 手指 或 語 音 模式 做 全觸 控的 螢 幕 慢慢 取 代 按 鍵式 非 觸 控螢 幕 , 所 以智 慧 型 全觸 控 手 機 已成 為 現今 的風 潮 。 各大 廠 牌 的 手機 推 出 智慧 型 全 觸 控手 機 系 列產 品 , 都 各自 擁 有的 不同 功 能 以及 特 色 , 不論 是 從 手機 外 部 流 行或 復 古 的款 式 設 計 或是 內 部裝 置 下 載 APP的 使 用 功 能 , 如 高 畫 數 的 照 相 功 能 、 網 際 網 路 的 瀏 覽 、 衛 星 導 航系 統…等,都是擁有的廣大的市場價值和無限商機都是值得我們研究。

第二節 中高齡者使用智慧型手機現況分析

依 中 華 民 國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第 四 款 規 定:「中 高 齡 者是 指 年滿 45歲 至 65歲 之 國 民 」, 根 據 內 政 部 「 戶 口 普 查 統 計 分 類 」, 以 45~ 55歲 為 中 年 , 55~65為 高 年 , 65歲 以 上 為老 年 。 以 目前 臺 灣 的中 高 年 齡 者的 年 齡來 推 算 , 就 是 戰 後 嬰 兒 潮 世 代 (Baby boomers), 所 謂 戰 後 嬰 兒 潮 是 指 出 生 於 1946年 至 1964年 間,(王 順 民,2008)。在 1990年 代網 際 網 路已 開始 流 行 時 , 台灣 目 前 的中 高 年 齡 者就 是 當 時在 就 業 人 口工 作 崗 位 上 的 重 要 支持 者 ,更 是接 受 資 訊科 技 培 養 的第 一 批 人, 當 這 一 群中 流 砥 柱成 為 45歲 至65歲 的中 高年 齡 者 時, 資 訊 科 技產 品 的 操作 技 能 、 界面 熟 悉 自然 是 駕 輕 就熟 。 依 據 國 發 會 研 究 預 估 , 台 灣 老 年 人 口 比 例 將 於 2017年 增 加 為 16.2%, 正 式 進 入 高齡 社 會,並 於 2035年進 入 超 高齡 (超 過20%)。台 灣網 路 資 訊 中心( TWNIC)

公 佈 2016台灣 寬 頻 網 路使 用 調 查, 發 現 45歲以 上 網 民使 用 通 訊 軟體 比 例從 四年 前 僅 9.2%,今 年已 大 幅 成長 為 81.1%。中高 年 行 動上 網 和網 路 社 交活 動 日 漸 普 遍 , 調 查 45歲 以 上 民 眾 行 動 上 網 率 為 54.9% , 60歲 以 上 比 例 也 達 41.2% , 相 較 於 四 年 前 比 例 僅 21.8% 、 7.1% 有 大 幅 成 長 。 而 45歲 以 上 使 用 通訊 軟 體 比例 更 達 81.1%,較 四 年 前僅 9.2%暴 增,使 用 網路 社 群比 例 達 64.4

%, 也 較 四年 前 21.8%成 長 明 顯。

而 網 路 社 群 的 出 現 , 更 加 凝 聚 了 真 實 人 際 關 係 與 虛 擬 人 際 關 係 的 互 動

( 徐 子 婷 , 2009), 使 得 人 際 關 係 更 加 緊 密 。 由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104年 持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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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民 眾 數 位 機 會 調 查 報 告 中 , 從 年 齡 分 佈 來 看 , 20 歲 以 下 手 機 族 占 10.7%, 20-29歲 手 機 族 占 18.4%, 30-39歲 手 機 族 占 21.5%, 40-49歲 手 機 族 有 17.1%,50-59歲 手 機族 占 16.9%,15.4%手機 族 年 齡超 過 60歲,由 此分析 可知 中 高 年齡 族 群 使 用手 機 的 比率 亦 相 當 高。 在 通 訊軟 體 不 斷 被開 發 的新 世代 , 新 一代 智 慧 型 手機 使 用 也不 斷 被 更 新; 手 機 由最 單 純 能 溝通 , 進化 到在 不 管 任何 時 間 皆 能滿 足 個 人需 求 為 目 的, 變 成 有了 智 慧 型 手機 讓 中高 年齡 者 在 擁有 後 能 獲 得安 全 與 滿足 感(高 凡宜,2016),Heider(2013)認 為每 個 人 都會 有 尋 求 人際 關 係 平衡 的 念 頭 ,若 當 人 際關 係 出 現 不平 衡 狀態 時,就 需 要 透過 人 與 人的 溝 通 來協 調 此 狀 態,若 溝 通 過後 依 然 無法 平 衡 時,

人際 關 係 的發 展 狀 況 將受 到 影 響 。 只 要 想 與人 接 觸 透過 手 機 的 通訊 軟 體,

如 : Line、 FB、 e-mail、 社 群 網 站 …手 機 功 能 , 就 可 達 到 溝 通 的 效 果 ; 根 據週 遭 環 境實 地 觀 察 的結 果 中 高齡 消 費 族 群使 用 智 慧型 手 機 比 較容 易 受到 家 人 或者 週 遭 親 友 的 影 響 ,操 作 智 慧 型 手 機 亦不覺 得 觸 控 手 機 過 於 複雜 , 反而 比 起 傳統 手 機 更 易操 作 , 且盡 量 以 圖 做按 鍵 的 設計 , 避 免 參雜 過 多文 字。 界 面 是盡 可 能 的 簡化 , 必 須有 錯 誤 與 判斷 觸 控 力道 的 部 分 ,而 中 高齡 者因 可 能 視力 的 退 化 或肢 體 操 作較 不 靈 巧 ,觸 控 感 應的 區 域 大 小須 經 過精 密的 設 計 ( Culén & Bratteteig, 2013)。 所 以 目 前 智 慧 型 手 機 的 設 計 皆 以 個 人化 為 基 準, 不 僅 操 作界 面 要 容易 , 功 能 性更 是 不 斷的 被 提 升 。

也 就 是 說 , 智 慧 型 手 機 對 於 資 訊 科 技 的 應 用 不 只 在 功 能 、 效 率 上 的 進 步, 智 慧 型界 面 迅 速 傳達 功 能 帶來 的 影 響 更是 深 遠 ,中 高 年 齡 者有 超 過一 半 以 上 是 懂 得 操 作 電 腦 , 對 電 腦 相 關 作 業 並 不 陌 生 ( 蘇 孟 宗 、 張 舜 翔 , 2015)。根 據 本 研 究 的 調 查 發 現 中 高 年 齡 者 平 均 上 網 時 間 為 每 天 3-4小 時 , 與 年 輕 族 群的 表 現 不 相 上 下 , 所以 中 高 年 齡 者 是 樂 於接 受 科 技 產 品—智慧 型手 機 帶 來的 變 化 。

第三節 計畫行為理論

一、 計 畫 行為 理 論 緣 由

本 研 究 是 以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 為 主 要 架構,Ajzen於 1985年 提 出 計 畫 行 為 理 論。計 畫行 為 理論 包 含 態度、主 觀 規 範與 知 覺 行為 控 制 來 影響 消 費 者意 圖 。 也是一 種 預 測行 為 的 理 論, 此 理論 認為 行 為 是可 以 被預 測和 計 劃 的, 若假 設 「行 動 的 產生 主 要 是 受到 個 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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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的 控 制 」 , 表 示 個 人 可 以 決 定 是 否 產 生 該 行 為 (Ajzen, 1985; Ajzen, 1989)。但 有 些 情 況 下,可 能 會 忽 略 其 他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的 缺 點,行 為 之 產 生 並非 完 全 出自 於 個 人 意志 , 像 是時 間 、 金 錢、 環 境 影響 等 因 素 的限 制 下,

個人 行 為 的產 生 便 會 受到 外 力 的影 響 (Fishbein & Ajzen, 1975)。故 以 此理 論來 探 討 影響 中 高 年 齡者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之行 為 意 圖因 素 ,依 照計 畫 行為 理 論 的 角 度 而 言 , 本 研 究 對 象 中 高 年 齡 者 的 行 為 態 度 若 有高 度 正 面 的 評 價, 則 其 表現 行 為 的 信念 較 強,行 為 意 識 的機 率 也 就越 高 , 換 句話 說 :使 用智 慧 型 手機 的 行 為 意圖 就 越 高。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是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演 變 而 來 ,Ajzen& Fishbein( 1975) 制 定了 理 性 行為 理 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TRA)。理 性 行 為 理 論 認 為 , 個人 對 特 定行 為 偏 好 的行 為 意 圖會 受 到 個 人是 否 認 同的 態 度 及 重要 他 人支 持與 否 的 主觀 規 範 二 者或 其 中 之一 的 影 響 ,而 行 為 意圖 又 將 進 一步 影 響所 表現 的 具 體行 為 ; 換 言之 , 理 性行 為 理 論 假設 「 行 為的 發 生 是 基於 個 人的 意志 控 制」, 主 要用 於瞭 解 、 預測 個 人 行 為( 葉 盈 君, 2012)。並 且 該 理論 則 認 為 個 人 的 行 為 傾 向 是 受 制 於 當 時 的 行 為 規 範 和 順 從 規 範 的 意 願 (Ajzen

& Madden, 1986)。此 間,在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中,其 主 要 的 基 本 假 設 為:第 一 是大 部 份 的行 為 是 在 自己 的 意 志控 制( Volitional Control)之下,並 且 合 乎 理 性 ; 第 二 則 是 採 取 某 項 行 為 意 向 時 , 視 立 即 決 定 因 素 ( Immediate determinant) 是 否 發 生 , 而 決 定 因 素 就 是 態 度 、 主 觀 規 範 , 並 且 經 由 此 決 定因 素,才 會對 行 為 傾向 產 生 間接 的 影 響( 楊 東山,2016);而 性別、年 齡 、 職業、人 格、個 性 等變 數則 對 行 為意 向 沒 有 造成 直 接 影響( Ajzen & Fishbein, 1980)。然而,指 出 理 性行 動 理 論認 為 個 人 從事 某 一 特定 行 為 最 直接 的 決定 因素 就 是「 行 為意 向 」( Behavior intention)(Ajzen, 1989)。 影 響人 類 行 為 的前 提 因 素就 是 表 現 行為 的 意 向, 而 兩 個 影響 意 向 的決 定 因 子 即是 個 人表 現行 為 的 態度( 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主 觀 規 範( Subjective norm)。 行 為 態 度 是 指 個 人 對 行 為 的 評 價 , 影 響 其 對 於 行 為 表 現 的 態 度 , 即 個 人對 採 取 的行 為 表 現 出贊 成 及 不贊 成 的 態 度。 主 觀 規範 是 指 個 人採 取 行為 時是 否 會 受到 外 在 社 會壓 力 的 影響 , 進 而 影響 個 人 表現 行 為 的 態度 和 意向

( 許 鈞 禹 , 2012)。 行 為 意 圖 是 指 個 人 從 事 某 種 特 定 行 為 的 主 觀 機 率 的 判 定, 反 應 了個 人 的 行 為意 願 , 它可 以 用 以 預測 或 解 釋實 際 的 行 為表 現 。並 且認 為 行 為與 行 為 意 圖具 有 一 定的 相 關 性 ,行 為 意 向往 往 決 定 其行 為 (吳 淑鶯、陳瑞 和,2006)。表 示 一個 人 想要 從 事於 某 種 行為 取 決 於 兩個 重 要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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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也 就 是 行為 態 度 與主 觀 規 範,對 其 行 為的 態 度 有著 正 向 與 負向 之 評 價,

主觀 規 範 則是 受 到 社 會的 影 響( Fishbein & Ajzen, 1975)。因 此,這 兩個 因 素共 同 形 成而 決 定 個 人的 行 為 意圖 。 理 論 架構 如 圖 2-1 所 示 。

圖 2-1 理 性 行為 理 論 資料 來 源 : Fishbein & Ajzen (1975)

Ajzen & Madden( 1986) 認 為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具 有 無 法 推 論 及 非 意 願 行為 的 限 制。並 將影 響個 人 意 志控 制 的 因 素歸 納 為 內在 與 外 在 因素 兩 大 類:

(一 ) 內 在因 素 :( 楊豐 駿 , 2016)。

1.個 別 的 差 異 (individual difference): 每 個 人 對 控 制 行 為 的 能 力 都 存 在 著 差 異 性 。

2.資 訊 、 技 術 及 能 力 (information、 skills and ability): 每 個 人 對 於 獲 得 相 關 某 項 特 定 行 為 所 需 要 的 資 訊,以 及 本 身 技 術 和 能 力 都 不 盡 相 同 。

3.情 緒 及 壓 力 (emotions and pressure): 當 個 體 處 於 強 烈 情 緒 或 壓 力 的 狀 況 下 時 , 對 於 本 身 行 為 的 控 制 能 力 將 會 將 對 降 低 。

4.遺 忘 (forgetting): 有 些 行 為 會 無 法 完 成 , 是 因 為 採 取 行 動 的 個 體 忘 記 要 去 從 事 這 件 事 情 。

5.意 志 力 (power of will):許 多 的 行 為 目 標 的 達 成 需 要 有 相 當 強 大 的 意

主觀規範

Subjective norm

行為意圖

Intention

行為

Behavior

行為態度

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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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力 支 撐 , 而 每 個 人 對 於 行 為 控 制 的 意 志 力 各 不 相 同 。

(二 ) 外 在因 素 : 是 指通 常 只 會導 致 行 為 意向 的 暫 時改 變 , 包 含的 影 響因 素 有 : 對 標 的 物 的 信 念 、 態 度 、 情 境 變 數 、 工 作 特 性 、 人 口 變 數 、 人 格 特 質 ( 林 東 清 、 孫 培 真 、 徐 景 智 , 2000)。

但 由 於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的 基 本 假 設 是 人 類 的 行 為 的 發 生 受 意 志 的 控 制 , 但 實 際 情 況 中 , 有 些 因 素 會 影 響 個 人 意 志 控 制 的 程 度 (Ajzen, 1985)。 認 為 知覺 行 為 控制 會 影 響 行為 意 圖 ,雖 理 性 行 為理 論 對 於個 人 行 為 確實 有 不錯 的解 釋 力 ,然 而 若 行 為會 受 到 非意 志 因 素 (如 機 會 、資 源 等 ) 影響 時 ,理 性行 為 理 論對 行 為 的 解釋 力 就 會降 低 , 而 無法 給 予 行為 合 理 的 解釋 ( 黃玉 婷 , 2008)。 Ajzen( 1985) 為 了 彌 補 非 個 人 意 志 因 素 的 問 題 , 加 上 「 知 覺 的行 為 控 制」, 提出 了計 畫 行 為理 論 。

二、 理 論 的架 構 與 內 涵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之 行 為 意 圖 上 除 了 受

「 對 行 為 的 態 度 」 與 「 主 觀 規 範 」 之 影 響 外 , 也 受 到 「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

(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的 影 響, 知覺 行 為 控制 不 必 以 意圖 為 中 介 就可 以 直 接影 響 行 為 。主 要 在 於知 覺 行 為 控制 反 應 個體 從 事 該 行為 所 擁有 資源 與 機 會程 度 的 多 寡。 就 以 使用 智 慧 型 手機 為 例 :如 果 一 個 人知 覺 可以 使用 操 作 智慧 型 手 機 時, 他 會 認為 使 用 與 操作 智 慧 型手 機 是 容 易的 事 情;

相反 地 , 若知 覺 使 用 與操 作 智 慧型 手 機 所 能掌 控 的 因素 是 有 限 ,那 麼 從事 該 活 動 的 行 為 機 率 即 會 降 低 (林 秋 慧 , 2001)。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對 早 期 理 性 行 動 理 論 的 變 項 大 大 提 高 了 對 意 圖 的 預 測 能 力 , 同 時 提 高 其 解 釋 變 異 量

( Ajzen & Diver, 1992)。 因 此 計劃 行 為 理 論 主 張 個 體行 為 的 產 生來 自 於行 為意 圖 , 而行 為 意 圖 主要 受 個 體對 行 為 態 度、 主 觀 規範 、 知 覺 行為 控 制所 影響。研 究 中加 入「 知覺 行 為 控制 」能 提 高對 意 圖 與行 為 之 預 測能 力( Ajzen

& Madden, 1986; Schifter & Ajzen, 1985)。 因 此 Ajzen( 1985) 提 出 TPB 來補 充 TRA 的 不 足 處,而 TPB 與 TRA 不同 之 處 就是 多 了「 知覺 行 為 控制 變 數 」, TPB 將 能 夠 更 適 當 的 對 個 人 行 為 進 行 預 測 及 解 釋 。 所 以 從 Ajzen

( 1985,1989)所 提 出 的計 畫 行 為理 論 觀 點,可 以 很 清楚 了 解若 要增 強 一 個 人的 行 為 意圖 , 需 從 行為 態 度 、主 觀 規 範 和知 覺 行 為控 制 的 改 變及 獲 得上 著手 。 理 論架 構 如 圖 2-2 所 示 。

(28)

圖 2-2 計 畫行 為 理 論 資料 來 源 : Ajzen (1989)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包 含 態 度 、 主 觀 規 範 與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來 影 響 消 費 者 之 行 為意 圖 。 態度 屬 於 個 人內 在 的 因素 , 所 產 生情 感 上 的偏 好 或 厭 惡程 度 ;主 觀規 範 隸 屬於 個 人 的 外在 因 素 ,反 映 特 定 參考 團 體 對於 個 人 表 現的 看 法;

而知 覺 行 為控 制 是 人 們對 於 某 種行 為 難 易 程度 的 認 知, 反 映 在 行為 上 內部 和外 部 限 制的 認 知( 鍾碧 姮,2014)。本 研究 即 以 計 畫 性 行 為 理 論 為 基 礎 , 探討 個 人 內在 因 素 , 以及 外 在 環境 因 素 對 於行 為 意 願的 影 響 。 在中 高 年齡 層中,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是 屬 於 高涉 入 的 活 動(劉 蘊 儀,2007),經過 理 性思 考的 決 策 過程 , 使 用 者對 於 使 用智 慧 型 手 機的 決 策 ,會 依 據 個 人在 使 用智 慧型 手 機 後是 否 遇 到 挫折 或 操 作自 如 的 過 程中 獲 得 預期 的 滿 足 與體 驗 ,在 工作 環 境 中或 與 人 互 動體 驗 中 對於 使 用 智 慧型 手 機 有正 面 與 負 面評 價 ,從 中得 到 良 好效 益 的 價 值, 進 而 對使 用 智 慧 型手 機 行 為與 態 度 發 生改 變 (徐 瑜君 , 2013)。

主觀 規 範 Subjective

norms

知覺 行 為 Perceptual

behavior

行 為 意 圖

Behavioral intentions 態 度

attitude

行為 Behavioral

(29)

第四節 資訊分享行為

一、 資 訊 分享 行 為 (Information Sharing Behavior)

資 訊 分 享 是 人 與 人 間 的 資 訊 傳 遞 活 動 , 互 相 提 供 資 訊 給 他 人 , 或 由 他 人獲 得 資 訊( Davis & Marie, 2005)。Constant,Kiesler&Sproull(1996) 是 資訊 分 享 行為 相 關 研 究中 的 先 驅者 。 他 們 研究 人 們 對於 分 享 專 業技 術 知識 的態 度 , 發現 性 格 差 異、 工 作 經驗 與 學 校 教育 雖 然 會影 響 分 享 行為 , 但是 對組 織 中 的工 作 主 控 權卻 可 以 鼓勵 分 享 的 態度 。 研 究歸 納 發 現 ,分 享 專業 資訊 可 以 營造 個 人 的 形象 以 及 自我 表 現;Erdelez&Rioux(2000)研 究 人 們偶 遇來 自 他 人的 資 訊 ( Encountering information for others,EIFO),並 提 出 資 訊偶 遇 資 訊分 享 的 定 義便 是 將 個人 所 獲 取 的資 訊 再 傳遞 給 他 人 的過 程 ;個 人與 家 人 、朋 友 、 同 事和 熟 識 的人 在 「 不 經意 」 的 互動 情 境 中 ,將 對 方提 及的 資 訊 需求、主 題、與 他人 相 關 的事 和 感覺 儲 存 在潛 意 識 裡( Erdelez &

Rioux, 2000);中 高 年 齡者 因 工 作或 人 際 關 係造 就 生 活環 境 擁 有 豐富 的 經驗 價值 , 而 資訊 分 享 的 是人 們 互 助情 感 的 展 現, 它 同 時是 創 新 知 識、 建 構知 識和 取 得 知識 的 途 徑 (葉 乃 靜 、楊 宜 蓁 , 2011)。

人 與 人 之 間 經 常 出 現 將 資 訊 分 享 與 傳 播 的 享 受 , 隨 著 網 路 的 發 展 更 為 資 訊 分 享 提 供 了 可 以 向 其 他 網 路 使 用 者 傳 遞 資 訊 的 機 會 ( Talja,2002 )。

Rioux( 2005)將 資 訊 分 享 行 為 劃 分 成 資 訊 獲 取 與 資 訊 分 享 兩 個 階 段,認 為 資訊 分 享 行為 是 個 人 將獲 取 的 資訊 分 享 給 其他 人 , 而兩 者 結 合 即成 為 資訊 分享 行 為 , 資 訊 分 享 是重 要 的 社會 行 為 , 因為 所 有 的資 訊 分 享 行為 都 是發 生在 網 絡 之中 。

Rheingold( 1993)提 出 網 路 社 群 是 一 群 人 在 網 路 上 從 事 公 眾 討 論,隨 時間 的 累 積彼 此 擁 有 足夠 的 感 情後 , 所 形 成人 際 關 係的 網 路 , 更提 出 說明 網路 社 群 是一 種 新 型 態的 社 會 組織 , 包 含 下列 四 種 特性 :

(一 ) 表 達的 自 由 。

(二 ) 缺 乏集 中 的 控 制。

(三 ) 多 對多 的 傳 播 。

(四 ) 成 員是 自 願 的 行為 。

古 必 鵬 ( 2008) 資 訊 分 享 有 幾 個 重 要 的 概 念 :

(一 ) 他 人的 需 求 為 資訊 分 享 行為 的 開 端 。

(二 ) 資 訊蒐 集 和 資 訊分 享 之 間是 交 互 影 響而 產 生 的作 用 。

(三 ) 資 訊分 享 是 發 生與 進 行 於特 定 組 織 或群 體 中 。

(30)

(四 ) 資 訊分 享 是 解 決他 人 問 題的 一 種 過 程。

(五 ) 資 訊分 享 具 有 策略 性 而 非盲 目 的 分 享。

(六 ) 資 訊分 享 可 讓 成員 間 關 係更 緊 密 。

蔡 至 欣 、 賴 玲 玲 ( 2001) 資 訊 分 享 的 同 時 , 往 往 都 會 伴 隨 著 其 他 行 為 的發 生 , 資訊 分 享 並 非只 是 單 純的 分 享 而 已。 社 群 成員 依 據 進 入社 群 的階 段也 有 所 差異 , 成 員 在進 入 社 群網 站 初 期 對於 分 享 多半 屬 於 較 為消 極 的態 度, 他 們 較期 望 從 網 站獲 取 利 益, 主 動 分 享通 常 是 基於 期 望 互 惠心 理 。 Bao & Bouthillier( 2007) 分 別 以 共 同 合 作 、 互 惠 性 , 和 以 關 係 為 基 礎的 行 為 定義 資 訊 分 享行 為 :

(一 ) 共 同合 作 行 為 ( Collaborative-collective behavior)

合 作 意 味 著 資 訊 分 享 並 非 一 種 個 別 性 的 行 為 , 是 發 生 在 社 會 網 絡 中 的 合 作 行 為 。 其 代 表 意 義 有 三 點 :

1.不 同 的 參 與 者 存 在 於 同 一 個 活 動 之 中 。 2.參 與 者 擁 有 共 同 的 目 標 。

3.參 與 者 在 活 動 中 可 能 或 不 可 能 分 享 共 同 的 目 的 。

所 以 資 訊 分 享 的 過 程 包 括 資 訊 提 供 者 和 資 訊 的 接 收 者 , 目 的 便 是 要 達 到資 訊 的 轉換 。

(二 ) 互 惠性 行 為 ( Mutual-benefit behavior)

資 訊 提 供 者 的 分 享 動 機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 因 為 資 訊 的 提 供 者 若 沒 有 分 享 動 機 , 資 訊 分 享 行 為 便 不 會 產 生 。 資 訊 提 供 者 分 享 資 訊 的 動 機 不 同 , 可 能 是 追 求 經 濟 或 尋 求 心 理 和 社 會 利 益 。

(三 ) 關 係為 基 礎 的 行為 ( Relationship-based behavior)

資 訊 分 享 行 為 並 非 個 別 的 行 為 , 是 發 生 在 社 會 網 絡 中 共 同 合 作 努 力 的 一 種 行 為 , 是 藉 由 資 訊 提 供 者 和 資 訊 接 收 者 所 促 使 的 活 動 。

綜合 上 述 觀點 : 資 訊 分享 也 是 一種 助 人 的 行為 , 藉 由生 活 可 能 的偶 遇 或經 驗 , 並得 知 其 他 人可 能 有 所需 求 , 將 資訊 分 享 給有 所 需 求 的人 。 在日 常生 活 中 我們 經 常 藉 由彼 此 的 交談 與 互 動 中獲 得 無 形的 資 訊 ; 尤其 現 代人 使用 智 慧 型手 機 更 是 讓資 訊 分 享成 為 生 活 中隨 時 可 得的 資 訊 , 與傳 統 面對 面方 式 的 資訊 分 享 最 大的 不 同 點, 對 於 分 享者 在 網 路是 以 匿 名 的方 式 及遠 距離 互 動 下, 可 避 免 許多 傳 統 方式 會 遭 遇 到的 社 會 風險 , 也 讓 資訊 分 享者 有更 多 自 由表 達 的 空 間; 而 智 慧型 手 機 的 傳播 正 好 提供 資 訊 需 求者 一 個尋 找資 訊 的 最佳 平 台 , 透過 網 路 媒體 的 管 道 進行 資 訊 與知 識 的 傳 遞, 傳 遞著

(31)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 情 感 交 流 」, 而 不 是 以 固 定 的 電 視 螢 幕 或 廣 播 等 傳 遞 的 方 式。 傳 遞 者可 以 在 網 路上 以 自 己獨 特 的 方 式與 他 人 有更 方 便 而 及時 性 的互 動方 式 , 將自 己 所 看 、所 聽 的 資訊 於 網 路 媒體 上 與 他人 進 行 分 享。 虛 擬社 群的 存 在 的價 值 , 除 了它 能 夠 匯集 各 種 豐 富的 資 訊 和資 源 外 , 更重 要 的 是 它透 過 網 路打 破 時 空 的限 制 、 把人 們 聚 集 在一 起 並 共同 分 享 資 訊, 甚 至經 由社 群 成 員之 間 的 激 盪而 產 生 新的 知 識 與 訊息( 許 孟 祥、詹 佳 琪,2002)。

從資 訊 分 享行 為 發 生 當時 的 情 境來 看 , 資 訊分 享 是 一種 在 社 會 團體 間 所發 生的 行 為 ,其 中 包 含 了分 享 的 概念 , 使 得 人與 人 之 間的 資 訊 得 以相 互 交流 並彼 此 連 結( Clarke, 1973)。

二、 資 訊 分享 動 機 ( Information sharing motivation)

根 據 Blau( 1964)認 為 個 體 之 所 以 被 某 一 團 體 所 吸 引,是 因 為 發 覺 這 個團 體 較 其他 團 體 可 獲得 更 多 報酬 , 為 了 能夠 被 接 納, 就 必 須 提供 團 隊成 員某 些 報 酬; 互 惠 行 為被 認 為 是一 種 為 了 利益 而 從 事的 社 會 交 換, 它 提供 了一 種 互 相感 激 的 感 受。 互 利 互惠 、 需 求 以及 自 我 抒發 皆 是 部 落客 在 部落 格進 行 資 訊分 享 行 為 的重 要 影 響因 素(戈 立秀,2007)。Kankanhalli(2005)

等的 定 義 ,樂 於 助 人 是指 個 體 在沒 有 預 期 任何 回 報 的情 況 下 , 幫助 他 人而 獲得 內 心 的滿 足 , 互 惠為 個 人 相信 現 在 將 知識 分 享 給他 人 , 未 來我 有 需要 的時 候 , 他人 也 會 以 知識 回 饋 我。 知 識 貢 獻者 相 信 其亦 可 從 知 識接 受 者身 上獲 得 知 識上 的 幫 助 ,所 以 願 意繼 續 分 享 知識 ( Kollock, 1999)。

許秀 玉 ( 2008) 引 起 動機 的 分 類可 以 分 為 三種 下 列 三種 方 式 :

(一 ) 生 理性 取 向 : 以生 理 作 用為 研 究 基 礎之 動 機 例如 : 初 始 性動 機 、需 要 、 需 求 等 , 通 常 用 在 獲 取 食 、 衣 、 住 、 行 相 關 方 面 的 探 究 上 。

(二 ) 社 會或 心 理 的 取向 : 以 心理 作 用 或 學習 所 得 來的 動 機 例 如: 成 就動 機 、 合 作 動 機 等 , 通 常 用 在 人 際 關 係 、 學 習 教 育 等 等 方 面 探 討 。

(三 ) 使 用者 的 內 在 動機 和 外 在動 機 : 用 於探 究 使 用者 對 於 行 為的 產 生,

以 內 在 與 外 在 兩 方 面 動 機 去 延 伸 探 討 。

根 據 Hislop(2005) 影響 組 織 成員 分 享 動 機之 主 要 因素 包 括 :

(一 ) 群 體與 群 體 間 、個 人 與 個人 間 之 利 益衝 突 。

(二 ) 對 於組 織 地 位 、專 業 知 識是 否 受 到 影響 之 關 切。

(三 ) 對 於組 織 內 公 平、 正 義 的感 受 。

(四 ) 人 際間 之 信 任 。

(五 ) 員 工的 組 織 承 諾。

(32)

(六 ) 組 織文 化 。

(七 ) 人 力資 源 管 理 措施 如 : 獎酬 、 表 揚 。

(八 ) 高 層主 管 知 識 分享 的 能 見度 , 及 所 抱持 的 態 度與 價 值 。

綜 合 上 述 之 觀 點 , 資 訊 蒐 集 與 資 訊 分 享 行 為 是 經 常 交 錯 且 相 互 影 響 , 很多 人 因 使用 智 慧 型 手機 而 建 立出 有 意 義 的人 際 關 係, 分 享 資 訊是 一 般人 常利 用 的 方式 , 中 高 年齡 者 會 使用 智 慧 型 手機 不 一 定是 具 有 目 的性 的 尋求 和 瀏 覽 , 所 分 享 的 資 訊 往 往 是 意 外 獲 取 的 , 進 而 分 享 給 他 人 ( Erdelez &

Rioux, 2000); 最 常 使 用 的 是 通 訊 功 能 , 有 時 候 會 用 App 與 親 朋 友 好 友 聯 絡,亦 上 網 查詢 所 需 的資 料( 徐 華璞,2013)。以中 高 年 齡者 來說 因 年 齡與 工作 社 會 歷練 等 各 方 面皆 有 廣 泛的 累 積 重 要訊 息 , 想讓 長 者 能 主動 引 起分 享動 機 , 必須 對 於 資 訊提 供 者 透過 彼 此 的 分 享 與 獲 取過 程 中 , 建立 情 誼讓 彼此 的 關 係更 密 切 , 而獲 得 樂 趣與 信 任 是 重要 的 影 響因 素 , 若 中高 年 齡者 擁有 資 訊 分享 價 值 而 沒有 將 資 訊分 享 出 去 的動 機 產 生, 資 訊 便 不可 能 被分 享出 去 。

總 結 :

有 很 多 研 究 態 度 與 行 為 相 關 問 題 都 會 以 計 劃 行 為 理 論 為 依 據 , 從 台 灣 碩 博 士 論 文 知 識 加 值 系 統 資 料 查 詢 , 以 計 劃 行 為 理 論 為 基 礎 的 論 文 就 有 4024 筆 , 例 如 : Dzewaltowski( 1990) 等 人 以 修 習 教 育 學 分 的 學 生 為 主 要 的研 究 對 象, 採 用 比 較社 會 認 知理 論 、 理 性行 動 理 論與 計 劃 行 為理 論 等理 論來 相 互 比較 , 結 果 證實 計 劃 行為 理 論 獲 得認 同 ; 本研 究 以 計 劃行 為 理論 為基 礎 , 加上 資 訊 分 享動 機 成 為本 研 究 的 理論 架 構 ,來 研 究 探 討中 高 年齡 者使 用 智 慧型 手 機 的 行為 態 度 、主 觀 規 範 、知 覺 行 為控 制 對 中 高年 齡 者在 使用 手 機 行為 意 圖 上 是否 有 很 大的 影 響 , 蒐集 了 國 內外 相 關 資 料來 證 明;

研究 者 發 現中 高 年 齡 者在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過程 中 經 常會 透 過 資 訊分 享 動機 來分 享 自 己的 經 驗 與 獲取 他 人 的資 訊 , 因 智慧 型 手 機有 著 無 限 的人 際 網路 特性 , 正 提供 中 高 年 齡者 一 個 資訊 傳 達 的 最佳 分 享 動機 , 因 此 中高 年 齡者 在智 慧 型 手機 的 運 用 上更 能 夠 依據 自 己 平 時與 他 人 的互 動 方 式 ,將 自 己所 擁有 的 資 訊透 過 智 慧 型手 機 應 用在 社 群 網 站上 與 他 人進 行 分 享 ,故 應 用計 劃行 為 理 論與 資 訊 分 享動 機 來 預測 中 高 年 齡者 使 用 智慧 型 手 機 後, 對 中高 年齡 者 使 用智 慧 型 手 機的 行 為 意圖 有 正 向 的影 響 。

(33)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 章 主 要 設 定 研 究 方 法 與 設 計 、 共 分 成 六 小 節 : 第 一 節 根 據 文 獻 參 考 資料 決 定 出研 究 架 構 ;第 二 節 研究 假 設 ; 第三 節 操 作型 定 義 與 研究 設 計;

第四 節 研 究問 卷 設 計 與流 程 ; 第五 節 研 究 樣本 ; 第 六節 資 料 分 析法 。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應 用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以 中 高 年 齡 者 的 行 為 態 度 、 主 觀 規 範、 知 覺 行為 , 加 上 資訊 分 享 動機 來 探 討 影響 中 高 年齡 者 使 用 智慧 型 手機 之行 為 意 圖。 如 圖 3-1所 示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資訊 分 享

Information sharing 主觀 規 範 Subjective

norms 行為 態 度 Behavioral

attitude

行為 意 圖 Behavioral intentions 知覺 行 為

Perceptual behavior

H1

H2

H4 H3

(34)

第二節 研究假設

本 研 究是 以 計 劃 行為 理 論 為基 礎 , 加 上資 訊 分 享動 機 形 成 ,研 究 影響 中高 年 齡 者使 用 智 慧 型手 機 的 行為 意 圖 , 根據 學 者 以計 劃 行 為 理論 與 資訊 分享 動 機 研究 結 果 所 提出 的 假 設概 念 ; 當 智慧 型 手 機廣 泛 進 入 中高 齡 階層 時, 其 行 為態 度 會 因 高科 技 產 品的 使 用 會 有更 高 價 值的 產 生 , 而資 訊 分享 行為 被 認 為是 非 正 式 的學 術 傳 播方 式 , 但 是這 種 非 正式 的 溝 通 卻具 備 了節 省時 間 與 精力 的 特 色 ,而 成 為 研究 者 主 要 仰賴 的 資 訊資 源 與 溝 通管 道 中的 一種 途 徑 。 本 研 究 以 中高 齡 者 使用 智 慧 型 手機 對 行 為意 圖 之 影 響, 亦 依據 學者 對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及資 訊 分 享動 機 研 究 提出 以 下 假設 。

一、 Ajzen& Fishbein(1975) 制定 的 理 性 行為 理 論 (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TRA)。 Ajzen於 1985年 提 出 的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 徐 華 璞 ( 2013)

中 高 年 齡 者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應 用 程 式 需 求 與 介 面 設 計 之 研 究 - 以 健 康 資 訊 App為 例 ; 陳 爰 聿 ( 2015) 智 慧 型 手 機 APP軟 體 發 展 對 高 職 生 學 習 態 度 與 休 閒 生 活 的 影 響 ─以 彰 化 縣 高 職 生 為 例 ; 由 上 述 研 究 的 結 果 顯 示 , 行 為 者 的 態 度 愈 正 向 , 則 其 行 為 意 圖 就 愈 正 向 顯 著 。 因 此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提 出 「 態 度 」 假 設 。

H1: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的 行 為 態 度 對 中 高 齡 行 為 意 圖 有 正 向 顯 著 的 影 響 。

二 、 Ajzen& Fishbein(1975) 制定 的 理 性 行為 理 論 (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TRA)。 Ajzen於 1985年 提 出 的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 徐 瑜 君 ( 2013)

從 嬰 兒 潮 世 代 網 路 使 用 行 為 探 討 公 共 圖 書 館 老 人 科 技 服 務 ; 林 東 清 、 孫 培 真 、 徐 景 智 ( 2000) 影 響 資 訊 系 統 使 用 者 抗 拒 行 為 之 原 因 : 以 計 劃 行 為 理 論 為 基 礎 之 整 合 研 究;高 凡 宜( 2016),不 同年 齡 族群 對 手 機 通 訊 軟 體 使 用 者 介 面 資 訊 呈 現 方 式 之 愉 悅 感 研 究 ; 鄭 靜 斐 ( 2015) 以 計 劃 行 為 理 論 探 討 中 高 年 齡 使 用 者 智 慧 型 行 動 裝 置 使 用 行 為 意 圖 之 研 究 。 由 上 述 研 究 的 結 果 顯 示 , 行 為 者 的 主 觀 規 範 愈 正 向 , 則 其 行 為 意 圖 就 愈 正 向 顯 著 。 因 此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提 出 「 主 觀 規 範 」 假 設 。

H2: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的 主 觀 規 範 對 中 高 齡 行 為 意 圖 有 正 向 顯 著 的 影 響 。

三 、 Ajzen& Fishbein(1975) 制定 的 理 性 行為 理 論 (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TRA)。與 Ajzen於 1985年提 出 的計 畫 行 為理 論;楊 東山( 2016)。

以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探 討 旅 遊 者 使 用 行 動 應 用 程 式 行 為 意 圖 之 研 究 ; 歐 勁

數據

圖 2-1 理 性 行為 理 論   資料 來 源 : Fishbein & Ajzen (1975)
圖 2-2  計 畫行 為 理 論   資料 來 源 : Ajzen (1989)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包 含 態 度 、 主 觀 規 範 與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來 影 響 消 費 者 之 行 為意 圖 。 態度 屬 於 個 人內 在 的 因素 , 所 產 生情 感 上 的偏 好 或 厭 惡程 度 ;主 觀規 範 隸 屬於 個 人 的 外在 因 素 ,反 映 特 定 參考 團 體 對於 個 人 表 現的 看 法; 而知 覺 行 為控 制 是 人 們對 於 某 種行 為 難 易 程
表 3-3-1 研 究 構面 與 問卷 題 項   資料 來 源 :本 研 究 整 理   研究 構 念            本 研 究問 卷 題 項                      參考 來 源           1.使 用智 慧型 手 機 對我 的 人 際 關係 有 幫 助。     行 為      2.使 用智 慧型 手 機 對我 的 日 常 生活 有 幫 助  態 度      3.使 用智 慧型 手 機 對我 與 他 人 溝通 更 方 便    更 迅 速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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